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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区域活动的分析与评价

时间:2015-02-11 01:18

如何利用指南观察和了解幼儿读后感

《指南》将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

每个领域按照幼儿学习与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划分为若干方面。

要想了解孩子我们就得先观察孩子,把《指南》作为观察、了解孩子的框架,不知道老师们有没有同样的问题,孩子们由于年龄比较小,比较活泼爱闹,不管什么时候老师一说活动结束请孩子们去喝水时,孩子们就开始乱成一团做什么的都有,自由活动的时间里我发现孩子们常常会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所发生争执或打闹,这时候我们就得引导孩子告诉孩子该怎么做,在《指南》中指出在给孩子作分析评价时我们要整体的对待整件事情,我们要在具体情境中分析孩子,如果我们单纯的只对单个的行为就对孩子做出评价而不去问孩子发生事情的原因和过程,就会得出有偏颇的结论。

因此,教师要善于捕捉孩子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及时进行观察记录,根据观察目的,选取合适的观察角度,以获取有价值的信息。

孩子们在学习过长中通常都渴望得到老师的鼓励及夸奖,由于我们教师平常的工作比较多也比较琐碎,有时候也会忽略到孩子的一些小进步,《指南》由学习与发展领域、子领域、目标及其若干典型表现构成,为我们全面、深入地观察和了解孩子提供了清晰的框架,与便于我们有目的、有计划的观察、了解孩子。

我们还可以通过《指南》饼图来对某个孩子的全面观察了解在目标区域表示出来,就可以得到他的整体学习与发展的印象,也可以清楚地了解这个孩子的学习与发展的长项或不足,以此来反思我们教师该如何给孩子提供适宜的相关经验,。

《指南》由学习与发展领域、子领域、目标及其若干典型表现构成,为我们全面、深入地观察和了解幼儿提供了清晰的框架,与便于我们有目的、有计划的观察、了解幼儿。

幼儿的发展是持续的,渐进的、有阶段性特征,时快时慢。

全面了解幼儿,不能给幼儿贴标签;避免重知识技能,轻视幼儿的情绪、情感;幼儿是有差异的,不能横向比较,应纵向比较,尊重幼儿的学习特点和方式。

区角图书区对大班幼儿的好处

一、幼儿早期阅读中存在的问题  图书角是幼儿园每个班进行区域设计时必须划定的区域,但许多图书角并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通过观察我发现幼儿在图书角阅读时存在一些不好的习惯:  1、有的幼儿不了解书的封面、封底,放书时不知封面朝上。

  2、有的幼儿在找寻选择自己喜欢的书本时,把上边的书胡乱放到一边,拿走选择的书后没有整理书本的习惯。

  3、看书过程中,有的幼儿有抢书、卷书现象。

  4、有的幼儿坐在座位上拿着一本书,和小朋友大声的说笑;还有的幼儿在图书区乱翻了几本书后,就离开了。

  经过认真分析,我觉得造成幼儿不良习惯原因有以下几点:   1、图书区投放的图书有些不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图书种类单一,幼儿对图书的兴趣不浓。

  2、幼儿各方面的发育还未成熟,其阅读活动往往带有较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幼儿不理解图书阅读需要注意的常识性要求。

教师忽视了对幼儿的指导工作。

  3、教师对图书区提出的规则要求不明确,导致幼儿在阅读过程中出现许多错误行为。

  通过分析原因,我感到要让幼儿学会图书阅读,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查找原因,制订计划,明确目标,逐步实施,才能利用图书区培养幼儿良好的阅读习惯。

  二、培养幼儿阅读的方法  (一)提高幼儿的阅读兴趣。

  兴趣是积极探究某种事物或进行某种活动的心理倾向,他使人产生愉快的情绪体验,在精神上得到一定的满足。

从兴趣入手,激发幼儿的内部动机,可以保证幼儿阅读活动的顺利进行并取得积极的阅读效果。

因此,引导和培养幼儿的阅读兴趣,是培养幼儿阅读习惯的重要环节。

  一是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精心选择适合幼儿阅读的色彩鲜艳、形象具体、直观、富于情趣的书籍,以图为主,图文并貌,以引起幼儿阅读的兴趣。

  二是为幼儿提供丰富多样的图书,如知识类、童话故事类、自然科学类、美工操作类等,让幼儿从中获得多方面的教益,满足幼儿多方面的兴趣。

  三是根据幼儿阅读能力与兴趣的变化,坚持定期更换新的图书。

在出现新书时,向全体幼儿做介绍,引起幼儿的兴趣。

发动幼儿从家带一些图书,互相交流讲述,互相交换阅读,这样即可以提高幼儿阅读的兴趣,又可以使幼儿体验分享的快乐。

  四是创设适当的问题情境,激发幼儿的求知欲。

在幼儿看书之前,老师向幼儿提出一些有关书中的内容、情节的问题。

使幼儿带着问题去看书,满足其求知欲和好奇心。

  这样,天长日久,不仅能让幼儿充分的感受到浓厚的读书气氛,自由活动时越来越多的幼儿选择图书角,他们越来越喜欢读书,也满足其求知欲和好奇心。

  (二)正确指导幼儿阅读。

  大家都知道,幼儿的能力是有限的,阅读活动带有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和依赖性,因此需要成人的正确指导。

而教师的作用就在于为幼儿提出明确的阅读目的,提出一定的任务和要求,帮助幼儿成功的进行阅读活动。

  一是面向全体幼儿介绍书的封面、封底,边讲解边向幼儿示范看书、翻书的正确方法,合上书后,封面朝上,正确的放回书去,然后每位幼儿参与取书、看书、放书的过程。

教师及时知道。

  二是参与幼儿的阅读,并随时给予指导。

如:为幼儿朗读图书,及时鼓励认真看书的幼儿,使幼儿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三是与幼儿交流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应与幼儿交流一下读后的感受。

一方面可以了解孩子的阅读情况,另一方面可以了解孩子的思想感受。

我班的李镕晨的小朋友,阅读的习惯不好,看书时总是一本书大概翻上几页就换书。

为了培养他的阅读习惯,我先请他带着任务去看书。

如:请他看完书后给大家讲。

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他看书有了明显的进步。

他很愿意通过看书与老师、小朋友做更多的交流,得到老师和伙伴的赞许与肯定。

在不知不觉中,镕晨已养成了较好的阅读习惯。

  (三)建立明确的图书区规则。

如果说兴趣是引起幼儿行为的内部动机,规则则是约束幼儿行为的外在要求。

为使图书区的活动安静有序,我们将图书区设在光线好、安静的地方,设置较大的书橱便于图书摆放及幼儿取放。

同时,准备充足的图书,给幼儿以充分的选择机会。

并建立的图书区的规则。

  一是看书时要看完一本再拿一本,不与别人争抢图书。

  二是看书时不能大声讲话,以免影响他人。

  三是要求幼儿注意用眼卫生,坐姿要端正。

  四是看完图书后,放回原位。

  总之,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幼儿在图书角活动时已经井然有序,幼儿已初步具备了一定的阅读习惯,对读书产生了兴趣。

书为幼儿揭开了人类文化光辉的篇章,引导幼儿不入探索未来奥妙的征程。

书是人类终生的朋友。

如果一个人在幼儿早期就得到很好的阅读习惯的培养,将终生受益。

青岛市区域地壳稳定性分析与评价

童鞋啊同感依据(国家是多么关心人民群众)来写可以吧 “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应急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我看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

通过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可以培养人们的危机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创造更加浓厚的人人关心公共安全、人人学习应急知识的社会氛围。

要广泛动员、组织全社会支持、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形成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社会氛围。

急求《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及感想5000字左右

第一单元:炮火中的鱼鹰 ――读《芦花荡》有感 一个将近花甲之年的老人,时常穿着一条蓝色的破短裤,拿着竹篙,站在与他相依为命的船上。

他浑身没有多少肉,干瘦得像老了的鱼鹰。

他有短短的、精神的花白的胡子,一双眼眼睛格外的尖利有神。

在战争年代,不管是男女还是老少,都在巧妙地与敌人作斗争。

这位不知名的老人,就是没用一刀一枪,让一群日本鬼子蹬腿就去了西天。

他自信。

悠闲地撑着船,在夜晚给被敌人严密监视的苇塘里的队伍运送柴米油盐,有时还会带来一两个远方赶来的干部。

他对苇塘里负责的同志说:“你什么也靠给我,我什么也靠给水上的能耐。

”他在密密的炮火中不慌不忙地穿梭,从没有子弹挨过他的一根毫毛。

他有柔情。

在护送两个漂亮的女孩子去苇塘的时候,话语里灌着快要溢出来的慈爱。

他温柔地安慰着紧张的孩子:“什么事也没有了,安心睡一觉吧,到苇塘里,还有大米和鱼吃。

”他真心地赞美洗脸的小女孩子:“多么俊的一个孩子啊

” 他自尊心强。

带着女孩进苇塘而让大菱挂了花,觉得没脸见人。

本来大菱挂花是敌人的子弹,又不是他给打的,他却如此内疚与自责,觉得是自己没有保护好受伤的孩子。

他机智,想到利用鬼子们的贪婪而在船头放一捆清香而智慧的莲蓬,还自己悠悠地吃莲蓬,引诱敌人进埋伏圈。

他勇敢,单独面对众多的鬼子,他灵巧地划着船,一撑篙,让船溜溜地转个圆圈,装着张皇失措,七拐八拐地让鬼子毫无防备地“上勾”。

他有仇恨,在大菱负伤时打下包票:“他们打伤了你,流了这么多血,等明天我叫他们十个人流血

”这个铁骨铮铮的英雄汉,在第二天用行动证实了前一天的诺言

他自信、他自尊,有柔情,又有仇恨,他机智,还勇敢。

他是在炮火中悠闲而自由地飞翔的鱼鹰。

这个鱼鹰就是孙犁《芦花荡》中的老头儿。

第二单元: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

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

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

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

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

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

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

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

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

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

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

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

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第三单元:《中国石拱桥》读后感 《中国石拱桥》一文是一篇事物说明文,文章主要介绍了中国石拱桥的特点及光辉成就。

作者选取了“赵州桥”和“卢沟桥”这两座我国石拱桥的杰出代表,着重说明我国石拱桥在设计、施工上的伟大创造和高超的技术水平,从而歌颂了我国劳动人民的勤劳、智慧和伟大的创造力。

从全文的结构来看,这篇文章采用了有总述有分述的方法:先概括说明石拱桥的外形、结构和功用;接着,用例证说明和特征说明的方法,以赵州桥和卢沟桥为例,分别说明它们的独特构造和高度艺术水平;最后又综述解放后我国桥 梁事业,尤其是石拱桥的新发展。

全文条分缕析,井然有序。

这种明晰的条理 ,是客观事物自身各种关系的如实反映,也表明了作者对所说明对象的深刻明白的认识。

“制造奇特,人不知其所以为”,“初日出云,长虹饮涧”。

人们将心中最诚挚,最高度的赞叹赠予了赵州桥。

“世界上独一无二”、“共同构成美丽的奇观”,马可·波罗又将卢沟桥和中国石拱桥推向了世界。

石拱桥以自身高度的技术水平与不朽的艺术价值,以制造者的杰出才能与精妙构思;以在石拱桥的背后永远屹立的中华儿女的辛勤劳作与伟大背景闻名世界

第四单元:奇妙的克隆读后感秘密的出生,爆炸性的露面,平静的死亡。

其中的成功与失败,创造者自己也不很明白。

这只绵羊的一切,似乎都充满象征意味。

有母无父,与性无关的出生方式,抛开科学与理性去看,有点神圣的纯洁色彩。

然而事实上,多利一生所遭遇的非理性反应中,恐慌多于欢迎。

纯洁的羔羊被视为瓶中放出的魔鬼,这种滑稽的反差显示了人类进步过程中始终伴随的某种自我畏惧与自我牵制。

总有一些人担心人类知道得太多,尽管在另一些人看来,我们所知道的,与我们需要知道和渴望知道的相比,还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逆转生命时钟。

在多莉之前,几十年失败的试验曾使人们几乎绝望地认为,高级动物的体细胞克隆或许是不可能实现的。

从发育中的胚胎提取细胞,移植其细胞核,培育一个与该胚胎相同的个体,这种“克隆”相对来说并非难事。

因为胚胎细胞具有很强的分化潜力,能在发育过程中分化成皮肤、血液、肌肉、神经等功能和基因特征各不相同的细胞,其中生殖功能由性细胞——精子或卵子来专门承担。

一个性细胞只携带一半的遗传信息,需要精子和卵子结合才能发育成新生命。

一个体细胞则拥有一套完整的染色体,不需要性细胞的参与,但是,要让已经“定型”的体细胞重新开始胚胎式的发育过程,等于将细胞的生命时钟逆转到起点处,这样的体细胞克隆对哺乳动物而言究竟是否可能

多利是苏格兰罗斯林研究所和PPL医疗公司的共同作品。

它的基因母亲是一种芬·多塞特品种的白绵羊,在多利出生之前3年就已死去。

苏格兰的汉纳研究所在这头母羊怀孕时提取了它的一些乳腺细胞进行冷冻保存,后来又把这些细胞提供给PPL公司进行克隆研究——这后来曾给多利身份的真实性带来一些麻烦。

以伊恩·威尔穆特为首的科学家在实验室中培养这些乳腺细胞,使它们在低营养状态下“挨饿”5天左右。

然后提取其细胞核,移植到去除了细胞核的苏格兰黑脸羊的卵子里。

之所以使用苏格兰黑脸羊的卵子,是因为这种羊身体大部分是白的,脸却是全黑的,很容易与白绵羊区别开来。

在微电流刺激下,白绵羊的细胞核与黑脸羊的无核卵子融合到一起,开始分裂、发育,成为胚胎,植入母羊的子宫里继续发育。

在277个成功与细胞核融合的卵子中,只有29个存活下来,被移植到13头母羊体内。

移植手术后148天,1996年7月5日,一只羊羔诞生了——1\\\/277的成功率,其他的都失败了。

直到它去世的时候,克隆技术这种低得惊人的成功率,仍然没有实质性的改善。

这也是科学界普遍不相信雷尔教派的克隆女婴“夏娃”身份真实性的一个原因。

威尔穆特以他喜爱的美国乡村音乐女歌手多利·帕顿(Dolly Parton)的名字为自己的得意之作命名。

1997年2月23日这头羊的身份向全世界披露后,世上知道它的人恐怕比知道这位歌手的多得多。

一头全白的小羊羔,依偎在生下它但与它毫无血缘关系的代育母亲——一头苏格兰黑脸羊旁边,这张著名的照片向世人显示,生物技术的新时代来临了。

它是那头?芬·多塞特白绵羊的翻版(准确地说,在细胞核遗传信息上是它的翻版。

还有少量遗传信息存储在细胞质的线粒体内,多利的线粒体特征与那头提供卵子的苏格兰黑脸羊相同)。

一时间,公众欢呼、兴奋或恐惧、茫然,弗兰肯斯坦、潘多拉的盒子和“科学是一把双刃剑”成为流行语汇,有人展望克隆优良家畜品种或大熊猫的美好前景,有人喊着克隆人或不许克隆人,有的科学家加紧克隆其他动物,还有科学家把他们培育的胚胎细胞克隆动物推出来分一点光芒,给局面平添了热闹与混乱。

1998年2月,曾有科学家对多利作为体细胞克隆动物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在怀孕的动物体内,可能会有少量胚胎细胞沿血液循环系统到达乳腺部位,因此这些科学家提出,威尔穆特等人是否恰好碰到了一个这样的胚胎细胞、多利是否仍然是胚胎细胞克隆的结果。

汉纳研究所还保存着一些多利的基因母亲的乳腺细胞,DNA分析很快证明,多利的确是体细胞克隆的产物,并不存在胚胎细胞混杂的可能性。

此后,克隆鼠、克隆牛等多种克隆动物纷纷问世。

第一个克隆人在好几年的“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之后,也终于在2002年底“据说”诞生了,但没有证据,科学界未予承认。

至今,科学家对克隆过程仍有点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味道。

为什么体细胞核与卵子融合后能够发育

有人猜测,可能是低营养环境中的挨饿状态使体细胞休眠,大多数基因关闭,从而失去了体细胞的专门特征,变得与胚胎细胞相似。

不过这仅仅是猜测,并未得到证明。

充满困扰的一生 克隆过程的成功率一直非常低,流产、畸形等问题较多。

这是由于克隆本身的问题,还是仅仅因为技术不够成熟对DNA造成了伤害

人们对此还无法问答。

作为第一头体细胞克隆动物,多利的健康状况受到密切关注,因为它可能代表着其他克隆动物的命运。

多利一生的大部分时候过着优裕的明星生活,它善于应付公众场合,毫不怕人,在镜头前有着良好的风度。

与公羊“戴维”交配后,多利于1998年4月生下第一个孩子邦尼,后来又生育了两胎,一共有6个孩子,其中一个夭折。

从生育方面来看,它与普通母羊并没有不同。

在2002年初被发现患有关节炎之前,多利几乎是完全健康而正常的,除了由于访客喂食太多而一度需要减肥。

1999年5月,罗斯林研究所和PPL公司宣布,多利的染色体端粒比同年龄的绵羊要短,引起了人们对克隆动物是否会早衰的担忧。

端粒是染色体两端的一种结构,对染色体起保护作用,有点像鞋带两头起固定作用的塑料或金属扣。

细胞每分裂一次,端粒就变短一点,短到一定程度,细胞就不再分裂,而启动自杀程序。

端粒以及修补它的端粒酶,是近年来衰老和癌症研究中的一个热点。

许多科学家认为,端粒在动物的衰老过程中可能起着重要作用。

一些人担心,克隆动物的端粒注定较短,是一个不可避免的根本问题。

另一些人认为,多利的端粒较短可能是克隆过程的技术问题所致,这不一定是体细胞克隆中的普遍现象,有望随着技术的进步而消除。

譬如美国科学家用克隆鼠培育克隆鼠,一共培育了6代(最后一代惟一的一只克隆鼠被别的实验鼠吃掉,实验被迫中止),并没有发现端粒一代一代缩短的现象。

由于克隆动物数量不多,而且普遍比较年轻,因此还难以判断哪一种说法正确。

端粒与衰老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什么、端粒较短是否一定导致早衰,也是尚未确定的事情,这使得问题更加复杂。

克隆技术可能带来健康问题,是多利的创造者们强烈反对克隆人的直接理由: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下克隆人,对克隆出来的人太不负责任了。

2002年1月,罗斯林研究所透露,多利被发现患有关节炎。

这引起了有关克隆动物健康问题的新一轮骚动。

绵羊患关节炎是常见的事,但多利患病的部位是左后腿关节,并不多见。

威尔穆特说,这可能意味着现行的克隆技术效率低,但多利患病的原因究竟是克隆过程造成的遗传缺陷,还是纯属偶然,可能永远也弄不清楚。

与主张动物权利的人士的观点相反,他强调,对动物进行克隆研究不应该因此停止。

相反,要进一步研究,弄清楚其中的机制。

此后,罗斯林研究所限制了外界与多利的接触。

2003年2月14日,研究所宣布,多利由于患进行性肺部感染(进行性疾病为症状不断恶化的疾病),被实施了安乐死。

如同关节炎一样,肺部感染也是老年绵羊常见的疾病,像多利这样长期在室内生活的羊尤其如此。

但绵羊通常能活12年左右,6岁半的多利可以说正当盛年,并不算老,它的肺病究竟与克隆有没有关系,又是一个难以搞清楚的问题。

目前研究人员正对多利的遗体进行详细检查,科学界对此十分关注,尽管检查结果未必能对上述问题得出确切答案。

威尔穆特对媒体表示,多利之死使他“极度失望”。

他提醒其他科学家要对克隆动物的健康状态作持续观察。

在几年前,罗斯林研究所已经对多利的后事作好了安排。

遗体检查完毕之后,它将被做成标本,在苏格兰国家博物馆向公众展出。

理论上,伦敦自然历史博物馆或科学博物馆更适合安置这只科学史上最尊贵、最著名的绵羊,但苏格兰科学家们自有他们的理由:“因为她是一只苏格兰羊。

” 第五单元:《大道之行也》读后感原 文 欣 赏:“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是出自西汉戴圣辑录、编纂的《礼记·礼运》中的《大道之行也》里的句子,句子的意思是使人人都得到社会的关爱。

两千多年前的人们就构想了美好的大同社会,体现了人们对美好社会生活的向往。

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老人的晚年生活,中年人应有的作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以及老而无妻的人,老而无夫的人,幼时丧父的孩子、老而无子的人和残疾人生活的关注和思考。

这是大同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

两千多年来,人们一直为实现这样的社会生活而奋斗着,奋斗着……。

社会主义新中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新的希望,人民是社会主义生活的主人,社会地位得到了大大的提高。

各个阶层的人们的生活水平都逐步提高了。

各种慈善机构相继成立了。

如老年人协会,(还有养老院)、孤儿院、残联协会等等,使“人人都得到社会的关爱”的思想逐步得到落实。

这是令人高兴的事。

因为它充分反映了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但是,就在社会主义公德正在得到认同和颂扬的同时,却正遭受一些人的亵渎。

一次,我到县城去玩。

在餐馆吃午饭时,碰到了这样的一件怪事:一个老奶奶从门外走来,老板说:“老奶奶又来了,真是小猪儿好卖,天天来呀”

接着是招呼老奶奶坐下,连忙给老奶奶打来饭菜,让老奶奶吃。

因为老奶奶是壮族,老板用汉话告诉我们几个宾客,老奶奶有四个儿子,四个儿子都很有钱。

分家后,老奶奶轮流着跟四个儿子住,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可是却让老奶奶成了无人供养的人。

为什么呢

因为在老大家住,还差四五天才满一个月,可老大就叫着让老二接走。

这到没什么,最让老奶奶受不了的是,每次让老奶奶吃饭,汤汤渣渣就是一碗“咚”地,砸在老奶奶的面前,说:“来,吃饭

”。

老大如此,老二老三老四也是这样。

老奶奶边吃饭边用壮族话对老板表示感谢,说没有老板了,她可能就活不成了。

老板用汉话给我们说,他没有母亲,老奶奶就是他的母亲,他要做老奶奶的儿子。

我听了老奶奶的遭遇,停了老板的话,心里有一股激流在涌动,眼睛湿润了。

临走时,那个老板又说:“只要老奶奶一要钱,他就给,每次都是五元”。

我在想,自己的儿子为什么不供养自己的老人,而别人却要供养呢

怪哉

“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得到体现

第六单元:读陶渊明《归园田居》有感 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

误落尘网中,一去十三年。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

开荒南野际,抱拙归园田。

方宅十馀亩,草屋八九间。

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

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

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

户庭无尘杂,虚室有馀闲。

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

——【晋】陶渊明 在读这首诗的第一遍,陶渊明给我的印象就是他是一个哲学家。

他鄙弃官场黑暗,宁可回乡种田的气概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也许有些人认为陶渊明很傻,有官不做,有俸禄丰衣足食的生活不过,偏偏跑回老家扛着锄头,撸着袖子去种田,过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

”的生活,值得吗

我很明确的告诉你,值得。

人活在世上就是要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

陶渊明选择种田也不是因为他傻。

他其实很聪明,因为自古以来,在官场混的人,无非只有一个初衷,就是做大官,名留青史。

然而历史证明,常在官场游走的人,最后有两种结局——第一,被官场腐败,继而腐败官场;第二,做个公正无私的好官,然后被腐败官场的搞下台。

第一个对后人的影响无非是遗臭万年、遭人唾骂,唾沫星子也淹不死他;而第二种清官、廉官可就是牢狱之灾,有的点背还会丢了小命。

可见,陶渊明两种人都不愿做,他十分聪明的选择了弃权,我退出了,你们官场的事就和我无关,找茬也找不到我头上。

其实,选择这种解决方式也证明陶渊明是想做一个好官,可是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时代不允许,他为了避免出现后者那种悲惨的结局,所以选择退出游戏。

但是我要强调,陶渊明这并不叫退缩,或者是胆小怕事;他只是做到了我们常说的那个“识时务者为俊杰”,做一个识时务的俊杰,这并没有错,相对那些沉浸在官场尔虞我诈的死亡游戏里的人来说,陶渊明是看得清的,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当时作为一个当局者,非但没有被搅进局里,而且跳了出来,将一切看得清清楚楚,而后全身而退。

我不得不说他是个智者

政治永远是最黑暗的,头脑简单的永远搞不了政治,否则被人算计了,自己还不知道;太狡猾的也不可以,容易聪明反被聪明误。

只有那些有大局性、而又有能力的人才真正适合。

找我对陶渊明的了解,他肯定不会是后者,我也不晓得他的大脑结构是简单还是复杂,不过有一点我知道,他是一个正直的人,这一点和屈原很像,但他不是屈原,他没有屈原陷的那么深。

他是爱自己的国家的,但他不会在国家即将灭亡的时候去跳江。

他只是做他自己,让自己保持干净,不被官场的肮脏所玷污。

他想出淤泥而不染,但是前提是必须要跳出淤泥。

否则结果就是我之前说的两个结局,要么变成一枝泥荷,要么干净的倒下,被淤泥所掩埋。

所以我说他很聪明,几千年以来,陶渊明没有任何负面的评价,很对人对他的淡薄名利而感到钦佩,从而赞叹他。

我不得不说我也佩服他,他其实比那些自以为是官场大哥大、智商极高的那些人聪明得多,比如:严嵩、魏忠贤;同时也包括张居正和海瑞。

严嵩就不用说了,和自己的独眼儿子把持了几年朝政,就被徐阶给捅下去了;魏忠贤更是,一个老太监,不知深浅,文化程度还没我高,就跑到前台去得瑟,崇祯一上台他就完蛋了。

而张居正则是很不值得,他为了万历那个昏头昏脑的皇帝付出了十年,不知得罪了多少人,先不说他有没有沾上淤泥,他死后的一些事对他彻底的不公平,这就很不值;再说海瑞,清廉是清廉,但是他有点过了,他做的那种官,说好听了是铁面无私,往难听了说,就是四六不认。

他到别的地方上班,人家员工都集体辞职,人活到这个份上还有什么意思

再回头看看陶渊明,一生没有大起大落,平凡而又舒适,不像张居正那样好心没好报,也不像海瑞那样不得人心,更不像严嵩、魏忠贤那样臭名昭著。

陶渊明比明朝那些著名官员早了几千年,那些三品以上的官个个都是从翰林院出来的大学士,怎么可能不晓得陶渊明

这只能说明陶渊明的做法不被人理解,或者说他们没到陶渊明那个境界。

所以,到了这步,我们必须承认陶渊明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智者。

跳出来,很重要。

陶渊明自己也说: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

说明他曾经也对官场抱有幻想,而且一去三十年,相当于他人生的一半啊(那时的人活到六十已经很不容易了)

但他还能在别人沉浸其中的时候跳出泥潭,我们没别的说,只能说他的思维里有着与常人思维不一样的哲理。

同时他也喜欢他那“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

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

”的生活。

而且还过得“ 户庭无尘杂,虚室有馀闲。

”日子相当不错,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的生活,日子过起来就是舒服

可惜的是,直到今天,几千年后的今天,还有许多人仅仅是表面上跟着附和陶渊明何等何等的淡泊名利,自己何等何等佩服他,其实他们并不理解,甚至像我开始的时候说的,说他脑子有问题。

的确,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理解他的人少之又少,很正常。

曾经的人,现在的人,以后的人都不会理解他,他属于他的哲理,只能存在于他留给后人的诗作里,《归园田居》、《杂诗》,里面都会很多关于他这种哲理的诠释,可惜,除了少数人,那些为了人和任何任何理由而忙碌的人是无法去关注与理解的。

我们只有等待少数人的理解,那依然会很漫长......哲理的存在,往往是不被人理解的......但是,我理解......LZ看着多的就删点吧

地理中国观后感100字最近的

《中国国家地理》读后感在景色迷人的中国,藏着无数个你不知道的神秘而古老的东西。

打开《中国国家地理》这本书,能使我们明白成千上万个迷,并能了解到一些搞不懂的地理知识。

自从我阅读了《中国国家地理》这本书,便可以解答同学之间问的简单的地理问题了。

比如:包公祠建在河南省开封市、象鼻山在桂林、五公祠建在海南,等等,这本书使你知道了一些高中生也难以解答的古怪问题。

本书图文并茂,它让你知道这东西长什么样儿,那东西是什么,有些字难认又难理解,这本书将为你解答。

有一些大人也买它,好帮他们找资料,它把所有名胜古迹都记下来了,让你对它爱不释手。

读后感--《金角鹿》

金角鹿  “放

”  短促突兀,刚硬凶恶。

爆破音,像脆雷,盖过湍急水声,在河谷回荡。

  浑身一震,绝对是三四百斤的大家伙。

以前曾遭遇此情境,母野猪黑铁塔似的横踞路上,冲来人一声暴吼,意在喝退入侵者,叫小野猪四散逃避。

声势虽大,不把它逼入绝境,它不跟你拼命,毕竟是带娃儿的母亲。

静待片刻,山林重归寂静。

走了,迅捷无声。

这是它的家园,早预设了逃生通道。

  糟糕,野猪是狍和鹿的伙伴,各自以其灵敏感官发觉天敌,及时报警。

这声吼等于拉响警报,方圆数里的动物纷纷走避。

我们此行是专门来听鹿鸣的。

马鹿在白露前后“开声”,持续二十余天。

今日秋分,能赶上鹿鸣的尾声,得多走上三五里,才能避开这声吼的影响。

  我二十三岁来长白山,曾亲耳听到过马鹿在林缘角斗的咔咔顶架声。

我五十岁再来,在险桥峡谷,向导让我看一根冷杉倒木,它是被一个老猎手砍倒的。

猎手事先算好树倒的方向,然后距地面五尺处砍倒它,让另一头准确地架在十五米开外的石头上,使整根树干距地五尺横担空中。

干这件事的猎手想得十分长远:三十年后,冷杉树干上会长出长松萝,獐子最喜欢吃长松萝。

那时候,他的孙子长大了,可以在这棵倒木上下套套獐子,取麝香卖钱,獐子学名叫原麝。

可是,三十年不到,由于盗猎猖獗,獐已灭绝。

长松萝是长在松杉类树木上的寄生植物,称“森林胡须”,丝状须长一至三米,垂挂飘荡在原始林中,是森林保湿的天然标志。

由于森林过度干燥,长松萝也大面积消失。

那个猎手万万没想到,人类造孽报应会来得这么快。

獐毛皮灰棕,在长白山鹿科动物中体型最矮小,生活隐秘,极难发现。

“它和梅花鹿都灭绝了,体型最大茸角最值钱的马鹿有指望吗

”向导的言之凿凿打动了我,太想看到野生世界中的马鹿了。

虽已进山,仍半信半疑。

  前行数十步,向导在林下阳坡找到一个由碎干枝落叶枯草铺成的浅卧窝,澡盆大小,头南尾北,窝底巢材被压得扁平坚实,摸上去热乎乎的,超大的野猪妈妈,怕有小五百斤。

不由心生惧意,刚才真悬,在人家门口,等于鬼门关。

一旦惹毛了它,老虎都得让三分。

幸亏猪娃们已长到八九十斤,个个机灵精干,逃窜如风,野猪妈妈才卸下负担。

否则,将看到一头状若疯虎的黑家伙闷头直撞上来,让我们尝尝它短粗獠牙和巨大冲击的滋味,它能毫不费力拱倒一堵土墙。

  打量四周,几株大云杉拱卫着这张卧榻,四周还横七竖八分布着小野猪的铺位。

刚才,这一家正在秋阳下鼾声大作,却被我们给惊着了。

真想对这个森林女王说声“对不起”。

翻过山坡,眼前一片静静水洼,嗬,后院浴场,野猪太喜欢泥浴了,每天长时间腻在泥水里。

附近还应该有游乐场、蹭痒树和觅食场,好一片丰饶舒适的野猪家园。

绕水洼一周,除了一处处可爱的野猪泥浴卧迹,还有多处狍子的小巧足印,它们来此饮水。

狍蹄迹铜钱大,双蹄像两粒大葵花籽,秀气精致,透出股俏皮劲儿。

哎哟,湿泥中出现一行马鹿蹄印,哇,确实是马鹿印。

蹄印小碗大,轮廓像倒置心形的图案,双蹄瓣顶端略圆钝,似两颗大南瓜子。

由于体重大,蹄印深,显露出威风十足的林中大汉风范。

  向导是个采蘑菇老人,跑山四十年。

一眼看出这是头发情期的大公鹿,四百斤往上,饮完水直奔求偶场。

那是长白山北坡最古老的求偶场,去年他还听见马鹿牛吼般长叫。

于是跟鹿迹北行,有它带路,不愁到不了那个深山仙境。

发情期目空一切的大公鹿,在角斗中杀红了眼,见什么撵什么,连误入领地的熊也不放过。

  向导说,早年每逢秋季,山上闹哄哄的。

呦呦鹿鸣此起彼伏,鹿角撞击声响遍山林。

偶尔,还能看到大角鹿互相追逐的身影。

十九岁那年,也是这个季节,日头刚卡山,他看见一群小公鹿翻过山梁,个个头顶油亮亮的叉角,像一片落光叶子的小树丛。

晚霞映照下,仿若五彩斑斓秋叶海洋中且沉且浮的珊瑚群。

  那群初涉情场的小公鹿统统被凶悍的大角鹿赶出场外,可它们被公鹿的挑战长啸和母鹿的发情气味撩拨得血脉贲张。

观摩种群繁衍大戏的它们,长久地围着求偶场打转,频繁鸣叫,互相顶架,为将来真正的角斗做准备。

  这里植被繁茂,水流充沛,是马鹿的世外桃源。

然而四十年过去了,经历一次次盗猎,这里变得如此安静,当年那群茁壮的小公鹿有后代留下吗

这座马鹿求偶场还会响起鹿王的威吼吗

这座山林是马鹿种群艰辛生存史的见证。

其中每一个场景、故事、细节,包括注脚,我都视若珍宝。

    途中歇脚时,向导给我讲了一个鹿王的故事:  三十年前,有个林场场长家办喜事。

周围村屯的五个成名猎手不约而至,这五个人平时互不服气,行猎中还暗地拆台。

这回坐同一酒桌,三杯酒下肚,彼此口出狂言,公开叫板。

最终相约第二天一起上山,枪杆子见真章。

  进山不久,小径上现鹿群新踪,其中夹杂一头大公鹿两碗口大足迹,是鹿王和它的妻妾群。

望着雪中刨食痕迹和枯木上啃去大半的桦树瘤,猎人知道,雪中觅食鹿群且行且停,很快能和他们会面。

于是,一字排开,持枪跟进。

公平起见,谁见谁打,比眼明枪快。

  鲁炮抓阄居正中,走小径稍占便宜,雪薄步轻,先听见鹿打响鼻。

  吐噜噜噜噜——觉察危险临近,鹿表达不安并发出警报。

  事不宜迟,面前有截枯树桩,鲁炮一脚踏上去,扫到一群灰褐鹿影疾快散开,奔入密林。

小径上只剩大公鹿,它炫耀般昂头仰脖,高抬四肢,睥睨一切地颠颠小跑。

后臀闪动着两团雪白臀斑,一双大叉角摇曳生光,它在吸引猎人,掩护众母鹿脱逃。

  好手打鹿不打背后枪。

子弹自后臀贯入,易打炸膛,粪汤外溢,脏内脏丢手艺。

仓促间只能朝后脖颈开火,子弹穿喉,但鹿在颠动,瞄准太难。

想到身边强手环伺,只好一试。

  念头及此,鲁炮已出枪——砰。

  砰,砰,砰,砰,另外四枪几乎响在一个点上。

  鹿应声跄倒,随即挣扎起身,摇摇晃晃逃跑。

  大伙儿追到鹿跌倒处,雪地上遗几星血迹和一绺碎毛。

大公鹿中右胁,右边的位置应该是被姜炮打的。

另四枪全走空。

蹄印拐入密林深处,猎手们穷追不舍。

白雪上大滴血迹渐多,陈炮指了指一处雪地留痕,鹿吃雪了。

失血后口渴,估计走不远。

众人打起精神,踏雪声响彻森林。

忽然,一切安静下来,猎手们一动不动,瞪大双眼,呆怔怔看着前方。

  二十米开外,鹿倚树站立。

这回看清楚了,这是头八叉角公鹿,高大雄健,足有五百斤。

它目光有些涣散,枪伤在右胁,血淋淋一条弹痕,弹丸豁开肉皮,深深犁出一尺长伤口。

但是,让猎手们惊心的不是鹿,而是它右前足蹬着的那棵一搂多粗的倒木。

外行人看不出名堂,在猎手眼中,倒木中段底部低凹处,杂草后面,现乌黑洞口。

洞口四周,凝结一层厚厚的霜花。

霜花银光烁烁,条条缕缕向四周延伸,那是洞内大动物散发的热气与洞外冷气寒凝而成。

  熊仓

  他们个个是掏仓打熊的老手,此刻却心口冰凉。

  猎行老话:正打熊,旁打猪,后打虎。

猎手们与熊相距二十米,很难一枪击毙冲锋极快的怒熊,装第二弹根本来不及。

所以,掏熊仓打熊,掌枪的主射手身后必须配备第二射手立即补枪,为的是保证猎事成功,同时保护主射手不被熊伤害,此乃猎行铁律。

  局势逆转

刚才还在开枪打鹿,现在反过来了,鹿要借熊伤人。

  危难当头,必须心齐。

心齐,五条枪是精准的五连发。

心不齐则犯大忌,会出人命。

身处险境,只有打破隔阂,速定主副射手,才能应对险情……可危机从不等人。

  咚、咚、咚三声爆响。

  大公鹿陡地抖擞精神,奋蹄猛跺倒木。

那是棵干透的橡树,山里人叫响木。

坚蹄跺响木,似重锤敲响鼓。

  猎人个个心头剧震,五条枪齐齐举起。

  熊紧贴倒木掏洞,又称假性冬眠,洞顶响震,立即惊炸。

它天性护巢,见门口人来,顿时火冒三丈,径直扑出。

  猎人在危急中偏生私心,全指望别人打头枪,若打不倒,自己补第二枪保命。

于是当熊吼叫着扑来时,五条枪均未打响。

  一切发生得太快,只两三秒,怒熊挟风而至,居中的鲁炮被巨力打翻。

熊当即压上,恶狠狠撕咬,熊低吼和人惨叫响彻森林。

人命关天,四人掐着枪围着战作一团的熊和人打转,却不敢开火,怕伤人。

眼睁睁看着人一动不动,熊飞身翻过倒木逃走,才凑上去。

拽起昏死的鲁炮,急察伤势,全身不见一丝血迹一道伤口,只棉衣被撕烂,绽出大团棉花,原来这是头二十岁往上老得掉光了牙齿的熊爷爷。

老秋时,熊全身要储存十五厘米厚的脂肪层,才能安度六个月冬眠期,为此夏季就开始猛吃增膘。

老掉牙的熊咀嚼困难,膘情单薄,注定活不过这个冬天。

  再回头找鹿,早已不见踪影,雪地上徒留下一行大步流星奔逃的踪迹。

鹿王盛年斗群鹿获得交配权,又守护群妻生产育儿,智力胆色果然超群。

它知道领地内有熊筑巢,亦知熊威力及习性,生死关头惊熊出巢,打败猎人。

  四人轮流架着散了架的鲁炮下山,心头都压着块沉甸甸的大石头。

真窝囊,半辈子打倒猎物无数,没承想败在一只挨了枪子的伤鹿和一头老掉牙的熊手下。

平时个个自认好汉,可关键时刻露怯,骨子里个顶个是怕死鬼,哪像个真爷们儿

这事如果传出去,保准让大伙儿当笑话讲二三十年。

    晚秋,原始林最生机勃勃的当数五颜六色的蘑菇。

随处可见的牛肝菌是最大的一个种类:红艳艳菌盖布满鳞片的血红牛肝菌,通体金褐的绒盖牛肝菌,高大醒目亮黄色的厚环粘盖牛肝菌,菌盖似撒满面包渣棕红色的虎皮乳牛肝菌,暖橙色的网柄牛肝菌。

另一种吸引人的是长在倒木上的橙黄的亚侧耳,老百姓称为冻蘑,经深山水土滋养,个个肉厚盘大,小碟子似的行行排排,倒木上仿佛开满明艳艳的黄花。

路边还有形成各种蘑菇圈的花盖菇,半米高的高环柄菇也是深山一景,在低山带十分罕见。

可惜此行不是寻菇之旅,不然还会寻见红哈蟆菌(毒蝇鹅膏菌)等美丽菌类。

  向导忽然往林间拐去,前边的大树上长着一坨白玉似的猴头蘑。

从未见过这么大的猴头蘑,脸盆大小,洁白润泽,菌须上挂满露珠,一团夹杂湿气的浓郁菌香扑面而来。

可惜,蘑菇的侧面被什么动物咬了一口。

向导指指树下,清清楚楚的马鹿足迹,这里是马鹿的势力范围。

脚下铺满落叶的小径模糊难辨,时不时见棕黑色纤细灰喇叭菌与鹿迹相伴,这是条百年鹿径,也是猎手的行猎小径。

在人迹罕见的深山老林,分布着许多这样的荒僻小路,尤其在人类难以攀登的山涧陡崖,通往涧底的小径时隐时现,那是昔日鹿群下涧饮水踩出的小路。

早在人类进入深山之前,众多兽径早已遍布山林。

和人类社会一样,各类野生动物都有自己的领地和行走路线,像熊径、狼道、狍路,连野鸟都有鸟道和领空,其中包括巡猎、觅食、饮水、求偶、逃生等路线。

同时,它们还有公共社区和交通网,如洗浴场、游乐场、草场、迁徙之路。

马鹿高大行健,活动区域大,是动物界的开路先锋。

鹿群走过之后,野猪、狍子、青鼬、狐、熊、虎等动物纷纷利用,逐渐踩出小道。

后来人类进入山林,沿着这些兽径进入大山深处,采参行猎挖药伐木,动物被赶走或打光,兽径变成人行小道。

  嗞唷唷呦——唷呦——呦——嗞哞啊——哞噢——噢——噢嗯哦啊——噢啊——  远方蓦地响起一声曲折悠长野性四溢的神秘叫啸;一阵疾风中林海松涛的持续奏鸣……我惊呆了,用全部身心去聆听那昼思夜想的长调,它来自原始林深处,在落日前的宁静时刻,仿佛有谁把嘴唇凑在一段弯曲的空心木或一根雕镂的兽骨笛上,吹出一曲北方森林的灵魂乐章。

那是一头站在树荫下的雄伟公鹿,举头向天,全身被一口深长的气息紧绷,粗大的脖子、宽阔的胸膛和抽紧的小腹连成一线,把狂野叫啸送上天空。

  眼望发出长啸的南方,我不由自主翕动嘴唇,默默练习那曲曲折折的叫声。

它在距我三华里的某处,精力充沛,每隔一两分钟就叫一声。

正等它再发声时,东北方向,又响起一声雄赳赳的拖长啸叫。

  又一头雄鹿

  它在回应对方的挑战,叫声毫无惧意,直接干脆。

听声音,它离我更近,两华里不到,连叫声结束后的粗重喘息都听得清。

有了新加入的叫声提醒,我索性随着它的叫声,小声完整地叫了一遍。

没想到,这起伏的旋律中有种魔力,一下子把人带了进去,不由忘情打开胸腔,放声长啸起来。

  好一场酣畅淋漓的畅叫,想必我与雄鹿有共同的渴求,全身心融化在叫声里。

于是,三头雄鹿,两真一假,在不同方位,相距数里,此伏彼起,你唱我和。

估计我这头“雄鹿”叫得最卖力,鼓胸膛,憋足气,抻长脖,张大嘴,尽全力吼出壮阔鹿歌。

《在乌苏里的莽林中》的德尔苏·乌扎拉听过老虎笨拙地学鹿叫,诱其前来捕杀。

可怎么听都不像,还是憨犷虎声,逗得老头直乐。

我比虎幸运,因为灵魂中有鹿,早化身心急火燎的雄鹿,用叫声与马鹿互通心曲。

  最初的惊喜过后,我开始边叫边揣摩鹿歌含义,渐渐悟出鹿歌分三个声部:声音初起乐段尖细婉转,分明是一种切切倾诉,小男孩难为情的悄语低咛,羞怯中带点埋怨,娓娓细述对母鹿的长久思念。

长长的呦呦声渐上扬,声息绵绵,道出难以掩饰的渴求,表达开始大胆炽烈:来吧,快来相会,和我相爱,幸福在等着我们。

传达出它的殷殷相邀。

当婉转起伏的低吟响起时,转入饱含深厚力道的第二声部。

持续低沉的叫啸放宽并高昂,霸气毕露,牛吼般宏大且具坚实的金属声,是豪气万丈的自我宣言:我是身经百战的角斗士,胸宽体阔,正值黄金年龄,强大犄角能撞碎山岩,蹄声震动大地,能同疾风赛跑,飞身跨越山涧,众多公鹿败在我的脚下。

我拥有水肥草美的领地,养育数不清的子女,我将保护你和孩子生活平安。

随着叫啸渐渐达到顶点,达到第三声部高潮。

它释放出全部气力,宽幅声波像一面无形巨旗,声震四野,直冲云霄,汇成傲视群雄的天地告白:这里是我世代相传的家园,我将打败所有对手,拥有年轻的母鹿群,把热血和生命传给后代……收尾的啸声又转深沉重浊,谁敢来,敢吗

来受死吧。

以直通通的威胁性咆哮结束,再次强调自己走向王者巅峰的决心。

  一遍又一遍,反复琢磨猜想体会,最后凝成一句直白的表达:我不是普通的鹿,我是伟大的鹿王

  听到这叫声,对手们纷纷不战而退,母鹿们蜂拥而至。

如果出现另一头实力相当的骄横公鹿,一场角斗旋即展开。

  “刚

”大力撞击似原木相撞,森林为之一震。

公鹿角斗是北方森林最火爆酷烈的战斗,角斗声惊天动地。

两头公鹿似蛮牛抵角撑地,全身肌腱条棱凸起,血红鼓睛,狂喷鼻息,巨角扭绞,劲蹄蹬踏,草皮四溅。

两头发狂公鹿拼死恶斗。

寒暑秋冬,等的就是这一天。

不怕硬角被撞碎,眼睛被戳瞎,腿骨被顶断,心窝被刺穿。

每十头参战的公鹿,总有两头致残,一头死亡。

年轻战鹿精壮旺盛,癫狂。

战斗间隙,鹿喜欢去泥滩凉一凉滚烫的身子,稀泥浸漫肚皮,如抹上一层乌黑锃亮的柏油。

这些头次上阵的公鹿很可怕,不知疼,不怕败,只求生命狂放恣肆。

无论多暴烈的角斗,哪怕战鹿倒下,那些观战的美丽母鹿似乎无动于衷,只把目光盯在得胜长啸的鹿王身上,温驯地靠拢过去,贪婪地嗅闻鹿王散发大量荷尔蒙的爱液,宣告自己是鹿王的伴侣,急不可待得到鹿王的垂幸。

这样的母鹿多达二十头,群拥在鹿王周围。

鹿王细嗅每头母鹿,实则通过气味分析母鹿是否排卵,抓住只有两天的排卵佳期,及时交配。

    西伯利亚通古斯族的一支玛涅格尔人,用一种长约两尺细木哨叫奥来风,能逼真模仿母鹿细锐的长声,引诱雄鹿来埋伏的地点。

女真人猎鹿也有哨鹿术,一直沿用到清朝中期。

两种鹿哨形状不同,前者尖锥状,微弯上扬,形似马刀;后者弯如月,管口粗大,形制与古战场上的号角相似,能发出公鹿般雄浑的低音。

两种号角都可与鹿对叫,诱唤鹿前来。

  身处荒野,学鹿声与鹿呼应,是人生中极其珍贵的时刻,世间没有几人体验这样的幸福与狂喜。

  叫啊叫,不知过了多久,那个急性子鹿知难而退,不再发声。

剩下我和远处那只鹿还沉浸在舒畅对叫中,直到向导把我从沉醉中唤醒。

  “别叫了,来啦

”向导指向对面山坡的冷杉林,“刚过岗梁。

”  夕照洒在树冠上,冷杉林上层闪耀着明亮的金色,像燃烧的火光。

下层被山影笼罩,呈无边青墨色。

马鹿冬毛浓灰杂淡栗,与林影同色,难以辨清,直到一棵云杉的树冠轻轻晃动,才看见那对明晃晃大叉角。

远远望去,好似在海面远行的双桅杆,尽染余晖,灿灿生光,这是深山鹿王的华冠啊。

沁凉山风拂来,隐隐挟着杀气。

它来得快,转眼下至半坡,一半鹿角没入山影,时浮时沉。

  文献上说,古萨满神帽上插着一对鹿角,角的分支多少决定萨满的品级,初级三,顶级十五,法力逐级递增,能通神并化身各种自然神祇为之代言。

古人造龙汇聚鳄首鹰爪蟒身鹿角诸野生动物最强大武器集萃,鹿角居头顶。

萨满崇尚鹿角的真正原因是:鹿繁殖在金秋,森林收获季。

雄鹿此时性事活跃无比,鹿王的鹿角象征繁殖与丰收。

萨满借鹿角化身精力无限的雄鹿,意即化身繁殖丰收之神。

  回过神来眺望,鹿已下至沟底,身体隐在灌丛长草里,只见鹿角轻轻摇晃径直行来。

雄鹿凭叫声低沉雄厚展示实力,强弱立判。

想必它从我上气不接下气的破锣嗓听出,这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还想骗母鹿

所以打上门来教训一下这笨蛋。

眼见它汹汹而来,向导拽我一下,示意后退。

是呵,发情公鹿一旦暴怒冲锋,利角能穿透人身把人钉在树上,何况它是个罕见的大八叉,属鹿王级。

最大的鹿角高一米八,宽亦同,重三十六公斤,威武非凡。

  暮色愈重,山影如墨。

公鹿仿佛全身没入水中,微微发白的鹿角依稀可见,高举两杆鹿角大旗直逼过来。

眼下,已感到它恣意张扬的杀气。

  归途中,想起以往与马鹿遭遇的经历,那是在我最喜爱的散步小道。

二○○八年冬,见雪中有公马鹿阔的大蹄印。

自那时起,年年见它足迹。

于是,便有与马鹿蹄迹一同散步的乐趣。

又特意多次清晨或傍晚在山路徘徊,想跟它见面,一直未如愿。

终于在一个秋夜,去寒葱沟听林鸮夜歌,黑暗中与它遭遇。

  那条山谷与散步小道隔一道山冈,我太熟悉了。

进原始林不久,前边传来哗啦哗啦拨动草木声。

听声音,这个大动物与我相距约十米。

惊愕中,前方又响起咚咚咚的大力跺地声,这是蹄类动物恫吓对手的典型行为。

  马鹿

个头不小

  夜色中,从黑黝黝树丛后传来粗重的喘息。

太近了,它随时会闯过树丛冲来。

一切发生得太突然,根本来不及反应,我僵立在原地。

过一会儿,又响起刮擦草木声,听动静,它正转身离去。

悬着的心刚放下,耳边响起哞的一声大吼,充满愤怒,声震四野,是恫吓声。

接着又是一声,又一声……它在吼声中渐行渐远。

野生动物夜视力超人类五倍,甫一照面已看清人形。

幸亏发情期已过,躲过一劫。

  向导打断了我的回忆,在一列火山灰沉积的矮崖下,他面对崖壁感叹:“二十多年没来了……这山洞八成还能住。

”  手电光照中,见崖壁中间隐约有凹陷,其上覆一扇旧松枝捆扎的简易门,十分隐蔽。

不由大喜,这是他曾提到的狩猎洞。

急不可待沿崖壁裸露的树根攀爬上去,挪开小门,眼前赫然黑漆漆的洞口,心中不由欢呼:终于遇到一个完好的狩猎洞

  深山中,我见过许多猎人搭建的半地穴式地窨子,可惜都由于年深日久塌陷,无法居住。

地窨子对我有种谜样的诱惑:一直想找个完好的简易居所住上几宿,最好有火炕,能深入体会猎人的日常生活与劳作。

同时由于猎人知晓猎物活动区域,会选择方便出猎的地点居住,我还能观察到野生动物影踪。

有一次,我找到一处建在石崖缝中的老窨子,从洞口厚积的苔藓层判断,怕有五十年了,没敢进去,担心有蛇窝。

这回定有收获。

  粗看上去,里面的铁炉、工作台、搁架、烟道、木板床铺、储藏仓等一应俱全,只是全被厚厚积尘覆盖。

细看,洞壁上掏出一排放杂物的小方洞,分别摆放着油瓶、盐罐、碗筷、调料等。

靠边的方洞有纸盒,内有十几发子弹。

再看搁架,上面晾几根干鹿筋,还有一具风干的动物尸体,无头无脚,已剥皮开膛,干肉几乎贴在骨骼上,皱巴巴分不清什么动物。

乍看像狗,但腿细且长,个头亦比狗大,是半大的小鹿胴体。

当时,猎人把它当食物,拾掇妥当后放在搁架上待随时取用。

洞壁上挂一串干朽蘑菇,一碰即成粉末,还挂一副四叉鹿角和一捆未用过的钢丝套。

还有,炉子里满当当的劈柴,黑乎乎的饭锅,看不出颜色的铺盖,半袋子米,简直是个小型狩猎博物馆。

  这一切引我好奇,也有重大疑问:洞主人似乎突然遗弃洞里的一切,一去不返。

什么原因让他匆忙离开,这可是个过日子的好手。

根据所有迹象判断,我是猎人离去后第一个进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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