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读《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有感 我最近读了《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为了给自己的女友露西复仇、而去杀折磨露西郁郁而尽的两个人,最后也因为自己的动脉血管瘤症发作而死的事情。
读完这篇文章,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忠义耿直、心地纯洁而善良的人,但是他却因为一时的仇恨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这实在是很可惜。
我认为他应该向当地政府求助、应该报警,只可惜他并没有那样做。
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家都很熟悉。
他是一个性格、脾气都很古怪、却学识渊博、观察仔细的大侦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学习,在任何地方都能推理,这是为什么呢
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因为他非常善于学习,并且能够刻苦研究。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刻苦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在生活中学会观察,不断开阔视野,只有这样,才能善于从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要养成善于观察、乐于观察的好习惯,像福尔摩斯一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一样拥有广博的知识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80字-百度
-读有感英国小说家的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小说写得真实自然,富有传奇色彩.主人公在孤岛上种庄稼,搭木屋,吃了千辛万苦,生存下来.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结果还是失败了,最后于1868年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翻开书的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从扉页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便对这本书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反感.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的确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甘心承认这些,我们不也希望做得更好吗可为什么,周围的人总要给我们戴上这顶帽子呢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时,我想我真的被震憾了,那是一种心灵上的震动.一个个问号不由地萦绕在我的心头,如果我是鲁宾逊……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我们需要具备鲁滨逊那样的刻苦奋斗的精神.在他认为,天底下没有什么人类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人类充分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双手,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同时,还必须在做好每一件事后力求精益求精.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百相信这句话.这287页向我展示了鲁宾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的精神;告诉我鲁宾逊靠自己的诚实,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小屁孩日记25极寒求生记的读后感800字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小屁孩日记,我一看到这本书名就觉得很奇怪,“小屁孩是谁”“小屁孩干了些什么事
”我就带着这些问题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书,书中最吸引我的是主人公多米,因为我的生活中也有一个米多,我生活中的米多是一个捣蛋鬼,处处和我做对,这个书中的米多是个怎样的米多呢
米多很傻气。
有一次竟然把自己的脑袋卡在了书桌里,老师都快急哭了,教导主任和校长也没能帮他给拔出来,最后请来了后勤工作师傅才把脑袋给拔了出来。
米多很聪明。
有一次他的爸妈偷看了他的秘密日记却还死活不肯承让。
于是他写了一篇日记,完成后,他学着福尔摩斯的样子用一块大大的不干胶贴在上面,日记里的一丁点字都看不见了,然后就假装睡着了,果然到了半夜爸爸妈妈开始行动了,爸爸好不容易把不干胶撕开,日记里写着“爸爸,妈妈,你们好笨啊
”米多很热心,有一次他去上厕所。
刚提上裤子上课铃就响了,又听见了一阵哭声,原来是一个小不点儿着急着要跑向教室的他却拉到裤子里了,米多连忙帮他到班级里拿了一条和一卷手纸,再等米多跑到自己的教室已经迟到了,他被老师骂了一顿,事后当小不点把米多帮他的事告诉了老师,后来校长也知道了这件事。
结果米多帮小不点的事情被校长当为典范表扬。
米多的童年是快乐的,也带给别人很多快乐。
草丛边,我们和蜥蜴进行了一次“伸舌头大赛”,竞选班长时,我异想天开地竞选班主任;在班里成立了一个“好又快”作业公司,帮助大家解决头疼的作业难题;我用酱油、醋和妈妈的头油、香水制作了一瓶“神奇减肥药水”我也希望我的童年生活变成一本书
一篇《血字的研究》读后感,700-800字,初一水平
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
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
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
这令华生大为惊叹。
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
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
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
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
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
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
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
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初二<6>班 王宇豪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
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
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
这令华生大为惊叹。
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
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
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
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
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
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
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
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读后感400
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创作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可精彩了。
他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完完全全地体现。
侦探小说也看过不少,但惟独对《歇洛克·福尔摩斯短篇故事集》爱不释手,这是为何呢
1.抓住人物的性格特点,进行细微地刻画。
作者柯南·道尔在本书中所塑造的人物性格鲜明。
尽管书上只有几幅插图,但通过他的描写,读者的脑海中马上会浮现出人物的形象。
你可以通过几个些小的细节判断出人物的社会地位和善恶之分。
比如福尔摩斯那双会闪现灵光的双眸;华生那时时作痛的肩膀;墨里亚蒂那泛着冷峻笑容的嘴角……都活灵活现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让人不禁拍案叫绝。
2.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过程。
读侦探小说冲得就是那精彩绝伦的推理。
那一个个悬念迭起的谜题不断撞击着读者的心灵。
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两在《四签名》中你一开始会以为凶手会有四人,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喔~罪犯原来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拼拼图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
随着“拼图”的接口不断衔接上,读者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你继续读下去,痛快
痛快
3.英雄不孤 。
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
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
记得书中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4.贴近读者,情节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
再完美的人也有瑕疵,而大多数侦探小说家却不太注重对主人公缺点、陋习的刻画,使他们都变得太完美了,但福尔摩斯则不同。
在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时,他会静脉注射吗啡、可卡因;他会不经允许在卧室里进行气味呛人的实验;他也会不在乎一旁的朋友,把整个屋予弄得烟雾缭绕……但或许就是因为他有些许缺点,才让本书更贴近读者吧!此外,《歇洛克·福尔摩斯短篇故事集》的情节虽曲折离奇却切合实际,不像乱步的部分作品,多少带着一点科幻色彩。
《歇洛克·福尔摩斯短篇故事集》吸引我的决不止这些,因为他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完完全全了解。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
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
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
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
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
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呢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
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
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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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之后的感受是:我敬佩力大无比的英雄后羿,因为他为百姓除了害。
我还敬佩美丽、善良、勤劳的嫦娥,因为她为了不让奸诈贪婪的逢蒙得到仙药,她自己吃下仙药,忍受了与亲人分离的痛苦。
我痛恨奸诈贪婪的逢蒙。
我觉得我应该向后羿、嫦娥学习。
读后感2篇800字左右
在短短的寒假中,我读了好多书,其中,我觉得最有意义的是《三国演义》。
这部书内容主要讲的是蜀、魏、吴三国纷争的故事。
它叙述了从汉灵帝中平元年黄巾起义到西晋太康元年三国统一为止。
描写了近百年的重大历史事件及历史人物的活动,展示了三国兴亡的历史画卷。
在书中,我知道了有像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的人,也有像董卓一样恶贯满盈的人,更有像周瑜一样小心眼的人。
在《三国演义》的人物中我最欣赏的要数诸葛亮了,他通天文、知地理,不管别人有什么计谋都瞒不了他。
他能利用自然环境及气候变化来完成用兵之计。
而且,他还是一个大度惜才的人,曾经七次生擒孟获,而每次都因孟获不服而放走他,直到第七次才使孟获心服口服而最终投靠了诸葛亮 在书中,我觉得最精彩的故事是《草船借箭》。
由于诸葛亮聪明博学,用兵如神,这便使周瑜非常的嫉妒,心怀诡计,他把诸葛亮看作是东吴一患,要找借口害他,于是对诸葛亮说在水上打仗最好的兵器是箭,这当时没有造箭的条件下却要他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弓箭,如果完不成就要严惩。
但诸葛亮却胸有成竹凭他的智慧和学识,在三天内向曹操“借”了十万余支箭¬¬,出色的完成了任务。
读完《三国演义》之后,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能像诸葛亮一样博学多才、聪明能干将来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
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夹在中间。
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
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
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
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