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笑傲江湖》读后感 第十四至十七回
[《笑傲江湖》读后感 第十四至十七回]文\\\/南少方 【第十四至十七回】 绿竹巷陌深闺处,抚琴弄萧远江湖,《笑傲江湖》读后感 第十四至十七回。
一曲笑傲破长空,有所思兮有所悟。
青山秀水弄丝竹,痴男倩女相携扶。
浪子负伤离别苦,佳人移步相思路。
任盈盈情知令狐冲命不久长,不由得心中焦急万分,好不容易碰到个一见倾心的梦中郎君,可不能就此错失良机啊,于是不自主的就导演了下面的一段故事。
那么咱就分析一下接下来任盈盈的动作吧。
肯定是找人为令狐冲治病,天经地义理所应当毫不意外的就想到“杀人名医”平一指,那么好,竹侄去告诉平一指叫他想办法给令狐冲治伤。
任盈盈那点心思绿竹翁早就瞧在眼里看在心里啦,当然得把任盈盈倾心令狐冲的关系给平一指说清楚啦。
这是第一步,但是平一指没有给令狐冲看好。
如果我猜测不错的话,天下英雄知道这件事不是任盈盈放出去的风,这不是她的做事风格,也不大可能是平一指,因为他自负没有他看不好的病治不了的伤,那么当然就是绿竹翁这老小子了。
第一他懂任盈盈的心思;第二他知道令狐冲暗恋小师妹;第三他还得讨好任盈盈;第四他明白江湖人士也想巴结任盈盈。
果断的就放风江湖圣姑倾心令狐冲的消息,这样最起码会让令狐冲感动感激任盈盈为他做的一切,也是让令狐冲爱上盈盈的第一步。
也不怕任盈盈闹他,因为这也是任盈盈想做而不能亲自去做的。
这就是绿柱翁的第二步,那么好了,所有男人都梦寐以求的事情果断地就发生在咱们的主角身上了,你吗金庸的大男子主义和幻想主义就寄托在了我们可爱的主角身上。
正好赶上桃谷六仙来求医,平一指既然暂时治不好令狐冲的伤那么就给他安排个保镖吧,叽叽喳喳的桃谷六仙就派上了用场。
回去一打听,我草,原来大家都知道这件事啦,那么坐下来一商量,嗯大家伙在五霸岗上迎接令狐冲给他治伤吧。
可是那些平时想巴结圣姑又巴结不到的人,就自然而然的把目标转移到圣姑未来的老公身上了,就有了层出不穷的江湖人士开始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献殷勤场景。
首先不知哪个帮那个派,送来糕点灵药。
又不知道哪个帮那个派送来十六坛美酒,这你吗要不是绿竹翁透的风,谁还知道令狐冲嗜酒如命。
紧接着金庸就安排了祖千秋“论杯”这武侠史上最为精彩绝伦的酒文化知识大补习的场景,这个稍后再讲。
当然“论杯不是目的,目的是喝药,也是令狐冲这小子心地坦荡什么也敢喝,果断就把老头子千辛万苦做好的“续命八丸”一饮而尽了,为此不明就里的老头子差点没把令狐冲给宰了,也害的令狐冲奉献了几大碗鲜血给老不死这个姑娘喝了。
当然了此时像计无施了,游讯了,黑白双熊了也都出来打打酱油,顺便表明一下五霸岗治病一事,顺便教训了一下对令狐冲出言不逊的林平之和岳灵珊。
本来应该是很简单的一点故事交代,但到了金庸笔下就是那么的耐人寻味,还真的是不佩服老金的写作功底不行,要是不故弄玄虚还真没人看,这就是小说。
紧接着就是蓝凤凰出场了,好好的把岳不群给戏弄了一番,再加上桃谷六仙插科打诨,添油加醋,笑场不断,让你岳不群还装蒜,这个暂且不提。
单说蓝凤凰又开始了新一轮的献殷勤,先自以为是的把她们身上的毒血给失血过多的令狐冲注入,又给令狐冲喝五仙大补药酒,难喝自不必说,果断的除了令狐冲船上的其他人等还是不敢喝,就有了林平之不怕喝酒怕老婆的可笑局面。
那么你们不喝就吐吧,靠,说到这里本人这两天也是上吐下泻呢,真他奶奶的难受。
吐完之后,发现余沧海正被人围攻呢,又是《辟邪剑谱》惹的祸,余沧海注定就是悲催的命,没整到《辟邪剑谱》不说还惹了一身骚,要不是林平之挺身而出想亲手宰了这个老家伙,估计小命就撂在这里了。
不曾想这些人还都是冲着令狐冲来的,那好吧,司马大,黄伯流果断的前来迎接令狐少侠上五霸岗喝酒治病。
上的冈来先治病,庸医们自是一个个的被平一指给踢出去,开始了诊断,诊断结果,无法可治,必死无疑,这令令狐冲这个生性豁达的人也不免有些心酸,更何况我等善良知性的读者了,可是令狐冲是主角岂能如此死去,还是喝酒吧。
回过头来再说说岳不群堂堂华山派掌门人,竟然沦落到打酱油遭冷遇的地步,金庸也算是狠心。
有句话叫“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面对着形形色色奇奇怪怪的的草莽邪士,竟也无可奈何,一肚子窝囊气无处发泄,当然是对令狐冲越来越不满了。
好不容易有几个对自己礼遇有加的还是冲着弟子令狐冲的面子,是可忍孰不可忍,幸亏练了“紫霞”这种练气的功夫,要不估计不被气死也早就跑路了。
还差点没把闺女女婿给弄丢了,更可气的是还糟了蓝凤凰的调戏,桃谷六仙一路上的嘲笑,这里表示岳不群这种涵养这种城府估计没几个人能做到,佩服之至。
这里通过林平之和岳灵珊的一段对话,说明岳不群还是怀疑令狐冲得了《辟邪剑谱》的,也只是怀疑罢了,没有证据当然也不能硬逼令狐冲,再说师徒间的隔阂日益加重,再也不似以前对令狐冲信任了,连问也不问,城府虽然够了,但还是小心眼。
当然林平之岳灵珊接下来的结局也是罪有应得,乱嚼舌头是会出人命的。
当然这一切都在一厢情愿的任大小姐眼里,等令狐冲喝的差不多了,是时的出现,先放风说自己不喜欢你们这样,吓得一帮兔崽子们各个跑路了,然后一人跑到草棚中开始《清心普善咒》的弹奏,等着令狐冲醒来,开始二人世界,多么美好的夜晚啊。
可是奶奶的又来了几个孙子,开始了武侠小说常见的英雄救美场景,当然令狐冲是不知道的,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金老爷子知道,你们说俗不俗
为了故事能够自然的发展下去,当然不能让你小两口轻易的谈情说爱了,又一次奄奄一息的令狐冲解决掉几个孙子后,“婆婆”开始胡搅蛮缠,乱天要价,非要令狐少侠护送一程,还不让人家看她一下,路上碰到几个兔崽子被“婆婆”轻易吓得弄瞎双眼发配当边疆,整的令狐冲毛骨悚然啊,还没缓过劲来,跑路的两个少林派的孙子约了帮手再次前来挑事,冤家路窄,小说就是巧合,五霸岗在山东,少林寺在河南嵩山,可是一会儿时间俩孙子就把方生大师请了来,莫非俩孙子真的前锋部队,也只能这么理解了。
好吧,道理说不通动手吧,刹那间盈盈就给解决了三个,尼玛辛国梁敢动我的冲郎,一招毙命估计是喂毒的暗器,不过自己也被方生搞的半死不拉活的。
可见盈盈也是阴狠毒辣的,女人就是这个得性,不过得分看对什么人。
方生这次闹了,令狐冲一看“婆婆”要吃亏啊,又祭出了独孤九剑,偏偏也巧,方生竟然能看出令狐冲的武功传承,风清扬还有恩方生大师,奶奶的这段剧情巧合的有点狗血不
那么好吧,故人的传人放你们一马,我在顺便看看你小子到底受了什么伤,我草,不练易筋经,必死无疑,跟我回少林寺吧。
当然我们可爱的主角可不是什么贪生怕死之辈,还得要保护“婆婆”不是。
那么给你们两颗药丸吧,也算是看在风清扬的面子上,咱们后会有期Good Bye。
终于马上两个病重的男女主角要初次见面了,两个年轻人开始斗嘴,胡闹,一不小心,”婆婆“终于露馅了,溪水倒映中但见那一抹芬芳竟然是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突然想起一句歌词莫不是说的就是令狐冲和任盈盈,“只为你盈盈一笑,我便逃也无处可逃,把剑斩情情却在指尖轻轻绕”,读后感《《笑傲江湖》读后感 第十四至十七回》。
唉,这个邂逅老金安排的真够浪漫的,令狐冲做了一件让我平生最为佩服的一件事情,亲了人家一口,想想就羡慕嫉妒恨,那么风花雪月,绿草野地,一男一女,烤吃田鸡,抚琴弄曲,谈情说爱,顺理成章了。
可是等等,有些事情还没向读者交代明白呢,老金就安排黄河老祖计无施出场了,侧面的把盈盈的娇羞诉说的淋漓尽致,还设身处地的为圣姑着想,胁迫岳不群为这两个闹得江湖不得安宁的小两口举行婚礼,简直异想天开。
说到这里,得给大家说一下,盈盈想要跟令狐冲在一起的两点顾忌。
一是令狐冲暗恋小师妹,怎么抢过来,怎么让令狐冲倾心自己的呢。
二是令狐冲是名门正派华山派的大弟子而自己却是日月神教的圣姑,身份甚是对立,即便自己舍身下嫁又怎么能相容于名门正派呢。
这两个问题其实自从在绿竹巷倾心令狐冲开始就一直纠结着我们可爱的任盈盈。
此时盈盈心生一计,你们不是笑话我么,好吧传话出去给我杀了令狐冲,要天下皆知我任盈盈不是钟情那个臭小子的,你令狐冲也得乖乖的呆在我身边要不你小子有几条命也得嗝屁着凉,欲盖弥彰而已。
可见盈盈还真是个聪明稳重的女人,就此两个人开始了一段蜜月假期,可是看着一天不如一天的令狐冲,盈盈的心也是一天赛过一天沉重,于千千万万的的人中遇到一个你,照顾你,呵护你,却舍不得你离去,为了你,我愿意,愿意用我的生命换回你。
评论【《笑傲江湖》的酒】 其实我本人虽然喝不了多少酒,但是还是喜欢喝酒的,今天要不是元宵节,估计今天又得喝多了,我觉得金庸的武侠太过强悍了,琴棋诗画,酒剑佛侠,天文地理,易经占卜,等等无所不包,展现一代大师的风骨,和一个作家必备的素质。
那么今天就评论一下《笑傲江湖》中的酒。
令狐冲的出场就是和田伯光喝酒坐斗,一出来就是个嗜酒如命的酒鬼,因为金庸想塑造一个隐士侠客风雅的形象,那还有不喝酒的情况吗
陶渊明喝酒求乐隐逸山林,李白清酒一壶唱着《将进酒》仗剑天涯,杜甫喝的是浊酒因为他比较穷,可是他却有颗忧国忧民的心,竹林七贤也是醉嘛古愣噔的混日子,而且还出了个有名醉鬼刘伶,奶奶的“刘伶醉”还真不怎么好喝,有一次直接就让我脑袋空白了一下午。
好了回来说说《笑傲江湖》里面,论酒的的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场面,欢迎补充。
一、田伯光邀客,提着两坛谪仙酒楼的藏酒,谪仙就是李白,大家都懂,可谓天下独此两坛,其他的都被田伯光砸了,可见田伯光多么优待令狐冲,也就跟令狐冲成为朋友了。
这里首先金庸表明了天下名酒,北为汾酒,南为绍酒。
这个我不怎么懂,既然金庸这么写那么应该是不会有错的吧,算是长见识了,以后可以跟别人YY炫耀了,呵呵。
二、就是学琴一回,令狐冲不只是跟着绿竹翁和任盈盈学琴,还跟着绿竹翁学了些酒方面的知识,这里没有详细介绍,但是表明令狐冲喝的是上佳精品,同时也让令狐冲明白了酒的学问的深厚,其中的道理与学琴,学剑也是相通。
这里我发表个个人观点就是不管我们做哪行哪业,如果思想觉悟的深的话会发现,道理还真是想通的。
三、就是武侠小说史上最为精彩的酒文化大补习的论杯了。
首先,就是十六坛极品美酒了,“极品贡酒”“三锅良汾”“绍兴状元红”说实在的我都是第一次听说,毕竟我现在的年纪和经济实力也注定我对酒的认识少之又少,基本都是通过读书读到的,也基本没怎么留意过,要不是朋友要求论杯,我还真不敢写这篇评论,不足之处大家见谅吧。
接着,酒国前辈祖千秋出场了,一闻就知道多少年的酒,是不是太神了,估计这个金庸有点夸张。
奶奶的金庸通过祖千秋之口把自己对酒的研究写进自己的小说了,可谓用心良苦啊,论诗论酒论杯,把中国的酒文化的深邃表现了出来,太有厚度了,我是消化不了。
先看看各种精致绝伦的酒杯吧。
翡翠杯、犀角杯、古藤杯、青铜爵、夜光杯、琉璃杯、古瓷杯、象牙杯、虎齿杯、牛皮杯、竹筒杯、羊脂白玉杯、紫檀杯金光灿灿的金杯、镂刻精致的银杯、花纹斑驳的石杯等等大小不一,装饰精美。
再看看各种杯的作用。
犀角杯盛饮关外白酒更有甘冽气息;夜光杯饮葡萄酒使得阴柔艳红中更添男儿的豪气;青铜爵饮高粱酒醇香中更有古典气息;古藤杯饮百草酒可大增芳香之气。
还有用北宋瓷杯饮绍兴状元红酒;饮梨花酒要用翡翠杯;饮玉露酒用琉璃杯,玉露中有如珠细泡,盛在琉璃杯中而饮更见佳妙。
最让人受不了的是金庸还配上诗。
玉碗乘来琥珀光;葡萄美酒夜光杯;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红袖织绫夸柿叶,青旗沽酒趁梨花。
关键还你吗写出各种酒的来历,不一一列举了,感兴趣的回去看原文吧。
奶奶的我就不知道金庸是怎么想出来这么多条条框框的,莫非中国的酒文化真的有这么多说头,我这个门外汉看来今后得抽段时间研究一下中国的茶文化和酒文化了。
四、蓝凤凰的五仙大补药酒,说起药酒来了我倒是喝过几次,第一次是二锅头泡的自以为还能喝点酒的我啊,喝了一小杯也就一两多点儿,烧得我肚子都着了火了。
去年在一个朋友家喝药酒,刚开始不知道后来知道了是壮阳的,奶奶的再去了他家我再也不喝了,因为我年纪还是有点小,享受不了,跑题了好像。
你看金庸药酒还是解药,亏你金庸想的出来。
其实我觉得就是不怎么好喝的,但是就是想喝,看来以后我是酒鬼了,就是酒量不行,可悲啊。
五、就是跟梅庄四友打赌了。
令狐冲在绿竹翁那里学了点皮毛,又听了祖千秋的长篇大论后,果然在酒国中成了大师级人物,糊弄的丹青生那个“我草,知己啊,尼玛的怎么现在才来,赶快的几把喝”这次可是世间含有的葡萄酒啊,丹青生遇到灵活冲这酒国中人,自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可是你吗令狐冲竟然直到冰镇葡萄酒,坑爹啊,果断地让黑白子来亮了一手绝活,而后比剑失败的秃笔翁还用这葡萄美酒当墨汁写成了平生最为得意的一幅书法,可见这就得用处还是很多的嘛。
说到这里,打赌这一回再一次见证了金庸博大精深的国学知识,琴棋书画诗剑酒,样样都能拿出手,真是不服不行。
在《笑傲江湖》里有令狐冲的地方必定有酒,喝酒的豪放,喝酒的人风雅,喝酒的人洒脱,我打算以后也好好的练练自己的酒量,不知道能不能练出来,喝个一两斤不在话下就行了。
可以说《笑傲》是金庸对酒文化描述的最为深刻的一部小说,在金庸的其他的小说中也有喝酒的场面,如萧峰跟段誉饮酒相识,虚竹和段誉喝酒结拜,《射雕》郭杨二人饮酒对歌开篇,还有聚贤庄萧峰饮酒绝交等等,酒是武侠小说必不可少的因素,应该是以金庸为最吧。
据我了解我们现在喝的酒度数是偏高的,好像古代的酒的度数就跟今天的啤酒似的,所以那时候人们一喝几大碗几十碗,现在要是这样喝白酒估计没几个人承受的了吧。
〔《笑傲江湖》读后感 第十四至十七回〕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笑傲江湖读后感
金庸小说中的生离死别(五) 《笑傲江湖》 一自华峰情钟后,半曲茶歌月夜魂 《笑傲江湖》的读者大多都把一颗心搁在令狐冲身上,令狐冲苦恋小师妹,小师妹却毫不领情,令他伤心气苦,自暴自弃,于是读者诸君对岳灵珊大大不忿。
其实,没有谁非要爱谁不可的道理,爱本来就不讲道理。
公平点说,岳灵珊是个很好的姑娘。
大师兄的异样情愫,她一直似懂非懂,思过崖上令狐冲吐露心声,岳灵珊虽也有些动情,但那恐怕只是一种由被爱产生的“类爱”。
而对林平之,她是全然的被吸引。
林是她第一个真正爱上的人。
也许林是早存心要求一个庇护而刻意讨好,也许是像令狐冲说的:父亲是女儿的第一个情人,少女的初恋情人大多是按照父亲的标准去寻找,而林平之正好像煞了岳不群……不管是为什么爱,总之是爱了,爱了之后,她真如西式婚礼上的誓言所说:“无论富有或贫穷,健康或疾病”,都始终坚守对他的深情,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岳灵珊之死,个人认为是金氏十四部中最凄美的死。
其时,林平之双目已盲,深夜之中,岳灵珊与他赶着车缓缓行进,任盈盈在大路旁的青纱帐中悄悄跟随。
此际林平之“神功”方成不久,本来自觉“冲虚道士、方证和尚”全都要甘拜下风,正欲尽情扫荡江湖,大开杀戒,扬眉吐气,谁知鸿图尚未大展,竟就着了木高峰的道,被毒水毒成了瞎子。
大喜之后复又大怒大悲,心情激荡,急欲发泄,森寒月色之下,他渐渐将压抑心中很久的秘密徐徐说出,揭开谜底——却原来华山派的一团和气下面,掩盖着惊心动魄、尔虞我诈的生死争斗,什么师徒和睦、夫妻恩爱、翁婿相得,全部是假象。
这一段,句句惊心,明处的岳灵珊和暗处的任盈盈听得不敢置信,却又不得不信,书外的读者看得毛骨悚然,寒粟粒粒绽出。
写到《笑傲江湖》之时,金老的笔力已相当深湛,一大段对话环环相扣,滴水不漏,方知很多事早就草蛇灰线,埋伏到今,且在一个一个解开包袱之余,林平之的讲述充塞了无比的怨毒之气,言语之中,冷嘲热讽,字字无情;而岳灵珊赔着万般的小心,不断地加意温存,不停地柔声抚慰,温言软款,句句情深。
她怕的不是林平之道出的可怖真相,而是他不信她这一腔痴心,甚至于要当时献出贞洁,只望取信于他:“我们今天就在这里,做真正的夫妻……” 女人要证明自己的爱,第一想到的总是将最宝贵的东西给出去。
教人心疼之余,又复感叹:你当是宝,他当是草。
爱了,就免不了犯贱。
然而,林平之为了“向左掌门表明心迹”,终于没有丝毫怜惜地,将长剑刺进了那颗毫无保留地爱着他的心。
此时令狐冲方才冲将出来,然而一切已经迟了。
令狐冲哭着对岳灵珊说要杀了林平之,“给你报仇”,可是她对林平之哪里有一点点“仇”呢
她依然叫他“我的丈夫平弟”。
她说:他瞎了眼睛,很可怜。
他在这世上,孤苦伶仃,大家都欺侮他,大师哥,我死了之后,请你尽力照顾他,别让人欺侮他。
他不是真的要杀我,只是一时失手罢了…… 她知道这样是多么委屈她的大师哥,但她也知道他终会答应,知道他“能见她这般开心,不论多大的艰难困苦,也值得为她抵受”,就像她也愿为她的平弟做任何事情一样。
人真是自私,对爱自己的人总是那么狠得下心。
不爱的,就是一剑穿心、面不改色;爱了的,仍是肝肠寸断、九死未悔。
爱与被爱,怕也只有“蛋几宁施,个必踢米”。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里面有这样一个情节:十恶不赦的杀人犯塞尔丹被误杀,死在沼泽之中,他的姐姐听了消息大哭起来,因为“纵使在全世界人眼中,他都是个凶暴的,半是魔鬼半是野兽的人,但是在他姐姐心中,他永远是小时那个任性的抓着她的手不放的小孩子”。
真正的深爱是盲目的,不因对方的改变而改变。
林平之自宫后又目盲,兼之毒手杀妻,已是丧心病狂、不成人形,但在岳灵珊心中,他永远是那个陪她在华山上到处游玩,陪她练剑的俊美师弟小林子。
无论真情或假意,他毕竟有过温柔相待的日子,是她的丈夫。
就像所有最最贤惠柔顺的妻子一样,她始终不曾怨怼,哪怕正是他夺去她的生命。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想的不是他的凶狠无情,而是初遇时两情相悦的甜蜜时光。
月光之下,她轻轻唱起他教她的闽歌:“姊妹,上山采茶去”,就在歌声之中,止歇了呼吸。
爱,真是一件绝望的事。
要准备好殒身不恤,要预料到万劫不复——谁叫你是爱了他呢
为什么没有一个衙司,能审理计算着爱的付出,再量度一份等价的爱判回来
那大家岂不都省了这样生生死死的伤心。
初时令狐冲、岳灵珊、任盈盈是一样的苦恋,只是结局不同。
有人说可惜任大小姐最终也得不到令狐冲完整的心,小师妹死在他怀中,他是永远永远不会忘怀她了。
说话的人不大懂得:若真是爱了,只要他愿留在身边,就已觉得足够幸福,哪里还会奢求能不能得到他完整的心啊
一篇作文 600字左右 读后感 江湖救急
希望能在明晚前有满意的答案
【篇一:《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如果中国没有解放,在一个个充满枪声、炮声的日子里,百姓是多么痛苦啊!我想你们都在繁华的城市生活,我们今天的幸福,谁又想过这些都是怎么来的呢?这些都是谁得来的呢?这都是工农红军得来的。
这几天我怀着好奇地心情读完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这本书用讲故事的形式,勇猛战斗,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毅力。
战胜敌人,在失败中不灰心,不气馁。
在途中帮助过许多百姓,深受百姓的爱戴。
这本书其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官帽山上的300多名红军被敌军重重围困。
红军团长许光达突然看见有一条长长的藤罗,马上带领300多名红军战士用藤罗顺利下官帽山。
红军战士用智慧和勇敢突围了。
还有一个故事:夏明翰在1921年成为共产党员,1928年,由于叛徒的出卖,夏明翰不幸被捕。
夏明翰写下了那首著名的起义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
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从这两个故事中让我知道了红军战士们以他们的生命和鲜血,谱写了一曲曲胜利的凯歌,为中国人民事业立下了不朽功绩。
红军的精神,是一笔精神财富,激励着我们一代又一代人。
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做祖国的栋梁之才。
【篇二:《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如果中国没有解放,在一个个充满枪声、炮声的日子里,百姓是多么痛苦啊!我想你们都在繁华的城市生活,在吃喝玩乐的时候,谁又想过这些都是怎么来的呢?这些都是谁得来的呢?这都是工农红军得来的。
这几天我怀着好奇地心情读完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这本书用讲故事的形式,勇猛战斗,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毅力,战胜敌人,在失败中不灰心,不气馁,在途中帮助过许多百姓,深受百姓的爱戴。
这本书其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官帽山上的300多名红军被敌军重重围困。
红军团长许光达突然看见有一条长长的藤罗,马上带领300多名红军战士用藤罗顺利下官帽山。
红军战士用智慧和勇敢突围了。
还有一个故事:夏明翰在1921年成为GCD员,1928年,由于叛徒的出卖,夏明翰不幸被捕。
夏明翰写下了那首著名的起义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
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从这两个故事中让我知道了红军战士们以他们的生命和鲜血,谱写了一曲曲胜利的凯歌,为中国人民事业立下了不朽功绩。
红军的精神,是一笔精神财富,激励着中国后来人。
红军将士们为了崇高理想而百析不挠,奋勇拼搏的革命精神。
从这里给我的启示是:我们不能辜负战士们对我们的期望,要勤奋学习,做一个祖国的栋梁,为祖国做更多的贡献。
【篇三:《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红星照耀中国》又名《西行漫记》,当时因为便于在“白色中国”发行才译成“西行漫记”。
坦率地讲,我更喜欢“红星照耀中国”这个名字,觉得更有中国革命的特色,更有力度,更有影响力和冲击力。
在没有读这本书之前,我对斯诺的印象还一直停留在高中历史课本上--“1970年秋天,斯诺和夫人洛伊斯·惠勒。
斯诺一起来到中国,并于10月1日在天安门城楼上和亲切交谈”。
那个时候我总觉得这个洋鬼子不就是来过几次中国,至于这么大肆报道他吗?等真正读了这本书,才发现斯诺和历史书上给人的印象完全不同。
我觉得,在那个年代,他是一个发自内心尊敬、热爱红军的国际友人。
斯诺站在一个“老外”的角度,深入延安,深入根据地,深入这片西方媒体眼中“土匪聚集的地方”,去真正了解一下“土匪”们的革命精神,去了解一下是什么让他们战无不胜,是什么让他们奋不顾身。
告诉读者们“土匪”们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又红又专”,为世人呈现一个较全面也较客观的“中国红区”。
很多人看完《红星照耀中国》,会常用这样几个字眼来评价:“热情”、“魅力”、“气质”、“青春”、“活力”等等。
斯诺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有趣的太多,在这我并不想详述全部。
给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红小鬼的话。
当红小鬼给斯诺端来水,斯诺更正之前的“喂”的称呼,改称“同志”道谢,“那个少年先锋队员大胆地看着我,‘不要紧,’他说,‘你不用为了这样一件事情感谢一个同志!’”要知道,这些孩子当时只有大概十二三岁。
可以看出,即使在那段艰苦的时间里。
人们虽然物质生活极度匮乏,但是精神上却有着极高的信仰和信念,这些青年人作为长征中的特殊群体,用自己的青春视角见证了这一伟大的征程。
我想红军长征能够胜利很大部分跟这股“青春力量”不可分割,因为有数据显示,长征时红军指挥员的平均年龄不足25岁,战斗员的平均年龄不足20岁。
“青春”无论作为一个象征符号,还是作为一种实际政治力量,对于塑造中国20世纪的作用影响巨大:一般来说,青年倒向了哪边,历史就向哪个方向前进。
曾经在《时代》上看过一篇文章,这篇文章是对中国“80后,90后”的批判,认为中国“80后,90后”是“自我一代”,既是追求个人发展,不关心公共事务。
其实我想,在中国,并不只是单独的一个特定群体“80后或者90后”不关心政治。
我所说的“关心政治”,或者某美女到底与某领导到底有什么关系。
我记得我大家在写思想汇报时,常写到“我很关心国家大事,经常看某台某报”。
其实我想,你那不是关心政治,是关心宣传。
亚里士多德说:“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
就是说,人类对公共生活的关心与参与是人类的本能和人性。
政治并不比我们去春游野炊时大家自发讨论分配谁带水、谁做饭、谁洗碗,怎么分摊费用。
在今天,这种天然的、自发的关心政治的人类本能成为王小波所说的“反熵”行为。
这是一个无奈的事实。
中国青年与美国青年在政治上所表现不同程度的关心,我想并不能归结为“个人觉悟”,政治环境成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它能够为年轻人参与政治提供一个“无形保障”。
我想,红军长征期间,能够大量涌向这样一批的被后人所赞赏的青年,不仅因为他们有着坚定的信念,当时的政治环境也造就了他们这样坚韧的性格。
斯诺的语言诙谐幽默,读来生气盎然。
比如他形容邓发是“中国共产党秘密警察的头子”,在敌人的鼻子底下,在刀口上跳舞,稍有差迟,便会遍尝天下所有的酷刑,最后脑袋搬家,葬身荒野。
但他居然那样谈笑风声,有一种黑豹的优美风。
他说贺龙是说起话来能叫死人活过来打仗。
对周恩来的描写就相对的中规中矩,“他个子清瘦,中等身材,骨骼小而结实,尽管胡子又黑又长,外表上仍不脱孩子气,又大又深的眼睛富于热情。
他确乎有一种吸引力,似乎是羞怯、个人的魅力和领袖的自信的奇怪混合的产物。
他讲英语有些迟缓,但相当准确。
他对我说已有五年不讲英语了,这使我感到惊讶。
”然而,对于,斯诺则是用了很大的篇幅来叙述,这在相当程度上也是一个中国革命的故事。
在斯诺的笔下,被还原成一个有血有肉,有缺点,有个性的一个人。
当我想象着把湖南不是说成“Hunan”,而是说成“Funan”时不仅黯然失笑。
我们不对不承认,对于中国革命的影响以及其历史地位,尽管其在这过程中犯下过缺点。
或许的一生都跟其性格有着极大的联系。
少年的很有个性,离家出走,甚至自杀。
大约18岁的时候,他退学但是拟定了一个自修计划,并且非常认真严格执行,持之以恒。
其实想想,我们现在的大学生,上课时候都很难坚持去上,经常逃课了,更别说,如果退学后还能坚持按自己的想法持之以恒去学习。
青年的是一个热血的青年。
他和他的伙伴们,“热心于体育锻炼,在寒假当中,我们徒步穿野越林,爬山绕城,渡江过河。
遇见下雨,我们就脱掉衬衣让雨淋,说这是雨浴。
烈日当空,我们也脱掉衬衣,说是日光浴。
春风吹来的时候,我们高声叫喊,说这是叫做‘风浴’的体育新项目。
在已经下霜的日子,我们就露天睡觉。
”种种的描述,让我们看到的不再是一个被官方神化了的挂在城楼上的偶像,而是一个有血有肉,既伟大也不乏缺点的人。
一个浪漫的诗人,一个有着女人为他生,为他死的男人。
我想在是属于中国的,他的每根毛发和血管都刻着中国印记。
他了解中国,了解中国人,虽然他也曾希望通过一种来自西方的方式来改变中国,但是他发现,中国不是西方,中国是独特的,无法复制他人的,所以他还是要回归他所激烈批判过的传统,他的一生就是从反抗传统到回归传统,体现在他的政治生涯中就是历史的重复。
作为半个知识分子,他具有敢于行动和实践的胆量。
我很欣慰地看到作者没有把这本书的任何人写成具有神性的人,而是写出了许多个终身为了中国革命而兢兢业业,准备奉献自己一身的人。
我觉得这种本书其实完全可以当成一本游记来看,虽然是60年前写的书,但是美国人的那股满不在乎的洒脱劲变成文字后真的很有魅力。
斯诺以他充满热情和生动的笔触,记录了日渐成熟的中国共产党在苏区的一点一滴。
大到对抗日战争的著名论断、共产党的基本政策。
小到党员和民众的言语神态。
斯诺以他出色的纪实文学技巧记录了正在成长中的陕北苏区的一副立体而丰富的影像。
让阅读者无不身临其境般的为之动容。
但是我个人觉得是没有可比之处的,毕竟很多时空限制太多。
但是我仍然觉得那个时代的共产党,已经成为一个传奇,他们有些孤独,或者是非常孤独,但却在幽暗的历史隧道中闪光。
【篇四:《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智慧之光照耀中国】16岁儿子近来偏爱读史,几日前将《从沉沦到荣光-抗日战争全记录1931-1945》读完,我推荐他再读读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的著作《红星照耀中国》。
家里现存的那本是17年前我从老家调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时买的,扉页写有“生命旅途,愿智慧之光照耀一生”感言。
书本记述的1936年是中国国内局势大转变的关键一年:日本依然用高压手段威胁中国接收广田三原则,大规模增兵天津和华北,德国和日本签订防共协定。
战争一触即发,智慧之光何时照耀中国引导全民合力抗战?带了当时无法理解的关于革命与战争的无数问题,斯诺于六月间由北平出发,经过西安,冒了生命危险,进入陕甘宁边区,成为在红色区域进行采访的第一个西方新闻记者。
它不仅是一部采访录,还是一部详尽的历史资料。
在诞生后的七十多年里,一直是许多国家的畅销书,是国外研究中国问题的首选读物。
斯诺首先在当时苏区临时首都保安(即志丹县)和同志进行长时间的对话,搜集了关于二万五千里长征的第一手资料。
然后,经过长途跋涉,他到达了宁夏南部的预旺县,从新折回保安,由保安顺利地到了西安。
当他回到北平时,正是西安事变爆发前夕。
他在北平首先为英美报刊写了许多篇轰动一时的通讯报道,然后汇编成一本书,书名是《红星照耀中国》。
这是一本真实描述红色中国的著作,使西方世界第一次了解了中国共产党。
作者以出色的纪实文学技巧记录了正在成长中的红色苏区一幅幅立体而丰富的影像,描绘了中国共产党人和红军战士坚忍不拔、英勇卓越的革命斗争,以及西安事变爆发前夕、周恩来、彭德怀、林伯渠、徐海东等中共领导人对时局的看法以及他们各自的传奇经历。
除了领导者,斯诺还描写了许许多多的黎民百姓,从火车上偶遇的老者,到飞夺泸定桥的敢死队员,还有穿得破破烂烂、头上拖着辫子的农民。
这些普通人是组成陕北苏区最真实鲜活的画面。
“我以前从未见过任何中国青少年有这样一种人格尊严……随着我更深入苏区,我发现在这些红红脸蛋、欢乐愉快、精神饱满、忠诚不渝的“红小鬼”身上,洋溢着一种令人惊奇的青年运动的蓬勃精神。
”斯诺看惯了羸弱无助的中国孩子,“红小鬼”表现出的蓬勃朝气让他着迷。
随后接触的那群历经二万五千里长征的红军战士震撼,“有时我几乎不能相信,只是由于这样一批坚决的青年,有了一种思想的武装之后,竟然能够对南京的千军万马进行了群众性斗争达十年之久。
”斯诺笔下的苏区普通百姓活灵活现,真实生动,他们的精神状态,折射出当时蕴藏在民众思想里的智慧之光,这是正义的力量,也是中国的希望。
“读史使人明智”,在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之际,中华民族复兴之时,再读《红星照耀中国》,不仅让我们重温抗日战争那段非凡的历史,领略真实鲜活的红色中国,更能深刻地理解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夺取中国革命胜利并成功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原因。
【篇五:《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斯诺在1936年6月至10月对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以考察所掌握的第一手材料为基础,完成本书的写作。
作为一名西方记者,斯诺所站的是一个公正客观的角度去描述当时人民百姓的生活和心理状态。
除此之外,还表现出了红军及其领袖们的精神状态和思想状况。
这本书可以说是让人们可以进一步的去了解当时十分神秘的中国的红色革命。
并且,他把自己在红色区域的所见所闻都一点一滴的记录下来。
后来汇编为《红星照耀中国》。
整本书的内容丰富而且生动。
1936年,中国革命与战争最凶猛、最危险的时期,长途跋涉来到西贝苏维埃地区,寻找红色中国。
故事都给人以强烈的真实感。
更是让我对当时的人民、红军、等等都有了崭新的可谓是颠覆性的认识。
在苏维埃社会一节中,有两段文字引起了我的注意,一是“共产党在西北所以受到群众拥护,其当前的基础显然不是各尽其能,各取所需,而是有点象孙逸仙博士的主张:耕者有其田。
”;二是“有一件事可以说明共产党在人民群众中有基础的,那就是在所有老苏区里。
警卫工作几乎全部由农民自己组织起来担任的。
”如“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总结的那样,正是由于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农民才会主动组织起来保卫自己的红色政权;也正是由于秉承了这样的理念,共产党才能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始终得到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不断推动革命事业向前发展。
在我的认知范围中,当时的人民一定都受到了思想的禁锢并且十分保守,甚至可能有些木讷。
但是事实却是截然不同的。
他们中的许多人也会进行批评和抱怨,这无疑就是他们言语自由开放最直接的证据。
大部分农民团结一致,并且看好“苏维埃”和“红军”,以此证明他们思想觉悟是很高的,有共同的追求,有目标,并且坚定不移的支持着自己的信念。
对比当今,我们貌似更缺乏精神信念这一块儿,这是我们所欠缺的地方。
这本书中所描绘的红色中国,与我们教科书上所学到的是有许多出入的。
相比之而言,这本书所讲述的内容更加真实、可靠。
说道红军,就不得不提军队。
在斯诺看来,他感受到了红军高度的政治觉悟,认为红军是中国唯一的一支从政治上来说是铁打的军队。
在真正的红军一节中,作者这样描写到:“他们向来都同士兵并肩作战,团长以下都是这样。
一位外国武官这样说,单单是一件事情就可以说明红军拥有极大优势的敌人的作战能力。
这就是红军的军官们习惯说的:“弟兄们,跟我来!”而不是“弟兄们,向前冲!”。
同样是六个字,差别却是很大的。
第一种是把自己与士兵放在了同一个位置,与士兵们心连心。
提到红军,另一个比提的就是长征了。
电视里所演的长征真的是惊心动魄、惊险万分。
红军通过各种巧妙的战术突破敌人的重重围堵,摆脱危险困境。
无论是四度赤水河、勇夺泸定桥、飞度金沙江等等都显示了红军的有勇有谋。
当时,当他们面对一些少数民族的人民时,当当地人民对他们闻所未闻,他们仍旧是勇往直前,他们的功绩、作为都帮助他们赢得了少数民族的友谊,甚至是吸引了一部分人来参军。
这足以证明了中国红军在人民中的威望和感召力。
红军的二万五千里长征是历史上一次大规模的战略转移、是一次武装巡回宣传,是一个奇迹。
它体现了共产党强大的精神世界,非凡的心里素质,而这些也仅仅占了全书的一小部分,也可以说,红军的长征也仅仅占了中国革命的一小部分。
提到书中关于领袖的描述,就不得不说斯诺对的描述中这样写道:“不可否认,你觉得他身上有一种天命的力量。
你觉得这个人身上不论有什么异乎寻常的地方,都是产生于他对中国人民大众特别是农民--这些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贫穷饥饿、受剥削、不识字但又宽厚大度、勇敢无畏,如今还敢于造反的人们--迫切要求做了综合表述,达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
”的经历是本书的一大重点,这在相当程度上也是一个中国革命的故事。
斯诺写到“每天工作十三、四个小时,常常到深夜二、三点钟才休息。
他的身体仿佛是铁打的,他认为这要归因于他的少年时代在父亲的田里干过苦活,要归因于他在学校读书的刻苦时期,当时他与几个志同道合的人组成斯巴达俱乐部一类的团体。
他们常常饿着肚皮,到华南山林中作长途的徒步跋涉,在严寒的日子去游泳。
在雨雪中光着脊梁--这一切都是为了要锻炼他们自己。
他们直觉知道,中国的来日需要他们有忍受最大的艰难困苦的能力。
”读到这段的时候,反观我们现在的大学生。
逃课、迟到的比比皆是。
好多大学读书的风气早已荡然无存,大家上大学似乎都只为了文凭这一张纸,没有人关心是否真正学到了知识,是否真正度过了一个有意义难忘的大学生活。
美国记者西奥多。
H。
怀特曾对《红星照耀中国》做过如此评价:“斯诺对中国共产党的发现和描述,与哥伦布对美洲大陆的发现一样,是震撼世界的成就。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个未知的中国革命,也让我对这段历史有了一个深刻的理解和认知。
我看到的不仅是中国革命的成长史更是对当时的人民、当时的社会一种全新的描述。
小学生50字的读后感 我要10篇
1.朱自清散文《春》读后感 春天来了,百花吐芽,百鸟齐鸣,春光明媚,春回大地,在这美好的日子里,重读朱自清的《春》,感受很深。
春天,就像“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
春天是一年的开始,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最富有活力的季节,想在秋季里获得好收成,就要在春季里辛勤地耕耘,播种。
作为一个在春天出生的女孩,我特别喜欢春。
因为春有一种令人向往的生机。
在这大好春光里,你别忘了一件事:耕耘与播种。
2.读《窗边的小豆豆》有感 《窗边的小豆豆》讲的是一个因为淘气而在一年级就被退学的小豆豆到了一所全新学校——“巴学园”后发生的故事。
“巴学园”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学校:它的教室是一个个废弃不用的电车车厢;它的校长在第一次见小豆豆时就微微笑着听小豆豆不停地说了四个小时的话,而没有一丝不耐烦,没有一丝厌倦。
“巴学园”每到午餐开始的时候,校长就会问:“大家都带了‘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来了吗
”“巴学园”的教育方法是自己从喜欢的课程开始学起。
“巴学园”的运动会是能够让学生自己选定的,让每个孩子都能发挥特长的稀奇古怪的项目。
在“巴学园”,如果上午把课程都学完了,下午还要组织大家集体出去散步,学习地理和自然;夜晚还在大礼堂里支起帐篷“露营”,听校长讲旅行故事……因此,“巴学园”里的学习内容是丰富多彩的,新鲜动人的,也是令人羡慕的。
小豆豆从一个“坏孩子”变成好学生,也是因为校长能坚持不懈地对小豆豆真挚的关爱,使小豆豆最终决定选择做一个好学生…… 总之,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后,很希望我们的学校也能像“巴学园”一样,学习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学习的环境是轻松的,学校里的老师像校长一样能懂得孩子,信任孩子,尊重孩子的。
3.《童年》读后感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
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
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童年这本书记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中间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 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高尔基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
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个题目考在班上的同学,题目是:“1+2+3+4+……+100=
”这可为难了很多同学,他们一个个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出来了,等于5050。
从此,老师不会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瞧不起他们,而是觉得他很有数学天赋。
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孔子说得好:“见贤思其焉。
” 4.《小王子》读后感 《小王子》所讲述的故事既美丽又伤感:飞行员“我”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个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出现了,执拗地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
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
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揭开了,他是因为与他的美丽、骄傲的玫瑰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
他在各星球中间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降临到地球上,试图找到纾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
在《小王子》中,我学会了一种责任,叫做“驯养”。
当狐狸向小王子描述他的心声时说:“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不一样。
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
你看到那边的麦田了吗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可是最后,小王子还是离开了狐狸,他说:“那你还是什么也没得到吧”“不,至少我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我们在得到的同时都会失去,可是当我们同一些事物“建立某种关系”后,得到与失去都已变得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对待,无论结局是喜是悲,至少我们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5.查理与巧克力工厂读后感 故事大概是讲:威力`旺卡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巧克力发明家。
他发明了很多神奇的巧克力和糖果。
查理是个穷苦人家的孩子,他每年只能得到一块巧克力。
查理每天晚上都会去听约瑟夫爷爷讲旺卡工厂的神奇和奥秘。
他特别希望能到工厂里参观。
一天,旺卡先生发出了通知:我已把五张金奖券放进了五块普通的巧克力里面。
找到这些金奖券的那五位小朋友将由我本人带领参观工厂。
在只剩一张金奖券时,查理无意中找到了。
在参观的过程中,查理很乖,其他的小朋友一会儿摸摸这,一会儿摸摸那。
所以旺卡先生很喜欢查理。
参观完,旺卡先生竟把工厂送给了查理。
大家都吃了一惊,旺卡先生说他老了,快没有能力经营工厂了。
所以要把工厂送给最喜欢的一位小朋友。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以科幻的方式告诉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有着许多奇特的地方
也有着许多不可思议的人
我们要怀着一种希望去发现他们
也告诉了我们做人要善良,不能太贪婪了否则会有与你期望中相反的结果
6.《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海伦凯勒原来是位健康活泼的小女孩,在19个月大时,因一场急病导致失明、失聪和失语,从此小小的海伦凯勒变得暴躁、任性和孤独。
直到七岁,,她在充满爱心与耐心、曾经接近失明、当时只有20岁的莎莉文老师费尽心思的引导下,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悟出了知识的神奇。
从此,海伦凯勒求知若渴,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在莎莉文老师的教育和帮助下,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将仔细端详自己的莎莉文老师、亲人、朋友,还有环视自己生活的环境;到森林进行一次远足,放纵一下自己的眼睛;到博物馆对世界的历史与未来、人类进步的奇观作匆忙一瞥;看看黎明时由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到剧院或电影院享受色彩、优美和动作的完美结合;浏览城市中令人敬畏的建筑艺术;漫步在大街、公园,瞧瞧万花筒般五光十色的景象……“我的眼睛不轻易放过一件小事,它争取密切关注它所看的的每一件事物。
”“此后,我摸到每件物品,我的记忆都将鲜明地反应出那件物品是个什么样子。
” 这三天对于海伦凯勒真的是奢望。
而我们已经拥有了三千多天的光明,让我们反省一下,我们是否都充分利用这天赋的五官和四肢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和生活的美好了吗
“善用你的眼睛吧,犹如明天你将遭到失明的灾难。
” 的确,我们太幸运了,我们拥有美好的一切——健全的体魄、良好的学习环境、优秀的老师……从今天起一定抓紧每一分一秒,不要让光阴虚度,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像海伦凯勒那样,不埋怨、不放弃,好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奋发学习,以微笑面对厄运,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以杰出的成就显示生命的价值
7.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男孩,一次奇幻的旅行. 一个哥哥强烈推荐的书,一直都没好好看,之前放在包包里,在给学生做完辅导后,我会拿出来翻上几页....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英文原名是「O Alquimista」也就是炼金术士的意思。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描述一位西班牙的牧羊人追寻梦想的故事。
他和我们大家一样,都有自己的天命,都有自己最想做的事。
在旅途中,他遇到了许多同伴以及帮助他的人,像是老人、水晶商人、炼金术士、英国人…… 是这样一个故事吗
昨晚我一口气把这本书看完了,难得我这么爱看书... 这是一本当你在迷惘时的指南针,天命、信仰、梦想、爱心、实践,是牧童少年探险终而如愿以偿的凭籍;生活在多变复杂的社会,很多时候我们忘了倾听自己内在的声音,而更多时候,我们听见了自已心里的声音,但却没有勇气去相信它、接受它;这本书鼓舞、增强人们探往自我内心的勇气,就像书中不断强调“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
“在生命的重要时刻,我们却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物无能为力,只能听天由—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
” 在一个人的一生中,一定会拥有过无数个梦想,但这些梦想是否成真,就要靠自已怎么把这些梦想变成理想、目标,进一步的实现它们,在追寻梦想的过程中一定会碰到许多的障碍,我们应该要试着把阻力变成助力,不要只是把梦想当作白日梦,不要让梦想永远只是个梦想,要努力去实现它,这才是人生。
我的人生,上学整整18年,不多也不少,还在人已定性的时候去整了牙,人家说这叫时髦,痛苦的时髦~
不想说什么,年龄越大整这个越痛,每次的复诊,回来后我都痛的说不出话... 昨天,我见了两个医生,差点被他们说哭... 假如你能总是把握着现在,那你就会成为一个幸福的人. 8.《暮光之城》读后感 当一个人类对吸血鬼说“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
这样的爱情早已超越了人世的情愫~没有现实,没有伤害,没有一切凡事的纷扰。
一个只吃动物血完好控制自己的吸血贵家族,竟然会为了爱情要大开杀戒~ 为什么这么完美的爱情连不同物种的生物都可以美化的催人泪下
偏偏凡事中却丑陋无比,甚至是伤害至极~ 以为的科幻片最后变成了爱情片。
没有限制级的镜头,没有山盟海誓的对话。
往往一个深情的眼神就足以打动任何人~ 不光光是演员卓越的表现带领我入戏,更是因为我羡慕这样的爱情~这才叫爱情。
致生致死的爱情。
或许只是一个来生,或许最后人永远是人,吸血鬼永远是吸血鬼一样
“你现在是我的命”彻底征服在这句话上~ 眼泪是无忌惮的挥洒在脸上,不知道是我羡慕的哭泣,还是因为曾经这样的话也出现在我的生命中,现在却早已截然停止了呢
男主角那样深情的眼神,没有一丝的掺假。
再简单的不过的一句话,却是每个女孩子这辈子最想从心爱的人嘴巴里说出的一句话。
曾经的曾经,我也曾拥有过。
只不过那样的曾经早已灰飞烟灭,荡然无存~ 永远有多远呢
一个是生老病死的人类,一个是活了上千年都不会老去的吸血鬼。
却能爱的这么执着,第一次男主角带女主角爬树,一起飞,甚至是介绍她认识他家庭成员。
就像有些人说的,有些爱注定华丽,有些爱注定卑微
17岁的爱情故事。
高中时代的纯情往事~或许永远会牵扯着内心深处最最柔软的悸动~爱的没有伤害,爱的毫无保留,爱的至于只有责任,爱的不得不发狂
原以为我早已不知道什么是爱了` 很少哭了,不再是有或无的找依靠了~我以为自己一个人可以。
以为不会再羡慕谁。
可是这个电影明明就是童话故事,为什么偏偏击败了我坚固已久的心呢
是不是因为最近想太多了,我又装做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明明很难过我却装坚强~ 或许谁都不懂谁,爱情谈何容易吖~ 爱是没有国界的。
更没有空间之别。
或许我在等爱,等那个可以深情真挚的告诉我“我是他的命”的人出现。
狠狠地被呵护疼爱着,我还会再一次执迷不悟的爱着
不是我不想拥有爱,只是我要我的爱 爱的纯粹 爱的毫无保留~ 9.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有感 今天,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它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买火柴的小女孩悲惨的境遇告诉我:我多幸福。
在这个世界上,有我们这些生活在幸福而快乐的家庭里的孩子,我们有父母的疼爱,有老师的教导,有同学的关心,还有一个温暖的“被窝”在时刻温暖着我们。
我们是幸福的,我们要珍惜这幸福快乐的童年,好好地学习知识,学习本领,去圆我们五彩缤纷的梦。
10.《爱的故事》读后感《爱的故事》主要是以一篇篇小故事的形式讲述了母爱给予温暖、父爱促使坚强、师爱鼓励成长、博爱引导高尚、自然教会和谐、感恩带来快乐。
在每个主题里,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的感人,从字里行间,我感受到了母爱是多么伟大,就象一杯甜甜的奶茶,带给我们温馨;父爱是多么的深沉,让我们学会坚强;师爱是多么的真诚,让我们快乐的学习;博爱是多么的宽广,让我们感受到生活在一个爱的世界;自然是多么的神奇,让人类与动植物和谐相处;感恩就象一缕阳光,让我们内心时刻充满感激之情,感受到生活是多么的快乐
求两篇初二的读后感和两篇观后感,4、5百字的,谢了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给你4篇自己选《3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的《格列佛游记》。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的大人国、小人国的离奇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
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
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
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哪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
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
我愿为此努力,也希望大家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4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格列佛游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八世纪前期最优秀的讽刺专家和政治家——江夸生· 斯威夫特。
这一天晚上,我看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页,似乎意犹未尽。
此时我头疼的厉害,想要炸开似的。
我用力德睁开惺忪的睡眼,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种似乎很熟悉又似乎从未见过的古建筑。
我环视四周,竟发现自己一生素白的古装,躺在浸着莫名液体的水晶棺里动弹不得。
天:我大脑深处的某种东西隐约的告诉我,这是楼兰。
有许多人抬着水晶棺往某个地方走去。
我凝听着,楼兰古老的民族音乐浸透哀愁。
潜意识告诉我,这是个葬礼,而将被埋葬的人就是我
我试着侧过头,看到了同样身着素装的许多人。
那个步履蹒跚、包头大哭的老妈妈是我的“阿妈”,那个两鬓苍白、佝偻着腰的老大爷是我的“阿爸”。
是的,就在我生日的那天晚上。
外族人又攻入了我们城市,飞来的流矢剑射中了饭桌前的我,于是,一个生日宴席伴着刀光剑影变成了葬礼。
孔雀神知道我有多么不愿意离开至亲至爱的亲人们,我的泪混入了水晶棺内的液体中,我张开嘴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我已经死了,只能葬入了沙漠的尽头。
啊,不要
我一惊,便从睡梦中醒了。
原来这只是个梦呀
吓坏我了。
我觉得很巧,斯威夫特经历了4次旅游,都是有许多重大发现,并且他从中都很直接讽刺、横扫了英国的社会和其他的方面。
那我的这一次古楼兰游记,不仅经历了一次生离死别,还让我认识到战争的可怕。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每一章从中透露着不同的思想,令人深思,令人了解许多当时社会存在的问题。
这本书无论从内容还是写法上,我都喜欢。
而做的这个梦只是借题发挥。
夕阳欲坠,一群圣洁的白鸽迎着粉色的霞晕在云层重时真时幻。
我对着苍穹,回忆着《格列佛游记》,更是回忆古楼兰
5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的《格列佛游记》。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的大人国、小人国的离奇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
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
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
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哪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
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
我愿为此努力,也希望大家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你可以删减撒~~~读《水浒传》有感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
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
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
《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
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
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
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
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
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
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
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
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
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
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
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
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
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水浒传》读后感 读了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
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
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
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
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 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
是为了劫富济贫
还是说为了准备 农民革命
显然都不是。
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 晁家庄园,三阮则 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
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 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 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
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 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 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 没忘进房中搜看, 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 ,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 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
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 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
《水浒传》读后感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
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
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
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
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女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
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
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
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
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
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
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
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简爱》读书笔记 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
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
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契斯特的爱情。
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
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爱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
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契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
对罗契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
罗契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
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简·爱同情罗契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
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
小说通过罗契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始终把简·爱和罗契斯特之间的爱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精神上的完全默契。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
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
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性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
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
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
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
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
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培根随笔》读后感 第一篇 《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第二篇《培根随笔》读后感 《培根随笔》为英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和哲学家的弗兰西斯·培根所著。
《培根随笔》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思想家》、《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
”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
”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
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
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
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在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论美》篇。
这是一篇关于“美”之作,语言简洁,内涵土独特,充满哲理性。
“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人生观问题。
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
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
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
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
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
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
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论嫉妒》中,我也领会不少 彼此越了解,嫉妒心将占据越高。
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绝不能容下让身边人的种种上升的趋势。
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
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作是正当的。
嫉妒在人的生涯中是毕竟的道路, 同情心总是医治嫉妒的一味良药。
但有多少人能明白文中的道理呢.?动物世界1.狼 旷野上徜徉着一对灰狼 它们无意领略这自然风光 本能驱使着食肉的梦想 它们坚信目标就在前方 洞穴里蜷缩着两只狼仔 时而抬头向洞口张望 是否存有狼子野心暂且不论 起码它们需要食物和营养 一只野兔闯入了视线 不可避免的爆发了生与死的较量 公狼像离弦的箭猛扑过去 可怜的兔儿在狼口中已不做声响 母狼一口夺过了猎物 毫无谢意地奔向洞穴的方向 看到公狼又在追赶一只野兔 于是将口中的食物就地隐藏 公狼前爪撑地喘着粗气 望着眼前的战利品在自我欣赏 母狼再次刁起猎物重重地甩了两下 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再去呀
傻样
动物界里也存在着诸多的法则 生物链中充满着优胜劣汰、你弱它强 如果我们总是希望狼种能够弃恶从善 谁又肯丢下嘴边肉为其捐赠口粮 2:让生命作证 昨晚观看了电视记录片《动物世界——让生命作证》,片中讲述的是角马那种为了生存而不断拼争的精神。
成群结队的角马为了生命的延续无数次迁移过有鳄鱼栖息的河流,穿梭于虎豹出没的广袤的非洲大草原上。
我想正是它们那种群体出动气势恢宏的场面吸引了人类的关注,也的确,群居让它们种族得以安全繁衍,鳄鱼虎豹仅能从奔腾的马群一侧捕捉到个别瘦小的角马。
像激流,如果想从正面接到水,那是很费劲的,搞不好会把盛水的东西给冲走,若从一侧斜着接水容易得很。
与角马比起来,虎豹倒是聪明。
可惜角马只知道为了它们中的大部分食物之目标向前冲,不惜以牺牲个别同伴为代价,假如角马群先向着虎豹鳄鱼冲过去,把它们一顿狂踩猛冲,那结果会是什么样呢
不是可以全部安然无恙地仍旧到达目标之食物吗
3.:美丽的动物世界观 寒假期间,我和爸爸来到无锡科普馆参观“世界动物珍奇展览”。
我们来到四楼。
一进大门,就见一只白色的葵花鹦鹉正精神地盯着我们,好像在对前来参观的人们说:“欢迎,欢迎。
”它原产于大洋洲,平均寿命达40余年,因为它爱吃葵花籽,故此得名。
鹦鹉右边是许多猴子标本。
猴子是一种哺乳动物,属灵长类,是人类的近亲。
我特别仔细看了金丝猴、巴西狨猴等,了解到巴西狨猴是世界上最小的猴子,而我最喜欢金丝猴。
接着,我们参观了昆虫世界。
昆虫都有一对触角,两对翅膀,三对足,合起来真像是一串有趣的顺口溜。
昆虫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益虫,一类是害虫。
甲虫是一种前翅已角质化的昆虫,现在已经发现了30万种以上。
甲虫世界里吉丁虫最漂亮,身上五彩斑斓,而琴虫的样子真像一把小提琴。
紧挨着甲虫的是那些精巧的伪装者。
它们伪装的本领可真大,展板上的竹节虫不仔细看还真分不清是竹子呢还是虫子,枯叶蝶是依靠把形状和颜色变成像枯叶来伪装的,帝王竹节虫是世界上最大的昆虫,体长可达26厘米。
然后,我们又参观了蝴蝶、鸟类、带刺的动物、会飞的哺乳动物等等,从中了解了许多奇异动物的知识。
最后,我们来到了海底世界。
我首先看到了有许多触角的海星,它属于棘皮动物。
太阳海星,它的颜色、形状真像画上的太阳,触角就像太阳的光芒。
然后看到了许多形状各异、五颜六色的贝壳。
碳酸钙是构成贝壳的基本物质。
软体动物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其身体外部的一层套膜多数可分泌一种可以形成贝壳的物质,长在外的叫贝壳,长在内的叫内壳。
贝壳的种类也很多,有凤螺、海菊、海扇等。
世界上最大的贝壳叫砗磲,它是属于海菊的一类。
动物世界真奇妙啊
4. 率真 :动画片里的人物是率真的,不会勾心斗角.而《动物世界》却是一个全新的感观。
每次赵忠祥的声音都会把我带到那奇妙的动物世界里去。
我喜欢那里的每一种动物,它们的进化过程就和我们人类的一样的,我们在进化的 过程中变的聪明,它们也是一样的,虽然它们不象人类一样可以用说话的方式去表达自己 的感情或是别的目的。
但它们会有自己的方式去表达.我们也可以通过它们的生活习惯去了解大自然...比如知了叫了,就是夏天来了..蚂蚁在急忙的从下往上搬家,那就是有雨...要是家畜在栏里乱蹦就是预知地震了等等 电视里的动物都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完美.它们美丽的外衣和琢磨不定的性格..可以告诉我们,在它们自己的世界里有着它们的生活方式 森林的动物现在在哭泣,因为树木被大量的砍.天空的飞鸟在哭泣,因为天空被高高 烟囱喷发的废气污染.大海的鱼儿在哭泣,因为海洋也被污染. 在外太空可以看到地球是个美丽的星球,可是只有那里的高级动物,也就是人类自己才知道,现在地球到底有多糟.有多烂 现在很多的动物在慢慢的灭绝,但是人类还在不断的猎杀和摧毁它们生活的空间.真的不敢去想多年后的地球是什么样
呼吁和亲自去关爱那些可爱又可怜的动物吧
虽然我们的实力有限,但要是我们这些高级的人类都有点爱心,那么我想地球会变成一个美丽的大家园的...别忘了,我们也是动物.多年都我们的子子孙孙也会受用无穷的~
尚未佩妥剑,转眼便江湖.愿历尽千帆,归来仍少年.什么意思
1.读«水浒传»有感 读了部分的«水浒传»,使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古代英雄豪迈的气概和性格。
书中刻画了许多英雄,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武松、李逵和宋江。
武松赤手空拳地在景阳冈打虎,为他赢得了深广的声誉,也为他赢得了都头的职位。
在店家喝酒和打虎的过程中,可以看到武松很多英雄气概。
在店家喝酒可以看出武松坦白直爽、争强好胜、不拘一格的个性;在打虎过程中,可以看出武松顾及颜面甚于生命、颇识时务,不粗莽行事的个性。
在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之后,他主动到衙门自首。
在他杀了蒋门神、张都监和张团练十几口之后,甚至在墙上用血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这可以看出武松敢作敢当的性格。
但他这一次并没有自首,而是去了梁山。
这就是武松,一生光明磊落,敢作敢为,富于正义感和反抗精神,尽管也曾被人利用,但终究从残酷的现实中,从迷失的自我中醒悟过来,一步一步地克服自己的弱点,渐渐地走向成熟。
李逵和宋江、武松相比是比较直来直去的。
他一生忠诚于宋江,在宋江给他毒酒时,他也要追随宋江,对死没有一点怨言。
在打仗时,李逵也是提着他的两柄大斧冲在最前面,从不畏惧,英勇可见。
李逵对老母也十分孝顺,老母被老虎吃了之后,他一生气就杀死了4只老虎;遇见李鬼,李逵不但没有杀了他,反而给了他十两银子,让他回去孝敬父母。
从这两件事就可以看出李逵的孝心。
李逵做过的一件事令我十分佩服,那就是在他以为宋江做了坏事之后,要惩罚宋江,甚至对他破口大骂。
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李逵对“忠义”两字是把“义”字放在“忠”字的前面的。
宋江的性格主体是忠义,但他的性格是比较复杂的。
他豪情仗义,喜欢结交江湖上的好汉。
他十分有计谋,对人也十分仁义,所以弟兄们非常信任他。
因为宋江想“招安”,导致整个梁山被利用,108名好汉被派去压制农民起义。
结果只剩下了36位好汉,朝廷趁此借刀杀人。
他壮大了梁山,却亲手毁灭了梁山。
因为面子,他又毒死了李逵。
对于宋江,我对他的印象不是很好。
因为他的意愿,使整本书的结局成了悲剧。
梁山好汉聚集在梁山是因为“官逼民反”,他们只是想过上平静的生活,他们与朝廷的对抗深刻反映了当时统治阶级的黑暗和腐败。
«水浒传»使我更深入地认识了当时社会的复杂性和老百姓生活的艰难。
结尾没写好,你改改哦,写的可以把? 2.《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
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
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
《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
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
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
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
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
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
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
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
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
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
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
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
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
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
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3.《水浒传》读后感 看书的感觉,爽。
。
腰酸背痛,但回味看书的过程,确实意犹未尽。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著,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
《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
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
水浒一百单八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
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
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虽说现在离内行还差十万八千里,但也看出一点门路来。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
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英雄人物。
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读了《水浒传》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只是大凡做点事情,总得有面旗帜,应和那所谓人类文明之说
水浒传,好就好在写得实在
历史上的哪次革命,不是从无法生存开始的民以食为天。
革命革命,说俗点,就是改革现实中不佳的命运。
水浒中的人物,都是普通的人,跟我们周围的人一样,他们的所作所为,很容易理解。
求名人传读后感 四百字
读后感作文500字15篇第1篇:福尔摩斯读后感从小我就特别喜欢看侦探小说和电视节目。
在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人皆知的侦探小说——。
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他读完。
本书冒险与回忆中红发会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商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
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原来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
还要认真检查。
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
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
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
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
那做的每一件事怎能做好呢
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
多点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
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