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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呼唤读后感350

时间:2015-04-08 14:23

《母亲的呼唤》读后感

读完了《母亲的呼唤》这篇文章,我深深的体会到一个母亲伟大而又细微的母爱是多么的无私。

她对孩子深刻的爱,令我感动的热泪盈眶。

这篇文章的作者把生活中和妈妈一个个美好的故事娓娓道来,写出了一个母亲的爱。

从那一句“小蓉

小蓉

小蓉啊

”就能看出母亲对小蓉的爱。

虽然只有短短一句话,但它包含了一个母亲对孩子千丝万缕的牵挂和关心。

我觉得,世界上母亲的爱有千万种,小蓉的妈妈就是一种。

其实,那都是方式不同的爱。

我的母亲也对我充满了关爱。

有一次,我和她在公园里走散了,她找了很长时间,却丝毫不见我的踪影。

她来不及歇一会酸疼的腿,就慌忙抹了把泪水,急匆匆地呼喊,终于把我找到了,妈妈的脸上充满了幸福的微笑。

我的母亲和小蓉的母亲一样,都对孩子有浓浓的爱,有人曾经说过:“母爱是天下最无私、最伟大的爱。

”我也是这么想的。

我们也应该珍惜母爱,不要把她的爱误解。

母亲对我们做的一点一滴,不论是打骂还是说笑,都是为我们好。

文中的小蓉等到妈妈生病的那一天,才知道了自己需要妈妈的爱。

其实我们平时都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真正离开了幸福,才懂得珍惜。

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母亲的爱。

母亲为我们做了那么多,我们要感谢母亲,感谢她对我们所做的一切。

因为她付出了,我们也要有所回报。

我看的第一本书母亲读后感怎么写

母亲读后感1000字一:《母亲》读后感(1210字)高尔基先生的这部小说,再现了当时社会工人生活的现象,和自甘堕落者与寻求真理者的不同。

在亡夫前的符拉索娃身上体现的是一种旧社会对妇女的歧视与不公,在亡夫后的她身上体现出的则变为一位仁慈的母亲,更是一个敢与面对真理的人。

而她的儿子巴威尔,则更是一个大写的人。

他不为生在贫民区而自甘堕落,而是去寻求自由的所在。

他也不负母亲的期望,不会像在他身旁的青年们一般只会喝酒睡觉,他不甘过这种被资产阶级奴役的日子,这也正是革命热情的所在,对人们的思想与生活有着莫大的关联,而正因为如此,才能唤起广大民众的认同。

当母亲感觉到巴威尔变得跟周围的青年们不同的时候,并且意味到儿子已经献身给一种神秘而又高尚的组织后,她的世界也逐渐从原来的暗淡黑暗中摆脱出来,和儿子站到了同一条战线上。

他们共同学习,因为巴威尔说过:“我们必须懂得,我们的生活为什么这样痛苦

”在文中有一段曾叙述了巴威尔向母亲询问她有什么高兴的事情的时候,母亲只是悲伤的摇了摇头,但同时却又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既悲又喜的新鲜情感,悲的是对过去几十年自己苦难的生活的自怜,喜的是第一次有人谈及她自身。

她只觉得一缕温暖温和地抚慰着她那千创百孔的心。

而正是因为这一句暖人贴心的话,让母亲开始向往儿子所从事的这一神秘事业所带来的新的世界。

而文章的另一亮点则是巴威尔与他那些志同道合的朋友们之间无限的情谊了。

他们之间那种纯真的友谊,那种没有猜忌的对待,那种为了同一个目标而携手并进的步伐,都是我们身在现当代的人们所企望的。

当时,对自由的向往把世界各地的人们都凝聚起来。

文中也曾提到过,巴威尔与他的朋友们经常在一起谈论外国工人阶级的新闻。

他们总会因为远在异国他乡的革命斗士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勇敢地同政府与地主、农场主而公开地声讨而热烈地欢呼,像孩童似的快乐。

他们的呼喊声能传播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播到那些他们所不认识的同志们耳畔。

在这种情感的冲击下,他们把许多人都融在了一起,也感动了母亲那苍老的心,虽然她并不老,可生活的苦难却早已将她推向了衰老。

虽然巴威尔因为他所从事的事业对那些统治阶级的人极为不利,所以两度入狱。

但母亲却继续着儿子的事业,他们现在只想将全世界的苦难人民团结起来,唤醒他们沉睡的心,呼唤他们别在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下去。

在他们在自己生活的土地上号召大家罢工,推行八小时工作制度的时候,巴威尔与他的朋友们都不惧怕那些权势在握的权贵们,他们用自己的感悟与号召力举行了示威游行。

虽然部分人们依旧惧怕那些权贵的势力,在镇压下退出了游行,但巴威尔一行却依旧将游行进行到底。

虽然后来有几人被捕,但却丝毫动摇不了他们的决心。

权贵惧怕的就是这种人性的复苏。

在巴威尔往厂里散发传单的时候就体现得十分明显。

看完这本小说后,我心中都无法平静下来,似乎还有些恨自己没出生在乱世。

每个人心中都需要这种不平静,让想要利用民众的居心叵测之人无法得逞。

让所有逼迫人们无法平静生活的人们知道,没有谁可以被奴役。

母亲读后感1000字二:《母亲》读后感(988字)《母亲》是我极为欣赏和喜欢的一部作品。

它描写了前苏联时期工农人民为真理,为平等,为自由,为过上好的生活而不断奋斗的故事场面。

巴威尔·符拉索夫是工人区中钳工的儿子。

他偷偷地学习——因为这是工人所不能拥有的权利。

一些工人的子女和他一起读书、讨论问题、办报、散发传单,干起革命事业。

母亲起先担忧自己的儿子,慢慢的,她喜欢并钦佩这些年轻的革命者们,自己也受到了教育,参加了革命工作。

随着革命事业的不断壮大,沙皇反动政府开始迫害革命者。

但以巴威尔为首的组织却冒着生命危险宣传革命思想。

工农运动越来越浩大,群众的反响越来越强烈,母亲的思想觉悟也越来越高,她将整个心灵献给了属于人民自己的革命事业。

《母亲》是一部思想上的革命作品。

它号召人民团结起来,为自身利益而奋斗。

小说中,巴威尔这一群青年将自己的青春献给了壮丽的革命事业。

他们不顾个人安危,为无数平民的利益到处奔走,演说、散发传单,用宣传去唤醒人民,使人民从以沙皇反动政府为主的压迫大众的机构中解脱出来。

他们追求真理、热爱和平,所以他们要奋斗,要用行动去打倒一切不平等的现象,去捍卫群众的利益,去创造社会主义的社会,去实现无产阶级的和平梦想。

他们崇高的理想和真诚的呼吁使无知的工农阶级觉醒,他们伟大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感染了身边的人。

母亲正是从一个柔弱、温顺、忧郁的传统工人区妇女变成了一个有着深刻见地、满腔热情、勇敢无畏的新时代革命工作者。

她不辞辛劳地长途跋涉送报纸、传单,不顾警察的残酷毒打向群众宣传革命真理;她和青年们一起带头示威游行,高高举起代表理性、真理、自由的旗帜,向世界宣告着革命者强有力的信仰;她忍受着儿子被捕、骨肉离别的痛苦,在一个个革命者接连入狱后仍坚持着实现自己的宿愿……当法庭审理这些革命者时,年轻人振奋人心的微笑显示着革命事业的光荣与革命工作者的顽强,他们慷慨激昂的演说宣示着坚定的信念:“……你们使人们无法生活,毁灭他们;社会主义却要把遭到你们摧残的世界连成一个不可分割的伟大整体,而且这一点——一定要实现

”他们的眼睛里闪烁着正义的光辉。

这部小说使人热血沸腾,令人强烈地感受到可敬的革命者们的勇敢不屈、正气凛然,由衷地赞叹他们对理想的坚持,钦佩他们对伟大事业的献身精神。

特别是母亲这个人物的思想转变,由胆小、明哲保身的保守派到热爱生活、传播真理的革命先驱。

这壮丽、激昂的革命故事震撼着我,让我看到了生命的真谛。

母亲读后感1000字三:母亲读后感(1141字)五月,我们迎来了一个神圣的日子——母亲节。

这是一个为天下所有的母亲准备的节日,我们要为自己的母亲献上一份子女的爱,让妈妈感受到拥有孩子的幸福。

就在这段日子里,我读到了一本和这个节日有关的书——高尔基的《母亲》。

这本书进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在俄国十月革命前,老百姓过着苦不堪言的生活。

本书的主人公——一个有思想的年轻人为了摆脱这样受奴役受压迫的生活,一步步走向革命事业。

他的母亲,为了儿子的理想和事业,不顾一切地干着“违规”的事情来支持儿子:发放印着宣传真理的传单,鼓动人们反抗滥杀无辜的官兵,等等,导致自己被宪兵殴打甚至坐牢。

多么伟大的母亲

不知不觉,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

这本书从头到尾没提到一个“爱”字,却处处洋溢母亲对儿子的爱。

从母亲对儿子反常举动的担忧,到得知他所从事工作后的忐忑不安;对儿子事业的支持,到以儿子为骄傲,直到自己也投身革命事业,一位母亲年迈又执著的爱心,对儿子无私的爱上升到了对全世界为真理而奋斗的无产革命者的爱,这是历史的跨越。

我的妈妈就是这样一位平凡而甘于奉献的妈妈。

我的妈妈是一位普通的高校教育工作者,她的工作虽然平时很忙,每天下班回到家后仍然细心地照顾我的起居生活。

不管自己有多辛苦,对我的学习、生活从不懈怠。

尤其是我学校里只要有需要家长配合的活动,她总是积极参与,为我们的班集体出力献策。

记得在去年元旦学校搞游园活动时,班级需要布置教室,我们四年级的主题是“五谷丰登”。

第一天晚上,妈妈准备了很多张泡沫纸板和一把超大的雨伞,做成了一个大型的谷仓;第二天晚上,她又用白天专程买的几百条装饰用的金色毛条,铺满了昨晚的谷仓身体和大雨伞顶部,我们还把亲手画的很多五颜六色的农作物,如南瓜,辣椒,麦子等等挂在谷仓上,营造成了一个金光闪闪、喜气洋洋、五谷丰登的大谷仓。

妈妈晚上一直忙到十二点多才准备好。

等到第三天游园会布置完现场后,我们班的谷仓成了整个四年级最亮丽,最有个性的一道风景线,赢得了校长、老师们的一致好评。

我们班同学别提心里有多美了

可是她们哪里知道,从得知要布置教室到活动正式开始,才只有三天时间,妈妈为搞好这次活动,为班级出一份力,费了多少心思、花了多少时间啊

妈妈为了我的成长,吃尽了多少辛苦啊

妈妈的爱在点点滴滴中汇聚成大海,她用她无私的奉献、伟大的付出,给了我一生都无法回报的爱。

我要用最温柔的心情,拥抱妈妈,告诉她:“妈妈,我爱你

妈妈,谢谢你

”我要用我小小的双手帮她分担也许不多的家务,我要用我小小的肩膀帮她分担也许不重的担子,我要用我小小的孝心帮她分担也许不多的忧愁,我还要帮她……我能帮妈妈做的事太少了,但是忽然之间,我好像明白了一个道理,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每一件事情做到最好,就是对妈妈最大的感谢和报答啊

妈妈,对吗

母亲读后感1000字四:母亲读后感(1069字)最近,我看了一篇文章,名叫《母亲》。

这应该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文章一开头,就说“我”的妈妈去世了,当时,“我”才不到八岁,弟弟才三岁多一点。

刚看到这里,我就觉得他们兄弟俩好可怜。

办完丧事后,父亲一个人回了一趟老家。

回来时,带回了她。

后面还跟着一个不大不小的小姑娘。

爸爸指着她,对我们说“快,叫妈妈。

”弟弟吓得躲在我身后,我噘着小嘴,就是不叫。

“不叫就不叫吧

”看到这里时,我本来以为,后妈会扇“我”一巴掌让“我”叫她妈妈。

可是没想到,她竟然说不叫就不叫吧。

让我这个读者开始对她有了些好感。

在后面的日子里,“我”从来不叫她妈妈,学校开家长会,“我”把她堵在校门口,对同学说“这不是我妈。

”有一天,我把妈妈生前的照片翻出来挂在家里最醒目的地方,以此向后娘示威。

怪了,她不但不生气,还经常踩着凳子去擦照片上的灰尘。

看到这儿,我觉得这个后妈脾气真好,“我”在向她示威,她还不生气,如果换作那些脾气不好的人,早就把“我”打了不知道多少回了。

她却不一样,脾气好的很。

有一回,“我”在玩的时候,被一辆突如其来的自行车撞到了,当场就晕倒了,醒来时,我已经躺在医院里了。

大夫告诉我:“多亏了你妈呀

她一路背着你跑来的,生怕你留下后遗症,长大可得好好孝顺啊……”读到这里,我已经被她感动了。

这不是她亲生的孩子,可是,她却像对待亲生孩子一样的对待他。

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从医院到家的路很长她一直把我背着。

以后的许多天,她不管是见到谁,总是一个劲儿的埋怨自己没看好孩子。

好像一切过错不在我那样调皮,而在于她。

没过几年,自然灾害就来了,为了生活,她把自己的亲闺女给嫁到内蒙古去了。

当年,那个小姐姐才十八岁。

那一天,父亲看小姐姐穿的太单薄了,就把家里唯一一件粗线毛大衣给小姐姐穿上。

她看见了,说:“留给她弟弟穿吧。

”看到这,我实在是佩服这位妈妈,为了让非自己亲生的孩子不挨冻,就让自己亲生的孩子挨冻。

这是多么无私啊。

在车站,她一句话也没说。

在车子开动时,她向女儿挥了挥手。

回家的路上,她一直在叨叨:“好啊好啊,闺女大了,早点寻个好人家好啊,好。

”我觉得,这个妈妈在安抚她那一颗心。

她是母亲,送走自己的亲生孩子,为的是两个非亲生的孩子。

“我”望着她那日趋隆起的背影,眼泪直往上用,“妈妈”我第一次这样称呼她。

她哭了。

多少年的酸甜苦辣和委屈,都在这一声“妈妈”中溶解了。

看完这篇文章,我觉得,母爱时无私的,文中的妈妈,为了两个非自己亲生的孩子,牺牲了自己的亲生骨肉,把她远嫁到内蒙古,只是为了省粮食。

我们应该好好关心一下自己的妈妈,不管是亲妈还是后妈。

母爱都是一样的。

母亲读后感1000字五:读《母亲》有感(1247字)读完高尔基的《母亲》,按理说写出的读后感应该是关于赞美母亲的,可我却不想写那些,当然,母爱是值得永久歌颂的,只是在没有领会其真谛,没有触机灵魂的情况下写出的文章,只能是肤浅的,和那些无病呻吟的文章一样令人提不起兴趣。

读完母亲。

确实在一些方面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和反思,主要有以下几点。

1.母亲——作为生活在当时俄国黑暗社会最底层的工人代表,从一个没有灵魂的麻木的人,一跃而为一个具有先进思想,为推翻沙皇统治而站在第一线的人。

母亲身上,所发生得重大变化,让我们震撼,尤其是母亲不识字,却比那些识字的理解真理,理解俄国的未来。

这些与她的儿子帕沙卡对他潜移默化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她的儿子是工人的代表,是工人运动的领导者,不断对他的母亲灌输革命的真理,将母亲的思想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当然这与母亲本身也是分不开的,如果没有她对儿子的理解,对儿子所从事事业的信任,没有对儿子的自豪,对儿子深深的爱,也不会使她在儿子被捕后,下定决心走儿子的路,从而真正成为一个革命者,一个大造新时代的人。

这里我们谈到了理解,这不仅让我想到一句话:理解万岁。

确实,人与人之间的理解是无价的,理解可以创造奇迹,就像理解可以将帕沙卡和她的母亲,两个思想完全不同的人,之间搭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一座信任的桥梁。

在现代社会,很多问题有待于理解来解决,代沟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代表。

试想,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加强交流,增进理解,又什么问题解决不了呢

有时候我感觉父母不理解我,当然,为题是出在双方。

父母当总是让我一个劲的学习,殊不知,为了责任而学习是很累人的。

2.书中的革命者为了信仰,为了人类美好的未来而奋不顾身。

其突出代表就是母亲的儿子帕沙卡和他的同志安德烈,雷兵等革命者。

他们有着智者的信念,不知疲倦的像工人,农民宣传革命知识,剖析他们受苦受累而没有得到回报的原因,他们不惧资产阶级及其他们的走狗们,把坐牢当作工作之余的休息,出狱后依旧投身革命事业。

这是多么让人敬重

这不仅让我想到了我国所经历的艰苦岁月,同样的故事也在我们这片热土上发生过,那些革命的烈士,将长眠在共和国的怀抱之中。

这里提到了信仰,在革命时期,信仰高于一切,有着执著信仰的人会为它而抛弃生命。

那些舍生取义的事迹一直被人们坐传倡,慢慢的好像已经成为了传说,我曾经怀疑,所谓乱世出英雄,不知道在现代社会,还会不会又为了信仰而献身的人,还有没有那份勇气,坦然地面对死亡,正气浩然。

在那时,信仰是人们前进的动力,这不仅让我思索,伟人为了信仰而不断奋斗终究成为了伟人,而在当代,如何确立自己的信仰呢

我小时候想当五星上将,现在想来却也可笑,一没有军事才能,二没有军事胆识,三没有军事机遇,谈何成为将军

小时候想当将军想必那是战争片子看多了,盲目崇拜上面的将军罢了。

说实话,从那时起就有点迷茫,在各方面的呼吁下努力学习,却终究没有确定一个明确的理想,总是过一天算一天,完成当前的任务就算了事。

我也常想,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所以总是安慰自己,总之以后能报效祖国,名垂青史就是了。

朝花夕拾每篇文章的读后感200字左右

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 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

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

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读后感 早闻,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

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五猖会读后感 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

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

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

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

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

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鲁迅读后感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

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

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

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

找不到骂人的词语。

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

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

“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

唉,我只能叹气。

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

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

可惜,这位又是“名医”。

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

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

”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

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

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

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

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

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读后感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藤野先生》读后感《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

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

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

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

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它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

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

“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

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范爱农读后感《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 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 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 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 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刘醒龙的《抱着父亲回故乡》读后感 350字

这一天,我又读了一个写得很好,非常真实的故事。

它的名字叫做————《爸爸的看护者》。

这个故事说了:西西洛(一个少年)的父亲得了重病,给家里写了一封信。

母亲看了以后,就让大儿子那着信,去医院看望一下父亲。

西西洛步行了三十里的长途,终于到达了医院。

他把信交给了门口看门的大爷,大爷让他进去了。

有一位看护妇在路上问西西洛了一些关于他父亲的相关信息,找到了他的父亲。

西西洛见到了爸爸,一下子就扑了上去,抱着爸爸大哭起来。

他的爸爸现在已经差不多和原来完全不一样了。

脸孔肿胀了,眼睛缩小了,嘴唇变厚了。

这使西西洛更加痛苦。

从此以后,每一天,西西洛都会来到医院看望他的爸爸。

从什么都不会,慢慢地变成了熟练。

直到有一天,这个病人的神志清醒了许多。

正当西西洛一个人在独自流泪的时候,忽然听到了这样一个声音:“阿姐,再会

”这样一个声音,让西西洛非常地吃惊。

这时,那个男人看见了西西洛,叫起来:“西西洛

”一边叫,还一边跑过来。

西西洛非常吃惊。

父亲把西西洛抱在怀里,亲吻了几下,又看到了旁边病床上的病人,说:“孩子呀,你错到了别人那里了

”接着,又指着病床上的那个人,问周围的人,说:“这个人是谁

”别人告诉了他。

父亲让西西洛跟他一起回家,西西洛看着床上的病人,不想走。

父亲看出了西西洛的心思,说:“那好吧,你留在这里,照顾那个病人吧

”过了几天,病人的情况恶化了,死时,手还握着西西洛的手。

助手让西西洛回家去,西西洛临走前,说了一声:“再会

”到门口时,不觉脱口而出:“再会,爸爸

”我读完了,心里很惭愧,想:西西洛是那么的无私,如果我知道了那个人不是我的爸爸,说不定就会很嫌弃他,不再照顾他了。

可是,西西洛却不,他还是那样的照顾他,我真是自愧不如呀

这件事情虽然搞错了,但是,却表现出了人与人之间深厚而浓烈的情感,表现了人向善的一面。

这不仅体现了西西洛善良、淳朴,而且,还体现了人世间的博爱

求非常感人的情侣故事

说好相爱一辈子[很感人的哦]那时他们刚刚考上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

当他们被人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久了,两颗心就近了。

和所有小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去逛公园,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要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

人虽然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却是一样的。

他和她,就那样自然而然地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电影院里的亲密拥抱,少了情人节的神秘礼物。

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了一副红手套,10块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七块,于是只好尴尬地笑笑。

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一人一副,她说,才用了五块钱的线,值吧?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工,情况好一些,因为做家教,他有了一点儿钱。

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当时他就说,我有钱了会买给你。

那是条银的链子,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脖子上,熠熠生辉。

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戴上这条项链后显得别样美丽。

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为生日礼物他送给了她,而她说,我也有一件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处女之身。

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缠绵得那么动情。

他说,我一辈子会对你好的,让我们相爱一辈子吧,不论何时,不论何地,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离。

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身体里,泪流满面。

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他好的。

两个月之后,她恶心呕吐,身体出现了强烈反应,她怀孕了。

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来商量,怎么办?做掉吧,他说,我们还都是学生,校方知道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要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

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手续,然后带着肚子回了家乡。

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儿。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待她。

她没有敢告诉家里,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仅能果腹,她在等待他毕业,然后一起过日子。

可他没有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了钱,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

这个诺言,他没有实现。

实际的情况是,他只回家看过她一次,发现她变得难以入眼,碎乱的头发,眼角有没来得及擦拭掉的眼屎,穿的衣服极邋遢,上面还有奶渍。

小孩子乱哭着,和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他相比,她就是一个还没有走出大山的女人,他一阵阵地害怕:真的还要她吗?真的还带她走吗?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他说,混得不好,你再等等。

他是撒谎了的,那时,他已经是公司部门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而她只有几百块钱,临走还拿一千块塞在他手里,说,你在上海开支大,拿着拿着。

他的眼泪要决堤,知道自己辜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纸包,是散乱的一千块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够的缘故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这笔账。

不久,他给她寄去两万块钱,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可能先结不了婚,那时,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

而她不久就把两万块钱寄了回来,她说,真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要相爱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多懂事的一个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的婚啊!她把自由还给他,把爱情也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回家乡看她一趟。

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自己更适合她。

那时,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追求他,因为她的离去,他决定,重新开始自己的爱情。

何况,这女孩子家在上海,有权有势,对他是极有帮助的。

不久,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太多钱,他有了别墅和私家车,这些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有了。

他知道自己是个坏男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年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了一个公司,他准备帮她。

而她那时是家乡一个中学的老师,快40岁了,有了半白的头发,人有些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

见面的刹那,他们愣了很久,这就是岁月啊,十几年过去了,岁月给她增加的是沧海桑田,给他增加的却是成熟的魅力。

他见到了他们的儿子,一个17岁的大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学习非常好,已经保送到北京上大学。

他想说谢谢她,却觉得语言那么单薄,他想说对不起,却觉得自己连这个资格都没有。

在她简陋的办公室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做什么工作的? 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平静地说:我,一直没有结婚。

刹那间,他从椅子上站起来,眼泪猝不及防地落下来,心里洪水决了堤:她一直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

他骂,你傻死啊你。

她眼睛中是泪光,身体有些发抖:你说过的,要相爱一辈子的,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

他蒙住脸,然后缓缓地跪下,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

而此时他不能离婚,他的娇妻爱女,他的事业家庭,他的所有一切,再也容不下这女人。

可他知道,她是他心底的一粒珍珠,价值倾城。

他问她有什么要求?因为钱不能弥补一切,何况,她看重的一定不是钱,因为那年两万块她就退给他。

她笑了,如果你想帮助我,就捐个希望中学吧,看我们这环境多落后。

那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还与她无关。

她眼神里是风过千山的宁静,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她说,那是我一个人的爱情与忠贞了,与你无关。

在回美国的飞机上,他打开一个包,是她送他的。

里面是两副红手套,已经旧了,掉了色,脱了棉线。

他试图戴进去,刚一伸,线就断了,真是老了,年头太多了,有什么可以忘记可以永远?只有她,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仍然动人。

原来,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完成的誓言,用自己的心自己的爱,可惜他没有做到。

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是对不起她,他是对不起爱情了。

孝敬、感恩父母的作文(100字左右)要多写些感受

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精髓。

元代郭居敬辑录古代24个孝子的故事,编成《二十四孝》,成为宣扬孝道的通俗读物。

01 孝感动天舜,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

相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

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

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

舜在厉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

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

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02 亲尝汤药汉文帝刘恒,汉高祖第三子,为薄太后所生。

高后八年(前180)即帝位。

他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

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

他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意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

03 啮指痛心曾参,字子舆,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称“曾子”,以孝著称。

少年时家贫,常入山打柴。

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

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着柴迅速返回家中,跪问缘故。

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

”曾参于是接见客人,以礼相待。

曾参学识渊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的修养方法,相传他著述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圣”。

04 百里负米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

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

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

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得呢

”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

”(《孔子家语·致思》) 05 芦衣顺母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

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

”(《论语·先进》)。

他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

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

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

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

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

”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

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06 鹿乳奉亲郯子,春秋时期人。

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

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

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07 戏彩娱亲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

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

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08 卖身葬父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

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

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

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

言毕凌空而去。

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09 刻木事亲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

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

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10 行佣供母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

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

后来,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

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11 怀橘遗亲陆绩,三国时期吴国吴县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科学家。

六岁时,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往怀里藏了两个橘子。

临行时,橘子滚落地上,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作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吗

”陆绩回答说:“母亲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给母亲尝尝。

”袁术见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孝顺母亲,十分惊奇。

陆绩成年后,博学多识,通晓天文、历算,曾作《浑天图》,注《易经》,撰写《太玄经注》。

12 埋儿奉母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

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

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

”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13 扇枕温衾黄香,东汉江夏安陆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

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

少年时即博通经典,文采飞扬,京师广泛流传“天下无双,江夏黄童”。

安帝(107-125年)时任魏郡(今属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灾,黄香尽其所有赈济灾民。

著有《九宫赋》、《天子冠颂》等。

14 拾葚异器蔡顺,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

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饥。

一天,巧遇赤眉军,义军士兵厉声问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篓子里

”蔡顺回答说:“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桑葚留给自己吃。

” 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三斗白米,一头牛,带回去供奉他的母亲,以示敬意。

15 涌泉跃鲤姜诗,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

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

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

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

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

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

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

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16 闻雷泣墓王裒,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

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晋臣。

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

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

”他教书时,每当读到《蓼莪》篇,就常常泪流满面,思念父母。

17 乳姑不怠崔山南,名,唐代博陵(今属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节度使,人称“山南”。

当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长孙夫人,年事已高,牙齿脱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顺,每天盥洗后,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婆婆,如此数年,长孙夫人不再吃其他饭食,身体依然健康。

长孙夫人病重时,将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说:“我无以报答新妇之恩,但愿新妇的子孙媳妇也像她孝敬我一样孝敬她。

”后来崔山南做了高官,果然像长孙夫人所嘱,孝敬祖母唐夫人。

18 卧冰求鲤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

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

继母食后,果然病愈。

王祥隐居二十余年,后从温县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

19 恣蚊饱血吴猛,晋朝濮阳人,八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

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虫叮咬使父亲不能安睡。

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担心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

20 扼虎救父杨香,晋朝人。

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叼走,杨香手无寸铁,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

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了。

21 哭竹生笋孟宗,三国时江夏人,少年时父亡,母亲年老病重,医生嘱用鲜竹笋做汤。

适值严冬,没有鲜笋,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

少顷,他忽然听到地裂声,只见地上长出数茎嫩笋。

孟宗大喜,采回做汤,母亲喝了后果然病愈。

后来他官至司空。

22 尝粪忧心庾黔娄,南齐高士,任孱陵县令。

赴任不满十天,忽觉心惊流汗,预感家中有事,当即辞官返乡。

回到家中,知父亲已病重两日。

医生嘱咐说:“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尝一尝病人粪便的味道,味苦就好。

” 黔娄于是就去尝父亲的粪便,发现味甜,内心十分忧虑,夜里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

几天后父亲死去,黔娄安葬了父亲,并守制三年。

23 弃官寻母朱寿昌,宋代天长人,七岁时,生母刘氏被嫡母(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

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曾经刺血书写《金刚经》,行四方寻找生母,得到线索后,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发誓不见母亲永不返回。

终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母子欢聚,一起返回,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24 涤亲溺器黄庭坚,北宋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诗人、书法家。

虽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溺器(便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

战马的读后感 400字

读《战马》有感400字今天,我读了《战马》这本书。

《战马》这本书非常感人,告诉我的道理也很多。

《战马》这本书主要内容:农场的夏天,艾伯特骑着乔伊去放羊。

乔伊渐渐熟悉了教区的每个巷子、每棵树叶婆娑的橡树、每扇咣咣作响的大门。

乔伊和艾伯特会在水花飞溅中穿过因诺森特矮林下的河流,还可以以电闪雷鸣的速度飞奔到远处的弗尔尼山的山坡上。

艾伯特不和乔伊说话时,就一直吹口哨或者唱歌。

艾伯特的歌声永远不会拒绝,也永远不会忘记。

乔伊一听见艾伯特吹口哨变跑过去,这样做并不是出于顺从,而是因为乔伊总想和他待在一起。

但是他俩分开了,因为战争开始了……乔伊从一匹脾气狂野、胆小怕事、依赖母亲的马,在艾伯特的驯服、爱怜、照顾下变成了一匹威猛的战马。

我完全被里面的情节所深深的吸引,把自己完全置于故事里了。

读到难过时,我会跟着伤心流泪;读到开心的地方时,我会情不自禁的哈哈大笑。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太大了。

我喜欢乔伊的乖巧,和忠诚。

佩服他坚强的毅力,我多么想拥有一匹这样的马呀。

我欣赏乔伊的勇敢,它从树林里开始跑,过了一条小河,穿过空无一人的农庄,不知被多少荆棘拉伤,跃过多少个门槛、沟渠、以及废弃的战壕,又经过几个已被遗弃、满是废墟的村庄,跨过了多少个无人区,又被多少铁丝网拉伤。

可它依旧在跑,他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快点回到主人的身边。

乔伊还是一匹勇于克服困难、不放弃的马,由于被铁丝网拉伤,导致伤口感染,可它配合治疗,不轻易的放弃自己的生命。

有那么多优点的良马我真的好喜欢。

《战马》是一本绝对不能错过的好书,它呼吁和平,声讨战争,让我们感觉到活着的幸福与快乐

从乔伊的身上同时我还体会到了遇到困难不要放弃,为了梦想,不怕付出的精神。

萧红作品的读后感麦场

萧红,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虽然算不上是一位大作家,但却是一位独具风格的作家。

她原名张乃莹,另有笔名悄吟,黑龙江呼兰人。

年轻时接触五四以来的进步思想和中外文学,尤受鲁迅、茅盾和美国作家辛克莱作品的影响。

由于对封建家庭和包办婚姻不满,1930年离家出走,几经颠沛。

1932年与萧军同居,两人结识不少进步文人,参加过宣传反满抗日活动。

1933年与萧军自费出版第一本作品合集《跋涉》。

在鲁迅的帮助和支持下,1935年发表了成名作《生死场》(开始用笔名萧红),萤声文坛。

1936年,为摆脱精神上的苦恼东渡日本,在东京写下了散文《孤独的生活》、长篇组诗《砂粒》等。

  l940年与端木效蕻良同抵香港,不久发表了中篇小说《马伯乐》和著名长篇小说《呼兰河传》。

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占领了香港和九龙。

重病的萧红,陷落在九龙。

终于在最后这所临时医院里逝世。

这时,她只有三十一岁。

  小说《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

它描写的是九•一八事变前后东北乡村的生活。

鲁迅和胡风分别为《生死场》的第一版写了序言和后记。

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

--鲁迅我们才能够真切地看见了被抢去的土地上的被讨伐的人民,用了心的激动更紧地和他们拥合。

--胡风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悲凉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

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

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

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

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

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

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

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

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

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

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

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作为一名女性作家,萧红将悲剧的触角滞重地深入到女性世界。

《生死场》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老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后来干脆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

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

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老赵三。

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反动政权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可是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又活转过来了。

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她只有十七岁,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梦想着青春和幸福。

但生活给她带来的是什么呢

情人很是粗暴,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言冷语的嘲讽。

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

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

作者通过对她笔下三个人物的命运的描写,展现了北方贫苦妇女的悲惨的遭遇。

萧红思考关注着女性的生命形式及生存状态。

她将自己作为女性的痛苦的灵魂,融进她笔下苦难女性的身上,将她特有的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孤寂与悲剧融为一体,从而使她笔下的萧红式女性充满着悲剧美,这些是社会最底层的劳动妇女生存的悲剧,也是现实的社会的悲剧,更是历史的文化的悲剧。

萧红对男权社会的强烈抨击和对女性命运的深切同情,包含着她鲜明的女性意识,即女性应该获得人格的平等与人性的尊严。

在继承五四传统的道路上,萧红以自己创作呼唤着妇女解放与女性自觉。

  《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

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

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

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精髓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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