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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班子出来后及时报送反响感言

时间:2016-03-02 00:45

从履职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步工作打算三个方面写村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四力”:1、要把着力转变经济发式作为实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2、要把着力推进改革开放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3、要把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4、要把着力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毫不放松地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

信息报送工作情况汇报

信息报送工作情况汇报信息报送工作情况汇报委办发[20xx]7号文《关于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下发之后,县规划局迅速学习传达文件精神,研究确定信息报送重点和报送要求,积极做好重要信息的报送工作。

现将有关文件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传达学习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信息报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沛委办发[20xx]7号文下发之后,沛县规划局分别组织召开了班子成员会议和各科室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了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文件精神。

通过深入学习文件精神,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对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一致认为:做好重要信息的报送工作对于县委县政府及时决策重要事项和处置重大事件将赢得宝贵的时间,对于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研究确定分管领导和信息报送人员,具体做好重要信息的及时报送工作。

根据我局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我局研究确定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并选派1名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文字功底好的同志具体抓好重要信息的上报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各科室对重要信息或敏感信息的及时上报情况,同时督促做好各科室上报信息的梳理、分析、汇总、上报工作,信息报送工作组织健全、报送及时。

三、制定报送制度,确定信息报送重点。

为确保信息报送的及时有效,我局研究制定了及时报送和逐级报送的相关制度,将重大规划事项信息、涉及规

你对本部门的质量管理体系工作有何建议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缺陷及其改进建议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全面质量管理(TQM)的广泛开展到九十年代IS09000的普及和发展,以及当今以数据为基础、追求品质完美的6σ管理和零缺陷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在中国的全面推广,中国的众多企业都在不断地努力探索中,希望能获得一个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QMS),为企业的产品质量保驾护航。

但由于对某些深层因素没有很好地把握好,导致不少企业的QMS存在诸多缺陷而难以达到预期的运行效果。

笔者就当前众多企业QMS运行中普遍存在的缺陷进行剖析,并针对其缺陷提出几点改进的建议,供大家商榷。

一、忽视培植体系运行的文化土壤: 当前众多企业依据某种模式(比如IS09000族国际标准)建立QMS时,总是处于浅层的、被动的而不是深入的、主动的状态,甚至仅仅是为了取得一张证书而已,如此建立起来的QMS就很容易与其模式倡导的思想发生偏离。

而当其结果达不到预想的效果时,企业管理层便容易对QMS建立的依据产生怀疑,由于缺乏深度的检讨,管理层很容易丧失信心,从而导致企业QMS处于无所适从的紊乱状态。

其实任何一种模式,如果不深刻理解它蕴涵的思想,并努力培植适合这种模式运用的管理土壤和文化状态时,再好的模式也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

改进建议:(1)企业管理者要有长远的、战略性的眼光,从改造企业的思想或者文化状态入手,首先明确制度管理是贯彻IS09001国际标准的关键,也是QMS有效运行的基石和准绳。

(2)导人“诚实、守信”的管理理念,即从各级管理层带头,企业QMS运行的各个过程和环节完全依照企业的各项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及各类技术标准有效地执行。

(3)企业管理者必须逐步依靠手册、程序等文件去建立一个具有企业自身特色的质量文化。

文化的建立是一个需要“耐心”的过程,不能因为管理者个人身份的变更而导致文化形态的变更,否则企业永远不可能建立属于自己的文化特征。

(4)企业管理者应潜心研究企业的质量战略目标,并寻找实现这个目标所需要的、最适合企业的手段和方法,并尽可能地提供实现这个目标所需的资源。

总之,要明白任何一个先进的管理模式都必须有机地结合企业的内外环境来实施和推行,重要的并不是工具,而是培植使这个工具充分发挥作用的文化土壤。

二、 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 就现状而言,不少企业的QMS管理职责还未完全履行到位,具体表现是:不同层次的管理者对文件化的QMS(包括手册、程序、规章制度等)及其过程对本部门提出了什么要求,赋予了什么职责与权限,应该如何履行这些职责与权限不甚明白,因而无法把质量职责、质量目标进行有效分解、展开和落实。

特别是某一过程或活动的主要负责部门与协助部门在履行某项质量职能时,往往不能把责任和活动的接口界定清楚,导致相互间的工作配合和沟通不力,出现问题时互相推诿。

改进建议:(1)企业管理者应做履行QMS质量职责的“明白人”和“带头人”。

各级管理者要明确在整个QMS过程中自己处于什么地位,应执行的质量职责是什么,实现的质量目标是什么。

管理者要以身作则,全力完成所负责的质量职能/质量活动,成为认真履行质量职责的榜样,并带动下属及相关人员圆满地履行质量职责。

(2)各级管理者应为与本职有关的过程、层次和部门的质量职能/质量活动提供履行QMS要求所需的指导性文件和评价准则。

(3)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管理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沟通QMS的运行态势以及各层次、各部门、各岗位的业绩与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

三、 体系运行的根基不牢: QMS体系运行的支撑是制度管理,制度管理必须建立在一个合理、规范、严格的基础上,必须得到企业各级管理层的充分理解和支持。

目前,不少企业的QMS制度管理至少还存在以下缺陷:(1)所制定的程序、管理制度操作性不强。

如不少管理程序,尤其是涉及多个部门接口关系的程序,规定不细致,接口不清晰,流向不顺畅,导致执行困难。

此外,不少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检验规程规定粗糙,无系统性和完整性,甚至与实际脱节,使执行人感到困惑、不解。

(2)程序规定不完整。

许多环节由于缺少有效版本的管理程序和操作规程,往往依照领导或当事人的意愿行事,当领导或当事人变更时,使得后继者无所适从,“另起炉灶”,造成管理上的随意性,为出现质量问题埋下隐患。

(3)程序执行不到位。

个别管理者对程序宣贯、理解不够,或者认为程序是束缚自己的“绳索”,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凭主观经验办事,对程序产生一种不正常的“逆反”心理,甚至认为程序规定内容只是体系管理部门的事,遵不遵守无所谓。

改进建议:(1)组建跨部门的专门班子,对企业现有的QMS管理程序进行认真、全面的调研摸底,提出改进建议方案,提交各职能部门审议后付诸实施。

(2)各归口部门对本部门管理现状进行调查,提出需要实施程序化管理的环节,补充完善相应的管理程序。

(3)技术工艺和质量检测等部门要加强工艺、质量、检验文件的评审把关,建立健全的逐级审核、审批程序。

文件编制人员要深入现场,积极听取现场员工尤其是具有丰富现场经验的员工的意见,确保文件的先进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建立完善的考核激励机制,使各级员工明确自身在QMS运行中的角色、所应承担的职能,强化其遵守企业管理体系的观念。

(5)定期、及时地自我完善QMS文件,把富有成效的做法和经验、新颁布的适用于企业的法律法规与国际、国内新标准及时纳入或转化为QMS管理文件。

四、 QMS监视和测量方法档次不高: QMS的监视和测量活动,是各式质量管理模式重点要求的,而监视和测量活动的有效性与效率,取决于所用监视与测量方法的适宜性。

从过程的结果与有效性的角度来分析,不少企业目前所用的监视与测量方法的适宜性还不是很强。

具体表现是: (1)产品监视与测量方法的运用不适宜。

如在进货、工序过程、出厂检验中,仍采用已被实践淘汰了的百分比抽样,没有推广采用抽样检验的国家标准,降低了抽样检验方案的代表性与置信度。

(2)质量统计技术用于QMS监视和测量领域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一些部门对质量统计技术的应用存在畏难情绪,或者把质量统计技术理解为单纯的数据统计计算。

(3)现场管理存在以产品检验代替预防控制的现象,一些部门对事后的“救火”管理重于对事前因素的预防监控,缺乏必要的手段对影响过程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有效的带有预防性质的监视和测量。

(4)对特殊过程所用设备的认可和鉴定,多是简单地就设备的性能和工艺参数孤立地进行测试便作出结论,而未把设备放在工序运行中,与人、机、料、法、环、测(5M1E)结合起来综合地进行。

改进建议:(1)各级管理者及有关人员应学习、掌握某些适用的质量监控方法(包括统计技术),依据产品、过程和QMS运作需要,有针对性地选用。

(2)各职能部门应积极探索采用先进的监视和测量方法。

例如:设计开发部门可应用正交试验设计法、可靠性管理技术去优化设计产品的性能与参数组合;应用故障树分析(FTA法)去分析可能发生的质量缺陷,在设计与开发过程中预先作出保证产品安全性的设计措施;工艺部门可应用试验设计法、优选法、相关分析法等去优选工艺因素与工艺参数,以完善工艺过程,提高工艺水平;质量部门可分别针对计数质量特性/计量质量特性,依照国际标准与国家标准,选择适用的计数抽样方案并予以正确运用。

(3)质量部门应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对影响产品质量各因素的预防控制上,研究采用6σ管理、方差分析、SPC技术以及其他适用的工序控制方法,去监视过程运行的质量波动,发现质量异常征兆,及时予以消除。

(4)设备管理部门要研究探索先进的设备运行状况监视和测量技术的应用,定期进行设备状况监视和测量,对设备实行科学的预防管理。

5 供应商评价控制体系不完善: 供应商是企业带有战略性质的合作伙伴,其质量状况直接制约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目前,不少企业已基本建立了一套供应商评价控制体系,但仍有不少地方需要完善:(1)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是供应商的入口把关,十分重要,但不少企业的评价人力资源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导致评价结果不全面、不规范。

(2)供应商评价普遍处于定性状态,统计技术的应用水平不高,存在人为的主观随意性。

(3)供应商的评价受制于诸多非市场因素,难以做到完全遵循“质量准人”原则。

改进建议:(1)对参加供应商选择评价的人员进行培训和工作质量评估,将评价结果与日后的供应质量状况紧密挂钩,如果评价的供应商产品出现严重、批量质量问题,应取消其今后的评价资格。

(2)研究采用国际先进企业的做法,制定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供应商定量评价标准,包括选择评价和业绩评价标准,为企业选择和评价供应商提供全面、科学的依据。

(3)引入市场约束和质量保证制约机制,全面实施“质量保证金”制度,即将供应商产品质量状况与合同付款全面挂钩,按照一定的百分比,确定一定的时效周期,在供应商产品质量确定没有问题后再行全部付款。

(4)逐步、坚决地推行“质量准人”和“质量否定”原则,做好供应商、顾客及有关方面的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

中国立法的详细流程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本部门的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第四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者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党委)的指导。

  第五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凡属重要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带头发扬民主,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六条 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市(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七条 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第八条 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

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第九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按期换届。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书记一般应当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

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

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第十条 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一般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应当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或者相应职级的党员干部担任。

不设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门,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中应当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十一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

  第三章 基本职责  第十二条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第十三条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机关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第四章 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  第十四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建立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做到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

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

拓宽党员受教育的渠道,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党员集中轮训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对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的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注重发挥各级机关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

  第十五条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紧密联系机关实际,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第十六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健全党内生活制度。

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

经常分析党内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思想教育。

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十七条 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

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

  第五章 基层党内民主与监督  第十九条 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保障机关党员民主权利,加强机关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第二十条 落实机关党员对机关基层党组织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

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意愿的机关党内民主制度和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机关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改进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方式,完善选举办法,规范选举程序、投票方式及候选人介绍办法。

实行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由机关党员直接选举范围。

  第二十二条 机关党内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十三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二)能否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做好干部工作。

  (七)能否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情趣健康。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二十四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是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督促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督促本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定期检查并按规定报告情况。

  (三)不是部门党组(党委)成员的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书记或者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四)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反映。

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

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

  (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

  (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七)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八)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监督作用,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责任,防止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第六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本部门的业务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机关以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

  (二)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针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四)定期向部门党组(党委)和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六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形势任务和国情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帮助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增强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第二十七条 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区别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工作实效。

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要重视并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章 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八条 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以提高素质能力为重点,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机关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

  第二十九条 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

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

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务工作。

  第三十条 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

  第三十一条 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以明确责任、考核监督、保障服务为重点,加强对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管理。

  第三十二条 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定期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到党员干部培训机构轮训。

对新任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进行业务培训。

培训要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第三十三条 本着有利于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

  第三十四条 关心和爱护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

  第八章 对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第三十五条 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分别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

同时,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在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领导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省、自治区所辖的市和直辖市的区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 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向派出它的党的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含直属单位党组织,下同)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三)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

  (四)配合同级党委有关部门抓好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五)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六)了解和掌握所属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七)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同级党的委员会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八)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

  (九)履行同级党的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职责任务。

  第三十七条 部门党组(党委)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主要方法是:  (一)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党组(党委)工作议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定期讨论、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二)通过机关基层党组织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

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三)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按照有关规定,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

  (四)党组(党委)成员要结合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第三十八条 各级地方党委、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要建立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带头做好机关党的工作。

各级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工委(党委)的工作汇报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适用于县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的党组织。

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条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的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有关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本条例执行。

三书两报告是什么

“三书两报告”制度是为推动贯彻落实而建立的工作机制,其主要内容是:(一)。

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由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向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寄发的报告书。

主要内容包括:领导班子成员所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和落实工作安排及建议。

(二)。

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由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向本单位所属的牵头单位(部门)寄发的函告书。

主要内容包括:牵头单位(部门)在落实中的主要任务、需要配合的工作以及工作要求。

(三)。

根据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对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由各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向领导班子成员或各单位(部门)寄发的建议书。

主要内容包括:领导班子成员或单位(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加强对分管单位 (部门)及所属人员的监督管理的意见建议。

(四)《牵头单位(部门)专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单位(部门)向本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提交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单位(部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情况及下阶段工作安排。

每年报告两次,年中报告上半年专项工作落实情况,年底报告全年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五)《负责领导专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向本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提交的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下阶段的初步打算。

每年年底组织进行。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负责领导专项任务落实情况报告》需报市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备存。

浅谈如何当好政工干部

政工干部是部队政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者,是党委和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十分重要。

如何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成为一名政治坚定、业务娴熟、作风优良的政工干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热爱本职想干事。

想干事是一种最基本的工作态度,表明有一种干事业的强烈愿望,是当好政工干部的思想基础。

一个人是有所作为还是无所作为,首先取决于想不想干事,连事都不想干,会干事、干成事就成了空谈。

只有想干事,把心思用在工作上,增强从事政治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树立热爱本职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的精神,面对机遇,敢于争先;面对艰险,敢于探索;面对落后,敢于奋起;面对竞争,敢于创新,才有可能会干事乃至干成事。

  政治敏锐知大事。

政工干部要有敏锐的政治嗅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良好的大局意识,对党和国家的最新动向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要善于通过文件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络等媒介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安边防部队和驻地党委政府的大政方针,对党的最新文件和最新精神要首先学深、学透、学懂,把握好其中的精神实质,这是政工干部做好工作的基本准则。

如果对大政方针知之不多,知之甚少,或者只是知其大意而不知其精神实质,甚至不知不懂,是无法开展工作的,也是无法干好工作的。

  一专多能多干事。

政治部门的机构设置是“倒宝塔”型,越往上业务部门设置越多,工作分工越细;越往下业务部门设置越少,工作分工越粗。

这种“上细下粗”的特点对政工干部的要求是:既要精通自己分内的业务而成为独挡一面的“小行家”,又要熟悉其他政工干部分管的业务而成为一专多能的“多面手”。

要克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有事”的错误思想,树立“多干一件事就多得到一次锻炼,就多提高一次素质”的思想,发扬团结协作的优良作风,刻苦钻研本职业务,努力熟悉其他业务,在他人学习、休假等不在位的情况下,通力合作,工作上互补,圆满完成整个政治部门的工作任务。

  精通业务会办事。

具体办事、办具体事是政工干部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政工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政治部门无小事,小事办好了,谁都不会在意;小事办不好就成了大事,谁都会在意,谁都会注意。

政工干部怎样才能会办事,应该在“快、准、细、实”四个字上下工夫。

“快”就是讲究效率,雷厉风行,干净利落,反应快,行动快,事不过夜,事不过时,急事急办,不拖拉,不推诿,不扯皮。

“准”就是讲究质量,实事求是,领会意图准,掌握情况准,把握政策准,解决问题准。

准是一个整体,只有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上都做到准,工作才可能圆满完成。

“细”就是要严谨细致,一丝不苟,考虑问题全面周到,提出建议反复思考,起草文件字斟句酌,组织活动多方论证。

只有做到细,才能获得丰硕的果实。

“实”就是求真务实,作风扎实,工作落实,“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说实话,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功夫下在实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有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地工作,才能提高办事的质量和水平。

  守口如瓶能装事。

一方面,要装得下秘密,保守秘密是政工干部的一项职业道德,对于干部任用、班子调整、转业复员、立功评奖等敏感和机密事项,政工干部既了解的比较多,也知道的比较早,既不能随意透露,也不能传播小道消息。

另一方面,要装得下委屈。

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工作干得好好的,却挨领导一顿批评等情况,要有“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博大胸襟,要始终以工作为重,从大局出发,容人、容事、容过、容嫌、容言,如果连领导的几句批评、别人的几句闲话都受不了,这就谈不上是一个合格的政工干部。

  勤于总结能悟事。

总结是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一个重要环节。

科学的总结,可以不断增强工作有效性,而不总结或者不善于总结,终究只能徘徊不前。

培养善于总结的习惯,一是要事事留意,做有心人。

一个不注意观察和思考问题的人,是一个糊涂的人。

做错了事还不知道错在哪里,以至一错再错,不能吸取应有的教训,做对了也不知对在何处,不能总结经验,指导工作,这样的人,素质能力很难上得去。

做好一项工作,得到一条经验,处理一件事情,学会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日积月累,就会获得丰厚收获。

二是要善待失误,吸取教训。

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

这说明剖析失误、总结教训,更有益于扬长避短。

谁都希望工作不出或少出差错,但差错又往往是难免的。

出现差错、失误虽然是坏事,但同时又暴露了问题,通过总结,找到了原因,吸取了教训,改进了工作,坏事又能变成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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