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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字读后感带作者

时间:2019-03-18 04:38

求读后感一篇700字的,大概初三水准的

团结就是力量 ——《百年孤独》读后感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作”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

这本书记载了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

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族,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

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

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这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

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的沮丧。

他们又以不同的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

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

”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哀。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

”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整个民族能够团结在一起。

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原因。

他们的孤独并不是因为不能与人分享快乐,而是由于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可以使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

在此,马尔克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以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

而实际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对待你。

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落后和愚昧为伍。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快节奏的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自己的一份孤独,而这样的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最终如马贡多城一样灰飞烟灭,消失于无形。

因此,我们需要团结。

从前,人的每只手都有五个兄弟——大哥(大拇指)、二哥(食指)、三哥(中指)、四弟(无名指)和五弟(小指)。

他们都有各自的分工,尽职尽责团结的生活在手上。

可是时间一长,他们的思想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都认为自己的本领最大。

最终矛盾激化,一场不可避免的争吵发生了。

大哥说:“我天天带领着你们早出晚归,辛勤的为手服务,我的本领最大。

”二哥说:“你分配不均,有失职之处,出了事都是我给你顶着,我的本领最大。

”三哥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哭诉:“你们都把脏活累活压在我身上,美其名曰我的身材修长体格健美。

”四哥尖着嗓子插嘴道:“那是你自找的。

瞧我管理的外交处,那可是顶呱呱,我的本领最大。

”五弟也争吵着说自己的本领最大。

他们激烈地争吵,谁也不让谁。

这时 ,人说话了:“要不你们比比,谁能拿起地上的球,谁的本领就最大。

”于是,他们争先恐后的去拿球,可不管怎么努力就是拿不起那个球。

人说:“你们一起拿试试。

”他们走在一起轻轻一拿,球就很轻松的拿了起来。

他们终于明白,团结就是力量。

团结,是由多种情感聚集在一起而产生的一种精神。

团结并不止存在于志同道合的人群当中。

想要成为一个团结优秀的集体,只需要我们都用真诚去面对集体中的每一个人,让这个集体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感觉到心灵的温暖。

如果一个团队没有团结的精神,那么这个团队就不能称为团队,只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而已。

团结是成功的基石,没有团结,理所当然的,就不会有成功,这是千百年来都不会变的道理。

有两头驴,被同一根绳栓住了,他们的两边各有一堆草。

王熙凤两面三刀的孤寂,贾氏家族表面兴盛、实则腐朽的无奈,不都是真实地存在着吗

不同的著作,不同的故事,不同的国情,却有着同样的灵魂——孤独。

也许孤独对 每个人而言都是与生俱来的,是永远无法走出的。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

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

“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

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

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求700字读后感

好的追加分

《简爱》是一部英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

它的伟大在于成功地塑造了一位坚持维护独立人格,最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命运屈服的坚强女性形象。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

小小年纪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以至被抛弃送进环境恶劣的劳渥德学校。

读到这里,我既为简爱的不幸遭遇感到难过,又为这些人的冷酷无情而感到气愤。

道貌岸然的布洛克尔赫斯特先生不但当着全体师生的面诋毁她,还让她在众人面前示众。

可以说简爱的童年是不幸的。

然而,在这些不幸和苦难面前,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顽强地面对,把它化为战胜不幸和苦难的动力。

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同时也取得了全校师生的理解。

同样,在那些贵族小姐和绅士面前,她也始终保持着高贵的尊严。

面对嘲笑与挖苦,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

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一样受到别人的尊重。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也正是因为她的正直、高尚和纯洁,深深打动了罗切斯特先生,使他感到自惭形秽,对简爱肃然起敬。

最后,简爱终于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正是这种敢于向恶俗实力反抗、追求平等的精神,让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形象获得了永生。

通过这篇小说,我们不难发现,在主人公简爱的身上有着作者自身的影子。

夏洛蒂勃朗特出生于一个生活贫寒的牧师家庭,幼年失去母亲,受学识渊博的父亲影响,从小便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但是家庭的变故和当时的社会现状,注定了她的文学道路不会是一帆风顺的。

而她并没有因此放弃,终于写出了这部有着深远影响的《简爱》。

法国作家维尼曾说过:“平凡的人听从命运,只有强者才是自己的主宰。

”从简爱和夏洛蒂身上,我真正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

女人的尊严与爱 ——《简爱》读后感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

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

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

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

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

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

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

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

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求1篇读后感 初1升初二水平的 随便什么的 700字左右。

要有深度

谢谢

读《简爱》有感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很多。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

虽然两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的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

她描写的简。

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

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

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

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

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读后感700字

读《西游记》有感 今天我读了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这部名著是由古代一位名叫吴承恩的人写的。

我们先来介绍一下他吧。

吴承恩,字汝忠,号射阳山人,山阳(今江苏淮安)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中了举人,嘉靖四十五年(1566)任浙江长兴县丞,晚年又被任为荆王府记善。

神佛妖魔故事在我国有创作系统和丰富的艺术经验的积累,也受外来的主要是印度佛教文学的影响。

除了神仙和鬼魂是古代原始宗教的产物以外,神仙和妖怪是秦汉以来方士、道士然后是艺术家、民间艺人和文人的虚构。

《西游记》的艺术虚构正是建立在传统艺术经验和这种社会的宗教性观念和风习的基础之上的,但也融入了作者自己的喜怒好恶。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神仙都是正义的化身,但在《西游记》中,吴承恩却将神与魔一视同仁,玉皇大帝、太上老君、西方佛祖释迦如来,都是被捉弄的对象,不少妖魔倒是可亲可爱、有人情味,是引人寄以同情的形象,猴精孙悟空便是最突出的一个。

它是个玉帝口中的妖猴,不被天庭认可,但它率真可爱,不受天规约束,为了追求自由平等,它不惜大闹天宫,敢和天斗,敢和神争,它是我最喜爱的英雄。

在《西游记》中,吴承恩还塑造了许多滑稽人物,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猪八戒,这是个取经路上最不诚心的人,动不动就要分行李回高老庄,还贪吃贪睡,偷奸耍滑,一路上闹了不少笑话,是孙悟空口中的呆子、夯货,但这个人物被吴承恩写得生动活泼,不但不惹人厌,反倒惹人喜爱。

在这本书中我最不喜爱的人物是唐僧,这是个迂腐无用的人,不辨善恶,不分忠奸,孙悟空为了保护他,吃尽了千辛万苦,而他却常受人挑拨,不去详察,动不动就念“紧箍咒”,还要把孙悟空赶回花果山,恨死他了。

不过他身上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那就是为了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不惧艰险,勇往直前 。

参考资料: 读《红楼梦》有感之——宝钗 初读《红楼梦》,那时还小,被一群复杂的人物关系搞得晕头转向,始终提不起多大的兴致。

后来,才被曹公精到的文笔和新奇的构思所感染。

在所有的人物中,我还是衷情与黛玉——红楼梦第一女主角。

如果说宝钗是敦厚温婉的牡丹,无疑黛玉便是那风流灵巧的芙蓉,黛玉的魅力更是她那尽情绽放生命的美。

她不似宝钗,醉心于“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世界,拼命的压抑自己,“人谓娤愚,自云守拙”。

不错,宝钗赢了世界,但也输了自己。

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赞宝钗,她性格温和,待人宽厚,不会像黛玉毫无防备的说些俏皮话打趣人。

一回诗社螃蟹宴,让湘云死心塌地的喜爱这个宝姐姐;金钏儿死后的那一番宽心话和几身新衣裳,在王夫人跟前做足了人情;哥哥运回来的土特产也是人情分子,连赵姨娘都一口一个“宝姑娘好”逢人便说。

贾府上下被她笼络了个遍,更不必提宝玉。

一有空儿便会仕途经济的劝导他;贾妃赐的红麝串,宝玉瞧都没瞧一眼,她早已“羞笼”;宝玉午睡的空儿,便坐在“侍妾”的位置上摇扇绣鸳鸯,谁曾想宝玉睡梦中一语惊人,凉了她的心。

话不投机半句多,她偏不知自己“贤妻良母”的作为,宝玉已对她有些许厌烦,男一号她终究笼络不到。

还有一人更不为宝钗所笼络,那就是精明沉着的贾母。

时间已经慢慢将她的聪明沉淀成智慧。

刘姥姥二进大观园,贾母领众人逛园子,来到衡芜苑,“雪洞一般”,宝钗定会暗自得意:但我多简谱,一色器物全无。

不过这也太过了一点,贾母不高兴了。

贾母素来很有品位,极具诗意。

知道“软烟罗”,听戏要隔着水声,凸碧堂赏月只需吹笛的远远吹来,更不必提她自己的房子装饰考究了。

见了这雪洞,心中会想:你一年轻姑娘就这样一素到底,我老太太年纪一大把合着该住马棚了

相比之下,潇湘馆的清幽雅致更让她倾心。

月洞窗上笼着薄纱,上面挂着回念诗的鹦鹉,窗外千杆翠竹曳曳,屋内还有大雁居住,书香,木香,云雾缭绕,好一派诗意生活

连贾政元妃也赞,所有的居所唯潇湘馆最佳

有一个场景令我难忘。

宝玉在怡红院养棒伤,围了一屋子的人。

宝玉有心,引着贾母夸黛玉,贾母却夸起了宝钗

这贾母着实聪明,她这样说:我们家四个女孩,都比不上宝丫头。

无疑这是指“元迎探惜”四姐妹。

元春可是贤德妃,你宝钗进京就是为了待选宫女,到现在每个影儿,谁不知是落选了

撇开不谈但是社会的黑暗,到底你比不上元春,夸得人心里脸上都过不去。

啧啧,凤姐也自叹弗如啊

纵观全书,宝钗的一生,落得个“贤德”美名。

他有人缘儿,性情好,看似比黛玉快活,其实不然。

黛玉一生虽短,却如一枝怒放的芙蓉,尽情享受了生命,享受了爱情。

她的陨落,不应该是高鹗所写的“焚稿断痴情”,应如刘心武所写的,沉湖而归,这比葬花埋冢更富有诗意。

宝钗的一生苦极累极,无论如何却也抓不住宝玉的爱情。

宝黛二人,有前世的灌溉恩,今生的还泪情,他们是天上的仙姝神明,相比宝钗却是凡夫俗子,她赢了婚姻,却也输了爱情。

其可悲亦为群芳之首

“黛”为古代女子纹眉之物,此为眉饰,风流别致;而“钗”为古代女子别发之品,彼为头饰,雍容华贵。

然而在判词中“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命运着实太不眷顾宝钗

为何不写“金钗雪里埋”,偏用一“簪”字

翻开字典便知,二者同为头饰,而钗为两股,簪只有一条,预示着宝钗自始至终也只孤独一人,而那两湾罥烟眉,却也始终是一双

《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

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

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

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

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骆驼祥子》读后感 骆驼祥子的正义,他的诚实,他的厚道,使他阴阳差错的认识到了很多人,有从朋友到夫妻的虎妞,有骗钱的警官,还有乐于助人的······ 在老舍的笔下,出现了很多北京市民阶层的人物形象。

如小商人,小职员,巡警······ 小说大概是通过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

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着。

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

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

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

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

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深刻地揭示了生产这个悲剧的原因。

现在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

作为青少年,有书读,而且到处都有人维护着,鼓励着。

所以我们不能辜负新中国对我们的期望。

至少,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

名著读后感 700字

汤姆·索亚历险记:作者:(美)马克·吐温。

类型:儿童。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虽说是儿童文学吧,但是就算是成年人也会喜欢的。

汤姆生活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小镇上,父母双亡受姨妈照料。

他不喜欢上学,脑子里都是鬼点子,经常干出一些让人人忍俊不禁的事情。

比如他靠小聪明获奖,可是却背不出《圣经》里面的常识等等(哈哈)。

另外汤姆还喜欢班上一个新来的小女孩贝姬,两个人还像模像样地举行了订婚仪式……后来有一次他和自己的铁哥们儿哈克贝利(以后会说到他),半夜无意中目睹了一起谋杀案。

他们害怕把真凶说出来会遭到报复,于是保持沉默。

可是另一个无辜的人却被认为是杀人犯。

良心的谴责和不安让汤姆越来越压抑,而且贝姬也不搭理他了。

于是他和两个伙伴哈克以及乔到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弄得家长都以为他们淹死了,不胜悲叹……可是没过几天,他们觉得岛上的生活很无聊,于是汤姆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建议,就是他们去参加自己的葬礼(好点子)。

回来之后,他们都成了英雄,汤姆和贝姬也重归于好了,省得两个人再遭受相思之苦(咳咳)。

眼看无辜的人就要被处死,汤姆最终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指认了真凶。

不过杀人凶手逃走了,汤姆和哈克还是担惊受怕怕遭到报复。

两个男孩觉得无聊,于是就去一处“鬼屋”找寻宝藏,宝藏没找到,居然发现了杀人凶手(此处很惊险),差一点儿就被发现了,但是他们也得到了宝藏的消息……接下来就是跟踪,盯梢。

杀人凶手有一大笔钱藏在某处,但是一连好多天他们得不到任何消息,就剩下哈克一个人在追踪了,汤姆去和贝姬野营去了(感觉像是约会)。

话分两头,哈克看到杀人凶手打算报复一户人家,于是不顾危险前去报信,总算救了那位太太。

而汤姆和贝姬却在一处岩洞中迷路了,找不到出口,没有食物,简直快被饿死了,这还不算,岩洞中还有那个杀人凶手……小镇中又是一片残云惨淡,大人们已经放弃了搜救,认为汤姆和贝姬已经不在了。

但是在困在了岩洞中三天之后,汤姆还是找到了出口,于是举镇欢腾。

而因为怕别人再在岩洞中迷路,大人们封住了洞口,汤姆得知此事已经是两周之后,杀人凶手便被活活饿死在了岩洞之中,非常凄惨,不过总算,汤姆和哈克不用再担惊受怕了。

等大家都恢复了,汤姆和哈克找到了杀人凶手留下来的宝藏,那是一大笔钱啊,这下两个孩子再也不会被人们瞧不起了,走到哪里都惹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同时也引领了小镇上大人们的寻宝热情(写得太深刻了,呵呵)。

寡妇道格拉斯太太为了报答哈克,打算收养哈克,但是哈克过不惯上等人的生活,想和汤姆去当海盗,汤姆劝他还是在坚持一个月吧……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虽然是儿童文学,但是即便是成年人读起来相信也不会乏味的,其中比如汤姆的姨妈迷信各种保健品,学校枯燥乏味,小镇居民害怕杀人凶手等等,让人读起来感觉不像是十九世纪的美国,感觉就像是我们身边的感受一样,完全没有距离感。

可见,好的文学作品果然是可以超越国界和时间的。

最后用一句话来结束,就是里面男孩子们的感受——宁愿当一年海盗,也不愿当一辈子美国总统

求《福尔摩斯》700字左右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一本讲述福尔摩斯所探过案子的过程和结果的书。

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

  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因此,福尔摩斯成拉人们心中的神探,成拉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成拉我心中的梦想。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

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中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故事里的人物)两人进行搏斗时一起坠如裂罅,在生前福尔摩斯给花生留拉一封信: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由于他(莫里亚蒂)的存在而带来得祸害,就高兴。

”重这段话我感到福尔摩有为拉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思想,虽然我们不可能象他那样,但是我们可以学习他那种精神。

  侦探小说也看过不少,但惟独对《歇洛克·福尔摩斯短篇故事集》爱不释手,这是为何呢

1.抓住人物的性格特点,进行细微地刻画。

作者柯南·道尔在本书中所塑造的人物性格鲜明。

尽管书上只有几幅插图,但通过他的描写,读者的脑海中马上会浮现出人物的形象。

你可以通过几个些小的细节判断出人物的社会地位和善恶之分。

比如福尔摩斯那双会闪现灵光的双眸;华生那时时作痛的肩膀;墨里亚蒂那泛着冷峻笑容的嘴角……都活灵活现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让人不禁拍案叫绝。

2.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过程。

读侦探小说冲得就是那精彩绝伦的推理。

那一个个悬念迭起的谜题不断撞击着读者的心灵。

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两在《四签名》中你一开始会以为凶手会有四人,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喔~罪犯原来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拼拼图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

随着“拼图”的接口不断衔接上,读者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你继续读下去,痛快

痛快

  3.英雄不孤 。

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

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

记得书中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4.贴近读者,情节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

再完美的人也有瑕疵,而大多数侦探小说家却不太注重对主人公缺点、陋习的刻画,使他们都变得太完美了,但福尔摩斯则不同。

在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时,他会静脉注射吗(和谐)啡、可(和谐)卡因;他会不经允许在卧室里进行气味呛人的实验;他也会不在乎一旁的朋友,把整个屋予弄得烟雾缭绕……但或许就是因为他有些许缺点,才让本书更贴近读者吧!此外,《歇洛克·福尔摩斯短篇故事集》的情节虽曲折离奇却切合实际,不像乱步的部分作品,多少带着一点科幻色彩。

《歇洛克·福尔摩斯短篇故事集》吸引我的决不止这些,因为他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完完全全了解。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

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

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

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

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

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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