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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会给人好胃口读后感

时间:2018-04-23 04:55

七年级读书笔记大全百度知道要读书笔记,不要读后感

一本残书20岁以前,除了上学时读的几篇课文和偶尔翻过几册连环画之外,我从未真正读过一本书。

整天与一帮“哥们儿”混在一起喝酒、赌博、打架,做了不少坏事。

也就是那年夏天,我的脚被砸伤了,只好在家躺着。

在那些日子里我觉得最难熬的是时间,最难耐的是不能出去和那些“哥们儿”一块混。

一天午休醒来,我发现床头柜上有一本薄薄的书,就随手拿过来胡乱翻看,出乎意料的是,我居然被吸引住了。

那是一本名为《眼睛》的书,描写的是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可惜后半部分被撕掉了。

于是,这个爱情故事的结局吊住了我的胃口。

晚上父亲回来时,我举着那本残书对他说:“爸,你能否给我找到被撕掉的后半部分

挺来劲的?”父亲听后眼睛一亮,然后拉开柜子门抱出一摞全是缺头少尾的书对我说:“这些书都是你小时候作的孽,你自己找吧。

”虽然我在那堆残书里没能找到《眼睛》的后半部分,但我走进了一个迷宫,几乎每部残书——《青春万岁》、《铁道游击队》、《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都深深吸引了我,同时那些有头无尾或有尾无头的故事更是折磨着我。

一天,我恳求父亲:“爸,给我几本完整的书看吧。

”父亲很高兴地满足了我的要求。

当我的脚伤痊愈时,我已经完全被书吸引住了,开始热衷于读书,甚至动手写一些读书笔记。

书读得越来越多,内心越来越充实,以前的那些坏习惯也跑得无影无踪了。

后来,自己也试着写一些文章,居然也能频频发表于报刊杂志上,那种心情不知有多激动?去年,我的一篇散文获征文二等奖,父亲特意买了好酒炒了好菜以示庆祝。

酒至酣时,父亲从柜子里搬出那一摞残书不无得意地对我说:“这些书其实都是我撕的,也真该感谢这些残书,不然,你今天会成一个什么样的人还很难说呢。

”真想不到一本本残书竟包含着父亲为拯救我的良苦用心。

我激动地说:“爸,该谢的是您?”现在,我的书柜里放着那本书叫《眼睛》的残书,它是我今生最值得珍藏的一本书。

因为,这是我另一种全新生活的开始。

读后感的结构

读《骆驼祥子》有感350字这是一个讲述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惨生活。

从中我感受到祥子从一开始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并努力靠自己买了一辆车,可现实是残酷的而这辆车没几天就被抢走了,后来,又因和虎妞结婚买了一辆车,没过多久,虎妞死了,又卖了车的现实悲剧让祥子颓废,小福子的死让祥子一步步走向绝望,慢慢的坠落让人看得不由心酸。

“这是一个怎么的社会啊

”祥子一个老实,诚实,勤劳的人因社会的种种现实,在污浊的社会中沾染上了污泥,任凭怎么洗也变不回原来的模样,而他一个人力车夫又能改变什么,纵使一身的正气,又有谁同情他。

至此他开始报复这个社会,报复身边所有的人,自私,憎恶集与他一身,学会了敲诈,学会了欺骗,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全部消失了,那个善良,老实的祥子去哪了

是这个社会改变了他,让他不得不面对现实。

这个社会里最不缺尊严,有的只是金钱至上的人们,能做到像周敦颐那样高洁,不随波逐流的还有谁呢

看到这些内容,我感到悲伤,愤怒,而更多的是是心酸,失望。

一个真正高洁的人是不会受外界因素影响,他们如莲花般在淤泥里静静绽放,有着自己的姿态与骄傲,不如牡丹的艳丽富贵,不如菊花的淡雅,隐世,清雅的芬香四溢,屹立于泰山之顶。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们更加了解了祥子,更加了解了中国旧社会,更要明白现在的生活是多么来之不易。

,作为个人,是奋进,是坠落,掌握在自己手中,祥子的一生犹如一朵花期短暂的昙花,花开时美丽动人,枯萎是便了无生机,我们不能像昙花美丽一时,要想莲花,紫薇一样,高洁挺立,花开百日红。

《故乡》读后感1000字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

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

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

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

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

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

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

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

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

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

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

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

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

这又是怎样不幸

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

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

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

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

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

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

拜神

拜神又有何用

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

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

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

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

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

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

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

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

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

让我怎么说呢

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

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

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

”为什么

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

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

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

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

这才是真正的世俗。

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

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红日》读后感800字“战争的硝烟还未散尽,被战火烧的已经残破不堪可看上去却依旧鲜艳的红旗高高地插上了孟良崮的峰顶。

山下,一片欢声雷动,士兵们高举着枪杆,庆祝着战争的胜利。

”脑海中的画面最终定格在了这里,看完了《红日》,心情久久不能恢复平静,心中仿佛有一团熊熊的火焰,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英勇而燃烧,在为那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的精神而燃烧

《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背景,堪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的书籍。

书中由我军军长沈振新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串起,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在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孟良崮之战。

在这场战役中,号称国民党十大王牌军之一、五大主力之首、虎贲御林的第七十四师几乎全军覆灭

“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

从中,我体会到了解放军们的勇敢,也感受到了共产党人舍生取义的精神。

中国共产党,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她永远是中国人民最坚强的后盾,永远是最闪亮的那颗星星。

看我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这一代该做次好好地反省。

如今如此幸福的生活,是伟大的共产党人出生入死换来的,流了那么多血,牺牲了那么多生命,我们难道不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吗

反观现在的学生们,上了大学之后,似乎只记得吃喝玩乐,完全没有高三时那种拼搏的精神。

面对挫折,也少了份勇气。

不是哭哭啼啼,就是选择自杀。

革命先辈们那种坚强、拼搏的精神去了哪里

还有现在弥漫全国的考公务员热,多少人挤破了脑袋要往里钻。

为什么

因为公务员待遇好,工作又轻松。

这正好对上了现在年轻人的胃口。

现在的年轻人怕吃苦,都希望过上好的日子。

他们真应该好好学习学习共产党人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我们经历了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进入信息化时代。

我们有过胜利,但也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

作为接班人的我们,我们怎能以这样的面貌去接过前辈手上的旗帜。

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树立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

同学们,我们的肩膀上抗着的,是建设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我们一定不能辜负了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世界是平的》读后感1000字最近阅读了《世界是平的》一书,书中托马斯·弗里德曼描述了当代世界发生的重大变化。

科技和通信领域如闪电般迅速的进步,使全世界的人们可以空前地彼此接近,竞争更加激烈,是否能让全球的资源为你所用,是你能否在这个平坦的世界上立足的标准。

托马斯·弗里德曼把全球化进程划分为3个伟大的时代:第一个时代(全球1.0版本),从哥伦布起航开启世界贸易开始,这一时期全球化是由“国家”的力量在拓展,世界变圆了;第二个时代(全球2.0版本),这一时期“跨国公司”扮演着全球化的重要角色,世界变小了;第三个时代(全球3.0版本),这一时期的全球化将以个人为主,在全球范围内合作与竞争以至将世界变为平地,世界变平了。

书中的观点认为,世界变平了,在全球化3.0时代,个人取代国家和公司成为全球化的主体,只要你有足够的能力和想象力,世界上的所有资源都可以为你所用;世界变小了,从小型变成微型,“光缆把全世界都连结起来,在没有刻意计划下,班加洛成了波士顿的近郊”;竞争在加剧,几乎所有的生产乃至服务都可以外包,借助外包,企业与企业之间,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竞争与合作,因为竞争与合作带来了整个世界的变化,促进了人类文明的发展和传播。

我们工作中同样不可缺少竞争与合作的因子。

我们每天从事这简单而又重复的工作,在这个看似简单平凡的工作中同样蕴含着竞争,从各人的工作态度到责任心,从个人的学习能力到工作技能无不打上竞争的烙印,社会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竞争场所,任何时候谁能从竞争中脱颖而出谁就能享受胜利者的喜悦,而事实就是只有那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勤勤恳恳,具备了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是最后的胜利者。

而那些缺少责任心又不具备学习能力的人将在竞争中败下阵来,最终淹没在前进的滚滚洪流之中。

同样,这个世界不能只有竞争而没有合作,纵观我们每个人的工作哪一个不是生活在集体之中,哪一个可以离开团队而独自工作生活的。

因此就要具备与他人合作的态度和能力,一起去打造事业的辉煌,而这一点似乎是我们最为缺少的。

世界是平的,这是一个“个人插上插头就可以大显身手”的时代,本书传递给我们更激烈的生存竞争和压力信息的同时,也点燃了照亮我们职业发展道路的火把:如果你能够化全球资源为你所用,那么世界就是你的;如果你对全球化视而不见,可能在不知不觉中,你赖于生存的工作就被外包了。

正如书中所言,在这个机遇与挑战并存、除了想象力什么都可以外包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居安思危,加强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学习,拓展视野,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工具,提升自己对世界范围内资源的整合能力,提高自己的沟通、协调、控制和把握别人需求的能力。

从这本书里,我收获到了紧迫感,作为一个为国家建设的一份子,我只有不断地学习吸收新知识,不断地巩固已学到的知识并运用到实践中,努力工作才能在平坦的世界中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表达了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

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的家的书房。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

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我们需要荒野的滋养,我们必须看到自己的限度被超越晨风永远吹拂,创造性的诗篇永不中断,但能够听见这种乐音的耳朵却不多。

我们贯于忘记,太阳照着我们耕种的田野,也照着草原和森林,并没有什么区别,我们得益于太阳的光和热,也应配以相应的信任与宽广的胸怀。

我突然感到大自然里面,在雨的滴答声中,在我屋周围听到和见到的每一件事物中都存在着一种美好而又仁爱的感情。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800字本学期开学时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阅读任务:用两个月的时间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

看到题目时,我不感兴趣,认为这是一本外国书,看不懂、没意思。

但真正翻开书的那一刹那,我就被它吸引了。

居然只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久就将它看完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由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

小说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爱冒险、有点顽皮、叛逆、但有乐观自信、心地善良、有正义感的小男孩。

书中最精彩的莫过于《坟场历险》了:那是一个月光时隐时现的夜晚,汤姆和他的伙伴哈克贝利·费恩一同去坟场冒险,却不料看到了年轻的医生被印第安人乔杀害的惨案。

他们为了逃避真凶的追杀,发誓决不将此事张扬出去。

但是,看着替罪羊莫夫波特被关在牢房里却不能为自己辩解,只能等待绞刑的到来,那是何等的无辜

于是,汤姆决定替莫夫波特洗脱罪名。

在第二天的审判庭上,汤姆不顾同伴的阻拦,冲了上去,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这时,深知事已败露的印第安人乔推开人群,逃之夭夭了。

之后,汤姆和哈克贝利·费恩便过上了提心吊胆的日子。

有一天,两个孩子为了缓解压力,便去一座古建筑里冒险。

不料又发现了印第安人乔的另一个阴谋——他要将这座古建筑里的宝藏独吞为了使他的这个阴谋不能得逞,两个孩子准备跟踪印江·桥。

接下来,又是堪称经典的“谍战大戏”。

终于,经过日夜不停地跟踪,两个孩子知道了藏宝地点——正是他们后天的郊游地点两天后,大家来到郊游地,汤姆和贝基便走进了迷宫一般的岩洞。

不料竟碰上了蝙蝠群,将他们赶入了岩洞深处,直至迷路。

但是,不幸中的万幸:汤姆在寻找出路时,无意中发现了宝藏,而他们也在一周后得救。

杀人魔——印第安人乔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一节中汤姆索亚一改往日的那种顽皮、叛逆,像我们展现了一个勇敢、善良、维护正义的英雄形象。

这种形象让我深深的为他而着迷。

也是我每天除了在校时间都捧着书读得原因。

除了从中感受到情节的精彩之外,我也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坚强、要善良……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都会铭记这一点。

再多知道装不下了。

《六年级大逃亡》500字以上的读后感

《六年级大逃亡》读后感终于考完了. 这一周考了4门课,每天都是在忙得不亦乐乎中度过,而从今天起,我可以大声地说,我考完了! 我此时的心情,不由得联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一本书,名字就叫《六年级大逃亡》,在封面上有这样的一幅图,画的是一个背着书包的男孩,男孩从书包里将书本一本一本地拿出来,然后全都扔在了脑后,脸上挂了一种很复杂的笑容。

或许是六一儿童节刚过去的缘故吧,近来脑子里总是会浮现小时侯的一些画面,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书,玩过的游戏,流过的眼泪。

记得自己认字认的早,刚上小学的时候,还刚刚长到报亭的窗台高的我就会拿者钱去买一块钱一本的《小学生作文》,后来就去书店,买各种自己喜欢看的名著来看,那时侯家门口有一个小书店,里面卖的多是一些儿童读物,我小时候看过的《西游记》、《封神演义》、《三国演义》就是从那里买的。

印象比较深的还有连环画,我最喜欢看的是《杨家将》和《武则天》。

再后来就是看童话,但很快童话也满足不了我的胃口了,那时候是上五年级,就去看小说。

《六年级大逃亡》就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那时候的自己童心未泯,买那本书纯粹就是被那题目所吸引,虽然里面没有一幅图画,全是密密麻麻的文字,但我却爱不释手。

很可惜的是那本书早已经找不到了,但我还能依稀记得书里面讲的都是一些与我同龄的孩子的故事,在当时的我来看,内容都比较深刻,发人深省。

现在还记得里面有一篇文章说的是一对山区里摆渡的父子的故事,父亲是一个忠厚倔强的摆渡人,儿子则比他的父亲还要倔强。

一次大雨,很多摆渡船都已经不开了,可是为了生计,儿子坚持要渡完最后一趟船。

没有想到就是这最后一趟船,成了儿子心中一辈子的懊悔痛苦。

山洪爆发,冲走了家里用来维持生计的船,父亲为了追回船,去世了…… 另一个故事是说一个孩子,他有一个迷信的奶奶,在幼小的他看来,奶奶平常的一切活动都是诡秘的,终于一天,深夜里奶奶起来出去了,而小孙子一直在后面跟着,结果在一个村民家里,看到了像疯了一样,戴着面具,浑身是血,正在给人“驱鬼”的奶奶。

那时的我不明白,现在想来,书名起做《六年级大逃亡》,意思应该是说人终会有长大的一天的,那时候,就要去面对人生的许多残酷,许多不公平的事实。

我们总是要去认识这个世界的,不光是好的,还有黑暗的一面。

只是在某一个适当的时候,无论是社会还是人性,都会被你看到不好的一面。

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

[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  最近收到了几张纸条,有关于写作的,也有关于阅读的,还有关于背诵的,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

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也能理解大家那份无奈又焦急的心情,但我不是育儿专家,只是信手在博客里记录自己的育儿感悟,大家提出的好多问题我在生活中都没有遇到过,生怕自己的观点和方法误导大家。

就这个话题,我想说一说我是怎么做的,您要是觉得很是您就试一试。

  父母做孩子的榜样   要想让孩子爱上阅读和写作,首先家长也要有这方面的爱好。

为了营造浓浓的书香氛围,在孩子触手可及的地方最好都有一两本书。

在我家,书架是书籍最集中的地方。

除了书架,卫生间的洗衣机上也放着我和老公最近看的书和杂志,沙发前的茶几上放的一定是当天的报纸。

虽然学校订阅了报纸,好友的办公室里也有报纸,但我还是习惯回家看自己家的那一份。

  儿子有个坏习惯,吃过饭就要吃水果,这时我就对他说,你去看看今天的报纸,看完报纸再吃水果。

至于他看了些什么,全凭他的喜欢。

对于他不喜欢的内容,我告诉他只要看看大标题就好呵呵,这小子好像和我一样爱看娱乐版……   为了调动他的阅读热情,我给他买了好多图书,至今还能有一半没有读,孩子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兴趣,只要他能看书,我就满意。

  一两年前他最喜欢的是没有大人的夜晚系列,但最近他迷上了《爱的教育》《城南旧事》,他能主动去看《城南旧事》挺出乎我意料的。

为了调动他的阅读积极性,我总是在不经意间表扬他,夸他读的书有深度,有品位,有内涵。

小孩子都喜欢听表扬的,一来二去的他也就读下来了。

  前几天儿《呼兰河传》,起初还是兴致勃勃,但看了不到一半就放弃了,又拿起了《昆虫记》,说这一本挺有趣的,现在还在读着,作文指导《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

  对于儿子的半途而废,我什么话都没说,能读就是好孩子,随着孩子的长大,他喜欢的东西,他的欣赏水平,鉴赏能力一定会发生变化的。

  别强迫孩子写读后感   以前儿子每读完一本书,我都让他写读后感,他虽然不情愿但也写了。

现在想想,我的做法欠妥的。

幸好儿子没有以为写写读后感放慢了读书的速度,但如果他因写作而厌恶读书,我一定会后悔的。

  想想我自己也没有做到没读一本书都写一篇读后感,又何必强求孩子做到呢。

  要有固定的时间读书   读书最好有固定的时间,每天到了那个时间就一定要坐下来读书,切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我习惯在睡前捧一本书来读,儿子在我的影响下睡前也要读上一小段。

为了方便孩子阅读,最好选择那种小篇幅的文章,书也不要太厚,让孩子有成就感是最好的。

  从小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对他的一生意义都是深远的。

睡前15分钟就是非常好的读书时间,因为此时孩子的情绪比较稳定,注意力也较为集中。

  做一个会读书、会讲故事的好妈妈   我小时候最愿意听评书了,什么《三国演义》《杨家将》《岳飞传》都是我的最爱。

仔细想想,为什么我们对袁阔成,单田芳、田连元这么痴迷

还不是他们有一套吸引听众的技巧。

引起悬念,会卖关子,夸张的表情和动作,还有惟妙惟肖的人物语言……当时没少让我坐立不安地等着第二天同一时间的到来。

  会讲故事的人很少会直接打开书就讲,往往会做一些事前的准备,大呼小叫地透露故事的主要内容,站在孩子的角度猜测故事结局,逗得孩子吵着要听故事时,再来读书效果就不同了。

  还有,讲故事的声音、语调、停顿等等也是很重要,知道孩子会对某个段落感兴趣了,偏偏要在那里做一个较长时间的停顿,这是很吊胃口的事情,也更能吸引孩子的注意力和读书的兴趣。

  让孩子爱上阅读,是需要琢磨的事情,我们都是新手妈妈,但我们只要大胆琢磨,一边琢磨方法,一边琢磨孩子,一定会琢磨出最适合自己的好方法。

  〔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征服畏惧、建立自信的最快最确实的方法,就是去做你害怕的事,直到你获得成功的经验。

关于读书的心得感受

读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

“玉不琢不,人不学不知道。

”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

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

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

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

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

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

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

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

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

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

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读书,是好事;读大量的书,更值得称赞。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

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 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

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 玉。

”  一位叫亚克敦的英国人,他的书斋里杂乱的堆满了各科各类的图书,而且每本书上都有着手迹。

读到这里是不是有一种敬佩之意油然而升。

因为“有了书,就象鸟儿有了翅膀”吗

  然而,我们很容易忽略的是:有好书并不一定能读好书。

正如这位亚克敦,虽然他零零碎碎地记住了不少知识,可当人家问他时,他总是七拉八扯说不清楚。

这里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不善长于读书,而只会“依葫芦画瓢”。

朱熹说过:“读书之法,在循序渐进,熟读而精思。

”  所谓“循序渐进”,就是学习、工作等按照一定的步骤诼渐深入或提高。

也就是说我们并不要求书有几千甚至几万,根本的目的在于对自己的书要层层深入,点点掌握,关键还在于把握自己的读书速度。

至于“熟读”,顾名思义,就是要把自己看过的书在看,在看,看的滚瓜烂熟,,能活学活用。

而“精思”则是“循序渐进”,“熟读”的必然结果,也必然是读书的要决。

有了细致、精练的思索才能更高一层的理解书所要讲的道理。

  由此可见,读书不在于多而在于是否读的精。

象亚克敦,他徒有万卷图书,而不会读,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其实他一本书也没有读完。

  现在的我们,这种“有书等于没书”的现象是历历在目,也就是不会读书。

就说语文课本,大家都认为没什么看头;这样一来,掌握的知识也相对于较为肤浅。

因此更何况是其他书呢

我们读书提倡:拳不离手,曲不离口。

面对现在激烈竞争的社会,更需要我们的善读。

  对于书,只有善读,才能象蚕一样,吃进去的是桑叶,吐出来的是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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