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工程中甲方和总包、分包的关系各是怎么样的
看样子你是分包单吧。
我是施工单位的,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是这样执行的:1、劳务招标,这个看来你是知道的,在招标文件中会有一个工程量清单给劳务分包单位方进行报价,一般来说,我们会明确最终决算是实际发生会准,所以说清单工程量只是一个参考数量,但是分包单位的报价一般情况是不能改动的,即执行的是固定单价合同;2、从以上来看,作为劳务分包方就应该从总包方处拿到设计图,进行工程量的计算,如果是按图施工那就好说,图纸是多少就按图纸来;如生变化,没有按图施工或者产生了设计变更,那就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因此,不关是总包还是分包方,都需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1、计算图程量;2、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第2次工地例会施工单位要说些什么
1、第一次工地例会参加人员较多有:甲方、监理、质检站、总包、分包单位等。
甲方主持,质检站主讲
2、作为施工方的项目经理要到场的,这是礼节也是必须的啊。
这是提前通知的啊。
3、施工方项目经理发言内容:首先欢迎质检站领导来现场给我们项目做技术、管理方面的指导工作。
介绍一下本项目的准备情况,机械设备、企业资料、原材料复试、施工组管理人员到岗率的准备工作等。
介绍一下本项目的劳动力的安排情况、进度安排情况、材料的准备情况,作重介绍现场的安全准备情况、安全的应急预案措施、安全组织架构情况。
介绍现场质量控制的要点、质量管理的制度要求、程序要求、保证措施。
介绍现场的文明施工的制度,管理要求。
分包进场,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监理向总包发起工作联系单怎么写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
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本文所述工程分包是指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所讨论的审计是在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或合同约定)分包的前提下所实施的内部审计。
一、工程分包招标审计 工程分包招标是新形势下提高施工总承包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扩大企业市场份额,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总承包企业经济效益,遏制分包交易中滋生腐败现象的关键环节,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建立切实可行的工程分包招标工作管理制度,并加强工程分包招标环节的内部审计。
工程分包招标范围的审计。
审计人员应获取企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总承包合同书、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资料,审核企业分包管理制度制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核拟进行工程分包招标的范围、分包形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业主合同约定及本企业管理制度的规定,确认是否存在违规分包、违法转包或规避招标等行为,审查是否存在对本单位具备施工能力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了分包招标。
工程分包招标方式的审计。
工程分包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公开招标应依照规定程序在公开出版物或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应向合格分包单位发送投标邀请书。
审计人员应获取企业刊登招标公告的公开出版物,审核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制度的规定,招标公告的具体内容是否符合招标范围及管理制度的规定;获取邀请投标文书,审核所邀请的分包单位条件、分包单位家数是否符合规定,确定招标方式及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工程分包招标文件的审计。
审计人员应获取招标文件,审核招标程序规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完整性,审核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格、技术标准、交易条件、报价要求、评标标准、主要合同条件等要素是否完备、明确,审核标底的编制程序、方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是否做到了“四统一”,即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审核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对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审核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文书形式及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审核对投标文件报送时间的要求是否合理,审核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工程的划分是否符合规定,工期要求是否符合总包合同的约定。
工程分包投标人资格的审计。
审计人员应获取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资信证明等资料,审核投标人在资金、技术、人员、装备等方面是否具备招标文件及总包合同要求的能力或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者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参加投标。
工程分包开标评标的审计。
开标时间和地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审计人员应审核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是否符合规定,约定的投标保函(保证金)是否及时足额提交;监督开标程序是否符合企业管理制度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评标人员资料,审核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成员人数及资历是否符合要求,同时注意审查评标人员是否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获取评标标准和方法的文件资料,审核其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相一致,评标委员会是否依据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审核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开标、评标、定标过程记录的完整性,确定开标、评标、定标等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分析是否存在舞弊的可能性;监督中标公示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公示结束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向投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审计人员应监督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实施本环节的内部审计后,审计人员应着重对工程分包招标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对不完善的控制环节及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出改进和提高的建议。
二、工程分包合同审计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施工总承包企业应要求中标的分包单位提供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金),同时准备合同文件文本,着手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是明确合同主体权利义务,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有效保证措施。
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未签合同先上场的情况,一些敏感的经济条款不能及时进行书面约定,施工过程中出现超拨款现象,完工后发生扯皮和经济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因此,在合同签订前实施内部审计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必要而且有效的管理手段。
分包合同合法性的审计。
审计人员应获取分包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资信证明、经营业绩证明等资料,确定分包单位是否具备与分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获取分包单位提供的公证文书,审核分包单位法人委托书的真实性,确定是否存在挂靠等违规现象;审核分包合同的签订是否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是否充分体现了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分包合同条款的审计。
招标文件中所包括的合同条件是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基础,审计人员应重点关注合同条款的订立是否与招标、投标过程中形成的要约与承诺保持一致。
通过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分包合同文本,审核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是否与其资质和能力相适应,合同工期、工程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总包合同的约定,审查工程量清单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一致,安全文明施工等措施项目的投入、验收标准、程序及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明确;审核是否约定了履约保函(保证金)的提交数额,合同签订前是否已经足额收取;合同价款的计算是否准确,结算方式和支付程序的约定是否明确;审查是否约定工程材料供应范围、供应方式、结算程序,是否约定材料预算价格及材料价差调整标准及程序,是否约定分包工程材料节超的处理原则、方法及程序;审核是否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是否明确;审核各类工程变更价款的调整方法是否进行了约定,是否约定了工程量变更超过一定幅度或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而引起的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的程序和方法;重点审核隐蔽工程、工程变更签证程序及手续的约定是否明确,即应明确在什么时点签证、应该具备哪些手续、必须由哪些人签认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对单张签证的权力限制和对累积签证价款的总量达到一定限额的限制都应予以明确;审核工程验收程序的确定是否符合规范;违约、索赔及争议处理的原则程序是否合法、合理。
分包合同管理的审计。
审核本企业是否建立了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对分包合同管理是否安排专人负责,是否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并进行跟踪管理;获取分包合同文件,审核其组成是否完整,合同文件组成主要包括:分包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分包合同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合同履行过程中总承包方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等;对于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情况变化,是否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并进行登记,审计人员应着重审查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是否存在实质性背离。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合同审签过程中严格把关,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一些未明确、可能存在争议的事项应建议合同管理部门在专用条款中加以完善,以便在合同执行和竣工结算过程中更好地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
三、工程分包施工过程审计 上场阶段的审计。
审计人员应审查分包单位是否已经签订分包合同,获取分包单位上场设备、人员清单及资格证书,现场观察并审核实际到场设备、人员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判断其是否具备完成合同工程的履约能力;着重审查分包单位是否存在违规分包、层层转包等行为;获取分包单位授权委托书,审核现场负责人执行合同、办理具体事务的合法性、有效性。
款项支付的审计。
审查分包合同是否约定了各类保函的提交,是否约定了预付款条件。
没有提交开工预付款保函的,不得支付工程预付款;没有提交履约保函的,不得支付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否依据期间计量办理,并履行相关的内部控制审批手续。
施工过程的审计。
获取分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审核施工方案是否经过批准;现场观察驻地建设、施工临设等是否满足合同要求;获取月度施工计划,结合实际完成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因管理问题造成返工、窝工等情况,分析其履行合同的能力;获取技术交底、隐蔽工程验收等资料,审核质量控制体系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监督项目部切实履行总包单位的管理职能,杜绝“包而不管”或“以包代管”的现象;审核安全设施、用具投入以及安全生产人员培训情况,确定是否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规范要求;获取中间计量资料,审核中间计量工程量是否依据分包单位提交的已完工程量报告,是否由主管工程师进行现场验工盘点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签认,审批手续是否及时、完整;获取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控制台账,与期间验收工程量相核对,对于审计发现超出合同约定的计量项目,查证属实的,应提示项目部在以后的工作中注意并要求其签订补充协议,完善相关手续;对于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应审核工程变更是否基于以下变化:工程量增减,质量及特性的变更,工程标高、基线、尺寸等变更,工程的删除,施工顺序的改变,永久工程的附加工作、设备、材料和服务的变更等。
以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监理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指令作为执行的依据,同时注意审核设计变更及签证管理控制体系的关键环节,即:操作流程、流程环节中的责任人、责任人的管理权限、流程环节的确认时限、否决等是否与合同约定相一致,确定变更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同时注意工程变更减少工程量的核减。
因为各类签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基于审计资源有限的考虑,应督促项目部加强工程签证的管理。
审核各项工程材料领用、款项拨付及转账是否及时,是否实行限额发料以控制消耗,各项费用负担是否明确并切实执行,经办人员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签字手续是否完备;审核质量保证金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扣留;审核营业税费是否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并履行相关手续。
四、工程分包结算审计 工程分包结算审计是总承包企业分包管理的最后一道关口,对于保障总承包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工程施工成本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分包结算审计主要是对各类资料的审计,审计人员应仔细阅读工程分包合同,厘清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以图纸、技术联系单、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等技术资料为基础,重点审查结算依据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
结算工程量的审计。
获取图纸以及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规定方法和程序对分包工程细目进行逐项计算、汇总,然后与分包结算工程量进行比对,审核其是否存在差异。
以经过计算审核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与项目部提供的合同内工程量进行对比,审核其完整性、准确性。
对于实际完成工程量与合同清单量之间的差异,审计人员应获取技术联系单、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等各类技术资料,审核其完整性,确认各种签字手续、程序是否完备,是否与分包合同条款的约定相一致,是否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
重要的变更项目还应进一步审查验收记录,必要时实地勘察变更部位,确定变更工程内容的真实性、变更工程量的准确性。
审计人员还应重点审查工程量清单漏项、多余项等错误的调整以及设计变更减少项目工程量扣除的正确性。
因为工程变更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时间长,而且可能存在分包合同条款签订不严谨等因素,因此,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的审计监督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结算单价或总价的审计。
审计人员应审查结算综合单价与分包合同约定是否一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综合单价的调整应参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确定,即: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分包人提出,经总承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分包人提出,经总承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审计人员可以依据上述原则审查综合单价调整依据是否充分,计算是否准确,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签订了补充协议。
同时注意审查因清单多余项目或变更减少的项目,结算中是否扣除相应价款。
对于分包合同中没有的、变更的项目,应审核其综合单价确定的合理性、计算的准确性。
对于措施费等总价项目,应结合分包合同、施工方案等审查结算金额的合理性、准确性。
合同外计量的审计。
本文所指合同外计量是指未纳入合同清单的、不属于工程变更的项目的计量,合同外计量是总承包企业效益流失的主要途径,也是加强项目管理的关键控制环节。
审计人员应重点审查合同外计量项目的合理性,是否与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工作内容有重复,审查签证时间的及时性、签证手续的完整性,审核单价确定依据的合理性。
主要工程材料的审计。
获取物资采购、供应计划资料并与会计记录相核对,审查材料费核销或转账的准确性,获取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信息资料,结合合同约定及预算价格,分析节超原因,对于材料节余比例超过一定范围的,应分析其真实性及是否存在工程质量隐患,对于超支比例超过一定范围的,结合预算价格与实际价格信息进行分析,审核其是否存在倒卖工程材料、套取资金等情况,重点审查确定材料节超处理结果的合理性。
分包往来账目的审计。
获取有关会计账簿、凭证资料,审核工程款的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存在超拨款情况;审核各项往来款项是否及时、足额转账,分包营业税费是否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审核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扣留金额和支付时间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逐步推行工程分包跟踪审计,加大事前介入审计的力度,以及时发现工程分包招标、合同管理、施工期间以及结算等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着重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执行的有效性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进一步完善和整改,铲除腐败土壤,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我是甲方的施工员,下周施工方各承包队要来开会,需要写一份发言稿
求一份发言稿
建设方(甲方)只有土建(水电)工程师,施工员没有吧
《如何管理好工程项目》摘 要: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是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是形成工程产品的最后一步,施工阶段各方面工作的好坏对工程建设产品优劣的影响是难以更改的,因此,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值得人们去思考、探讨。
关键字: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竣工资料工程项目管理它是指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用系统工程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所有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设计、设备询价、施工、签证、验收等系统运行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以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从工程项目管理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是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是形成工程产品的最后一步,施工阶段各方面工作的好坏对工程建设产品优劣的影响是难以更改的。
本文就如何做好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些肤浅的体会,由于工作实践经验有限,在文中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1.工程项目管理部的建设 在完成监理和施工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后,工程项目管理就正式进入现场的施工管理阶段,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施工现场建立相适应的工程项目管理部,作为建设方或者是总承包方,在建立工程项目管理部时需要做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1工程项目部人员配备 我们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大小和复杂程度合理配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一般的工程项目部是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和若干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是必须明确和必不可少的。
1.2制定规章制度 制定各种基本的工程项目部规章、制度,明确项目成员权责,以免在工作中产生混乱,影响工程项目管理任务的实施。
因此,在工程项目管理部成立后,公司可以责成工程项目经理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要求组织、制定各种基本的项目部规章、制度,划分项目部各成员的权责。
这样项目管理者才有可能发挥每一个成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
2.“四大目标”控制的管理 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四大目标控制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四大目标控制之间既存在着矛盾的方面,又存在着统一的方面。
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必须充分考虑工程项目四大控制目标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注意统筹兼顾、合理确定四大目标,防止发生盲目追求单一目标而冲击或干扰其它目标的现象。
2.1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 工程质量控制是工程项目的生命,要想成功地管理好工程项目就必须将质量问题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工程项目管理部应经常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强调质量问题,树立质量高标准的理念,要以质量立信誉,以管理求效益,强化施工现场管理。
2.1.1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 制定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首要任务和重要部分。
工程项目经理必须重视制度的建立,在施工现场必须抓好督促及落实工作,并要在原有的规章制度基础上,根据该工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各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工地管理人员的职责,且成文张贴于工地办公室,以便对照执行。
同时明确各种机具、用电以及外墙脚手架等设备的操作和维修制度,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保证各项工作到位,同时要强化计划管理,根据总进度要求,针对施工实际及时修正计划,实现对重要节点的控制,使计划管理处于最佳状态。
2.1.2提高认识,加强对一线人员的管理 要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必须思想领先,即首先要提高管理意识。
由于工程施工工人流动性大,普遍技术素质差,质量意识薄弱,只重工作进度,忽视工程规模及质量,安全意识差,给施工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对这些意识和做法要彻底改变。
具体的做法是实施“一选择、二教育、三管理”的原则。
一选择即对施工工人实行“优胜劣汰”的原则,对那些安全意识差、技术素质低、不服从管理的施工工人必须淘汰。
二教育即是对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对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岗前考试。
对各施工班组工人必须实行奖罚分明的制度,以充分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发挥工人的主导作用。
三管理即是在施工前必须向生产工人做好各项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每道工序,实行跟踪、监督、记录、复查或抽查,从技术措施到实际操作中严格把好质量关。
坚持自检、互检、抽检相结合;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准施工的具体做法,特别对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种及工序进行专职跟踪施工,以强制的手段来克制质量通病,改变不规范的做法。
2.1.3组织施工,努力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在以工程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过程中,必须认真搞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要把一个施工现场的许多单位组织起来,有节奏地、均衡的、互不干扰的进行施工,使其达到工期短、质量好、保安全、成本低的效果,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它包括技术、质量、安全、材料、进度和施工现场等各项管理工作。
因此,在施工管理中,必须实行制度化、网络化,使各项管理形成制度化。
工程项目经理要经常组织召开专业业务分析会,要把各个专业业务分析的结论、信息及时反映给相关单位及人员,能更好地实现对现场施工过程的全面控制。
在工程的管理上要严格按照“三检查、二坚持、一过硬”(即自检、互检、复检;坚持按图施工,坚持按规范施工,质量过硬的方针进行施工,做到挂牌施工,责任到人,思想到位。
对质量管理采取攻通病、创优良、上水平,使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将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的萌芽中,对每一道工序都进行验收,力图以管理制度来提高工程质量,以技术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
在安全管理方面,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和民工的安全意识。
公司要舍得花人力、物力、财力搞好安全设施,施工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
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标语,以提高施工的安全意识。
2.2工程项目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管理是指在项目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经审核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采用适当的方法定期跟踪、检查工程实际进度状况,与计划进度对照、比较找出两者之间的偏差,并对产生偏差的各种因素及影响工程目标的程度进行分析与评估,并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监理单位、承包商及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工程进度计划。
在工程进度计划执行中不断循环往复,直至按设定的工期目标(项目竣工)也既是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成,或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增加工程造价的条件下提前完成。
工程项目进度控制除监理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进度控制外,工程项目管理部也对工程项目进度进行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部将按照监理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计划图检查施工进度,提醒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求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符。
为了保证建设工期总体目标,工程项目管理部可以要求施工单位向监理报审季度计划、月计划,再由监理报工程项目管理部,随时检查和督促。
工程进度目标按期实现的前提是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进度计划。
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受诸多因素影响,这就要求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在事先对影响进度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调查研究,预测、评估这些因素对工程建设进度产生的影响,并编制可行的进度计划。
然而在执行进度计划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影响进度按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使工程项目进度难以按预定计划执行。
这就需要工程管理者在执行进度计划过程中,运用动态控制原理,不断进行检查,将实际情况与进度计划进行对比,找出计划产生偏差的原因,特别是找出主要原因后,采取纠偏措施。
措施的确定有两个前提,一是通过采取措施可以维持原进度计划,使之正常实施;另一是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按原进度计划执行,要对原进度计划进行调整或修正后,再按新的进度计划执行。
工程进度控制管理是工程项目建设中与质量和投资并列的三大管理目标之一,其三者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
在一般情况下,加快进度、缩短工期需要增加投资(在合理科学施工组织的前提下,投资将不增加或少增加)。
但提前竣工为建设单位提前获取预期收益创造了可能性。
工程进度的加快有可能影响工程的质量,而对质量标准的严格控制极有可能影响工程进度。
如有严谨、周密的质量保证措施,虽严格控制而不致返工,又会保证建设进度,也保证了工程质量标准及投资费用的有效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管理不应仅局限于考虑施工本身的因素,还应对其它相关环节和相关部门自身因素给予足够的重视。
例如: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营销策划、开发手续、协作单位等。
只有通过对整个项目计划系统的综合有效控制,才能保证工期目标的实现。
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很多,主要有: 1.来源于建设单位的因素 (1) 提供勘察资料不准确,特别是地质资料错误或遗漏而引起的未能预料的技术障碍。
(2) 提供的控制性坐标点、高程点资料不准确或错误。
(3) 临时供水、供电工程相关手续办理和实施不及时,供应量不足。
(4) 办理临时占道、施工占地手续不及时。
(5) 地上、地下构筑物及各种管线搬迁工作拖延不能及时向承包商移交施工场地。
(6) 施工场地内树木的移植、更新、砍伐工作不能及时完成。
(7) 提供的图纸不及时、不配套。
(8) 建设单位依据市场变化及经营需要修改、调整设计。
例如:调整产品定位、调整使用功能、调整使用标准、甚至改变使用要求。
(9) 为了满足购房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而修改设计。
(10) 因市政配套、公共设施配套条件的变化而修改设计。
(11) 因采用不成熟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或技术方案不当而修改设计。
(12) 承包合同中未涉及问题的谈判。
例如:材料替代、施工过程中指定分包商等。
(13) 承包合同内容、条件发生变化而引起的谈判。
例如: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工程内容、分部分项工程的抢工、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及供应价格的变化等。
(14) 合同纠纷引起的仲裁或诉讼。
(15) 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供货不及时,数量、型号、技术参数与实际所需不符,货物产品质量不合格。
(16) 建设单位组织、管理、协调能力不足,工程组织不利,致使承包商、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各工种、各专业、各工序的配合上出现矛盾,出现的问题亦得不到及时解决,无法按进度计划执行,打乱施工的正常秩序。
(17) 建设单位的主要管理者和工程管理人员流动或工作岗位调整使有关工作出现无人管或无人知道从而影响问题的解决。
(18) 建设单位对监理管理授权不明确,致使监理人员不能发挥其应起的管理职能。
(19) 建设单位管理机构调整、股权调整、资产重组。
(20) 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各种申请审批、审核手续的延误。
(21) 各种验收组织不及时,例如:验线、验槽、各种隐蔽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等。
(22) 开发资金不足,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
(23) 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例如:施工中遇到超标的地下水、流沙、地质断层、溶洞;发现地下埋藏文物、古化石、古钱币、古墓;发现战争遗留的弹药等。
2.来源于设计单位的因素 (1) 不能按设计合同的约定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图纸。
(2) 为项目设计配置的设计人员不合理,各专业之间缺乏协调配合,致使各专业之间出现设计矛盾。
(3) 设计内容不足、设计深度不够。
(4) 无健全的设计质量管理体系,图纸的“缺、漏、碰、错”现象严重,导致设计变更大量增加。
(5) 与各专业设计院协调配合工作不及时、不到位,致使出现图纸不配套的情况,造成施工中出现边施工、边修改的局面。
(6) 设计单位管理机构调整、股权调整、人员调整、资产重组等原因无法按设计合同履约。
(7) 因各种原因设计院将设计任务分包,出现与分包方的合同纠纷而引起仲裁或诉讼。
(8) 不能按建设单位的要求及时解决在施工过程出现的设计问题。
(9) 不能按时参加各种验收工作。
3.来源于承包商(分包商)的因素 (1) 项目经理部配置的管理人员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管理水平低、经验不足,致使工程组织混乱不能按预定进度计划完成。
(2) 施工人员资质、资格、经验、水平及人数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3) 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施工进度计划不合理、采用施工方案不得当。
(4) 施工工序安排不合理,不能解决工序之间在时间上的先后和搭接问题,以达到保证质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时间,实现合理安排工期的目的。
(5) 不能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调配劳动力和施工机具。
(6) 施工用机械设备配置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7) 施工用供水、供电设施及施工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
(8) 材料供应不及时,材料的数量、型号及技术参数错误,供货质量不合格。
(9) 总承包商协调各分包商能力不足,相互配合工作不及时、不到位。
(10) 承包商与分包商、材料供应商及其它协作单位发生合同纠纷引起仲裁或诉讼。
(11) 承包商(分包商)自有资金不足或资金安排不合理,无法支付相关应付费用。
(12) 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3) 关键材料、设备、机具被盗和破坏。
(14) 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出现瘟疫、传染病及施工人员食物中毒。
(15) 承包商(分包商)管理机构调整、股权调整、人员调整、资产重组等原因无法按相关合同履约。
4.来源于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因素 (1) 原材料、配套零部件供应不能满足生产需要。
(2) 生产设备维护、使用不当出现故障无法正常生产。
(3) 运输方式及运力不能满足需要。
(4) 生产产品的型号、参数、数量错误或与样品不符、与合同不符。
(5) 生产产品的质量不合格。
(6) 包装、存储、运输及二次搬运不当造成货物破损和丢失。
(7) 与协作单位产生合同纠纷,引起仲裁及诉讼。
(8) 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 供应商的自有资金不足或资金使用安排不和理,无法支付相关应付费用。
(10) 供应商管理机构调整、股权调整、人员调整、资产重组等原因无法按相关合同履约。
5.来源于监理单位的因素 (1) 监理项目部配置的监理工程师的学历、专业、资质、资格、经验、水平、数量、年龄、健康状况不能满足工程监理需要。
(2) 责任心不强、管理协调能力薄弱,不能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按计划实施。
(3) 监理管理机构调整、股权调整、人员调整、资产重组等原因无法按合同履约。
6.来源于政府主管部门的因素 (1) 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调整。
(2) 各种手续办理程序改变。
(3) 政府管理部门机构调整、管理职责调整、人员调整。
7.来源于社会和各种自然条件的因素 (1) 自然灾害如恶劣天气、地震、洪水、火灾等。
(2) 各种突发刑事案件。
(3) 重大政治活动、社会活动。
(4)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系统发生故障而停止供应。
(5) 交通管制、交通中断。
从上述诸多因素影响工程进度的程度来看,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分包商)起着最主要的作用,设计单位和材料供应商次之。
建设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的组织和管理者要有效地进行进度控制,就必须对影响进度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
这一方面可促进对有利因素的充分利用和对不利因素的妥善预防及克服,使进度目标制定得更科学合理、更符合实际、更具有操作性,既积极进取又稳妥可靠;另一方面也便于事先制定预防措施,事中采取有效控制,事后进行妥善补救,达到缩小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实现对进度主动控制和动态控制的目的。
2.3工程项目投资控制 工程投资控制就是按照既定的造价目标,对造价形成过程的一切费用进行严格的计算,调节和监督,揭示偏差,及时纠正,保证投资目标的实现。
工程投资控制是全过程的,贯穿各个阶段,对建设项目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和项目实施阶段以及竣工结算阶段实行全过程的控制。
要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应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其中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投资最有效地手段。
把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内,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以求在项目中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不是单一目标的控制,而应与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合同管理统一进行。
从整个项目建设流程上看,投资控制的重点应在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作为一个项目的执行阶段其对整个项目投资的贡献是有限的。
对于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工程项目管理部的主要任务是审核监理上报的进度款支付、签证、变更,也正是通过审核支付、签证、变更对项目投资进行控制的。
另外,工程项目管理部的技术管理人员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技术提出或采纳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达到节约项目投资的目的。
对于工程变更、签证,实行先审批,后实施的原则,做好事前审批、事中监督管理、事后复核确认,使工程造价变化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2.3.1细化施工管理,控制预算外费用支出 控制材料用量,合理确定材料价格。
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中材料价格的控制是主要的,材料费在工程中往往占有很大的比重,一般占预算费用的70%,占直接费的80%左右。
因此必须在施工阶段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材料用量控制,合理确定材料价格,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市场经济为材料的供应提供了多种渠道,而且材料品种价格繁多,建设单位预算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应密切注意市场行情,随着工程进展情况深入现场、市场,掌握第一手的施工情况及材料信息,为竣工决算提供有力的依据。
严把变更关,将工程预算控制在概算内。
在施工中引起变更的原因很多,如工程设计粗糙,使工程实际与发包时提供的图纸不符;当前市场供应的材料规格标准不符合设计要求等,这些问题的产生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因素。
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把变更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等,最好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的制度。
对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尤其是涉及到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而且应尽是提前实现这类型变更,减少损失,因为已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内容还需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
为此,建设单位应指派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常驻施工现场,随时掌握、控制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
严格现场签证管理,随时掌握工程造价变化。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督促施工方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变更洽商、材料代用、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预算外费用,对必要的变更,应做到先算账,后花钱,变更一旦发生就及时计算因工作量变更而发生增减的费用,随时掌握项目费用额度,避免事情积压成堆,对工程造价心中无数。
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要督促施工方做好各种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记录和签证工作,减少结算时的扯皮现象。
许多工程就是由于现场签证不严肃,给工程结算带来非常大的麻烦,导致相当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严格现场签证管理,是施工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
技术与经济结合,加强投资控制。
切实有效的投资控制,必须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所以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经济”观念、素质教育,培养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协助施工方搞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全人、财、物,加快施工速度,提高工程质量。
施工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方联系,选择既科学又经济可行的解决方案,克服盲目指挥造成的浪费,充分重视节约投资的重要性,特别是负责项目的工程技术员应与经济人员相结合,从工程招标、合同谈判、造价预算、签付进度款到竣工决算、造价分析等,实行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2.3.2加强结算管理,严格把好审核关 在工程竣工决算时,建设单位的审核人员应坚持按合同办事,对工程预算外的费用严格控制,对于未按图纸要求完成的工作量及未按规定执行的施工签证一律核减费用;凡合同条款明确包含的费用,属于风险费包含的费用,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违约等一律减费用,严格把好审核关。
道德,对工程量的审核应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进行审核,不能多算或不按规则计算,在要求施工企业报送相应的工程计算式和材料用量明细表的同时,建设单位也要编制一份完整的结算书和材料用量明细,这样比照审核,才能做到客观、公正、合理,准确进行计量审核。
其次,在结算审核中,还应注意审核项目的单价、结算书中分项的正确性及程序及准确性,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分析计算。
要注意的是,对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的结算,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
结算时,实际发生的招标时所依据的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变更和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计算误差应预调整。
在工程量调整时的结算中,工程量清单中原有的项目,应按报价中的综合单价确定;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的项目,应参照类似工程项目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商定;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现行预算定额及有关规定结算。
3.工程资料的管理 工程资料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是项目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实现项目目标控制的保证。
一个项目工程要保证一流的工程质量,其内涵也包括一流的竣工资料质量。
竣工资料作为工程验收和保证今后工程项目安全运行的重要文件,是工程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检修、维修工作的重要依据,所以,建设过程中必须保证竣工资料完整、准确、系统、规范、齐全、真实的记述和反映施工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做到原始资料图物相符,技术数据真实可靠,签字手续完备齐全,同时又要按规范标准填写,使之符合归档要求。
为此,我们要保证竣工资料的质量,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必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3.1从工程项目立项抓起是做好竣工资料的前提 从工程项目立项开始就设立工程项目资料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对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指导、监督。
竣工资料编制工作实行“三同步”管理制度,即工程立项开始与竣工资料收集同步;工程施工过程与竣工资料形成同步;工程完工验收与工程竣工资料验收同步。
将资料管理贯穿到工程施工全过程。
3.2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制度是做好竣工资料档案的工作基础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在工程建设初期(而不是中后期)就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规定,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资料形成过程中各自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和监理单位,在项目开始之初就应制定出一套可行的、适合本工程特点的竣工资料所要求的表格及样本,以便于各参建单位在工程资料整理过程中有依据,好操作,这样,才能避免资料格式的多样性、不规范性。
只有加强工程建设各阶段档案资料的有序管理,才能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及图纸内容的准确、齐全、规范,才能保证施工技术资料记录齐全、签署完备,原始材料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可靠。
3.3加强过程控制是保证竣工资料真实有效的手段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工程建设与资料整理同步进行,避免施工与资料整理两张皮,切忌先完成施工任务,而后补资料的现象发生,负有管理职责的档案资料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各施工单位的资料的同步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检查。
总之,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对于一个工程建设项目而言是极其重要的,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质量的优劣以及效益的高低,作为一个工程项目管理者要搞好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控制,必须明确其相应的职责,要严格按规范管理,要严格实行奖惩制度,要严格检查检测手段,这样才能有效地发挥工程项目管理的作用。
(作者单位:四川三岔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怎样有效管理劳务分包单位
现在总包单位好像比较倾向于整体劳务分包,或者说扩大劳务分包。
也就是说把整个工程的土建的大部分劳务活整体打包给一个劳务队伍,这样看起来会省事点,不存在劳务队伍间的协调,但是实际的管理难度很大。
由于施工人员集中在劳务的手中,劳务队伍的话语权相对较大,否则整个工程就难以正常运转。
在这种情形下,如何有效管理劳务队伍呢,欢迎有这方便管理经验的人士参与进来交流沟通。
从我最近几年的项目管理情况来看,先总结如下,一起抛砖引玉,供交流探讨用:1、慎选劳务队伍:选择劳务队伍必须慎重,首先要综合考虑劳务队伍的综合素质,其资质是否与要分包的工程相匹配,劳务单位的组织结构是否健全,施工人员的素质是否满足要求,劳务队伍的社会信誉怎么样,拟投入到需要分包工程的主要劳务管理人员资质是否与工程相匹配,劳务队伍的资金状况,对这些都必须进行全面的考察。
千万不要贪图便宜,以价格作为最主要的评判标准。
现在社会上有很多劳务队伍的素质很低,往往临时拉起一帮人就给干工程,报价也往往较市场价偏低,由于管理薄弱,没有核心的劳务团队,容易出现劳务纠纷,结果总包单位往往被牵扯进去,结果实际的价格往往高的出奇。
很简单的道理,没有哪家劳务队伍会亏本做工程,这个与总承包单位承接工程的性质有很大的差别。
如果因为劳务的实力太差,工程无法正常履约,往往就被要求更换劳务队伍,在工程中途更换劳务队伍往往是大忌,往往会大出血,否则就不会轻易交接;2、注意过程管理:选择合适的劳务队伍是工程顺利推进的第一步,是合同履约的基本保障。
施工过程的管理也至关重要。
一般来说,总包对劳务的管理职能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服务、引导、协调、配合、督促、控制和沟通。
首先,作为劳务合同的两个主体,双方必须有真诚合作的愿望,根据合同条款履行各自职责,行使各自的权力。
作为总包单位,要有双赢、多赢意识,切实服务好劳务分包,根据合同条款,创造合适的施工条件和施工环境,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千万不能简单地对待劳务分包,要知道,其实大家是合作关系,一损俱损,一赢俱赢,只有双方配合好,才能有效将工程往前推进。
有的总包人员自以为高人一等,其实这种观念是值得商榷的;其次,在做好服务的基础上,有必要引导分包按照总包的意图来将工程顺利往前推进,需要对分包人员进行必要的交底,将工程的施工安排及主要施工节点告知分包单位,以期双方相互适应。
一般来说总包的管理力量还是要强一点,需要对劳务分包的进度、质量、安全、综合管理、文明施工等等进行全面的引导,以期分包与总包步调一致;第三,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涉及的专业队伍比较多,需要切实履行总包职责,召集相关单位开会协调,协调各单位达成共识,共同将工程往前推进。
由于管理的过程是动态的,协调的任务可能也会自始至终。
除了施工队伍之间的协调外,还需要协调公共关系等社会关系,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第四,对于劳务队伍的合理要求,也必须做好配合,及时协调总包内部的部门配合分包;第五,工程管理过程中,对劳务分包对指令的执行、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综合管理等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以保证按照总包的管理体系要求执行到位,对执行不到位的必须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必要时根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第六,为了保证项目的有序推进,总包必须围绕工程制定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制度,在工程开工之初就下发给劳务队伍,已达到用合同和规章制度来管理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照合同条款和项目管理制度对分包的工作进行有效的控制,以保证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
控制的手段要规范化,先制定规章制度,过程中完善规章制度,对分包的不符合项及时作出书面记录,必要时要拍照或是录像取证,并及时将存在的问题及不符合条款通报分包,根据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反应。
此项工作在合情、合理、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后面管理起来,所有的规章制度可能就失去效力,并且事倍功半,反之可能就是事半功倍。
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将工程顺利往前推进,是为了实现合同约定的基础。
控制需要总包每个部门的管理人员协同管理,需要总包人员具备基本的管理常识,并及时将信息在总包内部共享。
总包控制分包的另一个关键是劳务人员劳务工资的支付,必须监督劳务分包将工资支付到位,并以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一个前提条件。
此外,总包的项目部的各个职能部门必须对工程款的支付有充分的发言权,否则分包很可能不服从项目部的管理。
最后就是要注意做好沟通,沟通对于工作的成败起着很关键的作用,同样是一件事情,沟通得好与坏,差异很大。
这可能就需要一定的沟通技巧,并需要静下心来认真思考对待。
需要双方、甚至是多方坐下来,坦诚交流和沟通。
沟通的目的是消除分歧,达成共识。
3、做好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和完工结算:由于劳务分包的资金实力有限,垫一两个月的工资可能差不多是极限了,在这种情形下,需要及时协调项目部内部及公司相关部门,及时办办理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并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进度款,以保证民工工资的正常支付,避免产生劳资纠纷。
工程完工后需要及时办理完工结算,先办理与分包的结算有利于更直接了解工程的实际成本,为与业主的结算做好准备与铺垫。
以上是我本人结合最近今年来的工作实践,总结出的对劳务分包的管理经验,供交流和参考用。
怎样主持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的碰头会
碰头会也称临时小会,是做短时间总结或即时问题交流与通报的小范围召集会议。
1.拟定碰头会会议名单,一般是业主代表、监理、设代、施工方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总工。
如你所述情况就是总包单位现场一把手或者二把手,分包单位的头。
2.确定通报内容,一般是现场具体问题,将议题或通报内容梳理成几点,有主有次。
3.会议地点和时间上的选择,既然是碰头会,就是临时抓人,围绕业主代表或者总包代表为核心,他们可以随机选定地点,就是现场站着说也可以,当然想正式说就回会议室。
时间上可随意,碰头会本身就区别于正式会议或紧急会议。
会议时长不宜太长,说清楚问题,下属有答应就可以了。
4.碰头会的会议记录,一般都要做笔记,但由于地点、时间、碰头内容均不属于紧急或正式,其会议纪要的效力也较低,甚至可以被推翻。
5.会议步骤,①点名,先看人到齐没,没到齐不可能再次传达;另外可以借碰头会的到会看出下属各单位的反应速度和精神状态。
②抓住重点,直接阐述。
③即将结束时需要取得下属或协同单位的态度和意见,这也是碰头会的核心议题。
说了没效果或没反应,这会开的就不成功。
6.当然,每位领导的开会风格是与他的管理风格有着贯穿性质的。
不过尽量还是长话短说。
如果感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或下属单位态度不端正,就立即召开正式会议加以强调。
鲁班奖参评条件
鲁班奖奖杯中筑业协会发布中国建筑鲁班奖()评选办法 (2000)建协字第17号第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决定在全行业开展创建国家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称鲁班奖)。
第二条 鲁班奖是我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鲁班奖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获奖单位分为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 鲁班奖工程由我国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公司)建设协会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质量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鲁班奖证书第四条 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为80个。
获奖工程的类别(见附件1)原则上按下述比例掌握:公共建筑工程占获奖总数的45%;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占35%;住宅工程占22%;市政、园林工程占8%。
第二章 评选工程范围 第五条 评选鲁班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 (一) 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
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2的规定。
(二) 交通工程。
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3的规定。
(三) 水利工程。
工程规模为库容量在1亿立方米以上(含)水库的主体工程。
(四) 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
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4的规定。
(五) 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和高层住宅)。
工程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含)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2. 非住宅小区内的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单体高层住宅。
第六条 下列工程不列人评选工程范围: 鲁班奖图书(一)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境外工程。
(二) 境外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三) 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四) 保密工程。
(五) 有质量隐患的工程。
(六) 已经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公司)的竣工工程数量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部门(总公司)鲁班奖的参评工程数量。
第八条 申报鲁班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 (一) 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
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二) 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质量(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优良,达到国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三) 建设单位已经对工程进行验收。
(四) 工程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五) 工业、交通工程除符合以上各款条件外,其各项技术和经济效益指标应达到本专业国内先进水平。
鲁班奖特别荣誉企业(六) 住宅小区工程除符合本条(一)至(四)款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小区总体设计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2. 公共配套设施均已建成; 3. 所有单位工程质量全部达到优良。
(七) 住宅工程应达到基本入住条件,且入住率在40%以上。
第九条 申报鲁班奖的主要承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在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在以土建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主厂房和其他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
(二) 在交通、水利、市政和园林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三) 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修装饰的施工。
第十条 一项工程允许有三家建筑施工企业申请作为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
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与总承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
(二) 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10%以上。
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三) 完成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优良。
第十一项 两家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有联合承包含同,可以联合申报鲁班奖。
住宅小区或小区组团如果由多家建筑施工企业共同完成,应由完成工作量最多的企业申报。
如果多家企业完成的工作量相同,可由小区开发单位申报。
第十二条 一家建筑施工企业在一年内只可申报一项鲁班奖工程。
第十三条 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资质降级处罚的建筑施工企业,三年内不允许申报鲁班奖。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十四条 鲁班奖的申报程序: (一) 地方建筑施工企业向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申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公司)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向其主管部门建设协会申报;未成立协会的,可向该主管部门的有关 司(局)申报。
(二) 申报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由主要承建单位一同申报。
(三)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公司)所属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的工程,应征求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的意见;地方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的专业性工程(包括市政工程),应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或专业协会的意见。
(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协会依据本办法对企业申报鲁班奖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包括有无主要参建单位),并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加盖公章,正式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
推荐二项以上(含)工程时,应在有关文件中注明被推荐工程的次序。
(五) 对于被征求意见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公司)建设协会,应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十五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依据本办法对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将没有通过初审的工程告知推荐单位。
第十六条 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 内容: 1. 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 《鲁班奖申报表》一式两份; 3. 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的复印件1份; 4. 工程设计水平合理、先进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书复印件1份; 5. 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一式两份; 6. 评选为省、部级优质工程或省、部范围内质量最优工程的证件复印件1份; 7.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1份; 8. 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书复印件1份; 9. 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和主要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核验资料复印件各1份; 10. 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彩照和反转片各20张; 11. 有解说词的工程录像带一盒(或多媒体光盘)。
(二) 要求: 1. 必须使用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统一印制的《鲁班奖申报表》,复印的《鲁班奖申报表》无效。
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
对未签署具体评价意见的,视为无效。
2. 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3. 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并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
资料中涉及建设地点、投资 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质量评定、工程性质和用途等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一致。
如有差异,要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文件说明; 4. 工程录像带的内容应包括:工程全貌,工程竣工后的各主要功能部位,工程施工中的基坑开挖、基础施工、结构施工、门窗安装、屋面防水、管线敷设、设备安装、室内外装修的质量水平介绍,以及能反映主要施工方法和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措施等。
第五章 工程复查 第十七条 被推荐工程经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复查。
根据工程类别和数量,组织若干个复查小组。
复查小组由专业技术人员4-5人组成,被查工程所属地区建筑业协会或部门建设协会选派1人配合工作。
第十八条 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 听取承建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
主要介绍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水平和质量评定结果。
(二) 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水平。
凡是复查小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三) 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复查小组与使用单位座谈时,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四) 查阅工程有关的内业资料: 1. 立项审批资料,包括工程立项报告,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报建批复文件等(上述资料应是原件); 2. 全部技术与质量资料; 3. 全部管理资料。
有关技术、质量和管理资料中,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是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
(五) 复查小组对工程复查的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讲评。
(六) 复查小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复查报告。
第六章 工程评审 第十九条 鲁班奖的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进行。
评审委员会由21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18人。
评审委员必须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工程专业技术、并担任过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第二十条 评审委员由地区建筑业协会和部门建设协会根据评委条件,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确定。
评审委员会的成员采取定期轮换制。
每三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三分之一左右。
第二十一条 评审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
评审会议必须由评审委员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出席。
第二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和工程复查小组的汇报,通过审查、观看工程录像、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
第七章 奖 励 第二十三条 建设部和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承建单位授予鲁班金像、奖牌和获奖证书,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并对获奖企业通报表彰。
主要承建单位可在获奖工程上镶嵌统一荣誉标志(制作说明和图样参见附件5)。
有关地区、部门和获奖企业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获奖企业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鲁班金像和奖牌。
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编辑出版《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获奖工程专辑》,将获奖工程和获奖企业载入我国建筑业发展史册。
第八章 纪 律 第二十六条 申报鲁班奖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
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到取消申报、取消获奖资格的处罚。
第二十七条 工程复查人员和评审委员会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
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工程复查或评审委员资格,并将违纪行为通知本人单位。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对于已经获得鲁班奖称号的工程,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隐患,中国建筑业协会要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做出取消该工程鲁班奖称号的决定。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99)建协字第9号)同时废止。
二○○○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