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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动物城图书读后感

时间:2016-01-13 09:02

求读一本关于生物的书的读后感300字,拜托啦 回答的好的有悬赏哦

我看了一本《动物世界》,里面有丰富多彩的动物,我又重新认识了那些动物朋友,从色彩缤纷的水中生物到翱翔于天空的鸟类,从形形色色的昆虫到迄今为止生物界中最高级的哺乳动物。

里面有一些可是我的老朋友了。

书中有丰富多彩的水中生物比如:电鳗,它可以发出600—800伏电力,更有趣的还有斗鱼,它非常好斗,勇猛异常,所以得到了这样的称呼。

书中有翱翔于天空的鸟类比如:鹰——目光敏锐的鸟类之王,还有百灵鸟——草原上的歌王,更有优雅的音乐舞蹈家——琴鸟。

还有形形色色的昆虫比如:竹节虫吧,竹节虫是用自己的身体来伪装的,常常把人们“骗”了。

还有食人蚁——疯狂的吞噬军团,让人看了不寒而栗。

动物们都有自己的家园,它们在自己的家园里快快乐乐地生活。

但是有些人却不断的骚扰它们甚至狠心的把它们杀死。

我希望伤害它们的人改邪归正,保护它们。

珍惜它们。

让它们快乐地生活在自己的家园中。

人类不但要珍惜自己的生命,更要珍视地球上的其他生命,人和动物要和谐相处,一起生活在美丽的地球村中。

《动物世界》让我对动物有了较多的了解和认识,不但能够丰富我的知识,并且提高了我的环保意识,我要成为一名小小的环保卫士,呼吁人类善待动物,保护动物。

这篇还不错的,文字也不算多,反映了动物界的平衡规律不能随意破坏,采纳我吧。

神奇图书馆和龙族读后感

忘了在哪本书中读过这么一句话:“焦虑来源于恐惧,恐惧来源于无知”,而人类基因中出于自我保护的悲观特性和近年来蔓延全球的经济低迷,环境恶化等问题,更是让不安的情绪缠绕在很多人的心头挥之不去,终日惴惴不安,极端者索性放弃努力,放弃希望,听天由命或是疯狂报复社会。

  而这本《富足》,可以毫不犹疑的说是我最近几年来读过的最振奋人心的一本书(像毛主席保证,绝对不是鸡汤)。

译者对此书有一句精辟的概括,叫做:“充满了理性的乐观”,从对富足的阐述,价值的衡量到人类“认知偏差”的纠正与反思,以及改变人类未来的四大力量的分析(指数型发展技术,DIY创新者,科技慈善家,崛起中的10亿人),可以说有观点,有逻辑,有数据,有真相,是一篇改变思维方式,充满了正能量的难得的佳作。

难怪克林顿强烈推荐,李嘉诚放在案头,张瑞敏等一群牛人纷纷写书评,真正是一本正心之作,强烈推荐和我一样心中总有不安,确总是难以破解的人看一看,也许下一个改变世界的人,就是你呢。

十篇读后感五十字以上

①读有感  今天上午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使我受益非浅。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父亲用戈壁滩上的白杨树歌颂了边疆建设者们服从祖国需要,扎跟边疆、建设边疆的远大志向和奉献精神。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做人要有无私奉献精神,还要有远大的志向。

②读有感   今天,我读了这本书,颇有感受。

  这本书讲的是森林里发生的驱蚊,很吸引人的眼球。

比如:在四季常绿的森林里,雪里的吃奶娃娃、冬客准备上路……我明白了人有人的趣闻,动物的趣闻只有细心的人才会发现,粗心的人是发现不了的。

我以后要做一个细心的人,不想做一个粗心的人,因为细心对每件事都有好处。

  我喜欢《森林报》这本书,我以后要读更多的书。

③   今天我们学了这一课,一个聋哑人画出了栩栩如生的鱼,有一个小女孩说鱼游到了他的纸上。

作者也在纸上写给聋哑人,鱼游到了他的纸上。

聋哑人却说先游到了聋哑人的心里。

  我们做事情也要学习聋哑人,我们的心里先要想着一件事,想好以后再去做这件事。

④一只想飞的猫 李俍   读了,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阿里斯小姐,因为阿里斯小姐坚持要杀死狠毒的大蟒皇后和白足眼镜蛇及蚱蜢少将等等。

大蟒蛇皇帝常让他的军队来攻击阿里斯,因为阿里斯把蚱蜢少将丢出去了,才导致这场大战。

虽然阿里斯力气小年纪也小,不过在昆虫眼里她还是很高大的。

⑤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一个农夫好心救活了一条冻僵的蛇,没想到蛇反而咬了农夫一口而死。

记得我以前常看的动画片中羊族的羊玩耍时看见一个饿晕的狼,便好心救了它。

可是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这只狼竟恩将仇报,吃了羊族的许多羊,十分可恶。

  这个事例告诉我们,有的恶人是不值得同情的,我们的仁慈是改变不了他们邪恶的本性,到最后,受伤的还是自己。

⑥雪孩子读后感  以前,妈妈给我读了的故事,它讲了兔妈妈要去找萝卜,就给小白兔堆了一个雪人。

小白兔在外面和雪人玩后,觉得冷了,就回到屋里坐在炉边烤起火来,小白兔睡着了。

突然,小木屋着火了。

雪人一边喊救人,一边冲进木屋,把小白兔抱到了屋外,雪人化成了水。

  这让我懂得,我们要向雪孩子学习,为了救人甘愿牺牲自己。

这是多么崇高的舍己救人的精神啊

⑦读后感   今天我们学了这一课。

这一课讲了:三个牧童把水塘里的水弄干净,然后一个姑娘出来了说:“我可以喝这井里的一口水吗

”男孩说:“我们把水弄干净就是供大家喝的”姑娘说:“我为你们三个人的健康喝三口水”然后姑娘说:“你们去寻找幸福吧

十年之后我们再在这相见”三个牧童就去寻找幸福。

  十年之后一个孩子的了医生,一个孩子做过任和工作,一个孩子在耕田。

他们都找到自己的幸福。

8、篇二:读后感   这本书是商晓娜姐姐写的,我嘛,觉得商晓娜姐姐是个天才,因为她写的小豌豆让我看后乐的直跳不停,我和妈妈一起共读完了都觉得很有意思。

商晓娜姐姐想的词语可真丰富呀

比如香喷喷、高高兴兴等,还有一个很好的句子是: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

  我和妈妈也在小豌豆这本书里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喜欢小豌豆这本书。

⑨读《木偶奇遇记》有感 毛家玮   我用两天的时间读了一本《木偶奇遇记》。

这本书真是太精彩了,我一看就入迷了。

  书中讲述了一个神奇木偶的故事。

它叫皮诺曹,能走、能跑、能跳,还会说、会哭、会笑。

它原来很调皮但沾染了许多恶习。

但它知错就改,最后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感触很深,小皮诺曹的缺点其实在很多同学身上都存在,只要知错就改,就是一个好孩子。

⑩《小狮子爱尔莎》读后感  我读了《小狮子爱尔莎》这篇文章后,感受很深。

特别是当爱尔莎发高烧时,爱尔莎和主人睡在一起。

换成是普通人别说是狮子就是猫也得相处很多年才行。

  动物也是会有感情的。

只要你好好对待动物,帮助动物。

几年后他也会好好的对待你,帮助你。

来源自网络,望采纳~

求《小约翰》,《野性的呼唤》《麦田里的守望者》《动物庄园》的读后感,一篇文章至少要三片读后感哦~~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在图书馆里,我无意中发现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

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

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

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酒吧、卡拉OK、棋牌室开始人流如潮,网吧、游戏机房中学生不断,所谓新新人类疯狂地迷恋上了摇头丸、K粉等毒品……  天啊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

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

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  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

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

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

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

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

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

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

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

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

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

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

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

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

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

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

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

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几本书读后感,每一大题选一本作读后感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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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名著的读后感 1000字左右

》我最初看“老人与海”之后,只感叹了一句,人最终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征服了什么; 但是,我现在再看的时候,却有另外的感受。

老人与海的挑战,进行了不屈不饶的征服,但是你是不是想过,人是不是在不屈不饶的制造问题,然后再去解决他,到底这世界最后谁征服谁,征服了之后做什么,为什么要征服而不是…… 中国古代文化的内涵,在与亲和力,而不是征服的力量,参加过美国人的英雄思维,就是强调征服的力量,但是失明后的他,开始思考征服的意义,所以才有老人和海;美国在越战里的结果,是越战里的老人,人类的生存意识是海,如果盲目的强调一个生命对另个生命的征服和占有,即使进行着不屈不饶的过程,结果只有所写的,老人空着手回航:“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永远不会打败他”, 人如此,其他的生命呢

很多东西,在名著里都是留下很多东西的,思考思索是所有作家的天性和责任,我爱作家和文人,爱一切在生存的压力下不放弃思考的人们。

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平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经历。

也许没有大海,就没有鱼;没有鱼,也就没有渔夫,同样也就没有折断不平凡的经历了。

正因为有了大海,才让渔夫钓上了一条,但却在海上拖了三天三夜才把鱼杀死,但又遭到了鲨鱼的袭击,贼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这条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一切的肉体都不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一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任人摆布,但是谁又愿意去操控它呢

它只不过是一堆毫无利用价值的骨架。

然而,一个悲剧性的故事里,却折射出一个“英雄人物”——老人。

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在别人眼中他是一个失败者。

因为作为渔夫,捕不到鱼,还能算是真正的渔夫吗

而可贵的还是他却能在第八十五天决心驶向远方的大海去钓鱼,那种“之”的勇气,难道不令我们佩服吗

不论是鱼叉,小刀,短棍。

一次次被鲨鱼带走,但他始终用尽一切手段进行反击,什么也无法摧残它英勇的意志。

一句“我跟你奉陪到死”,夹杂在大海的咆哮声中,回响在我耳旁。

一个人把生命都压了上去,与敌人做殊死的博斗,能不算英勇吗

我想鲨鱼正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

在人的一生中都存在这股破坏力量,人生是不停地循环着的,喜剧的落幕,不就是悲剧的上演;悲剧的落幕,也就意味着喜剧的再度登场。

老人将大马林鱼杀死看似是完美的结果,但同时他还在“酝酿”这自己的悲剧。

鲨鱼的袭击,就是应得的报应。

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总是有所追求的,无论追求的东西是好,是坏,追求的手段是正义,还是卑劣;也许能够得到就是最好的结果吧。

在充满悲剧色彩的全文中仍有一丝亮点,那就是孩子。

孩子带回了老人失去的青春,使他找回了自我。

如果每一个人都拥有一分童心,一分天真,那么世界不再总是灰色,就算当时你享有的是最后的晚餐,也不会忘记在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了。

回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题吗

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

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

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人真正害怕的可能是这些吧

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

小说中用对比的手法描绘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极富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人物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和悲惨命运扣人心弦。

小说中使我感触最深的是小说中的两个主人公:和。

这两个人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使人触目惊心。

刚满16岁,她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

她整个人的灵魂都是美好的。

她有一只聪明绝顶的小山羊,小山羊那活泼可爱的形象时时在我眼前浮现。

她俩;合并起来,就像一幅多彩多姿的风景画。

她们是美丽的化身。

但这颗年轻火热的心却被腐朽的社会所禁锢了。

原本她应有美好的未来,但最后她却以16岁的热情在这个世界消失了。

每当想到这个人我都觉得很惋惜。

我感叹命运对她的不公与不敬。

同时我也看到了她坚强、忍辱负重的良好性格。

形貌异常的丑陋。

文中对他的到“那个四面体的鼻子,那张马蹄形的嘴巴,那只被茅草似的棕色眉毛所堵塞的细小左眼,那只完全被一个大瘤所遮盖的右眼,那上下两排残缺不全,宛如城堡垛子似的乱入遭的牙齿”,把这一切综合起来看,我觉得他真是一位恐怖的野蛮人,我认为这世上不会有这么残缺的人吧。

但人不可貌相。

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善良的心灵。

他喜爱;如同守玉般保护她。

对爱斯梅拉达的种种厌恶,他毫不在乎。

我认为这是他最大的弱点,这也是由于社会的制度所造成的。

她试图使爱斯梅拉达远离一切伤害。

但个人的实力是很有限的,最终他还是不能保护好她,也只好选择殉情。

这两个人的悲惨命运使我触目惊心。

看到这两位相继被社会所遗忘,我的同情心又升起来了。

我讨厌社会偏见邪恶势力。

同时又联想到了我们当今社会。

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消除了压迫与剥削,各族人民互帮互助,促使我国更加繁荣昌盛。

我觉得我们这个社会是美好的,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

上天对待我们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但更大的成就需要我们的勤劳与创造。

从爱斯梅拉达和卡西莫多的爱情悲剧,我也看到了世间的悲剧。

他们两个共同拥有了纯真善良的性格。

但外貌上的巨大差距使他们格格不入。

这就是人与人之间最大的悲哀,我为他们两个的殉情怀有太多的感慨。

,它教会我要学会坚强。

《巴黎圣母院》,它教会了我要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

50字的所有读后感

龟兔赛跑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努力向上的人才会胜过那些骄傲自满的人的道理。

学习也是如此,我们不能一有好的成绩就骄傲自满,自以为是,要继续努力,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葡萄园里的珍宝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多少付出就有多少收获。

有辛勤的耕耘才有丰硕的成果。

老农夫面对懒惰成性的三个儿子,没有正面教育,而是采取了一种“点铁成金”的教育方法,终于是他的儿子们明白了勤劳致富的道理。

蚊子与狮子这则寓言告诉我们骄傲是没有好下场的,有些人虽然击败过比自己强大的人,也会被比自己弱小的人击败。

强中自有强中手,能人后面有能人。

金鸡蛋这岂不都是贪婪惹的祸吗

这对杀鸡“取金”的夫妻,表面上看来是一种愚蠢的行为,其实他们是过分的“聪明”。

而这种“过分的聪明”,也正是来源于他们狭隘的心里和贪婪的本性!用这种的卑鄙的手段不劳而获,成为富翁,坐享富贵。

狮子和老鼠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弱小的动物同样也有厉害的一面,我们要时刻对着别人谦虚的态度,同样也要学习别人的长处,弥补自己的短处,这样你跟别人比,别人能做到什麽你也能. 放羊的孩子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诚实的重要性,经常戏弄别人最终只能伤害自己,对自己一点好处都没有。

真诚与信赖是连接人间友谊的纽带,一个品格正直诚恳的人,必然会受到人们的敬重和信赖,当他需要帮助的时候,人们都会去帮助他。

而那些不诚实,喜欢说慌的人,人们不喜欢他,他遇到困难时,没有人愿意帮助他。

熊和旅人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我:那种整天把友谊挂在嘴上的人,也会随时把友谊踩在脚底下。

轻而易举就海誓山盟的人,一遇风吹草动就逃之夭夭。

真正的友谊是永恒的,它必须经受实际生活的考验。

弄巧成拙的驴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老老实实,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干,决不能投机取巧,那样只会弄巧成拙,最终害了自己。

我们的学习也是一样,只有认认真真的学才能取得好成绩,那些平时不努力,光想着偷懒是不行的。

狼和小绵羊 强者从弱者那里听到的,通常只会是哀求和恭维。

绵羊装着胆子表达了自己对狼的憎恨,却侥幸从恶狼的嘴下逃了出来。

可见,有时候,弱者的泪水不但换不回强者的同情和怜悯,反而会使强者更加凶恶,是弱者更加受到轻视。

在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里,的确不应该有太多的眼泪

狗和狼的约定狗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摆托了狼,而贪婪的狼什么也没得到,朋友们要记住了,当面对坏人时,我们一定不要惊慌,而要开动脑筋,想办法来保护自己哦

介绍2本名著 写读书笔记 (要求:书名,作者,内容,读后感想)

1.我读了高尔基的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是让人心酸的,他三岁上父亲生病去世了,便跟着妈妈来到外婆家。

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

两个舅舅也同样是粗暴、自私的人,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是这样。

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公经常痛打外婆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

在这样黑暗的的环境下,谁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

  我读了之后心情非常压抑。

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

但幸好这世界也不都是丑陋不堪的,他的身边还有外祖母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着,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

其中,外祖母就是他的太阳。

外婆总是用她的温存用她的宽容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

  外婆用她的爱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

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

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

”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

所以高尔基又感慨地说:“她(外祖母)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的。

”  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难免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请你相信,黑暗过去之后,太阳总会出来

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即就是你眼前可能还是黑暗,即就是你的生活还有悲伤,但你坚持让自己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一定会迎来生命的辉煌

    2.读后感  生活是活动的,图画是静止的。

生活供以人生命,图画供以人欣赏。

  农村山城是一幅静止的图画。

千年万年不变。

生活里面的人叫画中人。

他们在社会上地位可以忽略不计。

然而画中一切于画外的人永远充满向往。

  东晋陶渊明的中记载:问今是何时,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这些无论魏晋的人的生活在别人眼中却是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怡然自乐。

  沈从文也有文说:“千百年来读书人对于桃源的印象既不怎么改变,所以每当国力衰弱发生变乱时,想做遗民的必多,这文增添了许多人的幻想,增加了许多人的酒量。

至于住在那里的人呢,却无人自以为是遗民或神仙,也从不曾有人遇着遗民或神仙。

”  农村的确只是失意人酒后的谈资或闲暇人的雅兴。

至于生活在那里的人呢,却无人以为自己是神仙和遗民。

他们生存在所谓的世外桃源,承载着图画的完美与历史的厚重。

他们无法摆脱如画般静止的命运与生活。

这潜在流动的悲剧命运。

  里那一种沉重古老静止的边城风景,以及边城小人物的生活状况,如画。

而画中的人物呢

  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

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

这生活无形中就够成了一幅图画,有如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

这意象与味道。

  它们沉淀了恢弘沧桑,沉寂凄婉的悲壮。

  作为图景,有永不退色的鉴赏价值,浓厚的乡土气息。

作为真实,却有它无法承载的厚重。

作为生活其中的人更是另种悲凉,无奈。

  翠翠的母亲与一个军官私生下她就早死去,父亲她刚诞生起就远去。

从小相伴翠翠的是黄狗,爷爷,渡船,渡口以及对母亲依稀回忆。

成年累月感受的是临溪石头,天光日月,河风。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的黑黑。

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

自然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一只小动物。

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鼬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俨然图景中一道风景。

她生活在这亘古不变的图画里。

  风和晴朗的天气无人过渡,镇日长闲。

祖父同翠翠便坐在门前大岩石上晒太阳;或把一段木头从高处往水中抛去,镞的使身边的黄狗自岩石高处跃下把木头衔回来;或翠翠与黄狗张着耳朵听祖父讲城里很多年前的战争故事;或祖父同翠翠两人各把小竹做成的竖笛含嘴里吹迎亲送女的曲子……  遇到过渡的是新娘。

翠翠必争着做渡船夫。

站在船头,懒懒的攀缘缆索让船缓缓过去。

花轿到岸拉,翠翠必战在小山头,目送这些远去,方回转船上,把船靠近近家的岸边。

独自哼唱或采一把野花束在头上装扮新娘子……  平静,古老而祥和,自然朴实。

  然而翠翠却是敏感脆弱,孤独忧伤的。

  倘使爷爷死了……吊脚楼上的曲声与这幽怨的心思相对应。

倘使爷爷死了,会有户人家等着她

这是她唯一透破这图画的路

引出了翠翠心中隐秘幽暗的一段爱情故事。

笔触冷静平淡,语句没有任何宣染艳丽。

白描淡淡的不能再淡。

然而白描中仍看到结果的厚重。

隐秘忧伤的是他们的爱情没有开始就消失。

翠翠不做声,心中只想哭,可是没理由可哭。

祖父再问下去,便引到了翠翠死去的母亲……老人说了一阵,沉默了……  原来来做媒的是为老大。

而站在对溪高岸竹林里为她唱歌的却是老二。

老二想做云雀,老二有诗人性格。

翠翠喜欢老二不喜欢老大。

文字总在二老是为要一座碾水房还是一只渡船着游动,在渡船上爷爷反复询问中延续。

老二爱翠翠,喜欢翠翠,他在碧溪阻为她唱了一十七个晚上的歌。

他认定自己命中就是个撑船的。

翠翠感觉生活太平凡了,感到心中有些薄薄的凄凉,想在一件新的人事上攀住它……翠翠梦见在梦中被一个人的歌声浮起来,上悬崖摘了一把虎耳草。

  而先说媒的是老大,老大却死去了。

翠翠还不知怎么回事就背上了莫须有的罪名。

老二因为家庭的阻力,舍弃翠翠下桃源去。

翠翠的爱情破灭。

爷爷死了,她仍与黄狗来弄渡船。

  整个只在一幅平静沧桑的的图画中。

给人无以承受的悲呛,无以承载的重量。

画外多少人对这种白描的图画不感兴趣

不会想象那里是个世外桃源

但有多少人真正去过文中所表叙的生活

生活不是图画。

生活需要流动。

  到了冬天,那个塔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

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茶峒。

凄凉朴素,忧伤结束了。

  所有心思浮动,所有山川日月沉静入画中,凝结画中。

沉积它厚重的背景:世外桃源还是小山城

小山城是世外桃源,可那种生活却不是想象的。

所谓无论魏晋的人从不知自己是神仙和遗民。

生活不同图画。

  3.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

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爱屋及乌。

但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么看,来显示自己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著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

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

  打个比方,读是一种愉悦的享受,就像是用地道战地雷战打鬼子,越打越过瘾,正打在关头上,钱钟书先生将大笔一搁,鬼子投降了;读也挺爽,应该属于三大战役的那种,共军三下五除二地把蒋介石赶到了台湾,我也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老金;但读就大不一样了,是一种受罪,就像一样,拉锯战,特艰苦卓绝,不但要跟斯威特作斗争,还要与瞌睡虫作斗争,不过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我还是取得了格列佛大捷,但损失惨重,至今想起来还余悸不已。

  因此,此后,看到鲁迅拿着烟斗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总会口不自禁地唱道:都是你的错,是你骗了我,还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骗的虚荣……  但是,尽管受了骗,并未影响鲁迅在我心的地位,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斯威夫特是不能与鲁迅同日而语的。

  鲁迅,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斯威夫特何许人也

英国十八世纪罪恶腐朽的资产阶级中的一员。

他们的阶级属性有着本质区别(如果赶上文革就好了,分清敌我很重要啊)。

其二,鲁迅是国产的,斯威夫特是洋货(这好像是废话)。

至于第三点,我认为是最最重要的,鲁迅的文章虽艰深生涩但我依稀可辨,斯威夫特的译本虽然都是大白话,但我就是不知所言,所言何干。

  经过一番换位思考,我作出如下推测:大不列颠的可爱青年们也必然不知道鲁迅在说些什么,要表达些什么,以及可能吧--那简直就是一定的那种鲁迅特色的矛盾句式。

  他们正如我一样。

  究其原因,彼此在不同的国度,承着不同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己的从小就了解,别人的很少去触及。

而没有一定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我不知道十八世纪美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 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

  我错怪斯威夫特了,我要有一颗宽容的心。

而后来的斯威夫特也渐渐变得可以理解了,给我的感觉是他很正义。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

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yahoo,不是雅虎)。

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有一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藉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恨和悲观背后,应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知道,《格列佛游记》还需要再读上一遍,抑或是更多遍。

这应该是以后的事了。

  4.隋唐演义读后感  的语言比较通俗晓畅,这主要表现在那些描写草泽英雄的文字上。

试以第二十三回写程咬金等初次在贾润甫店里聚会一节文字为例:单雄信、程咬金来给秦琼之母拜寿,程咬金因小时同秦琼一块长大,自信秦琼对他会胜过一般朋友。

但在秦琼方面,因几十年不见,已不认识程咬金了,又见他一片粗鲁,与他说话不多,这时:不知程咬金自信是个旧交,尤俊过初时也听程咬金说道是旧交,见叔宝相待冷淡,吃了几杯酒,有了些酒意了,就说起程咬金来道:“贤弟,你一向是老成人,不意你会说谎。

”咬金道:“小弟再不会说谎。

”尤员外道:“前日单二哥,拿令箭知会与秦老伯母上寿,我说:‘贤弟你不去罢’。

你勉强说:‘秦大哥与我髫年有一拜,童稚之交’。

若是与你有一拜,他就晓得你会饮了、初见时恰似不相认一般,如今来敬酒,并不见叙一句寒温不多劝你一杯酒,是甚缘故

”咬金急得暴躁道:“兄不信,等我叫他就是。

”尤俊达道:“你叫。

”咬金厉声高叫:“太平郎,你今日怎么就倨傲到这等田地

”就是春雷一般,满座皆惊。

……这一段真可谓有声有色。

不仅口吻逼真,还能表达出说话人的神态以及性格特点和心理。

程咬金粗鲁耿直,不会绕圈子;尤俊达粗鲁却爱耍点小聪明,他看到秦叔宝没有特别看重程咬金,就故意激他,让他搞得“满座皆惊”,以为取笑。

各个部分的成就是不平衡的。

写秦琼、单雄信等人起义反隋的部分,艺术地再现了隋末的历史现实;与此同时进行的关于隋末宫廷生活的描写,客观上反映了隋末农民战争的背景。

总的说来,写唐统一前的部分比较富有生活气息,不乏精彩的片段;唐代部分则笔力冗弱。

  思想和艺术上的局限有三:第一,它不仅以大量篇幅直接进行封建伦理道德的说教,而且正面塑造了以愚忠求宠的王义、姜亭亭夫妇的形象。

如小说花费大量的笔墨写王义夫妇怎样用头发做成“青丝帐”以谢“隆恩”,博得隋炀帝一笑。

作者对这对愚夫愚妇的“品行”津津乐道,赞赏不已。

又如,作者谴责了隋炀帝的暴政,却又不厌其烦地渲染朱贵儿等人以“殉节”报答昏君的故事。

这表明,在作者的心目中,“忠君”是至高无上的道德准则,即使这“君”如狼似虎。

第二,作品在总体结构上以朱贵儿、隋炀帝与唐明皇、杨贵妃的“两世姻缘”为副线,以欣赏的态度写了这两对情人的“爱情”,这也是书中的糟粕。

封建帝王固然可以作为文艺作品的爱情主人公来描写,但隋炀帝、唐明皇之于朱贵儿、杨贵妃,与其说是“爱”,毋宁说是对没有任何人身自由的女性的玩弄,与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男女之间的爱情并不相干。

第三,从全书看,《隋唐演义》以史为经,以人为纬,结构全书,基本上形成了自己的体系。

但有些地方剪裁不够精当,繁琐冗长,接榫处也不够圆转自然。

  5.福尔摩斯探案选集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一本讲述福尔摩斯所探过案子的过程和结果的书。

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

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因此,福尔摩斯成拉人们心中的神探,成拉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成拉我心中的梦想。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

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中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故事里的人物)两人进行搏斗时一起坠如裂罅,在生前福尔摩斯给花生留拉一封信: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由于他(莫里亚蒂)的存在而带来得祸害,就高兴。

”重这段话我感到福尔摩有为拉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思想,虽然我们不可能象他那样,但是我们可以学习他那种精神。

  封面上鲜红的背景和黑色的身影让我不寒而粟。

我的脑中立刻联想出血流满地和我被书中情节吓得疑神疑鬼的情景。

  而事实却不是这样。

作者柯南道尔(英国)把福尔摩斯的破案细节描写得细致入微,把一个个故事都布上一层神秘的面纱。

文章中体现出了作者对警察和记者故弄悬虚、夸大其实的讽刺和对明察秋毫、头脑机警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的赞赏和敬佩。

  这本书共有三章。

一案是由爱情和仇恨的火花所产生的悲剧。

《四签名》一文体现出了人们对财富渴求的欲望和良心的冷漠寡情。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一桩匪夷所思、令人百思不解的谜案。

而福尔摩斯却以敏锐的观察力和多年的经验解开了它。

文章中把犯人毒辣无情的心和贪财的欲望写得淋漓尽致。

  读完这本书,我想:歇洛克•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干脆利落地破案,是因为福尔摩斯不仅有机敏、勤奋的头脑,还有训练有素的手脚、广泛的知识面和大胆、新奇的想法。

钻研一个学科不需要死板的理论,而是更广泛的知识。

比如,学习美术不只是练习手法,还要学历史,精通美术史,学习哲学,让画更有思想性,学习文学,才能画得有诗意,更显出画的“美”。

而这一切,都来自于——对于工作的热爱

  福尔摩斯已在我心中竖立了绅士派的英雄形象。

而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的,我将一生都受用不尽

  6.《稻草人》读后感  本学期,我一只在想着如何给我班的同学推荐好的书籍,刚好语文书中学了叶圣陶写的《荷花》,文章写得很美,我很喜欢,我想孩子们也很喜欢,于是我就让我们班的同学去阅读有关他的作品,并和孩子们约定一起阅读,一起撰写读后感。

  对我来说《稻草人》这则童话是很小的时候看过的,对他的记忆保留在了稻草人是用稻草扎成的一个草人。

插在庄稼地里,用来驱赶叼稻子的麻雀。

他虽然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但是心肠很好,一心想帮助那些受苦受难的人。

  如今读完全文,我的心中却满是沉闷和压抑,那个稻草人的形象一直都挥之不去,可怜的老妇人也一直在我心头萦绕。

很久也无法从悲伤中走出来。

  文章讲了稻草人看到的几个片断,一则是年迈的老妇人辛苦耕作的麦穗被害虫啃个精光,稻草人想告诉主人但却无能为力;二则是一条鲫鱼想从水深火热中逃离,但却最终竭尽全力后也没法达到,结局很悲惨,鱼死了。

稻草人也无力地躺在了麦田上……  当我看到那位老妇人的麦子被啃得精光时,我的心中泛起一阵痛楚,怎么可以这样

这些麦子都是老妇人一棵一棵亲手种植的。

而那些害虫却毫不费力的大胆偷吃,不付出任何代价。

我似乎可以看见老人花白的头发和两行混浊的眼泪。

  如果说老妇人的遭遇是悲惨的,那么我想说稻草人的遭遇更是可悲。

他有苦却无法说出,老百姓的苦他都看到,但他说不出任何话也帮不上任何忙。

他用尽全力挥舞扇子也赶不走那些可恶的侵略者们。

他的努力得不到任何效果。

他的心里有急,有怨,有恨,有惭愧。

也许最后他倒在田野里就是因为他再也不忍心看到人们受苦了。

也许是因为那么多痛苦压得他倒下了……  这篇文章以孩子们喜欢看、容易懂的样式,运用拟人、夸张、讽喻、幽默等手法,调动了丰富的想象和符合儿童心理特点的构思,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情况。

稻草人暗喻了像叶圣陶先生一样有心想做一个来解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人民的人。

但因为自己的力量微薄,无法成功,无奈之下他们只得眼看着人民受苦却心有余而力不足。

老妇人和那条鱼的悲惨遭遇恰恰反映了社会上统治阶级剥削老百姓的粮食财产,甚至于将他们逼上绝路。

  回顾二十世纪中国童话创作,叶圣陶是个丰碑式的名字,他的《稻草人》,更将永存。

  7.课堂也可以很精彩——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  石悦(《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网名“当年明月”)本来只想娱乐自己,想不到发表以后捧场的人数以百万计。

这精彩“一网打尽”好多识文断字的地球人。

呵呵,看了一篇两篇就会上瘾。

为什么呢

精彩呗。

为什么能精彩呢

我想不外乎这几点:  一 把历史人物当“人”看。

朱重八能征善战,铁腕治国,也是一个“念旧”的人,对发妻马皇后恩爱有加。

被某些人抬上天了“清官”海瑞,除了会折腾再无任何政绩。

一代名臣张居正权力欲不得了,抗倭名将戚继光贪财。

大奸相严崧和发妻恩爱终老。

呵呵,还原历史原貌,也让我们感慨,膜拜,愤怒,为这些有血有肉的帝王将相,或者贩夫走卒。

他们也像我们一样,也像邻家阿哥一样,渴望爱和温暖,渴望扬名立万,渴望良田美宅。

  二 故事说话。

政治争斗、权谋之术、疆场之策,这些刀光剑影,运筹帷幄,官场职场潜规则显规则,全在有声有色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里。

故事扣人心弦,环环相扣,悬念丛生,叫人欲罢不能,任他忽悠到底,爱它(《明朝那些事儿》)没商量。

  三 语言鲜活。

石悦特别能来事儿,常常通过史料今译,情景置换,打比方,做类比,等等,总之,是将我们看不懂的冷着面孔的古人生活、心态还原到当下,让他们和我们面对面,嬉笑间接受了鲁豫大家豫的采访。

他称朱皇大仙们为“朱老板”“朱同志”。

严崧为“老牌的职业流氓”。

亘古罕有的文武奇才王守仁仙逝后,他引用毛爷爷的话:“赞:王守仁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  这样的史书怎不精彩

怎不叫人击掌叫好呢?  我们的语文课堂能否从里面吸收点营养呢?  一 把学生当成成长中的人。

既要放眼学生的未来,也要关注孩子的当下。

他们需要老师的理解、尊重、呵护和关爱。

一代名相张居正用毕生的心血培养皇帝学生万历,想让他与汉武帝、唐太宗并列,千古传诵,青史留芳。

结果怎么样呢

这位张大哥死后差点叫学生万历爷鞭了尸。

多么刻骨的仇恨

看来我们真的要蹲下身子,走进学生的心灵,想学生之所想,才能让学生“亲其师,信其道”。

  二 教师要善于讲故事。

美国孩子最喜欢侃故事。

我们的孩子喜欢听故事,听多了也会侃嘛。

课堂上,讲点文字的故事,作者的故事,成语的故事,课文背后的故事——老师侃,学生侃,师生总动员,还怕学不好语文,还怕课堂不精彩

  三 教师要会“善喻”。

古人云:善教者善喻。

字写得好的,管他(她)叫大书法家“王羲之’。

读书读得好的,管他(她)叫小黄莺小“赵忠祥”。

会侃大山的叫“于丹”“易中天”。

习作好的叫他“韩寒”或者什么“宝贝”。

会管事的叫“老总”或某某老师。

读课文时,孩子们又自我设定角色,“我是小露珠”“我是天空”“我是太阳公公”——娱乐的情境中,受到语感和朗读的训练。

这样的课堂又怎不风生水起呢

精彩无限,叫人期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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