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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大书读后感

时间:2018-06-03 06:21

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读后感

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这座风光而时尚的城市为背景, 讲述了林萧、南湘、顾里、唐宛如四个从小感情深厚、有着不同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女生,先后所经历的友情、爱情,乃至亲情的巨大转变,是一部当下时尚年轻人生活的真实写照。

郭敬明自称小说描写的是“一群趴在被窝里的渺小的人物”,但在作品中,4个性格迥异、故事精彩的女生从高中到大学到择业到爱情,无一不生活在浮躁繁荣的上海背景中。

她们见证着上海的崛起,穿戴名牌,招摇过市,也经历着暴富后“从水泥板下破土而出的那些黑色荆棘”和“欲望森林”肆无忌惮地吞噬着她们的做人价值每个人都不可能是谁的唯一。

在衣冠楚楚的光环下,隐藏的是埋藏在内心深处最丑陋的秘密,那些秘密生了根发了芽,滋养着他们的是最阴暗的毒浆,原本美好的事物,美好的爱情,美好的友情,转瞬之间轰然倒塌,那个强大的捉摸不定的叫做命运的手下一次又会指向谁。

我们是如此的渺小,如此的无奈,如此的血肉模糊的默默挣扎着,在这个锋芒的小时代里微弱的拼命喘息着。

虽然我爱你,但也总是不得已的伤害你。

在这场游戏里比的不是输赢,而是耐力。

也许只有唐婉如这样的人才能撑到最后吧。

他用尖酸刻薄的语言揭露这个虚伪的世界,揭露人性的不完美,没有绝对的好人与坏人,我们都不好不坏的披荆斩棘的前进着。

不知道为什么、看的时候发现好笑的地方都笑不出来、只是觉得心好痛。

看到伤心的地方、也哭不出来、眼睛被灯照的有些刺痛。

想哭、但是人像是被抽水机抽干了、不剩一滴水来然我表达悲伤。

只是用一根根针刺进我的心。

一滴泪划过脸庞。

泪痕被暖暖的空调风吹得有些疼。

好像被挖空了一样、什么都没有。

第一眼,总是美好得让人觉得不真实,可再把目光不断深入,便会发现,那一个又一个滴着血的事实。

背叛,欺骗,堕落……TO 顾里上帝没有赋予我如何去评价你的智慧,因而我只是崇拜无所不能的你。

你的睿智,冷静,美丽,精明,果断……你看,尽尽是不假思索地列举,也可以瞬间为你找出数不清的赞美的词。

我嫉妒过,抱怨过,因为在你身上,严重地体现了上帝造人时的偏心。

不公平,真是太不公平了

财富,智慧,美丽,一切人类极其渴望的东西,在你这里结合出了一个完美的传奇——是的,你就是那个让万千读者仰望的传奇

只是,在第一季的后几章,从你父亲的去世,到身世之谜,我开始看到你的脆弱,也开始懂得,在你钢铁般的外表下,包裹着的,是无比脆弱的心灵。

就像是金钱里无比空虚的心。

我想要像你那样,活得风生水起,但是,我不愿意看到你为了表面的镇定,而放弃手边的幸福。

请你,不要一味地用冷漠,阻隔周围一颗又一颗想要温暖你的心……TO 顾源你应该可以认顾里幸福的,对不对

你答应过让她幸福的,对不对

因为有你,无数为顾里挂心的人,露出的释然的笑容。

因为我们相信,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与她为敌,你也会一直紧紧握着她的手,为她撑起信任的天空。

所以,无论小四的笔有多么无敌,请你无畏地坚持爱顾里决心,不要动摇,不要放弃,也不要无奈,只要永远站在顾里能够触及的地方,给她支持,给她爱,就够了。

还记得那句话吗

“顾源和顾里,就像计算机和windows,如果这两人都不能在一起,那微软早该倒闭了

”尽管是调侃,但其中,也实实在在地包含了我们的祝福——请你们,一定要幸福

TO 林萧你应该算是小四所有书中最特别的一位人物——明明是主角中的主角,却平淡得几乎没什么存在感。

你到底,是怎样在生活着

在上海那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你却能如此坚定地站主脚跟,是你拥有比常人更单纯的心,还是你太容易满足

又或者是二者兼备吧

在和简溪的爱情里,你被动地受了伤,却不追究,也不后悔,只是默默地感伤,和隐忍着发泄。

我知道你很累,可是你却不让自己休息——何苦,如此执拗

M.E也是一个袖珍社会,你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在那样表面光鲜内在复杂的地方从柴火妞蜕化成主编得力的特助,你的努力值得肯定,可是不知为何,我竟为你的变化心疼,或许我也只是执拗吧,不希望你的身上沾上铜臭,也如思维定视般,觉得一部书中,总该有一个始终守望着的纯洁灵魂——在《小时代》里,我便认定是你。

甚至,很多像我这样内心怀有期待的人,很需要你,是你,让我们,对眼前的社会,抱有一丝温暖的想像……TO 简溪我不想提及你的,不想,不想……可却无法避免要与你相遇。

只能说,我讨厌你。

讨厌作为一个男人,却始乱终弃的你;讨厌作为一个男人,却优柔寡断的你;讨厌明知道林萧对你的信任,却不能对她报以同样信任的你;讨厌出现在书中,让我对愿本美好的一切,失去信心的你。

如果你不出现,该有多好,该有多好……对于你的离开,虽然以小四一贯爱折腾的风格来看,一定还会有黑洞,但我还是希望,你就此从林萧的生活中消失,这样,小时代的痛苦虽不能终结,至少得以缓解……消失吧,我谢谢你……TO 南湘每次读到你,便会联想到以前曾经喜欢过的许许多多的角色,像是《斗鱼》里的裴语嫣,《半生缘》里的顾曼桢,甚至偶尔会联想到从前不懂事的自己——那种空前绝后的执着,隐忍,与无悔。

与书中的其他人不一样,我觉得,我可以把自己的思考与你的灵魂相融,我可以洞悉你接下来的每一个举动,可能,在性格的本质上,我们是相同的,哪怕是还在铺垫中的你的心狠与狡诈,都能让我内心产生强烈的共鸣——我不觉得这是可耻的,因为这是人性所无法避免的丑恶。

每部书中都少不了成功的美丽坏女人:情节需要你这样的角色来装点激进,当然,更有像我这样的读者,极其渴望在你身上,看到人生的另一种活法。

所以,不论结局是怎样,不论小四要怎样折磨你们这群都曾是时代宠儿的人,都请你带着自己的色彩,好好活下去。

我会永远记得,《小时代》里,那个踩着贫贱,秀着艺术,绽放美丽的南湘。

TO 席城反面角色里,目前为止,恐怕是没有比你更成功的了我很好奇,你是怎样做到的

时而温柔敦厚得像梦境一样不真实,时而冷漠残酷得像杀手一样没有人性,时而遥远迷离得像个永远解不开的谜……那么多种面目,哪一个才是最真实的你

又或者,小四是希望,每一个都是真实的你

你跟南湘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以及与顾里之间扑朔迷离的恩怨,都让你在这个庞大的故事体系中,显得格外的吸引人,虽然我不知道在你的背后,还有怎样一个世界,但单从小说情节的角度,我相信你一定不会让读者失望——一个黑暗的灵魂,即使不流血,也可以唤醒人们内心深处那头沉睡的狮子。

如果对于简溪,我是单纯地想让他消失的话,那么你,无疑成功了很多——虽然同为反派,你的存在,却更有价值,更让人兴奋。

就让大家对你猜测着,头疼着,忿恨着,着迷着,如此这般,一路走下去,直到这个时代的终结吧

TO 宫铭你就像一台24小时连续不断地高效动转的计算机,从来不会中病毒,另外,也从来不会出现死机的症状。

要概括你,其实只需要一个词——完美。

无可挑剔的外貌,高贵得体的着装,优雅迷人的气质,冷静理智的大脑,即使是你的无情,也达到了完美的地步。

于是,你成功地让亿万读者钦佩得五体投地。

每一个人都带着崇拜的眼神去欣赏你,欣赏那个在KITTY眼中神一样无所不能的你,欣赏那个在林萧眼中一生都无法企及的你,欣赏那个在崇光眼中支柱一样稳重和值得信赖的你。

可是——这样完美无瑕的你,为什么会是凶手

无论之前的胜笔将你描绘得多么高贵,它都无改变你杀了自己弟弟的事实,尽管是父亲的指使,可是,你竟然真的可以不顾及手足之情,如此心安理得

你,让我很失望。

我流了很多眼泪,只为一座神像的倒塌。

TO 崇光你一定不知道,我曾经有一个月,天天大喊着“简溪去死

我们爱崇光”这样放肆的口号;你也一定不知道,在知道你的死迅时,我难过得已经流不出一滴眼泪。

我的喜怒哀乐,居然全部被你掌握——这到底是书中的你的高明,还是书外的我的失败

期待生活中能出现一个像你这样的王子,似乎是从孩提时代就在心里生了根的梦想呢

好高兴小四又一次以文字的方式实现了我的心愿,尽管你依旧不属于我,但至少比连文字都没有的想像要来得充实得多了。

我从心里感谢你,因为你的出现,不仅安抚了林萧那颗受伤的心,更让众多读者在被简溪带来的巨大失望笼罩时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可以说,你解救了亿万人的心。

对于你的死,我始终无法将之当成小说的情节需要而一笔带过,我还在为此纠结着,并将一直为此纠结下去——你不应该这么快就离开的

如果说对小四有什么不满,那么宫铭的奢侈算一个,最严重的,则是他安排的你的死亡。

似乎这也是我第一次为作者笔下人物的生死如此打抱不平呢

再多的文字也无法说清我对你的情感,因为它超越了文字,超越了时空,甚至己经不受我自己的控制。

如果可以,我真的希望能够化身书中哪怕只是你人生中一个路人甲,只要能够陪你一起走过一小段旅程,我就满足了

沈从文《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读后感

我读了这篇文章后,也学着沈从文到处走,只是在他乡,但同样获得了许多真的是在书上学不到的东西。

而且,沈从文的创作灵感几乎全是从“大书”里来的,写的当然也都是“大书”中的东西,也因为沈从文将湘西这本“大书”读懂读透了,所以才能创作出《边城》等一些典型的湘西风情的作品,也创作出来另一个湘西,这就是人们说的“世上有三个湘西,一个是地理上的,一个是是沈从文笔下的,一个是黄永玉(沈从文的侄子)画中的”,确实是这样的。

写一篇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1 读《童年》有感暑假里,我阅读了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使我受益匪浅。

《童年》是一本自传体小说,这本书使我了解了高尔基的童年生活。

他的童年生活是悲惨的,是快乐的。

他四岁丧父,十岁丧母,是一岁辍学,在鞋店、圣象作坊当学徒,在轮船上帮厨,先后做过洗碗工、装卸工、锯木工、园丁、面包师、杂货铺店员等等以维持生计。

在轮船上做洗碗工期间,高尔基遇上了被他称之为“启蒙老师”的厨师斯穆莱。

斯穆莱尽管文化水平不高,却经常让高尔基给他朗读各种书籍,这深深的感染了高尔基,唤起了高尔基对于读书的强烈兴趣。

高尔基对读书的愿望是多么强烈啊,他小时候尽管是悲惨的,可是他对读书的渴望从来没有变过,他的决心是多么的大啊,这真让我感到非常敬佩。

和高尔基相比,我又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

他有时穿着一身五颜六色的不协调的装束,因此引起同学的嘲笑。

再看看我们,穿的是新衣服,有的还是名牌衣服。

尽管有这么好的条件,可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次数多了就不愿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捡破烂换钱。

每逢双休日,他就一大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给废品加工厂,换点钱。

多么艰辛啊

而我们现在上学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美好日子。

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加倍努力学习呢

读着读着,我又一次地流泪了。

2 文明是一阵清风,爽朗了人们的心情;文明是一盏灯,照亮了前程的光明;文明以一场雨,滋润了干涸的心灵。

“好的环境可以愉悦人,更重要的是改变人、塑造人,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要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

”要想改变城市面貌,不但要把建设搞好,还要把精神文明传播好。

人民是城市的主人,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城市文明离不开个人文明。

作为城市这个大家庭的一员,每位公民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为我们的城市增添亮色。

把一座城市建设的更美好,不仅仅是政府的事,也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事。

只有齐心协力,从点滴做起,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才能把我们的城市建设的越来越美丽。

我曾经看过一则公益广告:有人这样问过我,播出的一条公益广告,能不能改变我们生活中的那些陋习呢

我说不。

公益广告对于社会中的那些不文明的现象也许不可能药到病除,但是我相信,一条公益广告就好像是一盏灯,灯光亮一些,我们身边的黑暗就会少一些。

并且我相信,每个人的心灵都像是一扇窗,窗户打开,光亮就会进来。

我相信,文明就在我们身边,离我们很近很近,近得触手可及。

有时候,文明离我们只不过是10公分的距离,有时候,也许只是几十厘米的宽度,也有时候,可能只是一张纸的厚度,我相信,其实文明,就在我们心中,我们会在生活中不经意地流露着。

有时,多一个手势,对别人来说,就是多一份体谅;还有时候,多一点耐心的等待,对别人来说就是一种关爱;有时,多一点点分享,对别人来说,就是多份温暖。

我们每个人迈出一小步,就会使社会迈出一大步。

所以我发现,文明是一种力量,就好像奥运火炬传递一样,在每个人手中传递,也能够汇聚所有人的热情。

文明,是一份人生幸福的开始,文明,是一份生活中最美丽骄傲的礼物。

也许,只用一个默默无闻的领头人,便可带动一片圣洁之风,也许,只用一点文明点缀,,便可唤起人们心底最美好的回忆。

当有风度的一伸手,当有修养的一句话,充斥在人们心田,便回味出那文明的味道,那舒缓的感觉。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一个美好、和谐、文明的城市。

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

几本书读后感,每一大题选一本作读后感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读一本书后应该怎么写读后感?

还有这篇,不错,字数短,比较不错。

生日那天,妈妈送给我一件很有意义的生日礼物,是一本名叫〈〈〉〉的童话书,妈妈对我说:“孩子,妈妈希望你能像一样,永远有一颗纯洁的心。

”我很纳闷,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啊

所以我就赶快抱起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看了前言,我才知道,原来这本书在西方非常有名,是本大人和孩子都喜欢看的书,难怪妈妈会把它送给我。

我又接着读下去。

小王子住在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每天给他的玫瑰浇水。

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见到很多奇奇怪怪的小行星上的人,直到他来到地球,在沙漠中见到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

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

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什么叫纯洁的心灵。

小王子深爱着他的玫瑰,为了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了只口罩。

对他来说,他的玫瑰和地球上的所有的玫瑰都不一样,如果花儿没有了,就好像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

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

还有,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它,它也永远会记得那麦子一样的颜色。

妈妈还告诉我,这里面的好多故事都是有寓意的,比如,那个什么手下都没有的国王的故事的告诉我们,不能自欺欺人,也不要自高自大;那个每天不停地数星星的商人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不要浪费时间;而那个不停地电灯、熄灯的灯夫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我真喜欢这本书

《一本神秘的厚书》读后感

他跟着书来到一幢奇特的房子。

一书一人生。

当他把所有的书都看完,再次打开他自己的那本书,写下他自己的忧伤事、高兴事等等。

就这样,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当他老了躺在床上。

小女孩看到他就把自己最珍爱的书送给了他。

他的人生就是他自己写的书,每天早上,喜欢书。

每本书仿佛都有着自己的生命,包括莫里斯的书,那是很处以前他们初次相见的地方,他抬头向上看,看见天空上有一个小女孩,手里握着一束神奇飞书。

”书籍们张开书页,带着莫里斯回到了来时的路,同时还给喜欢看书的人们带来彩色的世界和神奇的力量。

从现在开始我要和书做好朋友,爱惜书、多看书,这样有一天我也会像书中莫里斯先生一样。

莫里斯不知所措,无处可去,只好四处游荡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主人公莫里斯先生很喜欢文字,喜欢故事,书籍们都把自己的故事读给他听。

当莫里斯写完了最后一页,他说,那里住着很多书,莫里斯都会打开这本书,写下他的欢乐与悲伤,理想和希望。

有一天,发生飓风了,它摧毁了一切。

有一天。

书也是有生命的:“我想我该走了,它们会跳舞来回报照顾、爱护它们的人

读一本好书写5篇读后感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最近,我读了的自传,令我深有感触。

主要讲述了又盲又聋的坎坷的一生,以及她的心路历程。

她一生只有十九个月光明与声音,在安妮·莎利及其他老师的帮助关爱下,在亲朋好友的成全中,海伦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完成了学业,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学士学位。

她始终致力于残疾人事业,四处募捐用以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环境,并为他们创造受教育的机会。

她曾周游世界各地,为残疾人加油鼓劲。

最终成为一名杰出的慈善家、演讲家、教育家。

她的世界只有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

但她却顽强地认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第一天:我要透过“灵魂之窗“看到那些鼓励我生活下去的善良、温厚与心怀感动的人们。

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

第三天:我将在当前的日常生活中度过,到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去体验他们的快乐、忧伤、感动与善良。

有位哲学家曾经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一副强壮的躯体。

”这正是对海伦的真实写照。

海伦凭着一颗坚强的心,最终在逆境中崛起,真是身残志不残。

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有着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但自身缺乏毅力。

因此,这篇文章给我最大的启示是: 一、要正确地对待困难,每个人一生中都会遇到困难。

遇到困难时,不要害怕退缩,而要想方设法地将困难克服,战胜困难的过程也正是自己进步的过程。

二、尽力地完成每一件事。

有位名人曾说过:“什么是不容易

不容易是把每天应做的事每天都坚持做。

什么是不简单

不简单就是把每件事都做得最好。

”是啊,如果能按上面说的去做确实是十分难。

做一件事、坚持一天很容易,坚持二天也很容易,但天天做到却很难。

因为这不仅需要恒心,还需要坚韧不拨的毅力。

而要把每件事都做到最好,更是难上加难。

因为这不仅要上述的两点,还要有做事认真仔细的好习惯。

如果我们能办到这两点,就能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得到进步,得到提高。

三、要有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

海伦在巨大的打击以及困难面前,不是怨天尤人,而是以乐观向上的心态去面对,使自己得到信心。

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是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读后感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作者是,这是一部让人回味无穷,振奋起生活信念的不朽巨着。

这里的主人公是。

他曾经被神父开除,从一个普普通通的青年人,最终变成了一名革命斗士

他多次将被死神夺走生命,最终双眼失明。

但他仍然很坚强,他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民的解放而斗争。

他写了一部书,叫,虽然他觉得写的苍白无力,缺少激情,但还是被出版

我要学习保尔,学习他的乐观,他的坚强。

是的,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他的那段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这是多么令人警醒的格言呀

这就是保尔·柯查金,他用行动向我们诠释了什么是坚强

让我们一起向他学习吧

用人间的爱去爱,我们可以由爱转为恨;但神圣的爱不能改变。

无论是死还是什么东西都不能够破坏它。

它是心灵的本质。

桥炸掉了吗?军官发问。

当然。

另一个军官洋洋得意地说。

代价是多少?不值一提,两伤一亡。

军官无所谓的耸耸肩。

看到这里,不由自主地捏紧了拳头,有这样把生命当做是儿戏一样吗?但是转念又想,这不就是战争吗?死伤是肯定要有的,可是,这种将生命当做儿戏,漠不关心他人死活的事情,不就是只有军官阶级的人才做得出来的么?今日,在战场上,你冲锋陷阵,明天的今时,你就有可能沉睡在这个洒满了鲜血的修罗场。

这一部穿插在上流社会,不局限于一隅的小说,场面的波澜壮阔,是他成为经典的原因。

里面的人物个性鲜明,让人难以忘怀。

彼埃尔、安德烈、尼古拉等等,仿佛只要穿越时空,仍然可以触摸到,那些热血,那些真正的悲伤以及对未来的希望,就这样展现在人们的眼前。

生下来,人的各种欲望、丑恶一面尽情展现。

情欲、贪欲,更多。

库图拉夫也是一样,毫不在意地听别人说他是独眼龙,在军事上,兢兢业业,为国家效忠,尽犬马之力。

最后,却因为别人的不满,军权移交。

却竟然只呢喃一句,我的时代,终于过去了…。

也许,就像在所说:每个人都会有缺陷,就象被上帝咬过的苹果,有的人缺陷比较大,正是因为上帝特别喜欢他的芬芳。

也许他是被上帝咬得特别多的那个苹果,所以,他是最被上帝所最爱的那人。

常州初一:李未名和平的前奏,总是需要流血和牺牲换来。

明天太阳是否能依稀升起,没有人知道。

狭小的车间中,娜塔莎和安德烈互相人性的宽恕。

当战争结束,拿破仑的时代彻底过去,奥军取得胜利的时候,所有人都知道,真正的黎明,终于来临了。

是的,来临了,经过战争的洗礼,这和平的曲调奏响之时,那旋律格外的欢快和动人。

捧读沈从文的《边城》一书 鲸的自述,从头至尾,一抹淡淡的愁云因绕于心。

恍然间,似来原始山野的清风轻拂面颊,如梦如幻 淘宝大学。

作家以诚挚的情感 夜游世博园,精美的语言,诗意的情感,把我们带进与现实世界完整不同的唯美时空里,让我们沉醉于一曲清爽悠远的牧歌声中。

在产业昌盛的今天,《边城》所带来的不仅是一种自然质朴的意境...... 小说没有波折庞杂的情节:翠翠在蔓延葱郁的山林中不知不觉的长到了十五岁,她的世界里除了爷爷、黄狗、渡船、如今心中竟涌出了“薄薄的悲凉”翠翠和二老间朦胧无结局的爱情为作家娓娓道来艾莱依羽绒服,点染这清风白月浸透着流水潺潺。

青春的梦如一般晶莹剔透的玻璃球....... 作家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安静古朴的湘西乡间风景,展示出小说人物与自然的协调关系:近似原始单纯生涯,浑厚自然的民风 耐克鞋,仁慈浑厚的天性,与那仁慈的河流、清凉的山风、满眼的脆竹白日喧嚣夜晚静谧的渡船一起,构成一幅像诗、想画、更像音乐的梦境...... 我要说最荣幸的人是《边城》的读者,由于这些人在心底存了一个梦,他驻留在湘西的一个边城......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

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

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

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

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

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

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

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

“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

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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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有关科学的书的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这本书,内心涌动着一份感动、一份自豪、一份欣喜。

我们中华民族爱国志士的高大形象一一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还记得坚强不屈、百折不挠,用鲜血为我们铺平大路。

他面对敌人的杀心毫无恐惧之意,他是个抗战小英雄。

一个与我们同龄的孩子,本应依偎在父母的怀抱中享受天伦之乐,而他却遭遇了战争,遭遇了残酷的敌人。

他本可以逃过一劫,但因为对敌人的仇恨,为了革命的胜利,他奋不顾身。

当鬼子的枪口对准他的时候,他没有畏惧,没有哭泣。

多么勇敢的小英雄啊,我为此震惊。

相信他的父母在天上也会为他感到高兴自豪的。

他们有个这样的好儿子此生也无撼了

我们和二小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我们是多么幸运,又是多么幸福啊

我们的生活中没有战争,没有仇恨,有的只是幸福美好。

我们有父母的疼爱,老师的呵护,祖国的培养……我们可以读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而这一切都是像二小一样的舍生忘死的英雄们用鲜血为我们换来的

抗日英雄们,你们的鲜血没有白流,是你们铺出了今天的。

“喝水不忘挖井人”,你们的恩德我们牢记在心。

我们一定要珍惜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我们要踏着先辈们的足迹,,为祖国作出自己的贡献。

中国,腾飞吧

在这里我衷心祝愿你更加繁荣昌盛。

读有感  南京大屠杀—一件令中国人民心寒的事; 南京大屠杀—一个中国人民心中永远挥之不去的阴影; 南京大屠杀—一个骇人听闻的名字; 南京大屠杀—使南京变成人间地狱的真正元凶; 南京大屠杀—一座千古奇耻的纪念碑;南京大屠杀—300000中国人生命的终点; 南京大屠杀—一个“国穷民穷被狗欺”的有力见证。

1937年12月13日,一个可怕的身影--南京大屠杀充满了南京的每个角落。

日军--一支毫无人性的军队在南京进行了长达6周的血腥屠杀。

他们采用种种灭绝人性的手段来残杀中国人民。

昔日繁华的南京城尸堆如山,血流成河,大街小巷,防空洞里,处处都有中国人民的尸体,顿时,南京城成了人间地狱,魔鬼的天堂,侵华日军在中国,在南京留下了上最野蛮,最可耻的一页。

更可恨的是日本现在将当时残杀我国军民的铁证事实美化了,戏称那是为日本增光,光宗耀祖的事

现在,中国强大了,在世界上也有了一定的地位。

我们这一代是中国的希望,中国未来的支柱

我们现在要好好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用知识这一台”大型起重机”将中国托向辉煌的明天

中国当初为什么那么弱

为什么任一条疯狗在她身上留下无法治愈的伤痕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只有知识才能洗去那千古奇耻。

读书笔记 [By: 枫叶如丹] ,浪花淘尽英雄。

“神威能奋武,儒雅更知文。

天日心如镜,春秋义薄云。

”的确,关羽自始至终都不失一个英雄的本色。

单刀赴会,水淹七军,刮骨疗伤,……都将关羽的忠义之举,智勇之能,一展无遗,其虎牢关的英勇,白门楼上的恩义,令赤兔马都为之殉命,何况人乎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麦城之战失利,关羽面临着心与血的,以他的才能,一旦受降,富贵权力会一涌而至,“玉可碎不可损其白,竹可破不可毁其节”他背负着忠君的沧桑与巍峨,透着不尽的壮烈与苍凉,留给世人一个从容赴死的背影,赤诚,隽永…… 其实在当时,见风使舵已成气候,哪国强大就降哪国的亦不少见,像马超,姜维,张松……或许在当时会威名远扬,但当历史沉淀到今日,他们也就暗淡无光了。

一臣侍二主可以长安乐,但关羽宁死不降,蜀国的耻辱就是关羽的耻辱,这时,体面的义无反顾是唯一的。

因为,中国人不仅活在生命的百年里,还注重活在千年的历史中。

余秋雨说过:“没有悲剧就没有悲壮,没有悲壮就没有崇高”关羽的悲剧,又蕴含着多少沧桑的感伤和无尽的苍凉

都说胜者为王,我却一直在心里称他为“失败了的英雄”,不管定语为何,他依然盈满炎黄脉搏的英雄本色。

关羽,演绎了千年不变的精魂,演绎了荡气回肠的凝重。

忠义永存,英雄无愧

提到诸葛亮,不由让人联想到一个羽扇纶巾、足智多谋的形象。

世俗文化中的诸葛亮由于其本身的智慧和《三国演义》一书的渲染在民间成为了智慧的化身。

但若纵观三国,诸葛亮却难以称得上是旷世奇才,比起曹操、孙权他还稍逊一筹。

首先诸葛亮目光不够长远。

他隐居隆中,本意是要选择贤明的圣主,可刘备三顾茅庐后,他便投向了刘备。

我认为在当时的形势下,他应当跟随曹操。

曹操文武双全,又善用人,是个能成大事的人。

刘备志向不够远大,文才武略并不出众,他不过是靠他那皇亲的身份和几个结义的兄弟罢了。

况且张飞有勇无谋,关羽太重义气,都难成大事。

在隆中,诸葛亮对天下形势的分析,三国鼎立前还可以,而对三国鼎立后预见不当。

三国鼎立后,他多次出兵进攻兵强马壮的魏国,可他的出征对魏国根本没有威胁,相反,他屡次出征都规模浩大,消耗的国力是难以估计的,这就使得原本不是很强的蜀国遭到了一次大削弱,从另一种角度讲也是加速了它的灭亡。

其次,诸葛亮也不会用人。

他明知关羽重义气,又和曹操交往很深,却还让他守华容道。

关羽虽有“过五关,斩六将”的本领,但最后还是放走了曹操,使蜀国丧失了一个取胜的大好机会。

马谡是个言过其实、只会纸上谈兵的人,刘备临死前也对诸葛亮交待过,但诸葛亮却并未奉信刘备之言,把守街亭这样重要的任务交给他,最终错过了这个灭魏最好机会。

此外,诸葛亮事必躬亲、鞠躬尽瘁的做法也不可取。

这样做虽然精神可嘉,但只会使手下养成懒惰、事事依靠的心理。

当出现问题时,只会请示,拿不出解决问题方法。

诸葛亮自己最终也操劳过度英年早逝。

由于死后没有合适的接班人,后来蜀国最终被魏国所灭。

综上所述,诸葛亮在中国是被抬得太高了。

我们看诸葛亮,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从可靠的文献史料中去了解,不可听信小说中的描绘。

写一篇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读《今天我是升旗手》有感 《今天我是升旗手》,是著名作家黄蓓佳所作。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肖晓,是一个阳光向上的开朗男孩,所以他便有了一个远大的目标,那就是当一回学校的升旗手,但他的愿望总是难以实现。

沉重的打击只能是弱者低头叹息,所以他并没有放弃,为了早日实现这个目标,他团结“学习尖子”林茜茜,帮助“追星族”祝小娜,和包郝、马驭等同学智抓“偷猴贼”,积极参加“手拉手,献爱心”活动……终于,他在临近小学毕业的时候亲手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送上蔚蓝的天空。

我从这本书中明白了如果心中有一个愿望,却总是实现不了,没关系,千万不要放弃,你要不停地向那个愿望去努力,去拼搏,那你就会比别人提前到达成功的彼岸,攀上胜利的顶峰。

我曾经看过一篇短文,文中的主人公的理想及其远大,但老师和同学们不断地嘲笑他,并劝他放弃,但他并没有听取别人的话,而是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坚持不断地努力,最终取得了成功。

太仓的名主持高峰,从小的愿望就是能当上一名主持人。

在他的理想路上,也是坎坷的,但他没有因此放弃,他先是为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接着他抓住了每一次锻炼的机会,等到工作那是,他大胆地敲响了电视台台长的大门,读了一篇稿子,成为了外景的主持人,在当外景主持人那会儿,他什么样的苦没有吃过:天热时要穿厚的工作服在外景拍摄,就算汗浸地衣服也湿了,也要坚持。

最后他凭着自己的努力当上了一名家喻户晓的主持人。

再看看我们自己,一遇到困难就喊苦,一遇到挫折就束手无策,一遇到失败就放弃,甚至有些人连理想都没有,而这些人又有什么理由去嘲笑那些为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的人呢

而我,在小学时也想当升旗手,每当别人升起了五星红旗时,我就羡慕不已,后来我一次又一次努力,在选升旗手时,老师终于点到了我的名字,我心想:我终于做到了。

在自己亲手升起五星红旗的那一刻起,我终于尝到了完成愿望的喜悦,当我站在司令台上讲着升旗手感言时,我才知道这一切是有多么的不容易,但我做到了,从此,我有了更高的目标。

一般人都有自己的理想,但完成理想的人却微乎其微,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害怕和没有自信,他们害怕别人嘲笑自己,因而放弃了。

可是,成功路上,怎么会没有失败和坎坷呢

就像肖晓,他的理想只是当一名升旗手都这么困难,可他最后依然努力克服,不照样成功了吗

不必害怕别人的嘲笑,他们只是不懂你的努力;不畏惧坎坷和失败,那只是一块块垫脚石,它们会让你爬到更高的位置,你只需坚守自己的梦,做出双倍的努力,克服所有的困难、嘲笑和失败,你就可以走到理想的终点站。

同学们,有梦才会有期望,有期望才会有拼搏和激情,守住自己的梦,勇敢地走下去,你就会比别人提前到达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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