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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朋友分金子读后感

时间:2019-09-14 09:16

朝花夕拾每篇文章的读后感200字左右

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 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

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

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读后感 早闻,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

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五猖会读后感 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

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

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

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

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

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鲁迅读后感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

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

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

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

找不到骂人的词语。

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

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

“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

唉,我只能叹气。

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

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

可惜,这位又是“名医”。

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

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

”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

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

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

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

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

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读后感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藤野先生》读后感《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

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

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

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

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它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

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

“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

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范爱农读后感《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 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 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 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 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谁能给我写几篇读后感

《哈利波特》读后感  J。

K罗琳打开了魔法世界的大门,一部《哈利波特》赫然出现在世人面前......  这是一部描写魔法世界的小说,什么“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钻心咒.夺魂咒.麻瓜等等都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字眼儿.有是真的很佩服罗琳阿姨的想象力,若是换作我......(像偶这种极度没有想象力的人,就算你哪一块石头给偶,偶也不可能把它想象成金子,嘿嘿)  顾名思义,《哈利波特》主人人任公当然就是我们亲爱的哈利了.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儿,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切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一夜成名.  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2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  然儿,最令我折服的大概就是他们之间纯真深厚的友谊了吧!书中,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是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不变,不!应给说是更深厚了!  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现在,长大了,上了初中,大家都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因为,大家好象都有了心计,他们和你做朋友,为的不是拥有一分友谊,而大都是想要利用你或是报复你.承认我的想法有些悲观,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原因,就是我曾经就被人欺骗过,那中感觉实在是不好受......所以我说:现在的友谊已不是纯粹的友谊了,里面掺杂了一些复杂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我读不懂.  其次,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也让我佩服.  我想,从《哈利波特》中,我学到了很多。

  《小王子》读后感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名为《小王子》的书。

它讲述了“我”——一位飞行员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在无边无际的撒哈拉大沙漠中,遇见了小王子之后发生的奇妙之遇。

后来,小王子离“我”而去,回到了属于他的星球。

“我”也修好了飞机的故障,飞回了自己生活的城市。

“我”一直非常怀念和小王子共度的时光。

书中表达了作者对大人世界缺乏想象力和充满着功利主义而表露出的忧心与无奈。

  在故事中,小王子住着的小行星上,生物种类比地球少得多,表面积也小许多,但是却没有大人世界里那令人窒息的教条之间的冲突、矛盾,对他人也没有任何成见与偏见,充满着天真无邪的想法与观点,还能够随意地幻想星球外面的世界。

  在生活中,有时我们不能太讲究实际,幻想也会让人感到身心愉悦,有了前进的目标;有时,我们不能太遵守教条,打破成规也许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我们要像那个飞行员以及小王子一样,珍惜现有的友谊。

我们更要学习小王子的精神,勇于承担责任,勇于探索未知人生,获得启迪。

  读《秘密花园》有感  读完《秘密花园》这本书,我立刻就被它深深吸引住了。

这是一本神奇的、充满糖果香味的书。

这是一本关于大自然的魔力和人类美好心灵的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场霍乱使性情古怪的玛丽成了孤儿。

她只得被送往远在英国的姑父克雷文先生家。

克雷文先生伤心妻子之死,变得阴郁古怪。

他的庄园有上百间锁闭的房子有十年不准人进入的秘密花园。

她得到了花园的钥匙并在肯迪、科林的帮助下,使长年笼罩在阴云之下的庄园以及克雷文先生获得了新生。

  玛丽开始是一个不好的孩子,因为她得不到父母的关爱,所以变得暴躁、倔强、没有礼貌、而且人见人厌。

可是自从到了庄园以后,她变了——翻天覆地、彻头彻底的改变了,她变得宽容、大方、礼貌、诚实、守信,以前的坏毛病不见了踪影。

这一切不可思议的改变究竟是为什么

因为大自然,大自然的魔力足以改变任何人。

大自然加快了她迟钝的血流,使她身体变的强壮;大自然的新鲜空气令玛丽的面颊红润,昏钝的眼也明亮了起来;大自然赋予她自信、快乐,使她孤僻的心灵变得开朗起来。

  除了惊讶于玛丽神奇的改变,还令我佩服的是玛丽和她的朋友之间的友谊。

多么纯洁、多么牢不可破,再大的灾难也摧毁不了它。

相比之下,再看我自己,没有学会宽容,一丁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会成为我和朋友之间的导火索。

我真该好好想想。

  《秘密花园》是一本让人心灵再次感动的故事,感动于大自然的魔力,感动于人与人之间的友谊。

  这些是我搜出来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城南旧事读后感!!!!!!!

城南旧事读后感600字  《城南旧事》讲述的是林海音童年时的故事,通过写她童年时的亲生经历与感受,表达了林海音对北京城南生活的怀念。

    说起童年,每个人都有各色各样的童年生活,他们的共同点就是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是最难忘的生命中的回忆,他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旅程。

    就像林海音那样,再她的童年生活里,最快乐、无忧无虑的。

海音爸爸去世了,这让林海音知道了自己必须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开始要学会长大,学会承担家里生活的责任,学会独立,学会分担……这就像一个转折点,是成长的转折点,告诉我们应该学着成熟,学着坚强,学着微笑。

    童年是美好的,也是让人难忘的,同时更是让人改变的时候。

童年时期过后。

我们就不能再问父母撒娇。

不能再依赖大人、不能再跌创后哭泣,更不能放弃任何一个小小的成就成功。

这就是与童年的差别。

    现在的我们不会再在受伤挫败后哭泣,不会再向父母撒娇,请求他们的帮助;不会再轻易放弃自己认为无法完成的事情……这些都是我们的改变。

告别了充满稚气的懵懂时光,渐渐走向朝气蓬勃的青春年华。

也许,童年与成长的过程只在一瞬间,经历、看到某件事就会猛然发现自己应该长大了,应该成熟了。

    现在,我们还并未完全长大,并未完全成熟。

就像入秋的桔子一样。

正在慢慢使自己从青涩一步步走向成熟。

直到我们真正完全长大的那一天。

就会发现,童年的回忆就像电影一样,一幕幕回放在我们的心里。

城南旧事读后感 一本好书,会让你感动,会让你有空灵飘逸感,会让你百看不厌,会让你捧腹大笑……    《城南旧事》诉说了天真可爱的小英子那童话般的幼事,让小英子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让一朵充满幼气的小花永远在花园里怒放,把小英子在草地上踩得小脚印永远留住,把小英子在毕业典礼上那几滴眼泪永存下来,把那一首首欢乐的童谣永远记在心中。

    这本书里有很多故事有《冬日童年骆驼队》还有《惠安楼》,《我们去看海》,《兰姨娘》,《驴打滚儿》,花儿落了,我已经不是小孩子》,我先从《冬日童年骆驼队》讲起吧,说的是:每年冬天,骆驼队都会来小英子住的胡同,他是来买炭的,小英子的爸爸在和他讲钱,而小英子跑到骆驼身边学骆驼吃草,因为老师说过要学骆驼这种沉得住气的动物。

    第二篇《惠安楼》是这样的:小英子认识一个住在惠安楼的女孩,大家叫她疯子原来这个女孩生过一个孩子,可是那个孩子被疯子的妈妈送走了。

小英子还认识一个女孩叫妞儿,她是一个被别人领养的女孩,有一天,那个叫疯子的女孩告诉小英子她的孩子叫小桂儿,因为她是在美丽的秋天,生出来的,到处都散发着桂花的味道,所以取名叫小桂儿,她六岁,头发后面青色的胎记,她拜脱小英子找一找,有一次,妞儿跑来对小英子说要找回自己的母亲,这是,小桂儿发现妞儿很像小桂儿,他叫妞儿把脖子伸出来看一看,于是,小英子惊奇的发现就是疯子所说的的小桂儿,她马上带妞儿去找疯子,于是疯子和小桂儿走了。

    第三个故事是《我们一起去看海》故事是这样的: (读后感 ) 有一天小英子和伙伴们在玩球,突然球飞了,找不到了,伙伴们不把这个当回事,而小英子心想一定要把那个球找到,有一天,小英子出来找球,遇到一个人,他捡到了那个球,,小英子认为他是一个好人,天黑了,他和那个人道别,有一天又遇见他了,,他说他的弟弟学习很好,有一天,老师说六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要毕业了,他们要开毕业典礼了,老师让小英子表演小麻雀,表演的那天,小英子表演完,就和妈妈坐在一起,小英子突然看见那个帮她拿到球的人,老师发毕业证书了,,有考试第一的人去领,小英子觉得哪个去领毕业证书的人是那个帮他拿到球的人的弟弟,有一天,他在那个帮他捡到球的人的布包里拿了两个铜佛,小英子送给了一个男人,有一天,有人说抓盗贼了,,小英子一看,一下子惊呆了,原来,那个贼就是那个帮小英子捡到球的人,而那个逮住贼的人正是那个要铜佛人,那男人还说:“是一个小姑娘给他引的路。

”    第四篇文章是《兰姨娘》,是这样的:小英子认识一位叔叔,他叫德先叔,爸爸把他带到家里,让他住在这里,有一天,小哥来小英子家,说兰姨娘被施老爷赶出去了,不让她住小英子家。

可是,兰姨娘还是住了进去,有一天,兰姨娘正在吃饭,突然,德先叔进来了,回到房间里,小英子问兰姨娘,你觉得德先叔怎么样,兰姨娘说他像四眼狗,于是,小英子告诉了德先叔,德先叔没说什么,小英子回到房间跟兰姨娘说,德先叔说你长得不错,兰姨娘很高兴,吃饭时,兰姨娘和德先叔说了好多话,有一天,灯笼节时,兰姨娘和德先叔在一起,不久,他们在一起了,坐进马车,走了。

    第五篇是《驴打滚儿》,有一天,宋妈的侄儿来了,说回去看看丫头儿和小栓子,一天晚上,黄板牙来了,宋妈问:“孩子呢

”黄板牙支支吾吾地说:“上——上他大妈家去了

”小英子出去玩了,又回家了,她发现大家都很伤心,于是,小英子问妈妈这是怎么了,妈妈说:“小栓子死了,丫头儿被人领养了。

”小英子和宋妈去找领养丫头儿的人的住处,可是就是找不到,小英子的妈妈说让宋妈回家在生一个,于是,宋妈就回家了。

    第六篇是《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讲的是:小英子上六年级了,小英子的爸爸病倒了,在毕业典礼上,老师让小英子代表六年级的同学领取毕业证书一年级的小朋友唱起那首小英子曾经唱过的那首歌,那时小英子哭了,所有的毕业生都哭了,小英子回到家中,发现石榴盆底下有几粒没长成的小石榴,问:“是谁把石榴摘了

”妹妹说是自己掉的,突然,厨子老高说妈妈来电话了,说爸爸已经——,于是小英子走出院子,看那夹竹桃,小英子默念着: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小桂儿,‘疯子’,兰姨娘德先叔,宋妈,他们告诉我,失去一样东西非常可惜。

滴水净化的心灵    ——《城南旧事》读后感    《城南旧事》犹如一滴清水,净化了我的心灵。

    ——题记    读完了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感觉受益匪浅,便马上写下了自己心中的一点感触。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美好心灵。

”在我内心深处,《城南旧事》就像一滴清水净化了我心中的太阳。

    在一个凉风习习的夜晚,我和好朋友方小雨一起来到人民广场。

穿着溜冰鞋的我俩就像刚被放出笼子的小鸟一样自由,我俩一边溜冰一边说笑着。

滑到转弯处时,突然迎面冲过来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

见他横冲直撞地滑过来,我顿时慌了手脚,忘了控制自己的步子。

终于我们撞在了一起,两人都摔了个四脚朝天。

“哇”小男孩大声地哭了起来,我也疼得龇牙咧嘴的。

我把小弟弟扶起来,只见他扶着自己的屁股还在哭。

他的哭声使我更加惊慌,如果他的爸爸妈妈跑过来责骂我,我就百口莫辩了。

想到这些,我赶紧拉起方小雨的手,一狠心,头也不回地往外溜走了,任凭那位小弟弟还在后面哭泣。

晚上睡觉时,我却一点儿睡意也没有,满脑子都是那位小弟弟哭泣的情景。

我真后悔,可是已经是覆水难收了。

    看了《城南旧事》,主人公英子的言行涤荡着我的心灵,那位小弟弟的哭声又回荡在我的耳边。

英子出生在一个温暖和睦的大家庭里,她从小就充满爱心,乐于助人。

“疯子”秀贞被周围的人唾弃,英子却伸出了稚嫩的手,与她成为好朋友,还竭尽全力帮助秀贞找到她的孩子——小桂儿,英子还把自己心爱的钻石表送给她们作盘缠。

英子的爱心和热情温暖着每一个人,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桂儿、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英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而我却不敢面对困难,不肯付出自己的爱心,把那个受伤的小弟弟扔在了那里。

愧疚越来越深,决心也越来越强,我要学习英子,让自己的爱心和热情付诸行动。

    那天晚饭后,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逛街,我们站在十字路口正准备穿过绿灯。

猛然抬头间,我发现街对面有一个拄着拐杖的老人正徘徊着,手里的拐杖不停地敲击着地面,他不知该往哪个方向迈开步子。

老人欲走又止,急得大汗淋漓。

我没等爸爸妈妈反应过来,就飞快地跑向马路对面,急得妈妈拼命在后面叫我不要跑。

等我跑到老人面前,我便气喘吁吁地对老人说:“老爷爷,别着急,我来扶您过马路。

”老爷爷乐得颤巍巍地连声道谢,我搀着老爷爷过了马路。

虽然我因此又多等了一个绿灯,但是我的心里非常轻松快乐。

    付出自己的爱心和热情,原来是如此愉悦。

    英子,你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会不断鞭策自己,让自己的心灵像金子一样闪光,像玛瑙一样纯洁,像水晶一样透明《城南旧事》读后感《骊歌》中缓缓流淌的童年    ——《城南旧事》中的感伤离别    冬阳之下,仿佛看见了骆驼队伴着驼铃声声缓缓走来,也看见那些熟悉的背影随着《骊歌》越走越远,渐渐模糊。

那些童年里的快乐忧伤在那些深深浅浅的回忆里化作了世间最单纯的快乐和最美丽的忧伤。

    看完《城南旧事》,合上书本的那一刻,还是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虽然时代不一样了,虽然我没有真切见过那样美丽的城南,虽然我没有经历过那样彻底的离别和那样伤感的花落,可是,我分明可以听见《骊歌》中明媚的忧伤。

    每一个故事,最后都是一次无奈的离别。

童年里的很多事情,似乎都那么难以左右,大人的世界似乎都那么难懂,对与错,好人与坏人总是那么难以分辨,不过,这样的迷惑在她的眼里却是海天相接的美丽。

    明明是相聚却终成离别    惠安馆门外的“疯子”,在英子眼里却是她喜欢的秀贞。

听着秀贞说思康叔和小桂子的故事,听者秀贞的思念,心心念念地记得要叫她的小桂子回家。

井窝子的妞儿,曾在西厢房里和英子一起玩小油鸡,对英子诉说着自己的不幸,信誓旦旦的说着要找到亲生父母……英子快乐着她们的快乐,难过着她们的难过。

当然,她们拥有的更多是不幸的,才刚开始的美好爱情,却夭折在无边的等待;刚降临的生命,却失去了最真切的牵挂。

而命运让这样两个不幸的人相遇,当幸福眼看着就要来临的时刻,却是一次悲凄的离别。

而英子,却只能在那些模糊而又清晰的点点滴滴中无力地开始所谓的新的生活。

“从前的事都过去了,没有意思了,英子都会慢慢忘记的。

”这样轻描淡写的一句略去了英子多少的忧伤,只有那些哭过笑过的人自己知道吧。

“一切都算过去了吗

我将来会忘记吗

”又有谁能给出答案

城南旧事》读后感     一杯的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美好的心灵。

《城南旧事》主要讲述英子(林海音)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

林海音一沓超逸的文字和绕具魔力的文笔向我们展示一段真实热闹的市民的生活。

我一向对名著不感兴趣,往往看到半截便将其打入“冷宫”。

但《城南旧事》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的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东临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起。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童年啊

是梦中的真实,真实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的走进了书中,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心腹童年,他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的掺入我的脑海中:缓缓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浮现的人物:东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子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下了深后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但他们都是在岁月的步伐中消失的。

童年美梦,顿然破碎。

可以说,童年是的每时每刻都是一个人的重要的段落。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的无忧无虑,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精彩。

他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却是真实,纯朴的,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城南旧事》就像夏浪里的一缕清风,然我知道别错过童年,花儿谢了还会开,太阳下山了明天还会爬上来,我的童年一去不复返,我的青春小鸟一去无踪影。

希望《童年》这首歌将在我心中轻轻的吟唱,《城南旧事》让我留念

永远······永远······  《城南旧事》读后感900字    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 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由一个人引起 — 英子,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她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

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

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本书的每一篇到结尾,主角似乎总是离开英子,像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我们看海去那个小偷,奶妈,最后连她的爸爸也离她而去了,当时她才小学毕业呢

看着无人修剪的花任意雕落,也为本书画上句点……    虽然《城南旧事》看后叫人心酸落泪,可是它的每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

虽然每个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作者而去,可是作者透过正面的描写和反面的烘托,把每个人物的样子写得淋漓尽致,性格表露无遗,即使闭上眼睛,他们的影子还盈盈浮现眼前:井边的小伙伴,椿树胡同的疯女人,藏在草堆里的偷儿,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加上聪明伶俐的英子,组成了作者的写作世界,在这世界里,带着人间温暖的风吹遍了每个角落,吹醒了读者和平的心灵,这是一本散发着芬芳的书,更是一本开卷有益的书,它能使人从中领略到很多人生道理。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幺,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介绍它自己。

那样的不紧不慢,温厚淳和,那样的安静祥和,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之心。

 《城南旧事》读后感1000字    最早接触《城南旧事》是从初中教材中的《爸爸的花落了》,文中的那份伤感深深印在我的心里。

后来又读了《冬阳童年 骆驼队》,再次感受了文字背后童年的那份天真,感受老北京特殊的韵味。

这几天,终于有机会拜读整部作品。

    《城南旧事》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

全文以英子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待记录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

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

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

英子对她非常同情,帮秀贞找到离散六年的女儿。

秀贞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

后来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

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

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不久,警察局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

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

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

(读后感 )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

宋妈也被丈夫用小毛驴接走。

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

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看到爸爸与兰姨娘不太正常的交往,以她孩子特有的狡黠保卫妈妈,保卫家庭;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

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文中没有任何矫揉造作的用孩子的天真,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城南旧事》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其中的很多细节让我也似乎回到了童年,那卖杂货的小贩,那对老师教的文字不太明白的背诵,那曾经的村里的“疯子”,还有那过早凋谢的爸爸的花……文章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故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流淌着伤感的情愫,书中的一切又都像我们不易觉察的缓缓的岁月,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看《城南旧事》,使我的心头漾起一丝丝温暖,一阵阵伤感,告别童年,告别生活中曾经的那些朋友。

中国民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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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鲁迅在《朝花夕拾》中的哪一篇文章中提到,对长妈妈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失了……

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鲁迅对长妈妈怀有深厚的感情,在《朝花夕拾》中,有好几篇文章回忆到与长妈妈有关的往事,其中《阿长与山海经》是专门回忆和纪念她的。

  《阿长与山海经》忆述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

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

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

  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

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

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

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

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

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

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

  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

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

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

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

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三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

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的一个人。

  《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

  读《五猖会》有感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鲁迅《无常》读后感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

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

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

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鲁迅《父亲的病》读后感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的“神医”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阔气着呢、生活好得很、还康健,听了如何不叫人生气。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

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

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

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

找不到骂人的词语。

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

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

“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

唉,我只能叹气。

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

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

可惜,这位又是“名医”。

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

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

”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

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

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

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

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

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琐记》读后感  《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范爱农》读后感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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