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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读后感1000字

时间:2015-08-30 01:14

红日读后感50字

在暑假中,我阅读了一本叫做的书。

在伟大的抗日战争中,我们的中华民族展现了她不畏艰难,奋力拼搏的精神。

在伟大的背后,是那些人民战士们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建起了新的长城,换来了民族的崛起。

在读这本书时,仿佛我也来到了战场上。

只见远处解放军正与禽兽般的侵略者英勇地搏斗着。

空气仿佛也被染成了血红色,诉说着日本鬼子的灭绝人性。

我们的幸福生活是革命烈士们用鲜血和汗水换来。

我们应该学习烈士们的精神,努力学习,报效祖国。

红日 读后感 大约2000字左右

《红日》读后感 夜,出奇的静。

我独自在台灯下看着《红日》,心似乎也沉浸到了书中……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王牌部队,他们发起了涟水战役,与华东野战军交锋。

华东野战军的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

经过修整后的人民解放军在莱芜战役中,灵活运用毛主席伟大的战略战术思想,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

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

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他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

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

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的战争,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因为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有战略战术思想的正确指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无私支援,人民解放军服从大局听指挥,团结一致,浴血奋战,用小米加步枪的简单装备打败了用清一色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蒋介石军队。

由此,我想到上次学校组织广播操比赛。

全班同学在班主任的带领下一次次反复练习枯燥机械的动作,同学们重复着蹲、转身、弯腰……汗水湿透了同学们的衣服,长时间的运动使同学们的腿都在发抖,但没有一个人退缩,没有一个人放弃。

因为老师说过,我们是一个团队,是团队就要有团结合作的精神,大家一定要齐心协力地抱成团,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比赛当天,同学们穿着统一的衣服,在老师的指挥下,整齐划一的动作赢得了全校师生的赞誉,取得了全年级第二的好成绩

今天,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继杜鹏程的《保卫延安》以后,吴强的长篇小说《红日》4 在用艺术形式表现重大战役方面作了较好的探索。

它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情节的发展主线,体现出作者对现实战争小说的“史诗性”的艺术追求,即努力以宏大的结构和全景式的描写展示出战争的独特魅力。

这三次战役中,解放军有败有胜,各具特点,作家的描写也有略有详,各有侧重,在叙述历史事件的过程中,体现了其在小说结构上的匠心。

作品采用先抑后扬的方法,先以涟水撤退来表现当时国共双方力量的悬殊和解放军面临的严峻形势。

发生于1946年底的涟水战役,以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而结束。

涟水撤退在整个国共军事冲突中只是一个小插曲,但作家将它一开始就展现在读者面前,使整部作品充满了悬念和吸引力,使后面战事的发展成为读者共同关心的焦点。

而且,作家通过解放军在战场上的被动局面,既形象地表现了当时山东战场上力量的强弱对比,为解放军的最终胜利造成强烈对比,以说明战争胜利的来之不易;同时也为进一步刻划国共双方各具个性的人物形象作了很好的铺垫。

作家一开始就把解放军放在“置之死地而后生”的绝境之中,这样的结构布局在当时习惯于描写解放军“横扫千军如卷席”的文学作品中显得独特而又真实,体现出这位战争小说作家在当时的时代共名下对表现现代战争的独到眼光。

然后,作品再以莱芜大捷的胜利作为过渡,最后以集中描写孟良崮战役歼灭国民党“王牌军” 74师达到高潮,三次战役虽有主有次,却浑然一体,作家在对历史事件的叙述中,形象地完成了对时代共名的印证和阐述:即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现代革命战争,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作为一部战争题材的长篇小说,《红 日》在中国当代文学发展中更重要的贡献 还在于:在应和时代共名的同时,小说在 战争观念和小说美学上体现出来的创新性 和探索性。

首先,以宏大的现代战争场面的描绘 替代传统战争小说中的传奇性故事。

在50 年代战争题材的长篇小说中,《铁道游击队》、《林海雪原》等作品都是自觉吸收 和利用了民间文化传统中自由粗放、洋溢 着原始生命力的艺术精神,以传统游侠小 说的传奇性故事作为叙述框架,来表现战 争中的英雄业绩。

这种叙述方式保留了中 国传统小说的痕迹,而面对新的叙事目的, 则明显地体现出其在叙事结构上的局限, 因为传奇性故事的叙述一般只适合于讲述 较小规模的游击战争,而无法自如的正面展现大规模的现代战争场赴。

其实,即使像《保卫延安》这样有意识地展现大规模现代战争的作品, 还是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传奇性的魅力,其主要情节构架还是由周大 勇及其连队的脱离大部队、沙漠迷路、打粮站等传奇性故事构成。

而 《红日》则突破了以往传奇小说将着墨重点放在“连队”上的写法, 直接以中共一支“常胜英雄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之间展开的大规模 战役为叙述中心,将笔触从军师团一直延伸到连排班,从高级将领写 到普通战士,从军队写到地方,从前方战场写到后方医院,视野开阔 而层次分明,场面宏大而结构紧凑,应该说在叙事上是非常有特色的。

其次,小说对战争环境中人物性格丰 富性有较好的刻画,突破了当时同类创作 中存在的局限。

这除了指小说刻画了从军 队高级将领到普通士兵的多层次的丰富的 人物群像、以及他们包括爱情生活在内的 丰富的内心活动外,还体现在下列两个方 面:一是注意对人物的文化背景和历史性 的揭示。

在刻画我军官兵形象时,作家没 有把他们写成十全十美的完人,而是在表 现他们的英雄行为时,也十分注意表现他 们的七情六欲,挖掘他们自身的性格弱点, 以及在战争进程中人物精神上的自我斗争。

作家对团长刘胜和连长石东根的形象塑造 虽然并不排除借鉴外国战争文学作品的因 素,但在50年代战争文学形象中仍然是独 特的。

作者不仅写出了他们作为我军基层 指挥官的一面,还写出了来自他们的农民 出身的性格弱点,事实上,绝大部分军人在穿上军装之前都是农民, 农民固有的文化观念,比如作为一团之长的刘胜对知识分子(政委陈 坚)的偏见,他的时间观念的淡薄。

又如连长石东根在胜利后醉酒纵 马,着一身缴获而来的敌军官装束,狂奔乱喊,这让人联想起《水浒》 中的阮小七在征方腊获胜后的醉酒细节,把农民阶级造反的某种特性 展示无遗。

吴强这样的描写显然不是对《水浒》的单纯模仿,而是隐 含了对农民文化传统的批判意味,从而一定程度上显示了作家作为一 个知识分子的启蒙主义立场。

尽管作家这一立场在强大的时代共名下 显得有点游移不定,但其探索仍然是难能可贵的。

二是小说对敌对人 物形象的刻画并没有采用当时流行的漫画化方式,而是较为真实地写 出了他们作为具有不同政治立场更人的责任感、作战才能甚至作为人 的良心。

漫画化的方式总是不屑于进入对象的内心世界、将其作为社 会关系中的人来描写,而将国民党的中高级将领作为现实的人来描写, 是《红日》在人物塑造上的一个突出特点。

当时更多的作品都是将国 民党军队写得不堪一击,视战争如同儿戏,而《红日》却着力写出了 张灵甫、张小甫这两个国民党军官形象。

由于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 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嫡系王牌部队,国民党五大主力部 队的第一主力,号称“天之骄子”,所以张灵甫攻占了涟水城之后显 得不可一世,甚至在他已经陷入了解放军的包围之中的时候,仍在盘 算着全歼中共华东野战军,一举解决山东战场。

但作家在描写他刚愎 自用,骄横狂妄的同时,也写出他对作战中孤军突出,无人接应的内 心恐慌,还写出了他作为高级将领的沉着干练的一面,。

另外,小说 还通过张灵甫与张小甫的对比,写出了不同类型国民党军官的形象, 张小甫投降并力劝张灵甫放弃孟良崮的情节也没有作简单化的处理, 而是在体现中共政治攻势的威力时,也显示了大势所趋的压力和其对 上司、对军人职责的忠诚的一面。

在战争小说中,把敌方的形象作为 一个有独立地位的艺术形象来描写,在客观上是对战争文化规范下 “二元对立”艺术模式的偏离,使作品的人物较为丰富、生动、可信, 在当代的战争小说中具有着特别的意义。

第三,小说在战争与和平场赴的相互对照、转换的描写中,既在 叙述上体现了适度的节奏感,又在战争观念上隐含了对时代共名的某 些偏离。

小说中用大量的篇幅反映非战争的现实场赴,如医院、后方 生活的场赴,爱情生活的场赴等,以此来衬托现代战争,使对战争的 叙述更加丰富生动。

这一方面使小说叙述有张有弛,快慢协调,使读 者获得一种阅读上的快感;另一方面,这些舒缓明朗的非战争场赴和 细腻感人的爱情画面,本身就是对战争暴力的一种对照,它的叙述行为就是对和平生活的向往和美好人性的呼唤,客观上是对当时的战争 观念的一种偏离。

这也可以从《红日》在60年代的遭遇中看出,与 《保卫延安》一样,《红日》也遭到了残酷的批判,而且原因复杂得 多,其中“歪曲我军官兵形象”、过多和不恰当的爱情描写和“美化 国民党反动派的形象”是三条最主要的“罪名”,其背后隐含的正是 与时代共名状态下的战争观念的抵触和背离

品味书香 爱我中华暑期读书征文活动

你好 很高兴为您回答题目:品味书香 爱我中华书香一缕书的影子究竟是什么时候飘进我的世界里的,我也不大清楚,小时候

顶小顶小的时候

依稀记得那时,夕阳的余晖还未退去,外婆抱着我坐在夕阳的影子里,读诗给我听,她拿着一本页边都发黄了的小书,那诗的调子,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园。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时间流淌在生命的河流中。

书的影子也就在我斑驳的记忆中继续游移。

闭起眼睛,总会有那么几片色彩斑谰的书角从记忆的角落中浮起,记不得是从那本书上扯下了。

幼年的我被一本一本的童话故事充实的满满的,书上那些栩栩如生的形象成了我最好的玩伴,白雪公主,睡美人,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都是我的好朋友,那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把这些书上看来的故事讲给小朋友们听,做个故事大王。

一缕书香,就这样在我的生命里,飘散开来。

阅读似乎是我最想做也最喜欢做的事情。

我本是不安于平静的人,绝对外向的性格至使我耐不住一点寂寞,但若是给我一本书,我就会静静的坐上一天,因为对于我来说,书中的世界,就是我最热闹的暄嚣。

我喜欢诗词格律,喜欢古人的文言情调,喜欢柳永的深幽和苏轼的豪放。

韩如潮,苏如海,柳如泉,欧如澜。

那些古诗文无不精妙。

荡气回肠,遐想万千,乐作者之喜,哀作者之悲。

他们的那种气势,那种深厚的底韵,即使在我这千载之后的人看来也颇为感慨,感慨精神,感慨文彩,感慨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也喜欢名著,名著之所以是名著,就是因为它透过故事情节,展现给世人思想的精魂。

我喜欢笑谈兴亡成败的《三国》,喜欢内涵深邃的《红楼》。

钱钟书在《围城》里对人性洞察与调侃;托尔斯泰在《复活》中展示精神探索的艰难历程。

感受《童年》里高尔基的成长之路,赞叹乔纳森,斯威夫特层层深入的绝妙讽刺。

他们不断为我的思想注入新的活力。

我开始思考:思考真理,思考生命。

一本本的书籍带我进入了我从未涉足的圣地:人类思想和文明的金壁辉煌的殿堂。

一缕书香,就如此在我的生命里延续、扩散,踩着书的阶梯,我走过了欢乐,走过了风雨。

我感到了成长的责任,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如何为人处事。

对书,我有太多太多的感想,太多太多的话语。

书籍,是我成长中最最重要的部分。

于是,我试着拿起笔,学着释放自己的情感,高兴或悲哀,快乐或忧伤,试着把从每本书中撷取来的精华,用自己的方式告诉每一个人。

当思想的精魂从笔尖蹦出的时候,当优美的文字在白纸奔涌的流淌的时候,我总是意犹未尽的想起某书中的某个段落,某些感触,总是隐约的看到,书本上我成长的足迹。

我模仿鲁迅的犀利;琼瑶的柔婉。

试着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人物,在文章中透视自己的生活。

我感谢书,我爱书,爱那一缕清幽的书香。

后来我接触了另类的文学,另类的书。

痞子蔡的书,郭敬明的书,韩寒的书,他们无不渗透着青春背后一点忧郁的影子。

平时大部分的时间我都泡在书店里,一本一本看,一遍一遍的想,一次一次在书的天空里放声喊叫。

它这样高,我无法触及却早已深溺于这片没有一丝破绽的蓝,那么一缕书香,晃啊晃的,变的漂渺了。

读书的目的不再是满足好奇心或是感受一些什么。

透过书本,仿佛更深一层看到了社会和人性的本质。

因而拼命的在书中汲取自己的所需。

每读一本书,我都会在深夜握着一支笔没命的写。

我常觉得自己是一位带着钢盔的铁甲武士。

藉由外物来厚实自己的胸膛,提高获胜的机率,可脆弱的骨子里还是有些许怀疑,眼前胜利的战袍不是凭自己的力量获得的,所以,宁愿穿着单薄的白布衣手持一把剑,击溃我的敌人,哪怕是赔上自己的性命也不要紧,那才是我要的真实感。

所以读书,所以写,所以要厚积而薄发。

我有时甚至觉得自己就是那一缕袅娜的书香,书的精魂,要让自己不断的强大,只有读书,养气。

去书写一篇又一篇的文字。

为自己打造一片天地,即使血随时会染红我的白布衣,也是骄傲的腥味。

一切都归于平静的时候,我依然坐在灯旁,凝视那经久不曾翻动过的书页。

一缕书香,就这么在我的魂梦之中飘舞荡漾,而且越发的浓烈。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思想的精魂.沐浴书香两三片绿叶漂浮于微黄的水中,清香怡人,融入于口鼻之间,这是绿茶的香气。

奔腾的气泡跳跃于棕色的水中,甘甜大方,恰入于唇舌之间,这是可乐的味道。

书的墨香呢

清清淡淡,却能令人心神明亮,眼明心净。

书的味道呢

人生百味均有之,美妙无比。

在我“呀呀”学语时,我就已经与书邂逅了,最先读的是一本童话书,故事里的公主王子总是我最先遐想的对象,曲折的故事情节,美好的故事结局,都令我心醉不已。

令我记忆深刻的是一部诗集,这部诗集让我与唐宋八大家进行对话,体会“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豪迈,品味“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英雄情,想象“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思乡念……每一次品读都像与李白“对饮成三人”,与李清照划舟小饮,那淡淡的离愁是李清照心中解不开的结……与诗人同喜同悲,在诗境中,我总能找到自我,进行一次完美的诠释。

我想,在我的生命中,要是失去了书,也就失去了生活的乐趣。

书,是我干涸的心灵中唯一的甘泉;书,是我贫瘠的土地中唯一的绿色;书,是我重重的枷锁中唯一的钥匙;书,是我黑夜中唯一的火柴;书,是我心灵的河流中唯一的游鱼……对,只是我心中的唯一。

我小时候的心愿是拥有一间红木格子门窗,青砖木瓦的房间,里面放满了书,古色古香,这样,便会有书香了。

可是,我知事之后才发现,书香是从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是温文尔雅的气质,是丝丝离愁,又或是袅袅清新……说不清,道不明,也许是一种感觉吧

每次翻开书,闻到那特有的书香,总让我心定神明。

如果说书是咖啡,书香定是少不了的白糖;如果说书是红花,书香必是衬其的绿叶;如果说书是黑夜空中的皓月,书香就是闪烁发光的明星……书啊

我想你能陪我走完这一生。

如果说生命犹如一条长河,那奋斗就是河里千千万万的水滴;如果说生命犹如一棵大树,那奋斗就是树上茂盛的树叶;如果说生命犹如一座高山,那奋斗就是山上一块块的岩石……保尔在老布尔什维克党人朱赫来的指引下走上了革命的正确道路,他渐渐成长起来,结交了更多的朋友,他决定要彻底推翻旧社会,他也决定为此而努力奋斗。

在那个年代里,社会黑暗,战火连连,保尔曾遭遇多次战争之创,他瘫痪时曾几度想到放弃,但最后他始终抱着一个信念:坚持

我必须活下去

因为我的生命并未结束。

带着这样一份执着,一份信念,一份坚持,他成功了,用拼搏为人生画上圆满的句号。

最令我难忘的是保尔因为受了伤,积劳成疾,不得不离开了他视之为生命的工作岗位,去了疗养院,一次次的接受医生的询问,并开始接受令他痛苦的手术,“他的生活悲剧的第一幕由此揭开”。

保尔并不是不能忍受病痛,而是因为害怕掉队,对保尔来说,没有什么比不能为建立苏维埃政权而作贡献更痛苦了。

英国物理学家霍金,年轻时就被医生“判了死刑”,可他并没有就此丧失对生活的信心。

与其坐着等待,不如拼搏起来。

于是,他成功了;作家张海迪,胸部以下全部瘫痪,但她用乐观的心态,坚持与病魔作斗争,于是,她也成功了

生命并没有停下脚步,奋斗怎么能终止

我看完书后,掩卷沉思:生活中有多少人因为一些小事或挫折就去自杀,放弃自己宝贵的生命

而保尔,一步步走向全身瘫痪,然后双目失明,我也不禁为他感到惋惜。

或许他每天起床就能感受到病情的恶化,但保尔,坚强的他,却乐观的承受了一切,用努力和奋斗换回最后人生的成功

生命在于努力,在于奋斗。

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我们也许过于年少,过于幸福,无法体会到失去生命的伤痛,无法体会到病痛带给人的无望。

但你一定要牢记: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希望永远与你同在

让我们尽情享受生活的战斗的乐趣吧

不会有真正绝望的境地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谢谢

1000字读后感,拜托了~~

《复活》读后感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

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

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

当他做了几年的军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

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

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读罢这本《复活》,我的感觉就是聂赫留朵夫能洗心革面,便会他原来的自己实在是非常不容易。

早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贵族青年,过着属于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与卡秋莎也只是单纯的喜爱。

但是周遭的人不但不认可他,反而觉得他很好笑,使他逐渐不信任自己的善良。

经过三年的军旅生活,他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并决定做“跟大家一样的人”。

这使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迷恋酒色,享乐成癖。

他把女人当作玩乐的工具,于是便在回来后诱奸了那个曾经单纯可爱的卡秋莎。

但是在法庭上的相遇为他敲响了警钟。

他不敢直视马斯洛娃那双斜睨的眼睛。

他感觉是自己曾经的举动迫使卡秋莎堕落成现在的马斯洛娃,一个妓女,囚犯。

于是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他找回了自己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拯救她,与她结婚。

这就是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这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

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清理。

然而,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容易,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

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堕落了。

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决定重新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

他重新开始记日记,“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的自己谈话”,这是他人生的转变。

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享乐的贵族环境中,一个公爵,只因一个妓女、囚犯的一个眼神就改变了自己,这是多么不可思议。

然而聂赫留朵夫却做到了,而且是在那个妓女、囚犯近乎于玩弄的态度下做到的。

这不得不让人好好思考一下自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

他帮助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

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

  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

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  ,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

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

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

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

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

  再举一个很常见的例子。

如今有许多学生不好好学习,天天往游戏厅、网吧跑,家长、老师教育了半天,可惜学生不仅“坚决不改”,还“变本加厉”。

学生不学习,也可以适当休息。

但是根本不把学习当回事,只顾“休息”就是“自甘堕落”了。

在一个很好  的环境中不知道珍惜,倒显得不如到差的环境中体会一下再回来的好。

可是又有谁会到差的环境中去体会呢

既然没有人想去,那么就是人们不知珍惜了。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

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谁能给我十篇以上的读后感,必采纳

读《骆驼祥子》有感350字这是一个讲述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惨生活。

从中我感受到祥子从一开始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并努力靠自己买了一辆车,可现实是残酷的而这辆车没几天就被抢走了,后来,又因和虎妞结婚买了一辆车,没过多久,虎妞死了,又卖了车的现实悲剧让祥子颓废,小福子的死让祥子一步步走向绝望,慢慢的坠落让人看得不由心酸。

“这是一个怎么的社会啊

”祥子一个老实,诚实,勤劳的人因社会的种种现实,在污浊的社会中沾染上了污泥,任凭怎么洗也变不回原来的模样,而他一个人力车夫又能改变什么,纵使一身的正气,又有谁同情他。

至此他开始报复这个社会,报复身边所有的人,自私,憎恶集与他一身,学会了敲诈,学会了欺骗,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全部消失了,那个善良,老实的祥子去哪了

是这个社会改变了他,让他不得不面对现实。

这个社会里最不缺尊严,有的只是金钱至上的人们,能做到像周敦颐那样高洁,不随波逐流的还有谁呢

看到这些内容,我感到悲伤,愤怒,而更多的是是心酸,失望。

一个真正高洁的人是不会受外界因素影响,他们如莲花般在淤泥里静静绽放,有着自己的姿态与骄傲,不如牡丹的艳丽富贵,不如菊花的淡雅,隐世,清雅的芬香四溢,屹立于泰山之顶。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们更加了解了祥子,更加了解了中国旧社会,更要明白现在的生活是多么来之不易。

,作为个人,是奋进,是坠落,掌握在自己手中,祥子的一生犹如一朵花期短暂的昙花,花开时美丽动人,枯萎是便了无生机,我们不能像昙花美丽一时,要想莲花,紫薇一样,高洁挺立,花开百日红。

《故乡》读后感1000字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

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

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

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

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

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

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

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

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

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

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

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

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

这又是怎样不幸

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

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

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

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

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

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

拜神

拜神又有何用

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

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

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

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

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

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

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

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

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

让我怎么说呢

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

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

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

”为什么

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

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

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

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

这才是真正的世俗。

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

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红日》读后感800字“战争的硝烟还未散尽,被战火烧的已经残破不堪可看上去却依旧鲜艳的红旗高高地插上了孟良崮的峰顶。

山下,一片欢声雷动,士兵们高举着枪杆,庆祝着战争的胜利。

”脑海中的画面最终定格在了这里,看完了《红日》,心情久久不能恢复平静,心中仿佛有一团熊熊的火焰,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英勇而燃烧,在为那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的精神而燃烧

《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背景,堪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的书籍。

书中由我军军长沈振新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串起,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在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孟良崮之战。

在这场战役中,号称国民党十大王牌军之一、五大主力之首、虎贲御林的第七十四师几乎全军覆灭

“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

从中,我体会到了解放军们的勇敢,也感受到了共产党人舍生取义的精神。

中国共产党,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她永远是中国人民最坚强的后盾,永远是最闪亮的那颗星星。

看我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这一代该做次好好地反省。

如今如此幸福的生活,是伟大的共产党人出生入死换来的,流了那么多血,牺牲了那么多生命,我们难道不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吗

反观现在的学生们,上了大学之后,似乎只记得吃喝玩乐,完全没有高三时那种拼搏的精神。

面对挫折,也少了份勇气。

不是哭哭啼啼,就是选择自杀。

革命先辈们那种坚强、拼搏的精神去了哪里

还有现在弥漫全国的考公务员热,多少人挤破了脑袋要往里钻。

为什么

因为公务员待遇好,工作又轻松。

这正好对上了现在年轻人的胃口。

现在的年轻人怕吃苦,都希望过上好的日子。

他们真应该好好学习学习共产党人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我们经历了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进入信息化时代。

我们有过胜利,但也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

作为接班人的我们,我们怎能以这样的面貌去接过前辈手上的旗帜。

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树立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

同学们,我们的肩膀上抗着的,是建设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我们一定不能辜负了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世界是平的》读后感1000字最近阅读了《世界是平的》一书,书中托马斯·弗里德曼描述了当代世界发生的重大变化。

科技和通信领域如闪电般迅速的进步,使全世界的人们可以空前地彼此接近,竞争更加激烈,是否能让全球的资源为你所用,是你能否在这个平坦的世界上立足的标准。

托马斯·弗里德曼把全球化进程划分为3个伟大的时代:第一个时代(全球1.0版本),从哥伦布起航开启世界贸易开始,这一时期全球化是由“国家”的力量在拓展,世界变圆了;第二个时代(全球2.0版本),这一时期“跨国公司”扮演着全球化的重要角色,世界变小了;第三个时代(全球3.0版本),这一时期的全球化将以个人为主,在全球范围内合作与竞争以至将世界变为平地,世界变平了。

书中的观点认为,世界变平了,在全球化3.0时代,个人取代国家和公司成为全球化的主体,只要你有足够的能力和想象力,世界上的所有资源都可以为你所用;世界变小了,从小型变成微型,“光缆把全世界都连结起来,在没有刻意计划下,班加洛成了波士顿的近郊”;竞争在加剧,几乎所有的生产乃至服务都可以外包,借助外包,企业与企业之间,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竞争与合作,因为竞争与合作带来了整个世界的变化,促进了人类文明的发展和传播。

我们工作中同样不可缺少竞争与合作的因子。

我们每天从事这简单而又重复的工作,在这个看似简单平凡的工作中同样蕴含着竞争,从各人的工作态度到责任心,从个人的学习能力到工作技能无不打上竞争的烙印,社会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竞争场所,任何时候谁能从竞争中脱颖而出谁就能享受胜利者的喜悦,而事实就是只有那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勤勤恳恳,具备了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是最后的胜利者。

而那些缺少责任心又不具备学习能力的人将在竞争中败下阵来,最终淹没在前进的滚滚洪流之中。

同样,这个世界不能只有竞争而没有合作,纵观我们每个人的工作哪一个不是生活在集体之中,哪一个可以离开团队而独自工作生活的。

因此就要具备与他人合作的态度和能力,一起去打造事业的辉煌,而这一点似乎是我们最为缺少的。

世界是平的,这是一个“个人插上插头就可以大显身手”的时代,本书传递给我们更激烈的生存竞争和压力信息的同时,也点燃了照亮我们职业发展道路的火把:如果你能够化全球资源为你所用,那么世界就是你的;如果你对全球化视而不见,可能在不知不觉中,你赖于生存的工作就被外包了。

正如书中所言,在这个机遇与挑战并存、除了想象力什么都可以外包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居安思危,加强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学习,拓展视野,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工具,提升自己对世界范围内资源的整合能力,提高自己的沟通、协调、控制和把握别人需求的能力。

从这本书里,我收获到了紧迫感,作为一个为国家建设的一份子,我只有不断地学习吸收新知识,不断地巩固已学到的知识并运用到实践中,努力工作才能在平坦的世界中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表达了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

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的家的书房。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

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我们需要荒野的滋养,我们必须看到自己的限度被超越晨风永远吹拂,创造性的诗篇永不中断,但能够听见这种乐音的耳朵却不多。

我们贯于忘记,太阳照着我们耕种的田野,也照着草原和森林,并没有什么区别,我们得益于太阳的光和热,也应配以相应的信任与宽广的胸怀。

我突然感到大自然里面,在雨的滴答声中,在我屋周围听到和见到的每一件事物中都存在着一种美好而又仁爱的感情。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800字本学期开学时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阅读任务:用两个月的时间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

看到题目时,我不感兴趣,认为这是一本外国书,看不懂、没意思。

但真正翻开书的那一刹那,我就被它吸引了。

居然只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久就将它看完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由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

小说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爱冒险、有点顽皮、叛逆、但有乐观自信、心地善良、有正义感的小男孩。

书中最精彩的莫过于《坟场历险》了:那是一个月光时隐时现的夜晚,汤姆和他的伙伴哈克贝利·费恩一同去坟场冒险,却不料看到了年轻的医生被印第安人乔杀害的惨案。

他们为了逃避真凶的追杀,发誓决不将此事张扬出去。

但是,看着替罪羊莫夫波特被关在牢房里却不能为自己辩解,只能等待绞刑的到来,那是何等的无辜

于是,汤姆决定替莫夫波特洗脱罪名。

在第二天的审判庭上,汤姆不顾同伴的阻拦,冲了上去,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这时,深知事已败露的印第安人乔推开人群,逃之夭夭了。

之后,汤姆和哈克贝利·费恩便过上了提心吊胆的日子。

有一天,两个孩子为了缓解压力,便去一座古建筑里冒险。

不料又发现了印第安人乔的另一个阴谋——他要将这座古建筑里的宝藏独吞为了使他的这个阴谋不能得逞,两个孩子准备跟踪印江·桥。

接下来,又是堪称经典的“谍战大戏”。

终于,经过日夜不停地跟踪,两个孩子知道了藏宝地点——正是他们后天的郊游地点两天后,大家来到郊游地,汤姆和贝基便走进了迷宫一般的岩洞。

不料竟碰上了蝙蝠群,将他们赶入了岩洞深处,直至迷路。

但是,不幸中的万幸:汤姆在寻找出路时,无意中发现了宝藏,而他们也在一周后得救。

杀人魔——印第安人乔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一节中汤姆索亚一改往日的那种顽皮、叛逆,像我们展现了一个勇敢、善良、维护正义的英雄形象。

这种形象让我深深的为他而着迷。

也是我每天除了在校时间都捧着书读得原因。

除了从中感受到情节的精彩之外,我也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坚强、要善良……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都会铭记这一点。

再多知道装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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