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篇科学家传记读后感1000字不要居里夫人 999都不行!
《居里夫人自传》这本书的读后感。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对居里夫人不太了解,只知道她是一个伟大的科学家,发现了“镭”这种元素,因而获得了“诺贝尔”奖。
本周,我认真阅读了《居里夫人自传》这本书,并体会到了居里夫人不但是一位科学天才,还是一个具有高尚品德和杰出的人格的谦逊的女性。
让我来给大家介绍介绍吧
居里夫人出生在波兰的华沙城,当时已由亚历山大二世统治了。
居里夫人11岁时失去了母亲与大姐,从那开始,爸爸和二姐就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尽管如此,但居里夫人的父亲仍把他的几个孩子培养成有用的人,所以,居里夫人的父亲是她在人生路上重要的人之一。
居里夫人从小就感受到波兰人在自己的祖国里受到屈辱,所以她每做一件事都回与祖国息息相关的。
由于受到了环境的逼迫,和自己的大学求学路,居里夫人做过身份卑微的家庭教师、读过流动大学等种种艰苦经历,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进入了巴黎当时最杰出最著名的学校------索尔本大学。
从那开始,艰难的求学路也展开了……在这期间居里夫人通过亲人的无限支持与帮助,从困难中走出来。
读完大学的居里夫人还不放弃这个学习的好机会,继续考了物理学学士学位、数学学士学位与博士学位。
毕业后,认识了比埃尔.居里(居里夫人的丈夫),研究出第一项关于钢铁磁化。
随后,与丈夫、合作者贝蒙证实了沥青铀矿中存在的另外一种具有发射性的物质,将它命名为“镭”。
同时获得了“诺贝尔”奖。
我的感受:居里夫人的各种优点都值得我们学习,她高尚品格、谦逊、坚强不屈、聪明才智、爱国情怀等等,她的这些精神有如一盏明灯,照亮我们的成长道路…… 让我们去多了解这些伟大人物吧
他们会使我们受益匪浅
数学名人的故事1000及读后感800字
在我隐隐约约的记忆中,有无数伟人的事迹与我做伴:在课堂中,从书本上总能接触到他们用勇气和毅力谱写的伟大的、里程碑式的璀璨篇章。
其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无异于那颗光芒四射、璀璨耀眼的巨星——居里夫人。
每当提到这个响当当的名字,我的心灵都会为之震撼,理由很简单,她对全人类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偶然的机会,我得以翻开《居里夫人传》一书,得以更加细致的了解她那我自认为辉煌的一生。
但是,我可能错了。
居里夫人的一生充满了奇异的经历,但无论如何我不想把它形容成一种辉煌。
我忘不了她的童年生活:她自幼就有着过人的天资,加上适宜的家庭背景,塑造了一个具有令人羡慕优秀的她。
可是,命运不愿成全这个小女孩:她的祖国被侵占,受着外族沙皇统治。
她的童年充满了忧患,这也渐渐形成了他理想的初衷。
她拼命教书攒钱帮助姐姐,为的是实现自己的愿望。
终于有一天凑成了可以入学的几百法郎——终于能自己去巴黎大学求学。
进入了巴黎大学,她一刻也不停歇的求学。
她租了一间简陋的阁楼,那里几乎什么也没有!家具都成了奢侈品。
这样一天天、一年年过去了,她为着探索那她热爱的科学,忘记了多年来的艰辛,忘记了多次倒在书桌前,忘记了她那日益憔悴的、苍白的面孔。
太多太多的无奈、太多太多的艰难,可她?用她那坚定固执的灰色双眼告诉了人们一切——她从未屈服。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多少年背井离乡的生活,多少年艰苦生活的压迫,她从未屈服!这就是她那艰苦的巴黎生活,是最令我感慨的那段艰苦卓绝的巴黎生活。
她邂逅了皮埃尔·居里,她的生活从此变化了,变得更加充满激情!她的丈夫同样是位忠于科学研究的“梦想家”。
他们有了共同语言,他们的结合是两颗高尚心灵的碰撞,这碰撞摩擦出耀眼的科学成就。
她发现了镭以后,更加有激情做科学研究,甚至获得了第一项诺贝尔奖!可悲哀的是,她正被镭为人类带来的巨大用途捧成名人。
她不愿做名人,她对那些成天来骚扰的记者感到厌恶,这不是她要的生活!这不是她要的生活?这与当今的社会景象与人民思想有着极大地反差,更是一种对大红大紫、闲逸奢侈生活的讽刺啊。
她是个“梦想家”,是个永恒奉献的人,这一点是我最最看重与钦佩的。
她一生淡泊名利,不接受财富,不接受名望,“两袖清风”。
在她心中,总有一个使命叫她完成一项又一项科学研究,让他不断崭新科学的远景,那是不知从何而来的坚定信念,是一个“梦想家”的原则。
我记得那句“即使人变成了没有灵魂的躯壳,也必须继续工作下去”。
这是皮埃尔的名言。
居里夫人她做到了,她的一生,为工作付出的太多太多。
八年屋棚下,她与丈夫搞放射学研究。
皮埃尔死后,他又忍住哀恸,用这句话激励自己,努力工作,勇敢生活。
她既挑起一个当母亲的责任,又不忘她的科学使命。
晚年的她,比原来更加艰苦!亲人们一个个要么远在他乡,要么哀伤离去,她孤单地做着工作,终于又获得了诺贝尔化学奖。
她依然淡定,她作为一个女性给了那些保守势力重重一击。
此时又一阵轩然的荣誉大波向她袭来,她没有被打到,俨然像个风浪中归来的英雄。
她以其雄厚的实力来完成自己看似不可能坚持下去的一生。
他甚至经历了世界大战的考验!但并没有倒下,真令人惊愕和叫绝!但总有她倒下的时刻。
直到她倒下时,她仍未忘记自己的使命。
在这一刻之前,她已预兆到自己生命的终结,似乎可以想象她生前为科学事业做出的辉煌灿烂,她舍得抛弃这一切么?命运不给她疑迟的机会。
居里夫人走了,完成了她的使命,一个在全世界都刻有深刻印记科学事业,终结了。
她的一生很长很长,很是深奥,很是神秘,我无法一一叙述,但可以细细品味、感悟。
我回想到了许许多多疮痍的画面:祖国波兰被沙俄痛苦蹂躏时的无奈、失去姐姐与母亲时的悲恸、六年过着家庭女教师生活的艰难、巴黎大学夜以继求学的劳累、夫妇二人四年屋棚下的简朴、母亲撑起女儿们教育事业的重任、对荣誉波澜的厌恶……我不禁想起,居里夫人的时代是在近两个世纪前的19世纪,而当今的21世纪与其大不相同,那时艰苦卓绝的名人事迹,载入了现在安逸生活中学生们的教材。
我深有感触,居里夫人如何做到这一切?那真是一个神话!渐渐的想起现在的我,深感自惭形秽!早就没了居里夫人当年生活的艰苦,但为什么也没了为自己的信念而奋斗的精神呢?那种精神哪去了?迷失了么?时代的发展啊,社会的进步啊,人民的富有啊,都给我们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精神食粮——短缺!我不希望这社会这样下去。
也可能我的感慨万千只是空乏议论与无病呻吟,但我还是作为一个中学生真诚的希望再有人能踏上居里夫人的路,用毅力劈荆斩棘,临摹这个世界楷模的辉煌,将科学的远景继续崭新下去!我自己当然想这样,不隐瞒地说,我与之相差甚远。
设定学习计划的激情,换来的仍是虎头蛇尾——它退却的太快。
我现在不敢求像伟大的居里夫人那样名声显赫,只求不违背自己的信念,做自己理想中的事情。
每当觉得自己的好行为与居里夫人的信念有几分相似时,就会有几分自豪感。
但现在,我只求从点滴做起,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下力求完成创造与奉献。
《居里夫人传》一书,读后真是令我感慨万千,居里夫人的精神也令人难以忘怀。
这伟人的一生,绝不白白浏览,她在书中记载的一切将是我生活中的楷模,助她重振精神的名言也是我的左右箴言。
孙中山读后感1000字
人物传记孔子读后感《孔子》这本书是属于世界伟人传记丛书一类的,它主要介绍了一些世界名人的一些事,《孔子》就是其中一本。
被称为“万世师表,至圣先师”而受古今中外人士所景仰的伟人孔夫子毕生的事迹,就可以从这本书中统统知道。
孔子从 这本书从孔子不平凡的的诞生写起,以至周游列国、问礼从政,最后献身教育、流芳万世……原原本本,细述无遗,能使我们对孔子的一生可有概括的了解。
孔子教导弟子们的一言一行,充分地表现出他的尊严伟大;对于礼、义、廉、耻的推崇,更为备至。
论语就是将他当时对弟子们所讲的话汇编而成的。
尽管世界日新月异,科学突飞猛进,我们对于“至圣先师”的一言一行,仍当奉为圭臬,才不致失去“文明国家国民”的美誉。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中,一起去了解伟大的先辈,一起去向他们学习吧!
数学家的故事读后感500字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数学家的故事》,讲述了许多数学名人的故事。
比如毕达哥拉斯、阿基米德、高斯……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关于祖冲之的故事。
祖冲之是我国南北朝时期一位伟大的科学家,他对圆周率的计算得出了非常精确的结果。
这篇文章讲的是祖冲之经过很长时间的编写,终于写成了《大明历》,他上书皇帝,请求颁布实行。
皇帝命令主管天文历法的宠臣戴法兴进行审查。
但是戴法兴思想保守,是个腐朽势力的卫道士,他极力反对新历法。
面对戴法兴的刁难、攻击,祖冲之寸步不让,和他唇枪舌剑的辩论。
最终,《大明历》没有通过,后来在祖冲之去世后10年,《大明历》才颁布实行。
读了这个故事,使我对祖冲之坚贞不屈的精神非常敬佩。
正因为他有这样的精神,才能持之以恒地坚持。
是啊,任何事情要取得成功,都离不开“坚持”两个字。
不由地,我想到了许多人,有文化名人、爱国将士,和我身边的同学。
读《数学家的故事》让我更加喜欢数学,更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几本书读后感,每一大题选一本作读后感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