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儿园园庆感言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在这首动听的旋律下,常德市第一幼儿园园庆六十周年的庆典活动拉开了序幕,今天在这里我们和孩子们,校友们以及曾经关注幼儿园成长的各界人士和家长们欢聚一堂,共同见证了这一激动人心的时刻,转眼间幼儿园已经60岁了,在这特殊的日子里,作为一幼的一份子,我的心里无比高兴,无比自豪,更是感慨万千。
刚进入这个历史悠久的园所时我正好刚上了幼儿园改革,改革后的幼儿园从刚开始的几十个幼儿变成了现在的几百个幼儿,幼儿园发生了翻天腹地的变化,改革前的一栋教学楼变成了现在的两栋现代化教学楼,正是因为一幼人怀着美好的理想,凭借着同一个信念,在幼儿园这片沃土上辛勤的耕耘,播种着智慧和汗水,谱写一页页绚丽的篇章。
六十年风雨兼程,六十年沧桑巨变,从园外走入多少蹒跚学步、咿呀学语的幼儿,又从园内走出多少活泼聪颖、人格健全的孩子。
六十年,幼儿园承载了一片又一片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一届又一届的孩子们在这里长大,在这里他们学会了懂礼貌、与人交往、好习惯等等,在这里一幼的老师就像妈妈,用那慈母般的爱呵护着每一个孩子成长,幼儿园就是孩子温馨的家。
今天孩子们载歌载舞,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一幼和老师们的爱,每一个节目都像是在述说着幼儿园曾经发生过的每一个真实的故事,那动情的画面仍然魂牵梦绕,往日的记忆依旧历历在目,小朋友们、老师们以及所有的大朋友们在用自己的真心、爱心和诚心庆祝幼儿园妈妈六十岁的生日:第一幼儿园,生日快乐
在庆典的舞台上,我们有幸目睹了历任老园长的风采依旧,更是亲耳倾听了现任园长的慷慨激词。
是啊,六十年一甲子,一甲子的时间,留下无数迁徙的脚步,也留下无数动人的故事,不同的地点,不同的任务,但有着相同的理念,相同的感动。
延续过往的光荣,畅想未来的梦想。
六十年的时间,书写了一段曲折而光荣的历史,沉淀了一段丰富而醇厚的岁月,时过境迁,人员更换,可一条旺盛的爱的血脉永远不会改变
爱的阳光,照耀着第一幼儿园更加美丽壮观,爱的春风,吹拂着七彩摇篮如此百花争艳
“倾心于孩子的今天,着眼于孩子的明天“演绎着一代代幼教人爱的奉献,我们的孩子,多么幸福与骄傲
不只因为幼儿园的巨变,幼儿园的发展,还有,这里记录着他们的欢乐,他们的童年。
六十年华诞,六十年盛典,鲜花丛中,一种永恒的吟唱在回响,使我们不得不驻足:静心去聆听,激情去感怀,使我们不能不振奋:倾心去探索,奋力去开拓
昨天曾布满鲜花,今天正蓄势而发,祝愿我们的第一幼儿园:明天将会以更加灿烂和辉煌
幼儿园中班家长感想100字
爱心义卖活动家长发言稿 园长、各位老师、各位家长、亲爱的小朋友们: 大家好
我是小小班袁月弯弯小朋友的爸爸。
今天我很高兴能和大家一起参加这次“关爱留守儿童”爱心义卖活动。
爱是人间最美的语言,爱是最高尚的情操。
而我们 幼儿园恰恰非常重视对孩子的爱心教育。
作为父母,我们都希望 孩子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但更希望他们从小就是一个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
懂得感恩,懂得爱祖国、爱社会,懂得爱父母、爱老师、爱同学、甚至爱身边的每一个人。
和所有的家长朋友们一样,我们欣喜的看到了孩子在幼儿园里的变化。
每一周的升国旗仪式;每天的快乐早操;母亲节美语秀等等这一项项活动的开设既增长了孩子们的见识,锻炼了孩子们的能力,更培养了孩子们的爱心。
但是,当您全家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是,在我们梅州农村有一群特殊的人群“留守儿童”,他们是多么地想念着为了生计而外出的爸爸妈妈,多么盼望有一套漂亮的学习用具,多么希望有一本自己的课外书,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益智玩具。
幼儿园举办的这次爱心义卖活动,就是为了培养幼儿有一颗爱心孩子们知道爱的具体含义。
孩子们带来了他们平时最喜欢的玩具、书籍进行义卖,通过实际的行动来奉献自己的爱心,谢谢我们可爱的孩子
最后,请允许我代表所有家长感谢老师们给我们提供这样一次机会,我想正是你们这样一种对孩子无私的爱感染了我们,我们梅州市正兴大地幼儿园到处充满爱的气息、爱的芬芳。
祝愿这次爱心义卖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求一篇到幼儿园做义工的感想
(1)(说起我在幼儿园工作已经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的学习,了解和孩子之间的相处,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幼儿园的孩子的表现促使我没有想到更开放的,做更好的保育工作。
我一直认为,孩子们的思维很简单,只要你可以欺骗或愚弄通过,但有一个很奇怪的事情发生在我们的类已经改变了我的看法。
最近,我发现一个名为“我的课的孩子的人,总是喜欢每餐吃的肉,剩下的一些蔬菜不喜欢吃一碗其他孩子,也说没有主动抱怨孩子不吃蔬菜,老师批评了其他的孩子,他的目的达到老师喜欢。
一开始我也批评了其他的孩子,但每当我看到我的眼泪想一些奇怪的事情,我决定把每一件事情清楚地冤枉了其他孩子。
因此,在今天的午餐,我会特别注意他,他吃的肉,而当我加饭分给孩子自己的海米板油菜籽在未来的年轻的豆豆儿童的板,然后我走到他旁边问他:“彪彪(芮西林昵称)蔬菜吗
” “我说完,说:”彪彪。
我说:“我怎么只看到,杨豆豆碗里的,你只需倒入蔬菜的吗
”,高老师,杨豆豆喜欢吃的菜,我给了她。
“彪彪。
”是吗
的问豆豆,豆豆飚飚说什么
“我问豆豆,豆豆抱怨说:”没有,高老师飚飚并没有要到吃一个下来到我“。
哦
我清楚明白的事情的原因,但我没有彪彪立即批评,但告诉他冲上去其他大米吃。
我决定跟他的父母,为这件事,我利用的夜晚,然后园时间和瑞西林母亲的谈话。
他在家是从来没有吃的菜。
第二天幼儿园时,这件事情,我告诉我的班的两位老师,他们两个人,我的变化芮西临不良的生活习惯,芮西邻快速思维能力,敏捷,聪明,好动,好强的自尊心太骄傲的孩子,其他孩子不破坏,为了保护他的自信和教学活动,在早上我们做了些改动,上语文课,“不挑食的孩子,是一个教训,我的表现“对话”在幼儿园,我们的重点是点驱动的表面,以增进他的想法也很活跃。
来时吃午饭,我把他拉到我的面前说:“彪彪高老师,祝您吃了很大的期待,但你的脸是不是很好的黄色,水的缺乏,可能是你吃的蔬菜太少,和长大的叔叔不喜欢解放军,我们两个人在今天中午的比赛,看看谁的果岭,看的小脸像苹果一样,比其他任何人高大好吗
飚Biao'm高兴地说:“行,看看谁是最强大的吗
“中午午餐芮西林真的很好吃,也没有剩余的痕迹。
通过这件事情,我想了很多年轻的孩子们年轻,但事情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分析和判断经常谈论和儿童,他们将让老师信任的承诺更深入,教育或小的把握生命是把所有的自由和快乐中国儿童的儿童,我希望,我能激活孩子的思维,让孩子们独立思考,有自己的想法,我希望学生和教师是“太阳”的思想闪烁的“光”(2)说起来我在幼儿园工作也已经有半年多的时间了,通过这半年多来的学习、了解以及和孩子之间的相处,使我感受很深,幼儿园孩子们的表现促使我不得把思维放的更开,保育工作做的的更细。
我一直以为孩子思维很简单,只要哄哄或是骗骗就过去了,但是有一件发生在我们班的蹊跷事情却改变了我的看法。
最近我发现我班的一名叫的小朋友,在每次吃饭的时候总是喜欢把肉类食物吃完,剩下一些青菜不喜欢吃就放到别的小朋友的碗里,还主动告状说别的小朋友没有吃完青菜,用老师批评其它孩子的办法,来达到老师喜欢他的目的。
刚开始我还批评其他的小朋友,可是每次看到其他孩子委屈的泪水我就认为事情总有些蹊跷,我决定把事情弄个清楚。
于是在今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我便特别注意了他,他把肉类吃完以后,趁我给小朋友添饭的时候把自己盘子里的海米油菜倒在了旁边杨豆豆小朋友的盘子里,接着我走到了他的旁边问他:“彪彪(芮熙麟的乳名)你的青菜呢
”“我吃完了”彪彪说。
我说:“我怎么刚刚看见你刚才把青菜倒在杨豆豆的碗里了
”“不是的,高老师,是杨豆豆喜欢吃青菜,我把我的送给了她。
”彪彪说。
“是吗
那咱们来问问豆豆吧,豆豆是彪彪说的那样的吗
”我问豆豆。
豆豆很委屈地说:“不是的,高老师是彪彪不想吃了倒给我的”。
哦
我很清楚的了解到事情的原由,但我并没有立即去批评彪彪,而是告诉他赶快把别的饭吃完。
我决定和他的家长谈谈,针对此件事情我利用晚上接园的时间和芮熙麟的妈妈进行了交谈。
原来他在家里也是从来都不吃青菜的。
第二天来幼儿园的时候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我班级的另外两位老师,让她们两个人来配合我改掉芮熙麟的坏毛病,芮熙麟是个思维能力很快、身手敏捷、聪明、好动、自尊心好强很爱面子的孩子,为了保护他的自信心不被其他孩子毁灭,上午的教学活动我们做了些改动,一节是语言课《谁是不挑食的孩子》,还有一节课是谈话《我在幼儿园的表现》,我们重点是以点带动面推进他的思想有所活跃。
快到吃中午饭的时候,我把他拉到我的面前说:“彪彪高老师很喜欢你吃饭时很棒的样子,但是最近你的脸色不是很好黄黄的,缺少水分,可能是你的青菜吃的太少了,而且长大的时候也不象解放军叔叔了,咱们俩今天中午比赛看谁的青菜吃的多,看谁的小脸象苹果一样,比比谁的个子高好吗
彪彪很高兴地说:“行,看谁最厉害
”中午的午饭芮熙麟果然吃的很好,而且一点也没有剩下的痕迹。
通过此件事情后,我想了很多很多:幼儿虽然年纪小,但是对事情已经具备了初步的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如果经常和孩子谈心,他们会对老师产生信任的承度更深厚的,教育还是就是把握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把自由快乐通通放给孩子,我希望我可以激活孩子的思维,可以让孩子独立地思考,有自己的思想。
我希望师生都是“太阳”,都闪烁着思想的“光芒”。
幼师对虐童事件的感想
幼师虐童事件的反日网流传出的一张照片寒了无数网友的一名幼童被老师微笑地揪着耳朵,生生拉离地面约10厘米。
这是发生在浙江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里的真实一幕。
事发后温岭相关部门立即着手展开调查,涉事两名老师都没有教师资格证,已被辞退。
当天,颜艳红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另一名参与拍照的女教师,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7天。
无独有偶,2012年10月山西电视台报道,太原市蓝天蒙特梭利幼儿园的一位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在十分钟内扇女童数十耳光。
被打女童今年5岁,其父亲称老师是因为孩子不会算术题“十加一”被打。
幼儿园园长称,已经把打人老师辞退。
其他孩子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施暴。
该事件随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之后李竹青已被行政拘留15天,该幼儿园也已被取缔,在园43名幼儿正在妥善分流。
太原市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清理整顿。
日前教师虐童案件屡屡被媒体曝光,广受社会热议。
这一点表面上看是教师自身文化素质不高个人道德水平低下师德缺失的问题。
但反应了教师、校方、监管部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种种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与反思:笔者认为教师虐童案件有以下几个原因个人专业知识素质低,缺乏相关道德素质教育和师德的培养,法律意识淡漠,对儿童无尊重意识。
相关幼儿园托儿所往往以民办幼儿园为主,缺乏相关办园资质,自身管理制度不严格,师资的选拔也没有硬性标准。
出事以后往往辞退了事,并不会吸
幼儿园教师第一次开公开课后教师的感想
幼儿开课听课体会东城幼儿园教师马静刚去的一周是紧张也是惊喜的,紧张是因为有,惊喜是因为经过这一次的锻炼,我又成长了,收获了。
不仅如此,从每位老师的公开课中,我感受到了一种上进的精神,同时也鼓励着我,让我更加努力。
听完了这周的课,我有一个很大的感触,那就是每位老师都是最棒的,每位老师都是第一名,因为每位老师身上都有着不同的闪光点……先拿贾怡老师讲的小班健康《我会穿衣服》来说吧,她用可爱的表情,多变的声音,让每一位幼儿都安静下来,像小花猫一样,认真听老师讲课;王倩老师给大家带来的数学课是一个惊喜,因为大家都知道数学是一门难讲的枯燥的学科,王倩老师不仅用实物让孩子去动手,去操作,还用好玩的“找朋友”的游戏让孩子们动起来,孩子们在玩中学,在学中玩,充满了乐趣,孩子们一直兴趣盎然;李芳老师的语言课《小袋鼠》,活动设计游戏丰富,吸引小朋友的眼球,小朋友愿意跟老师互动,开心学儿歌,开心学识字;赵翠珍老师的《小企鹅》用自制企鹅模型,让幼儿观察,极大地满足了孩子们的好奇心,还培养了孩子们的观察能力,“小火车”的游戏也非常好玩,适合小班小朋友;孙伟老师的《米皮皮的敲长长》课堂气氛好,活动设计好,有故事,有游戏,有参与,有问题,有表演,孩子们认真听故事,开心玩游戏,愉快来表演,争抢答问题,孩子们喜欢这堂课,我也喜欢这堂课;郭娜老师用真实的声音和图片,让孩子们全面地了解了《特殊功能的车》,课堂中老师还善于抛出问题,让幼儿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发散了孩子的思维,提高了孩子解决问题的能力,好玩的情景剧让幼儿参与进来,巩固了学习效果,展示了学习成果;李丽老师让一堂音乐课“动”了起来,孩子们纷纷模仿小动物走路,不仅知道了小动物走路的姿势,还轻而易举地学会了《走路》这首儿歌,更让我感叹的是,李丽老师还邀请所有听课老师一起参与到活动中来,与孩子们一起载歌载舞。
听了这么多优秀的课例,我不断地反思自己的教学,感到自己在设计活动的时候还存在着许多不足,我愿向他们学习,在今后的教学中努力做到:1.多用表情和语气来吸引小朋友;2.多设计游戏让幼儿在玩中学;3.多使用一些让幼儿大开眼界的教具,如,实物、图片、声音、视频等;4.给孩子充分的表达机会,让孩子表演;5.认真备好每一节课,特别要备孩子;6.课堂中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习惯,做到课堂“活而有度”。
幼儿教师是孩子的朋友,是幼儿的引导者、帮助者、合作者,而不是拘束者,我愿把自己也变成孩子,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同孩子一起玩,一起学,一起成长。
把自己儿童化,把活动游戏化,激发孩子的动力,让孩子愿意学,主动学,举一反三,学以致用。
愿孩子们越来越聪明,永远快乐、健康
幼儿园有关孩子的生活礼仪品格教育真实事迹和感悟
如何根据学前儿童认知发展的特点,组织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
一、在生活中渗透教育。
幼儿日常生活教育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各种日常生活的技能技巧对成年人来说,早已形成熟练技巧、达到了自动化的程度。
然而,幼儿还处于人生的早期阶段,独立生活能力还很低,生活习惯还在形成中,因此,在幼儿园需要教师的培养和教育。
1、建立科学的一日活动常规,细化每一环节的管理,从入园、晨间活动、集体教学、游戏活动、餐点、午睡、起床、离园,每一环节有具体明确的要求,保证幼儿在日常生活中主动活泼的发展。
2、保教结合,把幼儿良好习惯养成落到实处,强化幼儿常规习惯的训练,重视。
在悉心照料幼儿生活的同时,积极培养幼儿的独立生活能力。
如饭前洗手是关系幼儿健康的问题,也是幼儿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过程,即使对小班幼儿,教师也要在耐心讲解示范甚至手把手教的基础上对其提出要求,想方设法让幼儿学会,而不是教师包办代替。
3、注重随机教育,潜移默化地影响幼儿。
日常生活是向幼儿实施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手段,也是最经常、最自然,最容易收到实际效果的一个途径。
在组织幼儿日常生活活动的过程中,我们要求教师要养成认真观察的习惯,敏锐地捕捉随机教育的契机,把品德习惯教育、安全卫生教育、环境保护教育等渗透在一日生活之中。
4、从幼儿的实际出发,做到因材施教。
教师在组织幼儿日常活动中要从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年龄特点出发,循序渐进地促进幼儿的发展。
二、寓教育于游戏之中,培养孩子多方面的能力。
指出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我国著名专家陈鹤琴先生说:“小孩子是生来好动的,是以游戏为生命的。
”在游戏中,幼儿可以模仿各类人物、动物及各种事件,使好奇心得到满足;兴趣得到发展,身心愉快。
因此我们加强对游戏活动的正确引导,促进其各方面能力的发展。
1、利用游戏培养幼儿的观察力。
比如老师在组织幼儿玩“抢椅子”的游戏时,可提醒幼儿观察:为什么总有一个小朋友没有抢到椅子呢
幼儿通过观察及点数椅子与人数从中发现了其中的奥秘:原来小朋友的人数总是比椅子多一个。
这样使孩子逐渐养成做事动脑筋的习惯,有利于激发孩子的观察兴趣,从而使求知欲也更加旺盛。
2、利用游戏培养幼儿的想象力。
如玩“小小飞行员”的游戏,可让孩子想想,还有什么样的玩法
飞机起飞时是怎样飞
下降时又是怎样下降
创造条件让孩子去想象。
当孩子在头脑中想想出一种新形象时,及时帮助孩子通过有效的形式把完整的形象表达出来。
3、利用游戏培养幼儿的创造力。
如在科学活动“沉浮”中,让幼儿自由选择操作材料,并鼓励大胆实验,教师积极地捕捉他们创造思维的“闪光点”,加以科学的引导,为孩子创设一种宽松,自由民主的气氛,使他们能够大胆想象,自由思索,并以极大的热情去尝试自己的新思路,新模式,使这种创造力得以升华。
4、利用游戏培养和提高幼儿的社交能力。
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幼儿的主动探究能力。
1、主题活动的内容贴近幼儿生活,激发了幼儿的兴趣。
指出 “教育内容的选择要贴近幼儿的生活来选择感兴趣的事物和问题。
”幼儿的学习效果源于。
因此,在组织的相关活动中,幼儿显得轻松自如,游刃有余,主动性、积极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
此外,在我们的师幼互动过程中,不断会有新的问题产生,不断生成新的内容。
生成和预设是灵活机动的,而不是机械呆板的。
生成的内容可以是正在进行的课题本身的拓展和延伸,也可以是生活中孩子其他感兴趣的问题。
2、主题活动充分体现了教育内容与教育方法的综合。
在每个主题中,将健康、语言、科学、社会、艺术五大领域的内容进行有机整合,按照单元主题的形式呈现给幼儿,有利于幼儿全面、完整地认识事物,使教育内容更加符合幼儿的认知规律,同时强调各种资源的综合以及教育手段、方法的综合。
3、主题活动从关注教材转变为关注幼儿身心和谐发展的需要。
过去,我们较多考虑怎样去教会幼儿,让幼儿通过“听”来学习,主题活动的开展,让我们更多考虑的是怎样使活动气氛和谐,让幼儿感到宽松、自由。
我们注意改变自己的角色和立场,常以“朋友”的身份投入各项活动中。
在主题活动中,注意培养幼儿主动学习的能力,比如在小班主题活动“食物”中,教师以水果为二级主题,让孩子们自带水果到班级和同伴共同观察、认识,数水果、水果分类、吃水果、画水果等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幼儿的身心和谐全面发展。
4、主题活动培养了幼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主题活动中,教师不再单纯地追求结果的正确,更注重了解幼儿在整个探索活动中是否去寻找问题、发现问题,让幼儿有自信、有思想、有自我表现的欲望,有探索、发现、尝试、创作的欲望。
如的活动中孩子们已不满足于外部结构和特征,而把他们灵敏的触角伸向了内部结构。
为了满足幼儿的需求,斜坡、滚动、惯性等科学理论得到了实践和验证;孩子们收集了各种材料进行交通工具的制作;环保问题也深深根植于孩子心中。
在活动中孩子们感受到了自己的能力,他们的求知欲、探究性被激发起来了,独立性、主动性、创造性也得到了提高,同时获得了成功的喜悦。
增强了的自信心以及对周围世界的积极态度等,将伴随他们一生。
5、主题活动的节日活动是重要的教育资源,我们抓住各种节日的教育契机,组织丰富多彩的节日主题活动。
如、春节、中秋、、、新年等各个节日虽然有不同的思想内容和教育意义,但对儿童来说都有着共同的,突出的教育作用,那就是迎接节日的准备工作到庆祝活动的进行,可以使儿童持续地沉浸在节日的欢乐气氛之中,开展丰富了幼儿的生活,扩大了幼儿的眼界,增长了知识和才能,促进了儿童的社会性得到发展。
四、开展特色教学,实施。
将特色课程渗透在幼儿全面发展的教育中,广泛培养幼儿的兴趣和爱好,让幼儿在幼年接受更多有益于身心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的综合素质的发展。
1、抓住幼儿语言成长的关键期,以为指导,积极创设幼儿语言学习环境,启蒙阅读以完整语言能力的培养为教育主线,通过听视、生活、听读和游戏四个途径,伴随其活动、情感、认知和社会性等方面发展。
2、重视体格训练,促进幼儿健康发展。
根据《纲要》精神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内容,确保幼儿体育活动时间,注重提高各环节中的户外活动的质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以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
3、开展艺术教育,培养幼儿审美能力。
4、创设良好环境,发挥环境育人的功效。
《纲要》中指出:“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通过环境的创设利用,有效地促进幼儿的发展。
”5、争取家长的支持,形成教育合力。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提出:“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
”幼儿园只有与家长携手合作,实现家园同步教育,才能取得好的教育效果。
学习《未成年儿童保护法》的感想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2006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公布 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编辑本段]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五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品德、智力、体质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七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编辑本段]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五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六条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编辑本段]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不得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放弃等。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等教育。
[编辑本段]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二十七条 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
第三十条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第三十二条 国家鼓励新闻、出版、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艺术家、科学家以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
出版、制作和传播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内容健康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国家给予扶持。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和科技团体对未成年人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活动。
第三十三条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第三十四条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第三十五条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
第三十六条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第四十一条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房屋和设施。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
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虐待、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
第四十四条 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对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幼儿园、托儿所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事业,办好托儿所、幼儿园,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训练幼儿园、托儿所的保教人员,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四十六条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第四十七条 未成年人已经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教育,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四十八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教育和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编辑本段]第五章 司法保护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第五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刑事案件,应当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第五十七条 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当对其进行义务教育。
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第五十八条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第五十九条 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与犯罪行为的预防,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执行。
[编辑本段]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 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五条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六条 在中小学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七条 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八条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六十九条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十条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职责,或者虐待、歧视未成年人,或者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 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编辑本段]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本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参见儿童权利公约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 【发布日期】2006-12-29 【生效日期】2007-06-01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
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
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
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人性中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尚未形成固定人生观、世界观的未成年人所受影响更大。
这就更加需要我们的法制教育采用多种多样、生动有效的方式,把法制观念植根于处在萌动期的孩子心中。
如何服务青少年、保护青少年,也是我们所需面对的一个社会课题。
因此,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家庭、学校和全体公民应该积极地给予特别的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这一保护的具体体现。
最新消息: 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 商报讯 (记者李肖肖王红伟通讯员郭鸽马广阔)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要实施。
昨日,郑州市公安局法制室民警专程来到郑州师专附属小学,给孩子们上了一课,让学生了解6月1日起将有哪些新权利。
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当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针对目前中小学生日益加重的学习负担,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无特殊情况,学校不得延长未成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必要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他们的学习负担。
教师再骂“笨死了”将受惩处 “笨死了”、“都笨成这样了你还活着干吗”,6月1日起,如果老师再这样骂学生,将是一种违法行为。
老师脱口而出的辱骂词句,是许多被辱骂孩子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
针对这一现象,《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 如果校园内见到老师抽烟的话,从6月1日起,学生可以理直气壮地制止。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对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如果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
父母外出要委托“代家长” 为了防止父母对子女“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育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父母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依法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 2007年1月,在商报和心理专家举办的“问题少年”见面会上,15岁的女孩小雪,很长时间不和爸爸说话,在心理咨询师的引导下,孩子才说出来是因为爸爸偷看了她的日记。
父母再偷看孩子的日记,不仅是伤害感情了,还要受到批评教育。
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任何人不得不经未成年人同意,察看他们的日记、信件等。
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针对当前一些父母抛弃、虐待孩子以及其他不履行监护义务的行为,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再走丢小孩监护单位要担责 3月26日,8岁的商丘民权男孩刘明恩,在郑州看病期间,与相依为命的80岁奶奶走散。
孩子被紫荆山公园派出所的民警捡到后,送到了救助站。
谁知孩子却从救助站溜走了,找不到了。
小明恩丢了,谁应承担责任呢
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流浪儿童,监护单位应承担临时监护职责。
新法实施需要相关法规 河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李鹏辉说,新法的规定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但落实起来仍需要有与之配套的地方法规。
比如新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但是如果出售了,店主将受到什么处罚
处罚的力度与店主的利润相比又是怎样
这就需要一个具体的监管。
根据将于6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要保证未成年人必要的娱乐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