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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历史读后感

时间:2016-07-30 13:05

明朝那些事读后感 1000字长文

明朝那读后感1000字()  这个冬天的夜晚,我终于读完了明月的大作《明朝那些事儿》。

虽外无轻扬的雪花,屋内也没有温暖的火炉,但我依然读得很舒服。

  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当年明月讲述了很多他读史和写作时的感受。

按照作者的说法,他所读过的历史故事中,几乎无一例外地全都是悲剧结局。

  想想我们的历史,可以说真的是这样。

  “每一个人,他的飞黄腾达和他的没落,对他本人而言是几十年,而对我来说不过只有几页。

前一页他很牛,后一页就怂了。

”这大概是作者内心最真切的感受。

  我看着书桌上那七本并不是很厚的书——大明王朝从建立到灭亡前后三百年的时光,就呈现在这寥寥数千页的纸上。

三百年,是十万九千五百七十五天,是二百六十二万九千八百小时,还有明朝十六位皇帝,大明帝国的前前后后繁华衰落,都在这七本书中。

其中一些着名人物的命运,他们每个人几十年的风风雨雨,的的确确就只有几页。

比如常遇春,这位大明开国第一功臣,自太平之战时自告奋勇,在其后几年中参与了帝国建立的所有重大战役。

后北出大漠取得大胜,班师回朝,经柳河川时暴病而亡,年仅四十。

即便是这颗耀眼的将星,在这本书中的记述,也不过就数页而已。

  仿佛是逃脱不掉的魔咒一般,无论什么人自出世那天起,就注定了死亡的结局。

每一个人都逃脱不了消逝,王朝也逃脱不了坍塌,地球总有一天也会因为太阳的消亡而消亡。

再想想,其实毁灭又何尝不是新生命的开始?  春去秋来,斗转星移,在这沧桑的转换中我们终究还是把握住了一项权力——这就是能够驾驭自己生命的过程。

是的,如何去驾驭生命的过程,演绎出属于你的精彩,是我们每一个生命个体自己的权力。

或许每个生命都不能决定自己出生时的形态——或许我是一只飞翔的小鸟,或许我是一条游动的小鱼,或许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但我们可以决定自己入世的态度与方式:是鸟儿就要振翅翱翔于天空,是鱼儿就要游川入海跃向龙门……每一个生命体都要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精彩中去,去冲击生命的极限。

  面对最终的毁灭,我们唯一所能倚仗的就是那个过程。

我们必须以百倍的精力去充分装点、尽情享受这个美好的过程。

说“万类霜天竞自由”,我看到的就是每一个个体在生命的过程中尽情享受着自由的可贵与欢乐。

  也许,生命的真谛就在于此——按自我独有的方式去创造和经历一个精彩的过程!  我们喜欢历史,喜欢的是他那丰富多彩的故事情节,是他那发人深思的历史现象。

你要明白史官也是人,是人就会有感情。

所以史官一定会曲笔,不同的只是程度罢了。

既然我们已经无法还原历史的第一现场,那我们为什么不向前看?  我们有什么样的理想,我们就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力。

也许有人说,是现实太残酷,使我不得不放弃了自己的理想,但我想说,正是因为现实太残酷,我们更不应该放弃自己的理想!正是因为有它,才使得我们在这彻骨的现实中保有一份温暖,保有一份信念,保有一份不放弃的精神。

支撑着我们一路走下去。

  明朝那些事读后感1000字(二)  假期一口气读完了当下十分火爆的创造网络奇迹的奇书——《明朝那些事儿》,读后确实感觉酣畅淋漓,如果让我用一个字来形容我读后的感觉,那就是“爽”。

一提到历史想必大家都会联想到枯燥乏味,而本书的作者当今明月却一改常规,取而代之的是调侃幽默风趣,让读者欲罢不能。

  本书文风严谨而又不乏幽默,而作者穿插的一些评论尤其是恰到好处,我除了佩服作者那丰厚的史学知识,更是感叹其无与伦比的社会洞察力。

本书的作者当年明月一个年仅27岁的年轻人,一个非文学和历史学专业出身的普通公务员,用如此老道、通俗、幽默的手法,写出共计七册总计861285字史学巨着,将历史还原得清晰深刻、丰满圆润,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而本书在新浪博客连载三个月逾百万点量,创造了一个文学史上的奇迹。

因此我也常感叹到“奇人也”!  书是迄今为止唯一全本白话正说明朝大历史的小说,说的是自大明武太祖皇帝朱元璋起,到明朝灭亡近三百年的事。

第一卷则从朱元璋出朱元璋农民起义,经过艰苦战斗,打败陈友谅,凭借徐达,常遇春等人的辅佐登上王位,又杀掉胡惟庸,重权独揽;朱棣被逼造反,迁都北上,开创永乐盛世;无奈朱祁镇亲信宦官王振,断送了“宣统之治”的太平圣景;嘉靖万历爷孙更是深居简出,不理朝政,东林党与阉党的争斗四起;谁知明朝气数已尽,任凭勤劳努力的崇祯如何力挽狂澜,也无法挽救颓势,明朝最终在内忧外患下灭亡。

  徐阶严嵩的政权夺势,尔虞我诈;于谦王守仁的力挽狂澜,刚正不阿;张居正变法的百废待兴,改革反腐;戚继光俞大猷的英勇拼杀,抗击倭寇;袁崇焕卢象升的巧用兵法,评定内乱;孙承宗的老谋深算和李自成皇太极的最终进攻……  作者详细地剖析了每个人的心理、特征,让历史又一次精彩了起来,对于这个我曾不太熟悉的朝代,我在短短数日间便了如指掌。

这里面我最佩服的人物就是朱元璋了。

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继续前进,继续战斗。

朱元璋的那个时代有着无数的厉害角色,陈友谅、张士诚、王保保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朱元璋用他惊人的军事天赋战胜了这些敌人。

可以说,在那个时代,最优秀统帅的称号非朱元璋莫属。

他几乎是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借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了庞大的帝国。

他在位期间实行了抗击外侵、革新政治、发展生产、安定民生等一系列有利于社会前进的政策,在政治、经济、军事、思想等方面大力加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统治,巩固了明朝政权。

但是他也有许多措施功过难断或者遭人诽议,如廷杖大臣、废丞相、设锦衣卫、大杀功臣、擅杀文人、重开殉葬制度、八股文取士制度、实行君主集权和高压统治等举措,所以他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具争议的皇帝之一。

  读了这套书,我不禁被书中表现的“厚黑学”惊呆了!这些忠臣、奸臣大都是人前一套,背后一套。

人与人之间哪里还有真诚、信义可言?彼此经常搞些你死我活的斗争。

很多有才华的人:唐寅、徐文长、方孝孺、解缙,哪一个都是赫赫有名的大家,都是在政治斗争中得到了极其可悲的下场。

他们的失败有的源于一句话,一篇文章。

真可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被别有用心的人一曲解,给大老板——皇帝奏一本,说上句“此人别有用心”,再分析一下这句话可能危及你的皇位,事情就办妥了。

圣旨很快下了:满门抄斩,灭九族,还有的灭十族!冤案就此诞生!  正如当年明月在他的书中这样写道:“历史从来就不幽默,也不乐观,而且在目前可知的范围内,都没有什么大团圆结局。

”所谓历史,就是过去的事,它的残酷之处在于:无论你哀嚎、悲伤、落寞、追悔,它都无法改变。

  “虽然结局未必愉快,但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我将继续幽默下去。

”正是这样的幽默,使我在《明朝那些事儿》中,看到这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自己也置身于那个精彩纷呈的大时代中去了,更深一层地了解了历史,了解了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  除此之外,从历史中,我们是否可以懂得一些生活的道理呢?  在明朝末年,如此艰苦的环境下任由无数人坚强地活了下去。

在这期间,徐霞客穿着布衣,带着干粮,游遍全国;郑成功自己准备,自己招兵,远征琉球。

他们相信生活,相信未来,相信自己是一个勇敢的人。

他们以自己的方式,成功地度过了人生。

他们的精神、他们的执着值得我们后人学习!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50~500字

最近,我阅读了这本书,作者风趣幽默的话语令我十分喜爱这部书。

作者对人物的刻画入木三分,对斗争的描述淋漓尽致,对情节的把握真的很令我钦佩。

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了,一个出身于农民世家的人,竟然能成功当上皇帝。

  小时候深受元朝的腐败统治之苦,家中十分贫苦,在中国历史上的皇帝中,大概是唯一的一无所有的贫农,是通过造反才拥有了天下。

放牛、做乞丐、做和尚、造反、做皇帝,一份十分简单的简历。

没受过教育,却能直接带领千军万马争夺王位,是个军事天才,也是个天才。

对于这种情况,我有自己的看法:平静的湖面,练不出不畏风浪的水手;安逸的环境,造不出时代的伟人;宁静的世界,找不出,就是在如此恶劣的情况下,成为一个伟大的霸主。

正是青少年时期的艰苦经历磨炼了朱元璋,使他变得老成而有心计。

  朱元璋最令我佩服的是他的各种本领:果断、让朱元璋能在危险的情况下做出最正确的判断;坚持、能让他在僵持时打破僵局;冷静、能让他有准确的策略。

这三样宝物、合起来,能让你在战场上完美地指挥出应敌的方法,假如任何事中,都具备果断、冷静和坚持会让你在困境中发现机会。

在这三个本领前,相信无论怎样的困难都回迎刃而解,最后将登上成功的彼岸。

  朱元璋还教会了我自信,他曾经说过“我相信我是对的”。

在通往胜利之门的路上,你会捡到很多钥匙,这些钥匙有的,有的金光闪闪,但只有一把才能打开那扇胜利之门。

当你引领大军作战,当百万生灵的一切掌握在你的手中,当你只有一次尝试的机会,没有多少人能不紧张,而在战争中,只有一个时机是最适合的,如果失败了,你将失去一切。

但朱元璋却在毫不紧张,他相信了自己的决定,是自信,使他一步一步地走向皇位。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读了后,朱元璋成为了我生活中的老师,他教会了我果断、冷静、坚持、自信等等必会的本领,他仿佛和我说:乱世之中本身是没有天才,但只要有了各种本领,你就是一定会成功,本领能助你登上成功的高峰。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明朝那些事儿》是由当年明月(网名)写的,由中国友谊公司出版,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这套书共有七本,主要讲了明朝从朱元璋开始直至灭亡的故事。

详细写了各个时代官僚为了权利的斗争与阴谋,让人身临其境,回味无穷。

我只要一拿起它就不想再放下,读了还想再读,经过长时间的阅读,我已经对明朝历史了解得一清二楚。

我刚接触这本书时,我就被作者的幽默的语言和极好的文采给吸引住了,这本书既没有像以前看过的历史书那样古板,却有那么多的历史知识,我想:写出如此好的文章的人,一定是个大作家,要不然怎能写出这么好的文章呢

我最喜欢这套书的第三本,这本书里我最喜欢和最佩服的人物是王守仁。

王守仁的父亲王华是当科状元,望子成龙,自然而然王华希望王守仁也像他一样参加科举考试,然后拿个功名当个官,过着安闲日子,读后感《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而王守仁却不这么想,他想学习兵法,为国效力。

可他爸爸不准,必须要他考科举,要不不准他乱来。

最后王守仁考上了举人,当了一个小官,可遭人陷害,被发配到贵州龙场当驿丞,他在那里经受了许多苦难,最后修成了正果,创造了哲门派——心学。

这使得王守仁被人称为四大家:哲学家、军事家、政治家……还与孔子、孟子齐名。

这一点更让我无比佩服。

因为王守仁在贵州龙场的艰苦经历打动了我。

当时贵州属于是荒山野岭,把官员发配到哪里纯粹是受罪,但王守仁他不放弃,在那片荒山里开拓出了新天地。

我的感受是:若是一般官员被发配到了那里,第一反应是到处找人送钱,拉关系,但愿别去那个鬼地方,而王守仁他不畏辛苦,在那里辛勤工作,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于是我便定下目标,向王守仁学习,学习他坚持不懈,成为一个像他一样的人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中国大历史》读后感

读后感:初看这本书,仅仅将其作为消遣,未必要全部看完。

然于后发觉此书多有牵扯财政知识,则上升至必读之行列。

所谓: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

我看此书则重在抽取其中的财政史,其他知识则可谓意外收获了。

大历史者,如作者所言,乃宏观历史,用350页文字粗粗带过我华夏五千年之文明,虽显得简陋而无所适从,但有利于读者在阅读中整体把握历史发展的规律。

作者别具匠心地将之与世界史联系起来,则又提供了另一番视角。

总体上,我在阅读此书时有三大收获,现简述如下:第一, 对历史的整体认识有所提升。

一般传统历史家将中国史看做帝王之家史,以为皇帝君王者,,无所不从。

然则在此书中,作者向读者传达出鲜明的观点是,,是在一种道德的指引下运行。

帝王要有所作为,也必须依着道德轨迹,或者成为道德之代言人,否则便不能收到万民的支持。

作者在书中屡次用到“中国是一只大型的潜水艇夹肉面包”,此比喻虽生硬而令人费解,却还是充满想象力的。

历史发展乃上下两重力量互相作用的结果,要维持整个国家之稳定,上下必须达到一种平衡,而这种平衡的引子,在古代正是道德。

作为古代经济之基础者,正是“农业之系统”,其与“商业之系统”相对。

凡古代之昌盛时期,必有解决土地问题之暂时良策,并有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

待到每个朝代后期,由于小自耕农的衰落,农业凋敝,国家自然混乱了。

第二, 对一些具体历史细节的纠正认识。

在对人方面,比如,我从书中知道,是在光绪帝死后不到24小时去世的,而则是在运动失败前服毒自杀(对这点我尚且有所怀疑);赵琐以及明朝最后一任皇帝,都有一番雄心壮志,专于政事,却无力回天。

在对事方面,我知道的新政,使中国在当时即企图以金融管制的办法操纵国事。

其广度和深度不曾在那时世界里任何地方提出。

元朝两次征日,未能取胜的原因,乃是“神风”帮助,看来战无不胜的到了海上战斗力就减弱了。

在“三国干涉还辽”之后的坎坷命运,之前在历史教科书中却只字未提。

“文化大革命”虽说是十年离乱,却也提供了一个新的改组机会。

第三, 财政对于中国古时朝代的兴衰有重要影响。

黄仁宇先生在书中对于每个朝代,都会专门分析其财税制度。

若财税制度符合当时小自耕农的实际情况,则国家能够得到充足的财源;而如果该朝代未能建立合理的财税体系,则灭亡不远矣。

历史界甚至公认明朝之覆灭由于财政的破产,黄老也曾提出民国时期各军阀未能成为实际之强人,他们缺乏效能的主因在财政。

两税法、王安石的变法、一条鞭法等等都是各朝代为了挽救颓势对于财税制度的改革。

但这些改革之所以要么未能实行,要么未能取得实际效果,正是因为他们要么脱离小自耕农的实际,要么由于改革主持者失势,其所倡导的政策,也被反对派否定。

小自耕农的破产与国家之衰落往往构成因果关系。

结果国家税收不能按时按量征收,君主只好提高税率,或者变换着方式增加附加税。

军人不能按时获得足够军饷,则军队素质下降,遇到各种天灾人祸,国家也无足够能力应付。

真是成也财政,败也财政。

这甚至让我有些怀疑,是否中国古之朝代更替,无非是“财政周期”

如此看来,财政之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了。

那么由此及彼,现今中国财政制度的设置,对于国家之强盛必定也是举足轻重的。

然目前国家财税制度所受之诟病,已经愈加明显。

学财政的人应该以完善这一整套制度为己任。

书中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除非下层有法制上的保护,上端无限制收税的权利并非执政者之福。

因为全国财政并无实际上之结构,各级人员也各就自己的方式敷衍塞责。

目前我国对于下层之法律保护已算有所进展,但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尚不到位。

如此,要想到达作者提出的真正“数目字管理”,尚有一段距离吧。

比如目前增值税的征收就常常遇到逃税偷税的现象,而要想实现如美国之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实在任重道远。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600字

我最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十分喜爱这部书。

作者对人物的刻画入木三分,对斗争的描述淋漓尽致,对情节的把握炉火纯青,真的很令我钦佩。

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朱元璋了,一个出身于农民世家的人,竟然能成功当上皇帝。

  朱元璋小时候深受元朝的腐败统治之苦,家中十分贫苦,在中国历史上的皇帝中,大概是唯一的一无所有的贫农,是通过造反才拥有了天下。

放牛、做乞丐、做和尚、造反、做皇帝,一份十分简单的简历。

没受过教育,却能直接带领千军万马争夺王位,是个军事天才,也是个人事管理天才。

对于这种情况,我有自己的看法:平静的湖面,练不出不畏风浪的水手;安逸的环境,造不出时代的伟人;宁静的世界,找不出真正的英雄,朱元璋就是在如此恶劣的情况下,成为一个伟大的霸主。

正是青少年时期的艰苦经历磨炼了朱元璋,使他变得老成而有心计。

  朱元璋最令我佩服的是他的各种本领:果断、让朱元璋能在危险的情况下做出最正确的判断;坚持、能让他在僵持时打破僵局;冷静、能让他有准确的策略。

这三样宝物、合起来,能让你在战场上完美地指挥出应敌的方法,假如任何事中,都具备果断、冷静和坚持会让你在困境中发现机会。

在这三个本领前,相信无论怎样的困难都回迎刃而解,最后将登上成功的彼岸。

  朱元璋还教会了我自信,他曾经说过“我相信我是对的”。

在通往胜利之门的路上,你会捡到很多钥匙,这些钥匙有的古色古香,有的金光闪闪,但只有一把才能打开那扇胜利之门。

当你引领大军作战,当百万生灵的一切掌握在你的手中,当你只有一次尝试的机会,没有多少人能不紧张,而在战争中,只有一个时机是最适合的,如果失败了,你将失去一切。

但朱元璋却在关键时刻毫不紧张,他相信了自己的决定,是自信,使他一步一步地走向皇位。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后,朱元璋成为了我生活中的老师,他教会了我果断、冷静、坚持、自信等等必会的本领,他仿佛和我说:乱世之中本身是没有天才,但只要有了各种本领,你就是一定会成功,本领能助你登上成功的高峰。

历史书籍的读后感300字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

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

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书中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

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

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

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

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

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

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

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

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

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读书笔记

《上下五千年》——刑罚篇 我写这本书的读后感,不是写什么名人名事,什么历史变迁,而是专写古代的一些刑罚. 具体的刑罚最早是在五帝中颛顼当政时发行的,距今已有5000年左右了,刑罚开始后便开始了封建社会,但官职系统尚未明确. 到了夏朝,因为产生了贫富分化,随之出现了犯罪现象,大禹便建立了各种官职,还加强了刑罚,又制定了税收,建立了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当夏朝传到了第十九代王时,出现了五马分尸与炮烙这两种刑罚.五马分尸顾名思义就是用五匹马相对拉扯,把人分成五~六块;炮烙是让人站在烧得通红的管子上行走,最后掉进下面的火炉,活活烧死. 到了秦朝,增加了烹刑:一旦有人敢欺上瞒下,便会被放进一个大缸里,加满水,把人煮熟致死. 汉朝,吕后曾把人砍去四肢,挖去双眼,割掉鼻子,耳朵,还给人吃哑药,最后扔进猪圈.窦太后还罚当官的儒生赤手打野猪,十有八九是去送死. 依照明朝的法律,贪钱一两者可能会被扒其皮,晾于衙门口. …… 各个朝代的刑罚不尽相同,但今日看来,充满血腥与残暴.看来无论何时,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上下五千年》读后感 ——开朝帝王篇 今天,我们来说说各朝的开国皇帝. 首先,我们先说说汉高祖刘邦.说到刘邦,他原来只是一名平民,只因得到县萧何的帮助,做了亭长.一次,他奉命押送一批囚徒去服苦役.途中,刘邦仗义地放了所有的囚徒,其中的十几个壮士留下来跟随他.忽然,出现了一条白蟒,他一剑砍去,把白蟒砍成两段,祭天起义.很快,他的军队发展到八千人,一举攻陷咸阳城,他进城之后,与百姓约法三章:杀人偿命,伤人办罪,偷盗严惩.这时,另一支由项羽统领的军队开到了咸阳旁的鸿门,邀请他来赴宴,想借机杀了刘邦,而刘邦在陈平和樊哙的帮助下,幸运地逃走了.最终项羽在四面楚歌的困境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刘邦称帝. 再说唐太宗李世民:他自幼饱读兵书,到了中年,曾以二千兵马帮助隋炀帝退突厥百万雄师,从此在朝野中一举成名.后来,其父李渊太原反隋,此时的起义军几十支包围了长安城,隋炀帝在内乱中被杀,同时,李渊的起义军最先攻进城里,占领了长安这座古都.而李世民在多年的东征西讨中积累了经验,屡建奇功,出奇制胜,并收服了尉迟敬德,徐世绩(即李世绩),秦琼,罗成还有陈咬金等妇孺皆知的名将.中原土地统一以后,李世民的哥哥李建成与弟弟李元吉却一直想加害他和他的部将.终于,一次在被害中毒又痊愈后李世民再也忍无可忍,召集众将士开始商讨反击的计划.次日,李建成与李元吉刚一进入玄武门边被他拦住,李建成与李元吉拈弓搭箭,但还箭没射出去,便被尉迟敬德带七十名精锐铁骑兵杀死了,这就是震惊朝野的玄武门事变.事后李渊迫于其势力,让位李世民. 又说宋太宗赵匡胤:他从小喜欢摆弄刀枪,二十三岁时曾占卜:当兵可否 不吉.当县令可否 不吉.当太守可否 不吉.当丞相可否 不吉.这时,怒火冲天的赵匡胤占了最后一卜:当皇帝可否 吉!此时的他立即喜出望外,决定去投靠当时非常强大的郭威的起义军,做了一名小头目.很快,武艺高强的他升级成一位将领.后来,起义军解散,他在陈桥起义,只十年不到,就统一了中原. 《花季雨季》郁秀 懂得爱书,才懂得读书 她在接受太阳的召唤,顺从了这大山迷人的诱惑。

在大山面前,她感到惭愧,她为自己王笑天入团事上的犹豫而惭愧,什么时候这股不正之风刮到了她身上

山的怀抱如此广阔,太阳如此灿烂,天空如此浩瀚,这些都是极平常的事物,但是能真正感受到天地之间那份情趣的时候并不多。

何必为一些磕磕碰碰而耿耿于怀,实在应该有“君子坦荡荡”的风度,学会轻视,学会宽容,让欣然明白这些的,与其说是涉荒时王笑天热情的一拉手,倒不如说是跋涉后的一种成长,是大山的一种启示。

“星期天没有什么叫疲倦,疲倦到了星期天也去休息了”。

除自己以外,没有人能哄骗你离开最后的成功。

雨打着窗户,眼前的天空一片白茫茫,不知是泪水模糊了视野,还是雨水溟蒙了世界。

初三毕业,欣然本来可以保送直接上九中高中部,因为她没有深圳户口,学校犹豫着,欣然看出学校的顾虑,主动提出放弃,她不愿意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下过日子,在中考志愿表中,她只写下一所中学“九中”。

第一志愿九中,第二志原九中,第三志愿仍是九中,即使陈明这种学生也不敢这么大胆,兰老师看着这份志愿表,又看看欣然毫无表情的脸,知道她要决一死战了,不忍再说什么,谢欣然知道,如果考不上九中,要么停学,要么当高价生,要么回内地,她在拿自己的前途做赌注。

所有的小鸟都向往处面的大千世界,但不是所有的小鸟都能在外面的大千世界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 致人而不致于人 没有人生来洒脱,都总是在哭过之后才会感到轻松许多 谁会飞 鸟会飞 鸟儿鸟儿怎么飞

这样飞 张开翅膀满天飞 卷心菜毛虫 卷心菜几乎可以说是我们所有的蔬菜中最为古老的一种,我们知道古时候的人就已经开始吃它了。

而实际上在人类开始吃它之前,它已经在地球上存在了很久很久,所以我们实在是无法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它出现了,又是什么时候人类第一次种植它们,用的又是什么方法。

植物学家告诉我们,它最初是一种长茎、小叶、长在滨海悬崖的野生植物。

历史对于这类细小的事情的记载是不愿多花笔墨的。

它所歌颂的,是那些夺去千万人生命的战场,它觉得那一片使人类生生不息的土地是没有研究价值的。

它详细列举各国国王的嗜好和怪癖,却不能告诉我们小麦的起源

但愿将来的历史记载会改变它的作风。

我们对于卷心菜知道得实在太少了,那实在有点可惜,它的确算得上一种很贵重的东西。

因为它拥有许多有趣的故事。

不仅是人类,就是别的动物也都与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其中有一种普通大白蝴蝶的毛虫,就是靠卷心菜生长的。

它们吃卷心菜皮及其一切和卷心菜相似的植物叶子,像花椰菜、白菜芽、大头菜,以及瑞典萝卜等,似乎生来就与这种样子的莱类有不解之缘。

它们还吃其它一些和卷心菜同类的植物。

它们都属于十字花科--植物学家们这样称呼它们,因为它们的花有四瓣,排成十字形。

白蝴蝶的卵一般只产在这类植物上。

可是它们怎么知道这是十字花科植物呢

它们又没有学过植物学。

这倒是个谜。

我研究植物和花草已有五十多年,但如果要我判定一种没有开花的植物是不是属于十字花科,我只能去查书。

现在我不需要去一一查书了,我会根据白蝴蝶留下的记号作出判断--我是很信任它的。

白蝴蝶每年要成熟两次。

一次是在四五月里,一次是在十月,这正是我们这里卷心菜成熟的时候。

白蝴蝶的日历恰巧和园丁的日历一样。

当我们有卷心菜吃的时候,白蝴蝶也快要出来了。

白蝴蝶的卵是淡橘黄色的,聚成一片,有时候产在叶子朝阳的一面,有时候产在叶子背着阳光的一面。

大约一星期后,卵就变成了毛虫,毛虫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这卵壳吃掉。

我不止一次看到幼虫自己会把卵壳吃掉,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推测是这样的:卷心菜的叶片上有蜡,滑得很,为了要使自己走路的时候不至于滑倒,它必须弄一些细丝来攀缠住自己的脚,而要做出丝来,需要一种特殊的食物。

所以它要把卵壳吃掉,因为那是一种和丝性质相似的物质,在这初生的小虫胃里,它比较容易转化成小虫所需要的丝。

不久,小虫就要尝尝绿色植物了。

卷心菜的灾难也就此开始了。

它们的胃口多好啊

我从一颗最大的卷心菜上采来一大把叶子去喂我养在实验室的一群幼虫,可是两个小时后,除了叶子中央粗大的叶脉之外,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照这样的速度吃起来,这一片卷心菜田没多少日子就会被吃完了。

这些贪吃的小毛虫,除了偶尔有一些伸胳膊挪腿的休息动作外,什么都不做,就知道吃。

当几只毛虫并排地在一起吃叶子的时候,你有时候可以看见它们的头一起活泼地抬起来,又一起活泼地低下去。

就这样一次一次重复着做,动作非常整齐,好像普鲁士士兵在操练一样。

我不知道它们这种动作是什么含义,是表示它们在必要的时候有作战能力呢,还是表示它们在阳光下吃食物很快乐

总之,在它们成为极肥的毛虫之前,这是它们唯一的练习。

吃了整整一个月之后,它们终于吃够了。

于是就开始往各个方向爬。

一面爬,一面把前身仰起,作出在空中探索的样子,似乎是在做伸展运动,为了帮助消化和吸收吧。

现在气候已经开始转冷了,所以我把我的毛虫客人们都安置在花房里,让花房的门开着。

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有一天我发现,这群毛虫都不见了。

后来我在附近各处的墙脚下发现了它们。

那里离花房差不多有三十码的距离。

它们都栖在屋檐下,那里可以作为它们冬季的居所了。

卷心菜的毛虫长得非常壮实健康,应该不十分怕冷。

就在这居所里,它们织起茧子,变成蛹。

来年春天,就有蛾从这里飞出来了。

听着这卷心菜毛虫的故事,我们也许会感到非常有趣。

可是如果我们任凭它大量繁殖,那么我们很快就会没有卷心菜吃了。

所以当我们听说有一种昆虫,专门猎取卷心莱毛虫,我们并不感到痛惜。

因为这样可以使它们不至于繁殖得太快。

如果卷心菜毛虫是我们的敌人,那么那种卷心菜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了。

但它们长得那样细小,又都喜欢埋头默默无闻地工作,使得园丁们非但不认识它,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它,即使他偶然看到它在它所保护的植物周围徘徊,他也决不会注意它,更不会想到它对自己会有那么大的贡献。

我现在要给这小小的侏儒们一些应得的奖赏。

因为它长得细小,所以科学家们称它为小侏儒,那么让我也这么称呼它吧,我实在不知道它还有什么别的好听一点的名字。

它是怎样工作的呢

让我们来看看吧。

春季,如果我们走到菜园里去,一定可以看见,在墙上或篱笆脚下的枯草上,有许多黄色的小茧子,聚集成一堆一堆的,每堆有一个榛仁那么大。

每一堆的旁边都有一条毛虫,有时候是死的,看上去大都很不完整,这些小茧子就是小侏儒的工作成果,它们是吃了可怜的毛虫之后才长大的,那些毛虫的残尸,也是小侏儒们剥下的。

这种小侏儒比幼虫还要小。

当卷心菜毛虫在菜上产下橘黄色的卵后,小侏儒的蛾就立刻赶去,靠着自己坚硬的钢毛的帮助,把自己的卵产在卷心菜毛虫的卵膜表面上。

一只毛虫的卵里,往往可以有好几个小侏儒,跑去产卵。

照它们卵的大小来看,一只毛虫差不多相当于六十五只小侏儒。

当这毛虫长大后,它似乎并不感到痛苦。

它照常吃着菜叶,照常出去游历,寻找适宜做茧子的场所。

它甚至还能开展工作,但是它显得非常萎靡、非常无力,经常无精打彩的,渐渐地消瘦下去,最后,终于死去。

那是当然的,有那么一大群小侏儒在它身上吸血呢

毛虫们尽职地活着,直到身体里的小侏儒准备出来的时候。

它们从毛虫的身体里出来后就开始织茧,最后,变成蛾,破茧而出。

点评:这是法布尔的著名作品,通过自己细致的观察,不倦的探索,用细腻的文笔把卷心菜毛虫的历史、食物、生长发育的过程以及它们的生活习性和不同季节的不同工作,把这一类以卷心菜为食的古老的生物群描写得淋漓尽致,让现代读者耳目一新,语言言简意赅,能够让人们既清楚又深刻地了解这一种类,看后受益匪浅。

读书笔记——安徒生童话 喜欢童话倒并非因为留恋童年,事实上除了个别篇章以外,我从来也没有喜欢过安徒生童话。

我印象中,童话是美丽的纯真的,像灰姑娘、睡美人和白雪公主那样的才是童话。

但是,不喜欢的东西有时却反而更加影响人的思想。

有时回首看过去,我也感觉惊讶,无法衡量在我的人生观和审美观建立的过程中,她给予过我多么重要的启迪,甚至可以和武侠、科学作品鼎足而立。

在那个梦想高过一切的五年里,安徒生童话——而不是格林童话——伴随我度过小学二年级开始那些不肯上床睡觉的夜晚。

迄今为止,我也只读过一套安徒生童话,出版时间很早,现在精装的绘有完美彩图的版本,我是看不进去的。

应该说,安徒生童话一直没有给过我优美的感觉,也许是因为那些繁体字的晦涩,或者是铅笔画插图的线条,又或者是仿宋体冷硬的字体,也许,是因为那些故事本身。

我从来也没有觉得安徒生童话是童话,那些故事中所包含的深沉的生活现实和婉转表达出的含义常常让我不寒而栗——也许不过是我自己想得太多了。

但不管怎样,读那些故事时的感觉,无论是带着梦幻的迷茫,还是抱着嫌恶的恐慌,总是难忘。

现在就开始从那篇著名的《海的女儿》,回顾我对安徒生童话的印象吧。

(《海的女儿》是我常常在幻想中——也就是白日梦——不断重复想象的故事,也许就是从这个故事开始,我模糊地认识了爱情的牺牲精神。

因为爱你,所以我敢于去做任何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去忍受好像无法忍受的痛苦,去经历超过地狱的苦难。

这个理念,在后来的另外一个童话中得到加强——那说的是亲情的牺牲精神——那个拥有11个哥哥的天鹅公主用夜半墓地上采来的荨麻编制衣服的故事。

牺牲,是我心目中根深蒂固的伟大的情操。

它所包含的对付出的无限放大和对索取的无限缩小,始终像是遥远的光明,吸引我向它前进。

我不喜欢利他主义这个词,它有很强的目的性,而牺牲却带有一种空旷的灵性,不可琢磨,神圣而洁净。

) 作为值得纪念的读书笔记第一号我选择了安徒生。

对这个家喻户晓的童话王的名字,我有一种特殊的喜爱和怀念。

我的童年非常地寂寞,是埋在书堆中度过的。

父母只要把我扔在图书馆,就可以放心地去工作。

我也很习惯不与任何人说话,只是不停看书的每一个假期。

看起来很伟大的童年生活吧

要不是因为我的记忆力极其有限, 或许我现在已经成了天才文学家呢。

过去的日子随着砂漏一般的记忆力渐渐流失, 我对绝大部分的文字已经没有印象, 但一直以来没有忘记的, 就是蜷在外婆家的沙发上读的《安徒生童话精选》。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版的这本安徒生实在不能说是适合孩子阅读的书。

字很小,每一个段落很长,而且版画般的插图出奇地严肃、恐怖。

但难得可贵的是,里面的文章没有经过简化,很严谨地翻译了安徒生的原著。

当然,这也增加了阅读的难度, 与其说是在读童话,不如说是在读一本古老的文献。

而我却被这种神秘晦涩的气氛迷住了。

我大概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认为《海的女儿》是恐怖故事的小孩, 插图中阴冷的海底和黑发的美丽公主似乎预言了悲剧的结局; 我大概也是唯一一个喜欢《践踏面包的姑娘》的小孩。

喜欢的是故事的结局:踩面包的英格化为一只海鸥飞向太阳,雪白、闪亮。

从那以后,不知为什么,我常常能看到一只飞向太阳的白色鸟儿, 它是那样的坚决而无悔,那美丽的幻觉,总是让我有流泪的冲动。

这本安徒生陪伴了我12年,尽管内页已经发黄磨损, 但每一个故事在我脑海中都有一幅精致的图画, 《野天鹅》中倒影在白云上的影子, 《雪女王》中极光照明的白雪王宫, 《老树最后的梦》从云中看到的乐园美景……都被整齐地列在我的心中,随时都能够取出来欣赏。

现在,我已经不再是只会读书的小孩子,偶尔也会自己写写无聊的东西。

我一直想写出心中的那些美丽画面, 但它们就像仙女莫尔甘娜的海市蜃楼花园,无论怎么努力都没法接近。

后来我才明白,那心中的图画,是我的梦和想象开始出发的地方,而不是我应该到达的地方。

安徒生,永远是我的阅读和写作的起点,而不是终点。

翻开《安徒生童话》,我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所深深吸引。

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丑小鸭》一文。

丑小鸭原是一个不知来历、被遗忘在一棵牛蒡底下的天鹅蛋,一只母鸭把他当作一只鸭蛋孵化出来。

他一出生来到这个世界,因为长得丑陋,就处处挨啄、被排挤、被讪笑,成为全体鸡鸭嘲笑对象。

后来一天比一天更糟了,大家要赶走这只可怜的小鸭,连他自己的兄弟姐妹甚至鸭妈妈都开始讨厌丑小鸭。

鸭儿们咬他,小鸡们啄他,喂鸡鸭的那个女佣人踢他。

终于他忍受不了这样的日子,离开了养鸡场。

可是外面的世界也并没有让丑小鸭感到快乐。

他又一次被野鸭嘲笑,被老母鸡、雄猫为难,被女主人用火钳夹,还险些被猎人用枪打死,差点儿被野狗吃掉,忍饥挨饿,这些都成为丑小鸭幼年时候的一部分生活经历。

丑小鸭面对苦难,并没有绝望,也没有沉沦,而是始终不屈地奋斗,这一切缘于他心中拥有一份崇高的理想。

就是这种理想使他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变成了一只美丽、高贵的白天鹅。

故事的结局是圆满的,我不仅为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感到高兴,更为他坚持不懈、满怀希望、不屈不挠、争取幸福自由的精神所深深感动 繁星春水》有感 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

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

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

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

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

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

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

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

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

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

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

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

她热诚赞美母爱。

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

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

“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

’”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

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

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

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

“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

”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

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

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

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

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

“故乡的波浪呵

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

”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

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

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

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

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

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读《繁星春水》有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记叙着人世间所发生的事,我爱世间所有的一切,更爱读书。

读书对我们是有好处的。

在寒假里,学校组织我们上网读书,我读了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感触颇深。

冰心原名谢婉莹,福建长乐人。

出生于军官家庭。

主要作品有《繁星春水》,《超人》,《寄小读者》,《樱花赞》,《归来之后》…… 在冰心看来,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在诗人的 《往事》中可知。

这首诗是她在一个雨天看见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写下的。

母亲在冰心一生中是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向往。

于是,带着一种青少年特有的痴狂,遂封堵起了这“零碎的思想”。

忽容置疑,作为些家底一个上学的读书女孩子,冰心是幸运的。

从小舒适的家庭生活及长期受文学熏陶生活环境,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眉间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

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

“母亲啊

着零碎的篇儿,你能看看么

”这些字,在以前,以隐藏在你的心里。

”《繁星春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和悦的颜色,循循渐透,这些都让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

平凡的母爱让冰心感受到了人的确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

如果说,对母爱的赞美诗一种深重的流露,那么对童年的歌颂则是另一种心情的独白。

毕竟,繁星纯水中的作品大都由冰心二十岁前写的。

那时候,不能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儿时的梦想,一种新近萌发的对新生物的崇高于自信便在诗中潜滋暗长。

让人读后对生民的柔弱或顽强都有一揽天余。

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到了活力。

“我从不称自己是诗人”,也许正是这一点,才使读者在尽情领略文学的乐趣时,有不拘谨的向让思想重新达到一个高度的原因之一吧

扛大个解放虎骨酒搞活按计划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向往。

于是,带着一种青少年特有的痴狂,遂封堵起了这“零碎的思想”。

忽容置疑,作为些家底一个上学的读书女孩子,冰心是幸运的。

从小舒适的家庭生活及长期受文学熏陶生活环境,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眉间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

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

“母亲啊

着零碎的篇儿,你能看看么

”这些字,在以前,以隐藏在你的心里。

”《繁星春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和悦的颜色,循循渐透,这些都让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

平凡的母爱让冰心感受到了人的确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

如果说,对母爱的赞美诗一种深重的流露,那么对童年的歌颂则是另一种心情的独白。

毕竟,繁星纯水中的作品大都由冰心二十岁前写的。

那时候,不能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儿时的梦想,一种新近萌发的对新生物的崇高于自信便在诗中潜滋暗长。

让人读后对生民的柔弱或顽强都有一揽天余。

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到了活力。

“我从不称自己是诗人”,也许正是这一点,才使读者在尽情领略文学的乐趣时,有不拘谨的向让思想重新达到一个高度的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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