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任副职述职报告
新任副职述职报告 篇一:副职年终总结(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 正式担任XX部副经理之职已满一年,回首这一年,岁月如逝,在各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我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这一年里,我始终抱着“认真做事、踏实做人”的态度,兢兢业业工作,积极配合经理做好信贷部的各项工作。
在学习上自我加压,在工作上积极进取,在生活上严以律已。
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思想方面—严以律已 一是重视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
积极学习党课、认真摘录笔记,不断提升政治水平。
二是严以律已,坚守“八不准,十严禁”信贷条例。
坚持秉公执法,严格审批每一笔贷款,确保所批贷款质量。
三是统一思想,加强团队建设。
作为信贷部副经理,我深知自己承上启下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摆正位置,积极配合领导安排,认真做好部门工作,维护好部门的团结。
在工作中,加强与部门人员的交流和沟通,维护好彼此间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团结合作的工作关系。
做好分管工作,做好自己分工的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二、部门管理方面—团结有序,工作严谨 从一名普通的管理人员到一名副职,身份的转变,意味着责任的不同,双肩的责任让我意识到有效发挥团队作用,上下协调、律好已、管好人是部门管理的关键所在。
因此我 重点关注部门经理与员工上下协调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员工管理。
截止目前部门各中心均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管理目标。
1、贷后管理
新任副职领导在班子成员第一次见面时怎样讲话
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任免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干部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规范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任免与管理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呼伦贝尔市市直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呼伦贝尔市政府直属处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市直各部门(除公安局、司法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外)所属的科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免与管理(不含依照企业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第三条呼伦贝尔市市直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任免和管理工作,必须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事业单位任命科级领导职务实行委任制、聘任制和审核备案制。
第五条事业单位任命科级领导职务应在职数限额内,并符合岗位设置规定。
科级干部职数可以高职低配,既副职可以占用正职职数。
第二章 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机关 第六条呼伦贝尔市政府党组授权人事局任免市政府直属处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部门所属科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由市人事局履行考察程序后决定任免。
第七条部门所属处级、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正、副科级职务,由其主管部门任免、聘用和管理。
任前报呼伦贝尔市人事局备案。
第三章 任免工作程序 第八条在重要岗位上出现人员空缺,或一个岗位有多名人选时,除涉及重要机密和国家安全,以及按照法律、法规不宜公开竞争的职位外,一般要通过竞争上岗产生拟任人选(竞争上岗办法另行制定)。
如个别职务调整经呼伦贝尔市人事局同意,可以直接选拔任用。
第九条由呼伦贝尔市人事局管理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免,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 (一)由用人单位党组(党委)负责人与市人事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就拟任免情况进行沟通后,向市人事局呈报任免材料。
(二)由市人事局派出考察组对拟任职务人选进行民主推荐,确定考察人选,并履行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考察程序。
(三)由市人事局审核拟任免人员的任职资格、领导职务名称及单位领导职数等情况。
考察结束后,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经市人事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下发干部任免通知。
第十条部门所属处级、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拟提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须向主管部门报送拟任职报告、填报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党组研究同意后,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
市人事局自收到部门报送材料之日起20日内予以审核备案并予以批复,再由主管部门下发任职通知。
任职时间以市人事局审核批复的时间为准。
实行领导职务聘任制的事业单位任命科级领导职务,须到人事部门备案后方可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研究任用干部的党组(党委)必须在任免前向呼伦贝尔市人事局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任用。
(一)领导班子成员对拟任用的干部在重要问题上有争议的。
(二)破格或越级提拔干部的。
(三)超过任职年龄需继续留任或任用的。
(四)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
(五)干部受处分后首次提拔使用的。
(六)从其它地区、单位调任的。
(七)呼伦贝尔市在职副处级以上干部的配偶、子女和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及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属,拟提拔或平调到重要岗位上的。
(八)机构或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变动期间,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九)其它需要事前报告的事项。
以上事项的报告需以正式文件上报,内容要求与第九条的有关要求相同。
凡列入任前报告范围而未进行报告的,市人事局要对责任部门进行批评、通报。
涉及重要问题未进行报告的,报告弄虚作假、内容失真的,未按市人事局批复意见办理的,要撤销有关干部的任职决定,同时追究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 任职条件和资格 第十二条提任事业单位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能够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
(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适应工作要求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实践经验、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有大局观念,工作作风民主,公道正派,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提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应具备下列资格: (一)在本单位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三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的经历。
(二)由科级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在科级副职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三)从不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调任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应平级调任。
从外地区或市直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调入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应占调入单位年度增进人计划数。
(四)同一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可平级调任或提任。
(五)从行政机关调任到事业单位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可平级调任或提任。
(六)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七)近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合格(称职)等次。
(八)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
对于特别优秀的业务骨干或工作需要的特殊人才,经人事部门同意,可以破格提拨。
第十四条在民主测评中,综合评价结果“不同意提拔使用”票超过20%的,不予任职。
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考察,认为具备任职条件的,可在一年后再次向人事部门申报,经再次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结果“不同意提拔使用”票仍超过20%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第五章 免职条件和程序 第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免去现任职务: (一)领导职务转换岗位的。
(二)晋升或降低职务的。
(三)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四)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
(五)调出本单位的。
(六)提前退休的。
(七)达到退休年龄的。
(八)连续2年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九)本人提出自愿辞去领导职务的。
(十)因其它原因需要免职的。
第十六条由呼伦贝尔市人事局管理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务即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由所在单位报市人事局备案: (一)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二)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
(三)被辞退的。
(四)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
第十七条免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本人自愿辞去领导职务的,应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二)符合免职条件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履行免职手续。
由人事部门负责任免和管理的人员由人事部门下发免职通知。
由主管部门负责任免和管理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下发免职通知,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呼伦贝尔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级党委任命单位副职,正职在会上怎样表态?
乡镇副处级职领导干部处在承上启下的重要领导,职能广泛,责任重大。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当好一名新任副职领导干部,我想应做好以下两个方面:一、认清自我,摆正心态心态对于人的思想言行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在一个领导班子中做副职当然也应如此。
做为副职,应保持好阳光平和的职务心态,思想上必须具有配角意识,不越位,不差位,不错位,关键时刻补位,当好正职的参谋助手。
保持好锐意进取的工作心态,负责不专断。
一是遇到重大问题,竭诚相助,积极出主意,想办法、找对策,解决问题,而不是袖手旁观。
二是出事失误后,要尽力协助挽救,努力为正职补台,主动分担责任,堵塞漏洞,共渡难关,而绝不能冷观落马,推卸责任,火上加油。
这样才能达到领导班子集体的和谐团结,实现分管工作的落实完成。
二、用心谋事,独当一面能否抓好分管内的工作,是衡量副职是否称职的主要标志,也是副职能力、水平的体现。
一是阅研领导分工,主动同领导、同事沟通,参加分管业务范围各类会议,明确自己分管工作的任务、范围、权限,也就是自己应该怎么做、怎么管、管什么。
责任意识、职责任务必须十分明确,不能乱管也不能不管,要按分管工作的职责范围去开展工作。
二是深入调研乡域内分管业务现状,坚持每月走访基层单位,及时掌握最新的、最突出的问题,适时联系下属单位分管业务负责人信息报送制度,如重点关注拆迁、企业改制等社会发展工程中,分管业务范围内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是尊重正职、主动协商、争取支持。
主动与正职协商工作,坚决杜绝正副职之间“平时工作不通气,不同意见不交流,出了问题互埋怨”现象的出现,形成“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合拍,行动上协力”的良好局面。
吸取正职的合理意见,不断充实、改进自己的想法。
遇到困难积极争取正职支持,协调各方,从而推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正确处理好与其它副职的关系。
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补台而不拆台,分工而不分家,通气而不封闭,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需共同处理的交叉事务,主动协调,互相尊重,使全局工作能统筹兼顾。
以增强自己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五是要指导帮助分管科室负责人成长提高,激发下属同事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协作精神。
首先保证工作沟通日常化,经常性开碰头会,保证信息共享,思想统一,起好桥梁纽带的作用,要把正职的意见、指示、要求贯彻下去、布置下去,同时要把群众的意见收集、反馈上来,达到沟通的目的,使正职了解一些具体的情况,从而凝聚队伍,增强工作合力。
其次要充分了解下属同事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当他们遇到困难出现失误,发生矛盾时要主动解决,敢于担当,勇于承担责任,善于谋划,从而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总之,要当好一名新任副职,要勤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有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危机感,工作作风一定要认真细致,扎实有效,时时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才能当好一名副职。
干部任用副职到正职时间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
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
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2.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十九条 晋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
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二)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三)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
第二十条 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须具备下列任职年限条件:(一)晋升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二)晋升副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三)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四)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五)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六)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七)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晋升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非领导职务所需的任职年限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为什么科员任职年限不算试用期,而副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年限要算试用期呢
是的,每一级都有最高的年限担任排级职务的,30岁; 担任连级职务的,35岁; 担任营级职务的,40岁; 担任团级职务的,45岁; 担任师级职务的,50岁; 担任军级职务的,55岁; 担任职务的,副职63岁,正职65岁排级干部任职最少3年,其他的最少4年,这个不存在是不是10年的问题,要看你当这一级军官时的年龄和部队的情况,你可以《军官服役条例》,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