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语故事读后感作文500字
最近,我读了许多书,不过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成语故事》。
在这本书里,写了各种各样的故事,有为人处世的、坚强意志的、求学求知的等等,这本书还图文并茂,每个成语既有出处、解释和例句,又有精彩的故事,十分有趣。
在这本书里有100个故事,让我最喜欢的是妄自菲薄和目无全牛。
妄自菲薄,是讲形容过于小看自己。
讲的是在三国鼎立时期,诸葛亮帮助刘备打天下,建立政权,刘备死后,刘禅即位,可刘禅没有治国的才能,也胸无大志。
而诸葛亮写了《前出师表》,在其中写到了蜀国文武官员为蜀国拼命效死,而刘禅也应该发愤图强,振奋精神,万万不可以小看自己。
这让我知道了,我们要正确地看清自己,既不要妄自菲薄,也不要妄自尊大。
目无全牛指技艺达到精通纯熟的地步,它讲了在战国时期有一位叫庖丁的厨师,他解剖牛的技艺十分高超,把刀分牛分得非常好,哪是肉,哪是筋骨,下刀的时候在筋骨之间的缝隙中游动,连闭着眼也可以解剖牛的身体,这可是他练了几十年才到的境界。
这让我知道了我们要过多年的探索和一朝一夕的实践才能获得成功。
很快,我看完了这本书,通过阅读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历史知识,又让我能掌握成语的涵义和使用方法,使我在日常生活中能灵活地运用成语。
我以后还要多读这类书,让我学有掌握更多的知识。
1001夜中的故事写篇读后感作文600字
本作文是关于初中初二1500字的作文,题目为:《一千零一夜读后感(2000字)》,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清爽的春风吹遍神州这个时节捧着小说看真的很惬意于是我津津有味地“啃”完了一本“大故事牵小故事小故事连大故事”的《一千零一夜》。
并想对此发出本人的愈见。
《一千零一夜》是世界各国人民熟知的阿拉伯经典文学作品。
是一个幻想故事世界人们一看便会在此尽情遨游还会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的奇感
定会让你在字里行间流连忘返
大型舞剧《一千零一夜》便向观众讲述了这部杰作充满梦幻的诞生过程而关于这个过程的故事在全世界已经是妇孺皆知:古时候萨桑王国的国王山努亚因妻子背叛了他而万分仇恨女人。
于是他们和王室把他们的妻室over后两人便一起去闯天下在途中经历了一件事后他对女人们更加憎恨了
再加上妻室的事长兄山鲁亚尔回到自己的国家后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他每晚娶一个女人过夜后便杀掉。
三年后宰相的女儿大胆入宫并每晚给国王讲一个故事在天亮时便停下来第二天接着讲。
经过1001个夜晚故事接故事一环扣一环
让国王“脑”花缭乱
并且受到了感化。
国王终于打消了杀女人的心思世界名著《一千零一夜》也由此诞生。
《一千零一夜》又叫做《天方夜谭》《一千零一夜》里面有好多非常古怪的故事有《山鲁亚尔和山鲁左德》、《渔夫和魔鬼的故事》、《渔夫和四色鱼的故事》、《着摸王子的故事》、《白侯图的故事》等等这里有幽默的、悲哀的、有趣的、可怕的、悲惨地种种故事我觉得这《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有好有不好比如说《渔夫朱德尔的奇遇》就属于不好朱德尔是靠力量和运气来获得幸福的但《阿拉丁神灯》就是属于好一类里的因为阿拉丁靠的是一颗不气馁、勇敢的一颗心来夺得幸福的。
我喜欢阿拉丁这个人物 阿拉丁是一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穷小孩一次偶然的机会 在一个诬师的引导下他得到了一盏神灯。
在自己的努力下他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觉得人不仅要靠运气还要靠自己的智慧不然的话 一旦失去了神灯就没办法了。
阿拉丁想要娶公主他知道只要将他的宝石给国王就一定可以可是宰相却要国王把公主嫁给他自己的儿子理由是原来他就答应了公主要嫁给他儿子.可是阿拉丁知道后在他们的新婚之夜把宰相的儿子冻在仓库里接连几天都是这样.最后宰相儿子哭丧着脸:”每夜我都一直被冻在仓库里差点丧命.这个婚还是别结了吧.”最后 阿拉丁如愿以偿娶到了公主.他的智慧还表现在他失去了神灯后依然凭借自己的智慧杀了巫师夺回了神灯. 《阿拉丁神灯》让我知道了做人要善良乐于助人面对困难要机智应付从容面对.从源泉而言莎拉《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要从阿拉伯讲起故事中女主人公莎拉对各国民歌和异域风光情有独钟。
就像中东热情的沙漠一样莎拉也将自己热情的歌声散播到四方对于莎拉来说好故事一定要有听众一起分享充满创意的独特构思、举世无双的天籁歌声从《一千零一夜》里走来的莎拉这就要把她的故事带到中国上海看这位“月光女神”
看写人作文,故事,写读后感怎么写
点评:成语,四字一语,这四个字意味深长,情深义重,每一个成语都呈现出自己的故事,呈现出自己的思想,我想,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自己喜欢的成语故事吧
小作者的这篇文章,就是呈现自己对于《成语故事》的思想情感和感受,小作者不仅为我们呈现了《成语故事》的学习过程,同时,也为我们呈现了自己所看到的主要故事内容,从这些故事之中,我们感受到小作者的思想情感,还是值得肯定的哦
看到小作者写的这篇读后感,我也是满心欢喜的,也希望能够认真的去阅读这本书,去感触成语故事,希望未来能够看到更多的书籍,最多的故事
《人类的故事》作文读后感1800字数
《人类的》是亨德里克.威廉.房龙的作,真读完后,感触,受益匪浅。
此书有能体现房龙写作特色。
从人类的起源到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有仔细的论述,以深厚的人文关照和幽默的文笔,展示了人类历史的漫长岁月.书将人类各方面的历史都复述了一遍,带你游遍世界。
每一章都是一篇独立的内容,却不会让人感到烦琐,反而让人产生兴趣。
有趣的内容很多,但让我最感兴趣的国家是股古埃及和古罗马。
埃及是人类文明最早的发祥地之一。
在几千年以前,当刀叉、车轮和房屋这类东西在西方根本不存在的时候,尼罗河两岸的文明早就发展到了一个很高的阶段。
古埃及人不仅是杰出的农民,精通有关良田灌溉的知识,还精通建筑,修建了宏大的金字塔。
但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发明了伟大的文字书写艺术,人类从此步入了文明时代。
在发明了象形文字这一文字体系后,古埃及人又用了几千年的时间将其完善,直到他们能清楚记录下任何事件,能够清晰表达自己的一切想法为止。
他们用这种“固定文字”向朋友们传递信息,记录生意帐目,表达感情等等。
记载下他们国家的事件,以便子孙后代能够从过去的经验中吸取教训,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有一天我能出国旅游,我一定会去埃及,去看宏伟的金字塔、神秘的法老王墓室、著名的狮身人面像等,去感受古老的尼罗河两岸的文明。
提到罗马就不得不讲到凯撒,他立下赫赫战功,却没有禁得住埃及最后一个王朝——托勒密王朝的最后一位埃及艳后娄佩特拉的诱惑,最终被人刺死。
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是凯撒的外甥屋大维,他击败舅舅的秘书安东尼,并迫使安东尼自杀,而娄佩特拉则在战败后自杀身亡。
公元14年,屋大维成了真正的皇帝,一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帝国统治者。
我佩服他的智慧与才能,他没有重犯凯撒的错,正因为如此,他才造就了一个繁荣的罗马帝国。
正如房龙所说:历史其实就是一座非凡的经验之塔,是时间在流逝的岁月当中建造起来的。
要登上这古老的塔,并从一览无余中获取有益的知识和经验,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儿没有电梯,也没有捷径,只有意志力坚强且虚心好学的年轻人才可以攀爬到塔顶。
读完《人类的故事》后,我懂得了辉煌的来之不易。
是啊,没有耕耘,哪来收获
想要高人一等,就必须默默地在背后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就像房龙一样。
所以,从现在开始,把握时机,细细品位,慢慢咀嚼,这本书的精神所在
小学生作文 永远也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400字~~急用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看完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感受极为深刻。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在德国就像《西游记》在中国那样家喻户晓,这话说得一点儿没错。
今天,虽然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这部童话小说仍然是德国少年最喜爱的文学作品,也是充满爱心的父母阅读和讲述最多的故事之一。
小说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巴斯蒂安的男孩,胖胖的、有点笨拙,但却很善于讲故事。
一天早晨,他在上学的路上,鬼使神差地进了一家旧书店。
在那里,他意外地发现了一本奇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吸引着他。
幻想王国在毁灭,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只要有一个人间的小孩为她起一个新的名字,她和幻想王国就都能得救了,于是,巴斯蒂安被拉进故事之中,意外地成了天真女皇和幻想王国拯救者。
天真女皇为了感谢他,答应让他实现自己在幻想王国里的一切愿望,知道他找到自己真正的愿望为止,从此,巴斯蒂安又开始了他那险象环生的漫长旅行。
看完《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以后,我终于知道这本书的题目为什么起名为: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了,因为,幻想是永远都讲不玩的故事。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是一本经典,一本不朽的名著。
我最爱这本书里无止境的幻想王国,讲不完的精彩故事
是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看得尽兴时,我就感觉自己恍如身临其境了。
我爱这本书,深深的爱。
我发现,这本书不是一个故事,而是故事套着故事,首先,它的大框架是巴斯蒂安的故事套着阿特莱尤的故事,两条故事线同步发展。
书中众多的人物和各种各样的生灵,都各有自己的故事,每一章都是一个独立的故事,每一个独立的故事中又包括许多别的故事,因为作者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说“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我们以后再说”。
我真希望我也能去幻想王国进行一次远征,给天真女皇起一个新的名字,然后,我也能“行我所愿”
最后成功地取来生命之水,献给我的爸爸妈妈
使幻想王国和我们的世界都更加美好
幻想是我永远讲不完的故事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不要读后感,写亲身经历的事
我与书的故事 欧渝婷 书,是我成长的伙伴,就像高尔基先生说的那样“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是啊,读书有很多好处,但是有时也难免因读书而误事。
下面就是一个典型的范例。
去年的一天,妈妈因为厂里有事出去了,临走前叮嘱我说:“厨房里烧着水,水开了别忘了把壶拿下来。
”我不耐烦的答应了。
可妈妈哪里知道她的话,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冒。
妈妈走后,我大喊一声:“解放了
”跑到我的房间读起书来。
我拿起一本《益智故事》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过了一段时间,水已经开了,可我哪知道呢
还在房间里埋头读我的书。
不一会,我觉得口渴了,这才想起了妈妈走前嘱咐的事,便腾云驾雾般的冲进伙房,只见伙房里早已热气腾腾,我见情况不妙,连忙伸手去拿壶,不拿不要紧,可是一拿,手上立刻起了几个又大又红的包,疼得我在厨房里嗷嗷直叫。
幸亏这时妈妈回来了,看见我这副狼狈相,急忙给我敷药,在问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刮了我一下鼻子,关切的说:“以后不要因看书耽误事了。
”的确,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因为看书而误事。
因看书虽然闹过笑话,但是读书对我仍有着极大的诱惑。
平时,老师总表扬我的作文写得好,这都是多读书的结果。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我们应该好好的感谢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