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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梁之辩读后感

时间:2013-11-28 04:17

庄子的 如果理解 濠梁之辩

“濠梁之辩”记载于《庄子﹒秋水》篇中。

讲述的是是指春秋战国时期的两名思想家庄子和惠施的一次辩论。

这次辩论以河中的鱼是否快乐以及双方怎么知道鱼是否快乐为主题。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

庄子曰:“鲦鱼出游从容,是鱼乐也。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不知鱼之乐,全矣。

”庄子曰:“请循其本。

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庄惠二子之机智对话发人深思。

我的兴趣不在“乐”而在“知”。

惠子提出一个重要的认识论问题:获取知识是否必须亲历亲为

现代的说法是:要知梨子的滋味是否必须亲自吃一口

认识过程发生于客体与主体之间。

上例中,客体是游鱼之心态,主体是庄子。

按照惠子的说法,除非庄子化身为鱼,就不可能知道鱼之心态。

鱼只是触景生情信手拈来之例,循惠子之说:你不是汉高祖,就不可能知道他“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不可一世之心态;你不是李后主,就不可能知道他“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之凄惨心境,果真如此的话,历史学家岂不全在胡言乱语

我们读史岂不全都上当受骗了

可见,惠子此说不确。

一部二十四史所载全为过去之事,往事如烟,事过境迁,我们根本不可能亲历亲为。

所有历史知识全为间接知识,若经多方考证反复核实,肯下苦功者照样可知梨子的滋味。

对现在和即将发生的事物又如何呢

诚然,亲自品味梨子比听别人描述要真切得多,但这个日常生活例子不能随意推广。

以汽车制造为例,装配工人亲历亲为,对所从事之工序和部件了如指掌,但这只是全豹之一斑。

即使有人亲历所有工序,也不可能全知零部件及其原材料之来龙去脉,遑论汽车之整体设计。

欲窥全豹,单靠个人亲历亲为绝无可能。

总之,技术进步促使社会分工日益精细,现代人无法事必躬亲,越来越依靠间接知识。

就科学知识而言,单靠亲历亲为并不一定能获得真知。

间接认知比直接感受更真切的事例,比比皆是不胜枚举。

实验物理学家用加速器探测基本粒子,所知是多如恒河沙数的一大堆数据,欲只其然必须沙里淘金。

幸运者偶尔从中发现一个粒子,但不一定知其所以然。

还要靠理论物理学家进行由表及里之分析,才能洞察其奥秘并提出新见解。

创立夸克论的著名物理学家盖尔曼 (Murray GellMann,1929- )从不做实验,根据别人的实验结果综合成“八重态”理论(据说此名源出于“八卦”),预测一个新粒子及其特性,而后实验果真发现了这个粒子,他因此获得1969年诺贝尔物理学奖。

那么,谁是真知者

“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认知过程多半是环环相扣的长链,亲历亲为者处于一端,“秀才”处于另一端。

诸葛亮未出茅庐前从未上过战场,并不妨碍他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使那些久经沙场的老将甘拜下风。

这难道还不够说明问题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说的是在认知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时,亲历亲为者由于患得患失,可能反而处于不利地位。

这在人文社会领域中屡见不鲜,“一叶障目不见舆薪”,即此之谓也。

自然科学家验证其理论,如为实验所否定,就会改弦易辙。

反观由错误理论主导之社会体制,虽一错再错,当局者为维护既得利益仍固执死守代代相传,欧洲近千年之黑暗中世纪即为一显例。

此处并无贬低感性知识之意。

还有谁比物理学家更能体会实验之重要性

归根到底,一切知识均源出于实践,如无这第一手资料,人类知识皆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我只是想说,亲历亲为并非个人获取知识之唯一途径,“秀才”虽然不能事必躬亲,有志者经过努力仍然能获得真知灼见。

互联网无远弗届,为现代“秀才”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造就出成百上千“诸葛亮”当可预期。

在由许多环节构成的知识链中,只要一个环节出问题,所传递的间接知识就不可靠。

对此,现代“秀才”必须十分小心,以免误入歧途。

“尽信书不如无书”,诚哉斯言。

回到庄惠二子。

庄子擅思善辩,他那“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反问,单刀直入切中要害。

惠子亦非等闲之辈,若非他那一问,何来此公案

有时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

“子非鱼”之问,庄子如不以反问顶回去的话,讨论还可更深入。

不妨设想:庄子曰:“我见游鱼从容,故知其乐。

”惠子曰:“从容乃行为,与乐何干

”庄子曰:“乐发于心而现于行,见欢颜知乐,闻哭声知悲。

人鱼固有别,其理一也。

”心行之论涉及间接知识和知识链,这就更深入一步。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

这两句富有哲理的对话,辩出了角度决定视界的道理。

庄子用感性去感知世界而惠子则以理性去分析世界,故而争论不休。

惠子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这是要求庄子对其声称是鱼乐作出证明。

这就如同说,嫌犯的律师对检察官反驳:你说我的当事人出现在案发现场,是嫌犯,你又不在现场,你怎么知道他出现了

这时候,就要求检察官对证明他起诉嫌犯所具有的证据加以出示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他何以认为嫌犯的确和这起案件有关系---也就是说,他怎么证明嫌犯的确有作案时间并且的确出现在案发现场。

这个关系他需要把他揭示出来。

回到濠梁之辩。

当惠子这样质疑的时候,庄子应该对惠子就庄子表达的“鱼出游从容,是鱼乐”的称述的质疑加以澄清。

即庄子凭什么说是鱼乐也

但是,庄子玩了一个技巧,把证明自己对是鱼乐也的判断偷换成了子非我的命题。

这就是说,他以惠子的质疑方式回应惠子---你质疑我不是鱼,怎么知道鱼是快乐的;同样理由,我也可以说你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是快乐的

表面上看,这符合那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技巧的应用。

但遗憾的是,这个辩解是无效的。

因为惠子是就庄子声称知鱼之乐而做的质疑。

这个质疑过程里,有鱼有人是确定的,有鱼出游是事实,也是确定的,唯一不确定的是:人的意识是怎么通过一个过程和鱼的乐联结在一起的。

也就是说,庄子应该证明的是,他如何知道鱼是乐的

而不是反诘回去说: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是乐。

在逻辑上,这个叫偷换。

一个人不是另外一个人,知道或不知道他所做的判断的理由,跟这个人是否知道或者不知道鱼是快乐的依据完全不是同一回事。

人和人之间可以通过语言进行沟通,进行对话从而对问题加以澄清。

但是人和鱼之间不行。

人和鱼的问题,只能是通过人的单方面称述来刻画两者关系---鱼是快乐的。

至于是不是真的快乐,鱼对此无能为力,必须由人加以解释。

而人和人之间是否知乐,则是可以通过对话表达加以澄清。

所以,不能用后者去替代前者。

也就是说,用“子非我”推不出子不知我不知鱼之乐。

恰恰是“子非我”,所以惠子才要问你庄子安知鱼之乐

“如果用庄子的思路谈的话,惠子还可以继续把问题胡搅蛮缠下去---“我非子,固同子非我,安知我不知子知我知鱼之乐---(我不是你,本就和你不是我一样,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你知道鱼之乐。

)如果是这样,这场对话就成了一场毫无意义的扯皮。

这个荒唐的模式可以一直继续下去。

前面说的无效,就是这个意思,这个把戏可以把问题自身消解在此。

两个人如果都用这个方式解决问题,那么如何证明人可以知鱼之乐,是绝不会有任何解决的可能,只会有无穷的诡辩,而诡辩是解决问题的大碍。

这在逻辑学上叫做不相干谬误。

也就是说,用来证明的前提和证明自身没有关系,不相干。

你惠子不是我庄子,和我庄子能够证明我和知鱼之乐之间没有逻辑关系。

我能够证明我庄子能知鱼之乐的前提,在于说清楚或者说举证我的知和鱼的乐有逻辑关系。

不说清楚这一点,统统是诡辩。

这正如法庭上,嫌犯不能说因为我是好人,就企图证明自己和杀人、和出现在案发现场无关,道理是一回事。

但是惠子很显然具备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

他的反击很有力:“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不知鱼之乐,全矣。

”---我不是你,本就不知道你,你本就不是鱼,你也不知道鱼的乐。

这样把问题又重新拉回了起点---他的思路显然非常清晰---就是始终要求庄子对能知鱼之乐的理由加以澄清。

其实到这里,庄子应该坦诚已告:我不知道

或者以西方哲学的方式,论证人的意识和世界的关系,以此来解说,唯心论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恰恰在此,中国人的智慧阻碍了这一思考的可能。

庄子的回答是进一步的狡辩。

原来的问题是:人对鱼的乐是何以判断的

这个知,是对应意识的判断。

但是从庄子的回答看出,这一问题,已经被偷换所遮蔽。

庄子说:“请循其本。

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什么意思啊

意思是说:回到开头,你说我知道鱼是快乐的。

既然知道我知道了,还要问我

(我告诉你)我是在濠上就知道了。

饶了一圈,庄子非但没有解决人的意识和对象的关系,反而偷换了命题。

惠子要问的是:何以知道

庄子偷换成:我已知道。

惠子质疑的是:你庄子知鱼之乐的何以可能

而庄子偷换成:你已知道我知道。

须知,惠子在质问庄子的时候,并不是强调庄子已知鱼之乐,而是说,你既然说你知道鱼是快乐的,要对知道这个过程加以解释,你何以知道呢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而庄子偷换成:“既已知吾知之”。

从头到尾,惠子都没说过,他已经认为庄子是知道鱼之乐的。

他是引用了庄子的原话,加以质疑。

而这个恰恰就是从一开始就在质疑庄子的问题。

惠子自始自终问的都是:知鱼之乐是何以可能

而不是庄子诡辩的我知之濠上的已知。

这个已知。

并不是惠子要问的关键。

也就是说,庄子以为自己已经解决了惠子质疑的问题的那个点,和惠子要质疑的那个点并不是同一回事。

惠子的质疑所得到的解释,应该是庄子就何以知道鱼之乐做出澄清,而非庄子最后诡辩的我已知。

我知之濠上的回答,能解决惠子问的安知鱼之乐吗

不能。

但是整个故事,被庄子用知字进行了偷换。

认识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你是要在什么层面上解决什么问题

如果说,我们是就感情,是就那种自然感情而言,那么这个辩论过程是毫无意义的。

你有一种对自然生发出来的通感,这个通感是存在的,它存在于你自己而已。

不用向别人证明什么,也无须别人来质疑什么。

喜怒哀乐是自己的事。

如果不解决任何问题,这种感情表达,不需要通过逻辑分析和辩论得以彰显。

杜甫说:“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花怎么会流泪

鸟哪里来的惊心

这都是人自己的感情投射。

但,如果把濠梁之辩看成是对解决认识问题---解决意识和对象的问题,那么这样的表达就成了戏论。

前者,庄子很逍遥;后者,庄子很瞎扯。

充当了惠子的反面教材。

如果记录无误的话,惠子是一位对逻辑有着不俗的理解的思想者。

濠梁之辩,委实无辩可辩。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读后感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轻松闲适,诗意盎然。

一力辩,一巧辩;一求真,一尚美;一拘泥,一超然;让人读后会心一笑而沉思良久。

惠子好辩,重分析。

对于事物有一种寻根究底的认知态度,重在知识的探讨;庄子智辩,重观赏。

对外界的认识带有欣赏的态度,将主观的情意发挥到外物上而产生移情同感的作用。

如果说惠子带有逻辑家的个性,那么庄子则具有艺术家的风貌。

濠梁之辩 你认为惠施的观点是否正确?试从哲学的角度说明你的理由 高二政治

惠子和庄子同样是无知到家,他们两人怎麼可能会是正确呢

知识是从人类发明出来的概念,知一样是人类发明出来说明一种状态的概念。

而概念著不过是指著人类所说的事物之间的一种关系和联系。

这也是从人类的角度或立场来著眼的。

概念、事物、物质、关系、人等等一切,一样是从人类的角度开发出来的概念。

鱼,不管什麼鱼,自然不会有人类的概念,当然它们本身也不会有人类所指定的鱼这个概念。

那麼「鱼的快乐」是什麼呢

鱼不会有人的快乐这个概念,当然不会有快乐这回事;鱼更不会是人,所以也不会有鱼的概念这回事。

「鱼的快乐」这回事,对於我们所认定的鱼来说,自然纯属子虚。

这样一来,不管人怎麼去猜,人怎麼去论证,都是无谓之举。

这类的论断,恩格斯也在《自然辩证法》里谈过。

他说︰「单凭经验性的观察决不能充分地证明必然性。

 post hoc [ 在这以後 ],而非 propter hoc [ 由於这 ]。

但必然性的证明是在於人类活动中,在实验中,在劳动中:如果我能够造成某一 post hoc,那麼它便和 propter hoc等同了。

」注意︰恩格斯说的是「人类活动中」。

那麼这跟被发明出来的鱼,又有什麼关系呢

尚且,庄子还大言不惭地说︰「我知之濠上也。

」这种立场可是连实事求是、从事物的原相来说明问题的这种基本求实、求真的科学精神都谈不上,还讨论什麼「知」呢

读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 的读后感

1、这篇文章现了庄子善智辩,重观赏想感情。

对外界的带有欣赏的态度,观的情意发挥到外物上而产生移情同感的作用。

庄周是把自己的快乐移栽到鱼的情绪上,反过来更衬托出庄周的快乐。

  2、原文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

庄子曰:“鯈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

”庄子曰:“请循其本。

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

我知之濠上也。

”  3、译文  庄子和惠子一起在濠水的桥上游玩。

庄子说:“鯈鱼在河水中游得多么悠闲自得,这是鱼的快乐啊。

”惠子说:“你又不是鱼,怎么知道鱼是快乐的呢

”庄子说:“你又不是我,你哪里知道我不知道鱼是快乐的呢

”惠子说:“我不是你,固然不知道你;你本来就不是鱼,你不知道鱼的快乐,这是可以完全确定的

”庄子说:“请从我们最初的话题说起。

你说‘你哪里知道鱼快乐’的话,你已经知道我知道鱼快乐而问我。

我是在濠水的桥上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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