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意一本书的读后感1000字左右
简·爱 感 难道就因为我一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没有灵魂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不垂朽,但《简爱》这样深深的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多。
19世纪英国文坛“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以1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凌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
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
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
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
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
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
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
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
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简·爱作为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以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出现在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的。
以往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些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女子形象。
而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
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
”“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
”“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 也正因为此,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
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她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
只有两个相互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所以简·爱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
后来,简·爱含着悲痛离开了罗切斯特,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她决不能允许自己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合在一起。
那会是一份不完整的爱。
如果她继续留在罗切斯特的身边,那她也就不会还是原来那个独立、平等的简·爱了。
如果说简·爱的这次离去是由于无法改变的现实而不得不做出的一次理性选择的话,那么她最后的归来则是她出于坚持感情的追求的又一次理性选择。
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苍白的灰姑娘的故事。
而是简·爱勇敢果决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
简·爱藐视财富、社会地位和宗教的威仪,她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
”她的信念和行动展现出来的力量,,深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使生活在金钱万能的社会中的人们的灵魂得到净化。
简·爱是,一个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认识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一个不再只是盲从于男人和世俗要求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独立判断的女性,一个坚强独立的女性。
夏洛蒂·勃朗特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简·爱发出了一个属于女性自己的声音——对于平等、独立、完整、自由的坚持和追求。
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这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自1847年出版以来,以不同语言在全世界不同种族的人们中广为流传,经久不衰。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这个行吗
需要一篇读后感,1000字以上不封顶。
主题,家庭教育。
要标注读的是哪篇文章或者哪本书。
一见钟情 辛波斯卡 他们彼此深信 是瞬间迸发的热情让他们相遇 这样的确定是美丽的 但变幻无常更为美丽 他们素未谋面 所以他们确定彼此并无任何瓜葛 但是自街道、楼梯、大堂 传来的话语...... 他们也许擦肩而过100万次了吧 我想问他们是否记得 在旋转门面对面那一刹 或是在人群中喃喃道出的对不起 或是在电话的另一端道出的打错了 但是我早知道答案 是的 他们并不记得 他们会很讶异 原来缘分已经戏弄他们多年 时机尚未成熟 变成他们的命运 缘分 将他们推进 距离 阻挡他们的去路 忍住笑声 然后闪到一旁 有一些迹象和信号存在 即使他们尚无法解读 也许在三年前 或者就在上个星期二 有某片叶子飘舞于 肩与肩之间 有东西掉了又捡了起来 天晓得 也许是那个 消失于童年灌木丛中的球 还有事前已被触摸 层层覆盖的 门把和门铃 检查完毕后并排放置的手提箱 有一晚 也许同样的梦 到了早晨变得模糊 每个开始 毕竟都只是续篇 而充满情节的书本 总是从一半开始看起 最远的距离 泰戈尔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的距离 而是我站在你的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我站在你的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爱到痴迷 却不能说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能说我爱你 而是想你痛彻心脾 却只能深埋心底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能说我想你 而是彼此相爱 却不能够在一起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一股气息 却还得装作毫不在意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一股气息 却还得装作毫不在意 而是用一颗冷漠的心 在你和爱你的人之间 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树与树的距离 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 却无法在风中相依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树枝无法相依 而是相互了望的星星 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星星之间的轨迹 而是纵然轨迹交汇 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瞬间便无处寻觅 而是尚未相遇 便注定无法相聚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是鱼与飞鸟的距离 一个在天 一个却深潜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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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盐道街小学(东区)五(二)倪艺珈 辅导老师:陈晓蓉这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一篇长篇小说。
小说以美国密西西比河上的圣比得堡镇为背景,描写少年汤姆·索亚和他的一群小伙伴们的冒险故事,本书被认为是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
主人公汤姆聪明又淘气,不屑与平庸的生活,富有冒险精神,用不断的逃学和恶作剧来对枯燥的学校教育循规蹈矩的大人们表示反抗,汤姆虽然调皮,但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在危机降临的时候,汤姆和他的顽皮小伙伴们却都能挺身而出,显示出他们思想善良的一面。
童年的世界是一个妙趣横生的世界,是一个调皮耍赖并可以尽情犯错误的年代,汤姆就尽情的享受着这个童年时代:他逃学,不喜欢学校呆板枯燥的教育,并极度厌恶牧师骗人的鬼话。
在汤姆看来,牧师除了唠叨以外对人是没有起到一点实际效果的。
汤姆故意不回应老师的叫喊,并躲了起来,吃了满嘴的果酱,最后不幸被同学揭发,汤姆却能侥幸逃避了挨打,并揍了那个可恶的告密人。
汤姆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少年,他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并有一点叛逆,满脑子疯狂的想法。
我觉得马克·吐温很好的刻画了一个人的美好童年样板。
每一个天真的童年,在其思想精神支柱了都有一个与生俱来的正义感。
这使我们的童年对世界的判断标准就只有剩下好和坏了。
童年里的故事,你可以是一个调皮任性,经常做恶作剧的人,但在童年正统的价值观中你却不可以去做一个坏人。
记得小时候,在我们的童年游戏中,总是要有好人的角色(比如警察)和坏人的角色(比如小偷),几乎每一个天真的拥有强烈正义感的小家伙们都愿意去扮演那个好人的角色,并为自己所能担当的角色沾沾自喜,有极大的满足感。
而那不幸的被选中为担当坏人角色的小家伙可能会耍无赖,拒绝担当坏人这个角色,并要求重新选择角色。
也有一些呆木头在被选中做“坏人”后只能垂头丧气了。
每一次当坏人的时候,我都会觉得倒霉,甚至生气,不玩了。
这些都足以表明在童年世界里正义感是一种多么坚定的人生信仰,正义从来都是童年世界里必须捍卫的东西。
有人说:童年就像一壶甜酒,时隔越长,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
已经长大的我们,被现实生活压抑得太久,但令我们欢呼雀跃的是,有人实现了我们梦想中的自由。
汤姆·索亚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
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梦。
我不发在邮箱里行么
1000字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
一本好书就象一盏明灯我们前进的道路,给我们诸多启示。
《自发是这样一部励志佳作,它涵盖了勤奋、忠诚、敬业、自信等内容,是指导我们正确对待工作和学习的一位良师益友。
当读完《自动自发》后感觉受益非浅,对工作有了更多的认识。
什么是自动自发呢
自动自发就是没有人要求你,强迫你自觉而出色的完成自己的事情。
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工作呢
是一味推脱拖延还是积极主动,是做工作的奴隶还是做自己工作的主人
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会做出自己正确的选择:认真工作做自己的主人
做自己工作的主人首先要做到:对待工作勤奋认真。
如果你永远保持勤奋的工作态度,你就会得到他人的称许和赞扬。
同时我们也知道:每一份成绩的取得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不付出艰苦的努力是永远不会有成功的。
马克思曾说过:“在科学的大道上,没有坦途可走,只有不畏艰险勇于攀登的人才能最终到达成功的顶点。
”勤奋工作是实现理想的基础,贪图安逸会使人堕落,无所事事而退化。
勤奋工作还会给我们带来真正的乐趣。
同时还因为工作给予我们的要比我们为之付出的更多。
如果将工作视为学习经验的机会,那每一项工作中都包含着许多个人成长的机会,比如发展自己的专业技能,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
很多杰出人物所具有的创造能力、决策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是他们在长期工作中积累和学习的。
在工作中他们学会了了解自我,发现自我,是自己的潜力得到充分的发挥。
有所施必有所得。
当我们尽职尽责,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终将有获得回报的机会,每个人的努力都不会白费的。
其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还要求我们要敬业。
敬业就是尊敬自己的职业,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当把敬业当成一种习惯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知识,得到更多经验,能从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得到乐趣。
做事善始善终,一丝不苟是工作追求的最高境界。
敬业会带来双赢。
再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对待工作要忠诚,要自信。
忠诚就是工作时真诚负责,尊重学生。
工作时对自己要自信。
正如书中所言:这个世界为那些具有真正使命感和自信心的人大开绿灯。
无论出现什么困难,无论前途多么暗淡,他们总是相信能够把心中的理想变成现实。
自信使我们决心更坚定,自信使我们意志更坚强,它给我们思想以力量,给我们克服困难的勇气,促使我们立刻采取行动把可能变成现实。
关于《墨迹》曾子墨的读后感或演讲稿,1000字左右,急用
封面上,那个自信的微笑,那身贴身的职业装,让人不禁疑问:这本书究竟应该界定为明星还是成功人士的自传呢
前者太轻浮,后者太深沉,曾子墨大概可被认为是两者的结合体:既有银幕上光鲜照人的形象,更有跨商界与影视界的丰富经历。
求学时代的子墨便让人觉得这是个不寻常的女孩。
抛开她父母的身份、家庭背景不说,光是她在轻描淡写中透露出的从小就是第一的成绩就足以让人明晰她为什么会走上名校--出国深造--外企工作的道路。
因为,这是每一个优秀人才都梦想的轨迹,更何况子墨这样好强、突出的女生呢
虽然她在辞去摩根斯坦利职务时说,她一直在做别人眼中的好学生……不想用别人的光环点亮自己……但我相信,没有这一段辛苦忙碌但收益颇丰的经历,她也不会有这样的感悟。
若是从一毕业就把这样一个达特茅斯的高才生放入一家国内电视台念稿子,想必她会感叹怀才不遇、大材小用,郁郁终身,也更不可能打造出《社会能见度》这样既有深度又有锋芒的节目。
毕竟,经历是最大的财富。
至于加入凤凰,则是一次完全由她自己作主的选择。
在投行枯燥重复的工作中,曾子墨失去了热情与新鲜感,于是选择离开华尔街。
这一选择也让我领悟:不管做什么,热情是最重要的,失去了兴趣,在别人看来再理想的职业都是味如鸡肋。
在我为上北大还是港大而苦恼时,子墨的选择给了我启迪。
有人说,曾子墨记事太跳脱,写着幼时又写到了凤凰,思维混乱。
我不以为然。
只有阅历丰富的人才能够由此及彼、纵横捭阖,而非就事论事。
当然,用阅历丰富来形容曾子墨或许略显沧桑,但是她这一段不凡的人生轨迹确是这本书的卖点。
也难怪,书名叫《墨迹》。
前段时间,家园里忽然涌现一阵读书狂潮,也在看了很多朋友的读后感,其中《墨迹》一书便吸引了我。
便决定,趁着这余热未消之际,把曾子墨的《墨迹》,拿来好好地看看,就在几天前,终于把它给看完了,兴奋之余,总想说点什么。
在大众的眼中,这样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孩,便能够如此地成功,无疑是很幸运的。
而她的成功,在在多数看来,也来源于她良好的家庭环境,父母都是北大的教授,毕竟,在很多教育方面,会有一些独特的理念,但是,我想主要还是源自于她自身的不懈努力。
在她的成长轨迹中,从高中、大学、再到留学美国,直至后来进入了华尔街的著名投行摩根斯坦利,这一路走来,都很成功,貌似就没有失利的时候。
我觉得这主要源自于她的自信。
考托福的时候,她那么小的年纪,却能以北京市总分第一的骄人成绩,摘得了桂冠,在签证的时候,由于别人的不信任,却让她执意的要求回家取“证”,以示自己的能力。
当在她申请达特茅斯大学时,对于“义工”事情,她采取的却是诚实,于是给校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她顺利申请到了奖学金,进入了该校学习。
而所有这些,都是源自于她个人自身的独特魅力,与她的家庭应该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吧
书中讲述了自己在校打工的经历,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他人广泛的认可,从她那里,我们学习到了,不论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做好自己则是最基本的。
其间,也讲述了她为何选择华尔街,选择摩根斯坦利,这应该也是来源于她的自信,还记得她说的一句话,哪里最好,她便要去哪里。
而在面试过程,她也为自己做了充分的准备,而达到了有备无患,顺利地进入了,她理想中的企业,而工作的努力与自信,让她成为了一个“明星分析师”。
她的每一个选择,让我感觉她都会依照着自己的内心去做,让自己发挥到了极致。
比如,进入凤凰,对于当时的她而言,从未接触过媒体行业,并选择了这样一份职业,却也能做得如此出色。
感慨之余,只能说除了天赋之处,自信、努力密不可分。
凤凰台知性主持曾子墨自传--《墨迹》 曾子墨就是曾子的曾,孔子的子,墨子的墨。
是战国时期最有影响力的三子。
名字充满文墨香味,据子墨说这个名字是她父母赐予她最后的礼物。
为什么会找到这本书呢
子墨说,要找到一双好的鞋子是可遇不可求的,有时候费尽心思有时候却来得如此简单。
我和《墨迹》相遇就是后者。
就是前天,我去等好朋友下班,因为她加班的缘故,我就在书店里打发时间,那间书店的店员也是我以为朋友。
我就随意问她最近甚么书好看,她问我喜欢甚么书啊
我说随便拉。
她就介绍了《墨迹》当时我并不知道它刚好在书店最近的排行榜上第二的位置(第一是我刚看完的《于丹庄子心得》),首先我看到封面我想怎么又是美女作者啊
又是名主持
如果这是以前的我一定会迅速地丢下书,不过最近的我观念有点变换了。
我想知道一个名人是怎样成功的。
翻看书本没看几秒,我就觉得很有趣,觉得这个女人还挺特别的。
看了价格觉得也不贵就和我朋友说,我要买它了。
我还再次问她,真的好看吗
不要欺骗我沃。
她说没介绍错的。
不经意抬头看到排行榜,心踏实了点。
(现在买一点东西都会根根计较= =我穷啊。
) 曾子墨的自传我就不详细说了,大家有兴趣可以买来看看。
我想她的成功可以归功于几点: 一是她来自一个幸福的家庭,一个文化氛围很好的家庭,父母亲都是北大的老师。
自小就受到宠爱和父母的文化教育,自然比别人多了很多先天的优势。
我觉得这个在子墨的成功中占据很大份额。
假如没有父亲改的名字,她就不会显得那么特别(这个就认证了了不怕生坏命就怕改错名道理);如果没有父亲看似“随意”的说叫她去考托福,她也不会得到660的高分。
假如没有母亲以前影响,她也写不出那篇赚取老美眼泪的美文,也就不能申请得到达特茅斯的全额奖学金,也就没有了在华尔街光辉的历程。
所以说,子墨的幸运归根到底是她父母亲精心安排杰作。
点评:以前的我认为,一些子承父业的子都是败家仔,是被宠坏的一代,是不能超越上一代的庸俗的一代。
电视剧看多了,多少成功的公司败在继承的那一代,也有很多富不过三代的说法,这我就不说了。
其实现实生活中,一个富裕的家庭,一个文化氛围好的家庭,他们的子女都是很出色的。
环境可以造就人也会毁了人。
自己努力也很重要。
第二要说的就是子墨这个人。
她很美,她的美混合了知性和感性。
《墨迹》我觉得可以把她分为两部分,介点就是到凤凰工作。
一是到凤凰工作之前:(某棉觉得比较精彩)可以用神奇来形容。
从她报送到无意去考托福到美国去留学到投行工作,这段历程都非常精彩,看书嘛。
总觉得这些不真实,但真真确确发生在一个人身上,就可以用神奇来形容。
上天好像真的特别恩爱她,但机会出现的时候,又有谁能够好好地抓住它
像子墨那样勇敢,聪明,机智,有所准备,不怕失败呢
在投行工作的四年里,她每天工作十小时,真的非常艰辛。
一个弱女子(外貌:有着长长头发,眼睛大大的她看起来弱不紧风,每次我看到她插图的时候,都会赞美一声,哇。
。
这个女人也太美了吧。
其实更多的是被她的魅力所吸引)能够坚持到这里已经很历害很历害的了。
二是到凤凰工作之后:(这里我看得有点闷,还有加上我身体不舒服的原因)看来生活有了180度的改变。
放弃投行而去凤凰,居然是因为一本书一段文字。
有点不解又有点理解(有时候改变就是需要一点刺激就行)这里的子墨给人不再是神奇,不再是遥远的人,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虽然看书的读者会感觉不够精彩)但作为作者自己,这个才是自己精彩人生开始(人生在世也就短短几十年的时间,为什么要牺牲最近去点亮别人眼中的光环呢
)凤凰工作六年了,给她的每天都是新鲜感,她揭露一些名人不为人知的一面,她能够深入艾滋村暴露社会阴暗的一面,游离世界名胜顺便报道社会现象这就是寄娱乐于工作,她害怕会虫子,还有她朝圣的西藏,一切一切使得子墨更加可爱。
如果说前部分的子墨很美也只得个冰山美人称号,这部分的子墨才是才是完人。
有害怕也有勇敢,有爱心也有同情心...... 她的人格魅力我就不多说了,她更教会我,知识可以改变命运。
无论英语,写作,都要把它当作是一门必须掌握的技巧。
子墨,希望你以后的人生过得更加精彩,加油
我也要加油
最后,我想说在子墨拿到签证的时候,审批的大哥激动对她说:一定要回来啊
子墨坚定地说:我一定会回来的。
她也遵守了自己的诺言。
(
历史学是什么1000字读后感
在看到这本书的题目时,就被题目吸引了.中国的史学家中,并没有看到就历史本身是什么展开过专题论述,倒是更多的探讨“历史为什么”的话题.这一区别本不是东方与西方史学的不同,究其根本,应该是东西方哲学的本质区别所在,但确实这一问题是重要的.“历史是历史学家与历史事实之间连续不断的相互作用的过程,就是现在与过去之间永无休止的对话”.有人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我们关注历史,要关注历史学家,更要关注历史学家所在的社会.书的第二章,探讨了历史的社会性,与个人性.其实本质上是历史的必然性和偶然性的问题.历史是人的行为过程,但历史不是某个人的行为过程,我们不能罔顾历史的社会性,而夸大一个人的历史作用.人在历史进程中的被动性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我们只有根据现在才能理解过去,我们也只能通过过去,才能理解现在.使人能够理解过去的社会,使人能够增加把握现在社会的力量,便是历史的双重功能.本质上看,历史是社会性的.第三章,探讨了历史、科学和道德.历史学家和历史资料的收集者的本质不同,在(文章转载自: 请保留此标记)于对历史事实的归纳.而这种历史研究的归纳方法,其实是和科学是相通的,我们要为历史找到不止是一个发生的原因,这是历史学家的思想性之所在,没有这种思想性的存在,历史的作用也就不复存在.在这里,我想到一个问题,我们划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意义又何在呢?知识本是人类对世界的一种认知,历史所研究的,物理所研究的,化学所研究的本都是世界的组成部分,它们本都是哲学的衍生,它们的方法本都是一样的.第四章的题目是“作为进步的历史”.其实提出了一个根本的问题,历史是进步的吗?进步是什么,进步是朝着一个既定的目标的前进,而历史的确有这样的一种方向性吗?这一点我相信,真正倾心历史的人,有着较他人对未来更多的憧憬与责任.历史中的进步依靠的是人类不断的持续的获得性财产的转让,而这一过程便是进步的源动力.进步在于继承,而不是毁灭.对于历史的进步是一种信仰,是代表我们对于未来的信心.进步是历史借以编撰的科学假设.换句话说,没有这一假设,历史是毫无意义的.科学的假设的方法,是构建任何知识大厦的必要前提.摘自百度网友,谢谢。
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
推荐回答 》我最初看“老人与海”之后,只感叹了一句,人最终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征服了什么; 但是,我现在再看的时候,却有另外的感受。
老人与海的挑战,进行了不屈不饶的征服,但是你是不是想过,人是不是在不屈不饶的制造问题,然后再去解决他,到底这世界最后谁征服谁,征服了之后做什么,为什么要征服而不是…… 中国古代文化的内涵,在与亲和力,而不是征服的力量,参加过美国人的英雄思维,就是强调征服的力量,但是失明后的他,开始思考征服的意义,所以才有老人和海;美国在越战里的结果,是越战里的老人,人类的生存意识是海,如果盲目的强调一个生命对另个生命的征服和占有,即使进行着不屈不饶的过程,结果只有所写的,老人空着手回航:“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永远不会打败他”, 人如此,其他的生命呢
很多东西,在名著里都是留下很多东西的,思考思索是所有作家的天性和责任,我爱作家和文人,爱一切在生存的压力下不放弃思考的人们。
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平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经历。
也许没有大海,就没有鱼;没有鱼,也就没有渔夫,同样也就没有折断不平凡的经历了。
正因为有了大海,才让渔夫钓上了一条,但却在海上拖了三天三夜才把鱼杀死,但又遭到了鲨鱼的袭击,贼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这条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一切的肉体都不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一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但是谁又愿意去操控它呢
它只不过是一堆毫无利用价值的骨架。
然而,一个悲剧性的故事里,却折射出一个“英雄人物”——老人。
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在别人眼中他是一个失败者。
因为作为渔夫,捕不到鱼,还能算是真正的渔夫吗
而可贵的还是他却能在第八十五天决心驶向远方的大海去钓鱼,那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难道不令我们佩服吗
不论是鱼叉,小刀,短棍。
一次次被鲨鱼带走,但他始终用尽一切手段进行反击,什么也无法摧残它英勇的意志。
一句“我跟你奉陪到死”,夹杂在大海的咆哮声中,回响在我耳旁。
一个人把生命都压了上去,与敌人做殊死的博斗,能不算英勇吗
我想鲨鱼正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
在人的一生中都存在这股破坏力量,人生是不停地循环着的,喜剧的落幕,不就是悲剧的上演;悲剧的落幕,也就意味着喜剧的再度登场。
老人将大马林鱼杀死看似是完美的结果,但同时他还在“酝酿”这自己的悲剧。
鲨鱼的袭击,就是应得的报应。
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总是有所追求的,无论追求的东西是好,是坏,追求的手段是正义,还是卑劣;也许能够得到就是最好的结果吧。
在充满悲剧色彩的全文中仍有一丝亮点,那就是孩子。
孩子带回了老人失去的青春,使他找回了自我。
如果每一个人都拥有一分童心,一分天真,那么世界不再总是灰色,就算当时你享有的是最后的晚餐,也不会忘记在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了。
回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题吗
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
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
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人真正害怕的可能是这些吧
励志名著读后感1000字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作者:(俄)马克西姆·高尔基。
类型:自传\\\/现实。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没有经过太多的文学加工,所以有时候觉得比较像日记。
童年:故事一开始,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就死了,随后跟着母亲和外婆来到了外公家生活,外公是开染坊的。
这个家庭并不和睦,空气中充满了敌意,两个舅舅没事儿就殴打他们的妻子,一个媳妇被打死了,另一个媳妇生产的时候死了。
阿廖沙不喜欢外公,因为外公毒打过他,两个舅舅为了争夺家产手足相残。
在这种让人压抑得喘不过气来的生活中,阿廖沙只有和外婆在一起的时候才感觉到温暖和关爱,如果没有外婆,阿廖沙觉得自己生活不下去了。
后来,阿廖沙的母亲去世了,之前她再婚过,当然继父对阿廖沙并不好。
阿廖沙就要到“人间”去谋生了。
在人间:最初的经历是在鞋店当学徒(受虐待的事情我就不多说了),后来到了外婆的妹妹家里当学徒,主人是个绘图师。
这一家人挺有意思,明明衣食无忧,但是天天就是没事儿找事儿,互相折磨。
最后阿廖沙逃出来了。
然后他去了轮船上面当洗碗工,又见识了很多形形色色的人(三部曲主要就是说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的)。
下诺夫德罗哥,苏联期间曾被称为高尔基。
当然还有人世间的种种罪恶,似乎每一个人都要被生活逼得崩溃,于是他们靠折磨侮辱他人来取乐,每一个人都生活的那么浑浑噩噩,得过且过。
但是阿廖沙相信,即便生活在这样肮脏的土壤,也有一些人坚持自己的美好和原则,最想光明的生活。
因为有两位好心的太太的帮助,借给他书籍,阿廖沙爱上了读书。
可谓是废寝忘食。
他狼吞虎咽,书中的世界那么美好,而现实世界却那么残酷。
当然阿廖沙还会思索,学而不思则罔啊。
后来阿廖沙觉得这种生活真是没有意义,没有希望,出路又在何处呢
他决定去上大学。
我的大学:虽然他只有十六岁,但是在很多方面感觉自己心里已经老了(我也有这种感觉)。
来到喀山,现实很快粉碎了他的梦想。
其实高尔基上的并不是真正的大学,而是社会大学。
同时也初步接触了革命。
后来,阿廖沙得知自己的外婆去世了,是被“啃老族”活活拖垮的。
阿廖沙很伤心,因为童年时代自己的精神支柱就这样消失了。
而与此同时,生活上的种种不如意,人生的困厄找不到解决的方法都让阿廖沙觉得生无所恋,于是他决定自杀。
于是他买了一把手枪,幸好它对人体的构造不是太了解,所以没有打中心脏,不然我们就看不到这部三部曲了。
经过了这个事情,阿廖沙回过头来发觉自己真的很幼稚。
经过了几年在不同地方的见识,他又踏上了新的旅途……其实自己看的时候不是很喜欢,因为叙事结构太松散了,不像一般的文学作品那样有一种贯穿始终的线索。
似乎只是不断地记述一个又一个人物,一件又一件的事情。
但是这里面真正的意义在于重现了那种底层生活,诚然反映底层人民生活的文学作品并不少,但是我从来没有像三部曲这样感到这么压抑,因为经过文学加工的人物和事件往往过于传奇。
但是三部曲里面却不是这样,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真实,善无善报,恶无恶报。
每一个人都在生活当中苦苦挣扎,找不到希望,因为没有得到过公正而自暴自弃。
即便是阿廖沙的外公,我相信他也是爱阿廖沙的,但是生活总是那样地折磨人。
让他所有的情感都被耗尽了,也就变成了一个残暴吝啬的老人。
但是阿廖沙说过,哪怕山重水复,到处泥泞找不到出路。
但是不管用什么,总会走出一条自己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