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史上有没有于姓皇帝
历史名人 于公: 汉代东海郯(今山东省炎城北)人,曾官廷尉,为县狱吏。
执法公允,凡犯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
他所洗雪的“东海孝妇”一案,以善于决狱而成名,更是千古美谈。
并且为我国民间代代相传的因果报应的道德规范,留下了为善为恶“万应不爽”的典型。
于吉: 一作干吉,琅琊(今山东省胶南市)人,东汉时方士,据称在曲阳泉水上得神书《太平清领书》(实为自著),多巫觋杂语。
后至南方以符水为人疗病,人多事之,遂为吴·孙策所杀,著有《太平清领书》传世。
于禁: 字文则,曹操时期外姓第一将。
早期随鲍信起兵讨黄巾,后来又一起归附曹操,被任为军司马。
从此跟随曹操四处征战, 屡建功勋。
曹操征张绣失利, 大军溃散, 唯独于禁临危不乱, 且战且退. 路遇青州兵四处抢劫,被于禁追杀后就去告发于禁叛变,于禁先扎下营寨才去见曹操,曹操问他怎么不先来解释,于禁认为分辩事小,退敌事大,曹操对于禁坚毅沉稳的作风大加赞赏,封他为益寿亭侯。
后来在败吕布,破袁绍等大小战役中,于禁等五良将都轮流任先锋和后拒,成为曹军将领中的骨干精英。
曹操曾经因恼怒朱灵而想撤掉他的兵权,就派于禁去办,于禁手执文书仅带数十骑就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他在曹军中就是这样地令人畏惧。
官至左将军, 假节钺。
建安二十四年,关羽包围曹仁,于禁率军救援,汉水泛滥,七军被淹,于禁放弃抵抗而被俘, 关押在江陵,而曹仁的部下庞德却不屈被杀。
后来关羽被孙权所破,于禁获释而到了吴国,直到黄初二年才被送回魏国,那时他都已经须发皆白,面容憔悴,见了皇帝泪流满面。
曹丕下旨, 认为于禁兵败是洪水暴发所致, 而不是军事指挥上的错误, 并引用春秋时名将荀林父孟明视的事例来安慰他。
后来命于禁去高陵祭拜曹操,并预先在陵中画有他战败降敌,而庞德不屈的图画,于禁见到后, 惭愧发病而死。
谥为厉侯。
于栗磾: 南北朝时期的北魏黑槊将军,世间少有的猛将。
请看魏书《魏书.于栗磾传》 于烈: 北魏忠臣的楷模。
深受拓跋宏等四代北魏皇帝的器重。
于昕: 北朝怀朔、武川镇将。
在北魏击破柔然的过程中,立有大功。
于濆: 唐代晚期诗人,虽不为时人所重,但却具有显著现实主义创作特色,艺术上虽不够锤炼,但质朴无华,明快直切。
《全唐诗》收其诗四十五首。
于谦: 字廷益(1398-1457),浙江省钱塘(今杭州)人,明朝大臣,成祖年间进士,曾历任监察御史、巡抚、兵部右侍郎。
巡抚河南、山西期间,平反冤案,赈济灾荒,颇得民心。
英宗时,宦官王振专权,朝廷腐败。
蒙古瓦剌贵族也先率军来犯,明军出兵阻击,全军覆没,英宗被俘,举国上下为之震动。
一些朝臣主张南逃避敌,于谦力排众义,誓死保卫京师,并拥成王为帝(景帝)。
后瓦剌军破紫荆关直逼京师,他亲自督战,击毙也先,大败瓦剌军。
后官加少保,总督军务。
英宗被释放后,于景泰八年发动“夺门之变”,夺回帝位。
于谦被捕下狱,以“意欲谋逆”罪被叛处死刑,史称“行路嗟叹,天下冤之”。
宪宗成化时,于谦被复官并赐祭,葬于西湖三台山麓。
有《于忠肃集》。
于准: 清代山西省永宁(今属交口)人,清官于成龙的孙子,官至江苏、贵州巡抚。
辑有《于清端公政书》等,于成龙的许多事迹都是他给整理的。
于振: 清代江苏金坛人。
字鹤泉,号秋田。
生卒年不详。
清雍正元年(1723年)状元。
此科为庆祝雍正帝登极大典特设恩科。
雍正帝以于振为其登极首科状元,恩赐有加。
除依例授职翰林院修撰外,还让他以修撰衔入值南书房。
雍正二年,出任河南乡试主考官。
雍正三年,赐居澄怀园。
雍正五年,出任湖广学政。
后因事遭贬,降为行人司司副。
于定国: 字曼倩,系于公之子,西汉东海郯县人,汉初丞相,少学法于父,后为狱吏,宣帝时,任廷尉,决疑平法,后为丞相,被封为西平侯。
于志宁: 唐代官吏。
字仲谧(558-665),京兆高陵(今属陕西省)人,贞观中为太子右庶子,高宗时拜太子太师,同中书门下三品,并封燕国公,以华州刺史致仕。
于休烈:唐代洛阳人,开元初举进士,累官至积贤殿学士。
性恭俭仁爱,礼贤下士。
本性真诚朴实,机警聪明。
肃宗即位当了皇帝,于休烈从中都赶到京城被任命为给事中,后来又改任为太常少卿兼知礼仪使。
中原遭到战乱破坏,文物书籍损失严重,于休烈将自己收藏的《五代论》献给国家,肃宗皇帝很满意,任命他为工部侍郎。
于休烈在朝中任职三十多年,担任过许多重要显赫的官职,但家中却没有什么积蓄。
一直保持正直俭朴,温文尔雅,从来也不将喜怒显示在脸上,他礼贤下士,鼓励提拔年轻人。
虽然他官位高责任大,但工作勤奋,不知疲倦。
他非常爱好读书,手中整天都拿着书本。
于玭(1507—1562): 字子珍,号册川,自幼聪惠。
山东东阿人(今属平阴县)曾在副都御史刘隅等所办的东流书院读书。
十三岁即考取庠生。
又补廪生,后又在山东生员竞考中获第一名。
被称为神童。
嘉靖七年戊子(1528)举人,任许州知州,服阕宁、靖州知州,二十年辛丑(1541)谒选,先后为许州、静宁州知州、平凉府同知。
因他判案公道,断案如神,又体恤百姓,并亲到民间放赈救贫,众皆交口称颂,三年后升平凉府同知。
又三年后,因政绩卓著,再升庆阳府知府。
累赠通议大夫,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 三十一年壬子(1552)辞官归。
后谢居家园。
其原配便是刘隅兄,进士刘田之女,诰封淑人。
于慎思1531—1588): 字无妄,号航隐,又号庞眉生,小字襕衫。
山东东阿人(今属平阴县)东阿诸生、太学生。
善古歌行,尤工古赋,有《庞眉生集》、《群书题跋》等。
二兄于慎思,受其父影响,少年负志,博览群书,尤爱兵家著论,且记性极强,过诵而不忘。
曾随父戎边。
受大中丞张子立青睐。
十九岁入乡试时,因考场兵备森严,强令考生解衣光脚,视考生如犯人,因而恼怒,从此不再科试。
万历十五年,于慎思入京师,居于慎行官坻,“欲试词林游太学,”不幸逝世于京师,享年五十八岁。
朝中各部,皆去挽吊。
留有著作《庞眉生集》,于慎行为其作序。
所作《石淙记》、《游监山记》,是描写洪范山水的好文章。
因他钟爱褚村石淙景致(即今洪范镇纸坊村东南),特在此构筑别墅,会四方文人墨客赏景赋诗。
于慎行:(1545.11.3—1608.1.9), 享年63岁。
字无可,更字无垢,又字可远,号谷山,世称于阁老。
明代东阿(今属山东省平阴县)人。
十四岁,试童子科,六人为首。
明隆庆二年(1568)十七岁入进士弟,授翰林院庶吉士,破格授翰林院编修。
擢升经筵日讲官,选庶吉士,先后曾任修撰、侍讲、左谕德、侍读学士、礼部右侍郎、吏部右侍郎、礼部尚书兼学士,后累升资政大夫,礼部尚书,太子少保兼东阁大学士,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起掌詹事府,后二年兼东阁大学士,万历三十五年卒,赠太子太保谥文定。
著有《谷城山馆文集》、《谷城山馆诗集》、《读史漫录》、《谷山笔尘》、《兖州府志》、《东阿县志》等百余卷留世。
他娶妻秦氏,累封淑人。
在史馆以读书为事,明习典制,贯通百家,与冯琦并为文学名臣。
其诗文弘丽,一时推为大手笔。
著有《读史漫录》、《谷城山馆诗文集》等。
于元烨: 字仲华,山东东阿人(今平阴洪范镇谢庄人)中书舍人,历迁常州、顺天二府通判,刑部员外郎中,莉平府知府,兵部尚书兼七省督师,赐尚方剑,终殉国。
世称“金陵尚书” 于成龙: 字北溟(1617-1684),号于山,山西省永宁(今属交口)人,清代廉吏,其为官清廉,爱民如子,重视教育,兴修学校,康熙赞其“天下廉吏第一”,官至两江总督。
于敏中: 字叔子(1714-1779),号耐圃,清江苏金坛人,于汉翔孙,清雍正癸卯年(1723年)状元于振之弟。
少时资性过人,读书勤奋,雍正七年(1729年)考取举人。
乾隆丁已年(1737年)中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执掌山西试。
不久担任山东、浙江学政,掌管所属各府、厅考试童生及生员。
敏中担任浙江学政期间,考吏拔秀,罢庸补能,按期组织匀举,担任会试总裁,所拔多知名士。
因其满腹经纶,文章冠绝一时,书法清秀洒脱,又通熟掌故,为乾隆皇帝所倚重。
乾隆十八年(1753年)选任兵部侍郎,后改户部侍郎,加太子太保存,期间奉旨编纂《户部则例》126卷。
乾隆二十五任户部侍郎兼军机大臣,历时近20年;还就任文华殿大学士兼户部尚书、文渊阁领阁事先培植职,朝廷谕书多出其手。
清廷 开设四库馆,他受命为正总裁,与大学士刘统勋力主搜辑《永乐大典》中古书。
还担任国史馆、三通(《清通典》、《清通志》、《清文献通考》)馆总裁。
平定四川金川时,敏中负责军书旁午,以书旨功赏戴双眼花翎,画像挂列紫光阁。
乾隆四十二年敏中奏准,以纪事本末体撰写《钦定临清纪略》16卷。
翌年,又奉旨编辑《西清`砚谱》24卷。
还著有《素余堂集》、《日下旧闻考》159卷。
卒后赠文襄,赐祭葬。
于式枚: 清末官员,民初遗老。
字晦若(1853-1916)。
贺县(今贺州)人。
光绪六年(1880年)进士,授兵部主事。
充李鸿章幕僚多年,奏牍多出其手。
1896年参加康有为倡设的保国会。
1906年任广东提学使,广西京官联名上奏荐其兼任广西铁路公司总理,规划建筑广西境内铁路。
1907年充出使考察宪政大臣,上奏反对立宪和召开国会,维护专制皇权,立宪派请罢。
因得皇族和顽固派支持,擢升邮传部侍郎、礼部侍郎、学部侍郎、修订法律大臣、国史馆副总裁。
辛亥革命后悲愤憔悴,稳居青岛,谢绝袁世凯聘为参议。
1916年移居上海病死。
于右任: 原名伯循,字诱人,后以“诱人”谐音“右任”为名,号骚心、髯翁,晚号太平老人,陕西省三原人。
光绪举人。
早年投身民主革命,加入光复会和同盟会,追随孙中山从事民主革命活动。
国民党南京政府成立后,历任审计院院长、政府委员、监察院院长、最高国防委员会委员等职。
又是著名书法家、诗人,善草书,1964年病逝于台湾,有《右任文存》、《右任诗存》行世。
于学忠: 国民党爱国将领。
字孝侯(1890-1964),山东省蓬莱市于家庄村人,早年为吴佩孚之干将,后离吴投张,转入奉系,抗日战争时期,参加过台儿庄战役和武汉保卫战,是张学良被软禁后奉系的重要将领。
王安石的人生经历与故事
王安石简介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世称临川先生。
抚州临川人(现为抚州 东乡县 上池里阳村人),汉族。
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
在北宋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
其诗“学杜得其瘦硬”,长于说理与修辞,善用典,风格遒劲有力,警辟精绝,亦有情韵深婉之作。
著有《临川集》。
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
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
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
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
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
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改革家章事,推行新法。
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号“文”。
其政治变法对宋初社会经济具有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中国最伟大改革家”。
王安石年谱 宋真宗天禧五年辛酉(1021) 一岁 是年十一月十二日出生于临江军(今江西清江)。
仁宗天圣八年庚午(1030) 十岁 王益以殿中丞知韶州(今广东韶关),王安石随父至韶州。
明道二年癸酉(1033) 十三岁 王益回临川(今江西东乡)母报丧,王安石随行。
景祐三年丙子(1036) 十六岁 王益服满赴京,王安石随行。
景祐四年丁丑(1037) 十七岁 四月,王益通判江宁府(今江苏南京),王安石随行。
宝元二年己卯(1039) 十九岁 二月,王益卒于江宁任上。
庆历二年壬午(1042) 二十二岁 三月,王安石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
以秘书郎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
庆历六年丙戌(1046) 二十六岁 自临川赴京,不求馆职,改大理评事,知鄞县。
皇祐三年辛卯(1051) 三十一岁 以殿中丞通判舒州(今安徽潜山)。
至和元年甲午(1054) 三十四岁 自舒州赴京,特授集贤校理,辞不受,九月除群牧司判官。
嘉祐二年丁酉(1057) 三十七岁 五月改太常博士,知常州。
嘉祐三年戊戌(1058) 三十八岁 二月提点江东刑狱。
十月回京,任三司度支判官。
嘉祐六年辛丑(1061) 四十一岁 为工部郎中、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
嘉祐八年癸卯(1063) 四十三岁 三月仁宗,英宗(赵曙)立。
八月,母吴氏卒于京师,十月归葬江宁。
治平四年丁未(1067) 四十七岁 正月,英宗卒,神宗(赵顼)立。
诏以故官知江宁府。
九月,召为翰林学士。
神宗熙宁元年戊申(1068) 四十八岁 四月,自江宁入京。
神宗诏越次入对。
熙宁二年己酉(1069) 四十九岁 二月,以谏议大夫参知政事。
颁行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等。
熙宁三年庚戌(1070) 五十岁 十二月,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史馆大学士,与韩绛并相。
立保甲法。
熙宁五年壬子(1072) 五十二岁 行市易法、保马法。
熙宁六年癸丑(1073) 五十三岁 提举经义局。
九月,熙河大捷,神宗解身上玉带赐之。
熙宁七年甲寅(1074) 五十四岁 三月,行方田均税法。
四月以吏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出知江宁府,新法遭遇首次挫折。
十月,行手实法。
熙宁八年乙卯(1075) 五十五岁 二月,复拜同平章事、昭章馆大学士。
六月,进加左仆射,兼门下侍郎。
熙宁九年丙辰(1076) 五十六岁 六月,子雱卒。
十月,罢为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
元丰元年戊午(1078) 五十八岁 正月,进尚书左仆射,封舒国公。
元丰三年庚申(1080) 六十岁 九月,加特进尚书左仆射、门下侍郎,改封荆国公。
元丰七年甲子(1084) 六十四岁 乞以宅为寺,赐名“报宁”。
元丰八年乙丑(1085) 六十五岁 三月,神宗卒,哲宗(赵煦)即位。
新法先后废罢。
哲宗元祐元年丙寅(1086) 六十六岁 四月初六病逝,赠太傅。
政治家王安石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以进士第四名及第,历任签书淮南(扬州)节度判官厅公事、知鄞县(今浙江宁波)事、舒州(今安徽潜山)通判,一度调开封任群牧司判官,旋又外调知常州事、提点江南东路刑狱公事,继召为三司度支判官、知制诰。
多年的地方官经历,使王安石认识到宋代社会贫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宋封建统治所面临的危局是“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
因此,王安石在嘉佑三年(1058年)上宋仁宗赵祯的万言书中,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
以历史上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于覆灭的事实为例,王安石对改革抱有士大夫群中少见的紧迫感,大声疾呼:“以古准今,则天下安危治乱尚可以有为,有为之时莫急于今日”,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不然,汉亡于黄巾,唐亡于黄巢的历史必将重演,宋王朝也必将走上覆灭的道路。
封建士大夫也把治国太平的厚望寄托于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台执政。
熙宁初,王安石以翰林学士侍从之臣的身份,同年轻的宋神宗宋神宗议论治国之道,深得宋神宗赏识。
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
王安石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指出“政事所以理财,理财乃所谓义也”。
更重要的是,王安石在执政前就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
”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曾经指出:“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而“理财以农事为急,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趋农为急”。
在这次改革中,王安石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
王安石认为,要发展生产,首先是“去(劳动者)疾苦、抑兼并、便趣农”,把劳动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那些游手好闲者也回到生产第一线,收成好坏就决定于人而不决定于天。
要达到这一目的,国家政权需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从上到下的改革。
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
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诸如农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输、市易、免行钱、矿税抽分制等一系列的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
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制度,以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制;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王安石亲自撰写《周礼义》、《书义》、《诗义》,即所谓的《三经新义》,为学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
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
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第一次罢相。
特别是由于变法的设计者王安石与变法的最高主持者宋神宗在如何变法的问题上产生分歧,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
加上变法派内部分裂,其子王雱的病故,王安石于熙宁九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
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
政局的逆转,使王安石深感不安,当他听到免役法也被废除时,不禁悲愤地说:“亦罢至此乎
”不久便郁然病逝。
历史评价: 王安石推行的变法,历史上的评价多有不同。
北宋时期,其反对派就以修史的方法进行批评。
到了南宋,再次通过修史的方法对其改革进行定性,指出王安石变法使得北宋王朝遭到灭亡(有说法指出是南宋朝廷为了推卸皇室的责任)。
以后历朝历代均以此作为依据,对其变法做出这样的判断,以至于在宋元话本里有文章专门讽刺。
但是王安石的家乡的一些文人出于同乡的原因进行了一些争辩,例如陆九渊等。
历史发展到近代,中国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变故,改革的呼声日益提高,所以对王安石变法开始进行正面的评价,主要的人物有梁启超、严复等,他们从社会现实需要出发,呼吁改革精神。
以后对王安石变法的研究越来越多,并在民国时期有所推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王安石的评价主要从阶级等角度出发,以后逐渐取消了这种方法,从具体的利益角度来看他的变法。
主要研究者有漆侠、邓广铭等。
在海外,美籍华裔历史学家黄仁宇就认为,王安石的多项改革,涉及将当时的中国进行大规模的商业,以及数目字管理,但不见容于当时的官宦文化,亦缺乏有关技术能力而无法取得成功。
宗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
第二年,司马光给王安石写了一封三千三百多字的长信,列举实施新法的弊端,要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
〈答司马谏议书〉是王安石的回覆:“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所谓“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
”正是王安石的写照。
王安石变法 由于深得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进行变法。
王安石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并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
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
在改革中,他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
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
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一系列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
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制度,以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制;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
变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两宫太后、皇亲国戚和保守派士大夫结合起来,共同反对变法。
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1074年)第一次罢相。
次年复拜相。
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于熙宁九年(1076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
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
王安石不久便郁然病逝。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启迪 王安石变法失败后,得胜的旧党一下子失去了攻讦的对手,一党一派一条心的日子士大夫是过不下去的,于是内部又分裂为“洛党”“蜀党”和“朔党”三党,彼此之间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分歧互相谩骂,势同水火,比当初同新党的斗争还要激烈。
为了国家的富强,经济的昌盛,中国古代有雄才大略的帝王和有为的政治家,无不变法图存,经历着辉煌与失败。
这里面,有悲剧的英雄,有名标青史的能臣和帝王,也有曾经叨扰千古骂名的历史过客。
嘉佑三年(公元1058年)王安石入为三司度支判官,感于北宋积弱积贫的现状,遂向宋仁宗建言:要求变法以图强。
乐于守成,而不思创举的赵祯并不以他的建言为意。
直至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即神宗即位的第二年,王安石才被从小喜读韩非子,热衷于变法理财的赵顼拜为参知政事(副宰相),翌年升任宰相,开始推行变法的主张。
其均输、青苗、方田均税、农田水利、免税,市易诸法,利在理财富国;保马、保甲、将兵诸法利在精兵简政,便利于民。
王安石处于“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良好用心,以“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的决心两度罢相,不避艰险,推行新法,结果,劳心费神,事倍功半,不但没有取得变法的成功,反而在众多大官僚的反对声中,在自己阵营不断的内讧和分裂中,在宋神宗的疑虑和以贤德著称的曹皇后(仁宗妻)、高皇后(英宗妻)、向皇后(神宗妻)的干预下宣告了变法的失败,并于熙宁十年(公元1077年)再度罢相,从此逐渐淡出政治舞台。
后来,以蔡京为首的新党虽然打着王安石变法的旗号,继续推行已经变味,而成为新兴官僚集团敛财扰民的工具的新法,并设元佑党人碑迫害当时反对新法的一代名臣,却也因为贪污腐败,蝇营狗苟,为天下所不齿,最终成为断送北宋江山的乱臣贼子,自己遗臭万年,也累及王安石,遭逢了千年的骂名。
有良好的愿望和动机,并不一定就产生良好的结果。
王安石变法的失败可以作为这一论断的注脚。
古来变法,实际上所要解决的就是四个字“理财、用人”。
理财为了富国强兵,是变法最基本的需求;而用人则关系到财理到哪里去了,实际关系到变法的成败。
王安石并没有很好地解决用人的问题,因此,他的初衷很好,措施也不能说不得力的变法却没有收到应有的结果,反而成为新兴官僚集团搜刮地皮,扰民害民的工具,大悖于王安石的良苦用心,这究竟是因为什么呢
不管当代的历史学界怎样诽谤反对新法的韩琦、富弼、司马光、文彦博,范纯仁,甚至苏轼兄弟,都无法否认这样一个事实:即,几乎宋史上有名的一代名臣,他们在其他方面都堪称泰斗、干才,在个人品格上也足可以光照千秋,怎么不约而同地都成了王安石变法的反对者呢
后妃史上,贤德自守,不逾闺训半寸、无人可以企及的曹后、高后那样深明事理的女主,怎么也加入到本来有利于赵氏统治的变法的反对者之列呢
简单地用大地主、大官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联合反对重在抑制豪强兼并的新法,从而导致了新法的失败,这是不科学的,至少是违背了历史事实本身。
纵观王安石变法的用人,基本贯彻着党同伐异的干部路线。
只要是口头上坚决拥护新法,并且不惜矫枉过正地推行他所以为的新法的后进,不管其人品怎样,节操如何、是否有胸襟为了终极目标,就能虚怀若谷地博采众家之益言,忍辱负重地团结同人,目标一致地坚定地走到底,都是王安石信任重用的对象。
而恰恰是这些人,大多处于政治投机的动机,并不真心拥护变法改革,只是借用这一终南捷径,来实现自己飞黄腾达,青云直上的目的而已。
曾布是王安石推介为主管变法的司农寺的少卿,也是青苗,市易诸法的参与制定者,但在朝臣,后党一致反对下,神宗对变法有所动摇时,即联合另一个市易法的倡议人魏继宗攻讦实施此法的王安石的另一个得力助手吕嘉问,止此一点,可见曾布,魏继宗人品之一斑。
首倡差役诸法害农的前三司使韩绛(王安石第一次罢相继为宰相,继续推行新法者)与王安石得力助手吕惠卿多有不和,王安石复相后,又于市易司用人与王安石意见相左,自请辞职外任知州。
王安石荐用吕嘉问为市易司,又为吕惠卿所不满,双方时有芥蒂,为王安石子王雱所知,雱仅指示御史中丞邓纨上书弹劾吕惠卿在华亭县借富民家财置田产,由县吏收租,“交接贪污”,致使吕惠卿罢政,牵连同人章淳,使王安石又失两臂膀。
这样一个临时拼凑的,貌合神离的变法集团,个人品行又可以时时为人添加攻讦、弹劾的理由,怎能不让王安石内外交困,陷于两难之境呢
接任王安石宰相的枢密使吴充,是王安石的儿女亲家,却不心许新法,率先变更。
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竟然与前宰相富弼女婿冯京联合支持言官郑侠上书攻击吕“惠卿朋党奸邪”。
闲居洛阳四年的司马光上书言及新法弊端,一是青苗钱,使民负债,官无所得。
二是免役敛钱,养浮浪之人。
三是保甲扰民。
至少是触到了新法在推行过程中,官吏变本加厉,使该法变质的实际。
在外有强大政敌,内部又涣散离心离德的情况下,独木难支的王安石只有息政败北,哪里能有其他的选择
至此,新法便成了蔡京六贼(高俅、童贯、王黼、朱缅、李彦)揽财害民的工具,致使天下纷扰,民不聊生,内忧外患纷至沓来。
使王安石多少年蒙受了不白之冤
文学家王安石 王安石不仅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同时也是一位卓越的文学家。
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把文学创作和政治活动密切地联系起来,强调文学的作用首先在于为社会服务。
他反对西昆派杨亿、刘筠等人空泛的靡弱文风,认为“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矣。
所谓辞者,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
诚使巧县华,不必适用;诚使适用,亦不必巧且华。
要之以适用为本,以刻镂绘画为之容也。
”(《上人书》)正因为安石以“务为有补于世”的“适用”观点视为文学创作的根本,他的作品多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具有较浓厚的政治色彩。
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临川先生歌曲》等。
王安石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散文,雄健简练,奇崛峭拔,大都是书、表、记、序等体式的论说文,阐述政治见解与主张,为变法革新服务。
这些文章针对时政或社会问题,观点鲜明,分析深刻,长篇则横铺而不力单,短篇则纡折而不味薄。
《上仁皇帝言事书》,是主张社会变革的一篇代表作,根据对北宋王朝内外交困形势的深入分析,提出了完整的变法主张,表现出作者“起民之病,治国之疵”的进步思想。
《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在叙述并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的同时,尖锐地提示了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利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
它对第二年开始施行的政,无异吹起了一支前奏曲。
《答司马谏议书》,以数百字的篇幅,针对司马光指责新法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四事,严加剖驳,短小精悍,言简意赅,措词得体,体现了作者刚毅果断和坚持原则的政治家风度。
安石的政论文,不论长篇还是短制,结构都很谨严,主意超卓,说理透彻,语言朴素精练,“只用一二语,便可扫却他人数大段”(刘熙载《艺概.文概》),具有较强的概括性与逻辑力量。
这时推动变法和巩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成果起了积极的作用。
安石的一些小品文,脍炙人口,《鲧说》、《读孟尝君传》、《书刺客传后》、《伤仲永》等,评价人物,笔力劲健,文风峭刻,富有感情色彩,给人以显豁的新鲜觉。
他还有一部分山水游记散文,《城陂院兴造记》,简洁明快而省力,酷似柳宗元;《游褒禅山记》,亦记游,亦说理,二者结合得紧密自然,即使抽象的道理生动、形象,又使具体的记事增加思想深度,显得布局灵活并又曲折多变。
王安石的诗歌,大致可以罢相(1076年左右)划界而分为前、后期,在内容和风格上有较明显的区别。
“王荆公少以意气自许,故诗语惟其所向,不复更为涵蓄……后为群牧羊官,从宋次道尽假唐人诗集,博观而约取,晚年始尽深婉不迫之趣”(叶梦得《石林诗话》)。
前期的诗歌,长于说理,倾向性十分鲜明,涉及许多重大而尖锐的社会,问题注意到下层人民的痛苦,替他们发出了不平之声。
《感事》、《兼并》、《省兵》等,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描写和提示了宋代国势的积弱或内政的腐败,指出了大地主、大商人兼并土地对于国家和人民的危害,提出“精兵择将”的建议;《收盐》、《河北民》等,反映了当时人民群众备受统治者迫、害压榨的悲惨遭遇;《试院中》、《评定试卷》等,则直接抨击以诗,赋取士的科举制度,要求起用具有经世济国的人才;《元日》、《歌元丰》等,热情地讴歌了变法带来的新气象和人民的欢乐;《商鞅》、《贾生》等,通过对历史人物功过得失的价,抒发了自己的新的见解和进步意义。
安石后期的隐居生活,带来了他的诗歌创作上的化。
他流连、陶醉于山水田园中,题材内容比较狭窄,大量的写景诗、咏物诗取代了前期政治诗的位置,抒发一种闲恬的情趣。
但艺术表现上却臻于圆熟,“雅丽精绝,脱去流俗,每讽味之,便沉沆瀣生牙颊间。
”(《后山诗话》载黄鲁直语)和《泊船瓜洲》、《江上》《梅花》、《书湖阴先生壁》等诗,观察细致,精工巧丽,意境幽远清新,表现了对大自然美的歌颂和热爱,历来为人们所传诵。
从诗体说来,安石的古体诗虽然多用典故,好发议论,但象《明妃曲》、《桃源行》篇,立意新颖,充满着情感和丰富的想象。
律诗则用字工稳,对偶贴切,但有时不免失于过多的雕刻。
五绝和七绝尤负盛誉,“王半山备众体,精绝句”(《寒厅诗话》),“荆公绝句妙天下”(《艇斋诗话》)。
他的诗对当代和后世都有影响,被称为“王荆公体”(严羽《沧浪诗话》)。
王安石的词,今存约二十余首。
虽不以词名家,但其“作品瘦削雅素,一洗五代旧习”(刘熙载《艺概.词曲概》)。
《桂枝香.金陵怀古》一词,通过描写金陵(今江苏南京市)壮景及怀古,揭露六朝统治阶级“繁华兢逐”的腐朽生活,豪纵沉郁,被赞为咏古绝唱。
它同范仲淹的《渔家傲》“塞下秋来风景异”一词,开了苏东坡豪放的先声,给后来词坛以良好的影响。
从文学角度总观安石的作品,无论诗、文、词都有杰出的成就。
北宋中期开展的诗文革新运动,在他手里得到了有力推动,对扫除宋初风靡一时的浮华余风作出了贡献。
但是,安石的文学主张,却过于强调“实用”,对艺术形式的作用往往估计不足。
他的不少诗文,又常常表现得议论说理成分过重,瘦硬而缺少形象性和韵味。
还有一些诗篇,论禅说佛理,晦涩干枯,但也不失大家风范,是我国诗歌史上的一颗明星。
我需要古文《琅琊溪述》的全文翻译。
1061年(嘉祐六年)理评事、签翔府判官。
杭判密州(山东)、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县令黄州(今湖北黄冈市)团练副使1084年,苏轼复为朝奉郎知登州(蓬莱)。
四个月后,以礼部郎中被召还朝。
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个月后,升中书舍人,不久又升翰林学士知制诰(为皇帝起草诏书的秘书,三品),知礼部贡举。
徽宗即位后,调廉州安置、舒州团练副使、永州安置。
岳飞 满江红是什么时候写的
岳飞的《满江红》创作时间有三种说法:一,岳飞第一次北伐,即岳飞30岁出头时所作。
二,公元1136年(绍兴六年)。
绍兴六年,岳飞第二次出师北伐,攻占了伊阳、洛阳、商州和虢州,继而围攻陈、蔡地区。
但岳飞很快发现自己是孤军深入,既无援兵,又无粮草,不得不撤回鄂州(今湖北武昌)。
此次北伐,岳飞壮志未酬,镇守鄂州时写下了千古绝唱的名词《满江红》。
三,《满江红》创作的具体时间应该是在岳飞入狱前不久。
岳飞(1103—1142)南宋抗金名将。
字鹏举,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
官至枢密副使,封武昌郡开国公。
以不附和议,被秦桧所陷,被害于大理寺狱。
《满江红》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