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样算重伤害
1.伤害的程度要看医院的鉴定,现在说不清楚;2.本案属于共同犯罪,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必须负全部责任;3.他必须承担刑事责任;4.刑拘两年是不可能的;5.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四、刑法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处罚。
;6.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 公安部)司法〔1990〕070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第二条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生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
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第四条 鉴定损伤程度的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委托、聘请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时,鉴定人有权了解与损伤有关的案情、调阅案卷和病历、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保守案件秘密。
第五条 损伤程度的鉴定,应当在判决前完成。
第二章 肢体残废第六条 肢体残废是指由各种致伤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
第七条 肢体缺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二)一手除拇指外,任何三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或者两手除拇指外,任何四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之五十;(五)缺失一足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或者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四趾;(六)两足缺失五个以上的足趾;(七)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八)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第八条 肢体虽然完整,但是已丧失功能,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肩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1〕;(二)肘关节活动限制在伸直位,活动度小于90度或者限制在功能位,活动度小于10度;(三)肱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上肢功能;(四)前臂骨折畸形愈合强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后位;(五)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六)前臂软组织损伤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七)腕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八)掌指骨骨折影响一手功能,不能对指和握物〔2〕;(九)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十)一手除拇除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十一)髋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十二)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屈曲超过30度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十三)任何一侧膝关节十字韧带损伤造成旋转不稳定,其功能严重障碍;(十四)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十五)股骨干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近30度或者严重旋转畸形;(十六)股骨颈骨折不愈合、股骨头坏死或者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下肢功能;(十七)胫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过30度或者严重旋转畸形;(十八)四肢长骨(肱骨、桡骨、尺骨、股骨、胫腓骨)开放性、闭合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十九)肢体软组织疤痕挛缩,影响大关节运动功能,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二十)肢体重要神经(臂丛及其重要分支、腰骶丛及其重要分支)损伤,严重影响肢体运动功能;(二十一)肢体重要血管损伤,引起血液循环障碍,严重影响肢体功能。
第三章 容貌毁损第九条 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3〕,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第十条 眼部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二)任何一侧眼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三)眼睑损伤显著影响面容;(四)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五)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第十一条 耳廓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百分之六十;(二)耳廓损伤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二条 鼻缺损、塌陷或者歪曲致使显著受形。
第十三条 口唇损伤显著影响面容,第十四条 颧骨损伤致使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1.5厘米;颧骨骨折错位愈合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第十五条 上、下颌骨和颞颌关节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上、下颌骨骨折致使面容显著变形;(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共七个以上;(三)颞颌关节损伤致使张口度小于1.5厘米或者下颌骨健侧向伤侧偏斜,致使面下部显著不对称。
第十六条 其他容貌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面部损伤留有明显块状疤痕,单块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两块面积大于7平方厘米,三块以上总面积大于9平方厘米或者留有明显条状疤痕,单条长于5厘米,两条累计长度长于8厘米、三条以上累计总长度长于10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或者功能障碍。
(二)面神经损伤造成一侧大部面肌瘫痪,形成眼睑闭舍不全,口角歪斜;(三)面部损伤留有片状细小疤痕、明显色素沉着或者明显色素减退,范围达面部面积百分之三十。
(四)面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或者颈部活动严重障碍。
第四章 丧失听觉〔4〕第十七条 损伤后,一耳语音听力减退在91分贝以上。
第十八条 损伤后,两耳语音听力减退在60分贝以上。
第五章 丧失视觉〔5〕第十九条 各种损伤致使视觉丧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损伤后,一眼盲;(二)损伤后,两眼低视力,其中一眼低视力为2级。
第二十条 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致使视野缺损(视野半径小于10度)第六章 丧失其他器官功能第二十一条 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是指丧失听觉、视觉之外的其他器官的功能或者功能严重碍障。
条文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十二条 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后引起不能恢复的复视,影响工作和生活。
第三十三条 上、下颌骨骨折或者口腔内组织、器官损伤(如舌损伤等)致使语言、咀嚼或者吞咽能力明显障碍。
第二十四条 喉损伤后引起不能恢复的失音、严重嘶哑。
第二十五条 咽、食管损伤留有疤痕性狭窄导致吞咽困难。
第二十六条 鼻、咽、喉损伤留有疤痕性狭窄导致呼吸困难〔6〕。
第二十七条 女生两侧乳房损伤丧失哺乳能力。
第二十八条 肾损伤并发肾性高血压、肾功能严重障碍。
第二十九条 输尿管损伤留有狭窄致使肾积水、肾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条 尿道损伤留有尿道狭窄引起排尿困难、肾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一条 肛管损伤致使严重大便失禁或者肛管严重狭窄。
第三十二条 骨盆骨折致使骨盆腔内器官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三条 子宫、附件损伤后期并发内生殖器萎缩或者影响内生殖器发育。
第三十四条 阴道损伤累及周围器官造成瘘管或者形成疤痕致其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五条 阴茎损伤后引起阴茎缺损、严重畸形致其功能严重障碍;第三十六条 睾丸或者输精管损伤丧失生殖能力。
第七章 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第三十七条 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
第一节 颅脑损伤第三十八条 头皮撕脱伤范围达头皮面积百分之二十五并伴有失血性休克;头皮损伤致使头皮丧失生存能力,范围达头皮面积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九条 颅盖骨折(如线形、凹陷、粉碎等)伴有脑实质及血管损伤,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硬脑膜破裂。
第四十条 开放性颅脑损伤。
第四十一条 颅底骨折伴有面、听神经损伤或者脑脊液漏长期不愈。
第四十二条 颅脑损伤当时出现昏迷(30分钟以上)和神经系统体征,如单瘫、偏瘫、失语等。
第四十三条 颅脑损伤,经脑CT扫描显示脑挫伤,但是必须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第四十四条 颅脑损伤致成硬脑膜外血肿、硬脑膜下血肿或者脑内血肿。
第四十五条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第四十六条 颅脑损伤引起颅内感染,如脑膜炎、脑脓肿等。
第四十七条 颅脑损伤除嗅神经之外引起其他脑神经不易恢复的损伤。
第四十八条 颅脑损伤引起外伤性癫痫。
第四十九条 颅脑损伤导致严重器质性精神障碍。
第五十条 颅脑损伤致使神经系统实质性损害引起的症状与病征,如颈内动脉--海绵窦瘘、下丘脑--垂体功能障碍等。
第二节 颈部损伤第五十一条 咽喉、气管、颈部、口腔底部及其邻近组织的损伤引起呼吸困难。
第五十二条 颈部损伤引起一侧颈动脉、推动脉血栓形成、颈动静脉瘘或者假性动脉瘤。
第五十三条 颈部损伤累及臂丛,严重影响上肢功能;颈部损伤累及胸膜顶部致成气胸引起呼吸困难。
第五十四条 甲状腺损伤伴有喉返神经损伤致其功能严重障碍。
第五十五条 胸导管损伤。
第五十六条 咽、食管损伤引起局部脓肿、纵隔炎或者败血症。
第五十七条 颈部损伤导致异物存留在颈深部,影响相应组织、器官功能。
第三节 胸部损伤第五十八条 胸部损伤引起血胸或者气胸,并发生呼吸困难。
第五十九条 肋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
第六十条 胸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
第六十一条 胸部损伤致成纵隔气肿、呼吸窘迫综合征或者气管、支气管破裂。
第六十二条 气管、食管损伤致成纵隔炎、纵隔脓肿、纵隔气肿、血气胸或者脓胸。
第六十三条 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
第六十四条 胸部损伤致成脓胸、肺脓肿、肺不张、支气管胸膜瘘、食管胸膜瘘或者支气管食管瘘。
第六十五条 胸部的严重挤压致使血液循环障碍、呼吸运动障碍、颅内出血。
第六十六条 女性一侧乳房缺失。
第四节 腹部损伤第六十七条 胃、肠、胆道系统穿孔、破裂。
第六十八条 肝、脾、胰等器官破裂;因损伤致使这些器官形成血肿,脓肿。
第六十九条 肾破裂;尿外渗须手术治疗(包含肾动脉栓塞术)。
第七十条 输尿管损伤致使尿外渗。
第七十一条 腹部损伤致成腹膜炎、败血症、肠梗阻或者肠瘘等。
第七十二条 腹部损伤致使腹腔积血,须手术治疗。
第五节 骨盆部损伤第七十三条 骨盆骨折严重变形。
第七十四条 尿道破裂、断裂须行手术修补。
第七十五条 膀胱破裂。
第七十六条 阴囊撕脱伤范围达阴囊皮肤面积百分之五十;两侧睾丸缺失。
第七十七条 损伤引起子宫或者附件穿孔、破裂。
第七十八条 孕妇损伤引起早产、死胎、胎盘早期剥离、流产并发失血性休克或者严重感染。
第七十九条 幼女外阴或者阴道严重损伤。
第六节 脊柱和脊髓损伤第八十条 脊柱骨折或者脱位,伴有脊髓损伤或者多根脊神经损伤。
第八十一条 脊髓实质性损伤影响脊髓功能,如肢体活动功能、性功能或者大小便严重障碍。
第七节 其他损伤第八十二条 烧、烫伤。
(一)成人烧、烫伤总面积(一度烧、烫伤面积不计算在内,下同)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者三度在百分之十以上;儿童总面积在百分之十以上或者三度在百分之五以上。
烧、烫伤面积低于上述程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1、出现休克;2、吸入有毒气体中毒;3、严重呼吸道烧伤;4、伴有并发症导致严重后果;5、其他类似上列情形的。
(二)特殊部位(如面、手、会阴等)的深二度烧、烫伤,严重影响外形和功能,参照本标准有关条文。
第八十三条 冻伤出现耳、鼻、手、足等部位坏死及功能严重障碍,参照本标准有关条文。
第八十四条 电击损伤伴有严重并发症或者遗留功能障碍,参照本标准有关条文。
第八十五条 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损伤,致使器官功能严重障碍,参照本标准有关条文。
第八十六条 损伤导致异物存留在脑、心、肺等重要器官内。
第八十七条 损伤引起创伤性休克、失血性休克或者感染性休克。
第八十八条 皮下组织出血范围达全身体表面积百分之三十;肌肉及深部组织出血,伴有并发症或者遗留严重功能障碍。
第八十九条 损伤引起脂肪栓塞综合症。
第九十条 损伤引起挤压综合症。
第九十一条 各种原因引起呼吸障碍,出现窒息征象并伴有并发症或者遗留功能障碍。
第八章 附则第九十二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的损伤,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可以比照本标准相应的条文作出鉴定。
前款规定的鉴定应由地(市)级以上法医学鉴定机构作出或者予以复核。
第九十三条 三处(种)以上损伤均接近本标准有关条文的规定,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为重伤或者不评定为重伤。
第九十四条 本标准所说有以上、以下都连本数在内。
第九十五条 本标准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重伤的法医学鉴定。
第九十六条 本标准自一九九○年七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六年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本标准施行前,已作出鉴定尚未判决的,仍适用一九八六年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
1990年3月29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说明(1)鉴定关节运动活动度,应从被检关节的整体功能判定,可参照临床常用的正常人体关节活动度值进行综合分析后做出。
检查时,须了解该关节过去的功能状态,并与健侧关节运动活动度比对。
(2)对指活动是指拇指的指腹与其余各指的指腹相对合的动作。
(3)面容的范围是指前额发际下,两耳根前与下颌下缘之间的区域,包括额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腮腺咬肌部和耳廓。
(4)鉴定听力减退的方法:①听力检查宜用纯音听力计以气导为标准,听力级单位为分贝(db),一般采用500、1000和2000赫兹三个频率的平均值。
这一平均值相当于生活语音的听力国值。
②听力减退在25分贝以下的,应属于听力正常。
③损伤后,两耳听力减退按如下方法计算:(较好耳的听力减退×5+较差耳的听力减退×r)除以6。
如计算结果,听力减退在60分贝以上就属于重伤。
④老年性听力损伤修正,按60岁开始,每年递减0.5分贝。
⑤有关听力检查,鉴定人认为必要时,可选择适当的方法(如声阻抗、耳蜗电图、听觉脑干诱发电位等)进行测定。
(5)鉴定视力障碍方法:①凡损伤眼裸视或加用镜片《包括接触镜、针孔镜等)远距视力可达到正常视力范围(0.8以上)或者接近正常视力范围(0.4-0.8)的都不作视力障碍论。
视力障碍(0.3以下)者分级见下表:视 力 障 碍级别低 视 力 及 盲 目 分 极 标 准最 好 矫 正 视 力最 好 视 力 低 于最 低 视 力 等 于 或 优 于低视力10.30.120.10.05(三米指数)盲 目30.050.02(一米指数)40.02光感5无 光 感如中心视力好而视野缩小,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小于10°而大于5°者为3级;如半径小于5°者为4级。
评定视力障碍,应以“远距视力”为标准,参考“近距视力”。
②中心视力检查法:用通用标准视力表检查远距视力和近距视力。
对颅脑损伤者,应作中心暗点、生理盲点和视野检查。
对有复视的更应详细检查,分析复视性质与程度。
③有关视力检查,鉴定人认为必要时,可选择适当的方法(如视觉电生理)进行测定。
(6)呼吸困难是由于通气的需要量超过呼吸器官的通气能力所引起。
症状:自觉气短、空气不够用、胸闷不适。
体征;呼吸频率增快,幅度加深或变浅,或者伴有周期节律异常,鼻翼扇动,紫绀等。
实验室检查:①动脉血液气体分析,动脉血氧分压可在8.0Kpa(60mmHg)以下;②胸部X线检查;③肺功能测验。
诊断呼吸困难,必须同时伴有症状和体征。
实验室检查以资参考。
二手房里旧床不换有没有风水讲究
其实没过多的风水讲究,很多人认为如果长期使用别人用过的床,可能会对自己的健康、情感、运势等造成诸多不好的影响,出现这种情况多数是居住者自己的心理作用。
如何合理度过高考后的假期
个人觉得呢,像现在还没得到录取的信息又刚刚才考完,所以呢可以稍微休息一下,去旅游呀,看几部好电影。
知道自己以后要上的学校以后,最好多了解一下学校情况以及学校所在城市的一些情况。
一来方便日后的学习和娱乐,最重要的是可以减轻初到陌生地方的不适应感。
书籍方面,人际交往的书很重要哦因为大学里真的什么人都有的,所以要提前了解做好心理准备。
可以的话最好借一些跟自己专业有关的书。
英语方面,大学生一定要考四级的,所以可以背背单词。
不过,由于大学的英语教学已经很少涉及基础的语法什么的了,所以建议你最好趁着刚高考完把英语的一些基础知识再复习巩固一下,最好再练练口语。
也就是养成晨读的习惯然后在读大学了以后也继续坚持。
还有就是计算机方面的啦,因为也有考级的。
还有如果你想在大学做学生干部的话就学一些特长吧,比如宣传的pop海报制作、文艺的舞蹈、秘书的应用文什么的。
太多了砍你自己的爱好吧 反正这段时间真的很宝贵的,不要浪费了哦
豌豆姑娘的故事谁知道 麻烦给讲一下
小与豌豆花园的故事。
话说在一个嫩里,躺着五颗豌豆。
豆荚的颜色是绿的,豌豆的颜色也是绿的。
所以,豆荚里的豌豆们以为世界都是绿色的。
豌豆荚一天一天长大,豌豆也跟着它们的豆荚房子一起慢慢长大。
阳光温暖着豆荚,豌豆们排成一溜儿,舒服地躺在里面。
日子慢慢地过去,豆荚变成了黄色,豌豆也变成了黄色,现在它们变得又饱满又结实。
一个男孩伸手摘下豆荚。
砰
豆荚裂开了,圆鼓鼓的豌豆们都蹦了出来。
男孩在草丛里找到了一颗豌豆,看着它在手心里滚来滚去,怪好玩的。
男孩高兴地说:“我可以用这颗豌豆当汽枪子弹。
”说完,就把它塞进汽枪里,“嘣”的一下打了出去。
豌豆被打到了空中。
它觉得自己好像正飞向太阳。
可是豌豆没有落在太阳上,而是落到了一间阁楼的窗户下。
那儿铺着长满青苔的旧木板,木板裂缝里积着许多柔软的泥土。
豌豆一下子就跳进了泥土里。
小阁楼里住着一个生病的小女孩,她躺在床上,一点儿也不开心。
春天来了,阳光从窗户射进来,照亮了整个阁楼。
女孩从玻璃窗望出去,忍不住叫起来:“妈妈,瞧,缝缝里有一点绿色的东西,正跟着风摇来摇去。
”妈妈走过去,把窗户打开,说:“哟
这是一颗小豌豆,它刚刚冒出绿色的小芽芽
”妈妈把女儿的床铺拉到窗户边,好让她能更清楚地看到这棵豌豆苗。
“今天好暖和,豌豆苗会长得很快,我也会像豌豆苗那样,很快恢复健康,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到阳光下去玩了。
”“那真是太好了
”妈妈慈祥地说,“这就是你的豌豆花园,你可以看着它长大。
”妈妈用一根竹竿,把豌豆苗支撑起来,又用绳子和一块小木板,像搭桥一样把豌豆苗搭在窗户的木框上,这样,豌豆细细的藤须就能盘绕上来。
豌豆苗一天天长大了,女孩也一天天更有精神了。
又过了一个星期。
女孩快乐地打开窗户,她的病已经全好了。
“呀
豌豆开花儿了
”女孩嚷嚷着,开满紫色小花的豌豆藤儿探进头来。
女孩把脸贴近柔嫩的花瓣,轻轻地吻着它。
她的双颊透着红润,可爱的小手托着豌豆花。
她知道,是这一颗从远方来的豌豆,给了她这份希望和美丽。
有让人生气的时候开心的笑话吗
安全知识竞赛题目一、 单选题(在备选题答案中,选一个正确答案卡相应的圈内涂黑)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设置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A、生产管理或技术管理机构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C、安全生产委员会D、安全生产领导小组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 证书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A、操作资格 B、安全 C、上岗 D、职业资格3、“三同时”是指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
A同时投产、 B同时结算、 C同时检修、 D、同时检查 4、电流为 毫安时,称为致命电流。
A 、50 B 、100 C 、120 D、150 5、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一般场地照明电源电压宜选 伏,在潮湿地点或易触及带电体场地,照明电源电压不可超过___伏。
A、220、24 B、110、12C、220、36 D、110、24 6、灭火器的检查周期是 。
A、半年 B、一年C、二年 D、三年7、安全标志分为四类,它们分别是 。
A、通行标志、禁止通行标志、提示标志和警告标志B、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命令标志和提示标志C、禁止标志、警告标志、通行标志和提示标志D、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命令标志和通行标志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 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A、安全量 B、储存量 C、危险量 D、临界量9、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更换一次。
A、每三年 B、每二年 C、每五年 D、每年10、经营零售化学品业务的店面其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应有实墙相隔,单一品种存放量和总质量分别不能超过 。
A、300kg和1000kg B、500kg和1500kg C、500kg和2000kg D、200kg和2500kg1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 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二年 B、 三年 C、 四年 D、 五年12、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 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13、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 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A、生产情况 B、任何情况 C、使用情况 D、检测情况1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后,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 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15、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 ,方可上岗作业。
A、培训 B、教育 C、考核合格 D、 评议16、经营化学品零售业务的店面经营面积(不含库房)应不少于 。
A、30m2 B、60 m2 C、 100 m2 D、 150 m217、化工原料电石或乙炔着火时,严禁用 扑救。
A、二氧化碳灭火器 B、四氯化碳灭火器 C、干粉灭火器 D、干砂18、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社区的市级 申领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A、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B、卫生部门 C、技术监督部门 D、公安部门19、生产、使用除剧毒化学品以外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 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20、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 。
A、 500米 B、1000米 C、 2000米 D、1500米2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 ,并由专人管理。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A、企业或行业标准 B、国际或企业标准 C、国家标准 D、企业标准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 类危险物品A、6 B、7 C、8 D、923、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 或者专用的储存室内。
A、专用仓库、专用场所 B、专用仓库、专用场地C、专用仓库、专用库区 D、专用库区、专用场地24、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的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 )收发、( )保管制度。
A、双人 一人 B、一人 双人 C、双人 双人 D、多人 多人2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有关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 A、事先通知 B、出示通知书 C、出示证件 D、说明单位26、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 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
A、生产和使用 B、生产和运输 C、生产和储存 D、生产和经营27、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 制度.A、审查 B、备案 C、核准 D、审批28、操作转动的机器时,佩带下列哪种物件最容易发生意外
A、戒指 B、领带29、噪声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是什么
A、心跳加快 B、血管痉挛C、头脑皮层兴奋,抑制平衡失调D、肠胃痉挛 30、高层楼发生火灾后,不能 。
A、乘电梯下楼 B、用毛巾堵住口鼻C、从楼梯跑下楼 D、将身体尽量放低31、发现人员触电,应 ,使之脱离电源。
A、立即用手拉开触电人员B、用绝缘物体拉开电源或触电者C、去找专业电工进行处理D、大声呼叫后,等待救援32、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如果心脏已停止跳动,应如何处理
A、送往医院诊治B、通知其家属C、等待医院救护车到来D、立即进行现场急救,施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 33、在易燃易爆区显眼的地方要设有 的标志。
A、严禁携带香烟 B、严禁吸烟和明火C、严禁逗留 D、禁止停放车辆34、《安全生产法》是 年 月 日公布,从 年 月 日起实施。
A:2002年5月29日、2002年11月1日;B:2002年6月29日、2002年11月1日;C:2002年11月1日;35、《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 。
A: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B: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C: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36、安全生产的方针是 。
A:安全第一B:预防为主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3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我国现实行 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A: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B: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C:各级政府共同负责3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由 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A: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B: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人C: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39、《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 决定。
A:县以上人民政府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C:公安机关40、我国现阶段劳动保护管理的工作体制是 。
A: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群众监督B:企业负责、国家监察、群众监察C: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41、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 和 ,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A:民主管理;民主参与B:民主监督;民主参与C:民主管理;民主监督4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
A:次要负责B:全面负责C:直接负责4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 ,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 。
A:权利B:权益C:权利;义务4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 和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A:教育;培养B:学习;培养C:教育;培训45、末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上岗作业。
A:可以B:不得C:协商46、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A:主要B:主体C:辅助47、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 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A:不必B:必须C:应当48、生产经营单位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A:应当B:必须C:可以5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 ,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A:商业保险B:社会保险C:工伤社会保险52、生产经营单位 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A:不得B:可以C:需要53、从业人员发现 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A:可能伤害B:直接伤害C:直接危及54、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 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A:职业病B:职业危害C:工伤事故55、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 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A:应当B:必须C:不需56、 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得出意见。
A:企业B:政府C:工会57、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 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A:处理意见B:建议C:批评58、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
A:经济责任B:法律责任C:刑事责任59、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 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A:无权B:有权C:不必60、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 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A:利益B:权利C:合法权益61、工会发现危及从业人员 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A:生命安全B:身体健康C:合法权益62、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 。
A:安全检查B:健康检查C:营养补助63、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 周岁的未成年人。
A:14B:16C:1864、国家规定应做好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 进行健康检查。
A:不定期B:定期 C:不必安排65、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方可上岗作业。
A:毕业证书B:结业证书C:资格证书66、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 小时。
A:8、1、3、36B:8、2、5、40C:8、3、2、4567、用人单位 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A:可以B:自行决定C:不得68、用人单位 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各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A:可以B:自行决定C:不得69、新工人入厂的“三级安全教育”是指: 。
A:厂级、车间、班组(现场)的安全教育B:集团、厂级、车间的安全教育C:车间、班组、作业现场的安全教育70、根据《广州市企业职业伤亡事故处理规定》在企业跟发生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至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 小时内如实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工伤事故调查处理职能现由安监局承担)、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院(工伤事故调查处理职能现由公安局承担),并填写《事故快报》。
A:4B:6C:871、用人单位应当 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A:尽快B:及时C:必须72、用人单位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A:立即B:可以C:不得73、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 承担。
A:个人B: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C:用人单位7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 天的产假。
A:56B:60C:9075、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 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间班劳动。
A:不得B:可以C:协商决定
法制安全作文300字
1、选举非儿戏 破坏要惩处 2004年的一天上午,某市李庄有一名40多岁的妇女,由于对乡人大代表候选人邓某有意见,在全村选民正在进行投票选举乡人大代表时,竟然纠集部分村民阻止选举,谩骂、阻碍其他选民投票,还起哄、推搡工作人员,抢夺人大代表选举票箱,并撕毁选票。
把剩下的选举票箱扔进村边的小河里,在无奈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只好返回。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 不久,几名公然破坏人大代表选举的人被正式刑事拘留。
后来他们受到了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处罚。
2、要奔前程走正道 花钱贿选要处罚 湖南岳阳市某镇召开人大会拟补选一名副镇长。
现年34岁的本镇畜牧水产站站长邹鲁得知后,便通知邹游、柴荣共同商议如何竞选副镇长。
邹鲁武决定拿出3000元,由邹游、柴荣对各自熟悉的人大代表行贿,共贿赂27名人大代表。
邹鲁武还利用自己是镇人大会第四代表团团长的身份,跟镇人大代表打招呼,结果在选举会上顺利当选。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把破坏选举的行为依法定为破坏选举罪。
该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当地县人民法院近日对邹鲁武贿选案作出判决,以“破坏选举罪”判处剥夺政治权利1年。
在今年6月,邹鲁武因贿选被镇人大会罢免了副镇长职务。
参与策划贿选的邹游、柴荣免予刑事处罚。
3、修建学校是好事 滥伐森林悔不该 “我们村的马主任判处有期徒刑2年,太冤枉啦
”村民都这样说。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在2001年的春天,安徽山区某村的小学校年久失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由于当地村小太多,乡人民政府也没钱支助,所以修学校的钱只能由本村解决,但村里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呢
最后该村的村民委员会主任马某决定向县林业局争取了砍伐40个立方米木材的指标,用它作为修建的材料和经费,结果由于成本大大提高,马某擅自带领村民们多砍了200个立方米。
当一座漂亮的学校将要竣工的时候,公安人员带走了马某。
由于他的行为触犯了《森林法》和《刑法》,被判处了有期徒刑2年。
为什么马主任做好事却被判刑呢
原来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有这样的规定: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看来我们做好事也得遵守法律呀。
4、少年无知毁树苗 害人害己是教训 在1989年的一天,嘉兴某高一学生王某(未满18周岁)被公安人员依法逮捕了,这一消息在这所学校炸开锅啦,为什么啦
原来是王某被逮捕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叔叔和他父亲长期不和,前一段时间两家为了房子的事情大打出手,父亲由于年龄大了一点,被他叔叔打破了头,花去了20多元医药费,后来他父亲向他叔叔要医药费,遭到他叔叔的拒绝。
正逢星期日王某放学回家,听到这件事真是气急败坏,当天夜里他把叔叔家的500棵刚种9个月的果树苗全部砍掉,而这些树苗买来时总共只花了1800元,最多赔偿算了,为什么要逮捕呀
其实这是王某太无知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
”王某把叔叔家的500棵果树苗全部砍掉,情节已属于“数量较大”,后来由于王某未满18周岁,本人认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性也不大,当地人民法院在对他刑事拘留30天后,决定让他的父母赔偿其叔叔的经济损失后免于起诉,但这件事对王某真是一次深刻的教训呢。
5、劳资纠纷莫小视 依法处理出和谐 一天,来湖州织里打工的安徽广德民工张辉来因不事和业主刘某发生争吵,刘某当即要辞退张辉来等7人。
张辉来十分恼怒,威胁刘某说:“你敢辞退我们,我就杀掉你家两个孩子
”随即打电话叫来了40多位老乡,双方剑拔弩张。
镇司法所所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常务副主任吴美丽当即将双方叫来,在认真听取双方的诉说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他们进行了有关法律的宣传。
经过做工作,张辉来等7人最后同意与业主刘某解除劳动关系,但他们要求调处中心帮他们重新计算一下计件工资的总额。
吴美丽将张辉来等人所做的23种不同款式的衣服全部拿到调处中心,并根据市场价格客观公正地评定了每件衣服的工资。
张辉来等人拿到了11660元的工资后十分满意。
一场可能引起恶性事件的纠纷,终于得到了化解。
那么吴美丽用什么法进行宣传的呢,主要是《劳动法》中的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看来我们平时对劳资双方都要进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一旦出现劳资纠纷才能依法解决,不至于出现重大恶性事件,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6、节日加班是需要 支付工资须合法 某服装公司因为赶订单安排职工在十一节日期间加班。
张某等加班职工提出应当支付300%的加班工资,该公司劳资部经理只同意给加班职工安排补休,不同意支付加班工资。
张某为此向当地劳动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请求纠正该公司的错误行为,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张某的举报后,经调查取证,查明该公司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加班后以已安排补休为由未支付加班工资,违反了《劳动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
该公司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规定的期限内补发了张某等职工的加班工资。
7、依法维权路漫漫 人间自有公道在 张斌被浙江省仙居县邮电局招用为报刊投递临时工。
他并不把自己当做临时工看待,而是像正式职工一样有着“绿衣天使”的职业自豪感。
他每天都早出晚归,工作踏踏实实,从没有出现过报刊的迟投或误投,因此也深得客户和邮电局领导的好评。
1997年的一天,张斌在骑车投递报刊时,不慎被一辆拖拉机上的毛竹严重戳伤右眼,右眼视网膜剥离。
经过近1个月的医治,眼睛虽然是保住了,但被认定为6级伤残,右眼几近失明,左眼视力已降至0.1。
突如其来的事故,让张斌欲哭无泪,生存的压力成了他心上无法释然的阴影。
邮电局虽然同意报销张斌的医疗费用,但认为张斌只是本单位的临时工,因此,只同意发给张斌12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费。
1999年,张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县邮政局和县电信局共同支付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等合计2.65万余元,并安排工作,享受职工待遇等相关的工作保险待遇。
最后官司打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经省检察院提出抗诉,省高级法院直接对案件进行再审,并于最近作出终审判决:张斌所依法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县邮政局和县电信局按资产比例来分担张斌的医疗费用、工伤津贴等9000多元,并按照每月330元。
为什么张斌的官司能打赢呢
这是因为工伤保险待遇是宪法和劳动法赋予劳动者享有的合法权益,是国家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而设置的一项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作为一项带有强制性的福利性待遇,是每一位企业职工当然享有的权利。
8、文物保护遇挑战 目光短浅拆古桥 2003的某一天,在浙江某村村民为了出行的方便,擅自拆掉了清朝嘉庆年间建造的古石桥,该桥已在2001年被确认为市文物保护点,为什么村民非拆掉它不可呢,原来该桥已经严重影响村民的车辆通行,在旁边另修一座水泥桥则费用很大,而该村经济基础薄弱,于是大家决定把古桥石以12万元的代价卖给桐乡乌镇某单位,用这笔资金在原址上造一座可通汽车的水泥桥,后来当地镇政府向区委反映,区委命令镇政府把古桥石追了回来,但石桥已无法恢复,实在太可惜啦。
村民们这样做既不符合自己的长期利益,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由当地人民政府出资帮助修缮的,应当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 第二十六条也规定:“ 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 看来对农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很有必要。
9、学生上课出意外 责任就在不听劝 某市农村中学初二男生张某生性好动,十分喜欢上体育课,但学校每年的学生体检都查出他有先天性心脏病,多次劝家长对起进行治疗,并决定免其上体育课。
他家长都在省外办厂,而且见其身体很正常,学校老师和校长多次打电话要求家长配合,均不予理睬。
还说出了事我们自己负责,还要求学校让张某上体育课。
学校为慎重起见,上体育课时让他在教室内休息,并要求其在室内文明休息,经过了解其能在教室里正常休息。
一天,班级里其他同学在室外上体育课,教室里只剩下张某,张某觉得无聊,在教室做跳跃伸手拍日光灯,结果灯管被拍碎,碎片打在他头上,既造成外伤,又引发心脏病,幸亏老师及时发现,将其送入县人民医院急救,终于脱险,花去了人民币12000元。
不久家长来学校论理索赔,说学校如果让其上体育课就不会发生此事。
那么学校的做法对吗
应该是对的,因为学校是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所以后来家长不再提出索赔要求了。
10、争执为何事 只为体育课 某市民办初中十分重视教学质量,每次开会校长都会说:“教学质量是我们的生命,如果今年初三的中考成绩不佳,那么招生形势就严峻,有的教师就得下岗。
所以一些副课要砍掉点,如体育考试是学校自己操作的,少点课也不影响体育成绩……”。
任教初二初三体育的吴老师是一位市名教师,对学校砍掉初三体育课的做法表示不同意见。
有一次,为争取让初三学生每周上两节体育课,吴老师和校长发生了争执,此事后来反映到了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领导表扬了吴老师不愧是一位市名教师,而且批评了该校校长,并要求该校初中每周开足三节体育课。
为什么市教育局领导要表扬吴老师呢
因为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显然以前该校的做法是欠妥的。
11、入学考试就不对 加收赞助更不该 2004年9月1日,在杭州某著名公办小学校长的办公室里,有位一年级新生的家长陈某正在和该校校长争论,他们为什么要争论呢
原来多年来,该校都要对一年级新生进行入学考试,如果成绩欠佳,要交一定的赞助费。
今年陈某的孩子已年满六周岁,也8月20日参加了该校的入学考试,结果数学不合格,学校通知要交赞助费2000元,不得还价。
8月27日陈某来学校论理,该校校长告诉他这是学校多年的规定,不能变动。
后来陈某打电话给宁波当教师的妹妹,他妹妹告诉他,该校的做法是错误的,该校违反了《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应当拒交赞助费。
于是就有了上述的争论,结果学校放弃了交赞助费2000元的无理要求。
陈某是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必须依法入学,按规定受完九年义务教育。
” 12、木工作坊进园 毒害孩子仨月 一天上午8时,北京某民办幼儿园分园——家长们送孩子时发现,在幼儿园的二楼——月亮湾班隔壁的两间教室里杂乱无章地堆着木料、大桶的油漆和正在做的桌椅板凳,刺鼻的油漆味、厚厚的粉末弥漫在幼儿园楼道里,施工用的锯齿暴露在外边窗台上。
家长们进去的时候,3个民工正在施工,床铺、碗筷一应俱全。
该幼儿园的很多孩子都出现了抽鼻子、全身搔痒、视力下降等症状。
据知情的家长回忆,从年前开始,孩子已经处在油漆、粉末的包围中了,刷漆工人不断地将刷好的东西拿走,将待刷的东西拿进来。
今天只是木工作坊大模大样开工而已。
于是家长们要求幼儿园安排孩子们到安全的地方活动,就这样孩子们健康受害长达3个多月的日子总算结束了,为什么家长们能解决这个问题呢
原来家长作为幼儿园的服务对象同时也是教育的消费者,对于园所事务有知情权,且有权对其工作加以评判监控。
同时《幼儿园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2004年9月教育部新颁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特别强调:“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
”该园的做法显然是与国家安全法规要求相违背的,因而迫切需要规范园主办者与经营管理者的办园行为。
13、动手重建自家墙 破坏文物要受罚 湖南南部有一个叫张谷英村的地方,在2001年6月,张谷英村就作为典型的古民居建筑,以其严格按照封建伦理观念修建的整体建筑风格,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令村民们难以置信的是,自己世代居住的房子一夜之间变成了国宝,村民们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变化,无论做什么都开始小心翼翼怕一不留神就毁坏了文物,张谷英村成了省内外著名的旅游区,2002年仅接待外来游客的门票收入就有30万元。
有一个叫张再发的村民,发现自己家的墙需要维修,向村委会要求补贴一些维修费用,但是村委会以从没有设立过维修款为由一直没有给张再发补贴。
终于有一天发现自己家的山墙快要倒了,然后他就自己动手将自家的旧墙扒了重建,结果重建墙以后,他就被当地的派出所拘留了,这事一下子成了村民们议论的焦点,张再发只是将自家的旧墙扒了重建怎么会犯法呢
公安机关认为张再发的行为置张谷英古建筑群保护于不顾,私自进行拆建,违反了国家的《文物保护法》,侵犯了国家文物保护的正常管理活动。
《文物保护法》规定:“在修建时必须在文物部门的指导下,依照维持原貌的原则,保持整体的建筑风格。
涉及到文物的维修必须向主管文物部门申报。
” 张再发违法修墙被拘留,不仅让村委会完善了对张谷英村的保护制度,也让村民们的思想发生了很大变化。
他们懂得了以后修房子都要通过国家文物部门的批准。
14、欠债还钱硬道理 给人吃粪太愚蠢 张某和李某是多年生意上的好伙伴,前几年张某因为生意需要向李某临时借了6000元来救急,李某一看是朋友借钱,二话没说,连借据都不要,还说“朋友的事就是自己的事。
”过了两年张某好象把借钱的事忘了,一直没还李某。
于是李某到张某家索要这6000元,结果张某来了个死不认帐,这下李某急啦,又没有凭证。
过了几天李某带了两位朋友来到张某家里,再次索要这6000元还是被张某拒绝,这时的李某生气极啦,叫带来的朋友按住张某,自己把早已准备的大便塞进张某嘴里,还大声说:“你这张嘴没信用,应该是肛门。
” 张某哪里受得了这样的侮辱,就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了当地人民法院,李某觉得自己做的太过分了,变得非常紧张,连忙到张某家赔礼道歉。
并表示不要这6000元了,而这时的张某冷笑的说;“6000元我给你,但官司我打定啦。
” 不久,当地人民法院以侮辱人格罪判除李某有期徒刑3年。
李某太愚蠢,不应该用这样的手段解决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正当法律途径解决。
那么什么是侮辱人格罪,刑法第246条规定:“侮辱人格罪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
我需要关于一些革命先烈的资料
急
葛振林:传奇人生 60多年前,他在河北狼牙山的纵身一跃,被定格为中华民族抗日战争史上最悲壮的一幕。
2005年3月21日晚11时11分,在湖南衡阳169医院,狼牙山五壮士最后惟一的幸存者葛振林因肺功能、心功能、肾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心脏停止了跳动,享年88岁。
他充满血与火的人生从此永远定格。
葛振林出生在河北省曲阳县党城乡喜峪村。
他1937年5月参加革命,1940年2月入党,参加过湘西剿匪和抗美援朝,历任参谋、连长、省军区警卫营长、衡阳军分区后勤处副处长等职。
离休后一直住在衡阳警备区干休所安度晚年。
离休后的葛老仍发挥余热,担任了驻地10余所中小学的校外辅导员,经常去学校热心为孩子们说故事,讲传统、谈理想。
他还先后到北京、河北、河南、湖北、广东、广西等10多个省(区)的部队、机关、学校和厂矿,义务做革命传统教育报告400余场次,听众40多万人次。
去年11月11日,葛老因病入院接受治疗,当时被诊断为“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心病、支气管哮喘、冠心病、陈旧性肺结核、前列腺肥大”等多种病症。
在医务人员的精心治疗下,病情曾有所好转。
但今年3月15日老人病情突然加重,医院在向衡阳警备区干休所下达病危通知书的同时,组织医务人员全力抢救,并分别从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及长沙、衡阳等军地医院请来呼吸科专家会诊。
葛老病重的消息传出后,社会各界给予深深关注。
衡阳市委书记徐明华、市长贺仁雨,衡阳警备区司令员杜兆清、政委许金池等领导均赶到医院看望。
葛老病逝后,当地群众纷纷敬献花圈,前往殡仪馆悼念。
抗战英烈:赵尚志 赵尚志(1908―1942)辽宁朝阳人。
1925年考入哈尔滨许公工业学校。
同年“五卅”运动中,积极开展募捐、抵制日货等活动。
同年夏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因参加反帝爱国斗争,被校方以“不守校规”之名开除学籍。
同年11月,赴广州考入黄埔军校。
1926年3月,蒋介石制造“中山舰事件”后,曾积极参与抗议活动和营救被捕的中共党员。
同年夏到哈尔滨,领导进步青年进行革命斗争。
1926年底至1930年4月,曾2次被捕,在狱中受尽酷刑,始终坚贞不屈。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经营救出狱。
1932年初,负责中共满洲省委军委工作。
曾与杨靖宇等到工厂、学校宣传抗日,组织工人、学生参加抗日义勇军。
1933年10月,任珠河反日游击队队长。
1934年2月后,历任东北反日联合军司令、反日游击队哈东支队司令、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三军军长等职。
在东北地区早期抗日战争中,英勇顽强,作出了重大贡献。
1942年2月12日,率部袭击梧桐警察分驻所,战斗中,为内奸打伤,昏迷中被敌逮捕,后英勇牺牲。
时年34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