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位大神能帮我写一遍关于西藏历史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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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早在公元前,居住在这里的藏族先民就与生活在中原的汉族有着联系。
以后 ,经过漫长的岁月,西藏高原上分散的众多部落逐渐统一,成为现在的藏族。
吐蕃王朝 公元七世纪初,中国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唐朝(618-907年)建立起强大的统一政权,结束了中原地区三百多年的混乱分裂局面。
与此同时,藏族的民族英雄松赞干布兼并十余个部落和部族,在西藏高原实现统一, 正式建立了吐蕃王朝,定都逻娑(今拉萨)。
松赞干布在位期间,锐意修好唐廷,吸取唐朝的先进生产技术和政治文化 成果。
他曾两次派遣大臣赴唐廷求婚,于公元641年迎娶了唐太宗的宗女文成公主。
松赞干布还从唐朝引入造酒、碾磨、纸墨等生产技术,遣贵族子弟到长安 (今西安)学习诗书,聘汉族文人入蕃代典表疏,与唐朝在政治、经济、文化 等方面保持了极为友好的关系。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决定采取和平解放的方针。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就西藏和平解放的一系列问题达成协议,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
“十七条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一方面,中央政府要求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巩固国防,坚决驱逐帝国主义势力;西藏地区一切涉外事务由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藏军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
另一方面,中央人民政府对西藏现行制度及达赖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不予变更;尊重西藏人民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保护,西藏的社会改革,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解决,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等。
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分别致电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表示拥护“十七条协议”,决心维护祖国主权的统 一;西藏各阶层僧俗人士和各地藏族领袖也表示坚决支持。
从此,西藏历史翻 开了新的一页。
1954年,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联袂赴北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在这次会议上,达赖喇嘛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班禅额尔德尼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达赖喇嘛就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 会主任委员。
1959年3月,西藏地方政府多数噶伦和上层反动集团全面发动了旨在分裂祖国、维护封建农奴制、反对民主改革的武装叛乱。
1965年9月正式成立了西藏自治区。
西藏神圣疆土读后感
你是不是余姚一职的 我是你们的吴老师 自己写吧别抄网上了
西藏经济简史读后感
中国是藏学的故乡。
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藏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
这些正是藏学研究产生、发展的最根本条件,也是藏学研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
在中华大地上成长发展起来的这门人文社会科学,现在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显学。
为了展示中国藏学研究的成果,加强同世界同行的学术交流,促进藏学研究的繁荣发展,为西藏和其他藏区的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在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的领导下,我们编辑出版的这套《现代中国藏学文库》丛书,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中国藏学家(包括港澳台学者)的学术专着;具有重要价值的藏学文献(包括现代学者辑录的历史文献);译成汉文的藏文学术名着;获得博士学位的藏学论文(对於优秀的硕士研究生论文酌情予以收录)。
所有收入的论着,均以学术价值为惟一衡量标准,文学作品、游记、通俗读物等暂不收录。
作为中国藏学研究的一项基本建设工程,我们将把这项工作长期坚持下去。
我们期望得到海内外藏学家的大力支持。
西藏的阳光读后感五十字
这是一次跨越千山万壑的寻梦之旅。
在梦的那头,古丝绸之路的驼铃已归寂于大漠深处,大运河南北货运的纤靡画卷已散佚在历史的烽火中,陈亮、叶适、黄宗羲们的激昂文字已湮没在历史的浩卷中。
岁月的年轮从苍茫的落日孤烟,辗向了似锦繁华的高楼伫立。
当机遇与巧合如春风沐浴,承载起人们心中那份激扬的挥斥青春的豪迈独领风骚之时,会不会萌生一股飘然自得的孤傲,让人迷失在纸醉金迷,灯红酒绿。
来吧,让我们卸下生活中扮演的戏子身份,还原自我,和陈坤一起走进西藏,走向这片不被世俗所充斥的远方。
西藏是一片净土。
这里没有大都市四通八达的车水马龙,没有繁忙商场的摩肩接踵,人声鼎沸。
有的是天高地阔的磅礴大气,高山巍峨与地平线比拟曲直之美;有的是布达拉宫钟声延绵,藏族人民用纯朴勤劳书写美丽人生。
西藏的美,有别于江南小镇的美,是一种放荡不羁,不拘一格的美。
曲折粗犷的河床成闪电状盘踞在广袤无垠的戈壁滩上,占据着这片土地。
高山峻岭披着雪白的外衣,连绵不绝,谈吐着千年的文明兴衰。
这里的住民以大地为床,蓝天为被,披星戴月,感受着自然的空灵,创造别具一格的人类文明。
如果说江南的美是一种寄情文化,依托在秀丽山水与琳琅建筑之上的繁荣文明。
那西藏则是一种想法释放之美——释放浮躁的心,释放社会的压力,释放对名利的沉迷,一切从静下心来开始。
走过西藏读后感 急急急
书写西藏的艰难——漂泊者的孤独 深夜,阅读法国人类学家斯特劳斯《忧郁的热带》“每一个人身上都拖着一个世界,由他所见过、爱过的一切所组成的世界,即使他看起来是在另外一个不同的世界里旅行、生活,他仍然不停地回到他身上所拖带着的那个世界去。
”他继续说道:“从此以后,可能把两个不同的世界之间沟通起来。
经由预想不到的方式,时间把生命与我自己之间的距离拉长:在我能够回顾省思我以前的经历之前,必须先经过二十年之久的遗忘期。
以前我曾在世界各地到处追寻那些经验,可是当时并不了解其意义,也不能欣赏其精华本质。
” 如我现在写西藏,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我知道书写的艰难,因为我讨论的是西藏。
作为一个过客,西藏是一个复杂庞大的实体,一个多维立体空间,有无数个通道,每个通道又包含着诸多的可能性。
生命的有限性,注定我只能进入其中一条通道,而不能将其展开为平面剖析。
西藏与我,存在着巨大的宗教文化,地域环境,经验意识的差异。
如同楚河汉界,相互对伺的两级。
“西藏超出我们的经验,成为梦想与遥望与寻觅之地,寻觅不是印证我们的“有”,而是为了印证我们的“无”。
在历史和时间之外,在难以逾越的高山中幸存的这片土地,成为我们精神的异域”(马原语) 市面上关于西藏的书,有这么两类。
一类是旅游攻略书。
千篇一律,翻来覆去的景点介绍,简单,实用,具有参考性。
但毫无新意,平白肤浅。
只适合游客,走马观花的行动指南。
第二类是,以文化为主,进一步阐述西藏地域文化,宗教。
在他们的笔下,西藏不再是单调的意象,他们构筑了不同的西藏,在客观的西藏下,为自己的灵魂寻找到一个栖息的臆想西藏。
西藏,被各种各样的叙述手段,置于大众浪潮的视线内,展示它丰富多彩,斑斓灿烂的内部结构。
天生的相对文化主义者,马丽华。
“用人生中最宝贵的二十年时光,奔波在高天阔地的山野间,是漂泊地,亦是归宿地。
”她笔下的西藏,富有浪漫主义色彩。
对西藏的书写,从激情走向理性,从浪漫主义走到社会人类学。
“总是不相宜的看到美丽风景背后的东西,从而煞了风景”或许,美感的产生,需要站立在事物的一定距离之外。
于是,当她逐渐深入西藏的内部,身在现场的发现所见之西藏,已非意识中的西藏。
文字里的激情澎湃,缓缓退潮,她开始吝啬赞美,而转向沉默。
这是一个关注灵魂书写的作家,在叙述西藏时,脑海里的多种文化价值观,相互抵触,冲击矛盾的过程。
阅读马丽华,从刚开始的激情书写,到后来极力表现出来的克制优雅。
她认识西藏的过程,亦是修正内心,认知自我的过程。
她开始犹豫,一方面她为藏民族身上,存在着唯物主义者无法理解的宗教信仰行为而感动。
一方面又为藏民族的“灵魂幻想”,将生命付诸于一场无法预知的来世,生命存在的虚无和徒劳,让她感到焦虑和沉痛。
著名的人类学家斯特劳斯,对此作出阐述。
“当人类只有一种文明作参照时,人类的灾难也就开始了。
”桑杰端增在《藏文化与藏族人》一书中,对藏族人格与佛教皈依进行多元分析。
“佛教,在藏区成为主导地位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
静止和无为,是其最高,最终,最完善的道德思想,也是佛教追求的最终目标。
其价值目标取向,行为类型,以及理想信念,千年来直接引导和支配着民族的思想情感,行为方式,道德标准。
藏民族将生存理想,寄托于来世。
与世无争的观念,渗透人心。
久而久之,形成藏民的基本人格,重来世轻现实,重精神而轻物质,重圣人而轻凡人,重忍让而轻抗争,听命意识强,而个人发展弱。
进而惰性思想使藏民族处于沉思默想而不善行动,减弱了藏民族原有的积极进取心,磨钝了人们奋发向上的锋芒,助长了民族的惰性心理。
于是,人们的生活被限定在最底层的物质需要,把自己限制在虚幻,麻木的心态中,过着无所事事的,怠慢的日子,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西藏社会发展的步伐。
马丽华的遗憾,在于认识列维•斯特劳斯太晚,他的一本《忧郁热带》让马丽华,从那个感性自我的泥淖中走向理性的社会人类学。
她开始用多元价值观分析西藏,用相对主义眼光将事物一分为二。
行走二十年,她用身体抵达神圣,用文字放声歌唱,用精神抵达神灵的指尖。
尽管她将西藏永久的封存在浩瀚的文字里,她的内心仍觉得失落。
“深夜拥被独坐。
海脑和心怀一派空虚。
忽然间,一个念头不期而至——你何时才能结束心灵的流浪
”“在心灵的这一特定空间,时间丧失意义,无论相隔多少年,它依然让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咀嚼到被洗劫,被放逐,被遗弃的滋味。
心灵从未寻找到实在的归宿,它一直在浪迹天涯。
” 远行者是孤独的,马丽华的内心亦是孤独的。
书写西藏的艰难,让每一个人在面对庞大的西藏,因自身渺小而甚感沮丧。
一个觉醒的灵魂,总是i以一种出走的决绝姿态,突破生命过程中不可能的阈限。
一个尼采,马斯洛的信奉者,崇尚人,信仰人本主义的局外人,在整个藏民族的一元价值体系中生存,并理解,给予慈悲。
注定了身份的孤独,灵魂始终游离在出世与入世之中。
灵魂像风,飘无定处,无影无踪。
书写西藏的人,漂泊,是生存最本质的状态。
我想到列维•斯特劳斯,一生致力于人类研究。
他生活与工作的情境,使他不得不远离自己的社群一段又一段长久的时间;由于曾经经历过如此全面性、如此突然的环境改变,使他染上一种长久不愈的无根性;最后,他没有办法在任何地方觉得适得其所;置身家乡,他心理上已经成为残废。
《忧郁的热带》) 一个具有高度人文主义精神和以研究文类发展为使命的人,必然会对家的概念出现模糊。
天涯何处是吾家,生命于是漂泊在无垠的空间,流浪,漂泊是生存之本质状态。
我想到祝勇的一句话,我对家的理解,并不仅仅只是单纯的空间物理,而是存在于我的脚里。
家的意义,对于一个发现者而言,它的内涵已经超越了表面的实体意向,而趋向于精神,那个看不见,没有绝对的归途的灵魂之家。
城市高楼大厦里安放的,是一个行尸走肉的可怜虫。
房子的存在,只是为了安放一具死亡的躯壳,完成吃喝拉撒等动物性形而下的生存内容。
而精神家园的存在,为了让孤独的灵魂,寻找到栖息之地,以便与神灵对话。
它注定无法通过肉眼视线,灵魂只能独行。
显然,这是形而上的,并与此分出灵魂质量的轻与重。
做个假设命题,一个有家之人和流离失所的流浪汉的区别,在于是否拥有一所房子。
那么,毫无疑问,我绝对是那个流离失所的流浪汉。
但区分一个人是否具备灵魂,在于是否重视精神价值的取向。
那么,尼采,特劳斯,他们虽没有现实意义上的家园,但他们的精神家园,已经遍布全球。
而且,成为我们极力仰望的天堂。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马丽华之孤独,即使在西藏,亦无法安放动荡不安,颠簸流离的灵魂。
书写西藏之艰难,是一场自我精神意义上的朝圣。
以孤独为纸,历练而墨,手执流浪。
万里征程,三步一长头。
西藏的历史
在上世纪的四十年代,。
康巴藏族部落被十八家土司统领着,各个的势力和统领范围可大可小,但也为了竞争和势力对康巴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统治。
在这十八家土司中,有一家名为的土司家族,生育了两位少爷。
大少爷天性睿智、勇猛、桀骜不驯,但却是家的继承人。
二少爷天真愚蠢,可能是装的,也有可能是真的。
大家都认为他是傻子,这样大哥不会为了继承权而兄弟残杀,家里的奴仆不会为了争夺宠爱而勾心斗角。
他的“傻”招来了其他土司的嘲讽和奚落,但却为他带来了不少福荫,避免了许多灾祸。
他执拗,所以许多人都让着他;他顽固,所以许多人都迁就他;他可爱,所以许多人都宠溺他。
藏族作家用他的所见所闻所感,对所生活的土地的了解和熟知,以傻子为第一叙述人,从他的角度出发,构造了这么一部民族秘史,这么一部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历史和现实的一面镜子。
故事中的家,因为傻少爷的固执,成为了当地一带有武器装备的强势势力;因为傻少爷的固执,在遍地罂粟盛开的时候,麦琪家的土地上长满了绿油油的麦田;鸦片贬值,天气大旱的时候,麦琪家赢得了不少人的追捧和膜拜,领土不断扩张,辖下所统治的人民数量倍增;也因为麦琪二少爷的“傻”,麦琪家拥有了一位轻率自负的美丽可爱的二少奶奶。
所有的故事都是以二少爷的视野来看待,不论对与错。
二少爷的“傻”是故事得以延伸和发展的一条主要线索。
“傻子”二少爷虽说愚钝,但却拥有着在那个共产党未解放的地区,被统治笼罩下的封建、落后、腐朽的黑暗社会中独有的精明头脑,具有超前的行为意识,大愚若智的思想可见一斑。
他具有独到的眼光,拥有常人所不及的机智与聪慧。
看到这儿,也许说他装傻,似乎更合乎情理一些。
或许可以这么理解,傻子是一种艺术现象,他着眼于文学作品美的构成及其审美价值,强调作品的审美效果,具有赏析式评鉴的性质,符合艺术的规律和正确的美学法则,具有艺术的独创性和较高的审美价值,真实并且形象直观地反映了作者的情感和审美动机和审美眼光,是一种抽象的、非理性的文学形象。
二少爷的“傻”具有情感评鉴的功能,使读者能够身临其境地给予评价和体验。
他是一次思想的翻新者,是在旧社会旧制度之下注入的新鲜血液,但却未能打破旧的思想框架的束缚和羁绊。
从哲学方面来看,“傻子”的形象符合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点,把作品和人物都置身在特定的历史背景、历史面貌之下。
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全中国还未完全解放的大背景下,思想闭塞落后,没有任何的革新与探索,只盲目地信从眼睛所看到的,别人口中转述传播的,以为看起来傻头傻脑、无端傻笑傻闹的人就没有真正的本事。
即使是在其他所有土司的领土上都种上罂粟,而麦琪家二少爷却下令种小麦并且为麦琪家带来丰厚的回馈的时候,大家也认为这是,而不是从正确的一面来看待傻少爷的精明与超前意识。
作者在构造这个角色时,充分地把握了角色所处的环境,正确处理了角色与社会的冲突,体现了艺术形象的真实性与历史性。
从这个方面看,傻子的形象具有哲学之思,带领人们从角色看故事看历史,引发思考与感悟。
从艺术方面看,“傻子”的形象又具有艺术的独创性和审美性。
作者不以一个正常人的叙述视野展开故事情节,而以一个“傻子”的角度来叙述,首先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傻子的许多行为方式与正常人不同,而作者深深地把握住这一特点,是生活的真实反映。
并且,作品中的其他人物形象也通过自身的表现烘托出“傻子”的形象,并不夸张也并不虚构。
傻子的这种艺术现象有着独特的审美判断标准。
当然,在作品中二少爷的衣着打扮、与常人并无两样,这是否又从深层挖掘出作者对二少爷这一文学形象的期待和真正的构思效果。
从这个方面看,“傻子”的形象也具体艺术之美,引导读者从人性的善美、角色的审美来看故事,享受艺术与魅力。
二少爷虽然整天厮混于丫鬟、奴仆、奴隶之间,但是他却能从嬉笑打闹之中了解明白一些事理,只能说他的感情细腻,会做出让你意想不到的事情出来。
也许这样聪明的傻子更得人心。
帮助父亲下决断,摆弄其他人不会用的望远镜等等事情,根本没法不让人相信他不是傻子,但是确实赢得了不少的拥戴,连真心把他当成弟弟的哥哥都慌了神。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的人,以为聪慧过人,却误了卿卿性命。
倒不如像二少爷一般,大愚若智,当个聪明的“傻子”。
--------------------------------------------------------当我读完后,便被这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了一个傻孩子。
出人意料的是,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小说的故事情节精彩丰富,跌宕起伏,引人入胜。
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
另一个,是的,与大儿子不同,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式应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
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
当然,他们家也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
当然,奢侈总是要受人妒忌的,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二公子却想着要种麦子。
于是,在漫山遍野的罂粟原野上,倔强地出了几株青青的麦苗。
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
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二少爷开仓卖粮。
不久,二少爷就飞黄腾达了起来。
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的雏型。
这个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
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
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傻少年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同时又是最有远见的。
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
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戏剧化,有点脱离现实的轨道;而又有的人认为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
但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是一直用心编织的民谣,每当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了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 黑色的宿命降于我身,盼望最后落下的那瞬安宁,我与大地融为一体,阳光温暖。
——题记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
遥远的,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
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
在美丽的高原上,罂粟略显苦涩的香盖过了粮食的清新的香。
高原开始饥饿,麦其家却因为“我”的原因,在其他土司的衰弱中强大。
因为第一个种植鸦片,麦其家成为土司中的强者,因为第一个停止种鸦片,麦其家成为强者中的更强者。
“我”也邂逅了人生中的女神—塔娜,一个让雪莲也失色的土司之女,一个未来的女土司。
因为“我”的傻,我拥有了她,却也因为“我”的傻,她和我的距离很远,很远,远得我最后追累了,如尘埃般消失。
失舌而复舌,却因我再次失舌的喇嘛,一个我生命中的启蒙者。
为我复仇而死的仆人,麻木的行刑手尔依,世代相传的习俗……野性的歌在高原上飘响,残忍的原始,那样的真实。
“我”对一切新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与求知,我让商业的繁荣在荒瘠中滋生,也让土司们在烟花里腐烂。
我是常人眼中的傻瓜,干出了常人眼中永远无法实现的事。
我是那个时代完结的见证者。
这里有一群美丽的女人,她们的命运像浮萍一样摇摆。
西藏土司统治时代女性的悲歌在这里被充分表现。
女仆卓玛,我情爱世界的第一个导师,她在卑贱中让年华老去。
与我妻子同名的塔娜,矮小而瘦小,她在无知中度过日子。
我美丽的妻子,同样的不幸,她是交换粮食的筹码,在求爱的路上失去最深的爱恋。
我的母亲,央宗,这亦是两个不幸的女人,在她们身上是那个时代铸成的烙印。
最后的结局,像是我梦境的重演,整个时代变了,整个麦其家也变了,直到最后我也没成为土司,但我成了整个家族最后的一个幸存者。
最后,复仇转到了我的身上,我被我曾经释放的仇人刺穿了腹,血撒满了我的床,红的颜色在阳光中乌黑。
我死了,土司时代也死了。
时间是历史最好的淘汰者,新的篇章翻起了,一切尘埃落定!-------------------------------------------------------------------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 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范文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
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
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
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
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
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
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
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
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
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
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
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
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
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
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
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
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
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
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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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
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