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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王子读后感800字

时间:2018-08-23 20:05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观后感800字以上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观后感:一个英国正太的残酷青春 作为一名中国麻瓜,我是看着丹尼尔·拉德克里夫演的《哈利·波特》长大(更确切的用词其实应该是“变老”)的;当然,这句话反过来说也许更加通透——丹尼尔·拉德克里夫是演着给我们看的《哈利·波特》长大的。

从《魔法石》到《混血王子》,哈利还是那个波特,但八年转瞬即逝,昔日那个带着大框圆镜片的小屁孩已然成长为胸肌隆起、喉结凸现的英国青年。

霍格沃茨的毕业生显然面临不了什么就业压力,于是乎,该恋爱的恋爱,该失恋的失恋,对角巷里全然不见金融危机,魔法事务部也没有党派竞争的政治压力——所以,J·K·罗琳要是不安排一个“你知道他是谁”,9又3\\\/4站台通往的简直就是一个乌托邦。

还是那句话,我爱看电影,不爱看书,从《魔法石》到《混血王子》,或盗版碟,或大银幕,迄今为止推出的六部《哈利·波特》,我一部没拉。

但是书都没有仔细看,仅仅浏览而已,不过我喜欢听故事,在和罗琳的书迷朋友聊天时常常请他们给我讲书里的故事,所以一来二去,书没看,故事脉络却是一清二楚。

当然我算不得铁杆哈迷,所以看看热闹也就罢了,不过这次屁颠屁颠的看完《混血王子》后,突然生出一些感慨,下雨天打孩子,那就堆砌一下吧。

1.悬念设置 我不相信悬念设置不出色的电影能成为商业大片,但凡想从老百姓口袋里掏钱的导演,在影片的故事悬念上一定要做足功夫。

其实罗琳的原著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悬念的成功:往大了说,“你知道他是谁”和额头有疤的哈利构成了一个总悬念,贯穿七本小说八部电影,观众就想知道这事究竟怎么了断;而每一集的分悬念也很突出,基本上《哈利·波特和XXX》的那个XXX,就是该集的核心分悬念。

相对来说,前面几集有点按套路打的意思,横竖是教黑魔法防御术的老师出花头——不过谁也不敢肯定这是不是罗琳使的绊,所以不看到最后一刻,你还真不知道又会出什么妖蛾子。

而从电影方面来说,我觉得《阿兹卡班的囚徒》在悬念设置上最为出色。

该集电影实际上抖了两个大包袱:“小天狼星”布莱克的善恶立场和赫敏的时空回转器,除此之外,还有卢平教授的狼人身份(顺带讽刺了一把快乐男生罗哈特教授)、“虫尾巴”的老鼠变身以及哈利·波特见到守护神(他本以为见到了父亲)等小包袱。

当然,“包袱”跟“悬念”在我看来也是两个概念,凡是读者\\\/观众想知道但还没有知道的内容,就可以归结为悬念;而“包袱”(不是喜剧意义上的)则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悬念解开方式,一旦大家看到后面恍然大悟:原来坏蛋是\\\/不是他\\\/她啊

这“包袱”就算抖得漂亮。

照这个标准,《阿兹卡班的囚徒》在分悬念设置上应该是目前六部《哈利·波特》电影中最出色的。

相较而言,《魔法石》可以算作是全系列的小试牛刀和世界观交待,《消失的密室》则把汤姆·里德尔的过往打造得扑朔迷离(到了《混血王子》影片中才交待出那个魂器的秘密),《阿兹卡班的囚徒》,则明显达到了一个高点——因此前面这三部《哈利·波特》在剧情设置上呈现明显的上升态势。

这三部电影我都是先看影片再去了解小说内容的,所以基本上把它们当成了推理电影来欣赏。

哈利·波特就像是罗琳笔下的柯南,跟着他的行踪,一个个不解之谜逐渐铺陈开来。

所以一部部看下来,也就有了更高的期待。

《火焰杯》是个转折点,在这一集电影里“你知道他是谁”第一次出现了若隐若现的形体(说句题外话,我认为挑选拉尔夫·法因斯出演此角是个极为英明的决策,他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英式贵族孤绝气质与角色配合得严丝合缝),然后总悬念便逐渐喧宾夺主了。

不过《火焰杯》电影里还是把三强争霸赛做到了最大篇幅,在竞赛过程中又隐藏着小克劳奇的“包袱”,所以还是能当成推理片来欣赏的,虽然没有较之于《阿兹卡班的囚徒》更上一层楼,但起码也维持了原有水准,在大银幕上并不难看(只是那些魔法世界中的龙让我有点失望,既然做了特技,就应该做得更加出彩嘛)。

从《凤凰社》开始,《哈利·波特》系列影片逐渐有些乏味。

跟前面四部比起来,整部影片流于特技展示,虽然截至目前为之这是“你知道他是谁”出场最多的戏分,不过热身赛总归没有总决赛打得好看,而且好段子都得留到最后才使不是

所以观众们只看到整容不成功的“你知道他是谁”跟道骨仙风的邓布利多拿着魔杖飙激光,基本上不碍哈利·波特什么事——反正我们的小正太是人魔共知的“The Chosen One”,死不了,那就绝对死不了。

我个人感觉,《凤凰社》陷入了《哈利·波特》的最低谷,所以我十分怀疑本来说好去年秋天就上映的《混血王子》拖到今夏的真实原因——估计WGA的闹事只是个幌子,华纳的高层逼着叶茨和史蒂夫·克罗夫斯可劲修改剧本才是内幕消息。

不过比之《凤凰社》,《混血王子》强是强了一点,但换汤不换药,扣子下好了全是为了后续影片服务:邓布利多喝了点脏水,斯内普就用个阿瓦达索命咒取了校长性命,剧情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要是不了解后面的无间道安排,将《混血王子》纯粹看作一部独立的影片——说实话,我觉得掏钱去电影院根本不值得。

但我还是要去电影院看的——后面两集《死圣》肯定也会,这就是《哈利·波特》的独特魅力。

都说悬念,其实《哈利·波特》系列已无任何悬念可言,特别是书出齐了以后。

就算懒得看书去谷歌一下也就解决了;维基要是被封了,百度知道也完全够用。

但是,这并不妨碍观众们冲着哈利·波特的大名在电影院里趋之若鹜——以前都是“猜得到这个过程,但猜不到这个结局”,现如今是“谁都猜得到这个结局,就是猜不到过程”——不过严格的说,连过程也猜得到。

所以,在这个时代,悬念的生存方式本身就成了悬念,对于铁杆哈迷来说,我想,去看一看好莱坞如何展现罗琳的生花妙笔才是真正的悬念,故事本身的悬念反而悄然退场了(所以,《哈利·波特》的影评可以放心大胆的写,不用考虑剧透的问题)。

不过还是要替大卫·叶茨说两句公道话,倒不是因为叶导演不会或者不想设置悬念,而是从此集开始,“你知道他是谁”已经正式粉墨登场,一切铺垫都要为了最后的总悬念、大包袱服务,大战之前总是风平浪静的,稍微淡薄点,似乎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对于观众而言,我想叶茨的供货还是不能令绝大多数人满意的。

从小说到影片,大量的细节要被删去,这着实考验编剧的功力。

其实《凤凰社》这种秘密组织,在西方小说里屡见不鲜——丹·布朗就连着整了“郇山隐修会”和“光照派”两个,叶茨就算来不及向布朗哥求教,那多看几部有关“骷髅会”的影片学习学习,估计效果也能好点。

其实,从叶茨接手开始,《哈利·波特》的叙事特征已然转换了:一方面是不折不扣的大片;可另一方面,也是标准的魔幻肥皂剧。

2.电影剧集 我以为,在主流电影中系列叙事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相对架空时空的人物叙事,用巴赫金的理论读解,影片中的时空都是一个“飞地”,外界白驹过隙、沧海桑田,我们的主人公却是容颜不老、潇洒依旧。

典型代表就是《007》系列,眨眼都快半个世纪了,你看詹姆斯·邦德还是青春永驻、头型镗亮,因为每集《007》之间不发生承接关系,007说是一个人,还不如说是一个logo,凡是符合其特征的男人都可以成为主角——然后随着社会时尚的律动继续律动罢了。

另一类则是《哈利·波特》这样的,每一部剧情之间都有明显的连接,完全是一个完整的大故事。

像《星际迷航》《星球大战》《终结者》等都是这一类,不过拍多了什么前后传、分支剧集,有时也有点前言不搭后语。

相对而言,《哈利·波特》则是最为严谨的,不仅故事起承转合如齿轮咬合般丝丝入扣,甚至连演员都没换——除了不幸离世的理察·哈里斯,从《魔法石》到《死圣》都是同样的演员班底。

如此大的投资,如此长的周期,同一个故事,同一帮主要演员(我们清晰的见证了他们的成长和老去),在当代电影史上,《哈利·波特》显然是独一无二的。

其实这更像一部电视剧集,蛮符合美剧中的Miniseries类型特征的,只不过财大气粗的华纳公司将其做到了大银幕上,投资更大、特效也更炫而已。

我隐约有种感觉,《哈利·波特》系列的成功可能会引领一股全新的“电影剧集”的潮流,因为随着电视剧特别是美剧近年来的广泛传播,电影与电视剧集的距离已经越来越小,电视模仿电影已经够多了,如今“电视电影”的概念都已经妇孺皆知,那为什么电影就不能模仿电视

电视台拍电影是影视合流,制片公司按照电视剧的模式制作系列电影(“电影剧集”),不也是影视合流

《哈利·波特》做得很成功,今后如有合适的题材,我们也可以这样做(《24》小时也算是成功的小试牛刀吧)。

别的不说,我觉得如果想把《红楼梦》成功的搬上大银幕,制作旷世的“电影剧集”几乎是不二选择。

当然,话说回来,将来哪个美国电视网再把《哈利·波特》的版权买下来,忠于原著的再拍一版电视剧集也是蛮好的,毕竟电影里删的东西太多。

当然,华纳也几乎做到极致了,为了把《死圣》交待清楚,生生的分成了两集,除了商业考虑外,估计也确实是为了防止剧情的仓促——须知《混血王子》时长已达153分钟,再拍下去真成了肥皂剧哒

不过制片人大可放心,不管怎么拍,《哈利·波特》永远不缺观众。

文章来自范文中国: 如果不合适你可以再去看看,好几篇我没复制过来。

季羡林集读后感800字

最近读《季羡林》。

引来些许感慨,片言记述。

书中三部分分别介绍了季羡林老先生的人生哲学------------谈人生、谈读书治学、谈人生感悟。

  亲近书的日子,让自己感觉生活充盈而丰盛。

走在路上,怀中揣着一本书,感觉好踏实;每天的生活虽然忙碌,但能咀嚼一缕书香,感觉一天的时光没有白费,否则会有一种欠债的感觉。

如何充盈自己的人生呢

  一、良好的心态是快乐工作、快乐生活的根本。

目前的生活虽然是忙碌的,  但却是充实的。

自己知道不是一个完人,但足以能够克服目前的任何困难。

因为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大

如果不充分挖掘自己,那样声明中的时光会白白的浪费掉。

  把组织上给自己安排的工作,生活中自己的负重看作是一种宝贵的挑战。

向自己的能力挑战,向自己的“工作方法、技巧”挑战。

自是别有一种滋味在心头。

但愿能接受这种考验。

只要你愿意,便不会为自己的付出而疲倦。

  我们需要的往往是一种“我愿意”的感觉

  二、吝啬时间,善于利用生活中的“边角料”时间。

  时间如同海绵里的水,要挤总会有。

在读书方面,写随笔、撰写文稿、提高  基本功方面要持之以恒。

季羡林老先生几十年如一日,每天都是四五点钟起床,晚上读书治学几个小时。

这种对生命的高度敬畏值得我辈学习。

自己虽不能做到每天都像是最后一天一样珍惜,但应该时刻保持一种“时间就是生命”的意识。

  三、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

  冰心老人送给别人的座右铭:知足知不足,有为由不为!自己尤其应当铭记在心。

人总会有充足的时间,做自己认为重要的事情。

  能够及时地合计一下今后三年的规划。

思考着如何做一个好的教育工作者;如何做一个好家长;如何做一个好人

让自己满意,让大家满意

  围绕工作重点,坚持不懈地努力去做。

不要总想着最后的结果如何。

重要的是努力去做,我付出了我的所能,我心满意足。

尽力了,结果不是自己能说了算的。

但是做不做却是自己做主的。

  在生活、工作的过程中,不可不顾及周围人的态度,要及时征求大家的批评意见,以便让自己的工作能更进一步。

最好能在别人批评之前先自我批评。

人贵有自知之明吗

  当然,也不可一位生活在别人的意见和看法中。

因为人与人的看法是不同的,千万不可学那个“最后扛着驴走路的老头”。

认准了的事,就坚定不移地做下去。

  大家可能因为你这样做而心生异议。

因可能因为你不这样做而心生异议。

你何不按照正确地方向去努力呢

这也许才是“走自己的路”的真正含义吧

  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

怎样才是正确的路

可能仁者见仁,于我而言,莫过于对教育工作有利,对为别人服务有益,对个人修身、健身、成长有益。

生命的质量提高了,生活的品位提升了。

有些看似说假、大、空话的感觉,但提升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的确是自己最为关注的问题,真假与否,请明鉴

  一不小心在joyo上逛了几本书,突然觉得买书还挺贵的,于是赶在下班前到浦东图书馆办了张借书证。

现在的图书馆福利越来越好了,只要80块钱押金,不需要年费,凭身份证就能借书,好生方便。

好久没在图书馆里逡巡了,刚睡了13个小时又犯困了的小师妹催着我快走,这个时候,我发现了这本书——《季羡林谈佛》,也就是我在joyo上看中的几本书之一,崭新得应该没有被读过,那当然不由分说赶紧借上。

  回到家,拥着温暖的被窝把它看完了。

现在希望除了小说之外,读过的书都做一些笔记,所以趁着记忆还新,来写写读后感。

  首先,很喜欢季老对佛学的态度,他说:“我认为,释迦牟尼确有其人,是一个历史人物。

因此我就把释迦牟尼当成一个人,同世界上的其他历史人物一样,他是我研究的对象。

”这个也是我一直以来的观点,我一直以来对佛教都充满兴趣,但我并不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

对此,季老也诙谐地说:“如果一个研究者竟然相信一种宗教,这件事情本身就说明,他的研究不实事求是,不够深入,自欺欺人。

”基于这样的观点,我对季老这本从一个语言研究者的角度深入到佛教史的研究论文集更多了层亲近感。

大学里读过不少佛教评论的书,要么就是什么法师的著作,讲了很多好玩的公案之余,非要给你说一番佛法道理,无趣得很,要不就是一个革命批判,讲了些佛祖的故事之后就跳出来说一番唯心主义局限性的东西来提醒读者不要信这些故事,又可笑得很,这些都不是我足够感兴趣的佛教研究领域。

  在季老对释迦牟尼生平以及原始佛教的起源问题的探讨中,我理解了不少过去的困惑。

首先是释迦牟尼的出身问题。

一般认为释迦牟尼生于公元前483年,这个时期也就是中国的孔子活跃的时期。

如佛典记载释迦牟尼是个快乐王子,直到他出宫遇到了生老病死才开始思考人生。

这点总让人起疑。

现在的观点是,释迦族并非如我们想象的那么强大和富庶,它仅仅是一个身处偏远(今尼泊尔境内)的一个推举制产生首领的共和国(类似原始社会的氏族公社),不能肯定释迦牟尼是否属于作为征服者和胜利者的雅利安血统,但他自称属于刹帝利。

好吧,这里又要温习一下世界史,还记不记得当时印度的四大种姓划分

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

自称属于刹帝利的释迦牟尼自然要为提升刹帝利的地位向婆罗门宣战。

这种宣战的表现就在于他选择了沙门的宗教来哺育佛教,以及禁止使用梵语传播佛教。

这里的两个地方都要着重说明一下。

当时的印度有两类哲学家,一类代表了入侵者雅利安人的婆罗门,一类代表了被入侵者土著的沙门。

作为征服者和胜利者的婆罗门,所持有的信仰也相当的乐观,他们的宗教就是用来祈祷他们的下一个胜利。

而在痛苦的土壤里孕育的沙门则充满了悲观主义色彩,他们主张苦修,既然无法摆脱被奴役的命运,只好用更加痛苦的方法来减轻他们的痛苦。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深受沙门影响的佛教是这个世界上最彻底悲观的宗教。

至于梵语,是婆罗门的语言,所以释迦牟尼允许徒众用自己的语言传播宗教,但唯独不允许使用梵语。

  好吧,不管怎么说,佛教的初始教义被创立了,但它怎样才能传播并且发扬光大呢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有智慧知变通的宗教领袖。

他积极地与国王和富商结交,在政治和经济上都寻找最可靠的依托。

有两个例子为证。

杀了父亲的未生怨王得到了佛的安慰。

佛也和有钱的淫女庵摩罗结交,还接受了她赠送的一座花园。

所以,最后季老总结说:“他之所以成功,佛教之所以成为一个世界宗教,一方面说明它满足了一部分人民的宗教需要,同时同他这个教主有一套手段,也是分不开的。

”  看过西游记的人,一定都还记得咱的玄奘法师念念不忘的大乘佛教吧。

究竟大乘和小乘有什么不同,为什么佛教会从小乘发展到大乘呢

佛教在满足了人们的宗教需要之余,不能不开始面对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矛盾问题。

众所周知的韩愈的《原道》和《论佛骨表》等都在这方面大力抨击佛教的消极社会性。

小乘佛教的“天国门票”是昂贵的,信众必须累世修习,并且不事生产,而大乘佛教则允许你在家当居士修持。

佛教能流传至今,不能不说它是一个极懂变通的体系。

在中国的传播伊始,它依附于玄学得以广泛传播。

最后站稳了脚跟后,佛教就不屑与其他宗教为伍了。

例如在唐朝,太宗曾命玄奘法师把《道德经》翻译成梵文介绍到印度去。

虽然最后史实表明的确翻译了,不过玄奘法师可是老大的不情愿呢,他说:“佛老二教,其致大殊,安用佛言,以通老义

且老子立意肤浅。

五竺闻之,适足见薄。

”翻译过程中,玄奘又坚持了自己的名词定义,不肯将道翻译为菩提,同时拒绝了翻译序,理由是怕被老外笑话了去。

  我们读历史书的时候,都知道玄奘在西域那烂陀寺学习,当时PK群僧,名声大振。

但究竟他都辩论了什么还不甚清楚,季老在《佛教的倒流》一文中作了简单的例举,“调和空有,摧破晓乘正量部的理论,斗败顺应外道”。

这里又有些背景要介绍,佛教从小乘发展到大乘之后,小乘并没有消亡,而是一直长期和大乘共存。

在这过程中,大小乘内部继续分化。

小乘有诸部,大乘也分化为空宗和有宗。

顺着这个话题,提一下禅宗。

禅宗是佛教在中国本土的创造性流派,六祖的“顿悟”学说使得天国入门券变成了演唱会开场后的黄牛票,简直就是大甩卖,这也使得禅宗成了流传时间最久的流派。

“一个宗派流行时间的长短是与它们中国化的程度成正比的。

”佛教如是,共产主义也如是,笑。

  玄奘是个非常细心的观察家,他每到一地,都细心观察并记录当地的宗教发展状况,而这些忠实的记录在现在看来确实非常有意义。

书中至少提到了两处玄奘的记录的作用。

第一处,是关于“大乘上座部”的说法。

《大唐西域记》里有五处明白的写到“大乘上座部”,但是上座部是属于小乘的,所以各国翻译家翻到这里时,都感到为难,有如实翻译的,也有各自做出了自己的判断和解释的。

季老的观点是,“大乘上座部”有其实,是小乘上座部受大乘学说影响而形成的一个学派。

第二处,则要和法显的《佛国记》对照起来看。

法显是谁

反正我没看这本书之前是不知道的,但看下来,法显在中国佛教史上的地位并不逊于我们喜闻乐见的玄奘。

法显是东晋人,是第一个真正到印度的中国求法僧人。

而古代印度缺少真正的史籍,因此《法显传》对印度古代历史的研究就举足轻重了。

比较法显到玄奘这二百多年间的记录,可以发现,大乘在某些地区逐渐战胜了小乘,而玄奘时期的僧徒比法显时期已经明显减少了,佛教逐渐衰微了。

想想那个时代只能徒步旅行并且只能用纸写游记攻略的驴友,能通过自己的见闻反映出这样的历史变迁,真是有趣又令人钦佩。

  最后要说的是古人对中印文化的对比,很有趣。

谢灵运说:“华民易于见理,难于受教,故闭其累学而开其一极;夷人易于受教,难于见理,故闭其顿了而开其渐悟。

《含光传·系》则说:“盖东人之敏利,何以知耶

秦人好略,验其言少而解多也。

西域之人淳朴,何以知乎

天竺好繁,证其言重而后悟也。

由是观之,西域之人利在乎念性,东人利在乎解性也。

”我忍不住想,这个与现在的软件业发展现状是不是有个有趣的类比呢

印度能进行软件的大规模生产,每个印度程序员都能写出一段标准的没有差别的程序。

而中国的程序员多以孤胆英雄见长,100个中国程序员肯定能写出100个实现代码来。

从古至今,这民族差异还是顽固的流传了下来。

既然说到软件业,又难免啰嗦一句,大乘的无宗里面,提到万事万物都是空,唯有关系长存,不由得让我想起关系型数据库,不知道如果比较一下数据库技术和佛教流派的发展,会不会有些有趣的发现

说起来这也不算完全的无稽之谈,因为二者都是人类对世界的抽象。

我一直觉得计算机是一门哲学,一门实实在在能对社会发展做出事情的哲学,嘿嘿。

  最后自吹一下,发现偶的古文功底还马马虎虎,居然看那些引经据典也津津有味。

  手捧《季羡林》一书,我看的如痴如醉,不能放下。

花了两天时间看完季羡林传,我感慨万千。

  可值得我感受的事情太多了,给我感受最深的有那么几件事情。

  一、平凡、朴素中孕育着伟大  一位扛着行李的新生来北大报到,看见一位守门人模样的老头,就请他帮助看一会儿行李,自己去报到。

老头爽快答应了,而且老老实实地在那儿守着。

北京天气还很热,旁边有人说:“您回去吧,我替他看着。

”可老人说:“还是我等他吧,换了人他该找不着了。

”那位学生回来后,老头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几天后的开学典礼上,这位学生吃惊地认出了台上的副校长、大名鼎鼎的季羡林教授就是那天帮自己看行李的老头

  季羡林先生的就是这样的平凡、朴素,如果他不平凡,他不朴素,能被别人认做守门人吗

然而就是这样的平凡愈加显出他的伟大,愈加折射出他人格的魅力。

一个大学校长给一位新生看行李,没有丝毫怨言,而且认认真真的完成了这个任务,这又是一种多么令人敬佩的精神啊

试问当今有几个人能够做到

即使有人想做,有谁能够做到他那么平静的心态来做这件事情

恐怕没有几个人

  季老的平凡还可以引用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刘梦溪的话来评价。

刘梦溪说:“不管在什么场合见到季老,总想过去向他致意。

可季老只要远远看见我走过去,一定会站起身来。

一贯如此。

对比我更年轻的后学也如此。

后来我们就想了个办法,只有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坐在他旁边,他就没法站起来了。

”因此刘梦溪在《季羡林先生90寿序》中深有感触地写道:“先生是‘望之温温,即之也温。

晚生后学,可以相亲’。

”  这真是“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二、对动物的喜爱,对大自然的热爱,他的感情如此的丰富、细腻,催人泪下。

  他酷爱养猫,对猫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他写的《老猫》,幽默,细腻,感人。

他对波斯猫的喜爱到了跟他们一起乐,一起悲,甚至跟它们住一起。

晚上猫睡在自己的被窝上面,为了避免惊动小帽,他醒来硬是忍着不动一下。

他把它们完全看作了自己的朋友。

  季老喜爱动物,跟怀有各种各样动机去爱宠物的一些人不同,他关心身边这些“伙伴”的命运,甚至为它们背着沉重的感情十字架,为一些孤苦、弱小生灵的命运伤感、悲苦。

他经常为一些小动物、小花草惹起万斛闲愁,为一些小猫小狗流泪叹气。

有一次,燕园中他平常最爱走的幽径上一棵古藤无故被人砍断,他看到藤萝上初绽的淡紫的一串串的花还没来得及知道厄运信息,还在绿叶丛中微笑,忍不住为它们伤感:“它们仿佛成了失掉母亲的孤儿,不久就会微笑不下去,连痛哭都没有地方了。

”  三、他的敬业精神,他的忘我工作的精神。

  文革期间,季老也无列外,遭到了四人帮的迫害,最后被发配到北大35楼守门房。

他每天的任务就是,守门户,传呼电话,收发信件和报纸。

但是他是一个闲不惯的人,难道就让自己的人生在这里度过

于是他经过反复考虑,最后决定翻译蜚声世界文坛的印度两大史诗之一的《罗摩衍那》。

这部史诗够长的了,至少有八万行。

他想,这够自己忙活几年的了。

他向东语系图书室的管理员提出了请求,请他通过国际书店向印度去订购梵文精校本《罗摩衍那》。

当时订购书籍是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可万万没有想到,过了不到两个月,八大本精装的梵文原著居然摆在了季羡林的眼前。

他当时的任务是看门,而且他头上“分子”——不知道是什么“分子”――的帽子还没有摘掉,沉甸甸地压在头上,他哪里敢把厚厚的原著公然拿到门房里去呢

想来想去,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妥善”的办法。

《罗摩衍那》原文是诗体,季羡林决心也要把它译成诗体,这样才能传达出原文的风格。

于是他就用晚上在家的时间,仔细阅读原文,把梵文诗句先译成白话散文。

第二天早晨,再把散文潦潦草草地写在纸片上,揣在口袋里,带着它去35楼上班。

在去35楼的路上,在上班以后,看门、传呼电话、收发信件的间隙之中,在闲坐无事的时候,他就把纸片拿了出来,一字一句地推敲、琢磨。

此时,他身在门房,眼瞪虚空,心悬诗中,决不会有任何人知道他在译诗,他自谓:“乐在其中,不知身在门房,头戴重冠矣。

”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冬去春来,寒来暑往,历经五年多的时间,季羡林竟把长达八万行的《罗摩衍那》翻译出来了。

当“四人帮”像《罗摩衍那》中的十头魔王一样完蛋之后,1980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开始出版《罗摩衍那》,至1984年出齐,厚厚的八大本。

季羡林为中国翻译史和中印文化交流史建立了一座丰碑。

从1973年到1983年编译完,整整10年,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啊,十年以来,他毫无间断,夜以继日,勤勤恳恳,终于完成了这部巨著。

  季老在《罗摩衍那》译后记中说:“我现在恨不能每天有48小时,好来进行预期要做的工作。

……我现在不敢放松一分一秒。

如果稍有放松,静夜自思就感受到十分痛苦,好像犯了什么罪,好像在慢性自杀。

”当他不得不参加一些空话废话居多的会时,季老就在会前、会后甚至会中,构思或动笔写文章。

在这种时候,他往往只用一个或半个耳朵去听,就能兜住发言的全部信息,而把剩下的一个或一个半耳朵全部关闭,把精力集中到脑海里,构思,写文章。

“积之既久,养成‘恶’习,只要在会场一坐,一闻会味,心花怒放,奇思妙想,联翩飞来;‘天才火花’,闪烁不停;此时思如万斛泉涌,在鼓掌声中,一篇短文即可写成,还耽误不了鼓掌。

倘多日不开会,则脑海活动,似将停止,‘江郎’仿佛‘才尽’。

此时我反而期望开会了。

这真叫做没法子。

”这种幽默的内涵,真是只能意会而不能言传了。

  如此的兢兢业业的精神,我们每一个人都值得学习,都值得从中汲取一些东西。

  1978年平反后,季老获得了相应的地位。

然而,他一生的心思只在学问上,执着地追求学术创新。

在学术园地里,他埋头苦干,辛勤耕耘,总是每天清早4点起床,伏案工作,数十年如一日。

  总之,季老的感人事迹还有很多很多,这只是他人生光辉大河中的一小点闪光的浪花。

  我们作为一代青年,难道不应该从中学习到很多东西吗,我们学习他的平凡、朴素,学习他待人诚恳、热情的精神。

我们学习他淡泊明志,博爱的精神,学习他工作勤恳扎实的精神。

我们应该学习很多。

读后感800字《你的人生不必如此辛苦》

两情相悦胜于家财万贯 当我们躺在摇椅上悠闲地享受老年生活的时候,如果自己的伴侣仍然陪在身边,一起回忆那些青涩的少年时光、激情飞扬的青春岁月、埋头苦干的中年生活时,那将是怎样的浪漫。

这个时候,我们不需要几百平方米的别墅,因为我们行动困难;我们不需要几克拉的钻戒,因为没人会关心那个,只有爱情才会让我们平静地面对生命的沧桑。

童话中美丽的姑娘都会嫁给王子,从小的耳濡目染会让我们觉得那才是爱情,然而这世界上有几个王子呢

何况,那些美丽的姑娘嫁给王子之所以幸福,并不是因为嫁给的是王子,而是因为他们相爱了。

在一个孤悬海外的岛上,居住着智慧、快乐、爱、虚荣等等。

他们在这个岛上已经居住了好多年。

忽然有一天,智慧发布了一条惊人的消息:不久的将来会有地震袭击小岛。

然后整个小岛会沉降到海平面以下,我们需要马上转移出去。

在消息发布的当天,大家各显神通,积极制造船只,纷纷离岛寻找安全的避难所。

爱一直在岛上坚守着,希望用自己的力量鼓励别人,直到地震马上就要来了,爱意识到自己必须离开了,但是她还没有来得及建造船只。

不过她并不害怕。

她相信会有很多人愿意帮助她逃生。

这时,刚好财富建造好的大船开过来了,爱使劲儿向他招手,请求财富带上自己,谁知财富拒绝了她:“你看我的船上满是金银财宝,哪里还能腾出空间来

” 财富离开后,虚荣划着自己精心建造的小船过来了,他的船精致高雅,爱再次提出了请求:“虚荣,带我一起走吧。

”虚荣将爱上下打量了一番,皱着’眉头说:“不行,你看你脏兮兮的,别把我的新船弄脏了,那就不美观了。

” 这时候悲哀愁苦地划了过来,爱马上央求道:“悲哀,让我跟你做个伴儿吧

”悲哀唉声叹气地说:“我们走不出去了,再说,就算出去了也没什么意思,你还是找别人吧。

” 快乐原本与爱关系很好,但是在快乐经过爱的时候,他哼着歌打着拍子,居然没有听到爱对他发出的呼唤。

爱感到了深深的绝望,准备和这小岛一起毁灭了。

就在此时,一个声音邀请她上船一起走,爱激动地上了船,划船的是一位没有见过的老者,他专心致志地划着船。

没有再说一句话。

到达陆地后,老者消失了。

爱连忙招呼旁边的智慧,向他请教那位带自己来的老者是谁,智慧说道:“那就是时间啊,你不认识吗

”“不认识,可是为什么只有时间肯救我呢

”智慧沉思了一下,说:“因为这个世界上能知道爱伟大的,就是时间了。

” 爱是人生*重要的感情,父母之爱让我们成长,儿女之爱让我们充实,而只有夫妻之爱让我们共风共雨,共沐阳光,一时的贫穷或打击都会过去,真正的爱永远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一个商人在一次意外事件中赔掉了所有的财产,夫妻俩刚刚装修好的新房子不得不降价出售了。

他们的跑车也被用来抵债了,出门只能用电动自行车代步。

读《就这点事》后感800字

感悟人生: 大多数的人一辈子只做了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大多数人都想要改造这个世界,但却罕有人想改造自己。

感悟生命: 每一个人都拥有生命,但并非每个人都懂得生命,乃至于珍惜生命。

感悟天恩: 不要因为小小的争执,远离了你至亲,也不要因为小小的怨恨,忘记了父母的大恩。

待上以敬,待下以宽。

感悟烦恼: 人之所以痛苦,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

如果你不给自己烦恼,别人也永远不可能给你烦恼。

因为你自己的内心,你放不下。

同样的瓶子,你为什么要装毒药呢

同样的心理,你为什么要充满着烦恼呢

感悟得失: 活着一天,就是有福气,就该珍惜。

当我哭泣我没有鞋子穿的时候, 我发现有人却没有脚。

感谢上苍我所拥有的,感谢上苍我所没有的。

感悟是非: 说一句谎话,要编造十句谎话来弥补,何苦呢

感悟知己: 夸奖我们,赞叹我们的,这都不是名师。

会讲我们,指示我们的,这才是善知识,有了他们我们才会进步。

感悟现实: 你希望掌握永恒,那你必须控制现在。

只要面对现实,你才能超越现实。

感悟平常: 今日的执著,会造成明日的后悔。

不要浪费你的生命在你一定会后悔的地方上。

万事平常心。

想想过去才知道自己是那么遗憾

浪费了太多太多的青春 2 是浮华的风带不走燥热的怅然,让指间的轻舞也变得愈加笨拙迟缓起来

不去知道,也无法明了,这世间的一切,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本无所谓真,无所谓假,只有呼吸着的每一天,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只有一次,可以把握,可以珍惜。

于万千红尘中,我们不停的奔波着,劳碌着,为着的是一种生活,一种活着的质量,走过着也路过着,快乐着也疲惫着。

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带着我们赤裸裸的来到这个尘世,当我们响亮的第一次啼哭,带给父母这一辈子最动听的音乐的同时,我们便与亲情紧密相连,永不可分了。

也许前路平坦,也许前路坎坷,但我们只要带着亲人们真挚的祈盼,带着亲人们真切的惦念,我们就不会迷失前进的方向,就不会沉沦于泥潭沼泽里而不能自拔。

感到孤独时,总会有一种朋友,无须朗朗大笑,无须感天动地,无须多言,便心灵交汇,驱走无奈的烦恼与寂寥;感到无助时,总会有一种朋友,无须大势渲染,无须虚情假意,无须唯美的表达方式,就能深深的感受到一种力量与信心,来面对艰难,来面对坎坷。

朋友无须多而在于精,友情也不必锦上添花,而在于雪中送炭。

也许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一份真爱可以彼此刻骨铭心到地老天荒,也根本就没有一种真情让可以彼此生死相依到海枯石烂,因为这是个现实的社会,现实的人生,而不是童话故事里,王子吻醒了沉睡的公主,或是公主吻到了中了魔法的青蛙,便可以幸福的结合在一起,永不分开。

爱,有时,真的就是一种感觉,一种魂牵梦萦的感觉;有时,真的就是一种意境,一种心手相携的意境;有时,又会是一种情怀,一种两情相悦的情怀…… 也许,真的如他人所说吧,爱情也是一种修为。

绝美的爱情也许也应该有一个绝美的演绎过程。

常常在深夜里,打开电脑听着音乐让或有或无的思绪,随着暗夜悄悄流动于四周的空气里,感受着一份执著,一份无奈,一份喜悦,一份惆怅…… 因为人生没有目标,导致你的生活混乱无序,越是生活的糟糕,会越茫然。

没有目标就像一个通往地狱的旋转楼梯,让你一步步走向深渊…… 我现在要帮你重新找到灵魂。

我在刚步入社会的时候也失去过人生的目标,当然我选择了改变,没有目标的生活令人痛苦不堪,对此,我心有余悸。

不把时间浪费在发呆上 你是不是觉得时间老不够用

是不是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慢的人

是的,你确实很忙。

因为你要发呆和犹豫。

成功的人能把时间管理得服服帖帖的,而像你这样的糊涂虫,只会焦虑地看着时间慢慢跑掉。

你要明确想着今天要做什么,明天应该做什么,然后努力去完成。

就像你桌上那只闹钟一样,每秒“滴嗒”摆一下,就做完了这一秒要做的事情。

这个闹钟要是用一秒钟发呆,那它就慢了一秒,多发几次,那估计该被主人扔掉了。

同样的道理,像闹钟一样发呆,你也会同样被社会抛弃。

给生活一点热情 积极的生活理念是战胜茫然的最有力武器。

毫无疑问,你的茫然是消极的态度带来的。

因为消极,所以失去人生目标,变得无所适从,由于茫然会令你的人生没有方向,最终一事无成。

你想一直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中过活

分清楚“想做的”与“应该做的” 做每件事之前,你必须分清楚哪些是应该做的、能做的、想做的。

实际的情况是,你想做的不一定是应该做的,而那些必须要做的却又是你不想做的。

生活就是这样,不能让你放任而为。

很多时候,你之所以失败,并不是不努力,只是力气花在错误的地方。

成天只顾着“想做的”事情,至于“应该做的”却是一件也没做。

你必须问自己:“现在这份工作,我应该做的是什么

”然后再循序渐进的去做“能做的”以及“想做的”部分。

在当今的职场环境中,自我指导的能力将日趋重要。

我的一个做职业培训的朋友跟我说,21世纪是“固体”时代,每个人只为一个组织工作,那就是“自己”。

哈姆雷特读后感800字急用高一水准

哈姆雷特读后感 一: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

你在16岁时或许会被《罗米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潇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60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所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在两难问题里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丽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而冒着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Doubt thou the stars are fire;Doubt that thesun doth move ;Doubt truth to be a liar;But never doubt I love. 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它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in this harsh world draw thybreath in pain, to tell my story. 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象哈姆雷特所说的Thingsstanding thus unknown , shall live behind me

或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象to be, 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混沌的世界里做好??而不是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 读后感二: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

“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霍拉旭,第一幕、第五场 露台的另一部分),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

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

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中的人物,地位不同,性格鲜明,但都遭受了同样的东西的摧残,那就是摆布自己的欲望,还有被称之为命运的伟大的囚笼。

这样的情形,也许自从有人以来,便不曾消失过。

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

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

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的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

多么高贵的理性

多么伟大的力量

多么优美的仪表

多么文雅的举动

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

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

宇宙的精华

万物的灵长

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而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了篡夺了王位的叔父。

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

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

他见到了鬼,得知了原来是叔父杀死了父亲,这加重了他对现实社会的失望,对它的原先的天真进行了再次否定,使他不信任,“我所见的幽灵也许是魔鬼的化身”。

后来,通过戏中戏发现了叔父的罪大恶极之后,他依然没有终止他的彷徨

为什么

哈姆雷特并不是那种高喊口号的人,怀疑使他思索。

原先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

他认为他也许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他有她的血。

可是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

可是就算复仇成功,一切还会回来吗。

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

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细细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横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

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

是做寡妇保护自己的名声,还是嫁给新国王满足自己的需求。

这可以理解为精神欲望和物质欲望的相分离。

,她选择了后者。

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

那么,她灵魂里那些污点是什么

以前没有吗

就算她最初选择了道德她就幸福吗

国王死去的瞬间她的不幸就被决定下来。

这种不幸从一开始她就无力改变。

说到底,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是道德的败坏者。

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

但国王是别人。

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

我们可以把这种命运绝对不会给予他的东西称作失去。

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

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绝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而他的悲剧就在于此。

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

他无力地忏悔。

在后来,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的可能会失去的辛苦到手的幸福生活。

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都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淬了毒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和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

他们的父亲一样被人杀死了。

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择中,莪菲莉霞选择了后者,逃避,她选择了自杀。

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

尽管面对的哈姆雷特,这个丹麦的王子,人民拥戴的将来的国王,他依然斗志昂扬地喊出来“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

……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

这样的呼声代表的一种斗争精神。

他和新国王是一样的。

却最终死在了新国王为哈姆雷特设计的陷阱中。

他们两个可以认为是对哈姆雷特这个人物的补充,在复仇这件事情上,在“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一个终点。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

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快乐的生存在美好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

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己是多么的渺小。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

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己的无能。

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

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同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

他们全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

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

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意义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

他的复仇很失败,因为他一直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

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

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

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

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

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

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

莪菲莉霞投湖了。

还有那个指示自己的孩子为自己报仇的鬼魂,他的情感悲痛,而又态度坚决。

  但是最后呢

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

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

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鬼魂依然在地下,上不了天堂。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

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

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

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

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

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

《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哈姆雷特读后感 三:  作为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其中最为经典的一部。

他可谓是将世上所有的悲惨都聚集在了这位可怜的王子身上。

  父亲被自己的叔叔杀害,母亲改嫁,居然还下嫁给自己的轼父仇人,爱人发疯后不幸死去,最后连同自己,朋友,母亲都在这场悲剧中被完全吞噬了。

这一连串悲剧都是源自欲望和仇恨。

叔叔的贪婪欲望使他作出了违背天理伦常之事,也招致了自己亲侄子的无法泯灭的仇恨,同时也为自己的命运埋下了无法避免的祸根,直至最后家破人亡。

而小王子呢,因为父亲的死而悲痛万分,又因父亲的鬼魂而萌生了复仇的念头。

于是步步谋划,想要以自己的力量替父亲报仇,却又要想尽办法保护自己的母亲,却不曾想到意外之事不断发生,母亲、爱人、朋友、自己都一并失去了。

  莎士比亚仿佛在用这样的文字像世人揭示仇恨的可怕,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把锋利无比,还涂满了毒药的双刃剑。

运用他的人就如同是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在失去理智再刺伤别人的同时,也难免是使自己遍体鳞伤,血肉模糊。

人类对仇恨的诅咒与排斥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同样也向人们阐述仇恨比罪恶本身更罪恶。

无论是怎样的理由,举起仇恨就是一切罪恶与不幸的开端。

虽然了结这个道理,人类却又不曾摆脱这个幽灵,不断有人为了仇恨害人害己,即使是无尽的鲜血也没能洗刷掉它的存在。

  《哈姆雷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雷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

多种多样对大师作品的演绎不断给予我们新的惊喜和意外,对于仇恨的解释,对莎士比亚的解释。

即使有一些并不太尽如人意,人们依旧对次充满好奇。

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雷特》的魅力所在。

作家们用他们的文字时刻提行这人们这把剑的冷酷和恐怖。

仇恨的双刃剑,舍弃它比拿起他来捍卫自己明智得多。

  以上三篇,LZ删删改改拼合着用吧。

  PS:我也是高一,这几篇也比较符合高一水准了。

  另:百度文库还有几篇不错,可参考,内容较多就不粘上来了,LZ自己去看吧。

  百度搜索一下就行。

三国演义之草船借箭读后感800字

自古以来,总有那么人,看见才干比自己不是奋发努力赶超别人,反而是怀着心,不择手段去陷害别人,三国时期的周瑜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草船借箭》故事讲的是心胸狭窄的周瑜妒忌心强,看到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处处高自己一招,便心怀妒忌,甚至想置诸葛亮于死地。

他以军中缺箭为名,生出一计,让诸葛亮十天造出十万支箭。

由此看来周瑜不仅妒忌心强,而且十分狡猾阴险。

然而,独具慧眼的诸葛亮却胸有成竹的答应下来,趁着大雾漫天,用草船从曹营借了十万支箭,提前顺利地完成了任务,使周瑜的阴谋又一次破灭。

从而进一步揭露了周瑜嫉贤妒能,心胸狭窄的本性。

现实生活中,也有那么些人为什么会有妒忌之心呢?那就是怕别人超过自己。

当别人有了成绩,做了贡献,受了众人的尊重和爱戴的时候,这种人不是探究别人取得成绩的原因,不是虚心地学习,顽强拼搏,取人之长,补已之短,而是讥讽,造谣,甚至重伤陷害,这是多么愚昧无知的表现啊!读了《草船借箭》,我不由得想起了数学家华罗庚爷爷,华爷爷可以说是知识渊博,名扬天下了。

可是他在读小学的时候,学习成绩不好,算术常常不及格。

在这情况下,他没有灰心,更没有妒忌学习好的人,他自信“名人”是人,自己也是人,别人能做到的事情,自己也能做到。

经过刻苦学习,华爷爷终于成了举世闻名的数学家。

但是,华爷爷并没有停止脚步,他又发现和推荐了陈景润叔叔去摘取“皇冠”上的宝珠,华爷爷的这种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草船借箭》,我不由想起了自己,妒忌的心理不是也有吗?有时自己考试成绩不好,不是去分析原因,找错在什么地方,而是去眼红别人考得好,故意讽刺说别人,结果自己不进步,又伤害了同学。

以后,我再也不做嫉妒小人了。

妒忌这个东西,害处是非常大的。

所以,我们一定要从小就杜绝它,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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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权手下有位叫周瑜的大将,他智勇双全,但就是很嫉妒诸葛亮。

因交战时需要大量的箭,周瑜要求诸葛亮在十天内造十万支箭,可是诸葛亮只要三天,竟然还立下了军令状。

周瑜想,三天不可能造出十万支箭,正好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来除掉诸葛亮。

于是他叫军匠们不要准备造箭材料,又叫鲁肃去打探诸葛亮。

鲁肃见到了诸葛亮后,诸葛亮说让鲁肃借给自己20只船,每只船上要有30个士兵,船还要用青布慢子遮起来,还要1000多个草把子,排在船两边。

但不能让周瑜知道。

鲁肃答应了,并按诸葛亮的要求把东西全都准备齐全。

四天后,诸葛亮请鲁肃一起到船上去,说是一起去取箭。

诸葛亮吩咐把船用绳索连起来向对岸开去。

那天江上全部都是雾,对面都看不见人。

当船靠近曹军水寨时,诸葛亮叫士兵擂鼓呐喊。

曹操以为对方来进攻,又怕大雾中埋伏,就派六千名弓箭手朝江中放箭,箭如雨点般纷纷落在草把子上。

过了一会,诸葛亮又让船掉过头来,让另一面受箭。

太阳出来了,雾要散了,诸葛亮赶紧命令船往回开。

这时船的两边草把子上密密麻麻地插满了箭,每只船上至少五、六千支,总共超过了十万支。

鲁肃把借箭的经过告诉周瑜时,周瑜感叹地说:“诸葛亮神机妙算,我不如他。

”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得不承认诸葛亮是多么的聪明啊

我真佩服诸葛亮,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我还敬佩他为了天下子民,放弃了平静安心的快乐生活,陷入了打打杀杀的生活。

我觉得做人就应该这样,不能为自己的一丝利益而不顾他人,不顾大局。

所以,我们应该向诸葛亮学习,学习他的大公无私,学习他的舍己为人

但我们千万不能向周瑜学习,他太小肚鸡肠了。

做人嘛,心胸就应该宽阔。

在我们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人都会比自己好,比自己强。

我们不能因此而嫉妒这些人,而是应该向他们学习,把他们看做是自己前进的动力。

因为这样,才会让你的生活远离愤怒,自卑,变得快乐,充实

  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好书啊

它不仅告诉了我们一部分历史,还告诉了我们许许多多让我们一生都受益匪浅的,深刻的道理。

15赞·236浏览2016-02-11三国演义草船借箭读后感从《草船借箭》中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要像诸葛亮那样虚心,宽宏大量,心胸宽阔,用自己的智慧证实自己的成绩。

而不是像周瑜那样小心眼,小肚鸡肠。

嫉妒像把双刃剑,害别人也害自己.我们到底应该如何对待比自己强的先进人物呢?我们要学习他们的优点弥补自身的不足,尽快赶上甚至超过那些先进的人,而不能只是想尽办法为别人设置“路障”,“绊脚石”,有时不一定能把别人绊倒,反而会像周瑜那样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16赞·193浏览2018-01-01求一篇《三国演义》中《草船借箭》的读后感这个寒假,我看了《三国演义》这本书。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第二十回——运奇谋草船借箭。

这个故事讲了:曹操率大军想要征服东吴,孙权、刘备联合抵抗曹操。

孙权手下有位叫周瑜的大将,他智勇双全,但就是很嫉妒诸葛亮。

因交战时需要大量的箭,周瑜要求诸葛亮在十天内造十万支箭,可是诸葛亮只要三天,竟然还立下了军令状。

周瑜想,三天不可能造出十万支箭,正好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来除掉诸葛亮。

于是他叫军匠们不要准备造箭材料,又叫鲁肃去打探诸葛亮。

鲁肃见到了诸葛亮后,诸葛亮说让鲁肃借给自己20只船,每只船上要有30个士兵,船还要用青布慢子遮起来,还要1000多个草把子,排在船两边。

但不能让周瑜知道。

鲁肃答应了,并按诸葛亮的要求把东西全都准备齐全。

四天后,诸葛亮请鲁肃一起到船上去,说是一起去取箭。

诸葛亮吩咐把船用绳索连起来向对岸开去。

那天江上全部都是雾,对面都看不见人。

当船靠近曹军水寨时,诸葛亮叫士兵擂鼓呐喊。

曹操以为对方来进攻,又怕大雾中埋伏,就派六千名弓箭手朝江中放箭,箭如雨点般纷纷落在草把子上。

过了一会,诸葛亮又让船掉过头来,让另一面受箭。

太阳出来了,雾要散了,诸葛亮赶紧命令船往回开。

这时船的两边草把子上密密麻麻地插满了箭,每只船上至少五、六千支,总共超过了十万支。

鲁肃把借箭的经过告诉周瑜时,周瑜感叹地说:“诸葛亮神机妙算,我不如他。

”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得不承认诸葛亮是多么的聪明啊

我真佩服诸葛亮,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我还敬佩他为了天下子民,放弃了平静安心的快乐生活,陷入了打打杀杀的生活。

我觉得做人就应该这样,不能为自己的一丝利益而不顾他人,不顾大局。

所以,我们应该向诸葛亮学习,学习他的大公无私,学习他的舍己为人

但我们千万不能向周瑜学习,他太小肚鸡肠了。

做人嘛,心胸就应该宽阔。

在我们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人都会比自己好,比自己强。

我们不能因此而嫉妒这些人,而是应该向他们学习,把他们看做是自己前进的动力。

因为这样,才会让你的生活远离愤怒,自卑,变得快乐,充实

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好书啊

它不仅告诉了我们一部分历史,还告诉了我们许许多多让我们一生都受益匪浅的,深刻的道理。

31赞·9,086浏览2020-03-02三国演义 读后感800字篇一: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提起这首词,人们都会想到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全名是《三国志通俗演义》,是明代文学家罗贯中编著而成的。

由题目可知,这部小说是依据《三国志》写的,但是不向正史那样庄重,而是古代的白话文小说。

与《三国志》相比,《三国演义》变得艺术性更强了。

下面,我就从几个方面来点评一下这部66万字的名著。

一、真实与虚构 演义与正史的最大区别就是,演义不是全部真实的,演义是小说。

人人都说《三国演义》是七分史实,三分虚构,的确是这样。

但是虚构,使用艺术的手法进行虚构,而不是随便那段史实就可以拿来虚构的。

比如,关公温酒斩华雄,史书上并没有写这件事。

又如,关于单刀赴会见鲁肃,史书上写的是鲁肃单刀赴会见关羽。

类似的例子当然是数不胜数。

读过之后,稍做分析,可知这些虚构的情节,大部分是为小说描述的一个个人物作铺垫的。

因为,如果仅仅是象正史中所说的塑造真实的人物,有些人物就和作者的政治思想观相违背了。

而且,作者在虚构的同时,还注意到了情节的合理性、连贯性,而不是生硬的去虚构,这也就是为什么读过之后,会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总之,作者在这方面的写作是相当成功的,而且这些情节也表现了作者的一部分主观愿望。

二、神化与丑化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并不完全是真实人物,而是正史经过加工后的人物,这其中就有被神化的人物和被丑化的人物。

被神化的人物的典型代表就是诸葛亮和关羽了。

诸葛亮被神化的地方是“未卜先知”,关羽被神化的地方则是“忠”“义”。

下面,我想简单比较一下作者为什么着重的神化这两个人。

南宋著名的理学家朱熹,认为三国之中蜀汉是正统。

而朱熹以前的观点,从陈寿开始大部分都是以曹魏为正统。

自朱熹之后,君王、大臣、百姓也开始接受朱熹的观点,原因就是这种观点是符合儒家思想,并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的。

罗贯中也是同意朱熹的观点的。

所以他神化的人物大多是忠于“汉室”的。

这其中,作者又把诸葛亮写成了“智”的化身,把关羽写成了“忠”“义”的化身。

这也就是为什么受《三国演义》的影响,道光年间的统治者曾给关羽长达三十余字的谥号了。

至于丑化,基本是对神化而言的。

比如周瑜,历史上是英雄早逝,《三国演义》却把他描述成了一个忌贤妒能的人。

丑化大部分都是为神化作映衬的。

三、人物与线索 《三国演义》的一大成功便是成功地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比如: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义胆忠肝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忠厚老实的刘备、勇谋兼备的赵云、狡诈多疑的曹操、忌贤妒能的周瑜、恃才狂傲的祢衡等等。

而作者正是用对细节的刻画,来体现人物鲜明的特点。

如,写张飞,第七十回中,作者对张飞使了一个小心眼智败张郃的战例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刻画与描写,与此同时又加入了一段诸葛亮与刘备的对话,更显出了诸葛亮的智谋高超。

《三国演义》能够把繁多的人物以及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处理的恰到好处,就是因为作者在用笔上不仅有实写、虚写、详写、略写、插叙、倒叙,还有作者采用了沿线索来记叙的文学手法。

《三国演义》的主线索就是蜀汉政权的建立以及灭亡直至三分归晋的过程,其中有穿插有支线索。

如,赤壁之战时期,作者是从刘备、孙权、曹操三条线索来展开叙述的。

而这三条线索有互有联系,不会在一个章节之中只叙述一条或两条线索,这样交织进行,就会让读者感到很连贯,而不是只读一条线索的冗长与乏味。

四、封建与王道 《三国演义》中表现的一个政治思想观就是倡导典型的儒家思想——王道与仁政。

《三国演义》中的一大部分虚构故事情节都是为了表现这种思想。

正是如此,作者才大胆的在作品中塑造了一系列“忠”“义”的艺术形象。

首先是诸葛亮。

《三国演义》中描写的诸葛亮,是“忠贞”和“智慧”的化身,特别是作者对诸葛亮的“智慧”,更是用尽笔力,大肆渲染。

诸葛亮在当时的地主阶级统治集团中,是一个看问题比较敏锐、处事比较有胆识谋略、能随机应变的人。

然而,他之所以具有这些优势,就是因为它重视实践。

如,在曹操攻占荆州,领兵南下时,诸葛亮曾向孙权分析当时形势,预计到曹操必败,正是因为诸葛亮在战争之前就已经对敌我双方的优势和弱点作了比较的缘故。

又如,诸葛亮敢于使“空城计”,就是因为他对敌我将领的情况作了分析,料知司马懿了解自己“生平谨慎,必不弄险”,从而利用司马懿对自己长期形成的认识,采用了十分“弄险”的疑兵之计,解除了危机。

然而,在更多的章节中,作者却把诸葛亮写成了“先知先觉”的人物。

如,诸葛亮的几次“夜观天相”,几次“锦囊妙计”。

而在“七星坛祭风”,更是荒诞不经的描写。

类似的问题,还可以在“巧布八阵图”“班师祭泸水”“五丈原禳星”“定军山显圣”中看到。

关羽也是《三国演义》中着力描写的人物。

在作者的笔下,关羽也从《三国志》中的一名与赵云、黄忠地位相同的武将,变成了《三国演义》中勇猛忠义的大英雄。

《三国演义》如此美化关羽,完全是为了提倡封建的“忠”“义”思想。

《三国演义》后,关羽就成为完全符合封建统治阶级理想的人物,关羽在民间的影响也就越来越广。

明、清的统治者曾经几次封其为“大帝”,到处为其立庙。

这就清楚的说明,通过关羽鼓吹“忠”“义”的这种描写,是多么适合封建统治者的需要。

此外,也是为了提倡为封建主子卖命,《三国演义》还塑造了一系列所谓“忠臣”形象,如董承、王子服、吉平等等,他们为了尽忠汉献帝诛除“国贼”曹操,“虽灭九族,亦无后悔”。

作者把这些人吹捧为流芳千古的模范人物。

此外,写姜维等人物时,鼓吹了封建的“孝道”,写孙夫人等人物时,鼓吹了封建的“节烈”。

由此可知,《三国演义》所塑造的人物形象是贯穿了作者的社会政治观点的。

五、诗词与歌赋 《三国演义》的另一大成功便是引入了大量的诗词歌赋,虽然数量比《红楼梦》中要少,但是其中不乏精品之作。

一部分诗词是为了表达情感而引入的,另一部分则是出现在人物的吟唱中或笔下。

如,“苍天如圆盖,陆地似棋局……”(第三十七回),此乃文中诸葛亮所作。

又如,“曹操奸雄不可当,一时诡计中周郎……”(第四十五回),此乃后人叹曹操中计误杀蔡瑁、张允之事。

篇头词“临江仙”,气势磅礴,让读者感到一股浩然之气;读过之后,更有一种意犹未尽、引人入胜的感觉。

篇尾诗“古风”,则把三国一个世纪的兴衰成败、长达66万字的文字概括成仅300余字的长篇叙事诗。

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藻,但是它却像一片押韵的后记一般,带领读者重温三国风云。

其最后几句,更是引发了作者对历史的思考与认识:“纷纷世事无穷尽,天数茫茫不可逃。

鼎足三分已成梦,后人凭吊空牢骚。

”留给读者无限的遐想。

总而言之,《三国演义》可以说是四大名著中仅次于《红楼梦》的精品小说。

虽然其中有些思想值得我们去探讨,但是它留给中华民族的意义是深远的。

篇二: 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是由明朝文学大家罗贯中根据当时所流行的话本收集而成的,主要是介绍东汉末年,群雄四起,争霸天下的野心为背景,故事是由魏、蜀、吴这三国交织而成,其中,以蜀汉为主体,所以,作者对蜀汉中的主角包括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等人则是赞赏有加,对魏中的主要角色,「曹操」,则是以贬居多。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奇书之一(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亦是章回小说之一,所以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很重的地位,也得到了很多的评价,其中,有许多故事都使很多人拍案叫好,包括:三顾茅庐、草船借箭、死孔明吓退活仲达等……,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有。

一、「过五关斩六将」:当时关羽因为要保护二位嫂嫂及侄儿的情况下,不得已只好屈服于曹军之下,但关羽虽处在曹营下,却无时无刻地挂念的大哥,时时打听大哥的下落,直到有一天关羽终于知道大哥现处在河北袁绍那里,他赶快提刀跨马护送着两位嫂嫂及随行的女眷们乘车,到了东岭关口,因偏将孔秀执意要请示曹丞相之后,此时,关羽已怒火上升,就把孔秀劈成两半,消息传到洛阳 ,虽洛阳守将韩福和孟垣商量对策,但哪里是关羽的对手,两人都被关羽所劈死,像这样,关羽一连闯过五个关口,杀了六员守将, 才渡过黄河,他虽然感到有些愧对曹操,但此时的他只想赶快和大哥碰面,杀了这么多人,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二、「的芦救主」:此时,刘备虽然对刘表的召请,心里感到疑惧,但又不得不去,所以,刘备便带着赵云,跨着的卢,向襄阳出发,蔡瑁装得非常恭谨,到了第二天早上,荆襄九郡四十二州县的文武官吏,开始参加刘备代替刘表主持的「丰年大宴」,赵云非常小心的跟在刘备身旁,于是,蔡瑁又设下计策,把赵云支开,等到酒过三巡之后,伊藉执着酒杯,个人总结走近刘备席前,悄悄地向他说过:「蔡瑁想要杀你,你赶快从西门逃走吧

」于是,刘备立即跨上的卢向西门逃出去,但没想到走不到几里路,前面有一条又深又急的河,此时,刘备只好向急流中跨下去,这时,刘备嘴里喃喃地念道:“的卢,你要救我

”的卢好像是听懂他话似的,奋力窜起来,使刘备脱离了险境。

这二则故事使我受到了启发,(一)是让我感受到关公的重义气,即使大哥在天涯海角,只要有消息,也要把两位嫂嫂平安的送到大哥手上,把自己的生死置之身外,一切以两位嫂嫂的安全为重; (二)是让我感受到人不可只注重外表,认为它是坏的而舍弃它,就像是的卢一样,纵使它是会克主的,但刘备却不在意它,可能是刘备的仁心感动了的卢马,所以,在主人最危急之时,它无克主反而是救了主人一命。

看完三国演义,才感觉到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也感受到作者的写作能力,罗贯中把所有人物都描述的栩栩如生,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奸等……,让读者都与故事的剧情融合为一体,随着故事剧情的高潮而起伏,「三国演义」因为属于章回小说,故事具有连续性,让人有一直想看下去的心理,而且不会觉得枯燥乏味,故事编排得宜,紧张刺激,使人有一种深陷其中,好像自己也处在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的乱世之中,「三国演义」不仅是在当时有一种象征的功用,也是令一种体制的创新,更是研究明清小说的典范之一,所以,「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在再看的好书,每阅读一次,就感觉多了一次不同的体验,文学素养也提升了许多。

篇三: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闲来无事,捧起一卷《三国演义》,阅读之余被描写的已经很熟悉的情节再次吸引,决定重温那一段脍炙人口的风云故事。

数天之后感慨颇深,记录下来,也算是收获。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下面我最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214和217年连续下了三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

最值得我欣赏,是他那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篇四: 《三国演义》一书,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首先我看到的是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接着引入正文。

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这句话不无道理。

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中人心。

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

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

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

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

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

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

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封建统治时期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

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

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

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

他的所做所为给后人很深的印象。

现说曹操。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篡了汉。

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

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

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

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

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

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曹操还是个实干家,曾经行刺董卓,矫诏聚诸侯讨伐董卓。

这些使我感到了曹操的伟大之处。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篇五: 《三国演义》读后感 在短短的寒假中,我读了好多书,其中,我觉得最有意义的是《三国演义》。

这部书内容主要讲的是蜀、魏、吴三国纷争的故事。

它叙述了从汉灵帝中平元年黄巾起义到西晋太康元年三国统一为止。

描写了近百年的重大历史事件及历史人物的活动,展示了三国兴亡的历史画卷。

在书中,我知道了有像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的人,也有像董卓一样恶贯满盈的人,更有像周瑜一样小心眼的人。

在《三国演义》的人物中我最欣赏的要数诸葛亮了,他通天文、知地理,不管别人有什么计谋都瞒不了他。

他能利用自然环境及气候变化来完成用兵之计。

而且,他还是一个大度惜才的人,曾经七次生擒孟获,而每次都因孟获不服而放走他,直到第七次才使孟获心服口服而最终投靠了诸葛亮 在书中,我觉得最精彩的故事是《草船借箭》。

由于诸葛亮聪明博学,用兵如神,这便使周瑜非常的嫉妒,心怀诡计,他把诸葛亮看作是东吴一患,要找借口害他,于是对诸葛亮说在水上打仗最好的兵器是箭,这当时没有造箭的条件下却要他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弓箭,如果完不成就要严惩。

但诸葛亮却胸有成竹凭他的智慧和学识,在三天内向曹操“借”了十万余支箭¬¬,出色的完成了任务。

读完《三国演义》之后,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能像诸葛亮一样博学多才、聪明能干将来对社会有用的人。

篇六: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为罗贯中所编写。

这本书已家喻户晓,但是我初次拿着到这本书,看着看着,被里面的情节、人物深深吸引着,打动着,令我爱不释手。

孔明一生铺佐明君,为国家着想,任劳任怨,从来没有过什么要求。

他常常协助使自己的国家打了胜仗,是一个出色而又尽心尽力的军师。

可孔明真是不幸,偏偏遇上了一个软弱无能的阿斗皇帝,才到54岁就活活的累死了。

这个名副其实的无能阿斗皇帝,还把人害死了,真是不应该呀

刘备、关羽、张飞是在桃园结义的生死兄弟。

他们在讨伐黄巾起义军胜利后,却只得了一个小小的芝麻官,真是老天无眼哪

后来,靠公孙瓒大人他们才任平原县的县令。

他们三个人都是英雄豪杰。

刘备是皇室后代,父亲是中山靖王,他有心去投军,为天下百姓着想;关羽也是英雄,他因为愤愤不平,而杀了家乡的解良恶霸,所以也来投军;张飞虽然说是个急性子,但是他从不向无能的人投靠,对自己的结义大哥二哥听命是从,也为百姓着想。

所以,他们三人就像现代中人们的公仆,为人民服务。

其实,《三国演义》中的大人物、大豪杰、大英雄还有很多很多,多得触手可及。

这些人物很值得我们学习。

平时,我不太喜欢帮助别人,如果别人遇到了难题,我就不太喜欢帮助别人,但是我看了《三国演义》这本书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400字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

这本书让我学会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的作者是讽刺小说家。

这本是讲述了十六世纪是英国的社会状况为背景,以童话体的形式描述了一个贫民窟的穷孩子汤姆•康蒂,由于一个偶然机会,戏剧性的与王子爱德华调换身份,当上的英国国王。

心地善良的汤姆当上了国王后做了不少好事,得到了人民的爱戴和拥护。

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就在民间流浪,当起了乞丐。

他尝遍了酸甜苦辣,让他亲眼目睹了民间的疾苦和国家的弊端,使他深切的感触到英国法律的残酷与社会阶层的矛盾。

可到最后,国王有重新归位了。

我的感受是:环境能造就一个人。

在贫民窟长大的穷孩子,更能体会出民间的疾苦,更加深刻的感受人情冷暖,从而更加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幸福,并且造福于更多的苦命百姓。

而在王宫里享受荣华富贵,国这锦衣玉食的生活的王子,在富裕的环境里从未体验过担惊受怕的日子,知道了自己的百姓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从此奋发图强,造福于百姓。

这本书告诉了我,在艰辛的环境中,读不能失去一颗善良的心。

要学着体会老百姓之辛苦,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这本书是一个叫马克。

吐温的人写的,讲的是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王子与贫儿出与游戏心理相互换了衣服,结果真王子爱德华竟被士兵赶出了宫门。

被人们当成“疯子”看待,受尽了嘲弄与折磨。

而被推上宝座的贫儿汤姆深知民间疾苦,他借国王的权利修改和废除了一些残酷的法律条文,赦免和解救了一些“不过犯了一点小错或根本无错”的犯人。

这本书写的虽然写的是英国16世纪的故事,但却隐射了作者当时身处的现实环境这虽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作者怀着极大的同情心,形象地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劳动人民困苦和悲惨的生活。

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道理,这些道理让我受益非浅,让我知道了做事,看人都不能只看表面,要深入调查,理解。

有时候你看到的并不一定是事物的内部,你只有通过调查,才能知道。

有句话说的好“人不可貌相”就是叫你不管做什么都不能只看表面,包括交朋友。

有的人看上去是挺和善的,其实并不一定,有人看起来挺凶的,但是说不定他还很热心,所以,当你要交朋友的时候,一定要先相处几天,了解他或她之后,才能交往。

前些天,我(wǒ)看了一部叫《王子与贫儿》的(de)书,它(tā)是美国着名作家写的(de)童话式讽刺小说。

  在16世纪,英国伦敦的(de)王宫里,爱德华出世了。

就在同一天,在一个叫垃圾大院的(de)胡同里,贫儿小汤姆也出世了。

王子过着锦衣玉食的(de)生活,却因为宫廷里太多的(de)礼仪让他(tā)感觉毫无自由;而靠乞讨为生的(de)汤姆却天天过着吃不(bù)饱,穿不(bù)暖的(de)生活,还常常遭受酗酒父亲的(de)毒打。

  一次偶然的(de)机会,他(tā)们两人相遇了。

在好奇心的(de)驱使下,他(tā)们互换了衣服。

就这样,相貌酷似的(de)两个孩子交换了角色:王子变成了贫儿,贫儿变成了王子,后来还当上了国王。

汤姆废除了残酷的(de)刑法,赦免了监狱里无辜的(de)“犯人”,还制定了很多合理的(de)法令,被当作乞丐赶出了宫,在外面流浪的(de)一个月时间里,受尽磨难的(de)他(tā)看见了他(tā)的(de)臣民们过着水深火热的(de)生活。

最后,在一次国王的(de)游行会上,他(tā)们又遇见了。

良心发现的(de)汤姆将本来就属于爱德华的(de)王位让给了他(tā),而小汤姆也被封为了“基督”的(de)校长。

  由这本小说使我(wǒ)联想到了播出的(de)。

这个节目主要讲了城市和(hé)农村的(de)两个孩子互换角色,体验一下在异地(de)他(tā)乡的(de)感受。

城市的(de)孩子到了农村,体会到了和(hé)城市不(bù)一样的(de)快乐,明白了农民们生活的(de)艰辛,是农村爸爸深沉的(de)父爱和(hé)农村妈妈温暖的(de)母爱深深地(de)打动了这个叛逆的(de)孩子,让他(tā)从一个曾经割腕自杀,桀骜不(bù)驯的(de)孩子变成了一个听话懂事,学会感恩的(de)孩子。

而农村的(de)孩子到了城市,体会到了城市的(de)繁荣,激励了他(tā)要更加努力,考上大学,改变自己十年九旱的(de)家乡,让家乡的(de)父老乡亲们过上有山有水,有高楼有大厦,有绿树红花的(de)生活。

这难道不(bù)是中国版的(de)《王子与贫儿》吗

  读完这本书,我(wǒ)受益扉浅。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de)阶梯,开卷终会有益。

同学们,让我(wǒ)们多读好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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