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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一百零五岁感言

时间:2015-07-09 00:26

作文,我眼中的杨绛800字

一说到钱钟书便会想到围城,一说到围城就会想到钱钟书,围城与钱钟书在人们眼里似乎是一对连体婴儿,提及其中一个便很自然的想到另一个。

我也如此,因为围城而认识了钱钟书。

在读围城之前我并不了解钱钟书,潜意识里他应该是一个很了不起、很严肃的人物,在读围城的时候便应证了我的这一判断,后来在课堂上听老师分析围城以及查阅到的关于围城的评论,就更令我深信不已。

那些错中复杂的人物关系,那些纠结不清的真假面孔,那些背负虚伪面具而丢失本性的扭曲人生,那些看似平凡简单却隐藏着让你意想不到的人生哲学的语句,都令我震撼。

震撼这本书的价值,更震撼这本书的作者,那时钱钟书先生种在我心中的形象有点类似于鲁迅,有着鹰一样锐利的眼睛,仿佛能洞悉世间的一切;有着刚毅而棱角分明的轮廓,如同崖壁上的雕像一般,冷酷而无情、不苟言笑;有着非常严密、严谨的逻辑思维。

是一个站在制高点上的孤独者。

然而前几天在读他的妻子杨绛写的《写的钱钟书》一文时,却让我了解到一个与我想象的完全不同的钱钟书,让我吃惊得半天合不拢嘴,一遍又一遍的翻看首页的作者反复确认是否真的是他的妻子杨绛。

因为在杨绛的笔下,钱钟书先生是一个憨傻、搞笑、顽皮,充满孩子气和痴气的大小孩,非常的平易近人,也很有爱心,似乎永远都没有烦恼,整天乐呵呵的

完全跟你读围城时想象的钱钟书判若两人。

发生在他身上的趣事儿可多了,据杨绛女士回忆,当他们还在牛津学习时,一天中午钱钟书先生午睡,她临帖,一个人写着写着字就睡着了,他醒来见她睡了,就饱蘸浓墨,给她画个花脸,添上了眼镜和八字胡。

还有一个大热天他们的女儿正在熟睡(女儿还是娃娃的时候),他在女儿的肚子上画了一个大猪头,被他母亲发现狠狠地训斥了一顿,从此他不敢再画。

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他逗女儿玩,每天临睡在她被窝里埋置“地雷”,埋得一层深入一层,把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镜子、刷子,甚至砚台和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就得意大乐。

所以他女儿临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方可安心入睡,可是第二天他又藏东西进去。

就这样他们一个藏,一个找,倒成了捉迷藏式的游戏。

在别人看来无聊至极,他却玩的不亦乐乎。

钟书先生的这种痴傻气,不仅体现在亲人身上,还体现在动物身上。

杨绛女士写道在解放后,他们在清华养过一只猫,小猫初次上树,不敢下来,善良的钟书先生就奋不顾身地上树救猫。

猫儿长大了,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钟书先生就特备长竹竿一枝,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到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

很让人无语对吧

这哪儿是一个成年人啊,还是一个有着那么严密的逻辑思维的成年人,根本就是一顽皮的小破孩儿

这是那个写《围城》的钱钟书吗

这是那个看破人世丑态的钱钟书吗

这是那个一针见血揪出社会弊端的钱钟书吗

不是说走在人类精神前言的引领者都是孤独而绝望的吗

像鲁迅、像艾青、像闻一多、像海子,可是为什么还会存在着这样的钱钟书呢

由此看来,人生过得有趣与否,并不在于智慧,而在于心态。

如果你有幸成为一位智者,看到常人看不到的弊端,思索常人思索不了的问题,你时常“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你渴望自己能变成一把钢刀立马刺破所有的黑暗,挽救社会,挽救人类。

可是你总感到周围的人愚蠢麻木至极,不但不能帮助你扭转乾坤,反而时刻阻碍牵绊着你。

于是你无比绝望,无比孤独,你愤世忌俗,憎恶一切,你觉得自己没有同行者,你觉得世上没有人可以理解你,你觉得自己活得很累。

你认为这是先知者的悲哀,你理所应当的认为清醒者就注定终生孤独痛苦。

中国几千年历史长河中,这样的人物数不胜数。

可是,你知道吗

这真的只是你认为

就像钱钟书先生一样,他也是先知者,但他的人生却是那般的有趣而快乐。

这就在于他的心态,超级无敌好的心态,尽管他也看到了许多的社会黑暗,尽管他也像所有的先知者一样想要挽救,但当他知道不能办到或者不能在短时间内办到的时候,他选择了暂时接受。

因为他知道有很多东西都是欲速则不达,既然弊端已然存在,那么就一定有其存在的历史根源,它既不是一朝一夕就可形成,当然也不可能一朝一夕就可破灭。

是问题就总会有解决的时候,只是长短问题,就像脓疮,除了动手术切除以外还可以用中药慢慢化疗,这样还可以避免流血。

他以一种幽默坦然的心态来看待一切,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静观所有,明明知晓一切,却不为一切烦恼,更不让这不好的一切来引领自己的人生。

人们常说,人生难得糊涂

而我认为人生难得清醒却依旧快乐

人不炼,不成器的阅读答案

【阅读】:人有优良的品质,又有许多劣根性杂糅在一起,好比一块顽铁得在火里烧、水里淬,一而再、再而三,又烧又淬,再加千锤百炼,才能把顽铁炼成可铸宝剑的钢材。

黄金也需经过烧炼,去掉杂质,才成纯金。

人也一样,我们从忧患中学得智慧,苦痛中炼出美德来。

孟子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就是说,如要锻炼一个做大事的人,必定要叫他吃苦受累,百不称心,才能养成他坚忍的性格。

一个人经过不同程度的锻炼,就获得不同程度的修养、不同程度的效益。

好比香料,捣得愈碎,磨得愈细,香得愈浓烈。

这是我们从人生经验中看得到的实情。

谚语“十磨九难出好人”、“人在世上炼,刀在石上磨”、“千锤成利器,百炼变纯钢”、“不受苦中苦,难为人上人”说的都是以上道理。

我们最循循善诱的老师是孔子。

《论语》里孔子的话,都因人而发,从来不用教条。

但是他有一条很重要的教训。

最理解他的弟子曾参,怕老师的教训久而失传,在《大学》里记下老师二百零五字的教训。

其中最根本的一句是:“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修身,不就是锻炼自身吗

修身不是为了自己一身,是为了齐家、治国、平天下。

平天下不是称王称霸,而是求全世界的和谐和平。

有的国家崇尚勇敢,有的国家高唱自由、平等、博爱。

中华古国向来崇尚和气,“致中和”,从和谐中求“止于至善”。

修身——锻炼自身,是做人最根本的要求。

天生万物的目的,该是为了堪称万物之灵的人。

但是天生的人,善恶杂糅,还需锻炼出纯正品色来,才有价值。

这个苦恼的人世,恰好是锻炼人的处所,好比炼钢的工厂,或教练运动员的操场,或教育学生的教室。

这也说明,人生实苦确是有缘故的。

(选自杨绛《走到人生边上》,有删改)【习题】:22.文章开篇讲“人有优良的品质,又有许多劣根性杂糅在一起”的用意是什么

23.第① 段运用了哪种论证方法并说明其效果。

24.第② 段末尾的“以上道理”是指 25.第④ 段论述了“修身”更深远的意义在于 26.通读全文,给文章加一个标题:27.指出本文在写作方法上的一个突出特点,并谈谈对你写作文有何启发。

【答案】:22 、强调人修身的必要性 23 、比喻论证,形象生动地阐明观点24 、一个人经过不同程度的锻炼,就获得不同程度的修养,不同程度的效益25 、齐家、治国、平天下26 、人不炼、不成器27 、(1)使用大量理论论据,启发我们要善于把读背内容运用到写作当中。

(2)首尾照应,启发我们写文章时要注意首尾呼应。

人不练 不成器答案

1 一个人经过不同程度的锻炼,就获得不同程度的修养、不同程度的效益。

好比香料,捣得愈碎,磨得愈细,香得愈浓烈。

这是我们从人生经验中看得到的实情。

2修身不是为了自己一身,是为了齐家、治国、平天下。

平天下不是称王称霸,而是求全世界的和谐和平。

3要修身,先得正心。

要摆正自己的心,先得有诚意,也就是对自己老老实实,勿自欺自骗。

不自欺,就得切切实实了解自己。

要了解自己,就得对自己有客观的认识,所谓格物致知。

4修身——锻炼自身,是做人最根本的要求。

给那位山野老人老人写的话300字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记书与《围  --------------------------------------------------------------------------------  一 钱写《围城》  钱钟书在《围城》的序里说,这本书是他“锱铢积累”写成的。

我是“锱铢积累”  读完的。

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反应。

我笑,他也笑;我  大笑,他也大笑。

有时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  外的事。

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

然后他就告诉我下一段打算写什么,  我就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

他平均每天写五百字左右。

他给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动。

  后来他对这部小说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满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过这是后话了。

  钟书选注宋诗,我曾自告奋勇,愿充白居易的“老妪”——也就是最低标准;如果  我读不懂,他得补充注释。

可是在《围城》的读者里,我却成了最高标准。

好比学士通  人熟悉古诗文里词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

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  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

  看小说何需注释呢

可是很多读者每对一本小说发生兴趣,就对作者也发生兴趣,  并把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当作真人实事。

有的干脆把小说的主角视为作者本人。

高明的  读者承认作者不能和书中人物等同,不过他们说,作者创造的人物和故事,离不开他个  人的经验和思想感情。

这话当然很对。

可是我曾在一篇文章里指出:创作的一个重要成  分是想象,经验好比黑暗里点上的火,想象是这个火所发的光;没有火就没有光,但光  照所及,远远超过火点儿的大小①。

创造的故事往往从多方面超越作者本人的经验。

要  从创造的故事里返求作者的经验是颠倒的。

作者的思想情感经过创造,就好比发过酵而  酿成了酒;从酒里辩认酿酒的原料,也不容易。

我有机缘知道作者的经历,也知道酿成  的酒是什么原料,很愿意让读者看看真人实事和虚构的人物情节有多少联系,而且是怎  样的联系。

因为许多所谓写实的小说,其实是改头换面地叙写自己的经历,提升或满足  自己的感情。

这种自传体的小说或小说体的自传,实在是浪漫的纪实,不是写实的虚构。

  而《围城》只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尽管读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

  ①参看《事实—故事—真实》(《文学评论》一九八○年第三期十七页)。

  《围城》里写方鸿渐本乡出名的行业是打铁、磨豆腐,名产是泥娃娃。

有人读到这  里,不禁得意地大哼一声说:“这不是无锡吗

钱钟书不是无锡人吗

他不也留过洋吗

  不也在上海住过吗

不也在内地教过书吗

”有一位专爱考据的先生,竟推断出钱钟书  的学位也靠不住,方鸿渐就是钱钟书的结论更可以成立了。

  钱钟书是无锡人,一九三三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一  九三五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国牛津留学,一九三七年得副博士(B.Litt.)学位,然后  到法国,入巴黎大学进修。

他本想读学位,后来打消了原意。

一九三八年,清华大学聘  他为教授,据那时候清华的文学院长冯友兰先生来函说,这是破例的事,因为按清华旧  例,初回国教书只当讲师,由讲师升副教授,然后升为教授。

钟书九、十月间回国,在  香港上岸,转昆明到清华任教。

那时清华已并入西南联大。

他父亲原是国立浙江大学教  授,应老友廖茂如先生恳请,到湖南蓝田帮他创建国立师范学院;他母亲弟妹等随叔父  一家逃难住上海。

一九三九年秋,钟书自昆明回上海探亲后,他父亲来信来电,说自己  老病,要钟书也去湖南照料。

师范学院院长廖先生来上海,反复劝说他去当英文系主任,  以便伺候父亲,公私兼顾。

这样,他就未回昆明而到湖南去了。

一九四○年暑假,他和  一位同事结伴回上海探亲,道路不通,半途折回。

一九四一年暑假,他由广西到海防搭  海轮到上海,准备小住几月再回内地。

西南联大外语系主任陈福田先生到了上海特来相  访,约他再回联大。

值珍珠港事变,他就沦陷在上海出不去了。

他写过一首七律《古  意》,内有一联说:“槎通碧汉无多路,梦入红楼第几层”,另一首《古意》又说:  “心如红杏专春闹,眼似黄梅诈雨晴”,都是寄托当时羁居沦陷区的怅望情绪。

《围城》  是沦陷在上海的时期写的。

  钟书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华初识,一九三三年订婚,一九三五年结婚,同船到英  国(我是自费留学),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国,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国。

我母亲一年前  去世,我苏州的家已被日寇抢劫一空,父亲避难上海,寄居我姐夫家。

我急要省视老父,  钟书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

当时我中学母校的校长留我在“孤岛”  的上海建立“分校”。

二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停办,我暂当家庭教师,又在小学代  课,业余创作话剧。

钟书陷落上海没有工作,我父亲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授课的  钟点让给他,我们就在上海艰苦度日。

  有一次,我们同看我编写的话剧上演,回家后他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

”我  非常高兴,催他快写。

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

我说不要紧,他  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省俭,还可以更省俭。

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  好转要回去。

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

劈柴生火烧饭洗  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  手指。

可是我急切要看钟书写《围城》(他已把题目和主要内容和我讲过),做灶下婢  也心甘情愿。

  《围城》是一九四四年动笔,一九四六年完成的。

他就像原《序》所说:“两年里  忧世伤生”,有一种惶急的情绪,又忙着写《谈艺录》;他三十五岁生日诗里有一联:  “书癖钻窗蜂未出,诗情绕树鹊难安”,正是写这种兼顾不来的心境。

那时候我们住在  钱家上海避难的大家庭里,包括钟书父亲一家和叔父一家。

两家同住分炊,钟书的父亲  一直在外地,钟书的弟弟妹妹弟媳和侄儿女等已先后离开上海,只剩他母亲没走,还有  一个弟弟单身留在上海;所谓大家庭也只像个小家庭了。

  以上我略叙钟书的经历、家庭背景和他撰写《围城》时的处境,为作者写个简介。

  下面就要为《围城》做些注解。

  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

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  节全属虚构。

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于,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  人物却全是捏造的。

  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

  两人都读过《围城》,但是谁也没自认为方鸿渐,因为他们从未有方鸿渐的经历。

钟书  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

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  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而为一。

许多读者以为他就是作者本  人。

法国十九世纪小说《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娄拜曾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

”  那么,钱钟书照样可说:“方鸿渐,就是我。

”不过还有许多男女角色都可说是钱钟书,  不光是方鸿渐一个。

方鸿渐和钱钟书不过都是无锡人罢了,他们的经历远不相同。

  我们乘法国邮船阿多士Ⅱ(Athos Ⅱ)回国,甲板上的情景和《围城》里写的很像,  包括法国警官和犹太女人调情,以及中国留学生打麻将等等。

鲍小姐却纯是虚构。

我们  出国时同船有一个富有曲线的南洋姑娘,船上的外国人对她大有兴趣,把她看作东方美  人。

我们在牛津认识一个由未婚夫资助留学的女学生,听说很风流。

牛津有个研究英国  语文的埃及女学生,皮肤黑黑的,我们两人都觉得她很美。

鲍小姐是综合了东方美人、  风流未婚妻和埃及美人而抟捏出来的。

钟书曾听到中国留学生在邮船上偷情的故事,小  说里的方鸿渐就受了鲍小姐的引诱。

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小姐姓鲍。

  苏小姐也是个复合体。

她的相貌是经过美化的一个同学。

她的心眼和感情属于另一  个;这人可一点不美。

走单帮贩私货的又另是一人。

苏小姐做的那首诗是钟书央我翻译  的,他嘱我不要翻得好,一般就行。

苏小姐的丈夫是另一个同学,小说里乱点了鸳鸯谱。

  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

  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

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  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赵辛媚是由我们喜欢的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变大的,钟书为他加上了二十多岁年纪。

  这孩子至今没有长成赵辛媚,当然也不可能有赵辛媚的经历。

如果作者说:“方鸿渐,  就是我,”他准也会说:“赵辛媚,就是我。

”  有两个不甚重要的人物有真人的影子,作者信手拈来,未加融化,因此那两位相识  都“对号入座”了。

一位满不在乎,另一位听说很生气。

钟书夸张了董斜川的一个方面,  未及其他。

但董斜川的谈吐和诗句,并没有一言半语抄袭了现成,全都是捏造的。

褚慎  明和他的影子并不对号。

那个影子的真身比褚慎明更夸张些呢。

有一次我和他同乘火车  从巴黎郊外进城,他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开列了少女选择丈夫的种种条件,如  相貌、年龄、学问、品性、家世等等共十七八项,逼我一一批分数,并排列先后。

我知  道他的用意,也知道他的对象,所以小小翼翼地应付过去。

他接着气呼呼地对我说:  “她们说他(指钟书)‘年少翩翩’,你倒说说,他‘翩翩’不‘翩翩’。

”我应该厚  道些,老实告诉他,我初识钟书的时候,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  式大眼镜,一点也不‘翩翩’。

可是我瞧他认为我该和他站在同一立场,就忍不住淘气  说:“我当然最觉得他‘翩翩’。

”他听了怫然,半天不言语。

后来我称赞他西装笔挺,  他惊喜说:“真的吗

我总觉得自己的衣服不挺,每星期洗熨一次也不如别人的挺。

”  我肯定他衣服确实笔挺,他才高兴。

其实,褚慎明也是个复合体,小说里的那杯牛奶是  另一人喝的。

那人也是我们在巴黎时的同伴,他尚未结婚,曾对我们讲:他爱“天仙的  美”,不爱“妖精的美”。

他的一个朋友却欣赏“妖精的美”,对一个牵狗的妓女大有  兴趣,想“叫一个局”,把那妓女请来同喝点什么谈谈话。

有一晚,我们一群人同坐咖  啡馆,看见那个牵狗的妓女进另一家咖啡馆去了。

“天仙美”的爱慕者对“妖精美”的  爱慕者自告奋勇说:“我给你去把她找来。

”他去了好久不见回来,钟书说:“别给蜘  蛛精网在盘丝洞里了,我去救他吧。

”钟书跑进那家咖啡馆,只见“天仙美”的爱慕者  独坐一桌,正在喝一杯很烫的牛奶,四围都是妓女,在窃窃笑他。

钟书“救”了他回来。

  从此,大家常取笑那杯牛奶,说如果叫妓女,至少也该喝杯啤酒,不该喝牛奶。

准是那  杯牛奶作崇,使钟书把褚慎明拉到饭馆去喝奶;那大堆的药品准也是即景生情,由那杯  牛奶生发出来的。

  方遯翁也是个复合体。

读者因为他是方鸿渐的父亲,就确定他是钟书的父亲,其实  方遯翁和他父亲只有几分相像。

我和钟书订婚前后,钟书的父亲擅自拆看了我给钟书的  信,大为赞赏,直接给我写了一封信,郑重把钟书托付给我。

这来很像方遯翁的作风。

  我们沦陷在上海时,他来信说我“安贫乐道”,这也很像方遯翁的语气。

可是,如说方  遯翁有二三分像他父亲,那么,更有四五分是像他叔父,还有几分是捏造,因为亲友间  常见到这类的封建家长。

钟书的父亲和叔父都读过《围城》。

他父亲莞尔而笑;他叔父  的表情我们没看见。

我们夫妇常私下捉摸,他们俩是否觉得方遯翁和自己有相似之处。

  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

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  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

方鸿渐  失恋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小姐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

  这些话都很对。

可是他究竟没有娶到意中人,他那些话也就可释为聊以自慰的话。

  至于点金银行的行长,“我你他”小姐的父母等等,都是上海常见的无锡商人,我  不再一一注释。

  我爱读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三闾大学旅途上的一段。

我没和钟书同到湖南去,  可是他同行的五人我全认识,没一人和小说里的五人相似,连一丝影儿都没有。

王美玉  的卧房我倒见过:床上大红绸面的被子,叠在床里边;桌上大圆镜子,一个女人脱了鞋  坐在床边上,旁边煎着大半脸盆的鸦片。

那是我在上海寻找住房时看见的,向钟书形容  过。

我在清华做学生的时期,春假结伴旅游,夜宿荒村,睡在铺干草的泥地上,入夜梦  魇,身下一个小娃娃直对我嚷:“压住了我的红棉袄”,一面用手推我,却推不动。

那  番梦魇,我曾和钟书讲过。

蛆叫“肉芽”,我也曾当作新鲜事告诉钟书。

钟书到湖南去,  一路上都有诗寄我。

他和旅伴游雪窦山,有纪游诗五古四首,我很喜欢第二第三首,我  不妨抄下,作为真人实事和小说的对照。

  天风吹海水,屹立作山势;浪头飞碎白,积雪疑几世。

我常观乎山,起伏有水  致;蜿蜒若没骨,皱具波涛意。

乃知水与山,思各出其位,譬如豪杰人,异量美能备。

  固哉鲁中叟,祗解别位智。

  山容太古静,而中藏瀑布,不舍昼夜流,得雨势更怒。

辛酸亦有泪,贮胸敢倾吐;  略似此山然,外勿改其度。

相契默无言,远役喜一晤。

微恨多游踪,藏焉未为固。

衷曲  莫浪陈,悠悠彼行路。

  小说里只提到游雪窦山,一字未及游山的情景。

游山的自是游山的人,方鸿渐、李  梅亭等正忙着和王美玉打交道呢。

足见可捏造的事丰富得很,实事尽可抛开,而且实事  也挤不进这个捏造的世界。

  李梅亭途遇寡妇也有些影子。

钟书有一位朋友是忠厚长者,旅途上碰到一个自称落  难的寡妇;那位朋友资助了她,后来知道是上当。

我有个同学绰号“风流寡妇”,我曾  向钟书形容她临睡洗去脂粉,脸上眉眼口鼻都没有了。

大约这两件不相干的事凑出来一  个苏州寡妇,再碰上李梅亭,就生出“倷是好人”等等妙语奇文。

  证处厚的夫人使我记起我们在上海一个邮局里看见的女职员。

她头发枯黄,脸色苍  白,眼睛斜撇向上,穿一件浅紫色麻纱旗袍。

我曾和钟书讲究,如果她皮肤白腻而头发  细软乌黑,浅紫的麻纱旗袍换成线条柔软的深紫色绸旗袍,可以变成一个美人。

汪太太  正是这样一位美人,我见了似曾相识。

  范小姐、刘小姐之流想必是大家熟悉的,不必再介绍。

孙柔嘉虽然跟着方鸿渐同到  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却从未见过。

相识的女人中间(包括我自己),没一个和她相貌相  似,但和她稍多接触,就发现她原来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

她受过高等教育,  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

方鸿渐  “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

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  内外。

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从城外挤入城里,又从城里挤出城外。

她最大的成功是  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

她和方鸿渐是芸芸知识分子间很典  型的大妇。

孙柔嘉聪明可喜的一点是能画出汪太太的“扼要”:十点红指甲,一张红嘴  唇。

一个年轻女子对自己又羡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会有这种尖刻。

但这点聪明还是钟  书赋与她的。

钟书惯会抓住这类“扼要”,例如他能抓住每个人声音里的“扼要”,由  声音辨别说话的人,尽管是从未识面的人。

  也许我正像堂吉诃德那样,挥剑捣毁了木偶戏台,把《围城》里的人物斫得七零八  落,满地都是硬纸做成的断肢残骸。

可是,我逐段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使我放下稿子  大笑的,并不是发现了真人实事,却是看到真人实事的一鳞半爪,经过拼凑点化,创出  了从未相识的人,捏造了从未想到的事。

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  穿你的西洋镜”。

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

  可能我和堂吉诃德一样,做了非常扫兴的事。

不过,我相信,这来可以说明《围城》  和真人实事的关系。

  二 写《围城》的钱钟书  要认识作者,还是得认识他本人,最好从小时候起。

  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

据钱家的“坟上风文”,不  旺长房旺小房;长房往往没有子息,便有,也没出息,伯父就是“没出息”的长子。

他  比钟书的父亲大十四岁,二伯父早亡,他父亲行二,叔父行四,两人是同胞双生,钟书  是长孙,出嗣给长房。

伯父为钟书连夜冒雨到乡间物色得一个壮健的农妇;她是寡妇,  遗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现成的好奶妈(钟书称为“姆妈”)。

姆妈一辈于帮在钱家,中  年以后,每年要呆呆的发一阵子呆,家里人背后称为“痴姆妈”。

她在钟书结婚前特地  买了一只翡翠镶金戒指,准备送我做见面礼。

有人哄她那是假货,把戒指骗去,姆妈气  得大发疯,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终没见到她。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输亲兄弟。

亲兄弟、堂兄弟共十人,钟  书居长。

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  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

钱家人爱说他吃了痴姆妈  的奶,有“痴气”。

我们无锡人所谓“痴”,包括很多意义:疯、傻、憨、稚气、呆气、  淘气等等。

他父母有时说他“痴颠不拉”、“痴舞作法”、“呒著呒落”(“著三不著  两”的意思——我不知正确的文字,只按乡音写)。

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  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

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

也许钟书的“痴  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

我曾看过他们家的旧照片。

他的弟弟都精精壮壮,  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怜相。

想来那时候的“痴气”只是稚气、呆气,还不  会淘气呢。

  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

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来一  部《常州先哲丛书》,伯父已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

可是周岁有了“钟书”  这个学名,“仰先”就成为小名,叫作“阿先”。

但“先儿”、“先哥”好像“亡儿”、  “亡兄”,“先”字又改为“宣”,他父亲仍叫他“阿先”。

(他父亲把钟书写的家信  一张张帖在本子上,有厚厚许多本,亲手帖上题签“先儿家书(一)(二)  (三)……”;我还看到过那些本子和上面贴的信。

)伯父去世后,他父亲因钟书爱胡  说乱道,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说话的意思。

钟书对我说:“其实我喜欢‘哲良’,  又哲又良——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伯伯给我写在练习簿上的‘哲良’。

”这也许因为  他思念伯父的缘故。

我觉得他确是又哲又良,不过他“痴气”盎然的胡说乱道,常使他  不哲不良——假如淘气也可算不良。

“默存”这个号显然没有起克制作用。

  伯父“没出息”,不得父母欢心,原因一半也在伯母。

伯母娘家是江阴富户,做颜  料商发财的,有七八只运货的大船。

钟书的祖母娘家是石塘湾孙家,官僚地主,一方之  霸。

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响了父子的感情。

伯父中了秀才回家,进门就挨他父亲一顿  打,说是“杀杀他的势气”;因为钟书的祖父虽然有两个中举的哥哥,他自己也不过是  个秀才。

钟书不到一岁,祖母就去世了。

祖父始终不喜欢大儿子,钟书也是不得宠的孙  子。

  钟书四岁(我纪年都用虚岁,因为钟书只记得虚岁,而钟书是阳历十一月下旬生的,  所以周岁当减一岁或二岁)由伯父教他识字。

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

伯父  上茶馆,听说书,钟书都跟去。

他父亲不便干涉,又怕惯坏了孩子,只好建议及早把孩  子送入小学。

钟书六岁入秦氏小学。

现在他看到人家大讲“比较文学”,就记起小学里  造句:“狗比猫大,牛比羊大”;有个同学比来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  挨了老师一顿骂。

他上学不到半年,生了一场病,伯父舍不得他上学,借此让他停学在  家。

他七岁,和比他小半岁的常弟钟韩同在亲戚家的私塾附学,他念《毛诗》,钟韩念  《尔雅》。

但附学不便,一年后他和钟韩都在家由伯父教。

伯父对钟书的父亲和叔父说:  “你们两兄弟都是我启蒙的,我还教不了他们

”父亲和叔父当然不敢反对。

  其实钟书的父亲是由一位族兄启蒙的。

祖父认为钟书的父亲笨,叔父聪明,而伯父  的文笔不顶好。

叔父反正聪明,由伯父教也无妨;父亲笨,得请一位文理较好的族兄来  教。

那位族兄严厉得很,钟书的父亲挨了不知多少顿痛打。

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求了  祖父,让两个弟弟都由他教。

钟书的父亲挨了族兄的痛打一点不抱怨,却别有领会。

他  告诉钟书:“不知怎么的,有一天忽然给打得豁然开通了。

”  钟书和钟韩跟伯父读书,只在下午上课。

他父亲和叔父都有职业,家务由伯父经管。

  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料理杂务,或和熟人聊天。

钟书总跟着去。

伯父化一个铜  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据钟书比给我看,那个酥饼有饭碗口大小,不知是真有那么大,  还是小儿心目中的饼大);又化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

家里  的小说只有《西游记》、《水浒》、《三国演义》等正经小说。

钟书在家里已开始囫囵  吞枣地阅读这类小说,把“同呆 子”读如“岂子”,也不知《西游记》里的“呆子”  就是猪八戒。

书摊上租来的《说唐》、《济公传》、《七侠五义》之类是不登大雅的,  家里不藏。

钟书吃了酥饼就孜孜看书,直到伯父叫他回家。

回家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  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李元霸或裴元庆或杨林(我记不清)一锤子把对手的枪打得弯弯  曲曲等等。

他纳闷儿的是,一条好汉只能在一本书里称雄。

关公若进了《说唐》,他的  青龙堰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敌得李元霸的那一对八百斤重的锤头子;李元霸若进了  《西游记》,怎敌得过孙行者的一万三千斤的金箍(我们在牛津时,他和我讲哪条好汉  使哪种兵器,重多少斤,历历如数家珍)。

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两记得烂熟,却  连阿拉伯数字的1、2、3都不认识。

钟韩下学回家有自己的父亲教,伯父和钟书却是  “老鼠哥哥同年伴儿”。

伯父用绳子从高处挂下一团棉花,教钟书上、下、左、右打那  四棉花,说是打“棉花拳”,可以练软功。

伯父爱喝两口酒。

他手里没多少钱,只能买  些便宜的熟食如酱猪舌之类下酒,哄钟书那是“龙肝凤髓”,钟书觉得其味无穷。

至今  他喜欢用这类名称,譬如洋火腿在我家总称为“老虎肉”。

他父亲不敢得罪哥哥,只好  伺机把钟书抓去教他数学;教不会,发狠要打又怕哥哥听见,只好拧肉,不许钟书哭。

  钟书身上一块青、一块紫,晚上脱掉衣服,伯父发现了不免心疼气恼。

钟书和我讲起旧  事,对父亲的着急不胜同情,对伯父的气恼也不胜同情,对自己的忍痛不敢哭当然也同  情,但回忆中只觉得滑稽又可怜。

我笑说:痛打也许能打得“豁然开通”,拧,大约是  把窍门拧塞了。

钟书考大学,数学只考得十五分。

  钟书小时候最乐的事是跟伯母回江阴的娘家去;伯父也同去(堂姊已出嫁)。

他们  往往一住一两个月。

伯母家有个大庄园,钟书成天跟着庄客四处田野里闲逛。

他常和我  讲田野的景色。

一次大雷雨后,河边树上挂下一条大绿蛇,据说是天雷打死的。

伯母娘  家全家老少都抽大烟,后来伯父也抽上了。

钟书往往半夜醒来,跟着伯父伯母吃半夜餐。

  当时快乐得很,回无锡的时候,吃足玩够,还穿着外婆家给做的新衣。

可是一回家他就  担忧,知道父亲要盘问功课,少不了挨打。

父亲不敢当着哥哥管教钟书,可是抓到机会,  就着实管教,因为钟书不但荒了功课,还养成不少坏习气,如晚起晚睡、贪吃贪玩等。

  一九一九年秋天,我家由北京回无锡。

我父母不想住老家,要另找房子。

亲友介绍  了一处,我父母去看房子,带了我同去。

钟书家当时正租居那所房子。

那是我第一次上  他们钱家的门,只是那时两家并不相识。

我记得母亲说,住在那房子里的一位女眷告诉  她,搬进以后,没离开过药罐儿。

那所房子我家没看中;钱家虽然嫌房子阴暗,也没有  搬出。

他们五年后才搬入七尺场他们家自建的新屋。

我记不起那次看见了什么样的房子、  或遇见了什么人,只记得门口下车的地方很空旷,有两棵大树;很高的白粉墙,粉墙高  处有一个个砌着镂空花的方窗洞。

钟书说我记忆不错,还补充说,门前有个大照墙,照  墙后有一条河从门前流过。

他说,和我母亲说话的大约是婶母,因为叔父婶母住在最外  一进房子里,伯父伯母和他住中间一进,他父母亲伺奉祖父住最后一进。

  我女儿取笑说:“爸爸那时候不知在哪儿淘气呢。

假如那时候爸爸看见妈妈那样的  女孩子,准抠些鼻牛来弹她。

”钟书因此记起旧事说,有个女裁缝常带着个女儿到他家  去做活;女儿名宝宝,长得不错,比他大两三岁。

他和钟韩一次抓住宝宝,把她按在大  厅隔扇上,钟韩拿一把削铅笔的小脚刀作势刺她。

宝宝大哭大叫,由大人救援得免。

兄  弟俩觉得这番胜利当立碑纪念,就在隔肩上刻了“刺宝宝处”四个字。

钟韩手巧,能刻  字,但那四个字未经简化,刻来煞是费事。

这大概是顽童刚开始“知慕少艾”的典型表  现。

后来房子退租的时候,房主提出赔偿损失,其中一项就是隔扇上刻的那四个不成形  的字,另一项是钟书一人干的坏事,他在后园“挖人参”,把一棵玉兰树的根刨伤,那  棵树半枯了。

  钟书十一岁,和钟韩同考取东林小学一年级,那是四年制的高等小学。

就在那年秋  天,伯父去世。

钟书还未放学,经家人召回,一路哭着赶回家去,哭叫“伯伯”,伯父  已不省人事。

这是他

阅读短文人需要锻炼杨绛

围城故事发生于1920到1940年代。

主角方鸿渐是个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人,迫于家庭压力乡周家女子订亲。

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

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

方鸿渐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

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

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

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

到达上海后,在已故未婚妻父亲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

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期间并结识了追求苏文纨的赵辛楣。

方最终与苏、唐二人感情终结,苏嫁与诗人曹元朗,而赵也明白方并非其情敌,从此与方惺惺相惜。

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

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

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梅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

由于方鸿渐性格等方面的弱点,陷入了复杂的人际纠纷当中。

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

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

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

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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