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焰读后感100字
《黑焰》这主要描写了一只格桑,是来自的藏獒。
这本书的作者是少数的一位名叫黑鹤的先生。
全书的内容如为儿童文学带来一股野外高原清新而锐利的风。
母獒在一个风雪交加的晚上勇斗雪豹后离世,留下藏獒格桑。
格桑长大后,被醉酒的主人卖掉,这让我为格桑的命运担忧。
格桑重获自由后,用与生俱来的气质战胜了战胜了许许多多只不同种类的狗。
在生活中,格桑认识到了强的威力和人类的能力。
但老画师的疏忽让格桑再次被禁锢当它快要绝望的时候,一只年老的藏獒重新唤起了它对自由的向往。
是呀
格桑是多么热爱自由呀
后来,格桑遇见了韩玛—一个为它锯开脖颈上要命而沉重的项圈的人。
韩玛成为了它终生的主人。
格桑向往自由,它那强壮的体格令人发问:“这是狗吗
”我喜欢格桑,喜欢它从生活中学习,喜欢它的坚强,很小就失去母亲。
喜欢它的忠诚。
对韩玛不离不弃,喜欢它的认真,对任务认真完成。
我想:这本书的作者—黑鹤,是不是也有一只像格桑那样的藏獒呢
读《黑焰》心得50字
这个星期我读了《黑珍珠》这本书,作者是美国的斯。
尔。
它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三折:小主人公拉蒙在“恶魔魟鱼”洞里采到一颗硕大无经的珠,轰动了整个拉巴兹城。
他父亲勃拉斯卖珠不成,把黑珍珠献给了圣母。
采珠队在海上遇到了风暴,由于拉蒙的父亲自认为有圣母保佑,没有及时躲避,整个船队全部覆没,仅采珠工塞维利亚人生还。
拉蒙遭到了厄运,认为“恶魔魟鱼”在作怪,索要珍珠。
所以他偷出珍珠准备物归原主。
塞维利亚人劫持了他,逼他到圭麦斯卖珍珠,在海上遭到“恶魔魟鱼”的追赶。
塞维利亚人杀死魟鱼,自己也丧生了。
他侥幸生还,把珍珠还给了教堂,供大家欣赏。
怎么样
听完我简单的叙述,你有什么感想
而现在,我来说一下自己的感想。
我觉得拉蒙是一个充满勇气,有不屈不挠精神的一个孩子。
他在不平凡的经历中破除了种种迷信,成长为大人。
在他“取珍珠、卖珍珠、供奉教堂、偷出欲不还、被逼卖珍珠”这一段经历中他没有半点恶意。
一开始取珍珠,就仅仅是有好奇心。
可慢慢的走了充满厄运的道路。
但他最终挺过来了,成了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物——真正见过“恶魔魟鱼”并且还活着的一个人。
这本书中那栩栩如生的描述,事同在我眼前上映的一部冒险片,让我身临其境,仿佛亲历这个惊险的故事。
我推荐大家读这本书,它将打造你的完美心灵,培养高尚的情操,体味不同人生。
读《大学》第4~6章章读后感
海张五蔑视泥人张,但是泥人张没有服软去强势。
利用娴熟的手艺和智慧狠狠的反击了海张五。
给几篇读书征文(读后感)快
最好是今天
“公元838年,吐蕃末代赞普朗达玛登位,随即宣布禁佛。
在那次禁佛运动中,僧侣们提前将大量经典和圣物埋藏起来,随后将其秘密转移至一个隐秘的地方,他们在那里修建了神庙,称为帕巴拉神庙。
随着时光流失,战火不断,那座隐藏着无尽佛家珍宝的神庙彻底消失于历史尘埃之中,人们似乎早已遗忘了它……一千多年后的一天,藏獒专家卓木强巴突然收到一个陌生人送来的信封,信封里装着两张照片,照片上惊现的远古神兽,促使卓木强巴及导师——世界犬类学专家方新教授亲身远赴西藏。
他们在调查过程中震惊地发现,照片上的动物竟然和帕巴拉神庙有关……不久之后,一支由特种兵、考古学家、生物学家、密修高手等各色人物组成的神秘科考队,悄悄从西藏出发,开始了一场穿越全球生死禁地的探险之旅……。
” 最近几天,我带着极大的好奇心,读完了《藏地密码》这本书,一气呵成,不管每天学习多么繁忙,每天必挤出1个小时来读看这本书。
这真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既混合了谋杀,侦探,解谜,悬疑,追捕等常规的畅销要素,又加进了大量西藏史、宗教史、象征学等文化佐料。
书中对西藏的佛教,传说,历史详细的介绍了许多,让我对西藏的认识又有了新的延伸,虽然是小说,但是我想作者何马对藏传佛教,民间传说,西藏的地理都有很深入的了解,何马,生于四川,在西藏生活了十年,喜欢探险,曾一人独自穿越可可西里腹地、西双版纳原始森林等,之前没有发表过任何书籍、文章。
2006年开始写作《藏地密码》。
2008年1月15日,《藏地密码》惊现新浪。
短短5天后,《藏地密码》新浪阅读率冲破百万,随后内地50多家出版机构,台湾20多家出版商争夺版权,成为当下最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
读完这本著作后,这位作家令我五体投地,我非常佩服他,可以说,西藏文化的魅力,在这部120万字的巨著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让我享受了一场阅读盛宴,我也希望我将来可以亲自到西藏看看,体验一下那里的自然奇观。
总之,这本书令我收获颇丰,《藏地密码》是一部奇书,我喜欢。
读《有的人》有感,500字左右
是当代诗人纪念逝世13周年写的一首诗,诗中批判了那些欺压人民的反动统治者,赞扬了那些甘为人民服务的人,表现了作者怀念并赞扬他“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儒子牛”的精神。
诗中告诉了我一些做人的道理,做人就要像诗中所说的甘为野草的人,无私为集体奉献,为集体服务。
如今我们生活在这个小小的班级体中,不要把自己放在这个班级体之外,好像跟这个班没有关系一样,要时刻想到自己是这个班级体的主人翁,把班级体当成自己的家,多为这个集体作贡献,多帮助同学,不要做了一点好事,似乎是吃了个大亏,这是一个自己经常生活的地方,为自己生活学习的地方做一点事,也没什么大不了。
比如做卫生值日,几个星期才轮一次,我们要好好做,一次做好,第二天来了,坐在个干净的教室里学习,精神也好多了;这精神一好,也就高了。
一次卫生要是没做好,再做第二次,这次是被罚做的,被罚的心情自然也不会太舒服,心情一不好,也就低了,一低,又会引出一大堆麻烦。
一点小事,做好了对自己有益无害,做不好,麻烦一大堆。
所以,一次做好,对自己对别人都有好处,干嘛非要做个两三次呢?还有一类人,口上答应得挺快,这个那个全都要抢着做,包下来后又不认真去做,他们为了在同学们面前露露脸,显显威风,却往往做些傻事。
做这些事前,最好先将自己的时间重新安排一下,不要接下来后,忙着去玩,把这些事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要么就是接下来后才发现没那个能力,却又放不下面子去和老师讲,所以,这种情况时,先考虑一下能否从玩中挤出一些时间来,完成这项任务。
也不要认为这样做很吃亏,俗话说“”。
玩的时间以后多得很,为集体做点事情的机会却不多,更何况做一次好事,还可以长点见识,算不上吃亏,再者是为了班级体做事,根本谈不上吃亏。
再就是先考虑一下自己有没有能力,免得发生尴尬的场面。
我们生活在这个班级体里,从小就要培养为班级同学服务,多做些贡献的精神,这样,长大后才能多为事业做贡献,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
;有的人读后感他,是一头耕牛;他,是一株野草;他,更是一位英雄。
他,见证历史巨变;他,目睹风起云涌;他,更重燃了中国人上进的心火。
他就是。
而的<有的人>则让我更深入了解了鲁迅,透过字里行间,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伟大的灵魂。
是的,面对黑暗的社会,面对麻木的民众,他用犀利的笔锋揭露了种种罪恶。
反动派的凶残行径并没有吓倒他。
常道英雄,?此即英雄!正如诗中所写,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的活.在他心中勾勒出两个大字天下.天地苍茫,万物混沌,只有他,宠辱不惊,威武不屈;只有他,用洞察一切的眼光直视社会。
而如今,而我们,面对已故的鲁迅先生,我们谁又能够不汗颜呢?名利,金钱,荣誉,哪一样不诱-惑人心?又有几个人能够定心忍性?又有哪一个人会拍案而起来呵斥这社会的种种罪恶呢?人之初,性本善,在生命的日出,我们,又应该怎样做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我不敢担保我会成为鲁迅先生一样伟大的人,至少,我们应该保留那种奉献自己的忘我精神。
这样,当夕阳西下,我们能问心无愧,我对得起自己,我对得起他,那一株野草,那一头耕牛,那一位英雄,那一位见证历史,目睹风云,重燃人民心火的人--鲁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