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理解《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的“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是经过授权和任命的签发报告的人,必须经过评审机构考核合格才能在其授权范围内签发报告。
2015年新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规定:授权签字人考核 授权签字人是指由检验检测机构提名,经过评审机构考核合格,签发检验报告的责任人员。
授权签字人应当满足如下条件:——任职资格和具备的条件①具备相应的职称或同能能力;②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③熟悉或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状态;④熟悉或掌握所承担签字领域的相应技术标准方法;⑤熟悉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检测报告审核签发程序;⑥具备对检验结果做出相应评价的判断能力;⑦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文件的要求。
考核由评审组长主持,评审组成员尽量全部参加,对每个授权签字人填写一张《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考核授权签字人评价记录表》,记录的内容如下: ①考核中提出的主要问题,以及被考核人的回答情况; ②主考人的评价意见。
实验室资质认定需要哪些要求
整个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就是要求,具体可以去看看文本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2.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4.2.2 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和承诺: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提升客户满意度;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4.2.3 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4.2.4 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
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4.2.5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并持证上岗。
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4.2.6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
培训计划应适应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
4.2.7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能力确认的日期。
4.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4.3.1 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
4.3.2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检验检测或抽样时,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
4.3.3 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当环境条件不利于检验检测的开展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
4.3.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场所的内务管理程序,该程序应考虑安全和环境的因素。
检验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使用和进入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
4.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4.4.1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准则要求。
4.4.2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以确保设备和设施的配置、维护和使用满足检验检测工作要求。
4.4.3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检定或校准。
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采用检定或校准等方式,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并标识其状态。
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在其检测结果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
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出现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
检验检测机构的参考标准应满足溯源要求。
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检定或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4.4.4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存对检验检测具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
用于检验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应加以唯一性标识。
检验检测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并对其进行正常维护。
若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直接控制,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检定、校准状态进行核查。
4.4.5 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时,检验检测机构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停止使用、隔离或加贴停用标签、标记,直至修复并通过检定、校准或核查表明设备能正常工作为止。
应核查这些缺陷或超出规定限度对以前检验检测结果的影响。
4.4.6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管理程序。
可能时,标准物质应溯源到SI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
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
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4.5.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
4.5.2 检验检测机构应阐明质量方针,应制定质量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予以评审。
4.5.3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控制其管理体系的内部和外部文件的程序,明确文件的批准、发布、标识、变更和废止,防止使用无效、作废的文件。
4.5.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合同的程序。
对要求、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应征得客户同意并通知相关人员。
4.5.5 检验检测机构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体现分包项目,并予以标注。
4.5.6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选择和购买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程序。
明确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的购买、验收、存储的要求,并保存对供应商的评价记录和合格供应商名单。
4.5.7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服务客户的程序。
保持与客户沟通,跟踪对客户需求的满足,以及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验检测的相关区域观察。
4.5.8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的程序。
明确对投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和处理职责,并采取回避措施。
4.5.9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出现不符合的处理程序,明确对不符合的评价、决定不符合是否可接受、纠正不符合、批准恢复被停止的工作的责任和权力。
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
该程序包含检验检测前中后全过程。
4.5.10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在识别出不符合时,采取纠正措施的程序;当发现潜在不符合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应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管理评审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5.1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记录管理程序,确保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符合要求。
4.5.12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程序,以便验证其运作是否符合管理体系和本准则的要求,管理体系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持。
内部审核通常每年一次,由质量负责人策划内审并制定审核方案。
内审员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内审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
检验检测机构应: a) 依据有关过程的重要性、对检验检测机构产生影响的变化和以往的审核结果,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审核方案,审核方案包括频次、方法、职责、策划要求和报告; b) 规定每次审核的审核准则和范围; c) 选择审核员并实施审核; d) 确保将审核结果报告给相关管理者; e) 及时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f) 保留形成文件的信息,作为实施审核方案以及做出审核结果的证据。
4.5.13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评审的程序。
管理评审通常12个月一次,由最高管理者负责。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管理评审后,得出的相应变更或改进措施予以实施,确保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应保留管理评审的记录。
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以下信息: a) 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 b) 与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 c) 客户满意度、投诉和相关方的反馈; d) 质量目标实现程度; e) 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f) 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 g) 内外部审核的结果; h)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i) 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 j) 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 k) 资源的充分性; l) 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m) 改进建议; n) 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员工培训。
管理评审输出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改进措施; b) 管理体系所需的变更; c) 资源需求。
4.5.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方法控制程序。
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
应优先使用标准方法,并确保使用标准的有效版本。
在使用标准方法前,应进行证实。
在使用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前,应进行确认。
检验检测机构应跟踪方法的变化,并重新进行证实或确认。
必要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制定作业指导书。
如确需方法偏离,应有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和批准,并征得客户同意。
当客户建议的方法不适合或已过期时,应通知客户。
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的使用,应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并告知客户相关方法可能存在的风险。
需要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开发自制方法控制程序,自制方法应经确认。
4.5.15 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需要建立和保持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
4.5.16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媒介上的数据予以保护,应对计算和数据转移进行系统和适当地检查。
当利用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对检验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的程序。
自行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应形成文件,使用前确认其适用性,并进行定期、改变或升级后的再确认。
维护计算机和自动设备以确保其功能正常。
4.5.17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抽样控制程序。
抽样计划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应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当客户对抽样程序有偏离的要求时,应予以详细记录,同时告知相关人员。
4.5.18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样品管理程序,以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并为客户保密。
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样品的标识系统,并在检验检测整个期间保留该标识。
在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的异常情况或记录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
样品在运输、接收、制备、处置、存储过程中应予以控制和记录。
当样品需要存放或养护时,应保持、监控和记录环境条件。
4.5.19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质量控制程序,定期参加能力验证或机构之间比对。
通过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当发现偏离预先判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问题,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
质量控制应有适当的方法和计划并加以评价。
4.5.20 检验检测机构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并符合检验检测方法的规定。
结果通常应以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形式发出。
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a) 标题; b) 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适用时); c) 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检验检测的地点(如果与检验检测机构的地址不同); d) 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唯一性标识(如系列号)和每一页上的标识,以确保能够识别该页是属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一部分,以及表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结束的清晰标识; e)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适用时); f) 对所使用检验检测方法的识别; g) 检验检测样品的状态描述和标识; h) 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重大影响时,注明样品的接收日期和进行检验检测的日期; i) 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影响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 j) 检验检测检报告或证书的批准人; k) 检验检测结果的测量单位(适用时); l) 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送检的,其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仅证明所检验检测样品的符合性情况。
4.5.21 当需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说明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增加或删减,以及特定检验检测条件的信息,如环境条件; b) 适用时,给出符合(或不符合)要求或规范的声明; c) 适用时,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声明。
当不确定度与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或客户的指令中有要求,或当对测量结果依据规范的限制进行符合性判定时,需要提供有关不确定度的信息; d) 适用且需要时,提出意见和解释; e)特定检验检测方法或客户所要求的附加信息。
4.5.22 当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抽样检验检测时,应有完整、充分的信息支撑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4.5.23 当需要对报告或证书做出意见和解释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将意见和解释的依据形成文件。
意见和解释应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清晰标注。
4.5.24当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包含了由分包方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时,这些结果应予以清晰标明。
4.5.25 当用电话、传真或其他电子或电磁方式传送检验检测结果时,应满足本准则对数据控制的要求。
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格式应设计为适用于所进行的各种检验检测类型,并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
4.5.26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签发后,若有更正或增补应予以记录。
修订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标明所代替的报告或证书,并注以唯一性标识。
4.5.27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或证书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
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或证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4.6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特定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符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的评审补充要求。
5S的感想怎么写
你好,选取士官的发言稿还是要自己写,别人不了解你的情况,这个稿子重点围绕表态:第一部分,感谢党组织和领导对自己的培养、战友们对自己的帮助。
第二部分,说说自己入伍以来的成长和个人的感悟。
第三部分,要表态自己接下来的服役期内怎么做。
(遵守法律法规和部队条令条例等规定、遵守社会公德,树立标杆意识、争当优秀士兵,请领导和战友多帮助支持和批评提醒)。
小说阅读网上架条件
【 作品推荐规则 】 一、上榜作品综合要求: (1)文章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引人感悟,启发思考。
(2)文章特色鲜明,风格独特;构思新颖,逻辑严密;情节跌宕起伏。
(3)文采精妙,用词凝练,行文流畅,段、节、章之间连贯自然,平稳舒展,且谋篇独具匠心,布局错落有致。
(4)文章通俗易懂,符合大众阅读心理,可读性强。
二、推荐上榜: 1、编辑推荐 (1)由编辑部择优推荐,不考虑点击与推荐因素,注重文学性和可读性。
(2)作者创作态度认真严谨,更新及时,文章有自己独立的风格和新巧的创意,内容不涉及政治、色情问题。
正文发表字数一般在八万字以上(相关资料或是与正文无关的内容不计算在内)。
(3)文笔优美,塑造人物形象鲜明;结构紧凑,情节生动精彩,跌宕起伏,文学趣味性强。
(4)具有创新意识,能准确把握和定位读者心理,激起读者阅读欲望。
(5)每期重点推荐20部,循环推荐上榜时间为一周;不接受作者申请。
2、全本推荐 (1)已完结的优秀长篇原创作品,本站首发作品优先考虑。
(2)由编辑部参考作品发布期间的点击数、推荐数,以及对书评、市场潜力与读者留言、宣传等因素酌情分析比较后,择优推荐。
(3)每期重点推荐20部,循环推荐上榜时间为一周;不接受作者申请。
3、短篇推荐 (1)短篇类包括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杂文、随笔。
(2)要求作品能够体现当代人文精神,时尚风貌,社会问题;突出短篇文学类的精品性、广泛性、代表性。
(4)编辑部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文学性作为首要遴选的根本标准,并结合读者有价值的书评、作品的点击率、推荐数等综合因素进行择优推荐。
(5)每期重点推荐20部,循环推荐上榜时间为一周;不接受作者申请。
4、驻站作品推荐 (1)要求为小说阅读网驻站作家的作品,且内容不涉及政治、色情,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外交政策等问题。
(2)作品应具备较高的写作水准,题材有新意,正文发表字数一般在五万字以上,且能保证内容的及时更新。
(3)凡满足要求的作者都可通过“作家专区”的站内短信申请推荐。
收到申请后,编辑部会对申请及时受理,并将申请结果通过站内短信反馈给作者。
通过申请的作者,将会得到连续一个月的首页推荐机会。
(4)每部作品每周只接受一次申请,重复申请无效。
编辑每周对一部作品的申请也只会回复一次,请勿一周内多次重复申请。
5、驻站作家推荐 小说阅读网将定期进行作家访谈,大力宣传优秀驻站作家及其代表作品。
栏目中附作家照片、作家简介及访谈记录;每期推荐一人,在榜时间为一周。
驻站作者可通过站内短信提出申请,由编辑部具体安排采访时间。
三、自动上榜: 周点击榜:本站的自动榜。
以读者近一周点击累积计算,显示前50部作品,自上而下,按照点击数从多到少自动排列更新,且每周点击前十的作品还将在本站首页显示。
总推荐榜:本站的自动榜。
以读者的推荐累积数计算,显示前50部作品,自上而下,按照推荐票数从多到少自动排列更新,且总推荐数前十的作品还将在本站首页显示,是作品人气的直接体现。
政府采购法评分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提案管理制度提案管理办法创意提案改善制度员工建议改善办法会议提案改善方案提案建议效益奖的管理条例一、提案管理办法□ 总则第一条 了为推动我公司科学技术的发展,鼓励全体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参与技术革新、技术开发活动,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科技水平,根据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理化建议,主要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所称技术革新、技术开发主要是指对科学技术、业务的开发和对生产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造和挖潜。
第三条 本办法由总工室组织实施。
□ 项目的范围与来源第四条 项目的范围(一)适用于市场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
(二)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进行消化、吸收、改造。
(三)开拓新的生产业务。
(四)计算机技术在通信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
(五)发展规划的理论和方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等软科学的研究。
(六)生产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
第五条 项目的来源(一)由上级单位下达的项目。
(二)由本公司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
(三)各部门根据生产和管理需要提出的项目。
□ 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经费来源第六条 合理化建议由建议人填写提案申报卡,交总工室。
第七条 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由各部填写项目申请书报总工室。
若要申请经费,需填报项目经费申请表及可行性报告。
第八条 由总工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筛选、汇总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九条 批准立项后,由总工室向相关部门下达项目计划,项目承担部门按计划实施。
第十条 需向申请立项的项目,由总工室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为了避免项目的低水平重复开发,任何项目必须经部门同意后才能上报,经公司立项后才能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