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小动物的读后感400字
近日,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
这本书的作者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
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
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
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
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
“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
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
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现在我全知道了。
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
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
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
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
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
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
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
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要一篇读书的读后感400字左右
《鲁滨逊漂》读后感 《鲁滨逊漂流记》述了主人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遭暴风雨的袭击,除他外,其他人全部遇害。
他被漂到了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
他的心中充满了无助及孤独,不知道该如何在这个孤岛上生活下去,但是他却又不断地安慰自己,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了无数的困难,把自己的生命延续下去,并且找到了许多生活的乐趣,在他渐渐淡忘要回到文明社会中去的时候,他却得到了获救的机会……在故事中,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努力和在废船上找到的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还饲养了动物,完成了生活基本所需。
他在这个过程中也遭到了困难和挫折,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例如,他那个有两层围墙的房子差不多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建成的;他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谷的时候,由于播种的时候,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为了挖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鲁滨逊又辛辛苦苦干了几个月,为了做一个能煮汤的锅,他绞尽脑汁,尝试了多种办法,也失败了无数次,才研究出制作方法;但是,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征服了。
这个孤岛上的每一样鲁滨逊亲手制成的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他也会因为每一个小小的成功而高兴的无法形容。
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内心中的感觉简直不能只用一个“佩服”所来形容,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
只要我们像鲁滨逊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有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
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的遭遇更糟呢
现在的我们就像生活在温室里的花朵,没有经受过人生真正的挫折,只有经历过磨难,才能成就一个真正坚强的人。
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的道理。
求一本好书的读后感!!(400字左右)
回想起来这已是我第二次读这本书了,但是这一次我却对这本书有了更深的理解了。
再一次读完后我感悟到了人生的道路中不能遇到困难就唉声叹气,应该勇于面对困难遇事还要乐观一些,都不要把任何事都看的那么绝对,要多想办法来解决问题,就像鲁滨逊一样虽然身陷荒岛确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制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
就像在发现有野人的时候刚开始手忙脚乱,可是最后他沉着冷静以他的勇气与智慧和“星期五”并肩作战,一起打退了野人,这也体现出一个人遇到困难只要沉着冷静的去应对就一定会有办法解决的,对人就像一颗种子他会想尽办法冲破泥土去感受太阳的温暖,当他经历晚千辛万苦回头望去,他已是枝繁叶茂的苍天大树了,在我们的旅途中不能只停留在原地,要时刻想着只要我努力,这样才不会因满足于现状而自失。
鲁滨逊又是个彻头彻尾的“经纪人”。
他热衷于航海,并不因为什么浪漫的追求,而是完全为了经济利益。
他在海岛上曾发过几句金钱无用的感慨,但说过以后立刻就把见到的钱币一一收好,最后又一钱不落带回英国。
在他看来,非经济的社会关系和活动是次要的,他被海盗俘获时曾鼓动同为海盗奴隶的小男孩佐立一起逃跑,并许诺要使他成为“了不起的人”。
然而一旦出逃成功又有人出了个好价钱,他只稍经犹豫、略讲价钱就把那孩子卖了。
后来他在荒 岛上解救了一名土著,给他起名“星期五”,便顺理成章地把他收为奴仆。
从这些看来一个人也要存在一些利益观念也要具备一些经济头脑,会分辨哪些对自己有利哪些对自己有害不能满足于现状有事要做一些长远的打算才能更保险一些。
全书最精彩、最令人难忘的是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经历,作者用第一人称以及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一般,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
另外,小说的语言自然流畅,文字通俗易懂,这也体现出了小说的一大特点,整部作品似乎在向读者讲述一个精彩的故事,这也正是这篇小说的魅力所在。
《动物小百科》400字的读后感怎么写
我很喜欢动物;植物,所以我买了《动物小百科》这本书。
这本书就是关于动物的知识,平时增长知识很好,我就买了这本书 。
这本书分几种部分,一.低等动物类;二.昆虫类;三.鱼类;四.两栖爬行类;五.鸟类;六.哺乳动物类,内容生动有趣,语言通俗易懂,图片精致美观,让我非常想看这本书。
我就来讲几只动物吧
长在树上的蛙——树蛙,树蛙体态非常娇小,只有五六厘米,它看起来很鲜艳,招人喜欢,但它的毒性很大,不能吃,树蛙的毛很细,上面带着一层类似黏胶的物体,所以它可以稳稳地把自己固定在大树上的任何部分。
鸟类中的寿星——火烈鸟,火烈鸟的寿命最高达到80岁,即使与人比起也不逊色,火烈鸟喜欢生活在咸水湖;沼泽地带的边缘,它们主要捕食小鱼和蛤蜊,也吃昆虫和小草,火烈鸟体长大约1~1.5米,十分擅长游泳,它们的羽毛十分惹人喜爱,它们成群居住,过着红红火火的日子。
冰河之舟——牦牛,牦牛是家畜之一。
它分布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青藏高原,它能爬山越岭,横跨冰河,无所畏惧,所以有“冰河之舟”的美称。
牦牛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不怕冷;饿;渴;苦的生活习性,它的体重300千克左右,毛也珍贵。
这就是我简单介绍的。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可有意思的书,叫《趣味生物小百科》。
里面讲了许多形形色色的、千奇百怪的生物,你想知道吗
我们一起去看看。
在书中,你会认识许多你以前不认识的动植物。
如:生活在雨林中以植物、昆虫、幼虫和死去的动物为食的巴比卢萨猪,它可长着四只上翻的獠牙,面目可怕,而与它生长在同一环境的菲律宾鹰呢
它也是怪模怪样,头顶的毛发蓬松成一个球状物,好玩又好笑,一不小心你会把它看成一中有趣的植物呢
但它也因为形象好玩而被人们大量捕捉,差点遭受了灭顶之灾。
可爱的印度象也生活在这雨林之中,只是把那双双巨大的蒲扇耳退化成了小巧玲珑的,以便在丛林生活。
你还能想到吗
一只大鸟笼头上竟然长着一只鞋般一般大小喙,它这喙可厉害拉
年幼的小鳄鱼最怕这只“大鞋”,这只“大鞋”可以直接啄穿它们的头骨呢
神奇吧
不可思议吧
读完这本书,我了解到了生物界的许多奇闻趣事,同时,也为人类的自私所痛心
人类为什么不能与动物和谐相处呢
为什么为了自己一时的利益就无故害死了那么多无辜的生命,让它们濒临灭绝的危险呢
再这样下去,人类才是最终的受害者,等动植物消失后,人类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真不愿意看到那一幕。
只要人类从现在改变观念,和这些有趣的生物和平共处,那么,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的美好
相信,希望就在眼前
狼王梦的读后感400字左右,反正要超过400
不要跟在网上那些雷同
谢谢了
《狼王梦》 《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品藏书系中买的最火的书。
作者沈石溪原名:沈一鸣。
上海人,生于1952年10月,汉族。
中共党员。
大专文化。
职称文学创作2级。
1982年10月加入省作协,1985年9月加入中国作协。
生于上海亭子间。
从小体弱多病,与各种体育奖杯无缘。
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傣族村寨插队落户。
会捉鱼会盖房会犁田会栽秧。
当过水电站民工、山村男教师。
1975年应征入伍,官拜宣传股长。
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擅长写动物小说。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公狼黑桑想成为狼王便和母狼紫岚准备一举推翻现任狼王洛嘎,可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
黑桑死后紫岚生了5只小狼崽,四男一女,但不幸的是一只在初生时,被冰冷的洪水残忍的“杀害了”,紫岚给活下来的狼崽取名: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叫蓝魂儿,三儿子名为双毛,女儿取名为媚媚。
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极其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没有完成的愿望,可黑仔却表现出了狼从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杀害,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成为了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盲目自信,让自己死于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自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双毛才使他勇敢起来,眼看双毛向洛嘎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洛嘎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最终死于众狼口中。
紫岚快绝望了,可它发誓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女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于是紫岚一直在帮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只有这样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差劲儿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
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于是狼群中的卡鲁鲁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最终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雕一起坠入悬崖。
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 当今的社会,能者多得,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念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创造未来,而作家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了这种生性凶狠的狼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
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为了权力迷失了心智的紫岚,还是其他动物。
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过分,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
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为了儿女们的事,而流下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