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花夕拾前5篇读后感
狗猫鼠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
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
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
黄狗是何许狗也
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
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
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
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猫儿们绝不甘心这样被狗欺凌,于是他们卧薪尝胆苦思冥想,想出了不少对付黄狗的手段,遂上门找茬。
那狗也倒霉,又在街上撞见了猫儿,这回可不是一只,而是一群。
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由于狗族中能对猫构成威胁的多是黄狗,而黄狗又不善,狗狗相护,所以这场猫狗之战中,猫儿们占尽了便宜。
生活好了,自然心情好,吃饭香,身子也胖。
有一次我到一位富同学家做客,额刚一进门,便被吓得魂飞魄散。
我早听说我那富同学喜欢养小动物,却不料他如此大胆,竟敢贩卖东北虎
我正拔腿要跑,却听到他温顺地叫了声 喵-- 接着便在我跟前撒娇,我这方才明白这竟是一只猫,幸甚
猫狗相争各有所伤,这可乐煞了那些鼠辈。
他们再不必东躲西藏,尽可以大摇大摆地在街上逛,若是遇上了黄狗要拿他,他便说:没用的家伙,空有一副大体格,连那小猫都对付不了,却只会来欺凌我们这些弱弱小。
若是碰到了猫他便说:孬种,连饭碗都被人抢了还来逞什么威风,回家睡觉去吧
就这样,猫狗继续针锋相对,而鼠辈们则自在地过活。
也许某一天,大街上会发生这样一件趣事:一只猫和一只狗正争斗着,旁边突然窜出一只小老鼠,那猫和狗便立马撒腿,向深巷里钻了去。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
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
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
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
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
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
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
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三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
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的一个人。
读后感 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 读《五猖会》有感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无常》读后感2008-03-30 20:30《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
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
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
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也许这些东西对你来说没有用,但希望能帮助你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
朝花夕拾读后感800字
朝花夕拾的读后感 初读《朝花夕拾》时,我十分喜爱鲁迅笔下的那个丰富多姿的儿童世界,描写得最详细的莫过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作者小时候在百草园里捉虫捕鸟等干的一切趣事,充满童真童趣,生气盎然。
再次读后,从中又看出了作者对一些为人处事的批判和对当时封建思想习俗的批判。
今天又捧起《朝花夕拾》,注视着作者的童年,体味着其中的酸甜苦辣,不由得想起我自己的童年,与作者的童年相比,少了许多新奇与发现。
比起作者在百草园中的发现之旅,我的童年还是多了份快乐与刺激。
原来,我们最喜欢下雨天,雨停了以后,门前的水泥路往往有许多积水,我们就急急忙忙趿拉着拖鞋跑下楼来,与同伴一起儿打水仗或是扔拖鞋,回家以后身上往往都是湿漉漉的,有时玩着玩着又下起了雨,但我们全然不顾,依然兴致勃勃地玩着。
有一次,同伴不知从哪找来了一块木板,他坐在上面,让别人推,像是冲浪似的十分刺激。
我们每个人都试了试。
我玩的时候,由于身体没保持住平衡,一下子滚了出去,弄得像落汤鸡一样,回家招了妈妈一顿骂。
读鲁迅的文章,我深切体会到了他童年所散发出的童真童趣的气息,感受到了他对自由的向往和对自然的热爱。
曾几何时,我已经离童年远去,但我还时常梦见自己五彩缤纷的童年。
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在繁忙的学习中抬起头来,天空上的童年已是一个遥远的梦。
重温鲁迅的童年,就仿佛自己的童年正在我眼前微笑。
…… 童年是一只小纸船,虽然很小,但能承载下五彩斑斓的梦; 童年是一把彩色风车,只要向前奔跑,风车就会永远在你生命中转动; 童年是一支棒棒糖,甜蜜总藏在最里面; 童年是一只风筝,带着希望永远飞翔在内心的最高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望您采纳
朝花夕拾中五猖会的读后感600字
《五猖会》是作者回忆童年时所写的一篇文章,记叙了作者看会前和看会中的想法与事件。
儿时的鲁迅与其他的孩子一样,喜欢凑热闹,所以对于五猖会,自然也是十分的欢喜了。
虽被父母困在家中,心却早已飞往了东关五猖会的现场。
对于父亲的要求,鲁迅先生虽不能反抗,但心中充满了对封建教育的不满。
封建教育最大的失败就是封闭了孩子爱热闹与自由的天性。
揭露了封建教育制度对儿童的摧残。
鲁迅先生用自己对五猖会的喜悦,和被迫背诵《鉴略》的无奈和扫兴进行了强烈对比,让读者隔着纸页也能深刻感受到鲁迅先生的不情愿,揭示了新民主主义代表的新生力量和现实封建体制下思想余毒之间的矛盾。
让人不得不夸赞这绝妙的写法。
这就好比我们现在吧
哪个家庭会在过年时让你背书才能看春晚的。
就算有用这种方式来压迫孩子背书,效率也不会高到哪里去,也许只是敷衍一下家长。
这篇短文叙述了鲁迅父母还不顾及孩子心中的厌烦。
和愚昧的封建社会相比,我们生活在一个重视儿童教育与思想的和谐民主的时代,我们都应该加倍珍惜。
朝花夕拾读后感800字,要有水平的
《琐记》单看这个题目,还以为是写一件关于锁的事呢。
其实不是这样的。
文章的内容主要写了两件事,一件事是写衍四奶奶的一些事和作者为了冲破封建的束缚,追求新知识而出国留学的经历。
这篇文章足以见得当时人们的头脑的古老,思想也很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排斥。
因此我们的思想要跟上时代的脚步,不要成为思想老化的人。
《琐记》很好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朝花夕拾>读后感 不知道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
无可否认,鲁迅的骂功是中国一绝,以致于骂狗、骂猫、写鼠也有人惶惶不安,那顶带刺的高帽戴上了,也就取不下来了。
难怪鲁先生爱骂狗,这骂畜生不犯法的好事,也只有他老人家占尽光,好歹比那杀猪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快活自在。
且不说那些名人名教授有没有狗血淋头,但这不好惹的高帽却戴牢了,堂而皇之地以动机褒贬作品,是人就看得出,那柄匕首是正中要害。
连一本薄薄的回忆散文集中都充斥着满腔愤慨之情,及见其他那些杂文、小说集的锋利。
讽刺有魅力,当然,在鲁迅笔下,那叫艺术。
小说初中的语文教材,每本都有鲁迅的文章,大概多数都选自这个好听的名字――《朝花夕拾》,琢磨久了也想,夕拾的朝花什么味
酸。
的确,看鲁迅的文章有点酸,什么酸
心酸。
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
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
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
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敌是苦,阿长、父亲的逝世是苦,永别的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中国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
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暴虐、阴暗、乌烟瘴气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
鲁迅的本色。
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
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一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
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
泪水的味道。
朴实感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
旧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看过的回忆录,大都是风花月残、捕风捉影的闲情逸致,倒没见过这夕拾的朝花也别有风味,也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独酌花酒释胸竹 寒衣不胜暑 朝花夕拾谁归属 甜酸咸辣苦
速求《朝花夕拾》读书笔记!!不是读后感
字数700字左右
800以上更不要
《朝花夕拾》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
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
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
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
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
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
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
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
关于翻译本书,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朝花夕拾》如有出版处所,译出来也好,但其中有关中国风俗和琐事太多,不多加注释恐不易看懂,注释一多,读起来又乏味了。
”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译《鲁迅选集》时说:“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请译出补进去,《范爱农》写法较差,还是割爱为好。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
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
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
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
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朝花夕拾里《琐记》的读后感
《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