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感言 > 最差女主角的获奖感言阅读答案

最差女主角的获奖感言阅读答案

时间:2015-07-28 05:59

金扫帚奖是什么奖项,它有什么存在的意义,激励演员还是讽刺演员

1、最冗长的奥斯卡获奖感言  在第72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上,  沃伦-比蒂在接受欧文-塔尔伯格(Irving Thalberg)终身成就奖时发表了一番冗长的获奖感言,时间长达6分钟。

  可惜他还是无缘这个另类奖项,因为1940年葛丽-亚嘉逊获奖时发表了一番更长的获奖感言。

  2、最佳奥斯卡获奖感言  好莱坞才女艾玛-汤普森的口才自然也高人一筹。

1995年她凭《理智与情感》获最佳改编剧本奖时,以诙谐的口气表示她准备带着自己的作品去拜祭简-奥斯汀的坟墓,并且告诉她这部片子赚了多少钱。

这番言简意赅的话既点到了影片成功的商业运作,又巧妙地恭维了这部改编电影的原作者。

  3、最差奥斯卡获奖感言  2002年,珍妮弗-康纳莉凭《美丽心灵》获当年的奥斯卡最佳女配角奖时,情绪显然很激动。

不过她说话太没水平,她走上领奖台后居然拿出了一长串要感谢的人员名单,并且低着头一个不漏地照着念完,让观众听了直打哈欠。

  4、最长的奥斯卡晚会  2002年,奥斯卡晚会第一次在柯达剧院举行。

晚会的导演是从来没有执导过奥斯卡晚会的劳拉-泽斯金。

第一次担当大纲的她脑子里有无数想法,似乎想把它们一下子就用完。

结果整个晚会持续了四个小时二十几分钟之多。

  5、最佳奥斯卡颁奖主持人  这个奖项似乎应该颁给2003年的奥斯卡颁奖主持人、喜剧明星史蒂夫-马丁,他在开场白中,不忘记用战争开玩笑:“过去一年内,所有人对我都很支持,法国和德国除外。

”  6、最差奥斯卡颁奖主持人  黑人女星琥比-戈德堡的喜剧天赋固然无人能及,可是在1999年的奥斯卡颁奖晚会上,身为主持人的她把当年获得提名电影的戏服都穿了个遍,整个晚会简直成了她的专场时装秀,因此这个另类奖项非她莫属。

  7、最佳奥斯卡颁奖晚礼服  1995年奥斯卡颁奖晚会,乌玛-瑟曼穿着那件淡紫色雪纺绸出现在红地毯上时,立马成了全场的焦点。

而Prada(普拉达)这个牌子也借好莱坞的屏幕大大提高了知名度,对此乌玛-瑟曼自然功不可没,因此她得这个奖是实至名归。

  8、最差奥斯卡颁奖晚礼服  相反,2002年奥斯卡颁奖晚会格温妮斯-帕特洛穿的那件礼服糟糕至极,已经被载进了奥斯卡史册。

由于上衣的网眼几乎可以透视,因此ABC电视台的检查员怀疑这个画面是否应该被播出。

  9、最默契的奥斯卡情侣  这个奖项当属本-妮弗。

当时还在热恋之中的这对情侣如胶似膝,,2003年奥斯卡颁奖晚会上也是成双成对出现,硬是谋杀了无数胶卷。

  10、出场费用最高的奥斯卡明星  人们总希望芭芭拉-史翠珊能够在奥斯卡晚会上出现,可是她的出场费用实在吓人,因为组委会得为她做出特殊的安排,包括专门的进出口和专门的通道等。

芭芭拉-史翠珊才是奥斯卡晚会上真正的大牌。

  11、最差劲的政治演讲  电影界的政治狂人迈克-摩尔摘得了这个奖项。

2003年他的反战主题影片《科伦拜恩的保龄》获最佳纪录片时,迈克-摩尔在颁奖礼上大骂向伊拉克宣战的美国总统布什,虽然有部分人表示喝采,但是底下更多的是嘘声。

  12、最受欢迎的政治演讲  纪录片《一个幸存者的回忆》获奖时,导演将这位幸存者带上了领奖台。

当他的讲话结束时,现场乐队开始演奏音乐,而那位幸存者就站在麦克风前直到音乐结束。

接着她告诉底下静静坐着的观众说:“我在一个地方度过了不可思议的六年,在那儿获得一块硬面包,接着活过另一天就意味着胜利。

”  奥斯卡之最获奥斯卡奖项项目最多的影片  *****获奥斯卡奖项项目最多的影片  1、荣获11项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奖的有:《宾虚》(BenHur,1959)《泰坦尼克号》(Titanic,1997)  获10项奖的有:《西区故事》(WestSideStory,1961)  获9项奖的有:《琪琪》(Gigi,1958)《末代皇帝》(TheLastEmperor,1987)《英国病人》(TheEnglishPatient,1996)  获8项奖的有:《乱世佳人》(GoneWithTheWind,1939)《永垂不朽》(FromHeretoEternity,1953)  《码头风云》(OnTheWaterfront,1954)《窈窕淑女》(MyFairLady,1964)《小酒馆》(Cabaret,1972)  《甘地传》(Gandhi,1982)《莫扎特》(Amadeus,1984)  2、获奥斯卡奖提名项目最多的影片有 《彗星美人》(AllAboutEve,1950),获14项提名  《泰坦尼克号》(Titanic,1997),获14项提名  《乱世佳人》(GoneWithTheWind,1939),获13项提名  《永垂不朽》(FromHereToEternity,1953),获13项提名  《玛丽·波平斯》(MaryPoppins,1964),获13项提名《谁害怕维吉尼亚·伍尔夫》  (Who'sAfraidofVirginiaWoolf?1966),获13项提名  3、获奥斯卡奖最多的演员凯瑟琳·赫本(KatharineHepburn),1934、1967、1968和1981年先后4度获  得电影与艺术科学学院奖,4次都是最佳女主角。

  4、获奥斯卡奖提名最多的女演员凯瑟琳·赫本(KatharineHepburn),获12次提名  贝蒂·戴维斯(BatteDavis),获10次提名  梅丽尔·斯特里普(MerylStreep),获12次提名  梅丽尔·斯特里普于1999年因影片《真情》(OneTrueThing)曾获奥斯卡最佳女主角提名;  (2000)又因《心灵的音乐》(MusicoftheHeart)一片再次荣获奥斯卡最佳女主角的提名。

故迄今为止,她已经平了凯瑟琳·赫本创造的这项记录,即已被提名12次,从而成为最有希望在未来打破这项记录的女演员。

  获奥斯卡奖最多的演员:凯瑟琳·赫本(Katharine Hepburn),1934、1967、1968和1981年先后  4度获得奥斯卡奖,4次都是最佳女主角。

她是美国精神的象征,美国人自然给了她至高无上的荣誉。

  最年长的奥斯卡最佳男配角:乔治·伯恩斯(George Burns)因《阳光少年》(The Sunshine Boys)  1975年赢得奥斯卡最佳男配角奖时年80岁。

  获奥斯卡奖提名最多的女演员: 又是凯瑟琳·赫本(Katharine Hepburn),获12次提名。

梅丽尔  ·斯特里普(Meryl Streep),获12次提名。

  最年长的奥斯卡最佳男主角:亨利·方达(Henry Fonda)因《金色池塘》(On Golden Pond)  1981年赢得最佳男主角奖,时年76岁又317天。

获奖不久即辞世,“最佳男主角”成了他的墓志铭。

  获奥斯卡奖提名最多的男演员: 杰克·尼科尔森(Jack Nicholson),获11次提名。

  获奥斯卡奖提名最多的导演:威廉·惠勒(William Wyler)获12次提名。

  获奥斯卡奖最多的个人:沃尔特·迪斯尼(Walt Disney),个人获奖共26次,包括12个卡通奖和  长、短记录片及荣誉奖等多个奖项。

  获奥斯卡最佳影片奖的第一部彩色影片: 《乱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1939年)获奥斯卡奖项最多的影片:《宾虚》(Ben Hur,1959年),《泰坦尼克号》(Titanic,1997年)均获11项奥斯卡奖。

  获奥斯卡最佳导演奖最多者:约翰·福特(John Ford)获奖4次分别为1935、1940、1941和1952年。

  没有一次是西部片,这对于这位西部片大师是一种污辱。

  获提名的项目最多且全获奥斯卡奖的影片:《末代皇帝》(The Last Emperor,1987), 获9项提名全部获奖。

  获奥斯卡奖提名的最年轻演员:贾斯汀·亨利(Justin Henry)因《克莱默夫妇》(Kramer  vs.Kramer,1979年)获奥斯卡最佳男配角提名,那时他只有8岁。

  获得奥斯卡奖年龄最大的演员:格劳乔·马克斯(Groucho Marx)于1973年获得奥斯卡荣誉奖,时年83岁。

金扫帚奖的历届回顾

《千与千寻—我很喜欢的动画电影。

  没有太的辞藻,没有太华丽的故事,它甚至说是一部很平凡的电影,可还是让我哭了。

  千寻还只是一个孩子而已,一个该任性该撒娇的年龄,然而一段关于魔法的奇遇,却让她一夜长大。

  谁最早说的呢

好奇心可以杀死猫。

  一家三口进入了怪异的巷子,快到傍晚,美食无数,物质的诱惑一波接一波袭来。

  人生来就是贪婪的。

  父母留下享受起大餐来,千寻独自走开。

  眼前的建筑宏伟而诡异,带着时间喧嚣过的沧桑;烟囱冒着黑烟,假山上的流水冒着热气,一切都是那么祥和;像是风雨来临前的安然。

  站在短桥上向下望见了火车,一直追随着跑到另一边看见它开走,有谁在身后。

  于是转头,一眼万年。

  第一次相见么

  ——眼前的少年清秀,带着孩子气的俊美。

  他愣了一下,回神却急忙叫她走,因为快天黑了。

  来不及问缘由,千寻转身就跑,回头瞬间,看见少年挡在身后吹出不思议的魔法,刹那间街灯繁华,光影浮动,静瑟变得喧嚣起来。

  “有什么正在发生”心里的不安渐渐扩大变成现实——父母竟然变成了猪。

  谁说见多识广就一定只有好处呢

人生阅历较为丰富的父母踏出了大胆而禁忌的一步,而因天真纯朴而胆怯的千寻却逃过一劫,造化就是如此弄人。

  就像一开始设定好的那样,千寻,她还是一个孩子,一个普通的女子。

  于是眼神接触到这不可思议的一切时,她慌了,她不知所措;她哭泣,她甚至看见自己在慢慢变得透明。

  有船靠岸,乘客是一群渐渐显形的妖怪,岸边也涌上来一堆黑色影子。

  她尖叫,她逃跑。

  她想这一定是个噩梦,那么……谁可不可以快点带她逃开

  黑暗的角落有人搂住她的肩膀,是那个少年,他说:“我是来帮你的。

”  她害怕,她拒绝。

  半强迫着,他喂她吃下一粒小丸。

  “摸摸看。

”  他伸出手,她碰触到了——温暖,她在这个异样的世界第一次有了依靠。

  他护着她,他带她逃,他在她憋不住气之后安慰她:“没事,千寻已经很努力了。

”  他教她在这里生存的方法,他告诉她不是在做梦,他还说:“自你小时候我就已经见过你。

”  真的……不是第一次相见么

她想不起来。

  “别忘了,我是来帮助千寻的。

”  “我的名字叫白龙。

”  温暖的话语就像言灵,让人从心底里开始相信一切总还是有希望。

  谁说女孩就不如男子坚强

  即使是再离奇的困难也好,再不可思议的情况也罢,闯过去就会勇敢地长大。

  她按照少年所说的找到锅炉爷爷,却被告知人手够了,她黯然了。

  善良的孩子总会换来好运,直到她帮被压得痛苦小煤精捡起煤炭而不知所措时——“既然插手要做,就做到底

”  锅炉爷爷还说:“她是我的孙女,她想工作。

” 还说,“祝你好运。

”  却原来,锅炉爷爷是个嘴硬心软的人。

  心一点一点暖起来,是她的,也是我的。

  千寻笨拙却真诚,带着小女孩的天真,踏上了艰难的道路,而她也别无选择。

  “请让我在这里工作

”死缠烂打,终究还是成功了。

  再见白龙,他却突然变成了陌生人。

  千寻迷惑了。

  在众声排斥中被分配给了叫小玲的女人,是在锅炉爷爷那里遇见的女人。

  女人冷漠的说她麻烦让她打杂,然后带她离开。

  千寻根本就不明白伪装的意义,有点落寞,有点难过。

  转过走廊的弯道,女人却一脸笑容地说:“看你笨手笨脚的,还真担心你呢

”  还说:“不要大意

有不懂的地方就来问我。

”  再后来,白龙变回了自己认识的那个少年,那个温暖的男子,他告诉她,他带她去见她的父母。

  心中有什么东西熄灭后燃烧得更加猛烈——我们不也都是这样么

社会的复杂,让我们不得不扮演不同的角色。

但,原来,一切的一切,总还是有好的。

  见到对她不理不睬的“父母”,她大喊:“我一定会救你们的,不要吃得太多,不然会被人给宰掉的

”然后冲了出去。

  他要她狠狠地记住自己的名字——千寻,因为他想不起来自己的名字,不懂得回家的路。

  她拿着他做的饭团,哭得很大声,因为以后她必须坚强。

  于是,千寻肃然了神色开始工作,义无反顾地扛起命运的重量。

  她努力的学,认真的做,担起最差最脏的工作。

  不仅仅是为了生存,到底还是个善良的孩子,因为善良,她接手别人都不愿意服侍的“腐烂神”作为她的第一个客人,在人人的嘲笑声中艰难又尽心尽力的做着自己的工作。

  事实证明,不怕苦的孩子总会有回报,那“腐败神”洗干净后却原来是位惨受污染的而且还是鼎鼎大名的“河神”

  全员欢呼,汤婆婆跑来抱住她,她手里拿着河神“礼物”,笑得一脸傻傻的灿烂。

  我第一次忍不住哭了,为她的善良,为她的辛苦,为她的付出,也为她的收获。

真是很让人窝心的孩子,值得被人打心眼儿疼进去。

所以我和着她高兴,真正的为一个人的本质感到愉悦。

  再见白龙,他被打回了龙的原形,浑身血污,被一群式神追赶着。

  喊出白龙这俩字的一刹那,她愣了。

为什么她知道它就是他呢

  她就是知道,说不上为什么。

  龙很痛苦的样子,不住翻滚,磕磕碰碰窜到了楼上。

  千寻追上去,一路惊险,躲过汤婆婆,却被巨型宝宝抓住了手,要她陪着玩。

  她说:“我很重要的人受了伤,我必须出去

”  原来,他早已是她很重要的人。

  宝宝不依,准备大哭之时,汤婆婆的孪生姐姐钱婆婆出现把他变成了小白鼠。

  说不上幸运,钱婆婆也是想要加害白龙的人。

  “白龙是个善良的人。

”她坚定地说。

  这次,换她来保护他。

  一段小闹剧打碎了钱婆婆的计划,她死抱着他跟他一起坠下楼去。

  冥冥之中有画面在脑海中闪过,趴在他背上的感觉,似曾相识,但也仅是一瞬的事。

  白龙用最后的力气载着她脱离深渊,俩人一起落到了锅炉爷爷那。

  千寻不知如何动作,是焦急

是心痛

两种都有吧。

  锅炉爷爷束手无策,魔法强大,他没办法救他。

  善良又坚强的孩子会有回报的铁则再次显现,河神的丸子救了他。

  她掰开他的嘴,放入丸子后死命的压住他不让他吐出来。

她知道他痛苦,可是她不能让他死,她想,她不能让他死。

  终究,还是她救了他。

  怀里的白龙奄奄一息,从锅炉爷爷那里听到了他的过去。

  她说“我把印章还给钱婆婆,好好道歉,请她救救白龙,亲告诉我她的住址。

”  也许是恩情,也许是友情,也许还有那么一点点亲情,混在一起的感情,她分不清。

  她只知,她要救他。

  她说她宁愿沿着铁轨走回来也要救他。

  她俯身在他身边说:“白龙,我很快就会回来,你不要死哦。

”  是单方面的强制约定,也是自己给自己的一个安慰。

  “到底怎么回事

”  “还不明白么

这是爱、爱

”  呵,原来如此。

  路上又有小插曲。

  汤婆婆不认识自己的孩子,我不晓得是不是该说那是肤浅的,悲哀的感情,也许过分了一点,可我就是这么想的,悲哀,真的,悲哀。

  汤婆婆对付不了那个奇怪的客人,为了钱让千寻做替死鬼。

不知道这时的X婆婆收到了多少鄙夷的目光呢

  奇怪的客人吃下了另一半河神丸子,药理作用下吐的将近虚脱,气疯了想要找千寻算账。

  千寻边跑边等他,把他引出了大澡堂。

  千寻说:“他是来了这里后才变坏的,带他离开比较好。

”  我还能说什么呢

不是每一个人都善良,但每一个善良的人,又有多少能做到以德抱怨呢

喜欢的同时,更是有点佩服这个纯朴得傻气的女孩了。

  然后的然后,她带着无处可去的怪客人上了火车,一同前往钱婆婆处。

  坐在车上,她转头看向外面,极速后退的轨道,一望无际的海,还有远处明晃晃的天上飘着的白云。

这就像一条通往末日的道路,谁知到前面会有什么在等着她呢

  可是,她要他活,她绝不退缩

  场景切换汤婆婆处,围着浴巾的汤婆婆坐在火炉前,指责替千寻求情的手下无能,说千寻不顾父母逃跑了,说要把她的父母杀掉。

  白龙进来,问她有没发现,她最重要的东西被换掉了。

  她说他狂的同时,竟然顺手拿起眼前的金子检查,看是否被换掉了。

  我无言,悲哀的女人,把金子放在儿子前面。

  等她意识到宝宝被换掉的时候,金子也适时化为粪土,多么讽刺,人财两失。

  巫婆变成魔鬼,头发飞散,嘴里喷火,也许这才该是她本来丑陋的样子。

  被巫婆头发缠住的少年毫不畏惧,脸色一如既往的沉静。

  他说他去带宝宝回来。

  他说条件是让千寻和父母平安离开回到人类的世界。

  “那么你的下场呢

即使把你五马分尸也行么

”  少年目光坚定,尽管没说出口,可谁还不能明白呢

  他为了她,她为了他,都是搭上生命的冒险,却都做的这样坚决。

  心里就快有什么东西想要满溢出来,说不上是感动还是羡慕,就是这样一种复杂而温暖的感情纠缠在一起,让人不落泪也难。

  钱婆婆意外的是一个好人,不同于妹妹的利益熏心和愚昧自傲,是一个慈祥的老人,事情也进展的很顺利。

  小老鼠和怪鸟身上的魔法早已消失,它却不愿意马上变回去,终究还是体会到了牢笼以外的自由生活,再累,也不会有人想要再回去笼子里关着。

  钱婆婆对她说这是这个世界的规矩,不管是她的父母还是男友,都必须她自己解决。

  她还对她说发生过的事不可能忘记,只是她记不起。

  千寻还是决定回去,她怕父母被吃掉,她也怕白龙死掉。

  于是,傻女孩拿上大家一起做的附身符,准备踏上征程。

友情真的比很多东西宝贵,心灵上的无敌,便是刀山火海,她也能去。

  凤吹得窗户抖动,婆婆说有客人来的正是时候,千寻你快出去。

  千寻答是,然后开门。

看见是白龙的原形时几乎是扑了上去。

  抱住他的头,没有什么比这一刻真实存在在怀里的人来得更实在了,她几乎快哭了,她用感叹的语气说着太好了。

  钱婆婆说白龙你的事我不再追究,但是你要好好保护她。

  我忽然就有一种嫁了女儿的感觉,也是了,这么好的女孩,该抓住。

  最后紧紧拥抱那慈祥的老婆婆,她真诚的说:“谢谢你,我要走了。

”  “没问题,你一定能做到。

”  这温暖的鼓励,便是魔法,让她拥有了一股无谓的力量。

  趴在龙背上飞翔,就像在水中穿行一般,是了

她终于记起尘封的往事。

  ——原来,他们的确不是第一次见面,早在很久很久以前白龙便救过她,久到她都以为她忘记了。

  她说,你的真名叫琥珀川。

声音轻灵,像是指尖跳上钢琴一般。

  刹那光景,白龙的鳞片褪尽,变回那个有着一脸坚定的少年。

  与她十指交握的少年眼里异常闪亮,像是让她跌进了整片海洋。

  他说他的真名叫赈早见琥珀主,他说谢谢你,千寻。

  额头相触,闭上眼,上升的气流把她的泪水抛向更高的地方,她说她很高兴。

  她为他高兴。

  他们终于记起了彼此,找回了丢失的回忆,  然后的一切都很顺利,他带着她飞回去,她说出了正确答案救回了父母,契约也应言粉碎。

  所有在场的妖怪神仙都为她高兴,这个有点笨拙傻气的女孩子,早在日常生活的一点一滴中赢得人心,她用人格魅力完美演出,完美收获。

  最后,他和她拉着手跑到草坪的一边,必须分手了,他不能过去。

  千寻焦急的问那白龙呢白龙怎么办

  少年笑的温暖,说他会回到原来的世界,说他们一定还会见面。

  她说一定

  他说一定。

  紧握的手松开了,但总有一天还会紧握在一起,然后永永远远,再不分离。

  她相信,所以她头也不回的跑出去。

  出了隧道的那一刻,时间像被抽掉了,一切都仿佛是恍惚间发生过,画面的更替,有些让人不忍心,只有车上厚厚一层灰安静的诉说着曾经的真实。

  她这才转过头望着隧道口。

  一定会再见的,一定

  故事到这里,算是不完美的完美落幕了。

  就像文章的开头说的那样,这只是一个甚至有些平凡的故事,我却还是哭了。

  剧中一次又一次化险为夷安排的十分巧妙,淡淡哀伤的同时又暖暖的幸福着。

  妖怪神仙的世界里,原来也有坏人也有好人。

它诉说着金钱与人格的重量,它描绘了现实在魔法世界中的真实投影。

它说魔法并不是万能的,就像小老鼠帮钱婆婆做手工时说的那句:“魔法做的一点用也没有。

”  宫崎骏爷爷的动画总是平凡的演绎着不平凡的事,直到这些故事在我们的心理掀起万丈波澜。

  最后的最后,有人哭了也有人笑了,我们都一起经历过了。

  心里这种感叹是什么呢

道不出的满足,明明不是自己得到了幸福。

但总觉得,看着他们幸福,自己也能够开心的狠狠笑下去。

  嘛~既然又是一部童话般美妙的故事,那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相信王子会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呢

  红尘中的幸福其实真的,就这么简单。

评价仙剑奇侠传

大酷哥,

重楼,我的偶像  春花那堪几度霜 ,秋月谁与共孤光。

  痴心若遇真情意, 翩翩彩蝶化红妆。

  ——彩依  不过关于仙剑奇侠传1却到现在还有争议。

  仙剑奇侠传DOS版结局真相及推测出的最早的灵月战争(姚谢之间)  发表时间:2006-5-25 16:21:34  仙剑奇侠传DOS版结局真相及推测出的最早的灵月战争(姚谢之间)  首先引用“《仙剑奇侠传》铸造者:狂徒传说”一文中的部分文字:  制作仙剑时,姚壮宪和谢崇辉为了结局而争论不已。

姚壮宪提出灵儿与水魔兽同归于尽后肉身毁灭,元神附在月如的躯体上。

这个构思遭到企划谢崇辉与美术林珈汶的反对……至于最后姚壮宪是否妥协,看游戏片尾就知道了。

  当初姚仙设定的结局居然是  “灵儿”肉身毁灭,灵魂残存  “月如”灵魂毁灭,肉身保存  因此,结局里面那个最后的画面,是灵儿的魂魄寄托在月如的身上,抱着自己的女儿在等李逍遥。

类似《聊斋》中某故事情节。

  不过,在无责任企划谢崇辉(狂徒小组的创始人,定名人,已离开大宇,他离开后随即狂徒小组解散)的强烈反对下,最后这一结局没有被明确点明。

我今天认真回忆了仙剑1DOS的细节情节,发现其实这个结局才是真正的结局。

而且未毕不是一个大家可以接受的结局,从小女孩叫“忆如”,以及圣姑的话对月如情况的结论和月如在逍遥梦中“决别”来看,月如确实是不会回来了。

  另外,我有了惊奇的发现,那就是我推测出最早的灵月战争在游戏制作期间就开始了  姚仙其实是最早的灵儿派^_^  谢崇辉是最早的月如派,^_^  姚仙的话“第一代获得的成果,其实超乎我自己的预料,当时也没有想到马上再做二代,所谓剧情留的伏笔只是为了留给玩家回味和想像空间,基于对于一代结局的投入感情,我自己很不愿摊开这些伏笔于阳光下”姚接受采访时还说过灵儿代表的是他心目中的妻子,月如是他心目中的情人,阿奴代表的是他心目中的儿时好友,不过,这是姚的个人意见。

  谢最近看电视后评论的话“灵儿的一句:那月如姐姐怎麼办?逍遥呐喊灵儿,逍遥与灵儿让掌中骨灰随风而逝(当时我误以为是月如的),著实让我心碎....”  无责任企划谢崇辉一句“当时我误以为是月如的”就点明了他的月如派身份。

他从月如派创始人的感情角度反对姚仙作为灵儿派创始人感情角度的原始设定。

这一当时不为外人了解的最早的灵月战争却埋下了仙剑2失败的前因。

在谢主持制作的新仙剑里面月如情节明显加重,最后预告的仙剑2剧情(大家都知道和后来出来的游戏不一样)其实是无责任企划谢崇辉的设定,可是这次反对的却是姚仙,而且是反对谢领导的新狂徒小组整个团队来做仙剑2。

这时候做仙剑1音乐的林坤信也早就离开了大宇。

结果仙剑2做到一半,谢带领狂徒部分人出走大宇,狂徒小组名存实亡,DOMO小组不得不临时援助仙剑2,姚仙也在原来半成品的基础上把剧情改编使得勉强可以通过。

随后,由于仙剑2市场有一定成功却口碑不好,姚仙退出游戏制作,进入管理层。

  因此,仙剑1三大领袖人物  程序及原创:姚仙  剧本及企划:谢崇辉  音乐及配音:林坤信  全部退出仙剑的游戏制作一线,完美的仙剑1成为神话,几乎不可能再有仙剑系列能够超过他们的老前辈了。

  这里面涉及到了一个艺术创作“角色代入”的概念,姚和谢在艺术创作“角色代入”过程中分别偏向于灵儿(姚的最爱)和月如〔谢的最爱〕,两人的情感历程不一样,两人的意见不一致最终导致了仙剑2的失败,狂徒小组的解散。

但从这一灵月战争的结局来看。

谢赢得了胜利,姚未能使灵儿复活,不得不接受谢安排的月如复活的仙剑2原始设定。

  回头想想,站在中立的角度  谢当初反对姚的结局设定当时是正确的,当时玩电脑的一批人大都是我们这些当年十几岁的小伙子,小姑娘。

对于姚有一定神话文化背景和相对复杂的情感设置下的这个原始结局是无法理解的,这个真相确实不能直接点出。

  时过境迁,我们都成人了,文化背景深了,情感上也经历了很多,再看看姚仙的原始设定,才发现,这个结局的真相才是最震憾人心的。

  今天仙剧骂的人大都是我们这些70年代的人,80年代的人大都喜欢,因为老仙剑游戏有我们青春的回忆,其他东西代替不了的。

  其实仙剧还是不错的,特别是和央视的片子比,我在此预言,《仙剑》也许还会拍多次,但是这一版过十年、二十年后会取得83版《射雕》一样的地位,他也会成为“游戏”武侠电视剧的开山之作和经典之作。

  谢写的诗词还是不错的,在仙剑DOS版里面好像除了林坤信为蝶恋写了诗词以外,全部是谢的手笔,^_^。

  又,最近搞到林老师原始仙剑DOS音乐素材原声CD,  那首大家一直认为逍遥回忆月如时背景音乐名字就是《蝶恋》,因为整体感觉是一样,但是,这个背景音乐的正式名字是《来世再续未了缘》。

这也说明了原始的结局是灵儿复活,月如离开。

  ^_^,本人看到有人认为是仙剧造成灵派和月派战争,有人认为是游戏造成灵派和月派战争。

其实是游戏制作者的分歧就造成了灵派和月派战争。

  十年了,十年了  借用《仙剧》中月如的一句话,就这句话仙剧就可以不朽  想不到,我已经这么老了。

  楼主声明,这个不是我认为的仙剑的结局  仙剑有很多版本,而且游戏制作者并非就是姚仙一人,个人认为仙剑的成功是  和仙剑1制作群三大领袖的紧密合作离不开的。

  程序及原创:姚仙  剧本及企划:谢崇辉  音乐及配音:林坤信  我的贴不过是说明仙剑1DOS版的结局的真相,当时毕竟是姚仙的始创策划,灵儿的生活原型似乎就是姚的失恋情人,这个版姚的发言权确实是最大的。

但负责编写剧本的谢在不停地创作改编剧本时却明显却一步一步的倒向月如(仙剑史迹馆中明显看出月如的地位一步一步加强,正式DOS版游戏比第三版剧本中还要强,到了新仙剑月如地位在某种程度上已超过灵儿,^_^,感觉月派创始人老谢好像也是逐步喜欢月如的,这是月如派的一个共同情感历程吧),个人估计谢也融入了自己的感情因素创造了新的月如形象。

谢领导新狂徒小组主持制作新仙剑和仙剑2(中途带狂徒小组大部分成员退出大宇)中完全地偏月。

  因此,可以这样表达我的意见。

  在制作DOS版(含WIN98,WIN95等版,基本一样的),姚仙有最大的发言权,因此DOS结局的真相就是他所希望的,但老谢却改变了历史,在新仙剑中的结局是月如复活。

由老谢启动的仙剑2月如复活的结局也变得不可逆转,但是老谢出走后,姚仙接手改变了老谢的原始剧本。

正式出来的游戏只是给了复活的月如一个背影,却把自己灵儿复活的愿望隐含在最后决战中那个神秘的声音,但是月如复活的结局已成定局。

  仙剑的成功就是因为这两大制作者各自偏向一个女主角,各自融入了自己的最深切的感情。

换句话说,灵派始祖姚仙和月派始祖老谢加上音乐奇才林老师造就了不朽的仙剑1。

  玩了新仙剑奇侠传XP电视剧纪念版,  片头动画第一个出现的制作人就是老谢  制作人:谢崇辉  kent8810z的感言:  感谢姚仙在失恋打击下提出仙剑始创概念和创造出李逍遥、赵灵儿原型  感谢老谢在企划游戏剧本时创造了林月如这一和赵灵儿交相辉映的形象  感谢先创作出音乐后试图以此影响剧本走向的林坤信老师,特别是蝶恋支线从原来和桃木林支线一样可有可无情节提升到最经典支线剧情,明显是先出来的经典音乐影响了剧情走向。

  甚至还要感谢匆匆推出仙剑的全体狂徒小组成员,正因为他们删去了大段月如离开后的剧情,才使得李林情和李赵情可以相提并论,而不是姚仙原来设想的凸现李赵情,很明显,仙剑的成功就是李林情和李赵情交相辉映,灵月共辉。

  感谢大宇的头李永进,没有他的支持也就没有我们今天看到的仙剑。

  最后以一首小诗总结一下,^_^,对应场景为李逍遥梦回十年前见到小月如后才回到现实,仙剑楚国小说和新仙剑均有此情节。

  梦回十年仙剑如梦  仙灵如月十年梦,  剑客情深救佳人,  奇君未了缘何在,  侠蛮丫头入怀中。

中学语文教学研究分析题举例分析教师的主导作用是怎样体现的

新的语文课程标准从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出发,又明确规定,语文课程除了对“知识和能力”这一目标的落实外, “情感和态度”、“过程和方法”也成了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时代的发展也要求学生形成新的学习方式。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指出,要“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基于这样的教学目的和新的学习方式,现代教学理念认为:教师的重要任务不在于传授知识,而在于科学地调节学生的学习与其需要之间的关系,既能充分体现教学的目的,又能很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使学生的学习活动与其情感需要实现和谐的统一,获得乐学的体验。

①第斯多惠有句名言:“一个坏的老师奉送真理,一个好的老师则教人发现真理。

”而语文教学长期以来存在的“少”、“慢”、“差”、“费”的状态,虽然原因有很多,但我认为与教师的教学理念有较大关系,教师“奉送”的真理太多,学生主动的“发现”太少。

如今,网络环境对教师这一职业的冲突,使得教师不再是一个唯一重要的知识载体,课堂也不再是唯一重要的知识阵地,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教师和课堂的魅力又何在呢

自从夸美纽斯创立班级授课制以来,课堂教学已经有了三百年的历史。

我国最早采用班级授课制始于1862年清政府在北京开办的同文馆。

目前,课堂教学仍是我国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是教育培养人才的主渠道。

结合以上原因,我认为,在当今语文教学中,教师不应该只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高高地站在讲台上的“传道授业解惑”者,师生的摆位问题至关重要。

如何正确处理课堂教学中师生之间的角色,是提高语文课堂效率和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重要环节。

那么,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和学生到底该是怎么样的一种关系呢

事实上,这个问题也是教学中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并且是长期以来人们争论不休的。

我们可以这么认为:“教学过程中师生的基本活动大致包括教师的教、学生的学、师生交往等三种。

”②但这篇文章着重要谈论的是在“教师的教”这一环节中,作为教师,应该如何处理好自己的站位或者说角色问题。

总体上来说,我比较赞成“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课堂教学师生关系,在这样一条总原则的指引下,我通过教学实践的探索和总结,粗浅地认为,教师可依据不同的教学内容,灵活地扮演好以下这些角色:  一、导演 课堂教学是一种面对面的教学模式,如果我们把教学看作是演戏的话,那么,教师该是导演(也就是教师要发挥主导作用),学生该是演员,且是主角(也就是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戏要演好,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是优化学生的主体作用,让他们在你的指导下,放开手脚去演绎这一堂课。

而要当好一名出色的“导演”,首先要对“剧本”(教学内容)了如指掌,其次是还要研究学生,要做到胸中有书,目中有人,根据学生实际进行课堂操作。

在教学过程中让学生充分发挥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由学生读、说、演,把课堂交给学生。

老师在课堂上只不过是作引导和点拨。

例如:在教《核舟记》时,我让学生充分地研读课文,老师只作个别难词上的点拨,把重点放在体会文中对“核舟”上人物的生动描写上。

然后,让学生分组讨论,并自找搭挡,分别扮演苏东坡、鲁直及佛印,还有舟尾的两个舟子,表演他们不同的动作神态,这时,学生的扮演情况怎么样,跟他们对课文内容的理解程度密切相关,如果有学生表演不当,老师也不要急于去纠正或评价。

让其他学生仔细观察,创造条件激发他们发言,指出表演学生的优缺点。

再请别的学生表演,在观察与比较中提升对课文的理解和记忆。

又如,《皇帝的新装》一课的学习,在让学生了解课文的基础上,老师请学生把课文编成适合演的小剧本,让学生表演小话剧。

并允许学生适当地加入想象的成分,加强戏剧效果。

老师只是偶尔指导一下学生的表演细节和道具运用。

再如《陈毅市长》一课,课文就是现成的剧本,更加适合于发挥师生之间导演与演员的关系,共同学好、演好这场戏。

这样一来,语文课就活跃起来了。

这里最重要的是,学生要当好演员必须认真地研读好课文。

所以,“戏”演完了,学生对课文的理解也就水到渠成了。

 二、舵手 在实施语文教学中,老师首先要正确、熟练掌握《语文课程标准》的内容,把握住语文教学的正确方向,同时要有扎实的语文基本功。

在引导和点拨中不能放任自流地让学生随意发挥,要符合教学的目的要求。

避免出现老师没有当好“舵手”的现象,如:有的老师为了追求课堂的热闹气氛,铺陈出许多问题,为的是更多地鼓励学生。

然而老师多是片面地运用了以肯定为主的教学原则,不少似是而非的回答,会被一些热情的称赞搪塞过去,这无疑对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造成消极影响。

还有对学生的一些错误答问,不少老师显得没有太多的办法。

或者置错误答问而不顾,找别的学生继续回答;或者简单否定其回答;或者随便地引发一番,不得要领。

以上这些情况,显然老师不但没有处理好自己的课堂角色,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妨害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及思考、理解能力的发展。

课堂教学中要求老师既要放得开,又要收得拢。

让学生在思考、讨论、回答问题中得到锻炼、提高,为此,老师当好“舵手”这一角色是很关键的。

例如:组织学生讨论“愚公移山的精神意义所在”时,就有不少学生认为愚公不必移山。

他或可以搬家,或可以开山辟路,或是靠山吃山,发展经济;有个学生还引用了电视上播出的被评上全国劳模的“沙漠造林女英雄”殷素珍的事迹来证明愚公的愚蠢。

(殷嫁到了一个方圆十公里只有她和她丈夫两个人的沙漠地带,一开始,她很绝望,可是后来她二十年如一日,坚持和她丈夫两个人在沙漠植树造林,后来植树六万亩,引来了四方旅客,并有大量居民前来定居)。

而更出乎意料的是,听了故事后,又有学生认为愚公砍伐树木,挖掘山体,是破坏环境、破坏生态等等。

对于这些同学的回答和讨论,做为老师,既要适当肯定,又要结合本文的学习目的,把同学们讨论的共识引到“愚公移山精神”的现实意义上来;而不要过分强调愚公的做法,对于愚公的具体做法还需要放回到先秦时期去考察。

这样既达到了教学的目的要求,也避免了学生无的放矢讨论问题,从而锻炼、提高了学生思维的准确性。

再如在《孔乙己》一文的教学中,我就花了整整一节课时间让学生根据课文内容推测孔乙己最后到底是死了还是没有死。

学生的回答非常精彩,并且都有凭有据。

这个时候,我们就有必要对学生进行一定的引导,告诉学生从鲁迅的写作意图出发,从当时的社会实际出发,孔乙己应该是死了的,并且陈说理由。

三、学生 课堂教学是一种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国外一些教育家对这种师生的交流曾进行过专门研究。

他们把交流分成四种模式:第一种是单向交流:教师讲,学生听,效果最差;第二种是双向交流,教师问,学生答,效果比第一种好些;第三种是师生以及学生之间的相互问答,效果优于第二种;第四种是师生共同讨论,效果最好。

所以,我们的课堂结构一定要改变,改变教师讲、学生听,学生问、教师答的单向型直线交流。

教师要把所有学生组织到课堂教学中来,教师的角色作用于每个学生,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相互作用,形成一个思想、知识、情感、能力交流的网络,使学生思接千载,视通万里,信息量大大增加,能力获得发展。

那么,在这儿,我们何不就从“权威”的位置,“知识代表”的位置中走下来,走到学生中去,把自己看作是学生中的一员,和他们一起学习一起讨论,将没有定论的观点拿出来互相切磋,自己困惑的地方也不妨与学生一起研讨。

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所谓“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的古训,为师者应该牢牢记住。

何况,当今社会是个学习化的社会,“每个人均可以在各种教育环境中学习,甚至可在教育社会中轮流当学生和教员”。

③在此,我们就可以设置一些讨论课,讨论课的一般结构可采用“明确议题——师生讨论(学生为主)——共同小结”的模式。

这样,既发展了学生之间的横向交流,并与师生之间的纵向交流相互交织,构成立体型信息传递。

讨论中,师生互动,交流观点以形成对某一问题较为一致的理解、评价或判断,往往能起到“茅塞顿开”的作用,甚至会达到“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境界,促进师生之间的民主与融洽,从而大大提高了教学的效率。

同时,讨论课还能最大限度地给学生以活动的机会,为每一个学生提供充分展示其才智的机会。

此外,我们还可以让学生走上讲台,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教是为了不教,学是为了能教。

所以,我们教师不能再把讲台看成是我们自己的阵地了。

如果,硬要把讲台比做阵地的话,它该是师生们共有的一块阵地。

课前演讲,这是我们语文教师惯用的一种方法,其实,这便是让学生走上讲台的一种形式,当然,我们还可以把这一形式拓展延伸。

如让学生来讲解课文,然后自己坐在底下以一名学生的身份参与其中。

初中省编语文教材中每一单元都有一篇听说训练和写作训练文章,这类文章往往贴近学生生活,内容浅显,层次鲜明,易于理解。

所以,遇上这类文章,我们可以大胆地把讲解的任务交给学生,由他们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我们只是对他们的备课情况进行指导。

另外,还可以由学生上讲台来讲解练习,这样一来,学生做题变得非常仔细,平时除了力求做对之外,又开始思考为什么这么做,及可能出现的种种错误。

而与此同时,教师要做的只是坐在底下,偶尔回答学生提出的一些他们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以及最后对整堂课进行总结。

这种让学生走上讲台的方法增强了学生之间的交流,使学生了解了别人是怎么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这样更容易让他们接受、模仿与提高。

并且热情鼓励了每个孩子,实实在在地营造出了平等、尊重、和谐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在课上想说、敢说、爱说、乐说,由“听中学”、“看中学”转变成为“做中学”,并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四、记者 如今,学生作文的内容及体裁都呈现开放的状态。

话题作文是近几年中考、高考的考试形式。

平时在组织学生进行作文训练的时候,老师可就某一话题,让学生说开去。

这时,老师的角色就可以是记者,就话题有目的性地进行现场采访。

例如:有关“变”的话题,老师采访学生的角度就更多,各种各样的“变”:大到国家的变化,自然环境的变化,家乡的变化,生活条件的变化,小到“我”的变化,“他”的变化,前后的变化,关于“变”,会有说不完的话语,会有自由飞翔的遐想。

再如,在《小镇》的课堂上,我就把自己定位为一个记者,让学生设想我抗了一台摄象机,走在小镇的街头,到处拍摄,同时做着现场解说。

然后请学生给我写解说词。

另外,记者角色的扮演还可运用在课堂的点拨式、讨论式等教学中。

如在《桃花源记》这堂课的字词理解中,我让学生先自学,找出文中难以理解的字词句,然后再小组讨论解决问题,最后逐组采访集合小组还没能解决的问题,把问题反馈给全班,发挥集体的智慧来解决。

此外,作为记者,往往是集“采、编、播”为一体,那么反映在语文课堂上,现代语文教学手段——CAI的面世,正是需要教师在课前先“采”后“编”,然后,在课堂上“播”出。

 五、顾问 教师的主导作用还要放在指导学生和帮助学生形成和提高创造性自学能力上。

过去认为教师只要讲深讲透,把自己知道的知识背一遍,学生自然就会了。

实践证明,这是极大的误解。

教不等于学,教过不等于学会,教师的滔滔不绝,占用了课堂宝贵的时间和空间,机械重复的训练充斥课堂,学生被动接受,自主、合作、探究的能力难以培养。

我一直赞成让学生做课堂的主人,教师应启发、引导、点拨,为学生的学服务。

全国著名特级教师、语文教育改革家魏书生为了培养学生的语文自学能力,十分重视学生的自立、自治。

他还认为这种情况下的语文教学“一靠民主,二靠科学”。

这样一来,老师的角色扮演在教学的具体实践中又产生了新的变化。

教者要树立正确的学生观,调整好与学生间的站位关系。

把自己变成“一位顾问”、“一位交换意见的参与者”、“一位帮助发现错误、而不是拿出现成真理的人”。

如被江苏省政府、省教委授予“江苏省先进集体”的农村学校——洋思中学就提倡让老师“从知识的传授者转为学习的激发者、组织者和引导者”。

在这个理念的指引下,他们学校就实行了“先学后教,当堂练习”的课堂教学新模式。

正如学校的蔡校长所说:“学生在课堂上的自学好比是在高速公路上跑的汽车,而老师好比是引桥,引导学生走上高速路,不要走岔路。

”例如:在学驳论文这一单元时,我就让学生运用驳论文中所学知识来进行辩论比赛,这个时候老师的角色是在准备阶段和现场为他们进行必要的指导和服务。

再如一堂相声表演或诵读比赛课,老师同样要担当起顾问的角色。

告诉他应该注意哪些问题,避免不必要的错误,提高比赛的质量。

包括放手让学生来上课的时候,教师就得事先把好备课这个关,针对他们备课稿中出现的问题一一进行指导和纠正,并且传授适当的行之有效的上课方法。

这些角色的出色扮演,就完全能够调动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让他们在探究新知的过程中,暴露他们感知、理解新知的矛盾和差异,把他们弄不懂的地方、错误的地方都摆在桌面上。

在统一答案的过程中,老师也仅仅只是“一位交换意见的参与者”,而不是一位标准答案的制订者。

六、策划者 课堂教学是教师有目的、有计划组织学生实现有效学习的活动过程。

所以,教师又成了整堂课的策划者。

他必须从学生实际出发,以促成学生发展为中心,以教材为依托进行教学设计。

一个好的教学设计关系对于课堂教学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特级教师孙维刚宣称他十多年来从来不写教案,但是,我认为对年轻的教师来说,临场经验不足,应变能力有限,事先的设计或者策划、构想必不可少。

比方说教学目标的确定,教学内容的处理,教学方法的选用,课堂进程的调控,乃至于听说读写训练的内容和形式的种种具体安排,至于如何讲授课文,如何启发学生,也可以是事先策划的内容。

但是,我本人比较反对教师在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上做“工程师”——写详细的完整的教案。

(工程师往往是画出最完美的无懈可击的蓝图,然后要求工人按照他的图纸一丝不差的进行施工。

)李镇西老师说过,“语文学科与数理化学科的最大区别之一,就在于它的‘灵’与‘活’。

语文的教学过程应该是活动的,流动的,而不应该是僵化的,一成不变的┅┅”由此,我提倡写简案,主要设计大的教学步骤和问题,这样的教学设计就会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留有空间,教师、学生在课堂上就有自主探究、自由发挥的机会。

相反就会按部就班,没有机动性和灵活性。

比方我前面提到的《孔乙己》一文的教学,我整堂课就铺设了一个问题,——“孔乙己他最后到底是死了还是没有死

”然后围绕这个问题的解决来具体组织这堂课。

在《变色龙》的教学上,我就紧紧抓住“变”这个字来结构整堂课。

在新课程〈〈看云识天气〉〉的教学中,我在教案本上就写下了这么几个字:列提纲 列表格 找比喻 识云。

当然,设计的简单并不等于准备的粗糙,相反,对文本本身的理解更加重要了。

因为,只有理解透彻了,才能很好的应变课堂上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和状况。

语文学科教学中,策划必不可少,在语文主题活动课中,策划更是必要。

新教材很重视语文主题活动课的开展。

如果说文本它是静态的,那么,活动课中教师要面对的就是具体的事件了,而事件是在不断的变化发展的,可预测性和可控制性都较差,所以,教师事先的策划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如策划主题确定、地点选择、物质准备、组织建设、分工落实、过程设计等。

新教材七年级上第一单元的语文综合活动课的主题是 ——介绍自我,针对当时班级情况,我采取了招聘会的形式,把班级的班委设定为是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如卫生部门,学习部门等。

他们事先准备好招聘广告和招聘方式,进入招聘场,然后剩下的学生准备好应聘材料(包括家长或教师的推荐书,各类奖状,个人材料),然后自主选择到各个部门去应聘部门副职或干事,并向招聘方做自我介绍,回答招聘方提出的各类问题。

最后由招聘方公布录取名单和理由。

这次活动看似简单,但作为一次语文活动,必须带有语文学科特点,主要的如加强学生的交际能力和口语的锻炼,此外还有写作能力,并且要保证每个学生都快乐的参与到其中来。

所以其中要准备的工作和要预见的事情还是很多的。

所以,作为教师,一定要先做好策划,以防到时场面失控或者事与愿违。

七、示范者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作为老师,如果不能给学生一个好的示范,那么还谈什么教育

谈什么教学

作为语文老师,我们传授的是我们的母语,吕叔湘先生曾经感慨:“十年的时间,二千七百多课时,用来学本国语文,却是大多数不过关,岂非咄咄怪事

”他说的主要是指国民们语言文字运用很不规范。

所以,作为老师,首先就应该是身先士卒,担当起民族语文的示范者这一角色。

在平时的课堂教学和生活中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深入钻研,强化语文功底,提高文学修养,注重自我形象等。

设想一下,一个语文老师,却满口方言,一手烂字,下笔不成文,出口不成章,那么,语文的魅力哪里去寻

教师的风采又何在

八、引路人 关于“引路人”的概念,似乎和前面讲到的“舵手”大同小异,但是,我这儿所说的引路人主要是就语文课堂教学宏观方向的把握来说的。

具体的说,就是引导学生走入语文世界,再引导他们如何去学习语文,使学生在语文学习中不至于迷失方向或者走入歧途。

“中学语文教学过程就是,教师根据中学语文教学的目的要求和中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引导学生有目的有计划地学习语文知识、培养语文能力、发展智力、陶冶情操、完善人格的过程。

”④所以,语文教师在语文教学过程中,不仅是语文知识的传授者和能力的训练者,而且是整个语文活动的引路人。

举个例子说,语文教学经历了这么多次的改革,我总觉得不管怎么革,有些东西是不可以被弱化的,如“感受和体验真善美”。

我始终认为,语文是一种雅致的文化,一块滋养心灵的沃土,一种洗尽铅华超越现实的精神享受。

确实,文学是美好的,所以,文学教学更应该是美好的,我不希望看到语文课堂仅仅只是知识的落实或者过程的演绎,过于浮躁和急功近利,甚至和其他学科混为一谈。

我曾经看到有些语文老师把〈〈宇宙里有些什么〉〉上成了一堂地理课,把优美的诗歌上成了“解剖课”,把经典的散文上成了“三段论”——一主题,二分段,三手法。

我觉得这是一种对文学的不理解和不尊重。

“文学教育、情感熏陶是文艺复兴以后欧洲语文教学的主要目标,并且历时几百年。

时至今日,目前的世界各国仍普遍认为它是语文教学目标中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⑤所以,我希望通过课堂,用自己的真情,拨动学生心灵的“情弦”,“慢慢走,欣赏啊”

让学生明白语文的博大精深,语文的引人入胜,让学生在语文学习中寻找“真善美”。

然后把课堂学习延伸到课外,主动的去发现去欣赏一切的“真善美”。

而这一切都需要你去有意识的指导和牵引。

确实,由“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趋势,是历史赋予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的光荣使命。

素质教育的推广要求教师不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而是要教会学生如何去面对社会,面对人生,面对可能会遇到的种种问题。

在能力的提高的同时,我们又时时不能忘记语文本身所肩负的特殊责任——筑起一代人的灵魂。

所以,我们在平时一定要充分调动学生的主体意识,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和学生的综合素质,同时注重有效的及时的引导。

而这一切都要求你彻底改变“教师中心”的专制型教学机制,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扮演好教师的课堂角色,当然,这种角色的扮演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既可能“情随景移”,也可能“入乡随俗”,如,教学目标意图与所用的教材不同,学生的特点不同,学习的环境或条件不同,教师自身的条件和素质不同,所选择的教师角色必定也会不同,正如魏书生老师所谈的切身体验,同一个人,坐在人民大会堂的主席台上,与骑自行车撞了红灯站在交警面前,其角色意识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我们还需要把教师能够扮演的各种角色,灵活地运用到各种不同的教学内容中去。

喜欢justin bieber的人大多都是懂英语的吗

简述:在大家眼中,Justin一度是年少成名的加拿大新晋偶像歌手。

早期因在YouTube翻唱其他艺人的歌曲而出名,已与小岛唱片签约。

其音乐富有节奏感,同时带有较强烈的个人风格,是一位个性、帅气的音乐艺人。

信仰:[1](“我是一个基督徒,我相信上帝,我相信耶稣死在十字架上为我罪。

”)[2]昵称:JB、J-Beebs、Bieber、Beebs、Bee、JBiebs、B宝、小贾斯汀粉丝昵称:belieber(belieber是由believe+bieber组合而成)居住地:美国洛杉矶[3],在加拿大的斯特拉特福长大身高:5.7英尺(173.7cm 2013官方身高)[4]体重:50kg(同上)血型:A鞋码:SIZE 8(北美)族裔:德裔加拿大人家庭成员:爸爸 Jeremy(杰里米)、妈妈 Pattie(帕蒂)(父母离婚,父亲再婚)、妹妹 Jasmine(贾丝敏)(2008年5月30日出生)、弟弟 Jaxon(杰克森)(2009年11月20日出生) Justin Bieber身高变化初恋:13岁(资料来源:歌词“When I was 13, I had my first love 在十三岁那年,迎来了初恋”)初吻:13岁在学校的舞会上和朋友为了十美元打赌时给了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女生。

他去问一个女孩,可以和跳支舞吗。

那女孩答应了,他们跳了一支舞,然后Justin就吻了她,后来那个女孩也回吻了Justin(可Justin已忘记那个女孩的名字)害怕:狭窄封闭的地方、不能活动的地方(因为小时候曾被锁在玩具箱中,后来又有2个小时困在电梯里)——即患有(有时候被Fans围着不能到别的地方他也很无奈)口头禅:You know 、in Canada师傅:Usher日常的好朋友: JustinRyan Butler(One Time MV中的男主角)、Chaz Somers(在自传上可以看到他和Ryan的合影。

他们三人是日常好友,Justin在采访中经常提到他们)、Christian Beadles (小钢牙,前女友Caitlin的弟弟)、Taylor Swift、Miley Cyrus、Selena Gomez、Jasmine V爱好:唱歌、滑板、跳舞、创作、篮球、开车血统:德国,法国特长:创作、架子鼓、跳舞、吉他(最喜欢)、钢琴、小号、最喜欢的颜色:紫色、蓝色偶像:Michael Jackson最喜欢的女星:Beyonce Giselle Knowles(喜欢的艺人多,但影响最大的MJ。

他曾说过:“我的大部分灵感都来源于MJ”)Justin在全美奖得奖后感言:“谢谢Michael Jackson,我想说的是,如果没有,我们都不会站在这里”JB,SG(20张)喜欢的艺人:Michael Jackson、Boyz II Men、Usher、成龙、Chuck Norris、Britney Spears、Taylor Swift、Demi lova、Beyonce、Eminem、Kim Kardashian、Emma Watson、Rihanna、Katy Perry、Cheryl Cole、Jessie J、Avril Ramona Lavigne幕后团队:经纪人Scooter Braun,服装造型carin morris,ryan good(Justin的开心果),音乐指导兼吉他手Dan kanter,舞台负责scrappy,声乐老师Mama jan,保镖kanny(Justin最为信任的人,形影不离)最喜欢的歌曲类型:R&B、HipHop、RAP、舞曲、Teen-PopPop,最喜欢的颜色:紫色、蓝色、粉红色(更喜欢紫色)最喜欢的度假地:新海尔采格、乌尔齐尼、尼克希奇、巴哈马最喜欢的食物:、中餐(是指用筷子吃的寿司)、各种软糖(比较爱甜食)最喜欢的糖果:Swedish Fish(justin每次洗澡时都会吃它的,他无时无刻都随身带着它),sour patch kids(一款无明胶的酸甜口味软糖,颜色很好看),加拿大的Big Foots最喜欢的数字:6.9.13.18最喜欢的运动:曲棍球,橄榄球,高尔夫,篮球,足球,滑板,单车,冲浪最喜欢的节日:圣诞节、感恩节最喜欢的歌曲:《Never Say Never》《Favourite Girl》 《That should beme》《U smile》《Baby》最爱做的动作:左手在右胸前做一个v手势、两只手拇指向下做心的动作、向右甩甩头发、摆一些可爱姿势、搞怪的表情、剪刀手最喜欢的果汁:橙汁最喜欢的口味:香草,心情好也会点草莓最喜欢的单词:shawty,vitamin water贾斯汀·比伯生活照(20张)最喜欢的眼睛颜色:棕色最喜欢的电影:Rocky,恋恋笔记本,非亲兄弟最喜欢的电视节目:《Smallville》(但是很少看电视,经常跟朋友出去玩)最喜欢的度假地方:巴哈马、日本最喜欢的女生类型:两个人在一起要有话讲,不然即使身材再辣也没用,有着美好笑容的自信女孩,比起那些撕扯着喉咙尖叫的女孩,他更注意粉丝的服装,眼睛很迷人的女孩,头发浓密,长而卷的女生最喜欢的电玩:Mario Kart、愤怒的小鸟最喜欢的篮球队:Los Angeles lakers最喜欢的篮球明星:Kobe Bryant(科比·布莱恩特)最喜欢的曲棍球队:Maple leafs最喜欢的足球队:巴塞罗那圈内好友:Miley Cyrus、Taylor Swift、Selena Gomez、Jonas Brothers、Jaden Smith、Usher(师父)、Sean Kingston、Demi lovato(黛米.洛瓦托)纹身:在左腰下方有一个海鸥的家族纹身(他不喜欢别人讨论他的纹身)、2012年在度假的时候上身左侧又多了一处纹身,脚踝上有一个“S”(据说是为女友Selena纹的),手肘也和爸爸一样纹了一个五角星[5]个人特点 可爱帅气1.他说他不想长胡子,因为他会觉得很奇怪。

2.他早上脾气会暴躁一点,对别人也冷冷的,直到他充好电就清醒了。

3.他有了驾照,不过是第二次才通过的。

4.纹身时没有流一滴眼泪,不过他说了是有点痛,但没有那么糟糕。

5.记者问到为什么脚踏实地时,回答“地心引力”。

6.他说他的fans就像是他的菠菜。

7.他最喜欢的三明治是火鸡馅的。

8.他最害怕的动物是蜘蛛与蛇。

9.他说他从未紧张过,因为他从小就希望成为焦点。

B宝也喜欢恶作剧:1.他给Akon打电话说“爸爸,你为什么不爱我了

”这真的把Akon吓到了。

2.这是一位Fans说“我在想justin会不会打恶作剧的电话给fans。

”justin回答她说“你在开玩笑么

……我当然会

我对任何人都会做恶作剧的

不过安全第一。

”3.justin在twitter上写了他的电话号码,可是很快就把它删了..他眼疾手快的fans还是把电话记住了。

fans打电话过去了, justin没有接。

他把电话一个一个记下来...然后打电话...作弄一下fans...4.justin曾经把制片人锁在房间里,还说:很棒的一天...很高兴你们看见我在我的唱片会上玩闹了

...有人被锁在房间里了。

5.justin有一次“黑了”保镖 Kenny的twitter写:我和世界上最好的人在一起工作。

而Kenny趁justin没来得及关上电脑时写道“我想让每个人都知道,kenny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男人,他总是鼓舞着我,陪伴着我”justin回来后写道:“败给你了Kenny”6.有一次justin亲了自己的海报,然后他说:“恩~ 我是接吻高手。

”7.hotseat采访 justin, 第一次亲女孩子在什么时候、 他说:“第一次亲女孩子在13岁,之后就亲了好多。

” 记者:“你妈妈在这里。

” justin说:“把她带出去。

”(此时他妈妈正在狂笑中)8.记者:你遇到过粉丝把内衣扔上台么

justin:有啊~ 好多。

记者:怎么处理

宝: 我把它们挂在墙上。

9.justin很喜欢、而且经常在Google搜自己一下的......10.在格莱美的时候,有记者问:你知道你为什么被邀请去参加颁奖典礼

Bieberjustin笑着说:因为那人说我长得帅,所以就邀请我了

笑后 justin说:开玩笑,原因我也不知道。

11.justin越来越红了,在没有保镖的陪同下真的很难去逛一次街。

有一次独自一人去买东西,结果被fans围堵, 后来他在twitter上说“去是因为太饿了....”12.有一次justin从饭店出来塞了个枕头装孕妇,fans问:是男孩还是女孩。

他说:是男孩....13.有一次有一位fans摸了justin的PP,他没有生气、他说:因为她长得很漂亮

14.“其实,justin最大的爱好就是恶作剧。

”他的朋友揭发。

而Usher也深受其“害”。

“一次,我的一个朋友因为看世界杯而在沙发上睡着了,结果justin趁他睡着的时候涂了人家一脸冰淇淋,说是美容。

而我自己呢,他小子要么要求跟我约会

有些时候,他打电话给我,要么一直喘着粗气不说话,要么就像一个小女孩一样尖叫吓人或要求和他约会。

”15.justin经常把生的西兰花当成“零食”吃。

16.justin在twitter上发布说全球巡演取消了,粉丝们不知所措,而那天是愚人节,大家虚惊一场。

个人秘密1.我两岁时就开始学打鼓了。

2.我有幽闭恐惧症,特别是在拥挤的电梯里。

3.我认为碧昂丝超级火辣。

4.我最爱的糖果是加拿大的“Big Foots”。

5.我热爱海洋。

6.我宁愿选择巴士出行,而不是飞机。

我超爱自己的大巴车。

7.我老是记不住带牙刷,所以每到一个酒店就得到柜台要个新的。

8.我会去逛每一个巡演所到城市的购物中心。

9.我最爱喝Tim Hortons的饮料,他们的混合饮料完全没的说。

10.我在私底下穿的板鞋都是在舞台表演用的。

11.我会四种乐器,都是无师自通。

12.我热衷于滑雪艇。

13.我有两台赛格威,专门用来吓唬别人,那只是为了方便我在场馆里的交通。

14.我是个左撇子。

15.在2012白宫的记者招待会上,我第一次穿礼服。

16.我会和工作人员玩“咕噜水”的比赛。

17.我不喜欢女生穿UGG18.我很喜欢滑板运动。

贾斯汀·比伯与粉丝合影(27张)19.一有机会我便会和工作人员在巡演大巴车上搞“游戏之夜”。

20.我有只名叫Sam的宠物狗,它和我的祖父母住在加拿大。

21.酒店的杂牌洗发水和护发素是最棒的。

22.和Shaq打篮球,我赢了。

23.番茄蛋黄酱加Wonder面包是我最爱的三明治。

24.我超爱滑雪的。

25.我们会在演唱会后台打篮球。

26.我在LA的生日聚会中邀请了我所有的朋友和MV中的女孩。

27. 我承认我的声音变得有些沙哑了,有些高音唱不上去.....28.我在出席奥巴马总统的圣诞表演时,我把自己的石膏脱下了,那时我的腿还没好,于是妈妈和医生都在怪责我。

29.我早晨第一件做的事情就是上twitter。

30.我喜欢Cadbury品牌的糖果。

31.有一次我亲了玻璃,是因为我看到在窗外的车里一位fan看到了他心情激动 而亲了车的玻璃,作为回报,我也亲了玻璃。

32.在我所有Supra的鞋子当中我最爱紫色的那双。

33.我房间的壁纸是多伦多枫叶队的图案。

34.我的多数灵感来源于Michael Jackson。

35.我的爸爸总是在我睡觉的时候搞恶作剧,为此我在twitter上面问了好多人该如何搞恶作剧捉弄我的爸爸。

36.justin 不喜欢看到fans哭,因为他觉得fans应该开心的...不应该哭

37.Justin理想中的约会是在海滩上野餐..38.有一次有一位fan问Justin可以拥抱一下他么.Justin说:“当然可以.过来吧,baby.等一下你要去哪里

”那位fan因为太激动而哭了...激动得没有拥抱Justin就离开了39.以前Justin的邻居是Jimmy,可是跟他的关系不好..40.Justin喜欢比他大的女生..Justin说四十岁以上的女人对于他来说就大了点...41.Justin在法国的时候,狗仔队纷纷围着他.使他不能走到任何地方..后来他生气了..推开了狗仔队..:)42.有一次有人给了烟问justin要不要来一口,justin说:不适合我...然后径直离开了他们,下次再吸43.Justin在电话上曾与一个女生吵架,后来他不耐烦了说分手,Justin想起来也觉得自己很低劣44.Justin有一次考试考了F..而且老师要求家长签名..后来Justin用老师的笔把F改成了B给妈妈签名了..Justin在妈妈没发现之前把试卷带回了学校..45.Justin说当他喜欢上一个女孩时他不会直接说'我喜欢你',而是会说'你有电话吗?可以给我你的电话号码么?'46.Justin曾经因为女生大哭过,但是他不想谈论这件事情,因为经常发生47.当Bieber的DJ在长椅上睡觉的时候bieber将一碗冰淇淋扣在了他的脸上48.当Bieber给别人打恶作剧电话的时候他会狂呼吸或者像女孩一样吼叫49.Bieber无论去哪里都会带着他的保镖50.Bieber喜欢在他的热狗和汉堡包中加番茄酱、芥末还有洋葱51.Bieber在狗狗收养所领养了他的狗Sm52.Bieber仍然喜欢穿一些便宜的衣服,但是他的有一些衣服确实比以前贵了53.当Bieber准备告诉一个 女生他喜欢她时,他会感到爽快54.Justin喜欢拥抱的感觉,当你拥抱他的时候他会紧紧地抱住你并且他不会让这美好的一刻溜走55.一次fan问Justin:送耳环给Justin好不好..Justin说:好.. Justin 有耳洞的,不过不常带耳环..56.他的座右铭是:如果不是第一那就是最差的57.Justin 曾经亲了一位记者,但他不知道记者在录制节目...:58.与朋友度假的时候Justin与一位不知名的女生跳舞了,事后那位女生和男朋友分手了...:(Justin感到莫名其妙,也感到不好意思..59.有一次某fan跟在Justin后面想抱着Justin,谁知道,把Justin推倒了,Justin事后说这样不好60.Justin的初恋是他的fan..61.justin不喜欢浓妆艳抹的女生,喜欢比较自然的女生63.Bieber小的时候杀死了一条宠物鱼,对此他说道:“我那时4岁,我不知道把它拿出水后它就会死掉...”64.Justin最喜欢的口香糖是草莓口味的口香糖65.Justin总是朝fans人群丢蛋糕和水,甚至还会丢他的帽子还有维生素水66.Justin可以向后倒着骑单车67.Justin喜欢奶昔70.Bieber喜欢麦当劳的薯条72.当一些采访问到Justin关于女孩的问题时,他总会说:“well..我是一个16岁男孩,我总是想一些关于女孩的事情.”73.每当Justin紧张时就会摇晃他的头75.当一个不知名电话打进Bieber手机的时候他希望会是一个英国女孩76.Bieber对她的妹妹给予过多的保护,因为他十分爱他的妹妹77.Bieber亲过所有他MV中的女生78.Bieber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刻之一便是他的妹妹出生的那一天79.Bieber在星期二的中午12:56分出生80.有一次记者问他喜欢什么颜色,他的回答是墨西哥颜色,(因为他喜欢墨西哥的女生)81.有一次justin表演带上了朋友们,表演完后问他们”我的表演好吗

“ 他的朋友很无奈的说“不知道,只听到尖叫声...”82.Justin很爱他的妹妹jazmine83.Justin的初吻是与他的朋友打赌的..谁最先快亲到女生谁就会得到10美元: )结果是..朋友们都没有亲女生..justin领着那位女生跳舞然后亲了她..后来那个女生也亲回了Justin,Justin的妈妈看到Justin在亲女生的时候..大叫起来了,Justin说想是很浪漫..可是实际做起来没有那么浪漫84.Justin希望可以与喜欢的女生一起乘热气球85.Justin常常在twitter上,可是他就是不说话,喜欢看着fans的留言86.有一天Justin在湖边喂鸭子,鸭子们为了食物攻击了他87.Justin看到喜欢的女生会咬唇起机充血88.Justin的一举一动都是twitter的热门话题89.Justin喜欢拔头发,可是他不知道为什么他要拔头发90.Justin不喜欢苏打水可是常常喝91.Justin喜欢汽水92.Justin喜欢猛龙队93.Justin很喜欢Retweet fans(Twitter上的一种转载方式)95.Justin每天都很忙,可他总是有时间陪fans96.Justin说他不是爱乱花钱的人97.Justin很爱他的妈妈,从小就是跟妈妈生活的98.Justin呼吁他的fans们向纽约布法罗市儿童医院捐款$200000100.Justin说他是来自一个小城市,他是看朱诺奖长大的,并对这周末的朱诺奖十分期待与兴奋个人信仰比伯是一个基督徒,他说他与耶稣有一个亲密的关系,和他谈话时,他说:“他是我在这里的原因”(he's the reason I'm here)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