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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规党记感言

时间:2019-09-02 10:07

学习党规党纪体会

党纪党规学习总结【篇一: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总结】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总结自党章党纪党规专题教育学习活动开展以来,我严格按照县委关于开展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扎西镇开展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采取个人学习和集中学习等方法,圆满完成了县委和镇党委所安排的所有必学篇目。

一、学习的内容和方法一是以书本学习为基础,切实强化理论学习。

理论来源于书本,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建设必须强化书本学习。

因此,在此次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活动的第一阶段,我严格按照扎西镇专题教育学习计划表,逐章逐节,一丝不苟,完成了所有应学篇目。

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20篇主要篇目,写出读书笔记20篇,心得体会1篇。

二是以集中学习为重点,努力从班子学习交流中汲取好的做法和经验。

根据扎西镇党章党纪党规实施方案,扎西镇党政班子成员分2次集中学习了此次专题教育,会上,党委主要领导王书记带领班子成员学习了党章党纪党规的主要篇目,并对班子成员的个人学习做了强调和安排。

各班子成员根据自身学习情况做了交流发言,我从书记的讲解和班子成员的交流发言中找出了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受益匪浅,并在会上谈了自己学习的感受、收获和不足。

庄严肃穆,我分明感觉到了身为扎西镇政府领导的担子有多重,感觉到了新下的当代共产

幼儿园党员教师严守党纪党规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参加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心情无比激动。

下面就我的思想、工作情况以及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的努力方向向党组织做以下汇报,请党组织审议并提出宝贵意见:  我在本年度的工作中力求保持谦虚好学、为人和善、处事稳重,团结同志、尊重领导,和同事们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

作为一名幼儿园的组织领导者,我认为党组织是个大熔炉,我就是需要锤炼的铁。

我愿意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之中,经受洗礼,接受锻炼,在党的哺育下茁壮成长。

我一定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遵循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埋头苦干、自强不息的工作精神。

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用“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武装自己,切实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再业务上争取精益求精。

  一、学习工作思想方面  1、抓学习,提高综合能力  在工作中,我采取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精神,在大事大非问题上,不再冲动,能够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

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注重业务和其它方面的学习,根据工作需要和自己幼儿园环境实际,坚持学习现代化信息技术,丰富自己的知识,开拓自己的视野,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

在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工作方面,我有很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需要学习和提高,为了尽快提高自已的专业水平,我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进行信息技术学习,积极观看每周四自治区转播的远程教育观摩课,还积极组织幼儿园其他教师观看和学习,长期的坚持学习,使我和大家从不同程度上懂得了许多日常工作中学习不到的知识,同时大大提高了我的知识面和对一些应用软件的使用。

例如:我观看远程教育片后,没有就此停步,而是想,只把一些活动场景和一节汇报课真实的拍摄下来,存到电脑里,只能做为资料保存,不能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作用,于是我就开始学习后期拓展延伸,鼓励教师们在网上查找相关的学习资料,上朋友处请教,在网上下载制作软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就掌握了废旧物品再利用和自制教材的技术,仅此一项就为学校节省了部分支出。

通过不懈的努力学习,我在计算机应用和教学中逐渐成熟起来。

  2、抓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在教学管理工作中,我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以高度的热情和工作责任感做好园长工作。

不拖拉、不推诿、不扯皮、不误事。

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树立爱岗敬业,勤奋务实的精神,在各项工作中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增强责任感,教育教学一丝不苟。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要求,认真写好教学计划,力求吃透教材,找准重点、难点。

计算机教学要求教师必须熟练操作,要求教师在备课时把本课涉及到的有关知识和操作环节都要搞清楚,弄明白,练熟。

把备课作为自己提高信息技术课教学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

要求教师上课时认真讲课,力求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精讲精练。

从孩子的年龄特点和生活实际出发,注意调动孩子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思维。

在对幼儿的教育中注重对幼儿进行手把手的辅导,课后及时做课后效果的反馈,找出不足。

  3、其它方面务求完美  除教学管理工作外,无论是哪个方面的工作,只要需要我,我都能尽善尽美的完成好,如:幼儿保险、甲流手足口病防控、幼儿园的安全后勤食堂、国家幼儿体质健康标准网上上报、幼儿园园舍安全工程工作、人员编制安排工作等等。

学校后勤工作,我也是尽我所能去协调解决,后勤有困难只要说一声,我就努力想办法帮助完成。

这些工作我都是无怨无悔的去做。

目的就是让我们幼儿园的教育在各个方面都更上一层楼,让我们的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

  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理论基础知识薄弱。

作为一名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拥护,在政治思想上学习不够,缺乏一些基本的政治素质,不善于用政治的头脑思考问题,有时看问题和做事情过于片面,不利于自身工作的提高。

  二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

虽然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但平时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只注重当时用的着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对当前教育改革的新形式、新事物掌握的不够透彻。

  三是在工作中,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我的惰性也随之增长,不注重思考工作中的问题,工作忙时有急躁情绪。

  四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勤学习、勤动脑、勤动手,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拓展知识面,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努力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变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提高标准严以律己。

在工作和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为幼儿园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支持教务处组织的各项活动,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克服工作中急躁情绪,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树立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把幼儿开心不开心,家长满意不满意,支持不支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少说空话,多办实事,树立幼儿教师的良好形象。

  3、转变作风,积极工作。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精神,廉洁从教,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深入幼儿园管理工作,多学习教育专著和教育理论,多了解幼儿年龄特点,考虑问题三思而后行。

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

一切都要以党和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对工作勤勤恳恳,求真务实、兢兢业业,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今天能办的事不拖到明天,这一周能办的事不拖到下一周,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如何加强对党纪党规党法的学习

全院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党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信念之敬、党纪之畏。

要充分认识,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纪党规党法,是坚定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需要;是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如何学习,遵守党章和党纪党规发言稿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是正确的。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

党只有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和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才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要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

从严治党就是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把篱笆扎得更紧。

党纪笼子肯定要比国家法律笼子的眼儿更小、标准更严。

打个比方,就像是“国标”和企业标准的关系。

好多人想当然地把国家标准当成最高标准,企业标准是低标准。

其实,“国标”是强制标准,是必须遵守的底线。

企业标准一定严于“国标”,否则企业就没有创新、不能赢得竞争。

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的行为底线,而党规党纪不仅要求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保持道德情操,还要求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

  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

要求入党的人首先要认真学习党规党纪,了解党员的义务和党的纪律,看看自己能不能做得到、守得住。

有些事情,普通公民可以做,党员就不行。

入了党,就意味着要多尽一份义务,就得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党员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责任和担当就要更大。

党章第二专题学党规党纪心得怎么写

加党纪党规党法的学习,是推进各员干部特别是领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持变和增强培育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价值理念的一大决策和举措。

如果确保学习不偏不颇不走过场。

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党纪党规党法的宣传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从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党纪党规党法,大力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

同时,要将学习遵守党纪党规党法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增强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意识,切实让党员干部及时了解党纪党规党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深刻认识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党法是每一名党员应尽的义务,自觉养成依纪依规依法办事、用权和施政的习惯。

二是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将党纪党规党法的学习纳入党员干部教育规划,统筹抓好党纪党规党法的学习教育培训,要创造条件让党员干部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结合实际学,真正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

按照《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的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交推进党的建设,提高执政能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对执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以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等各方面党纪党规党法制度体系建设。

四是要加大对学习和遵守党纪党规党法的督促检查。

加大督查,切实把党员干部掌握、熟悉、遵守、运用党纪党规党法的情况,作为综合目标管理、党员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评价依据同,对执行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形成提升执行效果的倒逼机制。

对党纪党规党法意识不强、不按党纪党规党法办事的要及时提醒,对严重违反党纪党规党法的行为要坚决纠正,真正做到有纪有规有法必依、执纪执规执法必严、违纪违规违法必究。

五是加大对违反党纪党规党法的惩处追责。

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推进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

利用勤奋创业、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表彰激励勤廉兼优的先进榜样。

通过开展廉政书画展、谈话提醒、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公益戏、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公职人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开展教育活动,提升教育效果。

加大对村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力度,村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党法,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对于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在执行过程中打折扣、做选择、走形式、搞变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给予严厉惩戒,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职位高低,只要触犯了党纪党规党法,都要严惩不贷。

通过狠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党法工作,促进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纪党规党法意识,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全力营造不愿、不能、不敢违纪违规违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不断推进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推动同步小康创建和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怎样理解党规党纪严于国法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靠严明纪律。

我们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只有以更严的党规党纪来要求自己、约束自身,才能确保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肩负起历史使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这一鲜明的论断,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对新形势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为何党内法规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有力保障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

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就是靠严明的党规党纪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凝聚力、战斗力。

党取得执政地位后,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共同成为党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重器。

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我们党已初步形成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为党的领导和执政活动、党内政治生活、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奠定了重要制度基础。

  历史经验表明,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遵循。

按照党内法规把党建设好,锻造出领导法治建设的中流砥柱,才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有力保障。

  党内法规是依法治国进程中必须遵循的重要依据。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在提出的建设“五大体系”的任务中,就包括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任务。

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既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要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党内法规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引领。

党不治,则国不治;党无纲常,则国无纲常。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只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搞好了,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依照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实现。

因此,必须在宪法法律基础上提出更加严格的党内制度约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推动国家治理逐步现代化。

  党内法规是促进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的重要保障。

党制定党内法规,调整党内关系、规范党内生活,为党组织和党员提供行为遵循;党又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秩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活动依据。

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都是党和人民意志的反映,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如果党内法规执行得好,国家法律法规就能得到较好的遵守;如果党内法规执行得不好,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也树立不起来,依法治国也就无法实现。

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晒政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颁布的部分党内法规文件   ◆ 2012年12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 2013年11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 2014年1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2014年2月,《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

  链接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而制定的党的生活准则和行为规范。

现行党章于党的十八大进行了部分修改,于2012年11月14日通过。

除总纲外共11章53条。

规定了党的纲领、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纪律等内容。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律严格执行。

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二、 为何党规党纪比国家法律要严   “治国者先受制于法。

”“政者,正也。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欲肃民风先正官风。

”我国古代这些治国理政的名言警句都说明了一个道理:只有对治理者首先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国家才能治理好。

  我们党是执政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只有严明党规党纪,才能保证党的事业有发展壮大的不竭力量。

正所谓,“正其身者,方能正人”。

基于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旗帜鲜明地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

”目的就是把党规党纪笼子的眼儿编得更小、标准更严,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这是由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

我们党是按照自己的政治纲领、政治路线,为实现崇高的政治目标而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由先进分子组成的政治组织。

“树德莫如滋,除害莫如尽。

”只有党规党纪严于国法,以更严的标准要求和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才能永葆党的先锋队性质。

  这是由党的执政使命决定的。

我们党肩负着领导13亿多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责任重大。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党规党纪的存在,就是让每一位党员铭记自己肩上的责任和特殊的使命。

在领导人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多甚至更为严苛的要求,这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来说,是理应如此、不言而喻的。

  这是由党员的先进性决定的。

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责任的公民。

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底线。

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

认同和接受党规党纪的规范和约束,是对每位党员入党的基本要求。

当你握紧拳头向党旗庄严宣誓时,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党员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放弃的要更多,责任和担当要更大。

有些事情,普通公民可以做,党员就不行。

因此,自觉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是每一位党员的自愿选择,也是对党的庄严承诺。

  微评   ◆ 国法就是“国标”,是公民必须遵守的底线;党规是党员的标准,一定严于“国标”,否则党就难以保持先进性。

  ◆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党规党纪就成了“稻草人”。

  ◆ 作为一名党员,纪和法是两个分不开的字眼,守法应先从守纪开始。

  ◆ 党有党规、党员有党纪,这是中国特色,也是中国优势。

  ◆ 坚持“铁八条”、坚决反“四风”,向问题叫板,让群众叫好。

  ◆ 党员不能混同于老百姓,增加的是义务,减少的是权利。

  三、怎样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   党规党纪的完备程度,是我们党成熟与否、执政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

今后不管发展到什么阶段,都离不开完备的党规党纪。

总的来说,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为我们管党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

  同时也要看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比如,一些法规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没有与时俱进;个别工作领域还没有制定出相应的法规制度;一些法规的配套规定或实施细则还不完善;部分法规之间的衔接不够,存在着分散、矛盾、冲突等问题;一些法规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法规制度的执行仍然存在形式主义、执行不力等问题。

对这些问题,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近年来,我们对党内法规建设高度重视。

2012年5月,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被称为党内的“立法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加快推进,特别是2013年11月,又颁布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明确了这5年党内法规建设的目标任务。

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条例》和《规划纲要》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抓紧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长期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很大进展,现行有效的中央党内法规有1部党章、2部准则、22部条例,还有近百件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

应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切实做好党内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研究制定一批基础主干性党内法规,整合形成一批综合性党内法规,抓紧制定一批实践急需的党内法规,及时废止或修订一批不适应现实需要的党内法规,有效解决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缺失、“碎片化”和“老化”等问题。

  及时将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

长期以来,我们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上探索了许多成功做法,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要认真加以总结并上升为法规制度。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出台八项规定,狠抓作风建设,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取得了管党治党的明显成效。

对这些有效做法和举措,应进行认真梳理,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着力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再好的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就一定会形成“破窗效应”。

党规党纪也是如此。

如果执政党连自己的党规党纪都守不住、执行不下去,那么依法执政就是一句空话。

要切实肩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规党纪成为刚性约束,决不能成为“稻草人”。

  链接   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工作目标   在对现有党内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和修订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力争经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使党内生活更加规范化、程序化,使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使权力运行受到更加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党执政的制度基础更加巩固,为到建党100 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摘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   声音   党员干部要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   李雪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是治国理政的主体力量,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各个环节中发挥着中坚作用,只有受到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多重有效约束,依法治国才有保障。

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法律,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遵纪守法上作出表率,能够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才能真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实现全民守法带来积极有力的影响。

  问与答   问:什么是“破窗效应”

  答:“破窗效应”是犯罪学的一个理论。

该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得到某些示范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

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环境中,违法违纪行为就会滋生、猖獗。

“破窗效应”用以说明,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

  四、党内法规为何要同国家法律衔接和协调   近两年来,党中央、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对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2.3万多件中央文件开展了全面筛查。

共梳理出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178件,经过清理,废止322件,宣布失效369件,继续有效的487件。

清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清理那些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交叉重复的文件,保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

国家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

党规党纪着重规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证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保持优良作风、坚守道德操守。

为什么要强调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呢

  提高管党治党水平,需要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好、协调好。

我们党是一个有着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党员数超过很多欧洲大国的人口数量。

在当前情况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中,管党治党任务极其繁重。

要把党建设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一方面要按照党规党纪来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另一方面要保证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这就需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既保证党组织活动和党员行为符合党规要求,同时又遵循法律规范。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好、协调好。

当前,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我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地方亟待改进。

从国家治理体系来看,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是两个重要依托;从国家治理能力来看,核心是提高党的依规治党能力、依法执政能力。

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在完善国家法律体系的同时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实现两者的有效衔接和有机统一。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需要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好、协调好。

这是因为,我们的法治体系是由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五个部分组成的有机整体,党内法规体系必须同其他四个部分相协调,特别是要同国家法律相协调。

但目前还存在衔接不够、协调不够的地方,如部分党纪规定与法律重复,有些党纪规定需要转化为法律法规,等等。

要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高度,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合力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怎么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呢

必须坚持以党章和宪法为基本遵循,将党章规定的“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和宪法规定的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贯彻到党内立规实践中,保证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统一。

应切实做好党内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对于党规党纪中虽有规定但可以由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尽量通过法律法规来体现;对于法律既没有规定也不适合规定的事项,应由党内法规逐步实现全面覆盖;对于同实践要求不相适应的党规党纪,应及时修订或废止;对于立法法明确规定应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事项,党内法规不应作出规定;对于那些经过实践检验应转化为法律的党规党纪,应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将其转化为国家法律,逐步形成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机制。

  链接   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三种处理方式   ——凡文件主要内容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或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的,文件已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文件已被新的规定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废止。

例如,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中央文件关于刑事案件处理程序的规定,与目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抵触。

这类文件都在此次被废止之列。

  ——凡调整对象已消失、文件事实上已不再执行的,文件适用期已过的,有关事项或任务已完成、文件不需要继续执行的,一律宣布失效。

例如,20世纪50年代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党内监察委员会的规定,由于目前党内不再设立监察委员会,这些文件事实上已失效。

  ——凡文件内容不存在问题的,或者虽存在一些问题但不影响继续执行的,或者目前尚无其他文件可以替代、废止时机条件还不成熟的,继续有效。

文件内容存在一些问题,需作修改,但修改前也继续有效。

例如,1959年《中央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等,虽有一定历史痕迹,但主要内容和精神仍然适用。

  链接   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需要“过五关”   第一关:确定清理范围。

中央办公厅会同国家档案局,对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2.3万多件中央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将其中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1178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范围。

  第二关:部门审核。

综合考虑文件调整事项目前的主管权属,中央办公厅将清理文件分送50多个中央有关部委和单位,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研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

  第三关:集中审核。

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等成立集中审核工作组,对有关部委和单位提出的初步清理意见进行研究论证,对清理文件逐件进行审核,形成拟废止、宣布失效、继续有效三个文件目录。

  第四关:征求意见。

中央办公厅将上述三个文件目录分送有关部委和单位征求意见,形成一致的文件清理处理意见。

  第五关:审批发布。

中央办公厅起草清理决定稿,按程序报请中央审批通过,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发布。

  深阅读   《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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