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写一篇500_600字的读后感
感悟平凡 -----读《平凡的世界》有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
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
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
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当我费力地打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给吸引住了:“…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10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
……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
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
它应该使我们伟大
什么是平凡
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
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
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
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求一篇小说的读后感,500字或600字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黄土养育了西北汉子的粗犷与豪迈,他们的身上从来找不到云端的飘逸,永远是脚踏实地的坚定。
即便在生活的最底层,即便一无所有,主人公还在为自己靠双手收获的那么一丁点的幸福,痛并快乐着。
作者潜意识里把少平塑造成了一个拥有相当完美人格的人,他的经历,或许我们都曾有过,但他的意志品质我们却望尘莫及,从这个意义上,少平的世界是不平凡的,因为他有自己内心的力量可以支撑自己闯过一切磨难,真正平凡的是我们,这些在细小琐碎中彷徨挣扎的脆弱懦弱的人们,我们或许更像少安,肩上有全家人的重担,也有自己的抱负,辛勤的耕耘,期待成功,但当现实在眼前时,还是懦弱的低下了头选择妥协。
对润叶的爱,默默的不让她为难,不让她受苦,不让周围的人说三道四,只好自己选择放手,或许自己内心有点伤,但这样毕竟大家都好。
我们或许更像晓霞,有远大的理想,善良隐忍,遇见真爱,毫不犹豫的去追求,不怕家人的反对,不怕周围人的眼光,只要对自己的心说,勇敢去爱,不死心还在,即使死了,爱还在。
或许更像金波,为了朋友两肋插刀,永远真诚与真实,大方从不吝啬,爱憎分明,喜怒哀乐全部表现在脸上,像个孩子,但招人喜欢。
这些所有人的一切,都是围绕孙少平的人生,亲情友情事业爱情,在少平那里,处理起来,总是与众不同,他自谦从不自卑,期望但不狂妄,所以他遇到再大的问题,也能扛过去,再伤心的事也可以自己恢复,骨子里的坚强自立,奋发勇敢,智慧责任,让他过早的成熟,面对真爱,他选择放弃,因为知道没有未来,这里的知道是他考虑了自己的人生轨迹和晓霞的追求而得出的。
因为不想面对众人及道义的压力,这里的不想绝不是懦弱的不敢只是知道两个人承担不起这样的压力,总压着迟早会崩溃掉的。
面对自己的理想,即使去挖煤,也不愿到大城市当工人,这里又完全出自他的本心了,挖煤让他快乐而满足,人生又何必贪图强求呢,很从容的选择继续挖煤,或许在少平眼中,这样的选择根本不是选择,当身上的重担轻一些的时候,毕竟还可以享受一下自己的梦想。
心远地自偏,最最平凡的人身上一旦汇聚了最最不平凡的气质,人生注定要与众不同轰轰烈类,平凡如他的我们,能拥有他的责任感远见豁达及大气吗
少平是不甘于平凡的,我们也一样,其实每个人,都在通往不平凡的路上,趔趄前行 在前进的过程中,只要记得,我们的理想,我们的责任,我们肩上的重担和心里的声音,奋斗我们的青春,理智的选择我们的未来,像冰心先生说的那样,爱在左,同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径长途,点缀得香花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悲凉. 每个平凡的我们注定会有不平凡的人生。
读后感500~600个字
读《麦琪的礼物》有感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写的一篇有趣的文章。
它主要讲述了圣诞节的前一天,住在公寓里的贫穷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她知道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
找遍了各家商店,德拉花去21美元,终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这可以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
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他同样卖掉了引以自豪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
从这篇文章里,虽然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但我深深地感到,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
他们能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为的是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
可是双方卖掉了自己贵重的物品,那么对方的礼物已经不适合自己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
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会有这样有趣的结局。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
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
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在去年印度洋海啸发生的时候,就有全世界各国的人民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帮助受难的灾民重建家园,使失散的亲人团聚,从这件事中,我感受到了各国人民之间的纯洁友谊。
我相信:只要我们心中充满爱,我们的世界会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最后一片叶子》读后感 因这我想看到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我等得不耐烦了,也想得不耐烦了,我想摆脱一切飘下去,飘下去,像一片可怜的,疲倦了的叶子那样。
——引自《最后一片叶子》 其实,我想对你们说,别再这样无聊下去了,学点吧,至少让你们觉得并非无事可做。
我想对你们说,抓住青春吧,别让它从你身边飘走。
初中三年,应该是残酷的三年,因为它只来一次,而它来的时候,我们还不懂得人生,还没有做好迎接它的准备。
我不想你们在走出这个大门后,回首的瞬间,有着太多的失落、后悔与心酸。
或许因为一次次地失败,你们对学习失去了信心,你们认为这一切太难太难。
但即使如此,我们就可以放弃吗
不,为什么要放弃
一直以来,我就以为自己的命运就得自己来主宰;一直以来,我就认为这世上的每一个生命都有权力活出自己的精彩;一直以来,我就把自己当作一个勇士,任何的惊险,我都要去尝试;一直以来,在每一次失落、失败后,我命令自己勇敢地站起来
对自己的未来负责,你们想过吗
不需要别人来画上那一片叶子,让我们自己对自己说:永远都不放弃,在任何时刻
选择:给我自己 贝尔门,一个伟大的画家。
虽然他的大半生都穷困潦倒,走得是一条失败之路。
但他始终有个响亮的目标——画一幅“伟大的杰作”。
四十年,他都没有因自己的失败而放弃作画,他一直等待着时机。
与把自己的生命寄托于一片飘摇的叶子琼西相比,贝尔门更像一个失败的英雄。
面对他,和他用生命画成的“杰作”,我们任何人都不得不肃然起敬。
然而,如果冷静地思考一下,像贝尔门这样几乎盲目的执着却并非可取。
若没有最后的偶然,他将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可怜虫。
在这个世界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既然他在画画方面没有什么天赋,不可能有更大的发展,那就应该明智些,在活下来的前提下,更换一种新的生存方式 ,努力使自己活得更出色,而不必拘泥于那没有发展的绘画。
学习,就像一棵树——或许生活也是。
我们不可能将每片叶子、每件事都做得很好。
就像我,不可能完全地参加所有竞赛,不可能把我曾经喜爱的笛子、二胡练得样样精通,也不可能和每一个同学交成好朋友。
于是,我选择放弃,我放弃了许多的叶子,放弃了二胡、笛子,放弃了我不能取得成功的数学竞赛,但我不放弃自己。
放弃一些叶子,只是为了让有限的水分和养料开出我想要的花,结出我想要的果,只是为了让自己的根枝长得更粗壮,让自己有一个更有发展余地的未来。
于是,我放弃我应该放弃的,但绝不放弃自己。
《警察与赞美诗》读后感 当人们真正想要努力去做了,上帝偏偏又开始吝啬了,反悔了,赖皮了。
不可否认,机遇是不等人的,它不是被动的,不会等着你去分析这,分析那,考虑这,考虑那等一系列琐碎的事件后,再决定去做。
或许它本身就是个稍纵即逝的“精灵”,它考验的是我们的勇气与胆量,智慧与灵魂。
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事都不应该经过深思熟虑,周密安妥的进行,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与远古时代又有何分别
当然机遇也是需要珍惜的,需要好好利用的,碰到机遇已经是很“困难”的,要充分地彻底地去利用,却是“难上加难”。
怎样去更好地“完善”它,是个重点。
那位警察,不是已经给了索比多次机会吗
而索比并没有为此去认识到什么,只是一味地无休止地不停地为着他心中所谓的“目标”继续扮演着生命的“小丑”,乐此不疲。
而幸运的他,总在“舞台”上有写“失足”,但终究被当作“笑料”,一笑置之。
一场“戏剧”的结束,意味着另一场“戏剧”的开演。
对警察而言,只是去例行公事;对读者而言,只是将近结尾;对生活而言,只是个小插曲;对编剧而言,是个不错的情节;对观众而言,只是对得起一张票;对索比而言,是对生命的新想法地靠近,是为他先前的“无知”付出的代价,是为他不懂的珍惜从他手中逃脱,也许可以扭转他命运的“机遇”而对其藐视所得到的教训的最终结果。
如果他会怪任何人,那么证明他的确活该;如果他只怪自己,那么他就能大声地对自己说:“三个月,也不算太久,我会珍惜并且把握住每一天的光阴。
幸福,其实并没走远,只是我忽略了。
等着吧……” 幸福,其实并没走远。
没错,主宰幸福的有很多,机遇是其中的一个。
不要等到上帝不耐烦了,毕竟他也有喜怒哀乐,给你个下马威,到那时,就好象太没“人情味”了。
受苦的可是自己。
珍惜周遭的人或物,它们每天都在改变,只是我们太忙,没看见。
机遇,就好比是遇到的机会,是件好事。
好好把握,将它的好处发挥至极,则是一件“美”事。
一个人的生命中会有形形色色的状况,每一个状况所具有的意义却是截然不同,大相径庭。
选择不同的状况,就会有不同的人生,不同的命运,不同的变化……所以,我们要将机遇“透明化”,完全看清,这样,才不会误入歧途啦。
倘若相反,结局就会如同索比:惊恐地醒悟到自己已经坠入了深渊,堕落的岁月,可耻的欲念,悲观失望,才穷智竭,动机卑鄙。
机遇遇到却不把握,是蠢材;不遇机遇却懂得把握,是人才;既遇机遇又懂得把握,是天才。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经典短篇小说之一,描写了一个破落家族寄希望于远走美国的“于勒叔叔”能够衣锦还乡带来财富,然而却在一次郊游中偶然发现,这位亲戚已经成了一名在游船上卖牡蛎的流浪汉,从而梦幻破灭的故事。
莫泊桑以娴熟的讽刺笔法,描摹了19世纪法国社会的市井百态,文字精炼而又颇为传神。
《两位感恩节的绅士》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
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
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
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
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
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
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
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
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
饥饿的穷人抵挡不住事物的诱惑,畅开肚子,吃了起来。
当他心满意足地走出住宅时,才想起了和老绅士的约定。
但他还是如约与老绅士碰了面。
老绅士将他带到了一处餐厅,穷人为了不扫老绅士的兴,只能装作饥饿难奈地狼吞虎咽起来。
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确力气了。
穷人吃完后,老绅士付了帐,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
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老绅士在身上只剩下一点钱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不去赴约,但是他看重的不是金钱,而是诚信,他宁可饿死也不愿意食言。
相比如今社会上一些只要自己利益受到损害就不择手段的人来说,老绅士的人性魅力显露无遗。
再看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 ——那是人性的魅力,他可以对老绅士说自己已经饱了,可他为了圆老绅士的心愿,咬紧牙关,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
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人性的伟大力量,我也立志要像那两个绅士一样,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求余华《活着》读后感500——600字,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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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
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
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
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
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
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
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
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
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稳定如一。
也不例外。
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的创作前期,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
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
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
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
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杀青不久。
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
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
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
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
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
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
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
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
《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
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
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
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
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
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
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
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
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
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
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