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法治有关的名人名言有哪些
1、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孟子 2、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孟子3、法不阿贵,绳不绕曲。
——韩非子 4、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管子5、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
——沈家本 6、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7、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
——林肯8、我们成为法律的奴隶,是为了能够保有自由。
——西塞罗9、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伏尔泰 10、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亚里士多德11、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12、人无信不立, 国无法不安。
13、普法是国家安康的基石 守法是为人处事的根本。
14、诚信塑造美丽人生 法治铸就平安中国。
15、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16、好的习惯比好的法律更有价值。
17、任何权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
18、保护恶就是侵害善。
19、法律不会强迫一个人去做他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20、 好人因为爱好美德而憎恨犯罪,坏人因为恐惧刑罚而憎恨犯罪。
21、以身试法者愚 ,以法维权者智。
22、绊人的桩不在高,违法的事不在小。
2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孟德斯鸠 25、人一出生就口含一枚金币,一面写着平等,一面写着自由,这枚金币叫人权。
——卢梭26、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27、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丁尼生28、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罪责)。
29、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7页30、有损害即有赔偿。
31、天平的一边放上自由,另一边放上守法,它才能平衡。
32、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波洛克33、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
高尔斯华绥34、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
35、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
36、法,治国安邦之利器。
关于“法治”的一句名言
“恶法非法”是指:有悖道德的实在法,不符合自然法的要求,与之相对应的是“恶法亦法”。
1,恶法非法”中的“恶法”之中心在于“恶”,意在强调实在法(法律、法规等)内容的不良善; 2,“恶法非法”是以“道德”为评判标准衡量法律的结果,它属于一种以法律之外的其他因素(道德)定义“法”的思维方法; 3,“恶法非法”是作为判断者的人以道德为标尺、从自己的主观立场出发,做出的“恶法”不符合自然法要求的一种论断;这种判断方法在性质上属于反映了判断人主观想法的“价值判断”。
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我们的心理调整慢地,缓慢地赶不上的变化。
我们生这个时代变化太快了,快得让我花缭乱。
按照人力资本理论,年轻人要比老年人更有创新的动力,可能是尝试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新的职业,也可能是多学习一些知识,因为年轻人的预期寿命很长,所以年轻人能够从创新中获得足够的收益。
这当然是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心理学是否也给予同样的回答我不太清楚。
根据我的直觉,如果一个人接受一种态度的时间太长的话,他会习惯于这种态度,习惯于这种思考,习惯于这种生活。
但是我们必须学会改变,改变我们的态度,改变我们的生活,因为另一种生活方式可能会更吸引人。
不是吗
我可能习惯于农村的生活,农民的思考方式,但是在城市面前,我无法拒绝学习他们,因为我知道那是另外一种生活,一种富裕而充实的生活。
法律的变化也在这股变革的大潮中进行着,各种各样的部门法都在不停地随着我们的经济发展以及相伴随的人的观念的迅速改变而变化着,不是吗
宪法变了, 1982年的宪法已经有了三次修正案;《刑法》变了,新的《刑法》变得人道了,“无罪推定”成了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也变了;《合同法》取代了原来并行的《涉外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计划生育法》也出台了,我们还计划生育吗
计划生育还要不要暴力;《婚姻法》修改过程中我们可以在电视上看见委员们激烈的辩论;《土地承包法》能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利益;《证券法》、《公司法》这些原来听都没听过的法律也日益进入我们的日常生活。
数来数去,好像就《民法通则》没有变,不过听说好像也在起草《民法典》。
是呀,《民法通则》那几条原则太少了,太笼统了。
相对于人们对法律态度的变化,上述的种种变化就显得太“技术”了。
我用“技术”的意思指的是技术层面的东西,比如立法技术、司法形式等。
这些技术很容易学的,只要模仿国外的法条和习惯做法稍作调整就可以了。
就如同鸦片战争以后,我们学习国外的军事和工业技术很容易,但是一涉及到思想、文化、政治制度方面的问题就难了,一直在进行讨论的“中外”“本末”问题从那时就开始了。
我们现在动不动就知道要打官司,媒体上普法的内容也越来越多,中央2台的《生活》节目首先就是 “3·15”热线,这似乎暗示着法律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大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也开始知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学法不再是为了“学法守法”“不犯法”,而是更多地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能够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法律给了我们一种对抗强制的手段,在原始的“同态复仇”制度下,往往通过私人救济,可是如果我与对手的决斗失败了,那么我将无法获得正义,只有在法律的基础上,我们通过社会救济,这样正义才能够实现。
原来我们特别偏好私人解决问题,要么私了,要么纠集帮派互相厮杀,现在我们都希望通过诉讼的手段来解决问题。
这是社会日益文明的表现。
学习法律不仅仅意味着学习法律的规定,而且要法律意识的转变。
我们为什么要维权,不仅仅因为经济利益。
而且正义本身也是指的追求的。
我们不但生活在经济利益的世界里,我们的追求很多,有真理、效率和正义,大量的“一元钱官司”表明了我们不应当只追求金钱利益,还有更加值得我们追求的。
我以洛克的一段名言来结束这篇文章: 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维护和扩大自由。
这是因为在所有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强暴;而这种自由在不存在法律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的:一如我们所被告知的那样,这自由并不是每个人为所欲为的自由。
(因为当其他人的意志支配某人的时候,该人又怎能自由呢
)但是,一种处分或安排的自由,一如他所列举的那些包括对他的人身、他的行动、他的所有物以及他全部财产的处分,乃是法律所允许的自由;因此,在这样的法律下,他不受其他人的专断意志的支配,而是能够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
为了我们生活的繁荣、舒适与久长,为了寻找真正的“自由”,让我们共同接受法律的洗礼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