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部队如何立功
一二节 军人奖励的十三条 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 1、嘉奖 2、三 3、二等功 4、一等功 5、荣誉称号 奖励项目,依次以嘉奖为最低奖励,荣誉称号为最高奖励。
第十四条 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个人,分别授予三、二、一等功奖章。
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个人,军区级单位批准的,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奖章。
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授予一级英雄模范奖章。
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单位颁发奖状;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单位授予奖旗。
第十五条 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官,可以提前提高衔级工资档次。
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军官,可以提前晋衔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级别等级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提前晋衔适用于列兵和上校以下军官(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的最高编制军衔);提前晋级别等级适用于四级以下的文职干部(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规定的最高级别);提前提高衔级工资档次适用于低于本衔级工资最高档次的各级士官;提前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适用于各级低于最高档次的军官、文职干部。
提前晋衔、晋级别等级、提高工资档次,通常分别只晋一衔、晋一级、提高一档。
二、军人奖励的条件: 第十六条 个人或者单位遵守纪律,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或者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给予嘉奖。
第十七条 个人遵守纪律,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记功: (一)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联系实际回答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战斗中英勇顽强,坚决执行命令,模范遵守战场纪律,完成作战任务成绩突出,或者主动掩护、抢救战友,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三)战斗中勇于克服困难,积极主动、迅速有效地提供后勤、技术或者其他作战保障,对完成作战任务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四)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正确指挥,密切协同,在组织指挥完成作战任务中,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五)年度军事训练成绩优异,被旅、师、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的,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大纲》规定科目的比赛中,获得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综合成绩前三名的,可以记三等功;被军区级单位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或者获得军区级单位综合成绩前三名的,可以记二等功;被树立为全军军事训练标兵或者在全军军事训练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六)积极参加教育训练改革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对提高教育训练质量、促进部队建设有较大贡献,其成果被批准在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被批准在军区级单位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被批准在全军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一等功。
(七)在完成重大科研试验、远航、导弹发射、战役演习等任务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八)在战备值班、执勤中,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理重要情况,保证完成任务或者避免重大损失,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九)在边防、海岛或者高原等艰苦地区,不畏困难,安心工作,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或者在其他紧要关头,勇敢沉着,不怕牺牲,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一)在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中,科学管理,勤俭节约,确保优质、高产、安全、低耗,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二)在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证部队的集中统一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方面,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三)在拥政爱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参加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中,有较大贡献的,或者长期坚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或者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奋不顾身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事迹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四)精心使用、保养武器装备和维护军事设施,勇于同私藏、破坏、盗窃武器、弹药、装备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或者在武器装备的监造、验收中避免重大质量问题,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五)预防和避免事故、案件,使国家、军队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飞行员达到规定的安全飞行时间和技术等级的,或者各种车辆、机械的驾驶员和操作手,多年安全无事故,并被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以上单位树立为标兵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六)保守、保护秘密,坚决同泄密行为和敌特的窃密、渗透活动作斗争,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七)在教学、科研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或者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者多次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者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以上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以上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一等功。
(十八)在医务卫生工作中,救死扶伤,热心为官兵服务,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九)坚持文艺工作的正确方向,长期深入基层,深入边防、海岛、高原等艰苦地区,为部队服务,或者创作出优秀作品,为活跃部队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十)在体育比赛中,个人或者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在全国、全军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以记三等功;在世界级或者亚洲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以记二等功;在奥运会等重大世界级运动会上夺得金牌或者打破世界纪录的,可以记一等功;对取得上述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十一)在学习政治、军事、科学、文化、技术,履行职责、钻研业务,艰苦奋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秉公执法,严格要求、科学管理,尊干爱兵、团结互助等方面,成绩突出,或者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长正确决策提出重要建议等方面,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十二)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学员)的,被评为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以上单位基层建设标兵连队、标兵单位或者获得集体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单位主官,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十三)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与上列各项记三、二、一等功的事迹、贡献和影响相当的,可以分别记三、二、一等功。
三、 第十八条 单位遵守纪律,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记功: (一)完成作战任务,战绩突出,或者完成作战保障任务,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战绩或者功绩显著,对作战胜利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战绩或者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战备、训练工作落实,在重大军事行动或者完成军事训练以及各种执勤任务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三)在完成急难险重和其他特殊任务中,组织严密,作风顽强,不畏艰险,连续奋战,为保护国家、人民和军队的利益,做出突出成绩,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四)在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中,周密组织,科学管理,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五)全面落实条令、条例,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秩序正规,团结紧密,士气高昂,连续多年无案件和等级责任事故,正规化建设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六)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革命军人,或者在拥政爱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七)加强基层全面建设,成绩突出,被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树立为基层建设标兵连队、标兵单位的,可以记三等功;被军区级单位树立为标兵连队、标兵单位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在全军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八)圆满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并在教学改革和科研中,取得突出成绩,对推动、指导教学工作和部队建设、国防建设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九)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等单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心为部队服务,成绩突出,为国家和军队赢得荣誉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与上列各项记三、二、一等功的事迹、贡献和影响相当的,可以分别记三、二、一等功。
四、第十九条 个人或者单位遵守纪律,在作战或者其他方面,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在军区级单位、全军、全国有重大影响和推动作用,堪称楷模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军人奖励的权限第二十条 对义务兵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嘉奖由连、营批准。
(二)三等功由团、旅批准。
(三)二等功由旅、师批准。
(四)一等功由集团军批准。
(五)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对士官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初级、中级士官,嘉奖由连、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高级士官,嘉奖由营、团,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 对军官、文职干部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排职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嘉奖由连、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连职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军官,科员级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文职干部,嘉奖由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三)营职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军官,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文职干部,嘉奖由团、旅,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四)团职和专业技术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军官,处级和专业技术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文职干部,嘉奖由师,三等功由集团军,二、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旅可以批准给予嘉奖。
(五)师职和专业技术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五、四级军官,局级和专业技术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五、四级文职干部,嘉奖由集团军,三、二等功由军区,一等功、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六)部队的军职和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嘉奖由军区,三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七)军区职以上军官的各项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二条 对单位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排以下单位,嘉奖由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连级单位,嘉奖由团、旅,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三)营级单位,嘉奖由旅、师,三等功由集团军,二、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四)团级单位,嘉奖由集团军,三、二等功由军区,一等功、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五)旅级单位,嘉奖、三等功由军区,二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六)师级单位,嘉奖由军区,三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七)军级以上单位的各项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对相当于营、团、师(旅)级的机关或者业务部门的奖励,分别按照对连、营、团级单位奖励的权限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总部、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执行军区的奖励权。
第二十四条 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可以批准副营职和专业技术十一级军官,副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级文职干部以及连级单位的一等功;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以及营级单位的二等功;副师职和专业技术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军官,副局级和专业技术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文职干部以及团级单位的三等功;副军职和专业技术三级军官、文职干部以及旅级单位嘉奖。
第二十五条 相当于连、营、团、旅、师、集团军级的单位,分别执行连至集团军的奖励权。
第二十六条 各级司令部、政治部(处)、后勤(联勤)部(处)、装备部(处)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机关对直属单位、所属部门和人员,执行下一级部队(分队)的奖励权。
第二十七条 对从地方初中、高中毕业生和部队士兵中招收的院校学员实施奖励,按照对士兵奖励的权限执行;对从地方大专、本科毕业生中招收的尚未定级的院校学员实施奖励,按照对排职军官奖励的权限执行;对军官和文职干部学员实施奖励,按照其入学前所任职务(专业技术等级)的奖励权限执行。
第二十八条 对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等级的军官、文职干部实施奖励,根据其主要事迹的性质,按照行政职务或者专业技术等级的奖励权限执行。
第二十九条奖励通常应当按照奖励权限实施,部队因编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上级可以对下级越级实施。
五、奖励的实施第三十条 奖励必须根据个人和单位执行任务的客观条件、事迹、作用和影响的大小,全面衡量,按照本条令规定的奖励项目、条件和程序,及时、正确地实施。
对个人或者单位的同一事迹只能给予一次奖励。
总政治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具体的奖励比例。
第三十一条 实施奖励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群众或者领导提名,并在适当范围以会议形式进行群众评议,提出受奖人员和单位以及奖励项目的建议。
(二)党委(支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受奖对象和奖励项目;超过本级奖励权限的,报上级党委审定。
(三)在党委研究决定三等功以上奖励之前,本级政治机关对奖励事迹进行核实。
(四)根据党委(支部)决定,由批准单位的军政首长实施奖励。
在特殊情况下,首长可以直接决定对部属实施奖励,但事后应当向党委(支部)报告,并对此负责。
第三十二条 对离开原单位,被组织派遣参加集训和执行临时任务的人员,时间超过半年,达到奖励条件的,可以由临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的权限实施奖励;时间不足半年,达到奖励条件的,由临时所在单位将其事迹向原单位介绍,由原单位统一衡量,视情实施奖励。
设有临时党委(支部),时间超过半年的临时单位,可以按照上级明确的权限,对达到奖励条件的所属人员实施奖励;时间不足半年的,对达到奖励条件的所属人员,可以将其事迹向原单位介绍,由原单位统一衡量,视情实施奖励。
第三十三条 奖励决定,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下达,在队列前或者会议上宣布,也可以书面传阅或者只向受奖者宣布。
书面下达的奖励决定,嘉奖和三、二、一等功采取通令形式;荣誉称号采取命令形式。
书面和口头下达的奖励决定,必须填写《奖励登记(报告)表》(式样见附录二、三)。
对个人的奖励宣布后,应当将《奖励登记(报告)表》、奖励通令或者命令,以及其他有关的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第三十四条 实施奖励的单位,应当及时宣扬受奖者的先进事迹,情况允许时,可以召开庆功授奖大会,以鼓励和教育部队。
第三十五条 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应当及时向其家庭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入伍前所在工作单位寄发受奖通知书,并向其家庭寄发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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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今天老师要我们写一个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作文。
说普通话,这句话一点也没错,比如说我们四川人,如你叫一个外地人,向你问路,以前是我国交通不便,所以我们四川方言才没有改,但现在,外地客人是一天比一天多,如果你还用四川方言的话,外地客人就听不懂,这样不好。
所以大家要说普通话,这样才能让全国成为一个大家庭,对了,你看,那广东一带,以前全说闽南话,而现在,你看那边说普通话的越来越多,所以大家行动起来,一起说普通话。
写规范字,就从我开始吧,我给大家做了个反面典型,所以,从我开始,改掉这个坏毛病,大家都知道,我写的字不圆不方,有大有小,横像撇,竖像捺,点像竖,写口像写O,写O像口,所以大家要写好字,有时候一字千金呀,比如说,大家都知道才不多先生,他就喜欢把十写成千,千写成十。
还有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两个国家打仗,有一个国家和另一个国家联合,他们的首领叫他们去个地方,而那个首领再信上写了个字母,而这个地方又有那个写错的地方,那是敌军的重点要塞,最后他们全军覆灭。
大家知道了吧,要写好字、不要不写错字。
而现在中国新社会中,很少有人再拿笔写信了,更多人用电脑打字,发电子邮件,因为这样比拿笔写信快多了
对了,我们中国的汉字,还有一个故事:一位外国朋友在本国学的是物理,而他却来袋中国学汉语,他的亲朋好友不理解:物理于中文有什么关系
他说:“最根本的原因是汉语迷人
我的母语是字母组成的,比起汉语来容易学、容易读,但你从字母本身看不出什么意思。
而汉字是图画,每个字都美丽,联在一起又有很深的意思……当我看到‘落英缤纷’这几个字,就仿佛面前出现一副美丽的图画:一个人在湖中划船,四面很静。
岸上桃花盛开,一阵风吹过来,桃花纷纷落下,漂在水面上。
”汉字怎么有趣,所以大家要写多字。
希望大家学会普通话,写会规范字 请说普通话 请用规范字 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是社会发展的要求。
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必须大力加强信息技术教育。
中文信息处理是我国信息技术发展的重点,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是中文信息处理的先决条件,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有利于提高语言文字信息处理和交换的效益和水平。
师生员工只有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才能适应信息技术教育的需要。
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是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是国家一项重要的语言政策,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内容。
学校是精神文明的前沿阵地,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标兵的任务。
因此,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师生的语言素质和综合人文素质刻不容缓
为了响应国家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的号召,营造一个活泼文明的校园气氛,实施素质教育工程,学校向全校师生员工发出倡议 : 一、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是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之一。
教师的语言面貌、语言文字素质直接关系到教师的教学效果。
教师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履行教师的神圣职责,教师首先要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
二、大学生应成为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的典范。
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本民族语言应用能力,是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提升语言素质和综合人文素质,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培养爱国主义情操,增强民族凝聚力,大学生也要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树立 “ 说普通话,用规范字,做文明人 ” 的形象,形成说普通话和用规范字的良好风气,使普通话和规范字成为校园语言,共同为创建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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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交警维护交通 的感受 1000字左右。
其实可以随便些,具体就是你们做了些什么,有什么感想都可以写,下面可以参考参考。
领导重视,保障措施有力。
“万人评窗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扩大基层民主,强化群众监督,构建和谐社会,改进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是“从我做起,走向文明”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路面管理、车辆管理、事故处理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窗口”,通过这个“窗口”,可以了解和掌握交通管理、事故处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倾听群众呼声,妥善化解矛盾,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更好地服务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对此,大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提高服务水平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坚持业务工作与优化服务环境紧密结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以这次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借助五个载体,带头践行文明行动。
教育民警作为一名普通市民应当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作为一名公安民警应当严格落实“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要求,自觉做到“文明在我环境中”;教育民警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乱使用警灯、警报器,不无故冲闯红灯、借道行驶,自觉做到“文明在我行进中”;要求民警正确使用“您好”、“请”、“谢谢合作”等文明规范执法用语,坚决杜绝口大气粗、谈吐不雅等冷硬横现象,自觉做到“文明在我话语中”;聘请专家为民警讲授文明礼仪,把“微笑”服务渗透每一个执法环节,以“微笑”对待服务对象,自觉做到“文明在我微笑中”;深入开展“珍惜荣誉珍惜岗位 珍爱家庭”主题教育活动,教育民警常怀感恩之心,坚决不做对不起党和人民,对不起集体和自己家庭的事情,自觉做到“文明在我感恩中”。
擦亮车管窗口,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以“一窗式”综合服务模式改革为契机,大力提升服务群众水平,真正实现便民利民,提高群众满意率。
深入开展“十佳文明示范窗口、十佳文明服务标兵”、“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及“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好事”等评选表彰活动,坚持以示范引导,以典型引路,感染、带动民警、市民积极参加“从我做起,走向文明”奉献日活动,自觉维护公共卫生,模范遵守公共秩序,及时劝阻、制止不文明行为,努力在车管内部形成崇尚文明、践行文明、争当文明的良好风气,努力在全社会打造知荣辱、除陋习、讲文明的社会风尚,使车管这个窗口成为全社会走向文明的忠实践行者、积极推进者。
强化源头管理,夯实基础工作。
进一步完善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管理电子档案,实施“户籍化”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止重点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建立校车管理“学校监管班级、班级监管学生、学生监管家长和民警监管校车”四级链条式管理机制,实现校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教育和“四个创建”活动,巩固车管窗口教育基地,以“四不四让”为主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倡导文明行车,倡树文明新风,提高文明交通意识,建设文明和谐幸福家园。
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发挥城市交通管理主力军作用,高标准定位、高起点谋划、高强度推进,加大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力度,大力倡导文明和谐交通,全面提升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以整治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闯灯越线、争道抢行、大型车辆闯禁行、灯光不全、驾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不文明交通行为的严查严纠力度,为群众出行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倡导文明出行。
这个大队组建300余人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队伍,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劝导人们有序乘车、安全行路、文明礼让。
在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县医院门口、信誉楼附近等车流量较大、行人较多、比较繁华的路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引导车辆安全文明行驶、行人安全文明过马路,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示范引导广大市民消除陈规陋习、纠正不文明行为,共同增强文明意识。
推行微笑服务,拉近警民距离。
这个大队从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车管、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窗口单位入手,强化对窗口单位民警日常行为举止的教育培训,积极倡导文明用语、文明服务,擦亮窗口,展示民警的良好形象。
倡导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礼貌待人,提供快捷方便的各类服务。
日常工作中,以微笑服务为突破口,自觉做到做到温情 “四个一”,即:“一声问好、一个微笑、一句提示、一声感谢”。
大队还聘请礼仪专家为民警讲授文明礼仪,把微笑服务渗透每一个执法环节,以微笑对待服务对象,用微笑面对工作,微笑面对生活,微笑面对他人,自觉做到“文明在我微笑中”。
推行文明用语,用话语传递文明。
车管所和事故处理科结合工作实际和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收集整理相关服务用语,将“请”、“您好”、“请坐” “谢谢”、“再见”等温馨字词作为基本的工作语言,展示公安民警和蔼可亲的另一面,以此来提高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让办事群众在文明话语中看到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在身心愉悦中感受公安机关优质服务带来的新实惠,用话语传递文明,用话语体现素养。
倡导“礼让斑马线”,培养文明行车良好习惯。
在所有驾驶人中开展倡导“礼让斑马线”活动,号召机动车驾驶人在行至斑马线前要主动减速慢行,遇有行人通过斑马线时要停车让行,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对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对不遵守礼让规定的驾驶人进行口头教育或警告,让驾驶人养成文明行车的好习惯。
同时,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市民对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在社会上形成礼让斑马线的良好风气
幼儿园孩子被选为礼仪小标兵,家长演讲稿怎么写
文明是一阵清风,爽朗了的心情;文明是一盏灯,照亮了前程的光文明以一场雨,滋润了的心灵。
“好的环境可以愉悦人,更重要的是改变人、塑造人,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要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
”要想改变城市面貌,不但要把建设搞好,还要把精神文明传播好。
人民是城市的主人,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城市文明离不开个人文明。
作为城市这个大家庭的一员,每位公民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为我们的城市增添亮色。
把一座城市建设的更美好,不仅仅是政府的事,也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事。
只有齐心协力,从点滴做起,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才能把我们的城市建设的越来越美丽。
在大学被评上三好学生与优秀团员有什么差别
1、三好学生不一定是团员,优秀团员只有团员才能评
2、三好学生侧重于学校生活和要求,优秀团员还要考虑团内作用发挥3、三好学生在目前的现实社会下比优秀团员更实用
养成文明礼仪好习惯
古人说,“不学礼,无以立”。
就是说,你不学“礼”,就没法在社会中立身。
那么,什么是礼仪呢
简单地说,礼仪就是律己、敬人的一种行为规范,是表现对他人尊重和理解的过程和手段。
文明礼仪,不仅是个人素质、教养的体现,也是个人道德和社会公德的体现。
更是城市的脸面,更是国家的脸面。
所以,学习礼仪不仅可以内强个人素质、外塑单位(小到家庭、企事业单位、社区,大到城市、国家),更能够润滑和改善人际关系。
作为具有5000年文明史的“礼仪之邦”,讲文明、用礼仪,也是弘扬民族文化、展示民族精神的重要途径。
就北京而言,最现实的是迎接2008年奥运会。
怎样体现北京人以及中国人的有礼、有节,体现礼仪之邦的文明、友好,无疑成了北京这几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
我们身在社会中,身份、角色在不停地变化之中。
我们这一刻讨厌别人,下一刻往往成了别人讨厌的对象。
这些无非都是“不拘小节”的行为所致。
当我们身为游客的时候,总是依着自己的兴致,随地吐痰、吐口香糖、踩踏草坪、在文物上乱写乱涂;当我们是市民的时候,又是对随地吐痰、乱写乱画的现象深恶痛绝。
当我们是行人的时候,往往是怎么就近就怎么走路,管他有没有红灯,管他有没有人行道,讨厌那些没按规章开车的人;当我们开车的时候,总是抢车道、夹塞儿、占非机动车道,讨厌那些在马路上乱闯的行人。
当我们是消费者的时候,经常把个人的怨气往服务人员身上撒,还总说他们态度不好;当我们是服务人员的时候,又总是把个人的情绪带到工作上来,却总怨顾客太挑刺。
当我们和同事相处的时候,总会埋怨同事的“不拘小节”,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的说话、借东西;而我们自己又往往懒得去理那些“小节”。
当我们乘坐公共汽车的时候,总是为能抢到座位而沾沾自喜,挤到、踩到别人的时候从不屑于说对不起;当我们被人挤到或踩到的时候,总是对对方不说声抱歉的话而耿耿于怀甚至拳脚相加;当我们是老人的时候,站在晃晃悠悠的车上,总是渴望能有人为站立不住的自己让个座。
当我们作为子女的时候,总是不愿意耐心地和父母交流,总是大方地花着父母的血汗钱,总是大声地把父母的问话送上天,对于父母的生日,天才晓得;当我们身为父母的时候,从没心平气和地和孩子做心灵上的交流,总是忙于自己的工作,还说已经给他们的关爱太多,就是他们自己不争气。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精神需求层次和自我认知价值的越来越高,就越来越希望得到理解、受到尊重。
毫无疑问,在当前的形势下,礼仪已不是个别行业、个别社会层次的需求,而是全民所需。
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
在家里,如果家长能够带好头;在学校,如果师长能够带好头;在单位,领导如果能够带好头;在窗口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如果能够带好头……推而广之,要在全中国推广、普及文明礼仪,如果首都一千多万人民能够带好这个头;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毫不疑问,我们的文明礼仪推广和普及工作,就会更加容易。
那么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就会和物质文明建设一样,取得飞速发展。
我们十三亿人民的精神面貌,必然会焕然一新,人们都会生活在友好、宽容、关爱、温馨的社会氛围中
文明礼仪,强调的是“尊重为本”。
想让别人尊敬你,首先就得尊敬人。
那些陋习,图的是一时之快,丢的是自己的人格和尊严。
一个连自己都不尊重的人,别人还会尊重你吗
校园文明之星推荐理由(附3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能够做到很好地使用礼貌用语,并且有礼貌地对待别人,见到长辈、同学能主动问好。
在学习生活中,我能和同学友好相处。
我会热心帮助同学,如果谁在生活学习中遇到困难,我会尽我的能力来帮助他们。
我有较强的,并能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课堂上,我认真听讲。
我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端正的,并刻苦地学习,遇到不懂的问题,我会虚心地向老师和同学请教,因此我能取得较好的成绩。
我能按时参加晨练,吃饭遵守秩序,不插队,不在教室里追逐打闹,尊重老师,不侮辱同学,并在规定时间内穿校服,佩带校牌,晚上回到寝室后,按时就寝,不在寝室内大声喧哗。
我讲卫生,不穿奇装异服,不佩带项链、耳环。
自觉保持校园环境的整洁。
我不乱擦乱写乱画墙壁,自觉爱护学校公物。
我爱护一草一木,不损坏。
作为班级的一分子,我热爱集体。
我自觉保持教室卫生,不给班集体抹黑。
作为班中的英语课代表,我在英语方面的成绩名列前茅。
对英语由衷地热爱。
课堂上,我认真听讲,课后,我按时完成作业,同学的背诵我认真监督检查。
我希望自己能够为班级作出更多的贡献,为学校增添一份荣耀。
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活动告家长书怎么写建议和措施
尊敬的家长:您好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泸州市委市政府一项重要工作,市民的行为举止是一个城市的名片,一个城市的人文特征首先体现在每个市民的一举一动中,对一个城市最深刻的印象也首先来自于这个城市中所接触到的人。
为共创文明城,提高学生文明素养,让孩子们更好地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特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创造一个文明整洁的家庭环境。
家庭环境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土壤和基础,家庭环境对一个孩子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
家庭氛围亲切和睦、尊老爱幼、民主和谐,使孩子从小受到良好的熏陶,逐渐养成良好的品质,严于律已,宽以待人。
家庭沉浸于文明、健康生活的氛围中,对培养孩子的审美能力和提高孩子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家庭环境整洁、舒适,不仅能使孩子情绪稳定,还有助于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家长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孩子文明的标兵。
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是和孩子接触最多的人,因此父母的言行举止深深地影响着孩子的行为。
三、教育并督促孩子养成文明习惯。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未来社会的主人和建设者,也是家庭的宠儿。
文明习惯的形成不仅影响到孩子的成长和发展,也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因此青少年文明习惯的养成是我们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的责任。
四、遵守公共场所秩序,争当文明言行的使者。
和孩子们一起争当文明言行的使者,一起参与到“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中来。
宣传文明行为,自觉监督社会上的不文明行为和不良文明习惯,对行人乱丢乱吐、乱贴乱画、违章停车、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实现“共做文明人,共创文明城”的目标。
衷心希望各位家长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与孩子一起,摒弃陋习、提升素质、弘扬文明,为孩子文明素质的提高,为共创文明城市作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祝您们家庭幸福,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