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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雨中童话的读后感

时间:2015-09-27 05:40

童话故事 读后感

1.内容简介:小人鱼为了能和自己所爱的陆地上的王子在一起,用自己美妙的嗓音和生命的三百年换来了巫婆的药酒,于是,她有了一双美丽的脚,每走一步就像走在碎玻璃上一样疼痛。

眼看着王子和别人结婚,她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为王子祝福。

小人鱼的行为让我们见证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什么是纯洁的爱情、什么是美丽的爱情。

  2.丑小鸭读后感  自从丑小鸭生下来,人们就说它很丑。

丑小鸭听到后感到伤心和难过,于是自己离开了群体,过起了流浪的生活。

它走呀走,走到河边,水面上浮着三只美丽的白天鹅。

小鸭一下子认出了那就是自己心中的偶像,它自从见到它们以后,再也不曾忘记。

  丑小鸭坚定地说:“我要像白天鹅飞得一样高。

”它们会因为我这么丑陋还敢接近它们而要弄死我的,但也没关系。

即使被它们弄死,总  比被鸭子啄、被鸡叼、被猫奚落好得多,于是它就降落在水面上,向天鹅游去。

  天鹅也向它靠拢过来。

可怜的小鸭子把头垂下来等待受死,天鹅却毫无伤害它的意思。

小鸭睁开眼睛,它在这清亮的水面上看到了自己的倒影,那不是一只粗笨的、深灰色的、又丑又令人讨厌的鸭子,而是一只真正的天鹅。

  过去它因为自己的丑陋遭受了那么多的不幸和苦难,酸楚的心终于得到了豁解,现在它感到非常高兴,因为幸福和美向它招手。

  小游客们向水上抛洒许多面包片,他们拍着手高声喊着:“你们看,那只新来的天鹅最漂亮。

那么年轻,那么好看。

人们也就跟着抛下了更多的面包和饼干。

”  它感到非常羞愧,把头藏在翅膀里,不知如何是好。

因为它太感动了,它感到太幸福了,可它一点也不自满,因为它永远不会忘记那些被迫害和讥笑的日子。

它心里拨出一个快乐的声音:“当我还是一个丑小鸭的时候,我做梦也不曾想到今生会有这么幸福。

”  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它既不自满,又不骄傲。

我非常佩服它这一点。

  3.读后感  文章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我”很想追上时代的潮流,但“我”爸爸只是一个修车工,收入不高。

“我”体谅了爸爸的不易,理解了爸爸的艰辛,用给自己买新写的钱为爸爸买了一双新鞋。

爸爸非常感动……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父母爱孩子的心是多么伟大。

他们可以为了养孩子在风雨中穿梭,不顾寒冷与危险,把温暖留给孩子。

但作为孩子,我们也可以试着理解父母,为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比如文中的孩子,能够放弃追随时尚而去追随父亲的高尚,这就是对父母最好的关爱与理解。

  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尽力去理解父母,帮助他们做些事。

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我们深爱的亲人、深爱我们的亲人献上自己的爱

  4.拇指姑娘读后感  我读完安徒生写的“拇指姑娘”,我觉得她是一个勇敢的小姑娘,无论她遇到刮风还是下雨的时候,她都能坚持地向前走着。

比如当金龟子抛弃她的时候,她孤单了。

她想:“我要坚持。

”  拇指姑娘遇到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时,她也靠自己的努力来应付。

比如当金龟子的朋友嘲笑她时,她很沉默。

我们也要这样应付比如嘲笑、讥笑、瞧不起……我们还要学习她遇到困难自己解决不了时,努力向别人求救。

如当她饿得头晕脑涨时,她向田鼠妈妈要食物。

当自己遇到困难自己不能解决时,要请别人帮忙。

最后还要学习燕子的善良,如当拇指姑娘实在不想跟鼹鼠伯伯结婚时,燕子要带她走,它知道拇指姑娘不想跟鼹鼠伯伯结婚而主动来帮她。

  大家也要像拇指姑娘那样,多苦多难也要坚持,干对自己有用的事情。

同学们记住坚持就是胜利呀

我说到的这几点大家记住了吗

不要光说在嘴上还要做到呀

  5.读后感  昨天,我读完了一本书,书名叫:。

这是一本长编小说,这一系列的一共有八本,这一系列的都是曹文轩的写的。

不过,这八本小说最特别的还是:书名不是以书的内容命名的,而是从里面选一个故事的题目当这本书的名字。

  既然作者给这本书起名叫:肯定就是因为里面野风车这个故事讲的很好,我就来跟你们讲一讲吧。

野风车故事内容:  有一片旷野,没有行人、没有旷野、没有……总之,那里只有一架孤独,傲慢野风车和一户人家。

现在,这架风车的主人就是那户人家里的二巴眼子和他的父亲。

他们好几次差点献出了生命去抢救那架野风车。

  6.<<树叶书>>这篇童话写的是几个小动物在看书,它们把树叶当成书来看,当一只小动物要摘下一片  树叶来看时,另一只小动物告诉它要爱惜书,就这样,它们看着这树叶书,等到明年,比谁看的书多。

我看了之后,懂得了乐在读书中。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遨洋在书的海洋中吧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栗。

”其实,书中何只有那么一点点东西呢

在书中,你不但可以得到知识,而且还可以得到快乐。

当我们拿到一本书时,我们拥有的就不仅仅是一本书和一些排得整整齐齐的字,而且是无限的知识和无穷的快乐。

我们可以在书中增长知识,学会做人的道理,培养良好的品格,树立远大的理想。

如果读书可以得到那么多好处,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读书呢

当我们读好一本好书,快乐、知识、乐趣、做人的道理、良好的品格,都变成你自己的东西,而且是别人抢不走的。

这样你才能长大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啊

  我看了这篇童话,觉得自己要多看一些书,还要爱惜书。

俗话说得好:“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吗

  读有感  文字在这个时代似乎失去了力量。

故做幽默轻松的文字很多,把历史拿来戏说,却使人看过就忘。

炫耀技巧的文字很多,结构复杂,故弄玄虚,却使人昏昏欲睡。

卖弄情绪的文字更多,看起来很酷,却一无是处。

真正能抚慰人心的,使人心觉得妥帖的文字,其实,绝不需要雕琢,只要从灵魂深处淌出,由此心,及彼心,便好。

  读有感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读后感  莎翁的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读后感  弗洛伊德(1856--l939)是奥地利著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的著作横跨半个世纪,对文学,哲学,神学,伦理学,美学,政治科学,社会学和大众心理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如果以影响的范围作为衡量伟大的标准,那么弗洛伊德无疑是最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发动了人类思想史上又一次哥白尼式革命,他指出人类的无意识是无法被意识所控制,人类的潜意识中蕴含了巨大的心理内容,他以最理性的声音诉说了人类的无理性.《释梦》是弗洛伊德支柱性的学术著作.通过对梦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人类对自身的探究的幅度,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边城》读后感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

前清解甲流落军官“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仗义慷慨,诚信公道,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一方豪杰绅士。

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

在渡溪或“逮鸭”的竞技后,兄弟二人心中都是与翠翠一见钟情,深深爱上了美丽的翠翠,“二老”傩送为追求翠翠宁可要条破渡船而不要那座“新碾坊”。

“大老”天保在与翠翠提亲的一次次混沌不清的“马路”,“车路”推辞中,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毅然甘愿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西游记>读后感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这本书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给我脑海里留下深刻印象的只有一个字:义。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

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

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

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春节放假,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

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

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

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

战马的读后感 400字

读《战马》有感400字今天,我读了《战马》这本书。

《战马》这本书非常感人,告诉我的道理也很多。

《战马》这本书主要内容:农场的夏天,艾伯特骑着乔伊去放羊。

乔伊渐渐熟悉了教区的每个巷子、每棵树叶婆娑的橡树、每扇咣咣作响的大门。

乔伊和艾伯特会在水花飞溅中穿过因诺森特矮林下的河流,还可以以电闪雷鸣的速度飞奔到远处的弗尔尼山的山坡上。

艾伯特不和乔伊说话时,就一直吹口哨或者唱歌。

艾伯特的歌声永远不会拒绝,也永远不会忘记。

乔伊一听见艾伯特吹口哨变跑过去,这样做并不是出于顺从,而是因为乔伊总想和他待在一起。

但是他俩分开了,因为战争开始了……乔伊从一匹脾气狂野、胆小怕事、依赖母亲的马,在艾伯特的驯服、爱怜、照顾下变成了一匹威猛的战马。

我完全被里面的情节所深深的吸引,把自己完全置于故事里了。

读到难过时,我会跟着伤心流泪;读到开心的地方时,我会情不自禁的哈哈大笑。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太大了。

我喜欢乔伊的乖巧,和忠诚。

佩服他坚强的毅力,我多么想拥有一匹这样的马呀。

我欣赏乔伊的勇敢,它从树林里开始跑,过了一条小河,穿过空无一人的农庄,不知被多少荆棘拉伤,跃过多少个门槛、沟渠、以及废弃的战壕,又经过几个已被遗弃、满是废墟的村庄,跨过了多少个无人区,又被多少铁丝网拉伤。

可它依旧在跑,他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快点回到主人的身边。

乔伊还是一匹勇于克服困难、不放弃的马,由于被铁丝网拉伤,导致伤口感染,可它配合治疗,不轻易的放弃自己的生命。

有那么多优点的良马我真的好喜欢。

《战马》是一本绝对不能错过的好书,它呼吁和平,声讨战争,让我们感觉到活着的幸福与快乐

从乔伊的身上同时我还体会到了遇到困难不要放弃,为了梦想,不怕付出的精神。

小雨的悄悄话这本书中“小树叶的童话”读后感怎么写

一种不同类型的女性,喜欢的男性也都所有差别。

很明显的例子,同样年龄阶段和女生,有的喜欢鹿晗型的小鲜肉,有的喜欢张嘉译型的成熟老男人,还有的喜

引领孩子畅游童话的108个故事的读后感

读余光中《乡愁》有感 余先生回忆起当年写这首诗时的心境,时光流转,仿佛近在眼前。

他说:“写《乡愁》,我用的是孩子的视角,一种近乎童话的天真。

我想,做一个诗人应该怀着广泛的同情。

不设防、不世故,好的诗人应该一辈子天真,在这种前提下,所有的比喻都成为可能。

” 我对他的话感受很深,在刚刚考上大学要来广州就读的那年,我在车上,隔着朦胧的玻璃窗,看着父亲母亲追着车子的身影,眼泪悄然而下。

那时候,我是那么的真切的体会到从来没有离开过家的我,今天终于要离开了。

明明知道还能回来,但是,原来离开家的感觉竟然是那么的深沉,就像有千斤重的坠子在拽着我的心,无法拯救自己,无法挣脱那莫名的愁苦..然而,余先生的乡愁当然远远在我之上,那时是上个世纪70年代初,他居住在台北,离开祖国大陆足有20年了,担心有生之年回乡无望。

他是那么的惊恐,那么的害怕在他的有生之年都无法回到祖国,回到自己的故乡。

然而却又是那么的彷徨失措,因为他没有办法啊

就在这样一种无限怅惘的情绪下,他把自己的相思、情意寄托在邮票、船票、坟墓、海峡上,因为那是唯一使他与母亲、新娘、祖国联系起来的工具啊,也是他的相思唯一可寄托之处啊

这让我想起了一首诗,李之仪的《卜算子》“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在这首诗里面,长江水就是唯一使男女主人公联系起来的物,借着着滚滚的长江水,他们彼此之间找到了寄托相思之物,在男女主人公的心里,其实是有着万般的无奈,然而却又那么的由衷的感谢这唯一能紧密彼此的长江水啊

多么的让人心痛,为之惋惜的同时却又不得不跟着男女主人公一起去感谢、赞美这长江水

相思并不叫人心痛,叫人心痛的偏偏是无处话相思.读着余光中的乡愁,就有一种心痛,揪心的痛,至少我是如此,他用孩子般纯真的心写出了沧桑的惆怅与孤苦,如果你没有离开过家乡,那么,你就永远不能够明白,在巧妙文字的背后,其实是一种深沉,一种落叶无法归根的深沉。

在我看来,欣赏文字不仅仅欣赏它的巧妙,更注重它所带给人的感受。

余先生的诗在乍看之下,让人佩服它的寓情于物所选的“物”是那么的工整,巧妙,久久回味之下却发现巧妙之下涵盖的是那么深沉的孤苦与无奈。

但是,这又让我想到了更孤苦更无奈的是“惆怅此情难寄”之人。

相比之下,余先生还是幸运的,因为他的相思还找得到可寄托之物,也还有可相思之人。

不要太少的读后感 急

春天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季节,但往往又会给人带来焕然一新惊喜的。

在描写春天的文章长廊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朱自清写的《春》了。

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

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

“吹面不寒杨柳风。

”从中,我能感觉到,风是多么地温柔呀

像是母亲的手在抚摸着一样,而且在空气中还夹着清新的土味、酝酿着淡淡的花香。

要是能漫步在这种仙界般的美好春光里,一定是舒服极了,惬意极了

此时此刻我真是希望能穿越时空,到达这么美、还充满了诗意的春天去啊

朱自清给春天的鸟,“恩赐”了一个美妙的嗓子。

“鸟儿将巢安在繁花绿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唤友地卖弄着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跟着轻风流水应和着。

”这样的境界,就像在奇妙的童话世界里似的。

但是,即使鸟儿的天赖之音再好、再美,也比不上那新春的雨水呀

俗话说“春雨贵如油”。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美好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

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

”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接着春天,迎接着新的一年、新的开始。

一直为现在的美好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希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

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

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

请大家就从现在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起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我们最近刚刚学了一篇抒情散文《春》,作者是朱自清,这篇文章描写出作者对江南春天的赞美,作者抒发了对春天的喜爱、赞美之情,表现了作者热爱生活、积极进取的思想感情。

每一个局部中抓住了江南景物的特点,把文章描写的五幅生动的图画。

主要突出了江南春天的新、美、力。

作者描写春雨时,既正面描写雨的形态,又通过雨中景物进行侧面描写,文中描写了五种景物:树、草、人、灯、由和房,作者在文章中寄托了一种喜爱、欢悦的感情。

在作者心目中,春风也是有性格的,江南春风的性格是轻柔温暖,北京的性格是讯猛强劲。

作者用的是对比的手法,表达了自己喜爱北国春风的感情。

《春》的语言非常精美,准确生动,朴实鲜活。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怎样写好一篇好的文章,要按怎样的顺序来写散文,像文中“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

”作者用这种手法来描写花的多,让我受益非浅。

文章中分了几个方面:盼春图、春草图、春花图、春风图、春雨图和迎春图,主要是盼春图、绘春图和赞春图。

我认为我们的学习也应该像“一年只季在于春。

”这句话一样,刚刚开始新的学习,有的是时间,有的是希望,我们应该把握住这个紧要的关头,把基础打好。

作者赐予了春生命,我们也让我们的学习也像刚破土而出的树苗一样,经过风吹雨打变成苍天大树

同学们,有一位作家说过: “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不在事物本身,而是你握不住的一刹那。

”让我们把握住“最美好的事物”,努力向上,相信我们会做的很好的

选一篇吧,我比较喜欢第二篇O(∩_∩)O哈

大家帮编一份龙族的读后感,要600字以上的。

谢谢。

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龙族 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

——孤寂 孤独与寂寞。

在《龙族》最后一章中,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这样的死小孩。

怎么样的? 孤独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

其实每次读完龙族,都会有一种鼻子酸涩的感觉,无论读了多少遍。

仿佛自己心中的孤独被这本像放大镜一般的书,放大了无数倍。

你体会得到书中任务的孤独,因为你也孤独。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

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埃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

却没有人欣赏。

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孤独的风看着它。

看它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

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

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他也算是一条狗。

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

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

他喜欢爬到天台,把两只脚悬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风吹过来,只有他一个人。

背影孤独得黯然销魂。

毕业聚会上,在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成为了那个小写的“i”,没有“love”,也没有“you”。

他慢慢的蹲下,成为了最小最小的“i”,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可却没有落下。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i”的作用。

没有“i”,有哪来的“love you”呢?在这个时候,门被用力地打开了,阳光照射进来,照射在那个小小的“i”上。

那一种感觉,就像是暴风雨过后,阳光就像是子弹一样,不停地对着乌云一梭子一梭子的拼命的开着,打着,噼里啪啦的,直到把乌云打得千疮百孔,撕裂了那一层厚厚的黑暗。

重见天日。

天使走进来,目光如炬。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拽了一把,很拽很拽。

哪怕是在别人的帮助下。

卡塞尔学院,以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为著的学院,一脚踢开了无数的精英,却把那个别人都看不起的,贱狗一般的他给哭着求着了进去。

路明非以为他终于可以拽了。

史无前例S级学生。

可进去了之后,他更加挫败。

卡塞尔学院的确是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可他却忘了,里面还有一群精英帮凶,个个牛逼到了极点。

他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因为他功课差得也是史无前例。

在他该显露时,他没有显露,站在一旁,怂得说着烂话。

他以为很好笑,可是没有人笑,他就在那沉默的环境中干笑了几句,最后不笑了。

可他牛逼的时候,却没有看见。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诺顿,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让恺撒抢去了头功。

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地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巨牛逼,巨拉风埃从来没有人这么拉风牛逼过。

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整一个冬天的恺撒,或者是苦行僧一般,一抓起村雨就成一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

可还是没有看见。

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一条废柴,可有可无,一上战场一定第一个成为炮灰。

有时候觉得,路明非甘心么?明明很厉害,明明很牛逼很拉风,却被别人看成一个傻子。

一定是不甘心的吧。

“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

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

”他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

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

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

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 “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

”他的声音嘶哑冷酷。

——《龙族1-火之晨曦》 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那一个雨夜。

也就是那一个雨夜,在他世界观被颠覆的同时,也涉足了那个奇特的世界。

他不喜欢雨,可是却总被人认为他喜欢雨,因为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雨声响着,似乎有熟悉的曲调在雨幕中飘荡着。

别人或许以为他耍帅,他在扮酷,他喜欢下雨,他认为这样很诗情画意……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

那个是他“爸爸”的男人。

真的是爸爸。

在那个雨夜里,他失去了那个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

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

他的心里,永远有一条永远都走不完的高速路,高速路上,有着一辆千疮百孔的迈巴-赫。

他是狮心会会长,执行部的高级执行员,执行过十二次任务没有一次失败。

他的确很牛逼。

楚子航和路明非同一间学校。

他们并不认识对方,只是知道对方而已。

路明非因为楚子航低调的牛逼,楚子航因为路明非史无前例的衰。

在中学里,楚子航对于路明非的印象是最深的。

因为他也感受到了路明非的孤独吧?那种孤独,再怎么伪装,那也只是一种伪装,剥开重重伪装,露出来的,是黑色的脆弱的孤独。

身为一个面瘫,一个杀胚,他似乎从来都没有过爱恋。

可他却喜欢上了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

——尽管最后知道,她就是他们所要杀的那条龙。

那条名叫“耶梦加得”的龙。

长手长脚的天使在罢工了的地铁站为挤过栏杆为他们接可乐。

天使在过山车上欢呼,强烈的风吹起她的头发,头发在风中如灵蛇般蜿蜒飞舞。

爆炸中,天使驾御着风朝他飞来,头发依旧是飞舞,裙摆就像是一朵花般盛开着。

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了天使俯身看着他,就像在亲吻他的脸庞。

天使在他昏睡的时候守在他的身旁,在罗嗦中悄然睡去,阳光照在她洁净的面孔上,盛开出大-片大-片的白色花朵。

天使在他住院的时候照顾他,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

天使大大咧咧的,和路明非一样喜欢说着烂话。

地铁站里,天使趴在他的背上,场面温馨而安心。

就在这个时候,她走到了楚子航的心里去了吧。

到了最后,天使变成了强大的龙王,黄金瞳对视着他的黄金瞳,默默地说了声“再见”。

随后轰然倒地,鲜血在她背后凝成了真正的翅膀。

或许楚子航并没有感觉到自己喜欢的是夏弥,或许他在夏弥的房间内停留,看着日落时知道了,当他知道时,已太晚。

但那份爱却是如此清晰的存在着。

因为存在着,所以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忘记。

没有言说的爱,就像是一种字,字字珠玑,被一把雕刻刀狠狠的刻进了骨髓中去。

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中化为灰烬,却在记忆中拔节生根。

“你们根本不了解龙类,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这个世界的孩子。

”又想起她的声音了。

其实这句话真是愤懑孤独啊,可是她那么冷冰冰地说出来,满是嘲讽,绝不示弱。

她是个从不示弱的女孩…即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物资,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应该是这样的吧?他觉得有点累了,很想睡一觉,于是合衣躺下,双手静静地搭在胸前。

他用了半个小时作完了功课,回忆了那些不愿遗忘的事,现在这些事又多了几件。

然后他缓缓地合上眼睛,此刻夕阳收走了最后的余晖,夜色如幕布把他覆盖。

他清楚地知道这一次醒来,将不会看见阳光里天使低头,似乎要亲吻他的嘴唇。

——《龙族2-悼亡者之瞳》说真的,读完这些人,我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种孤独。

不被理解,只是默默地看着夜晚的风,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自己干的事情。

我喜欢把房门关上。

因为把房门关上了,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默默地坐着,干着想干的事情。

外面那嘈杂、残酷、肮脏的世界,与我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的心里也会有一个死小孩。

她写着她最爱的同人,画着她最爱的漫画,她或许成绩不好,可她却在为某一些东西执著。

她会倔强地记住很多东西,她会在没有人的时候自己与自己说话,她会打字飞快,她会收集许许多多的东西,她会在雨中行走,她会在黑夜里独自一人听着歌,她会倔强地不哭……无论是多么成熟的人,在他们心里,依旧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他孤独无助不被理解,可他却被套上了一件件的伪装。

古龙说过:“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欢呼声中,你默默地站在那个地方,看着喜欢的女孩与别的男人拥抱,你缩着脖子站在那里,傻逼透顶。

深入骨髓,那个雨夜的孤独与寂寞,令你发狂。

即使受伤昏迷过去,也死死的握着那一把钥匙,同样傻逼透顶。

都是那样的傻逼透顶。

倔强的泪水却始终没有流下。

心中的孤独与寂寞,已经溢满,迟早有一天,它们会变成绝望。

这首诗是我在龙族3书后面抄的,感觉写得很好,读了后很想哭。

如果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 如果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 如果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希望能记起…… 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眼同样孤寂远眺, 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 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十米,整个世界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

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饿从为被你点燃过。

可是你心里始终有着,声与光。

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温馨的歌,你在流泪,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 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 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的哪个天时,即使她不再出现。

有些爱梢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里拔节生根。

你是路明非,你是楚子航,你是青春时迷茫却倔强的灵魂。

你是孤单,你是执著,是年少时游走在时光里的骄傲。

你是血之哀,也是梦之子,流动在血管,凝结在双眸。

龙,人。

两种截然不同的族类,生命树无数枝桠上的两条主干,相互纠缠争斗,无穷无尽。

看《龙族》之前我对龙并没太多了解,给我的印象也就仅仅是童话里抢公主最后还被骑士单枪匹马亦或者组团杀掉的邪恶生物而已。

然而,当我接触了《龙族》这本书之后,龙的形象在我心中一下子就鲜活起来了,从最初的单薄记忆渐渐变得有血有肉,仿佛他们就这般真实地存在于世界的某一处,一个我们触碰不到的地方。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为什么在上面我用的是“他”,而不是通常所用的“它”

因为某种莫名的敬畏。

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和康坦斯丁,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和耶梦加得。

在他们身上,我竟感受不到龙族该有的丁点残暴杀戮气息。

我所见的,仅仅是某种近乎卑微的亲情,甚至比大多数的人类还要纯粹的多。

这样纯粹的情感,在如今繁忙空虚的现实社会中,已然少之又少。

个人认为,在《龙族》这部书的世界里,没有绝对的正邪,龙族崇尚“权与力”,可是人类何尝不是

正是因为人类的贪婪,造就了如今的混血种。

禁忌的血脉,权柄的窃贼。

我看见了那些年轻混血种们的野心,想要取代龙族,成为新的“龙族”的野心

《龙族》的前两部侧重于描写混血种与龙族的斗争,但在第三部却开始着重写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

虽名为《龙族》,然而目前我看见的却是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人类的劣根性被发挥的淋漓尽致。

星期天的巨人读后感

简要地介下这个故事: 小男孩马克斯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住地利的一个市里。

一个周日的下午,乔纳森——马克斯的叔叔来到他们家。

乔纳森的到来让原本平淡无奇的周日一下子变得不可思议。

乔纳森叔叔就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脑袋里装满了鬼点子,时常会做出一些疯狂的举动。

因为乔纳森叔叔的出现,马克斯对下一个周日总是充满期待,期待惊喜的到来。

在小男孩马克斯眼里,乔纳森叔叔是个巨人——星期日巨人。

一、把游戏和创意搬到家里是的,乔纳森叔叔别样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为马克斯同时也为我们读者打开了一扇门。

如果你自己不愿费神,你完全可以把这本书换一个名字-《13个家庭亲子互动创意游戏》,然后你依样画葫芦,把游戏和创意搬到自己家里。

小人国——如果你愿意,就给孩子买一堆卡通小人,每一个小人都应该有名字,有身份,有故事。

你让这些卡通小人和孩子一起看书、看电视、睡觉、旅游,让孩子和它们聊天,说说每天的高兴与伤心搭建鸟巢——你可以和孩子在家里搭一个相当漂亮、柔软的“鸟窝”,当然不是用树枝,不是用烂泥,你可以用床垫、床单。

如果你家里有旧夹克、旧裤子和毛绒玩具的话,都可以用上,反正弄得乱糟糟一点。

你还可以用电脑收集播放一些鸟叫声,然后就躺在里边过夜。

客厅里的沙漠——如果你有足够的勇气,就在客厅里铺上一层厚一点的膜,然后把干沙子倒在上面,这真是够疯狂的。

你打开客厅里所有的灯,然后把家里所有的台灯都放在沙子周围,打开它们,让沙漠变得“热辣”。

慢慢地,你把灯一盏一盏关掉,让自己和孩子安静下来,想象空无一人的宁静,想象天空的遥远,想象伸手可及的星星。

粉笔钢琴——这需要每一个家庭成员都参与。

首先是用粉笔在地板上画一样自己喜欢、自己熟悉的乐器,然后用嘴模仿出乐器的声音。

如果你在地板上画一个架子鼓,那么你就要用嘴发出“洞次打次”的声音。

你想象一下,如果参与的人多,你们简直就可以组织一场音乐会。

和风赛跑——如果遇到起风的日子,你们戴上帽子就可以出发了,最好戴草帽。

在一块空旷的地上画一条起跑线和一条终点线。

你站在起跑线上,当风把你的帽子掀起来的时候,你就得想尽一切办法把帽子给抢回来。

跑也行,跳也行。

如果在终点线之前,你把帽子抓住了,那么你就赢了,反之则输掉了比赛。

深海潜水员——你戴上潜水镜,家就是海底世界,梦幻的、伟大的、引人人胜的彩色奇迹世界

你想象自己看到了有三只眼睛五个鱼鳍的银黑色的鱼、眼睛像灯泡的鱼,还有通体雪白的鳕鱼。

杂物起义——某一天,你和孩子把自己想象成家中的一个物品,例如灯,例如盐瓶,例如床……想象它们罢工一天,做它们想做的事。

二、“星期日”的背后哪怕你只是依样画葫芦,把这些游戏搬到自己家里,你们家的星期天也会变得不一样,你的生活将变得很不一样。

但是,我们有时也要想一想,乔纳森叔叔如此兴冲冲、充满创意地闯进马克斯的星期天,到底想和我们分享什么,真的只是在介绍这些创意游戏吗

(一)去感受自然是的,当我们活着的时候,就要去享受季节轮回、食物、繁花似锦、各种味道……细微到突然扑到面庞上的风、青翠绿叶上跳动着的明亮阳光。

但是,你未必要在卧室里搭一个鸟巢,未必要在客厅里铺一个沙漠。

感受自然的机会太多太多。

例如你带孩子去雨中很潇洒地走几步;你带孩子去雪地里打滚撒野;你带孩子去记住一片云彩的形状;你带孩子去看月光洒在广阔的海面上;你带孩子去看早晨四点钟的太阳如何从远处的树梢后爬出来;你带孩子去认养一棵树,每隔一段时间就去观察它身上所发生的细微变化…..其实,你也未必要“带”孩子做什么,你要做的是“允许”。

孩子会呆呆地看一只蚂蚁,看蚂蚁从这里爬到那里,从那里又爬到这里,你别在后面催着他“做作业去”。

孩子会把手和脚插进泥里、沙里,你别歇斯底里地尖叫“脏死了,脏死了”……这就可以了,你要做的就是“允许”。

做到了允许,你就是“星期日巨人”。

(二)和孩子一起帮助别人作为大人,其实我们并不清楚怎么培育孩子善良的品质。

很多时候,我们只是把钱交给孩子,然后孩子把钱塞进捐款箱。

在书的后面章节,乔纳森叔叔让世界变得特别温馨。

埃洛曾经是一个能够“飞翔”的杂技演员,可现在他只能躺在床上。

乔纳森叔叔和马克斯一家为埃洛策划了一场特别的演出。

乔纳森叔叔化身小丑,马克斯朗诵了诗,妈妈跳着缓慢的舞步为埃洛献上了红色的玫瑰,表演了纸影戏。

在这个下午,病房里充满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长时间的握手、用心的拥抱、温柔的互相亲吻欢笑…… 乔纳森叔叔是想告诉我们—— 帮助和礼物,应该建立在观察和聆听上。

我们要清楚对方到底需要什么。

帮助和礼物,并不局限于物质的东西,也包括分享情感,表达理解。

帮助和礼物,要用心地准备。

帮助可以空着手,但是不能空着心。

一场倾听,一个拥抱,一句赞扬,一段祝福,一声鼓励,也能传递心意和惊喜。

帮助和礼物,所获得的快乐不是别人发给你证书,不是别人说你很善良,而是你看到了别人的笑容,你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满足。

如果你带领孩子进行这样的帮助,送这样的礼物,你也是“星期日巨人”。

(三)和孩子一起做一点特别的事作为大人,其实我们并不知道孩子需要什么。

知道吗

孩子的生活需要“不一样”,需要“变化”,需要“冒险”。

乔纳森叔叔的到来,让马克斯的生活有了“惊喜”:在卧室里搭建鸟巢,和风去赛跑,画粉笔钢琴……不断的惊喜让马克斯对生活有了好奇心,对还没有到来的明天有了盼望。

是的,作为大人,我们想过“正常”的生活,这无可厚非,生活不一定要过得很另类,过得与众不同。

乔纳森叔叔总在路上,漂泊不定。

相对而言,马克斯爸爸对于生活的选择更让大人接受,家庭稳定温馨,随时欢迎弟弟回家。

但是,我们没有必要早早地就让孩子过上一种“按部就班”“秩序井然”“中庸”的生活。

正常状态就像一条铺好的路,走起来舒服,但长不出花。

孩子的生活需要“惊喜”。

在安全的范围内,我们应该和孩子一起做一些特别的事,让自己感到快乐的事。

怎么样的事,算是特别的呢

很难说清楚,有迹可循就算不上特别了。

我们可以举一些例子。

例如当个神秘的“偷拍者”;例如收藏具有某种特质的东西,树叶、石子、贝壳等等;例如去了解爷爷的一生;例如去野外露营一天;例如攒钱去看一场特别的演出;例如和孩子拿起画笔画家里的一堵墙…如果你愿意带孩子做这些,在孩子眼里,你当然是“星期日巨人”。

(四)和孩子坦露心事作为大人,其实我们不懂得怎样跟小朋友聊天,我们跟小孩之间的对话永远都是:“功课写完了没

’’‘‘琴练了没

”“今天考了几分

”我面对孩子的问题永远都是:“你小孩子懂什么。

”“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

”我们一张嘴就是教育,就是检查,就是规定,就是指责,就是训斥,就是不耐烦。

乔纳森叔叔知道怎么跟孩子聊天。

乔纳森叔叔和马克斯有过一次很郑重的对话,这次对话选了一个特别的地点——河中的一条船上。

乔纳森叔叔告诉小侄儿他有抑郁症,有一段时间他整个人就好像掉进一个黑洞里。

乔纳森叔叔告诉小侄儿他有女朋友,但是暂时不打算要小孩。

乔纳森叔叔告诉小侄儿他不差钱但也不追求拥有太多钱。

乔纳森叔叔什么都说,没有禁忌,非常真诚。

是的,乔纳森和马克斯之间进行的不是大人和小孩的对话,而是朋友之间的聊天。

和朋友聊天是怎样的

有一段不被打扰的时间,不被所谓的“要紧事”打断的时间。

很认真地看着对方,绝不敷衍地说着“嗯、啊、喔”。

绝不急着评判对错,有时只要倾听。

偶尔问一个让对方“尴尬”的问题:你有喜欢的女孩(男孩)吗

坦露自己的心事,可以说说自己的失败与痛苦,说一说自己的努力,说一说未来的打算。

当然,最美好的还是全家人一起聊天:分享光荣的事,诉说伤心的事,笑谈出糗的事,畅言经历的事……三、努力成为“星期日巨人”乔纳森叔叔要走了。

马克斯的爸爸说:“我必须要说,乔纳森,过去的这些周日你教会我们很多东西。

”“比如说什么

”乔纳森问。

“比如不需要凡事都那么较真,互相之间开个玩笑也挺好的。

比如一周至少应该有一天,应该全家人一起度过。

做什么其实不重要,关键是大家都要开心。

”是的,乔纳森叔叔所做的一切带给我们很多思考。

我们必须承认,这本书比大多数家长学校的讲座生动得多,我们可以从中梳理出许多要点,然后对照,如果能尝试去做到当然最好。

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我们一下子做不到,但至少我们有了目标。

口时常带领孩子走进大自然。

口和孩子用心送出一份礼物。

口和孩子一起做一些特别的事。

口和孩子像朋友一样聊天,坦露心事。

口善待家中的物品,感念一些东西对自己的陪伴、对家庭的贡献。

口尊重从事其他工作的人,没有必要对服务员大声讲话,对小区里的清洁工报以微笑。

口允许孩子像孩子,很欢喜地看到他们和洋娃娃说话,看不切实际的童话,说一些天马行空不着边际的话,允许他们慢慢长大。

口不逼孩子去背一些他完全不懂的东西。

口多和孩子玩一些和ipad、和电脑无关的游戏。

口让孩子体会学习艺术的乐趣,例如我们学画画,不只是为了获奖,有时可以画一颗星星表达希望,画一片落日时的彩霞来表达心灵的渴望。

口和孩子一起阅读,做一个能够讲故事的爸爸或妈妈。

口好好说话,不乱发脾气。

四、安排一次创意写作这本书每个周日安排一章,每个章节基本都是并列的。

十几个章节里介绍了诸如开发想象空间、感受大自然、培养逻辑思维、另类过家家、手工制作、善待家中物品、感同身受等许多方面的内容。

所以,如果孩子喜欢写作,你完全可以让孩子在中间穿插一个章节,穿插一个特别的周日。

在这个周日,乔纳森叔叔带来了什么意想不到的礼物,或者有什么让人大跌眼镜的建议,就完全看孩子的“编剧”能力了。

当然,在写之前,你也可以让孩子重读一下这本书的各个章节。

在你的提示之下,孩子会发现各个章节之间还是有相似之处的,是有写作规律的。

每一个章节的写作结构基本如下:“我”充满期待;爸爸总是反对,发点牢骚;妈妈很快进入角色;最后,一家人投入到不一样的快乐的周日中。

如果你希望孩子写的这个章节既好玩又有点意义,那你不妨把这篇“建议”的前面部分读给孩子听,对孩子或多或少会有点启发。

当然,孩子写完了,家长就不要有太多意见了。

对于孩子来说,写故事就是因为好玩,孩子是为了好玩而活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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