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盲羊读后感20字
故事出自“沈动物传奇故事”里的《再被狐狸骗一次》,作者沈石溪。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人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对狡猾的狐狸夫妇骗走一只大阉鸡。
过了几天,年轻人上山砍柴时,又遇见了那对狐狸夫妇,他想要报复一下,恰好又在脚边的树洞里发现一窝小狐狸,狐狸夫妇里的母狐又在树洞里,便想到这就是那狐狸夫妇的子孙,便举起了柴刀,只要母狐狸一露头就给它来个斩首示众。
公狐狸为了让母狐狸能带着它们的小宝贝安全转移,竟不惜咬断自己的腿骨,想把年轻人引开。
可怜天下父母心,看着鲜血淋漓的公狐狸,年轻人虽然识破了它的骗局,却甘愿再次受骗。
他慢慢的放下了手中的柴刀,转过身来,准备去追公狐狸。
刚走一小会,母狐狸就在离树洞不远的土丘后面“呦呦”的叫嚣,声音平缓,好像寄出了一封平安信。
这时,公狐狸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表情。
它只是做了个蹿跳的动作,就掉在地上,死了,因为血流得太多了……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流下了眼泪,这血染的父爱是多么伟大
我们要好好孝敬父母。
亡羊补牢读后感
《亡羊补牢》读后感这个星期的语文测验,由于粗心大意,有几个地方做错了。
今天,爸爸就叫我看了《亡羊补牢》这篇成语故事。
读完后我就明白了,如果那个牧民能听别人的劝告,早点把羊圈补好,他就不会再丢羊了。
就像平时学习一样,那里不会就要及时弄明白,那么以后就不会再犯同样的错。
如果不及时补救,到考试时吃亏的还是自己。
我一定会吸取这次教训。
《亡羊补牢》读后感《亡羊补牢》这则寓言大家一定都知道。
故事主要讲:以前有个人因为羊圈破了结果丢了羊,于是他听了邻居的劝告将羊圈补好,从此羊再也没丢了。
其实,类似的事情在生活中也会发生。
我有个哥哥,在别的地方都不错,只是一提到学习,他总是害怕吃苦,遇到不明白的地发也不去问老师。
于是,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他不懂的地方越来越多,学习也直线下降。
爸爸妈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到处寻找教子良方。
她用了各种方法不断教育鼓励他,并让他知道贫困山区的孩子是怎样读书的。
哥哥发现自己原来是那么幸福,却不珍惜,做得那么糟糕。
哥哥下决心要去改变。
在课堂上,他认真听讲,积极举手;,他及时完成作业,并花更多的时间去补习自己落下的功课......功夫不负有心人,哥哥终于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学生,还在班上当了班长。
这正是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其实人生有许多不可预知的事情,如果发生了一些不如意的事,我也希望自己能及时发现并改正它,这就是我读了这则寓言故事所得到的体会。
《亡羊补牢》读后感今天,我读了《亡羊补牢》这篇寓言。
这篇寓言讲的是:从前,有个人丢了一只羊,街坊让他补羊圈,他没有修补,结果又丢了一只羊,他才赶快修理羊圈的故事。
这篇寓言虽然很短,但是教育意义很大。
教育我们做了错事要赶紧改正,要从错误里吸取教训,吃一堑,长一智,少犯错误。
读了这篇寓言,我想到自己存在的一些缺点,爸爸经常提醒我,我却总是改不了。
现在自己已经认识到了这些缺点的严重性,以后我要尽量少做错事、少犯错误;即使做了错事,也要及时改正,避免犯同样的错误,不能亡羊补牢。
朱自清《踪迹》的读后感
50字左右。
快些
这是一张尺多宽的小小的横幅,马孟容君画的。
上方的左角,斜着一卷绿色的帘子,稀 疏而长;当纸的直处三分之一,横处三分之二。
帘子中央,着一黄色的,茶壶嘴似的钩儿— —就是所谓软金钩么
“钩弯”垂着双穗,石青色;丝缕微乱,若小曳于轻风中。
纸右一圆 月,淡淡的青光遍满纸上;月的纯净,柔软与平和,如一张睡美人的脸。
从帘的上端向右斜 伸而下,是一枝交缠的海棠花。
花叶扶疏,上下错落着,共有五丛;或散或密,都玲珑有 致。
叶嫩绿色,仿佛掐得出水似的;在月光中掩映着,微微有浅深之别。
花正盛开,红艳欲 流;黄色的雄蕊历历的,闪闪的。
衬托在丛绿之间,格外觉着妖娆了。
枝欹斜而腾挪,如少 女的一只臂膊。
枝上歇着一对黑色的八哥,背着月光,向着帘里。
一只歇得高些,小小的眼 儿半睁半闭的,似乎在入梦之前,还有所留恋似的。
那低些的一只别过脸来对着这一只,已 缩着颈儿睡了。
帘下是空空的,不着一些痕迹。
试想在圆月朦胧之夜,海棠是这样的妩媚而嫣润;枝头的好鸟为什么却双栖而各梦呢
在这夜深人静的当儿,那高踞着的一只八哥儿,又为何尽撑着眼皮儿不肯睡去呢
他到底等 什么来着
舍不得那淡淡的月儿么
舍不得那疏疏的帘儿么
不,不,不,您得到帘下去 找,您得向帘中去找——您该找着那卷帘人了
他的情韵风怀,原是这样这样的哟
朦胧的 岂独月呢;岂独鸟呢
但是,咫尺天涯,教我如何耐得
我拚着千呼万唤;你能够出来么
这页画布局那样经济,设色那样柔活,故精彩足以动人。
虽是区区尺幅,而情韵之厚, 已足沦肌浃髓而有余。
我看了这画。
瞿然而惊:留恋之怀,不能自已。
故将所感受的印象细 细写出,以志这一段因缘。
但我于中西的画都是门外汉,所说的话不免为内行所笑。
——那 也只好由他了。
1924年2月1日,温州作。
二 绿 我第二次到仙岩①的时候,我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
①山名,瑞安的胜迹。
梅雨潭是一个瀑布潭。
仙岩有三个瀑布,梅雨瀑最低。
走到山边,便听见花花花花的声 音;抬起头,镶在两条湿湿的黑边儿里的,一带白而发亮的水便呈现于眼前了。
我们先到梅 雨亭。
梅雨亭正对着那条瀑布;坐在亭边,不必仰头,便可见它的全体了。
亭下深深的便是 梅雨潭。
这个亭踞在突出的一角的岩石上,上下都空空儿的;仿佛一只苍鹰展着翼翅浮在天 宇中一般。
三面都是山,像半个环儿拥着;人如在井底了。
这是一个秋季的薄阴的天气。
微 微的云在我们顶上流着;岩面与草丛都从润湿中透出几分油油的绿意。
而瀑布也似乎分外的 响了。
那瀑布从上面冲下,仿佛已被扯成大小的几绺;不复是一幅整齐而平滑的布。
岩上有 许多棱角;瀑流经过时,作急剧的撞击,便飞花碎玉般乱溅着了。
那溅着的水花。
晶莹而多 芒;远望去,像一朵朵小小的白梅。
微雨似的纷纷落着。
据说,这就是梅雨潭之所以得名 了。
但我觉得像杨花,格外确切些。
轻风起来时,点点随风飘散,那更是杨花了。
——这时 偶然有几点送入我们温暖的怀里,便倏的钻了进去,再也寻它不着。
梅雨潭闪闪的绿色招引着我们;我们开始追捉她那离合的神光了。
揪着草,攀着乱石, 小心探身下去,又鞠躬过了一个石穹门,便到了汪汪一碧的潭边了。
瀑布在襟袖之间;但我 的心中已没有瀑布了。
我的心随潭水的绿而摇荡。
那醉人的绿呀
仿佛一张极大极大的荷叶 铺着,满是奇异的绿呀。
我想张开两臂抱住她;但这是怎样一个妄想呀。
——站在水边,望 到那面,居然觉着有些远呢
这平铺着,厚积着的绿,着实可爱。
她松松的皱缬着,像少妇 拖着的裙幅;她轻轻的摆弄着,像跳动的初恋的处女的心;她滑滑的明亮着,像涂了“明 油”一般,有鸡蛋清那样软,那样嫩,令人想着所曾触过的最嫩的皮肤;她又不杂些儿尘 滓,宛然一块温润的碧玉,只清清的一色——但你却看不透她
我曾见过北京什刹海拂地的 绿杨,脱不了鹅黄的底子,似乎太淡了。
我又曾见过杭州虎跑寺近旁高峻而深密的“绿 壁”,丛叠着无穷的碧草与绿叶的,那又似乎太浓了。
其余呢,西湖的波太明了,秦淮河的 也太暗了。
可爱的,我将什么来比拟你呢
我怎么比拟得出呢
大约潭是很深的,故能蕴蓄 着这样奇异的绿;仿佛蔚蓝的天融了一块在里面似的,这才这般的鲜润呀。
——那醉人的绿 呀
我若能裁你以为带,我将赠给那轻盈的舞女;她必能临风飘举了。
我若能挹你以为眼, 我将赠给那善歌的盲妹;她必明眸善睐了。
我舍不得你;我怎舍得你呢
我用手拍着你,抚 摩着你,如同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
我又掬你入口,便是吻着她了。
我送你一个名字,我 从此叫你“女儿绿”,好么
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不禁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
2月8日,温州作。
三 白 水 漈 几个朋友伴我游白水漈。
这也是个瀑布;但是太薄了,又太细了。
有时闪着些须的白光;等你定睛看去,却又没 有——只剩一片飞烟而已。
从前有所谓“雾縠”,大概就是这样了。
所以如此,全由于岩石 中间突然空了一段;水到那里,无可凭依,凌虚飞下,便扯得又薄又细了。
当那空处,最是 奇迹。
白光嬗为飞烟,已是影子,有时却连影子也不见。
有时微风过来,用纤手挽着那影 子,它便袅袅的成了一个软弧;但她的手才松,它又像橡皮带儿似的,立刻伏伏帖帖的缩回 来了。
我所以猜疑,或者另有双不可知的巧手,要将这些影子织成一个幻网。
——微风想夺 了她的,她怎么肯呢
幻网里也许织着诱惑;我的依恋便是个老大的证据。
3月16日,宁波作。
四 生命的价格——七毛钱 生命本来不应该有价格的;而竟有了价格
人贩子,老鸨,以至近来的绑票土匪,都就 他们的所有物,标上参差的价格,出卖于人;我想将来许还有公开的人市场呢
在种种“人 货”里,价格最高的,自然是土匪们的票了,少则成千,多则成万;大约是有历史以来, “人货”的最高的行情了。
其次是老鸨们所有的妓女,由数百元到数千元,是常常听到的。
最贱的要算是人贩子的货色
他们所有的,只是些男女小孩,只是些“生货”,所以便卖不 起价钱了。
人贩子只是“仲买人”,他们还得取给于“厂家”,便是出卖孩子们的人家。
“厂家” 的价格才真是道地呢
《青光》里曾有一段记载,说三块钱买了一个丫头;那是移让过来 的,但价格之低,也就够令人惊诧了
“厂家”的价格,却还有更低的
三百钱,五百钱买 一个孩子,在灾荒时不算难事
但我不曾见过。
我亲眼看见的一条最贱的生命,是七毛钱买 来的
这是一个五岁的女孩子。
一个五岁的“女孩子”卖七毛钱,也许不能算是最贱;但请 您细看:将一条生命的自由和七枚小银元各放在天平的一个盘里,您将发现,正如九头牛与 一根牛毛一样,两个盘儿的重量相差实在太远了
我见这个女孩,是在房东家里。
那时我正和孩子们吃饭;妻走来叫我看一件奇事,七毛 钱买来的孩子
孩子端端正正的坐在条凳上;面孔黄黑色,但还丰润;衣帽也还整洁可看。
我看了几眼,觉得和我们的孩子也没有什么差异;我看不出她的低贱的生命的符记——如我 们看低贱的货色时所容易发见的符记。
我回到自己的饭桌上,看看阿九和阿菜,始终觉得和 那个女孩没有什么不同
但是,我毕竟发见真理了
我们的孩子所以高贵,正因为我们不曾 出卖他们,而那个女孩所以低贱,正因为她是被出卖的;这就是她只值七毛钱的缘故了
呀,聪明的真理
妻告诉我这孩子没有父母,她哥嫂将她卖给房东家姑爷开的银匠店里的伙计,便是带着 她吃饭的那个人。
他似乎没有老婆,手头很窘的,而且喜欢喝酒,是一个糊涂的人
我想这 孩子父母若还在世,或者还舍不得卖她,至少也要迟几年卖她;因为她究竟是可怜可怜的小 羔羊。
到了哥嫂的手里,情形便不同了
家里总不宽裕,多一张嘴吃饭,多费些布做衣,是 显而易见的。
将来人大了,由哥嫂卖出,究竟是为难的;说不定还得找补些儿,才能送出 去。
这可多么冤呀
不如趁小的时候,谁也不注意,做个人情,送了干净
您想,温州不算 十分穷苦的地方,也没碰着大荒年,干什么得了七个小毛钱,就心甘情愿的将自己的小妹子 捧给人家呢
说等钱用
谁也不信
七毛钱了得什么急事
温州又不是没人买的
大约买卖 两方本来相知;那边恰要个孩子顽儿,这边也乐得出脱,便半送半卖的含糊定了交易。
我猜 想那时伙计向袋里一摸一股脑儿掏了出来,只有七手钱
哥哥原也不指望着这笔钱用,也就 大大方方收了完事。
于是财货两交,那女孩便归伙计管业了
这一笔交易的将来,自然是在运命手里;女儿本姓“碰”,由她去碰罢了
但可知的, 运命决不加惠于她
第一幕的戏已启示于我们了
照妻所说,那伙计必无这样耐心,抚养她 成人长大
他将像豢养小猪一样,等到相当的肥壮的时候,便卖给屠户,任他宰割去;这其 间他得了赚头,是理所当然的
但屠户是谁呢
在她卖做丫头的时候,便是主人
“仁慈 的”主人只宰割她相当的劳力,如养羊而剪它的毛一样。
到了相当的年纪,便将她配人。
能 够这样,她虽然被揿在丫头坯里,却还算不幸中之幸哩。
但在目下这钱世界里,如此大方的 人究竟是少的;我们所见的,十有六七是刻薄人
她若卖到这种人手里,他们必拶榨她过量 的劳力。
供不应求时,便骂也来了,打也来了
等她成熟时,却又好转卖给人家作妾;平常 拶榨的不够,这儿又找补一个尾子
偏生这孩子模样儿又不好;入门不能得丈夫的欢心,容 易遭大妇的凌虐,又是显然的
她的一生,将消磨于眼泪中了
也有些主人自己收婢作妾 的;但红颜白发,也只空断送了她的一生
和前例相较,只是五十步与百步而已。
——更可 危的,她若被那伙计卖在妓院里,老鸨才真是个令人肉颤的屠户呢
我们可以想到:她怎样 逼她学弹学唱,怎样驱遣她去做粗活
怎样用藤筋打她,用针刺她
怎样督责她承欢卖笑
她怎样吃残羹冷饭
怎样打熬着不得睡觉
怎样终于生了一身毒疮
她的相貌使她只能做下 等妓女;她的沦落风尘是终生的
她的悲剧也是终生的
——唉
七毛钱竟买了你的全生命 ——你的血肉之躯竟抵不上区区七个小银元么
生命真太贱了
生命真太贱了
因此想到自己的孩子的运命,真有些胆寒
钱世界里的生命市场存在一日,都是我们孩 子的危险
都是我们孩子的侮辱
您有孩子的人呀,想想看,这是谁之罪呢
这是谁之责呢
4月9日,宁波作 原载《我们的七月》 ------------------
读后感300字,要讲内容,还要讲读完了你懂得了什么。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我所知道的康桥读后感..急要
《我所知道的康桥》读后感我觉得徐志摩的散文,最好的当属旅行散文,如《我所知道的康桥》,可圈可点之处甚多。
尤其喜欢的是他写康桥在大雨中淋漓等彩虹的那段,将一个诗人的性灵展现无疑。
那时候徐志摩在剑桥做旁听生——到底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想去美国念书就去美国,想来剑桥跟随哪个大师就来英国。
做旁听生多美啊,不用考试,不怕不及格,想听谁的课就选谁。
咱也想当呢就是没这个命哦,上大学也不过是为了有一个安身立命的敲门砖――这人跟人差别杂就那么大呢
所以咱去了剑桥就只有从后门溜进国王礼拜堂逃票看风景,舍不得银子坐平底船让撑篙的人把咱也漂浮在静静的康河上,只有趴在桥头把那些舒展的身姿做个背景留个念。
不过在剑桥的时候倒没怎么怀想徐老前辈,毕竟那样的天空那样的建筑那样的氛围太异国情调了,虽然也看到不少年轻的中国面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