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人称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可以
本人要《最后一课》都德的读后感 老师要求以第一人称写 以自己为小弗朗士 急求
读了《最后一课》这篇课文,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战争给无辜的人 民带来了什么
或许,有一点还“不错“,就是战争能让一个人瞬间成长。
但我想,谁都不喜欢这 种”成长“方式吧
普法战争暴发后,从白发老人到年幼小童,都是那样地爱国
这,使我感动。
我不尽想起了,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人民,也是如此,为了祖国,不惜一切代价。
虽然地域 不同,种族不同,时代不同,但是战争对人民的损害却是一样一样一样地
可恶的侵略者,该死的战争狂,无耻的叛国贼,他们是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对不起父母, 更对不起自己的罪人
我觉得母语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文明的传承载体。
如果母语没了, 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将不复存在。
因为一国人民语言彼此不通,就是一盘散沙。
那么,外语与母语到底哪个重要呢
如今这个社会,不学英语你就别想上高中大学,更别想找个好工作了。
既然外语如此重要,学 外语的人多就不奇怪了。
现在连幼稚园都开设英语课了。
English 成了全球通用的“国际普通话” , 其他语种已经受到严重威胁,面临消失的危险……这是不能忽视的。
当法国阿尔萨斯被普鲁士侵占,最后一堂法语课便显得格外重要。
“他们该不会强迫这些鸽子也 用德国话唱歌吧
”正道出了亡了国的法国国民的心声。
“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
” 范文二: 范文二:初中语文第一册选编的法国小说家都德的短篇小说《最后一课》 ,用第一人称的口吻向我们展示 了一个顽皮不爱学习,也不知道什么是国家命运、民族尊严的男孩形象----小弗郎士,通过上最后 一堂法语课,他认识到普鲁士军队不仅占领了他的家乡,还要剥夺他们学习本民族语言的权力,实 行奴化教育,这使得小弗郎士在心灵上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震动。
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上,小弗郎士 有对自己的悔恨,有对侵略者的憎恨,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当韩麦尔先生翻开讲义又讲法语课时, 小弗郎士对自己平时最厌烦的语法,居然“全都懂” ,觉得韩麦尔老师“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
” 读完这篇充满爱国主义激情的小说,对于我们这些从事教学工作的人来说,难道从这个故事中能不 有启示吗
因为是最后一堂法语课,韩麦尔先生包括阿尔萨斯小镇上的村民,都怀着极大的民族义愤来到 1 课堂上,参与到这庄严而神圣的活动中来,使得课堂气氛凝聚在一个前所未有的焦点上。
韩麦尔先 生面对这些平常不关心孩子学习的只顾自己干活的村民们和这些活泼可爱的孩子们----今后再没有 权力学习自己语言的孩子们,激动的情绪就像火山一样喷发出来了。
虽然小说中没有详细的描述, 但可以想象得出,他最后一课的讲解是充满了对法国、对法语的真挚的热爱之情,饱含着对民族语 言深深的眷恋之情,一定是感人至深的。
因为是最后一堂法语课,小弗郎士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动,他面对的严酷现实是他始料不及 的,突如其来的打击,使得小弗郎士的思想一下子高度集中起来,他已经敏锐地感觉到,他不但会 失去生养他的这块再熟悉不过的土地,而且可能失去一个民族赖以共同生存下去的纽带----本民族 的语言。
一种懊悔、愤恨、失落、茫然的复杂情绪,一股脑儿涌上了他的心头。
面对如此不可抗拒 的如此冷酷的现实,小弗郎士突然开始感到祖国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他悔恨自己没有好好学习, 爱国之心在此时此刻也表现的那么强烈,他一下子成熟了,懂事了,过去讨厌的东西一下子变得那 么可爱了,他眼里的一切都跟“祖国”两个字紧紧地不可分开了。
这时的小弗郎士恨不得一下子把 所有该学的祖国语言知识都学好。
从小弗郎士思想行为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的情节之中,我们应该从中受到一点怎样的启迪呢
我 们常说学生是学的主人,是主体。
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对提高教学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关键作 用。
这就要求我们教师不只要讲好每一节课,更重要的是启迪学生心灵深处的激情,使他们树立远 大的志向,把学习与国家、人民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鼓足上进的风帆,乘风破浪不断向着新的 高峰攀登。
2
第一人称 第二人称 第三人称 各有什么特点
闪闪的红观后感 就在毛主席建立的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了一位勇敢的少年——潘冬子。
秋天,毛主席领导的红军在与国民党的战斗中夺取了井冈山,并赶走了在这里作威作福的地主胡汉三,使得在这里的百姓都过上了好日子,而潘冬子的爸爸当了红军,妈妈也入了党。
严冬来临,许多红军的领导人因为嫉妒开始排挤毛主席,使红军没能在国民党的第五次围剿中取得胜利,被迫放弃了毛主席建立的革命地井冈山。
潘冬子的爸爸在临走时送给了潘冬子一个礼物,它就是一颗闪闪的红星。
后来,潘冬子母亲为了保护井冈山的人民不被地主胡汉三陷害,给活活烧死在了一间茅屋里,于是他成为了一名红军战士,誓为母亲报仇雪恨,勇敢地和游击队一起与敌人做斗争 在游击队与敌人的一次作战时,他把敌人唯一能逃跑的木板桥给拆了,使得这次战斗红军能把敌人全部歼灭;在给山上的游击队员送盐时,他把盐全部粘到衣服上,没让看守的国民党察觉;在地主家为地主做事时,他不忘给游击队送情报,还呼吁群众把地主放在船上准备运走的米给劫了 最后,在吴大叔和宋大爹的帮助以及闪闪发光的红星的照耀下,潘冬子终于杀死了地主胡汉三,又在第二年春天映山红盛开之际,迎来了打了大胜仗的红军主力部队,和爸爸一起踏上了新的征程。
这部电影使我受益匪浅,它让我了解到红军战士们为了使人民得到解放不畏艰险、不惧困难、不惜生命与不怕牺牲的崇高品质;让我了解到共产党员不能让人民吃亏,甚至牺牲了自己生命都没关系的伟大壮举;同时也让我们学习潘冬子机智、勇敢与顽强的奋斗精神。
闪闪的红星在爸爸走后一直陪伴在潘冬子的身边,使得他在想念红军时,就拿出来看看。
这颗红星给了潘冬子力量,给了他勇气和决心,发誓要做一名勇敢的红军战士保卫这个村庄,正如歌词所唱:“红星闪闪放光彩,红星灿灿满胸怀 闪闪的红星会永远印在潘冬子的脑海中,它也时刻呼吁着我们支持共产主义事业,做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傅雷家书读后感1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这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教子篇,傅雷夫妇是中国父母的典范,他们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地培养的两个孩子:傅聪--著名钢琴大师、傅敏--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先做人、后成“家”,独立思考,因材施教等教育思想的成功体现。
辑印在这本小书里,不是普通的家书。
傅雷在给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犊的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gossip,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
第一,我的确把你当做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种,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
”贯穿全部家书的情意,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天下父母子女强烈的感染启迪. 傅雷和傅聪的家书给了我许多启示。
我们很多家长忽视了同孩子的朋友关系,养了十几年,却没有真正地享受过为人父母的乐趣,他们因为迫切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对待孩子的心态扭曲了,各种揠苗助长的措施出笼了。
有些家长盲目模仿傅雷“棒槌底下出孝子”的做法,可他们想过没有,他们有傅雷那种身教重于言传的品质吗
光学傅雷一个“打”字,打得出一个好结果吗
于是孩子尝到了辱骂、拳头的滋味尝到压力和恐惧下学习的苦头,孩子的金色童年因此黯然失色。
傅雷悟通了,他的晚年虽然由于政治运动的原因饱受折磨,但在这一点上他是幸福的,因为他和儿子成了最知心的朋友。
现在,很多家长也争相效仿傅雷的教子方式,因此,这就成了亲子教育的典范。
傅雷家书读后感2 要回头写读后感时,我觉得很不容易。
因为全书收录的这些家书,可谓篇篇精彩,字字珠玑,做笔记或任何总结概括都有可能损害这部经典之作。
所以,在这里我只是记录一些一读该书后的重要印象,以及我所理解的作者所表达的重要思想。
首先,从形式方面看,《家书》让我了解了什么是细致入微,无微不至,严谨认真……相信所有读过家书的读者对这些特点都深有感触吧。
根据自己很少的经验,我觉得,之所以能够如此,很大程度因了书信这种表达、交流或写作方式。
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有如此涉及广泛、自然舒畅的作品诞生。
他不仅谈艺术学习,还谈生活、恋爱,谈做人,谈修养,甚至于儿子写错字,父亲也会“郑重其事”地指出并耐心分析、纠正。
也正是这种方式而不是其他方式(如论文,译作),使得我们可以直截地清楚地感受到,著名文艺评论家、文学翻译家傅雷先生做人、做学问的细致、严谨、认真的态度和作风。
如果说《傅雷家书》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经典的“教子篇”,那么,我想首先而最具这种意义的应当是这种态度和作风。
但绝不仅限于此,还有,傅雷先生由于自己的学识、思想而能将任何大事小事阐发出深刻但绝不艰涩的道理,从而给人以启发。
当然,我不认为它仅仅是“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教子篇”,对于像我这样并非艺术学徒(狭义)的读者,这些家书仍不失其伟大。
书中处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时时给人深刻的开导。
其中贯穿始终,我以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做人、修养以及学问的关系实为一体的思想。
在我看来,这就是重视和强调“一般修养”的重要。
在其他信中,这种思想都有出现,比如关于去博物馆、去森林等建议,便是希望通过这些方式提高一般修养,而不是一味练琴、搞音乐。
对我的启发则是,读书只是修养途径之一,另外还应有其他。
即使读书,也不应仅限某某学科。
一般修养的建立和提高即要求文学艺术,科学、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诸领域都需阅读。
因为,人生或生活绝不像大学学科分类那么规范齐整。
各领域都只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一个侧面,要理解我们生活的世界以及我们自己,广泛阅读是有好处的。
其实我早就受了的影响而这么要求自己了。
除此之外,其他比如,关于感情(激情)和理智的关系,应当以理智控制感情;常以星际或宇宙的视野看待人生的一切事物,因而明白人的局限性,等等,皆为真知灼见,无不闪耀着理性的灵光
以上便是一读《傅雷家书》后的一些感想。
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读后感只能记录我的一部分收获,更多的则写不出来,而是要融入身体。
本来读书笔记、读后感之类就是手段而已,理解并践行其中的道理才是最后目的。
(一) 读了《骆驼祥子》这本书后,我从中了解到了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小说主要讲了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
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着。
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
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
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
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
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深刻地揭示了生产这个悲剧的原因。
这个故事,反映了北平当时劳动人民的生活,命运与遭遇。
祥子本是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他热爱生活,热爱北平,但系列的挫折使他恨透了整个世界
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 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
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
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
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整部小说语言生动,文笔刚劲有力,刻画出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
堪称老舍先生的代表作。
小说里充斥着的悲凉发人深省,故事离奇感人。
所以家喻户晓,已译成各种语言流传多国,在世界文坛都有极重要的影响。
这部小说里所说的事情,的确离我们现在有几十年了,并且也肯定有艺术加工,但文学总是来源于生活的,是千千万万百姓生活中的一曲。
通过它,我们至少可以知道:社会曾是那么的黑暗,希望曾是那么的渺茫,因为它毕竟就发生在不久前的中国,发生在这雄鸡病危的年代。
现在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
作为青少年,有书读,而且到处都有人维护着,鼓励着。
所以我们不能辜负新中国对我们的期望。
至少,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
《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回想起来这已是我第二次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了,但是这一次我却对这本书有了更深的理解了。
再一次读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感悟到了人生的道路中不能遇到困难就唉声叹气,应该勇于面对困难遇事还要乐观一些,都不要把任何事都看的那么绝对,要多想办法来解决问题,就像鲁滨逊一样虽然身陷荒岛确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制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
就像在发现有野人的时候刚开始手忙脚乱,可是最后他沉着冷静以他的勇气与智慧和“星期五”并肩作战,一起打退了野人,这也体现出一个人遇到困难只要沉着冷静的去应对就一定会有办法解决的,对人就像一颗种子他会想尽办法冲破泥土去感受太阳的温暖,当他经历晚千辛万苦回头望去,他已是枝繁叶茂的苍天大树了,在我们的旅途中不能只停留在原地,要时刻想着只要我努力明天会更好,这样才不会因满足于现状而自失。
鲁滨逊又是个彻头彻尾的“经纪人”。
他热衷于航海,并不因为什么浪漫的追求,而是完全为了经济利益。
他在海岛上曾发过几句金钱无用的感慨,但说过以后立刻就把见到的钱币一一收好,最后又一钱不落带回英国。
在他看来,非经济的社会关系和活动是次要的,他被海盗俘获时曾鼓动同为海盗奴隶的小男孩佐立一起逃跑,并许诺要使他成为“了不起的人”。
然而一旦出逃成功又有人出了个好价钱,他只稍经犹豫、略讲价钱就把那孩子卖了。
后来他在荒 岛上解救了一名土著,给他起名“星期五”,便顺理成章地把他收为奴仆。
从这些看来一个人也要存在一些利益观念也要具备一些经济头脑,会分辨哪些对自己有利哪些对自己有害不能满足于现状有事要做一些长远的打算才能更保险一些。
全书最精彩、最令人难忘的是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经历,作者用第一人称以及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一般,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
另外,小说的语言自然流畅,文字通俗易懂,这也体现出了笛福小说的一大特点,整部作品似乎在向读者讲述一个精彩的故事,这也正是这篇小说的魅力所在。
第一人称的表达好处
代入感强 为了加强作品真实性感染力 第一人称的优势和缺点: 第一人称的优缺点并不能完全划分开来,因为二者是相互制约的,我们先说个游戏。
大家对CS一定不会陌生,作为全球称霸的第一人称视角游戏,它的成功自有自己的特色和本钱,当你端着m4或者冲上大路的时候,你是否感觉自己就像一名捍匪或者精英特警呢
当你的朋友在你耳边大呼gogogo的时候,你是否和你的队友产生了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呢
当你阻击的准星瞄准大门对突然闪出的敌人予以致命一击的时候,你是否有种主宰他人生死的快感呢
你能体验游戏的乐趣,在于你充分的代入了游戏中的人物,这也是第一人称写作的最大优势——代入感。
小说虽然没有游戏直观,但是文字却给于了读者更多的想象空间,读 者看着一个我快意杀敌,纵横异界,虽然明知道那个我并不是自己,但是仍然将书中的我和自己联系在一起,而书里的我,不过只是一个简单的而已。
让读者自觉的代入书中的主角,第一人称无疑是最快捷最简便的,不同于的全知全能,我始终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用自己的手去挖掘事实的真相,让我在书 中从奴隶成长为将军,我想不论是读者还是大大都会感到莫大的满足。
第一人称写作的优势还在于它的真实和未知,书里的我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堵墙后面会出现什么,我可以听,我可以判断,我可以根据蛛丝马迹去分析,但是再我还没绕过这道墙的时候,这一切都做不得准,这和现实中出现的情况是一模一样的。
未知的未来和我不能感触的区域是第一人称写作的神秘之源。
当我绕过这堵墙之后,无论遇到神仙,鬼怪,僵尸,美女都让读者感到真实,因为这本来就是玄幻小说嘛。
^_^ 当然,这是开玩笑的了。
第一人称的真实来自于对主角的细致描述,其中包括了语言,动作,心理,因为主角就是我,我对自己的了解自然比旁人来的深刻,至少我明白每时每刻我的想法。
甚至知道 自己下一刻将要付诸的行动。
通过对我的详细描写,来唤醒读者内心的感受和思考,曾经有过或者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的读者,他们在看了这些描写后,或认同,或不认同,举个例子,比如主角都是伟岸的英雄,但是是称呼他名字——某某,他的丰功伟绩都是这么叙述的:某某曾经在某地做过什么……小说写得成功的话,那容易让读者产生景仰的心情。
反过来我们用第一人称的话,我曾经在某地做过什么,这样一来,小说往往是让读者获得兴奋的快感,让读者有一种梦想成真的感觉,而不是看着他人走向成功。
再举个例子:我记得我玩过的一个游戏叫做,这个游戏可以切换视角,我们可以选择第一或者去进去游戏。
我喜欢用第一人称去玩,当我穿着伪装的制服大步通过敌人的岗哨时,看着敌人的卫兵越来越近,我的手心全是汗水,害怕敌人发现我的伪装,心中不断的转念,要是敌人发现我的伪装,我应该先放倒哪个,如何能在最快的时间内无声息的干掉卫兵,而不暴露自己呢
幸好我成功过关。
但是要是切换到第三人称,就没有这种感受了,我们从背后看着主角,我变成了一个人物,一个我们操纵的傀儡。
那样的感受,远不如自己亲自上阵来的真实和强烈。
第一人称还有一个优点,比较少被人提及,那就是它比第三人称写作容易上手,它宛如那些所谓的邪派武功一样,易学而难精,比如在描写一个大场面的时候,第三人称需要费尽心机营造气氛,还要照顾众多人物的个性特点,而第一人称不用,我看见什么就写什么,我听到什么就是什么,其他人的揣测想法我自己心里想想也就算了,不必费尽心机的让这些东西看起来合理。
抓住一点,不写其余,这对众多笔力不足的小白来说,绝对是个福音。
第一人称的优点虽好,但同样也是它的缺点,它最让人病诟的就是情节发展缺乏动力,人物尤其是配角缺乏个性。
主角必须要用自己的眼睛来看世界,那么能看到的地方就十分有限了,同样要以主角的视线来推动情节的发展,在写作的时候就需要有一个十分详细的写作大纲,主角到了什么地方
要看到什么
要完成什么事情
得到什么思考
如何保证主角在每一个重要的场景出现,而不感到唐突,这些都需要精心的设置,而这往往是众多小白最为缺少的。
这也是第一人称难精的原因之一,没有一个缜密的写作纲要,让情节进行的节奏很难把握,作者往往写了几十万字后就后继乏力的,节奏快的已经完成数段历险,收的无数美女了,而慢的却常常在原地打转,第一个高潮还没到来,无奈只好放弃使用第一人称,加速情节的进行。
而第一人称写作让人物失色,同样来自于主角的视线,人物,尤其是配角,要出现在主角的视线才有展示的机会,作者不可能单独开一个视角去描写配角的行动,而且即使主角看着配角,同样有很多限制,比如经典的错误就是:她对我微微的一笑,左手正从背后的口袋里掏着打火机。
根据我的视线,应该在她的前方,而她面对着我,我如何知道她从背后的口袋里掏出的是打火机呢
配角更不可能跟在主角身边,这样就少了很多表现的机会,对于能够直接刻画人物的第三人称视角,无疑薄弱了很多。
而那些布局庞大,气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说,出场的人物往往数以双位计,如何保证每个人在主角面前出现足够的戏份来展示自己的个性呢
足以让作者想破脑袋。
所以我们能够发现,第一人称的游戏大多是射击和解迷类的,游戏中很少出现很有力的配角,只有主角在孤独的战斗着。
而第一人称的未知也成为了对情节发展的一个阻碍,因为在很多时候,一条主线并不能保证故事的发展,需要另开支线,埋伏一些伏笔,设置悬念。
比如在我不到的地方,一些关于我的阴谋正在由那些幕后黑手不断的展开,正因为如此,很多关键的人物也许并不会出现在主角的面前。
如何让他们在故事的发展中若隐若现,而又不抛开主角的视线,同样是个很大的难题,而更大的难题是,把这些控制在一定的字数内,不显得太过罗嗦,这也是很多作者自动放弃第一人称写作的原因。
前面说过,第一人称写起来容易,但是在场面的描述,尤其是宏大场面的描述方面,第一人称有着先天的缺失,一个大规模的场面,要很好的描写,需要的是各个方面的配合。
比如声音,人物,颜色,光影等等,只用第一人称的一双眼睛,明显是表达不过来的,主角专注着攻上城楼的士兵,势必不会在意远处不断射击的弓箭手,看着漫天飞舞的箭石,必然会忽略守城士兵的调动,因为我只有一双眼睛,一对耳朵,如何让各种元素通过我的感觉结合到一起,而不显得杂乱呢
这真的不是一般的困难。
肥肥看见最多的情况,就是过于在乎我的感受,而使场面流于苍白和单薄了,而另一个极端却是,生硬的转到第三人称,完全抛开了文中的我。
对于第一人称写作的优缺点,老黑有个很有趣的结论: 一:布局庞大,气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说,忌用第一人称。
二:主角语言过多的小说,不宜用第一人称。
三:15万以上长篇,慎用第一人称。
四:情色、血腥类等重视心理冲击、道德冲击的,第一人称好啊
第一人称写作技巧杂谈: 1.情节的推动和悬念的设置。
在第一人称的书里,我始终是推动故事的主力线索,所以我的出现必须要谨慎,出现的 时间,地点和人物还有发生的事件都需要有周密的安排,让这些东西于情节的主线香关 联,实际上,我们想想那些第一人称的解迷游戏的剧情,就会明白,我到达一个新的场景,必然会发现推动情节的因素,比如发现一些秘密的文件,找到一个关键的道具,又或者见到一个关键的npc 得到必要的情报,没有一个新的场景是无用的,小说的要求则更加高,不单是场景,我目睹的,经历的东西都需要融入故事的发展。
喜欢玩这类游戏的朋友也知道,游戏进行一段就会出现一个很难缠的小boss,或者发现一个很难的问题无法解决,而必须要回到以前的场景寻找线索。
这就是高潮的设置了, 这种手法,对第一人称的写作很有借鉴意义。
在适当的时候给于我一个难以应付的敌人,或者无法独自解决的问题,同样能提起读者的兴趣。
在推动情节的发展方面,郭兼雨大大给出了两个方法,我们可以借鉴。
一、亲身经历类 “”,小说中的第一主角,大部分故事都是“我”的“亲身”经历。
虽然“我“是无可争议的主观视角,但却并非是单一视角。
当情节发展进入视线的“死角”时,倪匡便会巧妙地切换镜头,插入其他人的视角。
在“”身边,扮演这个第二视角最多的便是“我”的妻子白素。
象在中,前半部分是完全是白素的独身冒险,至后半部分,“我”才珊珊来迟,正式切入第一人称写作。
除了白素,陈长青、温宝裕、小郭(我吗
)、红绫等人在不少作品之中,都或多或少扮演过这类“辅助视角”。
辅助视角也不只限于一个,更可以是“多视角”,在之中,便曾插入过三个“辅助视角”。
这种“第二视角”或“多视角”的互补,虽不致将第一人称写作“主观性”强“客观性“弱(甚至无)的弊病完全化于无形,但相对于那种独沽一味的第一人称写法,已高明许多。
许多网上第一人称的作品,作者就是没有倪匡这种胆量与能力,不敢混用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写作,误以为一切情节只能局限在“我”的左右,束手束脚之下,当然会有越写越伤神之感。
二、转述经历类 在这部分故事中,“我”的参与程度并不多,徒有主角之名而无主角之实,只是以一个旁观者或旁听者的角度去记叙整件事情。
最多,是对整个事件起到一些推动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小说便明显有第一人称之名而无第一人称之实,说穿了,实际上是在以是第三人称写作。
因为“我”的存在与否,并不影响情节的发生与发展。
“我”如同话外音,又象是一些小说中的“注”,只是起到补充说明与解释的作用,以及为故事划上一个句号。
在,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虽是交叉使用,但“我”并没有在故事主干中出现,张拾来与银花儿的故事已可独立成文,“我”之所以会出现,主要是根据所见与他人进行一些讨论、猜测。
由“我”在引述、转述他人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时,就要多花一些心思了。
最简单的自然是“对话式”(如),此外还可以摘录日记(《沉船》)、节录小说(《背叛》)、描写录像所见(《黄金故事》)、记录录音所闻(《寻梦》),等等。
第一人称的悬念并不难设,因为我看不到,听不见的地方都可以成为悬念,关于这个问题,魏文成大大更是介绍了一种第一人称滞后的写法,让人拍案叫绝: 第一人称滞后简单的说,就是你对已经过去的事情是相对全知的,因此你可以选择主人公(第一人称)的推测,旁白视角来进行相对全面的描写。
就是当我进行“回忆”的时候,我是以我自己为第三人,讲述我自己,必要的话,你可以改变这个回忆的久远性,这个事情很可能就发生在上一秒钟。
这种写法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就是这个事情必须要已经发生的,但是我是否经过可以不论。
第二:我的分析描写应该是我对我自己说的,这只是一种对情况的推测,可以正确也可以错误,不能作为结论。
大家可以看出,这种写法对设置悬念是很有帮助的,因为,我的猜测和接下来的行动,可以构成最强烈的转折。
举个例子: 我轻轻的打开家门,想给也许正在书房上网的她一个惊喜,没想到触入我眼帘的竟然是一对棕色的皮鞋,它就这么歪歪扭扭躺倒在地板上,旁边陪伴它的是满地的杂物,而它们本应该放在客厅那张大理石桌子上,还有一些花瓶碎片和沙发上的抱枕,她那米黄色的套裙从一边被扯开,正无奈的望着我。
家里遭贼了么
我略略抬头,粉红的颜色让我触目惊心,她最喜欢的那套内衣被撕成了碎块,灰色的丝袜被拉成长条,随便的抛在一旁,耳边似乎响起了她痛苦的呻吟,眼前浮动出她挣扎的身影,她反抗着歹徒的暴行,从沙发滚到了地下,又被歹徒抱了起来,摔在桌子上,慌乱间扫掉了桌上的东西,歹徒淫笑着一把拉开了她的套裙,漂亮的内衣被撕的粉碎,她踢打的双足打翻了桌边的花瓶,劫材还要劫色
我怒火中烧,随手操起一张凳子,朝丝袜指向的卧室,冲了过去
(大家不要对号入座,这段只是肥肥随手敲的) 这段算是的第一人称滞后写法,作者通过自己看到的东西进行推测和思考,最终得出结论,但是这个结论并未得到证实,只是我自说自话而已,我们在这里就可以一个大的转折,也许是个劫材并还要劫色的盗贼,又或者我的妻子和她的老情人约会,两人太过激动,而造成了客厅的景象,甚至我的妻子都不在其中,不过两个误入的小情人,不愿意搞坏自己的衣服,穿着我妻子的衣服玩强奸游戏,真实悬念无限,转机不断啊。
在第一人称的写作中,为了严谨,其实也可以作为故事设置,而我的这个旁白可以有“偏见“。
我的全知仍可以是假象。
我用第三人称描述的可以只是表象,可以说比如我说:谁谁谁怎么想,但是读者完全可以冷静的看,滞后第一人称可以写这样写“他妈的谁谁谁,从什么什么时候就不鸟老子,这定然是他喵的阴谋呀
“其实这是我的主观臆测,但是读者觉得有可能,然后很容易顺我的思路进入一个转折的伏笔中。
大部分这种描写都是激动的,激烈的,能造成深刻印象的,这时候进行故事设置转折绝对是良机,放过的话,会带给读者失落感地。
再进行第一人称写作时,还可以通过书信和文件来展示一些推动情节的线索,比如很多解迷游戏的主线都是通过一些残缺的纸片或者文件来告诉我的。
而悬念同样可以埋藏在这些东西里,比如一片纸片,在最关键的几个字的地方被人撕掉了,又或者烧毁了。
为了寻找缺失的部分,我只好求助于另一条线索。
第一人称的人物描写: 在第一人称写作中出现的人物都要通过我这个桥梁进行描写,为了让配角更加生动和有力,就必须要好好的抓住我这个因素,不管配角出现与否,都要让配角留下的东西展示他的个性。
举个例子: 要表现一个女孩的温柔贤惠,并不一定要描写她的身姿容貌,可以描写她所住的房间布置,又或者仔细描写她做出的饭菜。
而要描写一个人精细慎密,并不需要他出面,只要看他给我留的条就知道:我将在8 月18日14点整,带着白色的棒球帽,坐在中心花园唯一的那棵大榕树下的蓝色的长凳上等你。
总而言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东西,给配角的个性展示腾出空间来,这样写法其实第三人称写作也常常应用,不过第一人称更加严格一些。
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视角转换: 这个问题最受大家的关注,尤其是一些已经用第一人称开了头的作者,其实前面提到的一些做法,或能部分的解决这个问题,但是知易行难。
不同于游戏按一个键就能转换视角,在写作中两个人称转换的时候,应该注意下列的问题: 1.不能够强硬的进行转换,太快和太慢都是不可取的,应该进行适当的铺垫。
最好能在情节的发展中设定某些节点,进行无缝的切换。
某些作者感觉第一人称写作十分困难,于是在某章结束后,直接发个声明,声称从下章开始直接转入第三人称的写作,在我看来,这是很不负责任的,也是让网上诸多粉丝看书吐血的原因。
花天酒地曾经推荐过一篇小说叫做《毁灭的仆从》,这本书的人称切换就很有意思,作者选择的节点是我的死亡,就是说在书里我的意识被封印了,从而平滑的过渡到第三人称,这是很值得称道的。
2.尽量少转换视角,最好一本书只转换一次。
3.转换视角后,我和主角应该具有传承性,主角应该继承我的个性和特征,比如:我是一个热血的流氓,但是在第三人称状态中突然温文尔雅,严肃冷静,那感觉就不是怪异二字可以形容的了。
第一人称的写作易学难精,如果没有一个详尽的大纲和清晰的主线,奉劝各位大大还是不要轻易尝试,但是如果仅仅作为练笔的习作,又或中短篇题材的小说,各位大大不妨尝试写写,一定会得出更加深刻的感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