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名著 五篇读后感
红楼梦1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
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
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
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
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
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2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
塞翁失马,焉之非福
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
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
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
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
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
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
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
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
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
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
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
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
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
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
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
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3红楼梦读后感 :反弹琵琶晴雯篇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
风流灵巧惹人怨。
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 曹雪芹先生对晴雯的态度可以由这首词看出来,曹雪芹先生认为她是霁月在天,她的人品很是难得,光明磊落,她会寿夭是因为周围环境的黑暗,可见曹雪芹对她的基本态度还是肯定的。
但是我却要反过来说一说,因为曹雪芹先生写这部书时,常是照着本来的面貌还原生活,所以他即使偏向这个有傲骨的奴才,但在写作中仍是写出了她众多的毛病,其中当然也有很多是她致死的原因。
首先,很多书里为了表扬这个拥有反抗思想的奴才就会把她描写成一个先进的战士,其实呢
她真的有大家说的那么有思想吗
错,她充其量也就是和宝玉一样,一方面,她认识到这种看似舒适的生活其实就有着对她们这样人的压迫,但另一方面,她却是离不开这种生活的,她只能依附于这种生活,离开这种生活回到贫困的家中,她也就象刚开的剑兰送入猪窝一样,夭折了。
其次,她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奴才呢
当然不全是。
虽然她身份低微,她是没有父母被卖入贾府的,但是她却被老太太收在身边,而且还可以将自己的哥哥也介绍进府,后来跟了宝玉,也是房里数一数二的大丫头,在贾府的金字塔结构中,这种大丫头其实就是仅次于主子的二主子。
什么是奴才呢
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
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可以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凤姐遗风。
第三,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
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
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
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
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 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
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因为她时时在注意
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
第四,晴雯的志向,晴雯能有什么志向呢
她反抗性再强,她能知道反抗什么吗
她茫然的斗争着,其实都不知道斗争什么,她期望得到的是什么呢
平等
怎样的平等
她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贵乡中的女孩,也算是娇生惯养的了,她离开这个富贵锦绣地,她能做什么
她的苦恼有很大程度上是不知道该怨什么该争取什么,她明白自己身份卑微,是无法和宝玉站在同一高度的,但是她却想能那样,她的最高目标,也不过就是可以成为小姐与宝玉谈个平等的恋爱。
她的悲剧就是因为希望的比得到的多,她的心太高,所以永远无法和袭人一样随遇而安,于是总是痛苦着。
第五,晴雯的人际关系,晴雯为什么会落得那个下场的,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她极度失败的人际关系,她不能得到上级的垂亲,这很正常,即使现在一般人也是不喜欢这种倔强人的;她也没法得到下级的好感,她喜欢仗势欺人,她看不起比她更卑微的人,凡事都要占先,所以一但事发,一群人就将她告倒,最后落个被扫地出门的下场。
这点在我看来真的不如袭人,袭人远比她有交际的手段。
浅谈几句,觉得还是辞不能达意啊。
3红楼梦读后感 :宝钗的悲剧 看了很多遍的红楼,以前总是觉得林黛玉的一生是那么的凄凉,总也不忍看后几回中的黛玉焚稿,宝玉成亲.觉得那么残忍的结局,知道就够了,不想一遍遍去复习那种伤心. 前些日子看了一本清代人作的红楼续补,以前对于这种书,我总是排斥的.觉得那些人搞出一个个大团圆,或死而复生或仙境重逢之类的结局,实在是没有意义.这么粗劣的改续,无聊的紧.不过这次去图书馆,见到书架上好几个版本的这种书,抽出一本,粗略的翻了一下,却使我萌动了重读红楼结尾几章的想法. 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 以前的我,是很讨厌薛的.从蜂腰桥扑蝶到最后的成亲,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
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的更令人叹惋.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
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现在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恶毒举动.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应该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高潮.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林相比,他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最终一死解脱了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 金簪雪里埋 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4红楼梦读后感 :由湘云说红楼 以前就想写一些关于红楼湘云的文字,一则因时间仓促,二则笔下无文,所以也就搁下了。
近来又重读红楼,实感其中趣味,故写此文,希与古典的朋友们共赏。
红楼总众女子中,我最喜湘云,喜欢她的率真,她的洒脱,她的豁达。
雪芹先生让湘云第一次出场乃在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篇文字中,而在二十九回中,宝玉与钗黛三人斗口之间便已带出湘云其人。
太君因见金麒麟眼熟,故问。
钗曰“史大妹妹有一个”黛则讽曰“宝姐姐别的事情上还有限,惟有在这些人带的东西上越发留心”,读至此,如不见后文,不知此文之妙,笔带双关,既活画出钗黛二人形象,又为后文打下伏笔,似此类之文,红楼中甚多,由此可见一斑,可知雪芹先生之胸中丘壑。
书归正文,呵呵,湘云第一回出场,人并不感其突兀,概因前之已伏之笔吧。
而后由贾母,王夫人眼中写出湘云之衣着打扮,再由宝钗口中说出湘云旧事,至此,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便跃然纸上了,丝毫不费笔墨,却有如此传神。
到宝湘在书中的初会便是有一番景象了。
与宝黛初会比较看来,当真是妙极。
如此文字,似犯而不犯,似重而不重,又有几多。
而这位云妹妹当真是心直口快且俐齿伶牙,几个绛纹石的戒指换出的那一番道理,想来读者应记忆犹新吧。
直到玉卿挨打,宝钗赶蝇,龄官划蔷,湘云才结束了她的第一次小住。
此间数个故事,纷乱头绪,却从未有缺何人,象凭空消失一般,必在纷乱中有几笔点到,象宝玉挨打时,众人来看,便点了湘云一笔,宝钗赶蝇时,湘黛二人偶见,又是一笔。
如此又生出多少故事,至龄官划蔷后,湘云来辞,一切就顺理成章,总在乱中添置几笔,让人看后觉得简单而又有绪。
湘云二次来访,便是海棠结社后了。
若上一次雪芹先生要突出刻画湘云的性格,此一次则刻画湘云的才情。
两首白海棠诗写尽多少故事,而其中“却喜诗人吟不倦,岂令寂寞度朝昏”,“蘅芷阶通萝薜门,也宜墙角也宜盆”两句我窃以为便是其真实写照,再看她的菊花诗“萧疏篱畔科头坐,清冷香中抱膝吟”,“数去更无君傲事,看来惟有我知音”,“隔座香分三径露,抛书人对一枝秋”倘若陶彭令再生,也比慨然菊有此咏者,不枉矣。
再看红楼最精妙的一副百笑图中,也不乏湘云的身影,雪芹先生在刘姥姥二进大观园中写到“湘云撑不住,一口饭都喷了出来”如此这般,红楼中的人物性格便全部展露在读者面前,如此文字,试问古今小说中非红楼而谁有
好一副红楼百笑图,如见如闻。
待到湘云第三,四次来,便应是整部红楼梦中最热闹非凡的文字了“琉璃世界白雪红梅”“怡红院群芳开夜宴”等,如果说从前那两次只不过是湘云的一个剪影,那么此两回中,湘云便得到了一个升华。
在庐雪庵的联诗中,湘云的联句是最多的,在我看来质量也是最高的。
雪芹先生以如此笔墨将新到的宝琴,李纹,岫烟都给了读者一个大致的交代,如此便不感陌生了。
憨湘云醉眠芍药洇,在我看来是红楼中画湘云最美的一副图画,如黛玉葬花,宝钗扑蝶一般,湘云则是眠花了。
试想红楼众闺阁中,除却湘云,还有谁会如此酣眠,无拘束,无牵挂的醉卧于花阴之间。
在湘云的世界里,没有解不开的烦恼和忧虑,试问钗黛二人可有如此胸襟吗
所谓“是真名士自风流”,湘云便是这样的真名士。
“英豪阔大宽宏量,从不将儿女私情略系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
也许是胜极必衰的原因吧,此等繁荣文字的背后便隐藏了无限的悲哀,此后逐晴雯,死金钏,尤三姐自刎,尤二姐吞金,大观园从此便笼罩上一层阴云,再也没有散开,湘云此后再来,没有了从前的那种笑声了。
红楼便真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湘云的结局到底如何,雪芹先生没有写完,“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就留下一个想象的空间吧。
注:一说,湘云因麒麟由妙玉周全,最终与宝玉结为连理 一说,湘云夫婿卫若兰死后,史府抄家,湘云沦落风尘 红楼梦读后感 :只看八十回的《红楼梦》 后四十回是坚决不看的,不然会有想揍人的冲动。
实际上当年雪芹写到七十八回便已泪尽而逝(其殁于除夕万家烟火辞旧迎新之时,一代奇才破屋残舍中悄然西去,十年心血竟不得完稿,悲凉无奈之情,思之欲哭),后两回是其家人为了凑够八十回的整数,而把手稿增改之后加上去的,虽细节处尚有破绽,但到底是雪芹亲笔所写,所以与前七十八回不无吻合之处。
但高贼却用心险毒,所续四十回前言不搭后语,把一部惊世之作改成了言情小说,把一部愤世之著改成了对皇帝感恩戴德的颂德书,可恨可恶之极也。
研究红学之人都知道,原《石头记》共计一百零八回,以五十四回为分水岭,前半写盛,后半写衰,其中更以十二回为一小节,共九小节层层铺述。
第一回中瘌头僧所吟的那首诗“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这不仅指甄士隐元宵后失女烧房之劫难,更是针对贾府大族的畿语,“宁国府元宵开夜宴”之后便“诸芳散尽”,贾府每况愈下,贾赦与凤姐这两个乱世枭雄,一在外以势欺人、图宝害命,为夺几把扇子不惜逼人家破人亡;一在内机关算尽、飞扬跋扈,为图敛财不惜收赃放贷,甚而逼死尤二姐,杀张华未遂。
原《石头记》中这些均是埋下的隐患,贾府被抄、族人流放十之七八都是这两个种下的恶因。
而另外的十之二三便是风行于康熙末雍正初的“党争之祸”了。
现在就算不了解清史的人看看电视也知道那段党争是怎么回事,实在不晓得想想《康熙王朝》和《雍正王朝》就都有了。
而雪芹的家史我想喜欢《石头记》的人都略知一二,祖上是顺治时期的包衣奴才,入关后因功(如焦大之流)被封江宁织造。
曹家向来与大阿哥走的甚近,允仍乳母之子便常向其索要零用,谁不知道这皆是奉了大阿哥命。
雍正登基整风肃党,以长期亏空之名将曹家抄没,并勒令偿补亏空之银,是以曹家从此不振(见《清类碑钞》)。
雪芹出生时,已从十数年前的大劫中缓过劲来,家道虽不如当初大富,也是小康之家,他实未曾经历这次大劫。
但这次劫难对他的影响却不小。
书中贾政怒打宝玉,斥责他的那段“杀父弑君”的惊人之论便是作者不满于康熙末的党争,以及忠顺王府索要戏子等文字也是揭露了朝中党争无一日可息的事实。
贾赦一意孤行用义忠王坏了事的板子(一道存逆心就可参倒)、贾母珍藏了半辈子令人诞羡的“慧纹”(元妃省亲点的“豪宴”一出,便是为求“一捧雪”而害人的故事,此伏笔也)、元春于深宫中明争暗斗的嫔妃生涯(“乞巧”一出,为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故事,亦伏元春之死蹊巧之笔,以上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这种种在极盛时发生的隐患便是贾府败落的根源,相较之下凤姐贾赦面上看他们占了十之八九的原因,其实不过是那十之一二的导火索罢了。
五十四回之后,贾府步步下坡路,虽然也有“寿怡红夜宴群芳”的绵绣文字也不过是衰败前的回光反照,而这寿怡红宝玉的生日便是四月二十六(见《红楼梦新证》),也是雪芹自己的生日。
夜宴群芳名为过寿,实为群芳饯行,这满园春色终归是要这位“绛洞花主”来饯行送别,自此后“群芳散尽”。
《石头记》的伟大不是在于书中安排了各种伏笔,也不在于对于贾黛的爱情故事描写的如泣如诉,我认为在于一部书集合了各种前所未闻的写作手法(见拙作《大话石头记与金庸小说》)以及情节安排的天衣无缝,原一百零八回《石头记》最后公布了第五回中玉兄梦中所见的正钗副钗又副钗的花名全册,名曰“情榜”(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共计一百零八名女子,针对梁山一百零八好汉而来(见《红楼梦新证》),最让人钦佩的不在于一百零八人的描写绝不落俗,在于结局时的乾坤大颠倒,主为仆,仆为主。
尤二姐事败后,凤姐未休之前,被迫“执帚庭役”,干的活儿和粗使丫头一般,而平儿扶正,成了凤姐的主子;刘姥姥为报凤姐儿之恩,千里寻女,找到已为歌妓的巧姐儿,倾其所有把她赎回,配给板儿;惜春、五儿皆出家为尼;香菱被金桂逼死,而金桂不知被什么人逼死也死于非命;宝钗嫁于玉兄,家败后发配宁古塔,半路上死于难产,被草草埋入雪中;袭人在未抄家前被迫离开贾府,嫁于蒋玉函,麝月顶替其位置成为大丫头;贾雨村因助赦行凶、行私枉法被革职发配,而拼命参倒他的正是被他发配的小沙弥;小红被卖之时巧遇贾芸,嫁与其为妻,夫妇二人遍访贾家之后,终于在破庙里找到被恩赦的宝玉,此时宝玉已沦为更夫,“苫席蔽体,苦咽酸齑”,没有衣服只有一张席子遮体,白天不能出去只能晚上打更,同来看望的还有刘姥姥;黛玉早在抄家之前便已投水而死,湘云也投水自尽但被救起,身为罪官家属,当作女奴贩卖至若圃家中(这若圃便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正主儿,他拾到了湘云丢失的麒麟并还给她,大观园那次玉兄丢湘云拾,是假丢,这次才是真丢),小红夫妇访得后,千方百计赎出,送到玉兄处让二人成婚,经历这一番生离死别、沧桑巨变,两个幸存者归结了这篇石头上的文字(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红学研究期刊》诸文及《红楼梦新证》)。
这部写尽人间繁华、荣辱悲喜、沧海桑田的惊世奇文却被高贼篡改的面目全非、一塌糊涂,由于他的胡编乱造,致使前八十回文字无着无落,需知雪芹笔下无一句闲文更无一字多余,就连馒头庵前那个在宝玉秦钟面前纺纱的农家女以及宝玉去袭人家时遇见的那个红衣女孩,在后文都有着落,数十万字的巨著呀,却安排的如此紧凑有致、丝毫不爽,即便高贼篡改至此也难掩其日月之辉。
后人模仿雪芹手笔者甚多,其中以《老残游记》最为成功,虽只学得笔法之一二也名声大噪;而金庸在小说中也运用了等等手笔,果然独步武林…… 后人只知《石头记》驰名三百年,却未必真正了解其伟大之处,雪芹生前辛苦,死后孤独。
5纵观历史朝代,前尘滚滚、后世硝烟,我们历代经历生存都逃脱不了情感的洪潮。
然后红楼,则成了历史中的一叶典型的情感扁舟。
它成为了古代情感的终始递接到现代情感的开端,成为了情感史的递接桥梁。
现在有多少人都在研究红楼,但是仍然参悟不透其中的高深与妙绝。
它让我们看到了古人对情感的激烈执着、凄怨哀美,在强有力的精神推动下展现了他们对爱情 在精神力上的质感。
我们看到的是镜中花、水中月,月朦胧、鸟朦胧的神秘情感境界。
他们那种精神上、肉体上的迷离情感,都含蕴着自己的愚蠢,封建思想的禁锢使得他们 都成为了爱情的奴隶、历史情感中的悲剧角色。
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疏离和冷淡。
转身走开,徒留下的却是自己那苍凉、惨痛,甚至是可悲、可怜的脚印。
他们在自己的世界和时空中表演着自己绚丽却也不失味道的情感。
即使遗憾,却拥有了自己精神上的灌溉;即使可悲,却拥有了自己精神上的寄托; 即使可怜,却拥有了他人后世的同情与怜叹;即使成为历史,却也拥有了后世人无尽的膜拜与赞叹。
转眼现在我们的这个繁荣、快速进步的现代社会。
我们以为我们很快乐,我们以为我们很幸福,我们以为我们 这样,就什么都比古代的一切还要完善。
也许,我们满足了物质的给予;也许我们满足了现在都市的喧嚣;也许 我们满足了周遭环境的科学与现代,可是我们却不知道,也许我们在精神方面却是贫瘠的、荒凉的。
我们有充实的科学知识,我们有古人根本不可有的见识,但是也许我们没有古人那种可以灰肥湮灭般的爱情真理。
也许是我们没有勇气去体验那种大悲大喜的、跌宕起伏的情感。
也许爱情的悲剧存在于每个时代。
痴也好,傻也好,所有一切的轰轰烈烈和遗憾惋惜都成为了历史潮流中的一点飞灰。
樯橹灰飞湮灭般的痴缠恩怨都在历史的前进中被我们叹颂。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不同的际遇和悲剧,歌功颂德和情感悲剧 都是历史中不可少的一个点缀体。
〈红楼梦〉在我看来是一部复杂、高深、抽象的文学巨作。
书中的痴男怨女都在爱情 光芒的笼罩下演绎着自己人生的悲和喜。
然而每个时代都有它自己的悲剧,只是情感悲剧的方式会过去,可是情感与悲剧却 不会流失,他们有他们自己的生活空间,也有自己的情感悲剧与体验。
转眼看看我们自己,也许我们也有自己的悲剧 历史可以观看,也许在发生,也许已经发生,只是我们都没有完全的看到红尘中情感悲剧的颗粒的漂移。
纵使黛玉和宝玉生存在了一起,但是也许他们过不了历史考验的每一天,在不同的历史角度观看也有着不同的结局。
注定在一起的情感也许是在给予机会给他偿还,缘分就是这么微妙不可言,无论前生前世是谁欠了谁,今生今世是谁来报答谁, 情感的冲击和铭刻都是人生中不可磨灭的烙印。
文中语言的精细、优美、哀怨,让我们不但体验了书中人物的凄凉与哀伤,也让我们体验到了文中描绘景色的华丽唯美 和书中字里行间的古典美。
读一篇名著写读后感
看完一篇文章或一本书,他的感受和经验写成文章,叫做“书”。
属于议论文书评的类是文体初中学生必须掌握的,而且在一个流派往往透视检查。
写书评,关键是要掌握的话:看了,流感,扣。
一读。
要仔细阅读说明,抓住中心,并提出了整篇文章。
看了叙述,有必要澄清此事,并写人写文章谁呈现怎样的主题,用什么样的表现手法;阅读是议论文,就应该找出作者的论点是什么,有什么样的参数使用的是什么论证方法。
读是写的前提。
只有读条真正理解,把握中心,并将在不写偏题的时间。
例如,写“读”岳阳楼记>感觉“一文中,你应该先读原文,保持原有的中心:”岳阳楼记“不专注于风景,但在“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阔大情怀和“世界第一之忧而忧,乐天下后”的野心。
扣压该中心的表达式写的文章就不会偏题,跑题了。
如果你把“大岳阳楼记”或“爱的浏览问题,”转机乘客人的立足点,虽然没有离题,但相比较少围绕中心来写更多。
二,感觉。
撰写书评集中在“情”字,阅读文章时发问好,然后去思考,去寻找问题的答案,这将可意会,鼓舞人心,就会产生关联。
例如,读“岳阳楼记”,你应该想想:什么是范的人的时代,为什么他有“走向世界,关爱”和“忧乐观”
如果还有人在当今社会有如此崇高的精神境界
我们当代的年轻人不学习这种精神
......思维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感情。
在现实中的感情是至关重要的,写从这个意义上的书评。
所以,无论你想要的所有的想法都写进连缀成文吗
当然不是。
写“感”,确定一个“感点”,选准一个角度,写自己的感受最深的一点。
像一般的议论文写作想写围绕一个中心,切忌面面俱到,泛泛而短,贪多完美。
三扣。
人们往往写书评初学者犯这样的错误:从关系对原扣文章的开头,引出观点这篇文章(检测点),然后展开联想,自由发挥,与原来的“ “无关。
本作的书面书评“禁忌”。
其基本要求是,书评写的“读书”写“感”,固定在原来的写感受。
离开原来的,自由发挥,而且所谓的“书”是什么意思
“扣”原来的方法是:恰到好处地引用一些原来的关键语句自觉地引进一些原创的内容;只是文章的开头,结尾要“扣”,文章的主体部分,也为“扣”不要忘记常原创,总是固定的原件。
避免撇开原来的,无关与原来写的一篇文章。
但“戒指”引用原来不能太大原件或复制的原创内容,而不是书评写在原来的字母或执行摘要。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是安排好文章写书评结构。
该结构的书评和议论基本上是相同的,也是由一般的问题,分析和解决结构的问题被分成开始,身体,在三部分的末端。
中心论点提出之初(感分);身体的一部分,通过事实和真相展开论证;摘要文本的末尾,或强调的中心,或希望,或发出号召。
短,书评必须是“读”与“感”,第一“流感”后,“读”;一个“感”而发,联系实际;锚定的原始结构的完整性。
只要同学们认真学习和实践,就一定能写出像样的书评。
读一本名著要写5篇读后感,每篇300字就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最近,我读了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深有感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又盲又聋的海伦·凯勒坎坷的一生,以及她的心路历程。
她一生只有十九个月光明与声音,在安妮·莎利及其他老师的帮助关爱下,在亲朋好友的成全中,海伦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完成了哈佛大学学业,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学士学位。
她始终致力于残疾人事业,四处募捐用以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环境,并为他们创造受教育的机会。
她曾周游世界各地,为残疾人加油鼓劲。
最终成为一名杰出的慈善家、演讲家、教育家。
她的世界只有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
但她却顽强地认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第一天:我要透过“灵魂之窗“看到那些鼓励我生活下去的善良、温厚与心怀感动的人们。
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
第三天:我将在当前的日常生活中度过,到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去体验他们的快乐、忧伤、感动与善良。
有位哲学家曾经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一副强壮的躯体。
”这正是对海伦的真实写照。
海伦凭着一颗坚强的心,最终在逆境中崛起,真是身残志不残。
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有着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但自身缺乏毅力。
因此,这篇文章给我最大的启示是: 一、要正确地对待困难,每个人一生中都会遇到困难。
遇到困难时,不要害怕退缩,而要想方设法地将困难克服,战胜困难的过程也正是自己进步的过程。
二、尽力地完成每一件事。
有位名人曾说过:“什么是不容易
不容易是把每天应做的事每天都坚持做。
什么是不简单
不简单就是把每件事都做得最好。
”是啊,如果能按上面说的去做确实是十分难。
做一件事、坚持一天很容易,坚持二天也很容易,但天天做到却很难。
因为这不仅需要恒心,还需要坚韧不拨的毅力。
而要把每件事都做到最好,更是难上加难。
因为这不仅要上述的两点,还要有做事认真仔细的好习惯。
如果我们能办到这两点,就能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得到进步,得到提高。
三、要有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
海伦在巨大的打击以及困难面前,不是怨天尤人,而是以乐观向上的心态去面对,使自己得到信心。
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是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者是奥斯特洛夫斯基,这是一部让人回味无穷,振奋起生活信念的不朽巨着。
这里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
他曾经被神父开除,从一个普普通通的青年人,最终变成了一名革命斗士
他多次将被死神夺走生命,最终双眼失明。
但他仍然很坚强,他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民的解放而斗争。
他写了一部书,叫《暴风雨中诞生的》,虽然他觉得写的苍白无力,缺少激情,但还是被出版
我要学习保尔,学习他的乐观,他的坚强。
是的,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他的那段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这是多么令人警醒的格言呀
这就是保尔·柯查金,他用行动向我们诠释了什么是坚强
让我们一起向他学习吧
《战争与和平》用人间的爱去爱,我们可以由爱转为恨;但神圣的爱不能改变。
无论是死还是什么东西都不能够破坏它。
它是心灵的本质。
桥炸掉了吗?军官发问。
当然。
另一个军官洋洋得意地说。
代价是多少?不值一提,两伤一亡。
军官无所谓的耸耸肩。
看到这里,不由自主地捏紧了拳头,有这样把生命当做是儿戏一样吗?但是转念又想,这不就是战争吗?死伤是肯定要有的,可是,这种将生命当做儿戏,漠不关心他人死活的事情,不就是只有军官阶级的人才做得出来的么?今日,在战场上,你冲锋陷阵,明天的今时,你就有可能沉睡在这个洒满了鲜血的修罗场。
这一部穿插在上流社会,不局限于一隅的小说,场面的波澜壮阔,是他成为经典的原因。
里面的人物个性鲜明,让人难以忘怀。
彼埃尔、安德烈、尼古拉等等,仿佛只要穿越时空,仍然可以触摸到,那些热血,那些真正的悲伤以及对未来的希望,就这样展现在人们的眼前。
生下来,人的各种欲望、丑恶一面尽情展现。
情欲、贪欲,更多。
库图拉夫也是一样,毫不在意地听别人说他是独眼龙,在军事上,兢兢业业,为国家效忠,尽犬马之力。
最后,却因为别人的不满,军权移交。
却竟然只呢喃一句,我的时代,终于过去了…。
也许,就像列夫·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所说:每个人都会有缺陷,就象被上帝咬过的苹果,有的人缺陷比较大,正是因为上帝特别喜欢他的芬芳。
也许他是被上帝咬得特别多的那个苹果,所以,他是最被上帝所最爱的那人。
常州金坛市第二中学初一:李未名和平的前奏,总是需要流血和牺牲换来。
明天太阳是否能依稀升起,没有人知道。
狭小的车间中,娜塔莎和安德烈互相人性的宽恕。
当战争结束,拿破仑的时代彻底过去,奥军取得胜利的时候,所有人都知道,真正的黎明,终于来临了。
是的,来临了,经过战争的洗礼,这和平的曲调奏响之时,那旋律格外的欢快和动人。
捧读沈从文的《边城》一书 鲸的自述,从头至尾,一抹淡淡的愁云因绕于心。
恍然间,似来原始山野的清风轻拂面颊,如梦如幻 淘宝大学。
作家以诚挚的情感 夜游世博园,精美的语言,诗意的情感,把我们带进与现实世界完整不同的唯美时空里,让我们沉醉于一曲清爽悠远的牧歌声中。
在产业昌盛的今天,《边城》所带来的不仅是一种自然质朴的意境...... 小说没有波折庞杂的情节:翠翠在蔓延葱郁的山林中不知不觉的长到了十五岁,她的世界里除了爷爷、黄狗、渡船、如今心中竟涌出了“薄薄的悲凉”翠翠和二老间朦胧无结局的爱情为作家娓娓道来艾莱依羽绒服,点染这清风白月浸透着流水潺潺。
青春的梦如一般晶莹剔透的玻璃球....... 作家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安静古朴的湘西乡间风景,展示出小说人物与自然的协调关系:近似原始单纯生涯,浑厚自然的民风 耐克鞋,仁慈浑厚的天性,与那仁慈的河流、清凉的山风、满眼的脆竹白日喧嚣夜晚静谧的渡船一起,构成一幅像诗、想画、更像音乐的梦境...... 我要说最荣幸的人是《边城》的读者,由于这些人在心底存了一个梦,他驻留在湘西的一个边城......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
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
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
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
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
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
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
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
“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
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
求一篇名著的读后感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本小学生必读的好书。
它主要讲了:主人公鲁滨逊幼年有着航海周游世界的理想,而父母极力反对。
他很固执,就在1651年,鲁滨逊19岁的时候,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在海上,暴风把船给吹翻了,鲁滨逊很幸运,没被淹死,独自漂流在一个荒岛上,接着自己探查了这个岛,开垦了一片土地,还找到了自己需要的食物。
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一群野人在吃人肉,鲁滨逊决定要救出受害者,在一个星期五的晚上,鲁滨逊成功救出了一个人,并为他取名为星期五。
后来,他终于离开了陪伴他27年又75天的这个岛,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英国。
主人公鲁滨逊正是凭着顽强的毅力,才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如果鲁宾逊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扞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吃掉的时候,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我想:我们作为新中国的小学生也应该向主人公学习,要勇于向困难挑战,打不垮,压不弯,压力越大越要坚强,这样才能塑造出一个崭新的自我。
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勇于探索……我们一定要学习鲁滨逊的创新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