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血疫读后感500字
“真实,远比想惊悚。
“埃博拉病毒”,你一定在电视机音机或手机上遇到个熟悉的名词,后面紧跟着冷冰冰的数字,你仅知道它作为大自然派遣来的超级病毒,夺去了很多鲜活的生命,但你一定未曾走近过那个与病毒朝夕相伴的世界。
近日,偶然看到一本分类标签为科普类小说《血疫:埃博拉的故事》,原想是枯燥无味的,没想到却意外坠入跌宕起伏的情节中。
小说对病毒进行了常规性的介绍,描写和渲染其对人类的屠杀。
但如此高致死率病毒为何没有在全世界蔓延,这本书也给出答案。
读罢,人类在埃博拉面前的脆弱渺小和抗击埃博拉时的勇气都令人难以忘怀。
此书科普性与可读性兼备,描写起发病时刻的病人毫不马虎,大笔一挥,连恐怖小说大师斯蒂芬·金都感叹,“《血疫:埃博拉的故事》的第一章,是我读过最恐怖”:“莫内感到眩晕,极度虚弱,他的脊梁塌下来,松弛无力,他失去了所有平衡感。
房间不停旋转。
他进入了休克状态。
他俯下身,头部搁在膝盖上,随着一声痉挛般的呻吟,胃里涌出巨量血液,泼洒在地上。
他失去知觉,向前倒在地上。
房间里只听得见他喉咙里的哽咽声,他已经昏迷,但还在继续呕出血液和黑色物质。
这时响起了床单撕裂的声音,那是大肠完全打开,血液从肛门向外喷射。
血液里混着肠壁组织。
他排泄出自己的内脏。
肠壁组织脱落,随大量鲜血一同排出体外。
莫内已经崩溃,血液正在流尽。
”这是确诊埃博拉病人莫内发病时刻的真实写照。
在看此书之前,对埃博拉病毒的想象是一片空白,只知其致死率极高,但不知其真实的发病状态竟是如此境况:眼球通红、眼神涣散、体外孔洞出血、体内器官液化大量出血......讲述真实,就远比想象来得惊悚。
“勇气,不仅仅关乎胆量,牺牲与奉献也是另一种注解。
”难以忘怀南希·杰克斯中校怀着对事业的热爱和保卫人类安全的使命感,申请深入一线检测。
第一次距离生物安全级别为4级(艾滋病为3级,SARS为3级,级数越大防护越危险)如此近,她也显露出人类本能的恐惧。
紧张和不安围绕着南希,恰逢难以预测的外界因素,防护手套的外层破裂了,病猴的血液渗透进去,那只破裂手套下是不小心受伤还贴着创可贴的手。
作为一名已婚女性,家庭的种种浮上脑海,暴露在病原体下的种种后果萦绕心头:她毕竟是个母亲,人生也还处于稳定的阶段,她还不想暴病而亡啊
而万幸的是,她最内层的橡胶手套保持完好,与死神擦肩而过......勇气,不仅仅关乎胆量,牺牲也是另一种注解。
南希在执行处死病猴的任务紧急阶段,接到了父亲病危即将过世的消息,但危机的紧迫和肩负的使命感不容许她“临阵脱逃”,她坚守阵地,忍着内心的悲痛完成了任务......勇气,不仅仅关乎胆量,奉献也是另一种注解。
人们总是夸奖他人勇敢,不畏生死是勇敢,却常常忘记了他们勇敢背后的动机。
“不需要认识,也不渴望你知道,却把守护你当成勇敢的理由。
”最近一段人民日报出品的视频在网上走红,视频的形式是这样的:找来了49个人进行测试:你敢一个人走夜路
你是否因为工作牺牲了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
你从不后悔现在从事的职业
你是否有职业带来的伤疤......答案为否,离开场地。
被测试的49个人渐渐地,随着主持人问题的抛出,越来越多的人离开了场地,仅剩下五个人目光坚毅。
仅剩的五个被测试者答案揭晓这是一则宣传让军人依法优先的视频:让军人依法优先,就像他们在战场上优先一样。
《血疫:埃博拉的故事》读罢,才可知,军人的勇敢。
真实的叙述、细腻的心理活动,军人不是无畏,也畏惧生死、珍惜亲情、渴望爱情......勇敢,也只不过是把守护和使命感放在更重要的位置罢了。
血字研究的读后感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记叙了福尔摩斯让世人惊叹的推理。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福尔摩斯很多的故事,比较著名的比如有《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一案》等等。
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双双落下了悬崖。
后来,柯南道尔又应读者的要求,让福尔摩斯奇迹般地复活,又接办了很多著名的案子。
看过《福尔摩斯探案》的人,都会被他完美的推理所折服。
我就以《血字的研究》这个案子,表达一下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开篇记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而认识了福尔摩斯。
两人第一次见面,福尔摩斯就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
这让华生惊叹不已。
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详细得说明了他推理出这个结论的全过程时,不只是华生,连我(相信应该是大部分甚至是所有的读者)都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
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只见过第一面,仅仅凭着第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不到1秒内就得到了准确的结果。
这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使我们对福尔摩斯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不只是华生,所有的读者都成了衬托福尔摩斯惊人推理能力的工具。
小说进入了第一桩命案。
现在《名侦探柯南》很流行,但柯南遇到的命案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公认的观点是,柯南的推理是基于大量的证据进行的排除,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则是在完全没有候选嫌疑人的基础上完全进行的推理,最后在茫茫人海中锁定嫌疑人,并设计方法捉拿归案。
这在《血字的研究》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作者布置了非常阴森,诡异的现场,随着福尔摩斯的到来,现场慢慢地被细化,然后作者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了现场的景象。
在我们的眼中,似乎只是一盘散沙,但他哦通过福尔摩斯的嘴巴,他们却成了非常有力的推理基础,每一个细微的环节,经过福尔摩斯的分析,就变成了非常重要的线索,将一条条线索串联起来,整个案件便慢慢地变得清晰了。
全然都在情理之中,但又在意料之外。
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顺畅,我们丝毫不能找出任何破绽。
它们非常明显,因为有了福尔摩斯的推理;它们又非常深奥,因为我们无法独立地推理出这样的结果。
于是我们的智商又一次衬托出了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接下来,当案件的进展似乎不符合福尔摩斯的推理时,又发生了第二件命案。
当我们还在为第二件命案摸不着头脑时,福尔摩斯却认为这符合他的推理。
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
当他去过一次命案现场后,本以为他该继续进行推理,然而他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一个马车夫,并说明他就是凶手。
一切就是那么快,所有的人都还在寻思命案的经过时,他却已经有了充分的把握认定了凶手。
一切完成之后,他回过头来详细说明了推理的细节,又是那么精确,那么滴水不漏。
似乎作者在写作之时,就已认定,把所有的读者都当作了福尔摩斯的衬托。
《血字的研究》,非常短小的一个案子,却充分地表现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
正因为它短小,所以它更说明福尔摩斯推理能力的高超。
另一个方面,这个案子也是华生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读者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
他的推理能力无容置疑,除此之外,他更是一个活灵活现的人。
他不是十全十美的,他有优点,也有缺点;他有精通的方面,也有一无所知的方面。
虽然并不完美,但更接近了生活,让人感觉他就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员。
他有鲜明的个性。
他会为了一个单纯的目的在实验室钻研几天,他也会拉拉小提琴来打发无聊的时光。
在遇到案子时,他会很亢奋;在无所事事时,他又会很沉默。
他似乎是一个很理想化的人,从来不计较金钱,名利。
他活得自由,活得精彩,他就是为了自己而活。
柯南道尔非常成功地塑造了福尔摩斯的形象,但同时,他的小说又是非常犀利地指出了显示生活中存在的社会问题。
比如《血字的研究》就是不合理的政教制度和婚姻制度酿成的悲剧。
在当时的社会里,这样的现实数不胜数。
另一方面,作者又非常灵活地调侃了当时苏格兰场的警察,把当时政府中一些官员明争暗斗,追名逐利的心理和当时社会上趋炎附势的现象描写的淋漓尽致,使读者回到了19世纪末的古老的伦敦。
总体来说,《福尔摩斯探案》并没有带给读者太多的政治色彩以及令人深思的社会问题。
柯南道尔带给全世界最大的惊喜,就是福尔摩斯本人。
他让全世界都看到了推理的魅力
ps:写的很恶心,将就着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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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网页不支持图片背景透明,没办法了,图片只能是黑色背景了。
红与黑读后感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血顶儿是一只十分普通的盘羊,但是它却在出生时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一幕:血顶儿的妈妈猴戏刚生下血顶儿,一只黑母狼光顾了羊群,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这时它们母子俩身体十分虚弱,连站起来的力量都没有。
要知道,分娩下来能过两分钟就活动的只有盘羊
但是黑母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向了血顶儿,猴戏用身体死死护住血顶儿,不让黑母狼吃掉它,读后感《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刚出生的血顶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狼的丑陋与残忍,也看到了母亲的崇高与伟大。
重要的是母羊猴戏在最后一刻成功的让血顶儿逃走了,自己却死了。
从此血顶儿就要为母报仇。
它日日要在石缝中把自己天生的弯角扳成锋利的直角,就是为了,有朝一日次进黑母狼的身体,为母报仇。
尽管所有的盘羊都不理解它,嘲笑它,认为它疯了。
最后它成功地用角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题目快快要新颖的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课外书,有《狼王梦》、《雪豹悲歌》、《黑熊舞蹈家》、《疯羊血顶儿》,这些都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
除了这四本,我还看了《小樱桃幽默漫画》系列等,快超过二十本了。
这么多书中,我最喜欢读沈石溪写的《疯羊血顶儿》。
这个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奥古斯“疯羊”,名字叫血顶儿。
它刚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了它的母亲猴戏,猴戏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额头上,成为了永不磨灭的伤痕,也成为了血顶儿要报仇的信念。
它每天不知疲倦地练习拼杀绝技。
累了、困了,就去电击石把角强迫嵌进石缝中,日久天长。
原来盘着的角竟变成直的了,又长又尖又漂亮。
有一次,竟然把强悍的黑母狼也给打败了。
凭着它这股疯劲儿,无“羊”能敌。
但好景不长,等黑母狼养好了伤,卷土重来。
这一次血顶儿可不像上一次那样幸运了,被黑母狼打败了,血顶儿为此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虽然血顶儿牺牲了,但是羊群又回到了平静的生活。
虽然血顶儿被羊群中的其它盘羊称为疯羊,但我觉得血顶儿并不疯,它不但不疯,而且是个英雄。
它没有羊群懦弱的性格,它坚强不屈,勇往直前。
它原本应该被歌颂,但它为何落得这副下场
这就是大自然恒定的法律,在大自然的法律下,我们都是渺小的,没有东西能改变大自然定下的定律。
英勇无畏而愚蠢的血顶儿没能认识到这一点,成为了可怜的牺牲者。
跪求《血染的王冠》的读后感、感受及主要内容。
暑假里,我看了血眼熊这篇故事,我终于知道为什么熊是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是因为人类大量捕杀熊,所以熊越来越少。
为什么大家要捕杀熊呢?这是因为人类看中熊的两样,一是熊掌,二是熊胆。
我非常憎恨那些杀熊取胆的人,只要一看到有人杀熊,我就想把杀熊的人给杀了。
如果把你当成熊,你被别人砍断手掌,你会怎么想?大家说熊性格暴躁,其实它很温顺,很听话,所以大家不能伤害熊,只能保护熊。
要不大家和我一起来保护熊·蛇·狗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吧! 红星球上住着红人,什么都是红色的。
黄星球上住着黄人,黄星球上到处都是《星球推测》,蓝星球上都是蓝人,而且要带蓝眼睛。
看了红黄蓝这三个星球,都有不同的准则,他们都规定了自己的制度。
红星球上每个路口都是红灯。
黄星球上上只准种黄玫瑰花,只准养黄的宠物。
蓝星球纸箱改变黄星球和红星球。
他们的观点不同造成了战争,最后,全都变成了黑星球。
我觉得这三个星球都不对,星球应该是五颜六色的,这样里面生活的人才会多姿多彩。
就好像学习别人的优点,改掉自己的缺点,这样才能做的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