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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凤和赤莲》读后感400字

时间:2016-10-24 01:28

巴金自传读后感400字

巴金自传读后感巴金的童年是比较幸福的,身为富贵人家的少爷,打小就有丫鬟香儿的陪伴,一起拾桑葚,一起拾鸡蛋,还顽皮地给各只鸡取上个性的名字。

和大花鸡结下深厚感情,出于孩童的天真不忍心吃鸡肉。

“为什么生来是鸡,就该被人杀死作菜吃

”这个问题让人寒心,也体现出巴金善良的性格。

在巴金童年生活中另一个重要的人便是杨嫂,杨嫂一生爱清洁,死的时候却极度邋遢,书中的一些细节描写让人感动。

命运就是这样,已经被安排好了就难以改变。

而更让人寒心的是,杨嫂的死竟然被当作了好消息。

全家人都在等着这个“好消息”,希望一个人死去,而这个人却恰恰是自己最爱的人。

对巴金童年生活影响很大的是巴金的父亲和母亲,从回忆中可以看出来,巴金的母亲爱护下人,爱护孩子,是个温柔善良的好母亲。

巴金的父亲也是一个善良的人,刑罚犯人却于心不忍。

良好的家教培养了巴金的善良品德,这种品德让他能对祖国对人民产生无限的爱,进而用各种作品来表达这种无限的感情,为国家留下了一笔财富。

巴金留给后人印象最深的是三个字“说真话”,诚然,做人要做好人,说话要讲真话。

巴金童年生活的印象与他其后的生活相比是平和的,没有太多泪水,没有太多愤怒,日子里充满了平静的喜悦。

而在文革期间,巴金遭受了各种各样的折磨,有人评价说,巴老是当代活得最痛苦的老人。

巴老在晚年重病之时仍然笔耕不辍,写下长篇小说长夜。

在84年在东京召开的第47届国际笔会上,81岁的他无限深情地谈起了自己的创作经历。

拿他自己的话讲:“我是从读者成为作家的。

在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我就从文学作品中汲取大量的养料。

文学作品用具体的形象打动了我的新,把我的思想引到较高的境界。

艺术的魅力使我精神振奋,作者们的爱憎使我受到感染……前辈作家把热爱生活的火种传给我,我也把火传给别人……我们有一个多么丰富的文学宝库,那就是多少代作家留下来的杰作,它们支持我们,教育我们,鼓励我们,要我们勤奋写作,使自己变得更善良,更纯洁,对别人更有用,而且更勇敢。

”这种“我要把火传下去”的欲望支撑着这位饱经沧桑的老人创作出一部又一部伟大的作品。

巴老的死是一个巨大的损失,文坛的参天大树倒下了,给中华民族留下了无与伦比的重要精神财富。

“我家乡的泥土,我祖国的土地,我永远同你们在一起接受阳光雨露,与花树、禾苗一同生长。

我唯一的心愿是化作泥土,留在人们温暖的脚印里。

”而现在,巴老的愿望也算实现了,华夏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每一片都在呼唤。

巴老将永远与祖国同行,留在人们温暖的心房里。

几本书读后感,每一大题选一本作读后感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老有所依》《打狗棍》《一千根玄》读后感,任意帮我选一篇写,按引--仪--连--结的顺续写

西游记》是一部讲述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饿历险记。

他们必须坚强跨越过九九八十一难才能顺利取得真经,普渡众生。

在这取经途中,妖魔鬼怪会处处刁难着他们,艰难险阻会时刻伴随着他们,上什么让他们最终战胜一切,取得真经呢?  团结!是四个人的团结将他们凝聚在了一起,是四份力量的融合让他们不畏艰险,战胜重重困难.俗话说“团结就是力量”,而《西游记》不正是更加深刻地证明了这一点吗

  有人说过:“一滴水如何才能不干涸

放入大海。

只有溶入大海,水才会长流不息。

唐僧师徒就是团结的化身,是团结让他们排除万难。

我们现在不应该如此吗

在学习、生活中,我们时时刻刻都需要团结。

当今时代,处处讲究合作精神,只有合作才能发挥出更大的功效,才能迎接更大的挑战,才能战胜更大的困难。

国与国如此,人与人也如此。

  《西游记》,它让我看到了团结的力量,让我了解到团结的重要性,唐僧师徒教会我只有讲团结,才会获成功的大道理。

  眼见未必为实  相信看过《西游记》的人,一定会对“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故事印象深刻。

白骨精变了三次摸样,成功地骗过了唐僧、八戒和沙僧,但唯独没有骗过齐天大圣的火眼金睛。

孙悟空为大家而战,为生命而战,为正义而战,可结果却换来了被驱赶的下场。

我相信在孙悟空满怀委屈离去的那一刻,一定让很多人感到震撼,让很多人感到愤怒,也让很多人感到伤心,我就是这其中的一员。

  我是一个极不爱流泪的女孩,但是从小到大,每次看到孙悟空无奈离去的时候,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水。

心中充满了对唐僧的气愤,对白骨精的憎恨和对孙悟空的同情。

现在,我长大了,从这一章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眼见未必为实。

  村姑、老奶奶、老爷爷,他们的表面都是那么得朴实,那么得善良,可实质却是一个狡猾邪恶的妖怪,通过这件事,“眼见为实”这句古训还真得让人重新审视呢

尤其是在当今如此杂乱的社会,欺骗的手段愈发高明,欺骗的行径愈加猖獗。

  面对这些繁杂的事物,我们不该只看它的表面现象,而要去透过现象看本质。

要相信科学,现象真理。

要知道,任何的谎言在科学面前都会自露马脚,任何的欺骗在科学面前都会原形毕露。

让我们理智冷静地看待事物,那么我坚信,每个人都会远离虚伪,远离欺骗。

  《西游记》让我看到了现实生活中的真实与谎言,“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教会我遇到任何事情,都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狼王梦作者简介300字

1:林冲  头戴一顶青纱抓角儿头巾,脑后两个白玉圈连珠鬓环。

身穿一领单绿罗团花战袍,腰系一条双搭尾龟背银带。

穿一对磕瓜头朝样皂靴,手中执一把折迭纸西川扇子。

那官人生的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八尺长短身材  2:宋江  眼如丹凤,眉似卧蚕。

滴溜溜两耳悬珠,明皎皎双睛点漆。

唇方口正,髭须地阁轻盈;额阔顶平,皮肉天仓饱满。

坐定时浑如虎相,走动时有若狼形。

身躯六尺。

  3:鲁智深  头裹芝麻罗万字顶头巾,脑后两个太原府纽丝金环,上穿一领鹦哥绿丝战袍,腰系一条文武双股鸦青绦,足穿一双鹰爪皮四缝干黄靴。

生得面圆耳大,鼻直口方,腮边一部络腮胡须。

身长八尺,腰阔十围。

  4:李逵  黑熊般一身粗肉,铁牛似遍体顽皮。

交加一字赤黄眉,双眼赤丝乱系。

怒发浑如铁刷,狰狞好似狻猊。

  5:杨志  只见那汉子头戴一顶范阳毡笠,上撒着一托红缨;穿一领白缎子征衫,系一条纵线绦;下面青白间道行缠,抓着裤子口,獐皮袜,带毛牛膀靴;跨口腰刀,提条朴刀;生得七尺五六身材;面皮上老大一搭青记,腮边微露些少赤须;把毡笠子掀在脊梁上,坦开胸脯,带着抓角儿软头巾,挺手中朴刀。

  6:  7:魏定国  顶红缀嵌点金束发盔,顶卜撒二把扫长短赤缨;披一副摆连吞兽面猊铠;穿一领绣云霞飞怪兽绛袍,著一双刺麒麟间翡翠云缝锦跟靴;带一张描金雀画宝雕弓;悬一凤翎凿山狼牙箭,骑坐一匹胭脂马;手使一口熟钢刀。

  8:金翠莲?  松云髻,插一枝青玉簪儿;袅娜纤腰,系六幅红罗裙子。

素白旧衫笼雪体,淡黄软袜衬弓鞋。

蛾眉紧蹙,汪汪泪眼落珍珠;粉面低垂,细细香肌消玉雪。

  楚岫云。

  9:阮小七  疙疸脸横生怪肉,玲珑眼突出双睛。

腮边长短淡黄须,身上交加乌黑点。

浑如生铁打成,疑是顽铜铸就。

  10:阮小二  眍兜脸两眉竖起,略绰口四面连拳。

胸前一带盖胆黄毛,背上两枝横生板肋。

臂膊有千百斤气力,眼晴射几万道寒光。

  11: 吴用  戴一顶桶子样抹眉梁头巾,穿一领皂沿边麻布宽衫,腰系一条茶褐銮带,下面丝鞋净袜,生得眉清目秀,面白须长。

  12:柴进  马上那人,生得龙眉凤目,皓齿朱唇,三牙掩口髭须,三十四五年纪。

头戴一顶皂纱转角簇花巾,  身穿一领紫绣团胸绣花袍,腰系一条玲珑嵌宝玉环绦,足穿一双金线抹绿皂朝靴。

  带一张弓,插一壶箭。

  13:周通  头戴撮尖干红凹面巾,鬓傍边插一枝罗帛象生花,上穿一领围虎体挽绒金绣绿  罗袍,腰系一条称狼身销金包肚红搭膊,着一双对掩云跟牛皮靴,骑一匹高头卷毛  大白马。

  14:扈三娘:  蝉鬓金钗双压,凤鞋宝镫斜踏。

连环铠甲衬红纱,绣带柳腰端跨。

  15:孙二娘:  系一条鲜红生绢裙,擦一脸胭脂铅粉,敞开胸脯,露出桃红纱主腰,上面一色金钮。

  :16: 顾大嫂:  胖乎乎的,满脸横肉,眉粗眼大,胖面肥腰。

插一头异样钗环,露两臂时兴钏镯。

红裙六幅,浑如五月榴花。

翠领数层,染就三春杨柳。

  17:卢俊义:  目炯双瞳,眉分八字,身躯九尺如银。

威风凛凛,仪表似天神。

  18:阮小五:  一双手浑如铁棒,两只眼有似铜铃。

  19:公孙胜:  头绾两枚?松双丫髻,身穿一领巴山短褐袍,腰系杂色彩丝绦,背上松纹古铜剑。

白肉脚衬着多耳麻鞋,绵囊手拿着鳖壳扇子。

八字眉,一双杏子眼;四方口,一部落腮胡。

  20: 吕方:  头上三义冠,金圈玉钿;身上百花袍,锦织团花。

甲披千道火龙鳞,带束一条红玛瑙。

骑一疋胭脂抹就如龙马,使一条朱红画杆方天戟。

  21郭盛:  头上三义冠,顶一围瑞雪;身上镔铁甲,披千点寒霜。

素罗袍光射太阳,银花带色欺明月。

坐下骑一疋征<马宛>玉兽,手中轮一枝寒戟银蛟。

  22李俊:  眉浓眼大面皮红,髭须垂铁线,语话若铜钟。

凛凛身躯长八尺  23张横:  七尺身躯三角眼,黄髯赤发红睛。

  24穆弘:  面似头圆眼细眉单。

  25秦明:  头戴朱红漆笠,身穿绛色袍鲜。

连环铠甲兽吞肩,抹绿战靴云嵌。

凤翅明盔耀日,狮蛮宝带腰悬,狼牙混棍手中拈。

  26索超:  耀日兜鍪晃晃,连环铁甲重重。

团花点翠锦袍红,金带鈒成双凤。

鹊画弓藏袋内,狼牙箭插壶中。

雕鞍稳定五花龙,大斧手中摩弄。

  27张清:  头巾掩映茜红缨,狼腰猿臂体彪形。

锦衣绣袄袍中,微露透深青。

  28徐宁:  凤落荒坡,尽脱浑身羽翼;龙居浅水,失却领下明珠。

  29武松:  身躯凛凛,相貌堂堂。

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

课外阅读写人的文章或书籍,摘抄描写人物的精彩片段

罗曼罗兰《传》里描写贝多芬的片他短小臃肿,外表结生动家般的骨骼。

一张土红色的宽大的脸,到晚年才皮肤变得病态而黄黄的,尤其是冬天,当他关在室内远离田野的时候。

额角隆起,宽广无比。

乌黑的头发,异乎寻常的浓密,好似梳子从未在上面光临过,到处逆立,赛似“梅杜萨头上的乱蛇”。

  眼中燃烧着一股奇异的威力,使所有见到他的人为之震慑;但大多数人不能分辨他们微妙的差别。

因为在褐色而悲壮的脸上,这双眼睛射出一道犷野的光,所以大家总以为是黑的;其实却是灰蓝的。

  平时又细小又深陷,兴奋或愤怒的时光才张大起来,在眼眶中旋转,那才奇妙地反映出他们真正的思想。

  他往往用忧郁的目光向天凝视。

宽大的鼻子又短又方,竟是狮子的相貌。

一张细腻的嘴巴,但下唇常有比上唇前突的倾向。

牙床结实的厉害,似乎可以磕破核桃。

  他的微笑是很美的,谈话之间有一副往往可爱而令人高兴的神气。

但另一方面,他的笑却是不愉快的,粗野的,难看的,并为时很短。

  他通常的表情是忧郁的,显示出一种“无可治疗的哀伤”。

  贝多芬在画上显得很年轻,似乎不到他的年纪,削瘦的,笔直的,高领使他的头颈僵直,一副睥睨一切和紧张的目光。

  狮子般的脸上,牙床紧咬,刻画着愤怒与苦恼的皱痕,但表现得最明显的性格是他的意志,早年拿破仑似的意志:“可惜我在战争里不像在音乐中那么内行

否则我将战败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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