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跪拜礼的看法作文800
自古中国就有“跪拜礼”。
最初的原因,是当时没有像椅子那样的坐具,人们不得已通通都得“席地而坐”。
而所谓的“坐”,其实就跟我们现在的“跪拜”差不多。
也因此,跪拜礼在当时是普遍地流行,渐渐地,这种行为就发展成为一种“礼”。
到了汉代之后,高座、凳椅相继出现了,人们不再需要“席地而坐”,但是“跪拜”作为“礼”的功能却被进一步加强巩固了
其中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发展成了身份等级差别的标志,以及祭祀、祝寿的礼节。
直到辛亥革命胜利后,中国才结束了等级身份式的跪拜礼。
但是,直到今天,跪拜礼在拜神、祭祖时仍有残留。
然而最近几年,“跪拜礼”却似乎有所死灰复燃。
比如去年的一条新闻:重庆万州区一中学举行了高中毕业典礼,900多名学生单膝或双膝跪地,向老师行跪拜礼,感谢老师三年来的教育之恩。
(2010年6月6日《重庆晨报》);又比如今年的五四青年节,在广东,一个实验中学初中部举行了一场特别的青年礼,全体初二的学生对父母行跪拜礼,从父母手里接过了父母写给自己的家书。
对于外界的采访,学校称:“跪是中国的最高礼节。
”而在此前,郑州一学校校长向学生跪赠《弟子规》,广东东莞一幼儿园给老师行跪拜礼表示感恩,甚至湖南娄底一中学教师向犯错学生下跪以期震撼和唤醒孩子。
对于如此种种的新闻,我不禁就要问了:“这跪,真的有那么大的作用吗
”新闻里说,家长们大多很感动,有的甚至泪流满面。
似乎效果是十分显著,不容质疑的。
但是一细想,一反想,我们就觉得不是那么回事了。
因为若真有那么好效果,在民国之前不是人人都在这么行礼吗,怎么当时的人们却落后愚昧得一塌糊涂,以至于要靠新文化运动宣传现代文明来解放思想,来指引方向好走出那黑无天日的桎梏
这一鲜活的例子不正是告诉我们,跪拜礼做为封建的产物,它如果要算是“中国的最高礼节”,那也应该是封建前中国的最高礼节,而且,首先是奴才对主人继而才是小辈对前辈的最高礼节。
然而这种礼节在新文化运动的宣传中,早已退出了社会生活的主旋律,退到了一边去了,早已失去了人心了,另一个例子就是1916年袁世凯复辟帝制,才一开始就遭到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对。
你想,当时才刚把清王朝给终结了,人们见面握握手,拥拥抱,下司见上司也是握握手,面对面,多文明,多舒适
现在好了,又要来一个中华帝国,洪宪政朝,又要大跪大拜,谁乐意啊
故此,老袁当了83天的皇帝就给人骂下来郁闷死了
言归正传,那么究竟是什么使青年节的这次跪拜礼获得那么大的“成功”呢
究竟是什么唤醒了学生的感恩之惦呢
在我看来,真正能够使父母“泪流满面”、唤醒学生的感恩之心的,并不是那所谓的“中国最高礼节”跪拜礼,而是孩子与父母之间难得一见的坦诚相对。
为什么是难得一见呢,原因众所周知,就是传统文化中父母子女之间长期缺乏平等的交流,从而渐渐形成了两代人互不理解的代沟,以至于父母子女虽同居一室却很少直面对方,谈及内心所想。
而从前文我们知道,跪拜礼本身就是我们传统文化中不平等的礼节之一。
正因如此,虽然从新闻里来看,短期内也许跪拜礼有着撼动人内心的作用,但时间一长久却容易变味,给本来就没怎么有平等观念的中国家庭增加了不平等因素,以至于走向封建礼节某种程度上的死灰复燃。
而这,绝对是无助于父母子女间坦诚相对的交流的。
所以,如果真的想唤醒学生的感恩之心,最关键的还是努力创造双方坦诚交流的机会。
就别再去搞那陈旧得早已锈迹斑斑的跪拜礼啦
除夕夜跪拜礼感受300字到400字
从古时,我国就有跪拜的礼节,表示对人诚惶诚恐的尊重,大臣君主的忠诚,子女对父母的孝敬,后代对祖先的纪念。
虽说“膝下有黄金”,但中国脱胎换骨拼弃许多礼节之后,跪拜礼在某种意义和时间被留了下来。
祭祖时,婚礼时。
今天,回到老家,过除夕夜。
门上挂着红灯笼,门旁贴着红对联,焕然一新的房子,一派洋洋喜气。
早上起得很早,整 个程序都是最传统的仪式,但我唯一印象深刻的,就是在拜父母长辈时,那种感觉,不是印象,是震撼。
人群闹着,中间的空地上摆着一条凳子,凳子前铺着一条席子。
大娘大爷坐在凳子上,我从未见到他们如此严肃规整的坐姿。
轮到哥哥行跪拜礼时,他身上板正的西服让我想发笑,他一头被染成褐色的头发,散碎的刘海,和黑色西服一点儿也不相配,从未见过他穿如此正式的服装。
哥哥对着大娘大爷先弯下腰做了个揖,然后下跪,叩了一首,站起身又做了一个揖,大娘在如此热闹人群攒动的场合,却显的特别严肃,没有笑容,还显得有此局促。
大爷局促应了三声,声音沙哑,喉咙中仿佛滚动着千言万语,欣喜无法表达。
我突然感觉他们老了,虽然自打我小时起,他们的容貌和形象从未变过,但从已经成家的哥哥身上,我分明看到了时间的流动。
我想到我仿佛昨天还很小,坐在大娘的膝上,被紧紧抱在怀里,似乎一夜之间,不知不觉中我的身高猛的蹿过大娘的肩头,像树苗一样成长起来。
我晃悠在从未改变的田野中,呼吸着从未改变过的新鲜空气,觉得他们老了。
孩子已成家了,鬓发已经露出了星星点点的白发。
大娘很疼我,非常疼我,没有可列举的事例,因为疼爱的最高程度是在每个动作和行动中都有疼惜,是言语无法表达的。
我的肩上已披着大娘刚拿过的衣服,我正坐在老家写这篇文字,我回想今天白天。
哥哥深深的叩首,大娘眼中满满的泪,似乎溢满我的心上。
父母的生育之恩,是无法报达的,古人说“百善孝为先“,便有了9岁孩童为父亲暖被子,和小孩子卧冰求鲤鱼的故事。
在如今,人们骄傲矜持的如此看重自已的尊严,口口声声痛斥古时人们拆损尊严屈辱的跪拜礼,是对人的莫大污辱,不时铭记“膝下有黄金”但依然会毫无理由的跪拜自已的父母,因为父母为子女奉献了自己的一生,给予了子女生命的前程,面对父母,用最赤诚的方式,赤裸裸的托出自己所有的感谢,那尊严什么的就抛之其后了。
随风飘落吹散的瞬间,一遍又一遍,回首再见,曾经的时刻,父母对子女的点滴关怀,恍忽看到那温柔的笑靥,等到醒悟,才发现,瞬间是永恒的错觉。
《生命的跪拜》这篇短文,你读了有什么感想
母爱是无私的、伟大的,不仅是人类,动物也一样。
今天,我读了《生命的跪拜》这篇文章,其中藏羚羊妈妈神圣的母爱令我震撼。
故事发生在一天清晨,一位老猎人伸着懒腰从帐篷里走出来,突然他看见两步之遥的草坡上正站着一只肥肥壮壮的藏羚羊。
他眼睛一亮,真是送上门来的美事
沉睡了一夜的老猎人浑身立即涌上来一股清爽的劲头,丝毫没有犹豫,转身回帐篷拿了一把杈子枪。
他举枪瞄准了起来,奇怪的是,那只藏羚羊并没有逃走,而是用祈求的眼神望着他,然后,冲着他前进两步,“扑通”一声跪下来。
与此同时,两行长泪从它眼里流了出来。
但他是个猎手,不被藏羚羊的下跪打动是情理之中的事。
他双眼一闭,扳机在手指下一动,枪声响起,藏羚羊便栽倒在地。
它倒后仍是跪卧的姿势,两行泪迹还清晰地保留着。
次日,当老猎人打开藏羚羊腹腔时,他惊得目瞪口呆:原来,藏羚羊的肚子里,静静卧着一只小藏羚羊,它已成型,自然是死了。
这时,老猎人才明白为什么那只藏羚羊的身体肥肥壮壮,也明白为什么它要弯下自己高贵的身躯为老猎人下跪。
故事读完了,但藏羚羊下跪的姿势和它的两行长泪却清晰地镌刻在我的脑海中,我深深地为之悲哀,为之叹息
我们经常感动于人类伟大的母爱,为了孩子的生存宁可牺牲自己,为求孩子的快乐宁可舍弃自身的幸福,这样的故事每每让我们热泪盈眶、痛哭失声,感动于母爱的无私与伟大,感动于人类的善良与高尚,感动于人类的进步与高级。
可羚羊妈妈何尝不想以自己的生命换取腹中小羚羊的生存,无论猎人怎样都可以,只要可以保住小羚羊。
可它是羚羊,没有枪保护自己,没有老虎锋利的牙齿和爪子。
如果没有腹中的小羚羊,它可以像猎豹一样迅速逃跑,可它又是羚羊妈妈。
面对强悍的人类,它只有跪下高贵的身躯,两行长泪似乎是它对猎人的祈求与哭诉:
水浒传每回感悟+概括
网上搜或者问孩子他姥姥。
开锁,是民间流传的一种旧的习俗同,主要流行于农村,是给那些年龄已到十二岁的男孩子进行的一种精神启蒙活动。
其目的,是要给那些年至十二岁的男孩子打开智慧的锁链,让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从幼年的蒙昧中解脱出来,踏进少年的里程,向着聪明才智的方向发展,向着成人成才的方向发展,让十二岁的孩子感到自己已经脱离童年,产生加入到大人行列中的信念,自立起来,摆脱依赖心理,这实际是一种望子成龙的表现。
开锁仪式
开锁前,先要在家里的祖宗牌位前摆设一定的祭供物品,像各种糕点、果品、菜肴、馒头、米饭也可供祭。
供桌上,点燃香炉里的香,敬河神、敬祖先,燃香磕头自不必说,长辈要在开锁的孩子前训示,然后,开锁人向祖宗祷告,被开锁人要在祖宗牌位前跪拜。
之后,开锁人(一般由被开锁人的舅舅担任)用钥匙打开事先挂在被开锁人脖子上的锁(锁上有十二层红布围裹的标记,一年一层),这样,开锁仪式即行宣告结束,然后全家人聚在一起摆设一顿家宴,以示庆祝。
六年级作文—<<藏羚羊的跪拜>>读后感600字 一,开头。
二,简单介绍内容。
三,感想。
四,结尾。
(
平平淡淡才是真,发自内心的就好,任何华丽的辞藻也表达不了父母为儿女付出的一切,把自己心里话说出来就好,哪怕一句父母也会开心。
关键不在于怎么说在于你怎么做。
藏羚羊跪拜 感想
是那个什么有一只藏羚羊怀了一只小藏羚羊,在遇到了一个猎人时,为了让小羊活下来,跪了下来,但是还是被猎人打死了的故事吗?如果是的话,那不是很好说.就说那只藏羚羊有伟大的母爱嘛!然后再自己用语言组织一下,吹一段话不就好了!
孝敬、感恩父母的作文(100字左右)要多写些感受
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精髓。
元代郭居敬辑录古代24个孝子的故事,编成《二十四孝》,成为宣扬孝道的通俗读物。
01 孝感动天舜,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
相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
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
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
舜在厉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
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
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02 亲尝汤药汉文帝刘恒,汉高祖第三子,为薄太后所生。
高后八年(前180)即帝位。
他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
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
他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意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
03 啮指痛心曾参,字子舆,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称“曾子”,以孝著称。
少年时家贫,常入山打柴。
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
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着柴迅速返回家中,跪问缘故。
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
”曾参于是接见客人,以礼相待。
曾参学识渊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的修养方法,相传他著述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圣”。
04 百里负米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
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
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
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得呢
”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
”(《孔子家语·致思》) 05 芦衣顺母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
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
”(《论语·先进》)。
他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
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
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
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
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
”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
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06 鹿乳奉亲郯子,春秋时期人。
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
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
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07 戏彩娱亲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
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
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08 卖身葬父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
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
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
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
言毕凌空而去。
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09 刻木事亲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
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
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10 行佣供母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
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
后来,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
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11 怀橘遗亲陆绩,三国时期吴国吴县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科学家。
六岁时,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往怀里藏了两个橘子。
临行时,橘子滚落地上,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作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吗
”陆绩回答说:“母亲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给母亲尝尝。
”袁术见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孝顺母亲,十分惊奇。
陆绩成年后,博学多识,通晓天文、历算,曾作《浑天图》,注《易经》,撰写《太玄经注》。
12 埋儿奉母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
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
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
”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13 扇枕温衾黄香,东汉江夏安陆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
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
少年时即博通经典,文采飞扬,京师广泛流传“天下无双,江夏黄童”。
安帝(107-125年)时任魏郡(今属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灾,黄香尽其所有赈济灾民。
著有《九宫赋》、《天子冠颂》等。
14 拾葚异器蔡顺,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
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饥。
一天,巧遇赤眉军,义军士兵厉声问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篓子里
”蔡顺回答说:“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桑葚留给自己吃。
” 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三斗白米,一头牛,带回去供奉他的母亲,以示敬意。
15 涌泉跃鲤姜诗,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
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
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
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
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
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
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
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16 闻雷泣墓王裒,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
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晋臣。
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
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
”他教书时,每当读到《蓼莪》篇,就常常泪流满面,思念父母。
17 乳姑不怠崔山南,名,唐代博陵(今属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节度使,人称“山南”。
当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长孙夫人,年事已高,牙齿脱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顺,每天盥洗后,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婆婆,如此数年,长孙夫人不再吃其他饭食,身体依然健康。
长孙夫人病重时,将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说:“我无以报答新妇之恩,但愿新妇的子孙媳妇也像她孝敬我一样孝敬她。
”后来崔山南做了高官,果然像长孙夫人所嘱,孝敬祖母唐夫人。
18 卧冰求鲤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
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
继母食后,果然病愈。
王祥隐居二十余年,后从温县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
19 恣蚊饱血吴猛,晋朝濮阳人,八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
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虫叮咬使父亲不能安睡。
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担心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
20 扼虎救父杨香,晋朝人。
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叼走,杨香手无寸铁,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
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了。
21 哭竹生笋孟宗,三国时江夏人,少年时父亡,母亲年老病重,医生嘱用鲜竹笋做汤。
适值严冬,没有鲜笋,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
少顷,他忽然听到地裂声,只见地上长出数茎嫩笋。
孟宗大喜,采回做汤,母亲喝了后果然病愈。
后来他官至司空。
22 尝粪忧心庾黔娄,南齐高士,任孱陵县令。
赴任不满十天,忽觉心惊流汗,预感家中有事,当即辞官返乡。
回到家中,知父亲已病重两日。
医生嘱咐说:“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尝一尝病人粪便的味道,味苦就好。
” 黔娄于是就去尝父亲的粪便,发现味甜,内心十分忧虑,夜里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
几天后父亲死去,黔娄安葬了父亲,并守制三年。
23 弃官寻母朱寿昌,宋代天长人,七岁时,生母刘氏被嫡母(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
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曾经刺血书写《金刚经》,行四方寻找生母,得到线索后,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发誓不见母亲永不返回。
终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母子欢聚,一起返回,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24 涤亲溺器黄庭坚,北宋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诗人、书法家。
虽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溺器(便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