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灵异事件
山大地震灵异事件全接触 1976年728日,北京时间凌晨3时4253.8秒,如有四百枚原子弹,在距地面十六公里的地壳中猛然爆炸,唐山??这座百万人口的城市,顷刻间被夷为平地。
这似乎是一场无法预料、无法阻止的浩劫,可是,大自然又确实警告过。
正是这些大自然的警告,使得那些于灾难发生之后重新搜集起它们的地震学者们毛骨悚然并陷入深思。
《唐山大地震??30周年纪念版》全景式记录了当时人类面对自然灾害时的种种表现,追溯了地震前后扑朔迷离的事实与现象,反思了人类在现代化过程中究竟应该如何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终极问题。
恐怖极了的鱼 唐山八中教师吴宝刚、周萼夫妇 1976年7月中旬,唐山街头卖鲜鱼的突然增多。
他们只是奇怪,多少日子里难得买到新鲜鱼,为什么今天特别多,而且价格非常便宜。
“这是哪儿的鱼
”“陡河水库的。
”卖鱼人告诉他们,这几天怪了,鱼特别好打。
”这一对夫妇当时怎么也想不到,一场灾难已经临头。
几天后,他们于地震中失去一儿一女。
蔡家堡、北戴河一带的打渔人:鱼儿像是疯了。
7月20日前后,离唐山不远的沿海渔场,梭鱼、鲶鱼、鲈板鱼纷纷上浮、翻白,极易捕捉,渔民们遇到了从未有过的好运气 唐山市赵各庄煤矿陈玉成:7月24日,他家里的两只鱼缸中的金鱼争着跳离水面,跃出缸外。
把跳出来的鱼又放回去,金鱼居然尖叫不止。
: 唐山柏各庄农场四分场养鱼场霍善华:7月25日,鱼塘中一片哗哗水响,草鱼成群跳跃,有的跳离水面一尺多高。
更有奇者,有的鱼尾朝上头朝下,倒立水面,竟似陀螺一般飞快地打转。
3 唐山以南天津大沽口海面,长湖”号油轮船员:7月27日那天,不少船员挤在舷边垂钓。
油轮周围的海蜇突然增多,成群的小鱼急促地游来游去。
放下钓钩,片刻就能钓上一百多条。
有一位船员用一根钓丝,拴上四只鱼钩,竟可以同时钓四条鱼。
鱼儿好像在争先恐后地咬鱼钩。
) 失去“理智”的飞虫、鸟类和蝙蝠: 唐山以南天津大沽口海面,长湖”号油轮船员:据船员们目睹:月25日,油轮四周海面上的空气咝咝地响,一大群深绿色翅膀的蜻蜓飞来,栖在船窗、桅杆、灯和船舷上,密匝匝一片,一动不动,任凭人去捕捉驱赶,一只也不飞起。
不久,油轮上出现了更大的骚动,一大群五彩缤纷的蝴蝶、土色的蝗虫、黑色的蝉,以及许许多多蝼蛄、麻雀和不知名的小鸟也飞来了,仿佛是不期而遇的一次避难的团聚会。
最后飞来的是一只色彩斑斓的虎皮鹦鹉,它傻了似地立于船尾,一动不动。
河北矿冶学院教师李印溥:7月27日,他正在唐山市郊郑庄子公社参加夏收,看见小戴庄大队的民兵营长手拿一串蝙蝠,约有十几只,用绳子拴着。
他说:“这是益鸟,放了吧。
”民兵营长说:“怪了
大白天,蝙蝠满院子飞。
” 8 唐山地区迁安县平村镇张友:7月27日,家中屋檐下的老燕衔着小燕飞走了。
同时,唐山以南宁海县潘庄公社西塘坨大队一户社员家,屋檐下的老燕也带着两只剩余的小燕飞走了;据说,自7月25日起,这只老燕就像发了疯,每天要将一只小燕从巢里抛出,主人将小燕捡起送回,随即又被老燕扔出来。
宁河县板桥王石庄社员:7月27日,在棉花地里干活的社员反映,大群密集的蜻蜓组成了一个约30平方米的方阵,自南向北飞行。
) 同日,迁安县商庄子公社有人看见,蜻蜓如蝗虫般飞来,飞行队伍宽100多米、自东向西飞,持续约15分钟之久。
蜻蜓飞过时,一片嗡嗡的声响,气势之大,足以使在场的人目瞪口呆。
动物界的逃亡大迁徙 唐山地区滦南县城公社王东庄王盖山:7月27日,他亲眼看见棉花地里成群的老鼠在仓皇奔窜,大老鼠带着小老鼠跑,小老鼠则互相咬着尾巴,连成一串。
有人感到好奇,追打着,好心人劝阻说:“别打啦,怕要发水,耗子怕灌了洞 同时,距唐山不远的蓟县桑梓公社河海工地库房院子里,那几天有三百多只老鼠钻出洞子,聚集在一起发愣。
抚宁县坟坨公社徐庄徐春祥等人:7月25日上午,他们看见一百多只黄鼠狼,大的背着小的或是叼着小的,挤挤挨挨地钻出一个古墙洞,向村内大转移。
天黑时分,有十多只在一棵核桃树下乱转,当场被打死五只,其余的则不停地哀嚎,有面临死期时的恐慌感。
26日、27日两日,这群黄鼠狼继续向村外转移,一片惊惧气氛。
敏感的飞虫、鸟类及大大小小的动物,比人类早早地迈开了逃难的第一步。
然而人类却没有意识到这就是来自大自然的警告。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一场毁灭生灵的巨大灾难已经迫近不可捉摸的信息 大自然确实是在警告人类。
唐山东南的海岸线上,浪涛在发出动人心魄的喧响。
7月下旬起,北戴河一带的渔民就感到疑惑:原来一向露出海面的礁石,怎么被海水吞没了呢
海滩上过去能晒三张渔网的地方,怎么如今只能晒一张渔网了呢
海滨浴场淋浴用的房子进了海水。
常年捕鱼的海区,也比过去深了。
距唐山较近的蔡家堡至大神堂海域,渔民们似乎不太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从来是碧澄澄的海水,为什么变得一片浑黄
唐山地区丰润县杨官林公社一口深约五十多米的机井,从中旬起,水泥盖板上的小孔“嗤嗤”地向外冒气。
7月25日、26日,喷气达到高潮,20米外能听见响声,气孔上方,小石块都能在空气中悬浮。
在唐山地区滦县高坎公社也有一口神秘的井。
这口井并不深,平时用扁担就可以提水,可是在27日这天,有人忽然发现扁担挂着的桶已够不到水面,他转身回家取来井绳,谁知下降的井水又猛然回升了,不但用不着扁担,而且直接提着水桶就能打满水
那几天,唐山附近的一些村子里,有的地方,池塘的水忽然莫名其妙地干了,有的池塘却又腾起济南趵突泉那样的水柱。
人类有时也收到了大自然的信息,可这些信息是那样的不可捉摸。
在北京、唐山,半夜,不少人家中关闭了的日光灯依然奇怪地亮着。
在通县,有人发现一支卸下的20瓦日光灯管在闪闪发光 27日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日子。
在唐山林西矿矿区,飘来了一股淡黄色的雾。
这是一股散发着硫磺味的“臭雾”,它障人眼目,令人迷茫。
人们被那股异味熏糊涂了,他们已经看不清这世界的面目,更弄不清大自然正在酝酿着一场什么样的悲剧。
人们眨着大惑不解的眼睛,迷迷蒙蒙地,不知不觉地走到了7月27日深夜。
- 大毁灭前的“七?二七”深夜 唐山市郊栗园公社茅草营大队王财:深夜12点钟看完电影回家,看见出门前总赶不进院子的四只鸭子,依然站在门外,一见主人,它们齐声叫起来,伸长脖子,张开翅膀,?撒着羽毛,摇摇晃晃地扑上前。
王财走到哪儿,它们追到哪儿,拼命用嘴拧着他的裤腿。
滦南县东八户大队张保贵:7月27日深夜,久久睡不着,老听见猫叫。
他以为猫饿了,起来给它喂食,猫不吃,依然叫声不绝,并乱窜乱跑。
那一夜,唐山周围方圆几百公里的地方,人们都听见了长时间的尖厉的犬吠 丰南县毕武庄公社李极庄大队刘文亮:7月27日夜里,他是被狗叫吵醒的。
当时,他家的狗在院内使劲挠着他的房门。
他打开门放狗进来,狗却要把他拖出屋去 唐山市遵化县刘备寨公社安各寨大队张洪祥:他家的狗也不停地狂叫起来,一直叫到张家的人下了床,狗在张洪祥的兄弟的腿上咬了一口,像要引路似的,奔向屋子外。
大厂回族自治县陈福公社东柏辛大队李番:他亲眼看见他家的母狗把7月15日生的四只小狗,一只一只从一个棚子里叼了出来。
` 夜越来越深了。
这是一个充满喧嚣的夜,7月28日就在这不安的气氛中来临了。
1时30分,抚宁县大山头养貂场的张春柱被一阵“吱吱”的叫声惊醒,全场415只貂,像“炸营”似的,在铁笼里乱蹦乱撞,惊恐万状 与此同时,丰润县左家坞公社扬谷塔大队饲养员陈富刚,在一个马车店里正起来喂料。
他发现骡马在乱咬乱踢乱蹦,怎么吆喝也不管用。
3点多钟,60辆马车的100多匹马全部挣断了缰绳,大声怪叫着,争先恐后跃出马厩,在大路上撒蹄狂奔
与此同时,唐山地区昌黎县虹桥公社马铁庄大队的李会成亲眼看见:邻居家的二百多只鸽子突然倾巢而出,飞入房顶上空,盘旋着,冲撞着,久久不肯下落
显然,在唐山地震前,许多人都接收到了大自然的警告信号。
但是这些信号具有“不唯一性”??天气闷热也会使鸡犬不宁,连日多雨也会使井水突涨,人们也正是用最寻常的经验解释了那些“异常”。
知识使人类变得敏锐和坚强,知识也使人类变得聋盲和脆弱。
1978年美国地质调查局出版的《地震情报通报》中,刊印了一张幽默照片??一只闭眼张口、惊恐惨叫的黑猩猩,照片上方写着:“为什么我能预报地震,而地震学家们不能 这是人类的自责。
然而人们常常忘了:人是社会的动物,即使在同大自然的斗争中,人也只是作为一个整体,才能显示出他们的力量。
当人各自为战的时候,也并不比动物有更多的优越性。
仅仅依赖本能,人甚至远不及动物。
在地震这样重大而又神秘的自然灾害面前,人们没有形成一个防范的整体,没有相应的通讯渠道和手段对自然界的异常信息进行及时的收集和处理,他们怎能不被突降的恶魔各个击破 唐山大地震后阴兵借道的小故事 `我爸爸以前是个军人,他所在的部队在唐山大地震的是后是第一批参加救灾的部队,他给我将过一个故事。
他们接到上级的命令后马上动身由军里派出汽车连进行机动行军(那时的汽车虽然不好但是军队的装备保养的一向很好)。
在他们离唐山灾区还有1个小时路程的时候他们全团的汽车全部抛锚在路边,当时所有的人都很着急,因为所有的技术人员都找不到车到底出了什么毛病。
大约在晚上8点的时候,汽车的大灯忽然全都熄灭了,我爸爸忽然接到上面的命令要把汽车退到路的右边,大约在8点15的时候上面又命令让全体人员上车,无论看到什么都不许说话和乱动,这样他们就在车上一直坐着,一直到深夜。
在大家半睡半醒的时候被一阵隆隆的马蹄声惊醒了,当时我爸爸就坐在驾驶室里,看见从他们的车旁略过一辆又一辆的马车,这些马车是从唐山灾区的方向过来的。
我爸爸的那时20岁左右,身体很好,视力绝对没有问题,但是这个时候他只能看到一辆辆的马车,但是就是看不到赶车的人,只是看见每辆车上的一盏清灯(发着淡绿的颜色),他确实是看清了车上拉的东西??那是人的头,每辆车上都堆满了人头。
那些马车大约一共过了15分钟大约100辆。
当所有的马车过去后他们再次发动车子,一点即着,他们在又上路了以后有人估计大约有10万人在地震中死了,后来经验证的确是10万人。
我爸爸退伍后与我的爷爷说起过这件事情。
听爷爷说这种事情叫阴兵借道..... 百度唐山吧,也有相关的帖子,笑谈而已
唐海到滦县的班车一天有趟都是几点的呀
公诉机关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某某,女,1953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四川省都江堰市,住四川省都江堰市。
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15年10月30日被都江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11月11日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批准逮捕,同日由都江堰市公安局执行。
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以都检公诉刑诉(2016)16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16年5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7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吕晨光、熊树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都江堰市向峨乡场镇十九户居民在向峨乡人民政府指导下成立统归自建业主委员会,选举被告人杨某某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代表自建户筛选承建方及协调房屋建设相关事宜。
在筛选承建方及房屋建设过程中,被告人杨某某以低于建房协议签订的建房单价300元每平方米的方式,变相收受承建方董某某给予的15万元人民币“好处费”,承诺并实际帮助董某某拿到工程、协调关系以及帮助收取房款,为董某某谋取利益。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向峨乡场镇统归自建业主委员会主任,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变相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被告人杨某某的辩解意见,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一致。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公诉机关提供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到案经过,证人证言,书证,情况说明,被告人的供述及其户籍信息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作为向峨乡场镇统归自建业主委员会主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追究其刑事责任。
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杨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悔罪态度较好,可酌定对其从轻处罚,判决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之规定,被告人杨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0月30日起至2016年7月29日止)。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之规定,继续追缴被告人杨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5万元,所追缴款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赵金蓉审判员聂建明人民陪审员马永福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书记员胡蓉公诉机关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周某,男,1958年4月19日出生于重庆市江北区,汉族,高中文化程度,重庆市江北区中德阳光花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原主任,住重庆市江北区。
因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15年7月29日被取保候审。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以北检刑诉〔2015〕118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15年11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洪淞出庭支持公诉,周某到庭参加了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11月,重庆市江北区中德阳光花城小区(以下简称阳光花城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被告人周某当选业主委员会主任,负责业主委员会日常管理、重大事务决策和对外签订合同等工作。
2014年1月,重庆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华公司)副经理范某请托周某在阳光花城小区更换物管公司时帮助兰花公司成为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周某答应帮忙,同时提出要给予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补助费3.5万元,范某同意。
同年26日,在未召开小区业主大会的情况下,周某在其阳光花城小区住处代表业主委员会与兰华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随后收受范某给予的现金3.5万元并据为己有。
合同签订后,因不符合程序未被该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批准,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周某涉嫌犯罪,遂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经调查,于2015年7月28日在周某住处将其抓获。
案发后,周某退出现金3.5万元。
公诉机关当庭举示了相应证据证明其指控,并据此认为周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第一款 之规定,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对周某依法判处。
被告人周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但提出决定兰华公司成为阳光花城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系业主委员会集体意见,并非周某个人意见。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一致。
被告人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上述事实,被告人周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辨认笔录、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业主委员会备案通知书、营业执照、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被告人周某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范某、赵某、李某等的证言、户籍信息、到案经过、刑事办案说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在担任阳光花城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现金3.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应予以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根据查明的事实,周某担任阳光花城业主委员会主任期间,负责业主委员会日常管理、重大事务决策和对外签订合同等工作,根据兰华公司的请托,承诺在阳光花城小区更换物业服务公司时给予帮助,从而收受其现金3.5万元,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系集体意见对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没有影响,故对相关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鉴于周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审理中自愿认罪,且退出全部违法所得,故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根据周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第一款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第六十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周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二、被告人周某退缴的违法所得35000元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代理审判员战恒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书记员王雪莲
唐山大地震的资料
地震经过公1976年7月28日,北京时间3时42分53.11东经118.1度、北纬39.6度,地面16公里深处的地壳,中国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一带突然发生里氏7.8级强烈地震,23秒钟后,唐山被夷成废墟,682267间民用建筑中有656136间倒塌和受到严重破坏,242769人死亡,164851人重伤,4204个孩子成了孤儿。
直接经济损失达30亿元人民币以上。
地震罹难场面惨烈到极点,为世界罕见。
从渤海湾到内蒙古、宁夏,从黑龙江以南到扬子江以北,这一华夏大地的人们都感到了异乎寻常的摇撼,一片惊惧。
天津市房倒屋塌、摇晃和震响惊醒了正在该市访问的澳大利亚前总理惠特拉姆!凌晨4:30。
中国国家地震局收到南京、兰州、昆明等10个台的报震急电,其中6个台给出震级,但数据彼此悬殊甚大,有的定在8级以上,有的定在7级以下。
至于震中只有粗略的“北京附近”的估计。
唐山,一座上百万人口的工业城市,已经在一场没有任何征兆的特大地震中夷成废墟。
中国地震出版社出版的《地球的震撼》一书,公布了以下数字:死亡242769人,重伤164851人,轻伤544000人。
上世纪世界最惨痛的地震灾难发生了……1976年7月28日凌晨,一场7.8级大地震使唐山这个有百万人口的工业重镇遭受灭顶之灾,瞬间夷为平地,24万多鲜活的生命葬身瓦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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