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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的读后感题目

时间:2016-03-18 02:46

我要《飘》的读后感,题目是《一本女孩子必读的书》,要500字以上,请勿抄袭,谢谢。

:D

思嘉丽是我初二冬天的时候看的书,那个时候有自己的小思想,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用了1个多月的时间看完,我不着急,在心静的时候慢慢赏读,推敲,体会玩味,有感动的流泪时刻,我喜欢她和那个跋扈男人的情感,爱的深刻,体己,在南北战争时期,斯嘉丽是新女性,有思想,不敢说自身有些相像,不过,所经历所成长有个共同点,始终是过自己的生活,不管怎样,生活要继续,每天都是崭新的一天

《飘》的读后感,800字左右,高中水平

《飘》的主人公Scarlette(斯佳丽)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她给人的印象很好:勤劳、直率、有责任感;而她的风一般的善变性格,正如本书题目“随风而行”一样。

她之所以有3次坎坷的婚姻,只因她复杂多变的性格。

因而,在我读到这部小说的时候,我不仅没有因所谓斯佳丽的“叛逆精神,自强不息”所感动,反而为她漂泊不定的生活,失去所有而仍不知真爱在何方的性格悲剧感到遗憾。

毕竟,书的结尾这样写道: 她具有她的家族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即使失败就摆在眼前。

如今就凭这种精神,她把下巴高高翘起。

她能够让瑞德回来。

她知道她能够。

世界上没有哪个男人她无法得到,只要她下定决心就是了。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作者的这句话给了一代又一代人精神的洗礼,给人以自强不息的精神。

而在我看来,“没有哪个男人无法得”并不能表明她的成功,反而是揭露了她的不择手段。

为了金钱,她可以出卖自己的幸福;而为了自己的幸福,她可以出卖自己妹妹的幸福,出卖他人的幸福,制造出一切她所能制造的假象。

可最终,她也不会再获得什么真正的爱情。

可是斯佳丽,她认为她控制住了那个男人,她认为她没有失败,仍然期待着明天——不是充满自信,而是茫然的期待。

这种自私、虚伪的性格,决定了斯佳丽到了故事的最后都没有一个圆满的归宿。

我认为这是一部由于主人公的性格特点引发的一个过程坎坷而结局悲凄的故事。

然而字里行间也能体现出斯佳丽是一个善良的人,有着“三大精神”。

那时她顶多也不过是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本应是个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小姑娘。

可是面对如此巨大的困难,她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挑起家里的重担,与命运抗争。

这好像成为了她让自己的妹妹终身失去幸福,让自己可以去欺骗和隐瞒他人,以至于让自己的幸福之路多次夭折的“借口”

面对这样的家庭窘境,事情难道真的就没有更好的解决的办法么

这样说来,斯佳丽在庄园里辛苦劳作和遭受的一切不幸,只是斯佳丽爱情悲剧的陪衬而已;斯佳丽的人物性格必然成为这部伟大的爱情故事的核心。

所以,最终,还是这故事自始至终的悲惨引发了人们对主人公的同情和对其性格的深深思考。

她的性格多么真实,仿佛这个人就存在于我们身边—— 其实,善变、自私、虚伪,这些性格的弱点也是人人都有,仿佛一个栅栏,阻挡我们奔向事业的成功、生活的幸福。

《飘》借爱情的题材,写了每一个人因为自己的性格弱点而遇到的窘境。

“新的一天”固然是好,然而总是期盼“新的一天”,总期待有别的爱情能够收获,而不想清楚自己做错了什么,抱着所谓的希望和信心就去寻找渺茫的机会,斯佳丽怎能获得她的幸福

也许她只能活在所谓的庄园的梦中了。

所以,我们不妨站在斯佳丽这位主人公的视角,遍历整个故事,你会对“一个人如何挑战自己的人性的弱点而最终成功”的话题有自己的思考。

如果站在白瑞得等主要人物的角度上看,你会感觉到:性格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

这本书也激励着我,也激励着大家,改变自己的性格,尽力克服性格上的弱点,而不要怀揣着实为“茫然”和“试一试心理”的“自信”,在老路上重蹈覆辙。

只有勇于面对自己的性格缺陷,努力实现新的自我,明天才真正是“新的一天”

世界名著《飘》的读后感。

读《飘》遐思----》读后感 我不得认,自己读的书确实,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

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

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

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

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

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

十六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

《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

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

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

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

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

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

”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

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

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

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

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求《飘》的读后感,最好是自己写的,六百字以上就行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

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

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

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

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

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

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

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

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

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

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

“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

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

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

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

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

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

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

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

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

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

“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

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

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读后感的题目,好一点滴

一朵带刺的玫瑰  ——读《有感  “Gone with the wind”像风一样离开便。

《飘》则是我最喜欢的书。

  女子的美丽有许多种。

杨贵妃的风情万种,西施的超凡脱俗。

但斯嘉丽的美丽与她们不同,她是一朵带刺的玫瑰,她的美在于张扬与不羁,叛逆与坚强即使面对爱情也是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她身上的光芒刺痛了卫希礼的眼睛和瑞特的心。

作为读者的我也被这样的力量所征服,这是怎样的女性啊

自信、主动、直率、坦诚,永远不会退缩。

面对阿希礼的拒绝,纷乱的战火,生活的艰难,她从来不向命运低头,她的强硬态度甚至在瑞特向她求婚时也是如此。

当斯嘉丽闯出纷飞的战火,历经千辛万苦回到自己的家园时,等待她的不是安宁幸福的生活,而是亲人的离世和吞噬人们的饥饿,但是她再一次从一无所有的土地上爬起来,对上苍悲壮地呐喊,她被战争逼迫到悬崖的边缘,她挣扎着,终于她凭着自生的自信,沉着地爬到了安全的彼岸。

是的,她有别人所不及的钢铁一般的坚强,大山一般的沉着,流水一般的灵动。

尽管年华已逝去,岁月已沧海桑田,美貌已被疲惫掩盖,锐气已被战火磨去,但是她明净的双眸依然露出深沉的光芒,年轻的特性永远不会退去,这就是斯嘉丽。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这不仅是斯嘉丽一生的缩影,也是整本书的核心。

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抱着这种,乐观向上的心态去面对生活和整个世界。

  《飘》是一朵带刺的玫瑰。

只有勇者才能摘下这朵带刺的玫瑰,只有智者才能读懂这朵带刺的玫瑰

<飘>和<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怎么写啊?

《飘》读后感 读后感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过的惟一小说就是这部《飘》 。

小说 1936 年问世以来, 一出版便成了美国小说中最畅销的作品,一直畅销不衰,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全世界都受到 广大读者的喜爱。

现已公认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中的绝佳作品。

其改编的电 影也成了美国电影史上的经典之作。

《飘》描述了乱世中佳人的命运,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 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

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 她们 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其中就有女主人公郝思嘉。

出身于种植园主家庭的她年轻漂亮。

但她从小就是一个与众 不同的女孩, 对南方上流社会那些条条框框有着天生的反感。

她认准了自己的目标就会不顾 一切的去实现它。

在郝思嘉身上, 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传统与反传统的冲突在她身上的体现。

一方面,她受不了母亲责备的目光,所以,她在母亲面前总是摆出最好的面孔,行动也最规 矩;另一方面,她似乎每日在学习礼貌,但骨子里却什么也没有学到,她在与父亲相互默契 的配合中,抵抗着来自母亲的道德统治。

母亲的温言软语,加上家中老嬷嬷的唠叨,完整地构成了传统道德秩序的统治;为了对 抗这个统治,她表现出强烈的叛逆。

这是女儿对母亲的叛逆。

这是新女性对旧道德传统的叛逆。

在与妹妹的胜利的争夺中, 在与母亲隐蔽的争夺与对抗中, 她形成了带有绝对性质的对 同性的强烈排斥。

她没有任何女友,她认为一切女人都追求同一个目标——男人,因而都是 她的敌人,其中当然包括她的妹妹。

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是郝思嘉的个性以及她的爱情故事。

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 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和功利的。

郝思嘉性格中有的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

16 岁情场失意后,在她所倾慕之人与情敌 的婚礼上引诱了情敌的弟弟并迅速与其结婚。

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 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

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 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 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

为了 300 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 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 又故伎重演引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 就只因 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 300 块。

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 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

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 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

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 友家族的新生。

第一任丈夫的死没有给郝思嘉带来痛苦,她没有假惺惺表现出痛苦,因为她不爱他,没 有办法痛苦,这在人们的眼中可能是没心没肺的表现,但这个就是郝思嘉的真实感觉。

战争 中渴望回到父母身边,但一切都是美好的幻想时,郝思嘉没有倒下,反而坚强地担起家庭的 重任,其中的困难是可以的看得到了,用生活行动诠释的坚强比言论的坚强更具有对比性。

在生活最艰苦的时候对上帝许下誓言, 虽然她对誓言证实的途径让道德的人们不齿, 但这是 郝思嘉的本能作出的反应,没有添加任何掩饰。

女儿的猝死,玫兰妮的死,瑞德的离开,在 一般人可能会崩溃,郝思嘉表现的是明天一切都会好起来,虽然电影要表述的是讽剌,但这 是郝思嘉乐观性格的体现。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 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

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 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 解。

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但是通过读 《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 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 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 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 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 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 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 《飘》 ,是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 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 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 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 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 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 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 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 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 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 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 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 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 当她面对困难时, 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 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 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 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永远充满 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 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 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 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 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 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 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 迹, 当战争终于结束, 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 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 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 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 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 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 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 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 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 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 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 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 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 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 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首先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尘埃落定》的主要内容。

全文讲述新中国成立之前几十年里,没落土司的中兴与消亡。

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 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

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 孩子。

也就是书中的“我” 。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

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 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 土司中的霸主。

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 种, “我”却想着要种麦子。

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 和死亡的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

“我” 开仓卖粮, 不久, 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可是,这又引起了我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 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

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 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

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 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 ,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 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 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 傻。

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

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 “我”不是那么专断。

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 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 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

“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 立了一个贸易市场。

这给麦其土司带来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更为 强盛。

由此可见, “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 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 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

他有着精明的头脑和超前的意识,但并不想去 改变什么,他维持着旧的制度,也为之注入新鲜血液。

他深知识时务 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 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

总之,麦琪土司的傻少爷 是一个具有智慧的矛盾体,不是励精图治的改革家。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 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 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 明也正在于此, 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 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 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

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 一个字“爱” 。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结合自己生活中的经历来谈谈自己的感悟。

在我们的身边总是有很多的人,看上去有多么的聪明和未卜先知。

他 们叱咤风云洞悉世事,仿佛总是能一眼看穿别人的心思,然后一针见 血地识破周围每个人的小伎俩。

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 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 吃一点亏。

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 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

他们总是认为自己吃不了亏,别人占不 了自己便宜,而且自己能一眼识破别人,十分有眼光有远见,能为自 己谋得不少福利。

但事实上, 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 不计较个人得失, 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 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

试问, 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 这其中孰重孰轻, 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 ,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 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 《尘埃落定》也带给我 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 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

“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 所置身的环境。

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 , 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 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 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 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 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 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 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 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 动性。

在这种流动的叙事中,作家更能得心应手地叙事,按自己的理 解书写一段迥异于正史的如尘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 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

但与此同时,每一 种叙述手法都会有它自身难以避免的缺陷和不足之处,这个时候,我 们要善于取长补短,扬长避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 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 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 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

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 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 同时要善 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 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 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 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 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 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 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 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 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 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 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 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 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

这里面的主 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 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 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 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

也许他是个先知, 先知想问题也是不 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 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 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 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 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 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 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

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 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 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 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 就没有恐惧了吗, 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 他也一样, 他是上等人, 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 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 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

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 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 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

那一个个的土司 不就是这样的人吗。

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 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 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 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

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 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 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 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 自己的命该结束了, 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 像傻子一样。

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 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 里面,他更像是水。

傻子是在装傻吗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 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

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 一种大 智若愚的智慧, 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 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

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

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 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 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求一篇读后感,题目是《心中的大自然》唐敏 300字

心中的大自然唐敏一天上再也看不到翱翔的鹰了。

现在的孩子们也不玩“老鹰捉小鸡”了。

小时候,住在一大排高高的桉树底下。

小木房子,前面是荒草地,后面是野草地。

蓝天格外开阔。

在草地里赛跑,有人喊:“老鹰

老鹰来啦

”小手遮住阳光,久久眺望着鹰。

张开翅膀,凝在蓝天心里的“一”字。

许久,身子一斜,听任气流托着它回旋。

在我们心里,鹰是空中的音乐。

最难忘的是老鹰带小鹰学飞。

鹰爸爸、鹰妈妈,中间是很小的鹰。

逆风飞,迎风飞,并拢翅膀直线坠下,再鼓动双翼直线上升。

爸爸妈妈并排齐肩,后面是儿子。

品字形上升,品字形下坠,品字形斜过蓝天。

不管多么绝望、悲伤,只要看到鹰从天上飞过,心就不会死。

大自然在安排时序和生死时,允许鹰的庄严万寿无疆。

鹰是少数能够预知生死的种类。

自知死亡将至的鹰,悄悄离开巢穴,飞向人迹罕至的深山。

在那里一次又一次,向高高的蓝天冲击,直到竭尽全力。

它收拢巨大的翅膀,箭一样扎进瀑布冲泻的深潭。

潭水深,深得羽毛也无法浮起来。

每一次见到雪浪万丈的瀑布,便听到鹰的歌声从九泉下直达蓝天

鹰的生存艰难。

一对老鹰要两年才生一个蛋,平均两个蛋中只能孵出一只小鹰,全靠充足的食物它方能侥幸长大。

活到现在,我只抚摸过一只鹰。

我抚摸时,它已经死了。

那是我住在小木房的时候。

我和小伙伴们看见四五个解放军战士,持着枪,悄声没息地来到桉树下,躲躲藏藏地眺望天空。

我们跟来跟去,问:“叔叔,你们打飞机吗

”“小声点

我们打鸟呢。

”“你们谁打得最好

”“他

他家祖祖辈辈打猎。

”我们立刻迷上了这位严肃的小个子战士。

可是他们并不打麻雀,在这里等了有四五天。

我突然明白了,问小猎人战士:“你们,要打老鹰吗

”他一下子捂住我的嘴,悄声说:“不许讲,它会听到的

它知道有人打它,就不出来了。

它是最了不起的鸟

”我顿时呆住了。

等他们一走,我和伙伴们破坏性地向天空大喊:“老鹰啊

不要来

”但是枪终于响了

半自动步枪和谐清脆的连击。

我奔出小木屋,看见鹰以一种波浪状的斜线向地面上慢慢落下来。

“啊──老鹰

老鹰啊

”我奔进宽阔的野草地。

老鹰啊

老鹰掉在草地上无声无息。

猎人小战士从远处奔来,神情万分痛苦。

他跑起来也是无声无息的,像敏捷的鹿儿。

但是他张着嘴,眼光迷离。

我从草地上爬近那只鹰。

它竟是那样年轻,像十六岁的少年。

一只翅膀张开,保持着飞翔姿态。

它的一只眼睛看着蓝天,睁得圆圆的。

这是一颗淡紫色的玛瑙,布满细小的蜂窝状棱面,太阳在里面反映出无数亮点,最清澈、最明亮的。

传达室的贺老头挥舞着大蒲扇,骂声震天地跑来。

他本是个老猎人。

他对战士们大喝:“你们

竟敢打老鹰

从今以后,你们的枪子儿别想再打中目标啦

谁打死老鹰,谁的眼要瞎掉的

”小猎人屈下一条腿,跪在鹰身边,抚摸它的羽毛。

他颓然、悲伤。

“我是为我们班长。

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让我瞎了眼吧

让我再也不能打猎了吧

”其他的战士默默低着头,站在远一点的地方。

我从那次才知道,人的脑子受了伤,会留下剧烈的头痛症,老鹰的脑子是最好的药品

战士们带走了那只鹰。

我突然追过去,说:“让我摸一下,叔叔

让我摸摸它

”我的手触到光滑冰凉的羽毛。

我心里发出响声,小小的、晶莹的瓶子就这样碎开了。

从那以后,我心目中的鹰都被击中了。

它们纷纷坠入雪浪腾空的瀑布,一去不复返。

没有鹰的天空,没有庄严,没有音乐。

只有长风呼啸、蓝天清澈时,还能听到鼓动羽翼的声音。

巨大的、透明的鹰张开翅膀,它的羽毛,它的骨骼,它的爪和嘴,还有它犀利的眼睛

我再也没有见过飞翔的鹰了。

二画册、故事、电影,所有幼年的教育告诉我──老虎是个坏东西。

因为不想看见老虎,连心爱的动画片也不敢去看了。

外公一再保证:今天的没有老虎。

糟糕,又跳出一只嘴巴血红,不讲道理的傻老虎

它伸爪子,撅屁股,尾巴来回扫,威风地跳来跳去,发出呜呜长鸣。

照例来了一只洁白的羊羔。

我神昏气短,缩在座椅里。

它无忧无虑走向老虎。

我转过身,看着放映孔里旋转的光柱。

“吃掉了吗

”我浑身发抖,“吃掉了吗

”“吃掉了。

”外公说。

回过头来,老虎正得意洋洋逼向羊羔。

我又扑到椅背上。

外公说了二十遍“真的吃掉了”。

前后左右的邻座也保证:“是吃掉了。

”我回过头来。

森林里鲜花盛开,百鸟鸣唱。

“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一直吵到邻座们气愤了,外公只好携着我离去。

他忧心忡忡:“这么胆小,长大了有什么用呢

”为了让我勇敢,爸爸妈妈残忍地拖我去动物园看老虎。

我决一死战,闭上眼睛。

“老虎不可怕。

你看一下。

”“只要看一下

”“要不我们就等下去。

等到你哪天肯看了,我们再回家。

”天知道,我多么厌恶、想吐

备受迫害的我

睁开一只眼睛,看了

扭头就跑。

铁栅栏深处有一个乌黑的方穴,拖出来一条大于猫腿一千倍的后腿。

又脏又潮,自暴自弃,绝望的大后腿。

老虎

最恶心

最难看

老虎

良心烂透

一直到十五岁那年,我才真正看到了真正的虎。

到闽北山区,我首先就问山里人:“这儿有老虎吗

”“老虎

可惜现在不多了。

”他们满脸缅怀神圣事件的表情。

“老虎,会吃人的

”我说。

“不,你不害它,它不会来吃你。

”山里人说,“难得有吃人的虎。

它们喜欢偷猪吃。

”山里人好像巴不得有老虎来村里偷猪。

那样可以整夜点起火把,妇女们聚在村中心,从小到老的男人围着村子跑动、喊叫。

火把的龙向着深夜的高山峻岭示威。

山上的老虎仿佛心领神会,好久不来拖猪。

老虎不来,山里人竟有些寂寞。

山里有了老虎,便有了生与死的种种情趣。

山里人最喜欢讲他们遇到老虎的经历。

那种兴奋,那种自豪,仿佛得到荣誉。

冬月清澈,白雪遍地。

打着手电筒走路,危险比点火把的大。

迎面看见有人打着手电过来,近在咫尺了,才从黑暗中显出狰狞的虎头,一双金亮的圆眼睛

彼此都误会了,以为遇见了同类。

停下来,双方都珍惜生命。

这时候不能喊,不能奔,脚趾一点一点移向路边,彬彬有礼地、贴着草木,蛇一样地溜过去。

老虎站在那儿,动它的脑筋。

一会儿,它低下头来,继续赶路。

有时遇到好奇心强的老虎,会掉转头来跟着人走。

要非常非常坚强,才能保持正常的步子走回村里再昏倒。

往往是忍不住又跑又喊,激起老虎的追逐猎物的本能,一直扑逗到人气绝身亡。

就是老虎不扑来,狂呼乱叫奔进家门,气一松,暴出浑身大汗,倒地便死。

这种恐惧强烈地刺激着山里人的心。

大白天走路也感受到广阔的危险感。

枯树怪石荒草。

生命在热血中涌动,晨星暮日,荡涤胸怀。

猎虎的人从江西、浙江过来,山里人讨厌他们。

“为了钱,什么都不放过啦

”然后唾一口,把脸板紧。

猎人被虎吃了,山里人感到自豪,又有点怜惜:“我们山里的虎啊

”我听了许多关于老虎的事。

老虎不住在树林里。

它们极爱清洁,闻不惯兽类的气息,受不住落在头上的鸟粪、虫子。

它们住在茅草覆盖的山岗上,到很远的地方狩猎,在溪流里沐浴。

干干净净的老虎走到长风拍打的山岗顶上,等待明月从东方升起。

鹅黄的月儿从高高山岗下群山的海洋里露出来,光辉冲散星斗。

老虎发出渴望的、忧郁的长鸣,通过风送向月儿,催促圆满的月亮从地上跃起。

这是孤独的男子汉在呼唤永远不来的情人。

我开始盼望见到老虎。

山里人传染给我这份奇怪的愿望。

只要是诚心的愿望,大自然一定会听到。

秋天来啦,山坡上盖满黄叶,红树、绿树在干燥的空气中劈啪拍手。

阳光是凉凉的金色。

秋天,砍柴的季节。

一握粗的杂木敲上去梆梆响。

梆声沿着山谷好听地跑远。

我贪心地砍倒一棵棵落尽树叶的小杂木。

我眼前金灿灿的秋色突然聚成一团,在黄叶盖满的坡顶上无声无息地移过。

透过疏疏的杂树灌木,星星般耀眼的红浆果向两旁分开。

柴刀栽进厚厚的落叶下,一只年轻的虎站在不到五米远的坡上。

斜阳从它背后照来,它被明亮的火焰包围,颀长优美的身子呈现在我眼前。

它停下来两秒钟,一只前足停在空中。

它侧首看了我一眼,似乎感到意外。

金色的目光溶在一起,飘过一绺嫣红的烈焰。

就看了这短短的一眼。

人类最美的目光都死了。

静静的、威严的、穿心透腑的、超然的一眼。

它转过头,踏下前足,走向太阳。

一身富贵光亮的皮毛,棕色的横纹随着步子流水般滑动。

爽白的天空把每一丝虎毛映衬得清清楚楚。

像无形无具的梦,消失了。

我沿着山坡狂奔下去,血液在全身蒸腾。

激情脱去沉重的躯壳,裹着我轻盈地滑翔,哽咽堵塞了喉咙──我受到了真正的蔑视

仅仅两秒钟

人的骄傲颓然倒地。

这轰顶的刺激炸开一片崭新的欢喜狂悦。

大自然用两秒钟告诉我,人可以夷平山川,制造荒凉,掏空地球,但是依然侵犯不了它的自由

这肃然起敬的、无法驾驭的自由

彻骨的幸福倾倒下来。

从此以后,没有一个人能用蔑视来伤害我了,绝对没有了

老虎光艳夺人的美目敌御四方。

我飞奔回村,跃进家门,彻底欣慰地扑到床上,每根骨头、每块肌肉都在发抖──啊,我见到了老虎

三有了虹,荒凉的深山有了灵气。

虹的表情,山里人百看不厌。

大自然的手抚摸哪里,哪里就留下彩虹。

虹是静静呈现的。

随之,喧哗的草木,人群也静下来,看着虹慢慢舒展,在碎雨和急风中凝然不动地悬在空中。

静穆优美的虹,一道一道浮现在眼前。

在遥远遥远的天边,纵深而明亮处的山峰上,虹很细很淡,像一道无力而忧伤的眉毛。

猜不出应该有怎样的一只眼睛来与之相配。

想象不了真有那样的眼睛。

怎么能让它和短命的虹一起消失

没有眼睛的眉毛啊,寂寞的虹。

乌黑的峡谷,惨白的溪水,雨后湿淋淋的石阶,上山的小道陡直地升上十里。

歇下担子喊一声,再喊一声。

声音虚张空洞地纷纷逃回耳朵里。

怆然的眼睛找不到答应。

啊,有的。

在高处,山路的尽头,两峰间的峡口,一片蓝天渐开,斜斜地亮起一痕微笑的虹。

说不出的谢意,温柔的虹。

厚厚的青云挤在天顶翻滚,撞出粗大的雨粒,东一点西一点射下来。

阴沉着脸的云里裹着发怒的虹,向地面逼来。

冷风飕飕,五彩的龙发出异样鲜艳的怪色,好恐怖的虹

对峙的陡壁悬崖,不见底的深谷。

伐木人在两边崖壁中凿出栈道,积满腐叶,柔软无声。

栈道上下都是一球一球绵密的树冠,经历了隆冬寒冷,彩色的树叶泛出一层新绿。

延绵的峡谷像感觉温暖的绒绣。

似有似无的雨,若即若离的雾,宽阔的虹的彩带从深深的谷底拔起,透明的七色在峡谷沉重的底色前聚起灿亮的气流,用力冲上淡蓝的天空,在那里消失了另外一端。

隔着彩虹,两边栈道上细小的行人在变化颜色。

“嗬──嗬──”的呼唤声透过彩虹传到对面。

瞧啊,这雄浑有力又半魔半仙的虹。

虹不尽是透明的,它会像新鲜的奶油那么浓。

粉红、粉黄、粉绿、粉蓝,结结实实。

它先在远处的山头站好一只脚,然后划出一个真正的半圆形巨弧,另一只脚迅速地垂下来,好像要落到我们小小的村子里。

男女老少高兴地欢呼。

彩虹却把脚放在村后的山岗上。

年轻人拼命地奔上山岗。

“抓住它的脚,抓住它

”狡黠的虹一点一点后退,退过山岗,退过溪谷,退到远而又远的山头上。

小村子像小船,从虹的桥拱下飞流急下。

鲜蓝鲜蓝的天,撕成破布般的云,橙色的西方,又小又亮的一点太阳,巨大的彩虹威风凛凛地站着,左右映出两道清淡的虹影。

空中那样拥挤,一片欢乐的喧哗。

村里人不干活、不做饭,高声谈笑,仰头望虹。

小孩、小狗、小鸡跑得眼花缭乱。

大自然这样与人娱乐。

它的关怀体贴入微。

在山区我患了很重的疟疾病。

这病常发,身体给折磨得不成样子。

又一次发病了,没有钱乘车回家。

离家七八百里,想要搭上一辆运货汽车,真是渺茫。

下了一夜的雨,早上起来,草木衰败,一片凄凉。

不到发病的时间,头脑里很清爽,感觉到秋气萧然。

近晌午时,出去帮我找车的同伴捎来口信,叫我下山。

运山货的卡车下午进县城,明天一早开往福州。

我离开小村子,只见白茫茫的云海横贯天际,到处露出海岛般的山峰。

云海平展展地滚动波浪。

我走在狭长的山岗上,在云海中宛如一个孤岛,公路从岛上纵伸而过。

云海底下仿佛是几万年不见阳光、没有声息的深海海底。

云海之上的天空高处, 云层正由青转白。

这两层云海中洋溢着不可察觉的阳光。

白色海洋中荒凉的岛,空荡荡的路,只有我的脚步声。

远处银灰色、蓝色的群岛在轻移慢动,转过一个大弯,下坡。

我一下子呆立不动,吸进一声“啊……”在二十来米远的前方,巨大的虹的瀑布从天顶的云层里倾泻下来,一直落在公路路面上。

宽阔的彩虹切断坡上的树木,切断公路,切断坡下的乱石坡。

无限透明的屏障,笔直地竖在前面。

我小心翼翼地、慢慢地、屏息靠近彩虹。

我眼前一片闪烁的模糊,看不见了。

那是泪水布满了眼眶。

映满彩色虹光的眼泪坠落。

彩虹没有后退。

清清楚楚,虹的外弧到内弧,红橙黄绿蓝靛紫,最纯正、最洁净的色彩排列在眼前。

我站在直冲霄汉的巨大的彩虹面前。

小岛上微小的人,拖着疲病,软弱地站在举世无双的长虹面前。

彩虹溅落在地面上,激起蒸气般颤动的气流,亿万缕升浮的细弦交织着向上,形成并不存在的虹的平面。

在这个平面后头,每一片叶子,每一根细枝,每一块石头,直至路面上每一颗沙子,在虹光内的所有物体都镶上了金色的光圈,溶解般地颤栗。

甚至沙子,甚至泥土,都那样清晰、那样洁净。

红色的树;橙色的草;黄、绿、蓝分割的路面;靛色的石头;紫色的泥土。

洁白的云潮也蒙上不同的七种颜色。

我举起双手,伸进彩虹。

立刻有一双透明的手掐住了我的手。

手掌、手指绕着金色的浮光,那双透明手把我的手染上了超越现实的光辉。

我感到它的抚摸,无限的安慰,无限的怜惜。

从来没有那么多的希望在心里苏醒、抽芽。

我的手在彩虹里变幻颜色。

从天上倾下来的色彩,缭绕我的生命。

云海下面,隐隐传来汽车爬坡的吼声。

我和彩虹都猛然一惊,我们的相会要结束了。

我穿过彩虹,它竟是那么薄。

被彩虹燃烧的景物还原出本来的色调。

我回头,彩虹又点燃另一面的景物,只是再没有前一刻的辉煌。

我知道,一生仅有一次的相会结束了。

我退一步,再退一步。

彩虹从路面上缩起来,慢慢向空中抬起。

无限依恋,还是慢慢退远了。

彩虹黯淡了颜色,变得又稀又薄。

它将回到天上。

我的脚踏进云海滚滚的白潮。

云潮淹没了我的腿。

我知道,再也没有一双手能像彩虹的手。

云潮淹过腰。

我知道,再也看不见如此清纯的色彩了。

云潮冲击到胸前。

我知道,再也不会和彩虹并肩而立了。

白色的潮卷过眼睛。

我坠入沉闷的雾中。

啊,彩虹,彩虹。

再也无法相见的彩虹。

云雾底下传来汽车的马达声、人声,生活的各种声潮在大地上起伏。

我穿过云雾,朝着这汹涌的声潮走去。

彩虹,彩虹。

缭绕过我的彩虹。

它是无形无具的色彩,它是并不存在的事物,它是光明的缥缈的本质。

我们的世界正是由它照亮的。

多少天,多少年,永远照耀的光明。

在这个世界上,我已得到了我的福祉。

求助大家写一篇《红旗飘飘引我成长》读后感400字 谢谢

活动中,全员加入少先队组织的一年级学生,在旗下庄严宣誓,唱响队歌。

同时,学生们还自编自导了六个特色的节目,舞蹈队献上了活泼欢快的舞曲《校园的早晨》;导游组的小伙伴带领着大家一起游览学校,利用LED将学校的主要景观一一介绍;朗诵组则都是毕业班的代表,他们结合学校五年来的变化,谈自己的感受,也为学校献上自己祝福;英语组的英语剧《real friends》最亮眼,引得阵阵掌声;合唱组的小队员还带来了一首精彩的表演唱《让梦飞翔》。

活动现场还举行了古筝、舞姿、现场写字作画等才艺展示,引得了来宾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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