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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5O四年级

时间:2017-01-23 00:58

海底两万里的读后感,四百字左右。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这本书是一部经典的科幻小说,作者将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丰富详尽的知识完美的融为一体,引导人们认真学习.这本书以它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的眼光.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人们发现了一头怪物,于是人们要去把它捉来,阿龙纳斯也接受了捕捉行动的邀请,在捕捉中不幸的掉入水中,成了怪物的俘虏.后来,他们知道了怪物是一个潜水艇,然后他们就在潜水艇上生活.在潜水艇上生活时,他们遇到了各种困难,但都被他们勇敢、机智的克服了,直到他们平安回到陆地上面.让我记得最深的就是“大浮冰群”,他们被浮冰重重包围的时候,还可以冷静思考逃出浮冰的包围,要是我就乱成一锅了,我真要学学他们的冷静.这里除了尼摩的冷静还有海底的奇特.比如说“一颗价值千万法郎的珍珠”里面写的那珍珠,那么大,要几百年才能形成啊!“黑潮”里的中国鲻鱼多么好看!“漫步海底平原”里的平原上有2000多种海藻呢!还有好多好多的珍品都在等着我们呢.还有许多惊奇的故事:比如“章鱼”、“意外还是事故”……它们都等着你来看呢!

适合四年级学生看的书都有哪些(加读后感和文章好段)

我是四年级的老师,如果你的智商达标,我推荐: 1、《童年》高尔基的;2、《红楼梦》(我的学生都开始看了)3、《床边的小豆豆》、《小学古诗必背70首》 因为你还是四年级,所以,这些书好一点吧

八十天环游世界读后感

《海底两万里》写于1870年,这本名著是凡尔纳叙述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在海洋旅行的所见所闻

这事发生在1866年,当时海上的人们发现了一只所谓独角鲸的大怪物,他(阿龙纳斯)接受了邀请并参加捕捉行动,在捕捉过程中却不幸与其仆人(康塞尔)掉入水中,却意外游到了这只怪物的脊背上。

后来得知这只惊动一时的独角鲸原来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

这潜水船是一位叫尼摩船长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其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

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

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途径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然后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稀罕的海生动植和水中奇异景象。

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是,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有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

主人翁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的人。

他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精心研究、设计、建造了这只独角鲸大怪物——潜水船(鹦鹉螺号),他与潜水船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好像这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唯一目的。

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迫害者,在海底搜寻自由,又对自己孤僻的生活感到悲痛。

在这孤独的生涯中他巧遇了阿龙纳斯并与他共同经历了一幕幕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事件。

其中有几处是我觉较引人入胜:上部 第二十章 托里斯海峡:“鹦鹉螺号”第一次遭受困境碰触到海峡的礁石而被迫停下来。

然而这对阿龙纳斯,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却是一件好事。

因为他们能在旁边的小岛上逗留了两天,这对一个原来生活在陆地上却因为某种原因而留在海上2~3个月的人来说是上天何等的优厚待遇啊

然而,在他刚想享受战利品时却遇到了土人围攻。

最终以尼摩船长沉着冷静去对付土人围攻而告一段落。

下部 第三章 一颗价值千万法郎的珍珠:这一章叙述尼摩船长,啊龙纳斯,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在收集珍珠时发现一位印度采珠人遭到黑鲨的袭击,幸亏尼摩船长以无以匹比的勇敢和尼德•兰对鲨鱼身体结构的熟识,用鱼叉刺中鲨鱼的心脏而完结生命为告终。

在细节可以看出尼摩船长他,作为逃到海底的人类种族代表之一,而对人类表现出无私的奉献精神。

不管他平时嘴上怎么说,但这个奇怪的人善良之心至今还未完全泯灭。

这本书还写到了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

这些故事情节都是非常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

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

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作文我与书的故事540个字

我与书的故事800字  高说“读了一本书像对生活打开了窗户。

”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

”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

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

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

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

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

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

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

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

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

”,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

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

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

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

他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

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

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

《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

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

六我与书的故事800字  书,像一盏永不熄灭的灯火,在黑暗的世界里散发出明亮的曙光,让你在知识的海洋里探求真理,让你在智慧的天空中尽情的翱翔,教我们去品味真正的人生……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而我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2岁的时候,每天晚上睡觉之前,妈妈都要给我讲几个小故事,于是,妈妈给我讲故事的情景便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森林里的小矮人,皇宫中的恶毒皇后与公主,天上的巨龙……这些小故事便打开了我求知的第一扇大门。

等我长到3岁的时候,就倒拿着爷爷的报纸,学着妈妈的样子,也不知道嘴里嘀咕着什么,便依依呀呀地讲给爷爷,奶奶还有小花猫听。

书籍里的一个个小故事便陪伴了我的童年。

  渐渐的,我长大了,再也不像小时候那样幼稚,可笑了。

那时的我还是一名二年级的小学生,虽然我的年龄很小,但我读过的书可是一点也不少,《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还有《英雄人物》……我可都是喜欢得不得了。

直到有一天,我第一次尝到了读书给我带来的甜头,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我们讲一个关于英雄人物的故事,奖品是一枝漂亮的铅笔,这可让那时的我眼馋了,决心要把那支铅笔拿到手,于是我就像其他的同学一样,绞尽脑汁的思索起来,忽然我想到我读过《英雄人物》,那里面可有许多的故事呢。

于是,我便走上讲台,从黄继光的故事讲到了董存瑞,从狼牙山五壮士讲到了刘胡兰,直到下课铃响了,我才从老师与同学惊讶的目光中回到了座位上,最终,我如愿以偿的拿到了铅笔。

  直到如今,我依然爱看书,书里的一个个情节都叫人回味无穷,书就像一杯浓郁清香的绿茶,需要人去慢慢地品尝它,感受它。

每读一本书,我都置身在故事之中,每一本书都让我受益匪浅如︰《鲁滨逊漂流记》,当我读到鲁滨逊流落孤岛,却抱着乐观的态度去面对这一切的时候,我不由得深深的敬佩他;当我读到《红楼梦》林黛玉就要断气的那一刹那,我不禁为宝黛这凄惨的爱情故事潸然落泪;当我读到《西游记》里猪八戒那憨态可掬的模样时,我不由得捧腹大笑……  书籍长廊上飘满了墨香,这富有灵气的香味让我不知疲倦,沉醉于此。

好书常如最精美的宝器,珍藏着人一生思想的精华。

同学们,让我们以书为伴,做一个快乐而又充实的人﹗我与书的故事800字  我,从小就特别喜欢看书

因为,书能给我无限欢乐

甚至,还能让我走火入魔呢

  从四五岁开始,我就总缠着爸爸妈妈买这样那样的卡片书和寓言故事书(当然故事,是爸爸妈妈读给我听的

)一天里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看这些书。

爸爸妈妈叫我吃饭了,我还是依然专心致志,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所以,往往惹得妈妈很生气。

但是,书对于我又是多么重要的啊

如果我认定生命排第一……那么,书肯定是仅次于生命,排名老二了

慢慢地,我可以从一些易懂的汉字图片中,获得一些简单的汉字……  我到了四年级了。

妈妈和爸爸送给我的书本我差不多都读完了,只有那几本乏味的连环画还没看(我不喜欢看,因为不用15分钟我就把那些连环画给“KO”掉了,所以我不喜欢看

)。

最近,我们班上的同学们都迷上了小说了,连最爱捣蛋的“小威”都开始喜欢上看小说了,我也不甘示弱

我用自己的零用钱买了一套差不多断货的“珍宝”——《哈利。

波特之死亡圣器》。

  我冒着“生命危险”把书带到书房,不让妈妈见到,(因为我的作文还没有写,所以妈妈取消我任何活动,除非做完作业

)我假装做作业关上门。

我打开盒子,一阵书的香味涌进我的鼻孔里,我忍不住了

悄悄地打开书本,津津有味地读起书来。

“一只恶龙对着的哈利。

波特,咆哮着

恶龙张开嘴想吃掉哈利。

波特……”就在这个时候,妈妈打开门,我不知所措随便把书塞进衣服里,这让我变成了一个“方胖子”,我急忙地拿起笔,装模作样的写起作业来

等妈妈关上门走了之后,我再拿出书本看“就在这个时候,哈利。

波特拿起魔杖,念起咒语“Incendio—火焰熊熊—火焰咒”,就把恶龙给烧死了……”就在这个时候,妈妈又闯进来,叫到我的名字,我傻傻地说起了咒语“Incendio—火焰咒”,手指指向妈妈,当时妈妈被我吓得回不过神来,居然站直了

我用手捂住嘴巴,禁不住笑了起来。

妈妈气炸了,说:“好小子,吓我一跳

”妈妈拿过我的书随便翻了几页纸看了看说:“内容挺丰富的嘛

没收,直到你做完作业才给回你

”  最后,我只好乖乖地做完作业,才把书拿回去,慢慢“啃”

  书,真的能带给你无限欢乐。

你也来看看吧

我与书的故事800字  书籍,是理想的翅膀,带我们遨游知雨,洗涤我们愚昧的灰尘……甚至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我已识的天空;书籍,是天国的阶梯,引导我们登上科学的殿堂;书籍,是明亮的北斗,指明我们求知的方向;书籍,是蒙蒙的细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自从会识字不久,就开始读书。

我上幼儿园时最早看的是连环画一类的小书。

后来,渐渐长大一些后,便看《伊索寓言》,其中我记忆最深的就数《农夫和蛇》这个故事,它让我懂得了做人一定要分清善恶,只能把援助之手伸向善良的人。

对那些恶人即使仁至义尽,他们的本性也是不会改变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上了学前班后,我便开始看四大名着中的《西游记》了。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家喻户晓的美猴王孙悟空。

他除恶扬善、聪明绝顶,倒不像贪财好色、好吃懒做的猪八戒。

我从孙悟空身上懂得了:遇事要临危不惧,不能望而生畏,贪生怕死。

  上了小学,我开始捧一些历史书籍。

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让我感到无比的自豪。

当我看了《安徒生童话》就会舍不得放下;《十万个为什么》为我解答了许多疑问;《格林童话》让我放飞了想像的足翅……到了三四年级我便开始看些世界名着了。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主人公保尔,他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永远值得我学习。

  我反复思考着:如果书是一位老师,往日的教育,不知给了我多少帮助,那我又将如何回报它呢

它就像春蚕般的奉献。

我在霍金身上学会了那种与病魔斗争的无谓的精神;从詹天佑身上学到了为国奉献的爱国之道;在居里夫人身上懂得了名利不重要的道理。

  事情不需太过轰轰烈烈,哪怕只是一点一滴的奉献,都会让人感动不已。

可想而知,书是多么可贵,多么令人神往……  书陪伴我走过了13年的岁月,它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

它把幼稚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槛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知识的高峰。

它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让我有了想像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的理想。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它是知识的源泉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它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给我推荐几本好书

你可以看一下《乌托邦》哦。

是英国托马斯.莫尔写的。

《格列佛游记》 [英国]斯威夫特。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 [英国]刘易斯·卡罗尔《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美国] 海伦·凯勒《聊斋志异》 蒲松龄还有就是《中华上下五千年》,《史记》。

都可以。

是要那种通俗版的。

太深奥的我就不推荐你了。

我有个弟弟也是和你一样年纪的。

我给他列出来的是。

教育部指定的名著阅读书目: 1、初中部分(10本): (1)《西游记》 (明)吴承恩 (2)《水浒传》 (元末明初)施耐庵 (3)《朝花夕拾》 鲁迅 (4)《骆驼祥子》 老舍 (5)《繁星·春水》 冰心 (6)《鲁滨逊漂流记》 (英)笛福 (7)《格列佛游记》 (英)斯威夫特 (8)《名人传》 (法)罗曼·罗兰 (9)《童年》 (苏)高尔基 (10)《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苏)奥斯特洛夫斯基你要是有空也可以看看。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散文代表作,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这本书中间既有善意的批评,也有真诚的规劝,提醒健全的人要意识到这种天赋的可贵,感受生活的美好,做幸福的人,充实地活着。

这种情感是真挚的关爱的。

海伦让人们不要对“悲哀”、和“忧郁”闭上眼睛,就是要直面现实,直面人生。

尽管她善良,但她不回避世间的阴暗;她客观、冷静,具有坚忍不拔的性格和抗争的勇气,这也是她另外一个突出的精神品质。

她没有感到恐惧和失落。

她的心里充满了美好的回忆,对拥有三天的光明很满足。

她的心灵将永远留在世人心目中,她那乐观的情怀将会一代一代永远流传下去。

这就是海伦凯勒、

求5篇读书笔记 350字

读书笔记书名:《精灵鼠小弟》作者:【美】E.B.怀特 任溶溶 译页数:1~100页主要人物:利特尔先生、利特尔太太、斯图尔特、乔治、野茉莉、玛加洛。

好词:情愿、湿嗒嗒、黏糊糊、顺溜、恼火、震惊、苍白、震天价响、无影无踪、明媚、时光、咯咯笑、哇哇大叫、尖厉、舒舒服服、大摇其头、咆哮、气急败坏。

好句:1、他穿一套蓝色哗叽西装,打一条白色领带,领带上沾着橙汁。

2、乌云一下子抹过太阳,把它遮住,让大地笼罩在阴影里。

3、风转西南,大海翻腾。

气压表下降。

4、斯图尔特向前看积聚起来的暴风雨,但是除了顶峰雪白的灰色大浪,什么也看不见。

5、接着他回过头去看,很高兴地看到莉莲号离开了,漫无目的,偏离了航线,在整个水池乱转。

6、我来自曾经长满高高麦子的田野,我来自长满浓密蕨草和蓟草的牧场,我来自长满绣绒菊的硒鼓,我爱吹口哨。

7、它说着用轻快地步子,一蹦一跳地走了。

8、斯图尔特脚在上头在下落到湿漉漉、黏糊糊的垃圾里,足足有两英尺深。

9、吃饭的时候,利特尔太太请它吃一个小蛋糕,蛋糕顶上散满了种子。

10、这座城镇比一切城镇都漂亮:一座座房子是白的,高高的,一颗颗榆树是绿的,比这些房子还要高;一个个前院宽大可爱,一个个后院矮树丛很多,值得一看;一条条街道斜着向下,通往一条小河,这条小河静静地在桥下流过;一块块草地连着果园,一个个果园连着田野,一片片田野连着牧场,一个个牧场爬上山头,在山顶上消失,但见这边美丽的天空无边无际——就在这做比一切城镇都漂亮的城镇里,斯图尔特停下车来,要弄口菝葜汽水喝喝。

读后感:我觉得精灵鼠小弟斯图尔特虽然人很小,虽然遭到别人的嘲笑与歧视,虽然活脱脱像一只老鼠,本领却很大。

他不像有些人一样,一碰到困难就退缩,永远不能正大光明地去跟困难战斗。

鼠小弟斯图尔特呢,在那些人退缩的时候,早冲过去把困难打得落花流水、一败涂地了。

精灵鼠小弟像只老鼠,可是他的家人却很重视它,因为他是这家人的宝贝。

利特尔太太的戒指掉到下水道里了,斯图尔特沿着利特尔先生给的线爬下去,把金戒指给捡了上来;钢琴的琴键不合适了,斯图尔特钻到钢琴里面,用力一搬,钢琴的琴键就完好无损了。

总而言之,斯图尔特简直就是他家的命根儿子。

斯图尔特也很重视友谊。

他认识了小鸟玛加洛,与它结成了好朋友。

玛加洛因利特尔的猫野茉莉、年轻漂亮的安哥拉猫和短毛马耳他猫,还有一只波斯猫、一只花斑猫,还有一只豹猫,想把玛加洛吃掉。

一只鸽子给玛加洛扔了封信,告诉玛加洛有猫要袭击,玛加洛便逃跑了。

斯图尔特知道了后,非常伤心,开着迷你小小隐形车去找玛加洛了,这是什么

这就是友谊

斯图尔特知道玛加洛之前救过他的命,就不顾一切地离家出走。

斯图尔特还是一只乐于助人的鼠小弟,在找玛加洛的路上,他帮了一家学校当代课老师,赢得同学们的佩服和尊敬。

一路上,他帮了许多人,可是,老天爷没有顺着斯图尔特的意思来,把斯图尔特和一个比他小一点儿的姑娘的见面会给破坏了。

斯图尔特失败了一次,又迎着重重困难去找玛加洛了。

我觉得,斯图尔特这种“为帮助别人活着”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时代广场的蟋蟀》和《塔克的郊外》上星期,我看了两本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和它的续集《塔克的郊外》。

《时代广场的蟋蟀》发生在纽约的时代广场,讲的是一只老鼠、一只猫和一只蟋蟀的友谊。

内容很有趣,讲的是蟋蟀柴斯特生活在康涅狄格州,因为贪嘴跳到了一个野餐篮里,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

在那里,柴斯特冒着被踩扁的危险躲在角落里,轻轻地叫着,被一家报摊的小主人白利尼发现了,就把柴斯特当宠物收养了。

白利尼给柴斯特买了一个蟋蟀笼子,让柴斯特呆在笼子里。

柴斯特和报摊的常客——呆在水管子里的老鼠塔克和野猫亨利结成了好友。

因为柴斯特的“歌声”很美妙,塔克决定让柴斯特多跟收音机演奏,成为歌唱家。

再这几个朋友一次次的聚会里,柴斯特从收音机里学到了好多歌曲。

可是,就在柴斯特要一举成名的时候,睡在钱上的塔克把钱给吃了。

于是,白利尼的妈妈以为是柴斯特给吃的,一气之下,就想把柴斯特赶出报摊,却被白利尼和他的爸爸劝住了。

可是,白利尼的妈妈却要蟋蟀“赔钱”。

闯了祸的塔克羞愧万分,把它“一辈子的积蓄”全部拿出来,放到报摊上。

白利尼的妈妈认为家里有一只会“变钱”的蟋蟀,就把柴斯特留下了。

柴斯特经过几个星期的训练,终于回了收音机里的全部歌曲,收获很大,也讨了白利尼老妈的喜欢,她就让柴斯特不停地演奏。

柴斯特唱啊唱,越唱声音越大,越唱越好听,把路过时代广场的人们都被吸引到了报摊前,报摊的生意立刻红红火火的。

当然,柴斯特就变成了白利尼一家最重要的人物。

好景不长,到了九月,柴斯特开始想家了。

于是,在柴斯特举行了“告别演唱会”之后,便在好友的帮助下回到了康涅狄格州……《塔克的郊外》主要讲的是:柴斯特回到康涅狄格州了以后,它的朋友们都非常想它。

在一个夜晚,一只名叫“约翰”的知更鸟落到水管前,给了亨利和塔克一封信,是柴斯特写的,大概内容是康涅狄格州将面临一场大灾难,柴斯特希望它以前的两位“经纪人”——塔克和亨利,去康涅狄格州帮帮那里的动物。

在约翰的带领下,塔克和亨利顺利地抵达康涅狄格州,它们终于知道要发生什么了:原来,人类打算把康涅狄格州的荒野建成城市,这样,动物们就没有家了

动物们心急如焚,只好把塔克和亨利叫来了。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塔克和亨利根本就没有顾得上想办法,因为在这几个星期里它们发生了许多事情:先是亨利被收养成了家猫,然后是柴斯特和塔克遭遇洪水,还有去看孩子们抗议修建房子。

终于,在它们和花栗鼠哈里一起去逛以前农夫房子仓库的时候,塔克发现了一本圣经。

它突然想出了一个主意:这里有一个小镇叫“海德雷小镇”,因以前有一个伟大的人物叫“约瑟夫·海德雷”而得此名。

刚好,这本圣经的主人也叫约瑟夫,它就发动整个草原的动物行动起来,把约瑟夫的后面加上“海德雷”三个字的字母,并弄出一块牌子来。

它们辛苦工作了一个星期,把牌子搞好了。

在隆重的“海德雷日”,亨利故意惹怒了大狗鲁夫,把鲁夫和其他人引到了洞窟里。

理所当然,大家发现了牌子和圣经,就以为这片地曾是海德雷的故乡,就立刻停止了建设。

荒野上的动物们都觉得塔克是救命恩人,就把它们的家叫做“塔克的郊外”……读了这两本书,我觉得作者真是异想天开啊

老鼠和猫怎么能坐火车,而蟋蟀,又怎么会跟着收音机听音乐并演奏呢

我真想有一天能去美国,能亲眼见见康涅狄格州啊

《拇指牛》这个故事发生在八角城。

故事主人公叫冯小梨,住在离八角城二十公里的星星谷里。

冯小梨家养了一只乳牛,叫黑白花儿。

一次,冯小梨偶然经过八角城,听到了一条消息:小蝌蚪幼儿园的娃娃们喝牛奶中毒啦

于是,他就想让八角城的人喝上黑白花儿的好奶。

冯小梨想法子想破了大脑,就是没有人相信他没有往牛奶里放东西。

没办法,他就把黑白花儿一起带到八角城,现挤现卖。

八角城的人相信了牛奶里面没放毒,就都来买牛奶。

不一会儿,牛奶就全卖光了。

第二个星期天,冯小梨又早早地起来去八角城买牛奶。

刚挤到一半,一个“三只眼”闻声赶过来罚款了。

冯小梨只好答应市民们在城外蝈蝈桥上卖奶。

他只在蝈蝈桥上卖了三回奶,就没人来买了。

第三回卖完奶的第二天,星星谷就发生了一场严重的山林大火。

黑白花儿冲进火海里救出了好几个小孩儿,自己却下落不明。

冯小梨一家很伤心。

然而,一天半夜,冯小梨听到一个小小的声音在召唤他,于是醒来一看,啊

原来是一只小小的拇指牛

原来黑白花儿在火海里炼成了小小的拇指牛。

捏三下拇指牛的左犄角,拇指牛就会在瞬间变成两米多长的大牛;捏三下大牛的右犄角,大牛就会在瞬间变成小小的拇指牛。

有了拇指牛,冯小梨卖牛奶就方便多了

不久,拇指牛的事情就传遍了八角城。

一是因为拇指牛的来历非常与众不同,二是因为拇指牛的牛奶可以治好绝症

八角城里一个哑女朋友小荆喝了几次黑白花儿的牛奶后,竟然能说话了。

另一个做了冯小梨“老顾客”的小女孩姜甜莉的爸爸妈妈喝了黑白花儿的牛奶后,一个胖不了的长胖了,一个瘦不了的变瘦了。

而且,姜甜莉的爸爸也改掉了马虎的毛病,她的玩具设计师妈妈也可以设计出更好玩的玩具了

黑白花儿神奇,它的牛奶也非常神奇。

作者实在是太异想天开了,就算到了纳米高级时代,也不可能有一只拇指牛和那种奇异的牛奶的

读书笔记——一对兄弟昨天,我看了张天翼的小说——《大林和小林》。

大林和小林是一对兄弟。

他们的父母在他们未成年之前就去世了,他们便出去靠打工为生。

大林非常想成为一个富翁,而小林却想平平淡淡地过生活。

刚打工不久,他们就被一个怪兽追散了。

大林通过狐狸警官包包蒙骗国家大富翁叭哈,当上了叭哈的儿子,改名叫“唧唧”,并如愿以偿当上了富翁。

而小林,被卖到蛮不讲理的咕噜公司当做金刚钻的工人。

从那以后,大林过上了享福的日子,从矮个子变成了比姚明还高的高个子,从小瘦子变成了跟热气球一样胖的大胖子,脸上的肉可以堆成小山。

他整天呆在他“爸爸”的家里,永远有人伺候着,吃饭有人把饭喂到他嘴里,有人扶住他的嘴巴一上一下嚼东西,有人用木棍子一戳把东西戳进肚子里,甚至有人替他说话、唱歌、做作业,无所不有,不会独立做事情。

小林却呆在咕噜公司里挨老板四四格的打骂,就连吃饭、睡觉加起来只有三小时。

正因为这样,小林的意志力变强了。

一天,小林在仓库里找到了一个会说话的鸡蛋,把鸡蛋砸开,居然变成了一个小女孩

这个小女孩乔乔告诉小林他们,只要是在咕噜公司里工作的小孩们,到了最后还是免不了要变成鸡蛋,被四四格吃掉

大家非常着急。

最后还是乔乔想出来了一个办法:用小林的铁球往上抛,抛到一百丈高的时候落下来,如果砸中四四格的话,就可以把他打死,大家就自由了

他们把四四格打死了。

大家正在跳舞庆祝的时候,二四四格又出现了。

砸死了二四四格以后,三四四格又来了。

末了,三四四格叫来了怪兽,大家分开逃,还是有几个小孩被怪兽吃掉了。

小林和乔乔一起跑,跑到火车站,火车司机中麦收养了他们。

小林吃苦的一段时间内,大林却天天受表扬,大家把他捧上了天。

大林非常骄傲,最后却在前往京城的时候出了事故,掉进了茫茫大海。

他游啊游,游到了富翁岛,最后却因为贪心而死在富翁岛上。

小林却当了一个火车司机,靠开火车维持生活。

他和乔乔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这是一对很平常的兄弟,他们的想法不同,所以结果不同。

我们应该向小林学习,把大林这个事情当作一个教训

书名:《第七条猎狗》页数:1~100页好词:毛骨悚然、轻描淡写、鬼哭狼嚎、不无同情、冒名顶替。

好句:走了约五百米,果真有一条乱石沟,怪石嶙峋,阴森恐怖。

我紧张得浑身冒起鸡皮疙瘩,我不能再等了,只有下手为强了。

感受:我觉得作者实在是太大胆了

他既然敢一个人披上狼皮去狼洞

如果是我的话,我早就回家睡大觉了。

妈呀,作者干披上狼皮去狼洞,他不怕怕吗

不愧是男的呀,胆子那么大

那只黑母狼也太会掩饰了吧,不承认作者是它自己的丈夫,还装的那么像,靠作者来觅食、生存,最后却还准备把他给吃了。

不过它最后没有吃他,这表示这黑母狼还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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