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斗罗大陆终极斗罗读后感
我觉得斗罗大陆确实是唐家三少的佳作。
当时的写作怀有一种热情,一种亢奋,一种不管一切就想写下去的感觉……而现在的绝世唐门,总觉得有些力不从心……或许真的如三少自己所说,他老了……绝世并没有斗罗那么的流畅,情节略有重复,有些章节一看就知道是在水,甚至有些半分钟就可以看完,全是尿点……但所幸这种章节并不多……而且我觉得绝世写到现在,前面比后面写的好……前面有些地方还是能让人有那种读的停不下来的感觉。
现在更的并不是那么满意……看点并没有斗罗那么多……但也改进了一些自己原先的不足,有位同为作者的书迷说得好:把原先的很多缺漏都补上了,但没有了原先的畅快淋漓……虽然现在写的不算太好,但我还是会一直追下去,只是现在事情忙,或许要放上好几个月。
但等事情忙完,一定还会拾起来继续看
大概就是这样了……
斗罗大陆龙王传说读后感300字
我想,很多人应该都听说过一本书 ——《斗罗大陆》
大家估计都很喜欢看,不过肯定也有些父母不允许其他同学看这本书,都说这本书是胡编乱造的。
如果你把这本书真正打开,和大家说的大大不同,我买书时候有点晚,因此我看的是《斗罗大陆3之龙王传说》。
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写关于《斗罗大陆》的观后感
我的回答是因为斗罗大陆带给了我可贵的精神
说到书,自然少不了作者:唐家三少
唐家三少原名张威,是中国的内地网络小说作家。
他除了创作《斗罗大陆》以外,同时还在他的笔下写出了《光之子》、《狂神》、《善良的死神.》、《天火大道》、《冰火魔厨》……其实说起唐家三少,我也好羡慕他,他用自己的文笔写下了一篇又一篇的故事,把里面的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将事物描写的淋漓尽致
让读者感觉所有的东西都近在眼前,也因此我认为唐家三少的文笔特别好。
斗罗大陆3之龙王传说的主人公就是天生武魄蓝银草的怪胎——唐武麟。
《斗罗大陆3之龙王传说》事实是一篇关于武魂的故事。
武魂就是斗罗大陆的重要因素,在斗罗大陆、星罗大陆以至于整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武魂,相当于现在人体必不可少的一大部分。
武魂分为3大部分:植物系和器系、兽系。
就比如蓝银草,只是在别人眼中蓝银草是所有武魂中的废武魂几乎没有任何功能,但这并没有使他灰心,就此为了他自己以及父母走上了关于成长锐变的艰苦奋斗。
从自己的第一个老师舞长空到自己认识的第一个伙伴谢邂再到古月、许晓言;由一个再过普通的小学校再到整个大陆所有人都梦寐以求、大名鼎鼎的史莱克学院……甚至有了几位封号斗罗师傅,和整个大陆级别最高的9级圣匠师伯传授锻造知识,从一个饭桶再成为万众瞩目的神
可想而知唐武麟的生活是多麽的不易……唐武麟从小出生卑微,又被老师和同学称为废人,接着自己的父母和妹妹娜儿突然失踪,于是在学习的过程中也踏上了寻亲之路。
后来在进入史莱克学院后成立了唐武麟小队:有高贵优雅而神秘的古月,大方的谢邂,活泼的许晓言;口不对心的叶星兰,小胖子徐智睿,爱管闲事的乐正宇和女扮男装的原恩夜辉。
在这本书中值得一提的经典台词是史莱克众人的目标:我们只收怪物,不收普通人
怪物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但普通人却只是普通人。
短短一句话却不为让人心一震,是啊,不会创造奇迹的怪物还是怪物吗
这样的一句话无不鞭策着史莱克众人,从自己成为初级的魂士、二级魂师、三级的大魂师到四级魂尊、五级魂宗、六级魂王再到七级魂帝,接着是八级魂圣,后是九级斗罗最后是几乎顶级存在的封号斗罗……他们就是靠着坚定的意志走了下去,一步一个脚印,虽遇到了艰难险阻,但却走的踏踏实实、稳稳当当,站到了人们无法到达的最高点。
这,是他们人生的巅峰,是所有人无法靠近的最高点
我喜爱这本书是因为书里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我为这本书着迷是认为唐家三少的文笔极好。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书里有一种吸引着我的魅力,勃起我的眼球,不自觉的就喜欢上了这本书《斗罗大陆3之龙王传说》
向你学习
读斗罗大陆有感50字
三少写过了很多书,都非常的好,但我一直认为,《斗罗大陆》这本书是最成功的一本。
故事中,唐三是一名唐门外门弟子,为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偷了内门的秘籍,不想成功的研制了2XX年来没人做出的佛怒唐莲,最后被发现,以死明志,纵身跳下鬼见愁,灵魂重生在斗罗大陆。
唐三在斗罗大陆里的史莱克学院里上学,结识了一群出生入死的朋友,还在父亲离家时认识了小舞。
凭着天生双武魂,先天满魂力、唐门的一切和伙伴在斗罗这个世界里不停地创造出一个又一个辉煌。
七人无与伦比的天赋和斗志使奇迹一直发生在他们身边,他们称为“史莱克七怪”在斗罗这个世界里不停地创造出一个又一个辉煌。
在全大陆高级魂师学院精英大赛上,他们有一次拿出了彼此的实力、默契,赢得了冠军,领奖后,众人竟被得知——小舞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十万年的魂兽(魂兽是一种动物,只不过死后,会产生魂环,而魂师每升十级就需要一个魂环,所以魂兽会被魂师所宰杀。
),小舞正等着被大家用另类的眼神看待,其他六怪却毅然的挡在了她的前面。
求《斗罗大陆·绝世唐门》读后感
读《绝世唐门》有感《绝世唐门》是《斗罗大陆》的第二部,它主要讲的是这里没有魔法,没有斗气,没有武术,却有武魂。
唐门创立万年之后的斗罗大陆上,唐门式微。
一代天骄横空出世,新一代史莱克七怪能否重振唐门,谱写一曲绝世唐门之歌
百万年魂兽,手握日月摘星辰的死灵圣法神,导致唐门衰落的全新魂导器体系。
一切的神奇都将一一展现。
唐门暗器能否重振雄风,唐门能否重现辉煌,一切尽在绝世唐门
绝世,意为无双,唐门是绝世的,是冠绝当时,举世无双的。
主人公霍雨浩白虎公爵庶子,但自己从未承认有这个父亲。
母亲死后改随母姓“霍”。
武魂觉醒时发生变异导致先天魂力只有一级,又未经调理身体素质极差。
十一岁达到十级魂力,独自离开公爵府前往星斗大森林添加第一魂环,发誓要为母亲报仇。
现在在史莱克学院学习,经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武魂系和魂导系的外校核心弟子,也成为了新史莱克七怪之一的“大脑”( 主控魂师),深得大家的喜爱。
我十分喜爱《绝世唐门》,所以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
关于斗罗大陆的作文,600字
先自我介下,我记得次看第一本小说是三少的《狂神》,那时,看书惊为神书。
之后接着看了三《琴帝》、《斗罗大陆》和《酒神》,至于《天珠变》我只看了一百章,《神印王座》嘛,我也是粗略地翻了一翻。
三少这么多本书,我不得不说,《斗罗大陆》是三少的巅峰之作也是极少数可和番茄《盘龙》比肩的作品。
说说为什么我这般推崇《斗罗大陆》
这本书立意新颖,恢宏大气,人物刻画深刻到位,昊天斗罗霸气更是让人热血澎湃。
其实,我并不喜欢看专门为网游设定的小说的,因为,这种小说有很浓的钱臭味,为了迎合而写作,不过,三少这本《斗罗大陆》让我打破了这种观念。
虽然一到九十九级的设定提升千篇一律,没有新意,但武魂、魂环和魂骨等东西的设立和设定让人耳目一新,最主要是猪脚对自己的理想的执着和爱情不屈不挠的精神紧扣着人的心弦,那种打破伦**理的人兽(当然小舞是魂兽化人)爱情,和猪脚本身钟情如一的执着,一直同步于全文,我喜欢看这本书,是因为它符合现代婚姻和爱情观(当然这里不谈低*俗的情感),史莱克七怪之间的友情,更是把友情的定义诠释了极致。
我钟情于《斗罗大陆》,是我在这里看到了亲情、友情和爱情完美融合于一体的缩影。
我高中追这本书,就是因为它在不断地鼓舞着我
虽然在《神印王座》之后,我没有关注了三少的作品,但上个月听说三少要写《斗罗大陆》的续集——《绝世唐门》,我依然欣喜若狂。
很期待唐三成神后的故事。
不过,我看了这么多章,我发现《斗罗大陆》之后的《绝世唐门》有些变味了,我嗅到了后*宫和种*马的味道。
《天珠变》的周维清这么人物就是三少一个败笔,我在《天珠变》中嗅到了作者为了钱不断迎合读者的作者,搞个邪*恶的三姐妹花这种东西都出现了,唉,这也是我没有追三少继《斗罗大陆》之后作品的主要原因。
本来,我一直以为,三少的作品在《斗罗大陆》这本完美的作品之后,会走一个番茄的专情路线,不再写一些邪*恶的YY节情来增加读者对书的点击。
当然,我是看白皮书的潜水党,我说这些,根本没有什么意义,当我不得不说,三少的实体书只有《斗罗大陆》我收藏了,番茄的实体书,我从《星辰变》、《盘龙》、《九鼎记》和《吞噬星空》都收藏了,这就是区别。
番茄写书,写的是乐趣和作者对故事构想,他写的书,是作者带着读者往他理想的故事国度走,而三少《斗罗大陆》前后的书,都有迎合读者的味道在。
不说这些东西了,既然《绝世唐门》是《斗罗大陆》的续集,我还是会跟着看的,我也想看看这本书是一个超越还是一个失落。
原来,我也是这般认为的,《绝世唐门》也是钟情如一,不后*宫,不低*俗,不种*马的小说,但马小桃的出现,让我动摇了。
我不希望,开外挂的猪脚来个什么虎躺一挺,王八之气外泄,迅速地征服了众MM,不过可惜,马小桃这个人物的设定,就注定了要和猪脚有XXOO的一幕。
若是这样,三少我不得不说,你的作品永远也超不过番茄和梦入神机的作品,当然了,这是我身为差不多7年书迷的心声。
番茄这个月风骚回归,再战仙侠,我同样期待。
我迷上番茄的书,是他书的情节和书的构造,让人不能自拔,而不是邪*恶的YY情节。
当然了,我敬重三少,佩服三少这么多年如一日的写作坚持。
以上就是我看三少书的一些感受。
在这里我祝三少身体健康,也预祝《绝世唐门》取得另一个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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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先生家的女仆张妈
绝世唐门读后感800-1000字
《绝世唐门》读后感在我上学期间看过的书就像天上得星星一般多,有一些星星光芒暗淡,可是有一些星星却依然明亮,《绝世唐门》就是我看过的书中明亮的星星。
它是作家唐家三少写的,是一部著名的玄幻小说。
里面讲的是一个小男孩霍雨浩,因为复仇而走进了史莱克学院。
从一个大魂师成为神的故事。
雨浩刚入学院的时候因为天赋实在太差,所以他要付出不别人10倍之多却依然追不上别人,可是他还是在不断得追赶,追中获得了比同阶强大好几百倍的实力。
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在暑假了几乎天天都有在看,有时候几乎看得忘了时间,看了一下窗外却不知道是上午还是下午,有时狠不得吧所以的章节都看完。
从这本书中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自己努力,就算在怎么笨也迟早会追上别人的,甚至是超过别人。
学习也是这样,只要自己肯努力,你也可以做第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