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总工会关于节假日慰问金发放规定
工会慰问执行标准1.生育慰问员工本人生育,工会赠送元左右礼品2.大病慰问员工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工会派员上门慰问。
1)住院未实施手术者,发放元慰问金;2)住院并实施手术者,发放元慰问金;3)重大恶性疾病者,发放元慰问金;4)病假在家休息一周以上(含一周)者,视情况发放元慰问金。
3.工伤慰问凡在职员工因公受伤影响正常工作或需在家休养者,发放元慰问金;因公受伤造成严重伤害者,发放元慰问金。
4.丧事慰问凡丧事,务请第一时间通知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通知工会:1)在职员工去世,工会派员协助家属办理丧事,同时发放元慰问金;2)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工会派员上门慰问,赠送花圈或元慰问金。
(直系亲属范围见附件)5.节日慰问每年中秋节,向所有在职员工发放价值元的购物券或等额现金。
6.高温慰问每年6月15日-9月15日,向符合高温工作岗位条件的员工发放盐汽水箱。
(盐汽水费用不占用法定高温补贴)7.生日慰问在职员工生日,发放价值元的蛋糕券或等额现金。
8.困难员工慰问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灾难的员工视情发放元慰问金。
9.员工退休慰问即将退休的员工,在办理相关退休手续后,赠送价值的纪念品一份。
10.其他特殊情况,经工会、集团研究协商处理附件1直系亲属图定义: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