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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座谈会感言

时间:2017-03-10 20:15

2017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

2017年万州区白土镇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2017年以来,在万州区卫计委的领导下和区卫生监督局的指导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打击、取缔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重点工作出发,认真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在全体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覆盖率达100%,信息报告率达100%。

现将我院2017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制  为了切实做好全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我院年初制定了《2017年万州区白土镇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召开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不断健全完善我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制,为我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组织,加大培训、宣传力度为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我院分别于4月、6月派出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4人次,分别组织相关人员、全体乡村医举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知识培训2次,重点就卫生监督协管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的知识进行了培训,分别于6月、12月开展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次动2次,通过培训、宣

卫生监督会议室背景墙上写什么字好

没有监督,一切都是零。

卫生监督局是个什么单位

管什么的

好不好

属于机关事业单位 当然好了。

具体业务你可以参照石家庄的看看。

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1、综合协调全局行政事务及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负责全局目标管理考核、准军事化管理的组织、协调,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开展检查; 2、负责各处室计划、总结的收集,并起草全局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文件;3、各类行政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决议和议定事项的记录、督办和落实;4、审核来往文电,负责文件的收发、拟办、运转、归档及印鉴管理,对各种文件材料的文印进行审批、管理; 5、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记载本局重要工作、重大事件;6、对外联络服务工作及来信、来访接待工作;7、财务管理,配合有关处室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定期进行财产清查;8、负责全局计划生育工作;9、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事处(党办室)1、负责日常党务工作、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组织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2、组织全局党务会议的召开并记录,负责决议和议定事项的督办和落实;3、负责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4、负责工会、老干部、统战、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5、负责全局工作人员年度目标考核,人员聘任、调配; 6、全员人员职称、工资和人事档案的管理; 7、人事考勤管理;8、配合有关处室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9、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行政后勤处1、负责房屋、水、电、暖的维护等后勤工作,对职工宿舍进行管理;2、负责车辆保障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办公、劳保用品的购置和配发;4、负责局机关消防、保卫等安全工作; 5、职工食堂的管理,单位内环境卫生、绿化和美化;6、配合有关处室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7、罚没物品管理;8、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稽查考核处1、负责全局卫生监督执法业务工作综合管理及考核。

2、负责制定全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登记、案卷报批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报送等相关工作。

4、负责全局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管理工作。

5、协助市卫生局进行卫生行政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

6、协助市卫生局进行卫生法规、规章立法草案的起草审修。

五、卫生应急处1、负责对重大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等突发性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汇报,指导并协助县(市)区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

2、负责食品快速检测及检测标准方法的研究,对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3、负责重大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

4、协助其他监督执法处室及下级卫生监督机构查处重大卫生违法案件。

5、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全市中小餐馆专项整治工作。

六、医疗卫生监督处1、对市直管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相关投诉、举报及市直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违法案件的查处;3、对各县(市)区相关卫生监督工作进行督查、业务指导和培训;4、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传染病防治与饮水卫生监督处1、负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处置、采供血活动以及菌(毒)种管理等实施卫生监督检查。

2、负责市直管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上述单位卫生许可申请进行现场审核和新建、改建、拆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验收。

3、负责对消毒生产企业和医疗卫生单位的消毒产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4、负责管辖范围单位投诉举报和相关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

5、负责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八、食品卫生监督一处1、负责京广铁路以东区域市直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不含直管学校食堂及校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2、负责管辖范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申请的现场审核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的卫生审查验收。

3、负责管辖范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诉举报和相关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

4、负责管辖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等级评定以及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

九、食品卫生监督二处1、负责京广铁路以西区域市直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不含直管学校食堂及校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2、负责管辖范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申请的现场审核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的卫生审查验收。

3、负责管辖范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诉举报和相关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

4、负责管辖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等级评定以及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

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处1、负责商场、旅招、洗浴、娱乐、美容美发等单位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2、负责商场、旅招、洗浴、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等单位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3、负责商场(不含食品商场、经营食品的超市、商场内餐饮单位)、旅招(不含餐饮)、洗浴、美容美发、娱乐场所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4、负责上述单位卫生许可申请的现场审核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及验收;5、负责公共场所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6、负责管辖范围单位投诉举报和相关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7、对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相关卫生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8、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业卫生监督处1、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作业的企业进行卫生监督;2、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工作场所、设备和放射从业人员的卫生监督管理;4、负责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5、负责管辖范围单位投诉举报和相关违法案件的查处; 6、协助做好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7、对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相关卫生监督工作的检查、督导;8、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学校卫生监督处1、负责市直管大中专院校内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以及相关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2、对上述单位卫生许可申请的现场审核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验收;3、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小餐桌”相关公共卫生的督导检查; 4、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施卫生监督;5、对学生传染病、常见病防治工作实施卫生监督;6、负责学校内投诉举报及相关公共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7、对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相关卫生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8、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信息宣传处1、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编辑及相关业务资料的统计、上报;2、《石家庄卫生监督信息》及快讯的编辑、印刷、发放;3、卫生监督宣传资料收集、汇总、制作并向媒体发送;4、卫生监督报告卡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5、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6、卫生监督网站建设、运行、维护以及全局计算机的管理、维修; 7、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督办; 8、图书管理; 9、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卫生许可处1、负责相关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的业务咨询;2、负责相关卫生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转办及卫生许可证件的送达;3、负责相关卫生行政许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4、配合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听证工作;5、全市卫生许可工作的业务指导;7、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科教培训处1、负责全局卫生专业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制定继续医学教育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全局科研管理工作。

审查、申报科研项目、课题,对科研项目、课题的进展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跟踪管理,负责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负责全局卫生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的业务培训考试,制定内部教育培训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卫生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工作。

4、负责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根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等单位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卫生法规、知识定期培训。

结合自身实际谈《卫生法法规》的意义,800字论文

我国卫生法制建设成就与存在问题浅析朱海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早在党的十五大就确立了,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这一治国方略被载入宪法。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

卫生事业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管理卫生事业是实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

加强卫生法制建设,搞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于改善社会公共卫生状况,提高社会卫生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保护生产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建国50年以来卫生法制工作的成绩回顾建国以来,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卫生法制建设逐步完善,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公共卫生管理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公共卫生立法和执法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

l.1 卫生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卫生立法工作步伐加快,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等多部卫生实体法。

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20多个卫生行政法规。

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也制定了大量的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对促进地区卫生事业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1.2 卫生执法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卫生法制建设的逐步健全使卫生执法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法制建设逐步健全。

依法治国是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同样,卫生执法工作也是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管理社会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监督、依法处罚,有力地促进了法律、法规的实施。

同时,卫生法制的逐步健全,也使卫生执法人员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使人民群众的生产劳动、工作、学习、饮食及生活环境等卫生状况得到了改善;卫生法规的施行,也大大提高了卫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了一支强有力的卫生执法队伍。

为了适应日益繁重的卫生执法任务,卫生部门加强了卫生监督员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订了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逐步实行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执法人员上岗培训考核、在职培训等制度,使卫生监督员队伍逐步走向专业化、职业化。

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l.3 初步建立了卫生执法监督制度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卫生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加强执法监督。

工作中分清责任,明确纪律,加强执法检查,开展重大案件立案监督、调查取证监督、处罚决定审议监督和处罚执行监督等,推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加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下级部门和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初步建立了卫生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卫生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全国省级卫生行政机关都成立了相应的行政复议机构。

在复议和应诉中,各级卫生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不断总结执法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社会的监督对提高卫生执法水平、实行执法公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工作中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1.4 卫生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深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采取自学、辅导、面授、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开展了卫生法规和基本法律的普法培训工作。

使卫生系统广大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医学院校学生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对卫生法规有了较全面的了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都注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卫生系统广大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不断增强,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卫生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维护广大消费者和患者的台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 卫生法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对策与展望在回顾过去已经取得成绩的同时,应该看到卫生法制建设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影响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证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

1999年召开的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再次提出,要抓紧制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重要法律,用法律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卫生法制工作的目标是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包括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卫生监督执法的卫生体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健康需求的、比较完善的卫生体系。

2.1 充分认识加强卫生法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卫生法制工作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卫生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杜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从卫生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出发,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出发,从全民健康利益出发,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卫生部门的职责,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保证卫生工作在法制轨道上高效率地运行,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2 加快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高效、统一的卫生行政监督执法体制卫生监督执法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卫生行政机关。

只有卫生行政机构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卫生行政执法主体。

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法规才将卫生执法权授予某一组织。

长期以来,我国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一直由卫生防疫部门承担,存在着执法主体与执法队伍分离、卫生监督与卫生技术服务不分,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重公共卫生执法,轻医政、妇幼卫生执法等弊端。

应合理划分卫生监督和卫生技术服务的职责,理顺和完善卫生监督体制,依法行使卫生行政监督职责。

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开的原则,加快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理顺卫生执法体制,争取政府编制部门列入编制,组建卫生行政执法队伍,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卫生行政执法体制。

实行公共卫生、医疗市场、妇幼卫生等综合监督执法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提高卫生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卫生行政执法。

2.3 加快卫生立法工作,尽快建立《卫生法》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众多的卫生法律法规,有力促进了卫生事业的发展。

但回顾卫生工作发展的历史,尤其是去年SARS以来暴露的种种矛盾和问题来看,卫生工作缺乏总体法— 《卫生法》,因此,尽快建立《卫生法》至关重要。

多年来,卫生事业在发展的同时,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其中之一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制约,政府、公众健康义务得不到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使开展卫生工作面临着较大困难。

完善法律对做好卫生工作是一个强有力的手段。

国家对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制定了许多政策,但由于缺乏法律保证,使得许多政策在基层得不到落实。

尤其是县、乡政府对乡镇卫生院卫生经费落实不到位,总体投入不足,欠帐较大,致使乡镇卫生院发展缓慢,有的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房屋破旧,设备老化,拖欠职工工资。

如果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诸如此类的影响卫生工作的实际问题,就可以依法得到很好的解决。

2.4 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社会卫生法制意识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必须通过大力宣传,广造舆论,来提高全社会的卫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群众的大卫生观念,从而让社会遵法、守法。

为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积极争取宣传法制等部门的配合,执法与普法并举,把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列入重点工作内容,加大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一是向领导宣传,积极开发领导层,增强各级领导对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向部门宣传。

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需要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向有关部门宣传卫生法律法规.争取部门的协调配合,更好地贯彻落实好卫生法律法规。

三是向群众宣传,让人民群众和广大从业人员掌握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了解违反这些法律法规产生的严重后果和应负的法律责任,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检举、揭发制假售假、非法行医等各种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卫生行政执法环境。

2.5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度是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公正的最有效手段,各级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只有建立健全并严格认真地执行行政执法制度,才能建立起行政执法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把法律法规确定给执法机关的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岗位和人员,使他们明确自己的执法任务、权限、程序和责任,从而增强行政执法的责任感和压力感,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

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依据法定的方式、步骤和时限开展行政管理活动。

依法应当回避,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组织听证,说明理由,告知诉权的,都要做到不减少、不颠倒、不拖延。

三要建立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和重大行政案件备案制度。

定期将执法情况和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或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向同级政府和人大报告。

(作者系江苏省太湖干部疗养院科员)

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后的心得与体会 有谁知道写1000字左右

谢谢

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连续监督的几点体会人大对政府、法院和检察院进行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监督职权的行使,多年来围绕着关系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开展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增强监督实效为衡量监督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不断加强监督工作,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程序,改进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

自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以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态度,连续13年对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增强了监督实效,有力地督促了政府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大大提升了本市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

在13年连续监督过程中,市十二届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及十届、十一届市人大常委会文卫体委员会受常委会委托,在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中,做了一些探索,有一些体会。

一、根据食品卫生问题易反复的特性,确定连续监督的工作思路委员会在开展监督工作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逐步形成了对监督项目进行分类,根据问题的不同类型,确定监督工作的思路。

对短期就能解决的问题,进行一次性的集中监督;对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则进行跟踪监督。

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监督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

同时,由于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食品行业生产力水平总体不高、诚信意识不强,食品消费水平偏低、消费安全意识较差,食品生产新原料、新技术的应用带来新挑战等原因,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问题,不可能一朝一夕就能解决。

因此,委员会确立了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行长期抓、反复抓、连续抓的监督工作思路,13年来从未间断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监督。

这期间,常委会先后7次对本市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议。

本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分别在2003年和2005年对本市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大规模的执法检查。

尤其今年是奥运筹备决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积极主动参与到奥运筹备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再次将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列为重点执法检查项目之一,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本市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努力推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为确保奥运会的顺利召开提供保障。

二、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力求取得实际效果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综合性强、涉及面广,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委员会每年都会针对当前最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督促政府解决问题,分阶段地推动食品卫生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如,1995年,国家在实施《食品卫生法(试行)》多年的基础上,制定并于10月份颁布了新的《食品卫生法》,而北京市只有一个试行的“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全市食品卫生工作处在较低水平。

夏季,委员会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市集贸市场、大型食品批发市场、食品摊群、集体食堂、大型食品商场和副食品供应网点、涉外宾馆、饭店、招待所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了较全面的检查,力求摸清本市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以便对市政府及市卫生部门做好本市食品卫生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为本市食品卫生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1996年,针对本市食品卫生实际情况,根据上位法,制定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

对于新颁布的这两部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的食品卫生意识是贯彻落实好法律法规的首要任务。

委员会以检查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为重点,组织委员、代表进行视察,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促使法律法规逐步深入人心。

1997年结合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来京检查的内容,重点对当时群众反映较大的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儿童食品进行了检查,监督政府部门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998年,与迎接“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相结合,重点检查了问题突出的餐饮业的食品卫生情况,对本市小型餐饮业设施设备等基础条件差的问题提出了意见,促使卫生行政部门出台了“北京市小型餐饮业生产经营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大规模地对本市的小型餐馆进行集中改造。

自此,常委会每年集中力量对餐饮业中的中小餐馆、工地食堂、送餐企业等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力求在重点问题上有所突破。

在1999年的跟踪检查中,代表们对本市的小型餐饮业在硬件水平和规范化管理方面的进步予以了肯定。

2000年,委员会针对多起集体用餐食物中毒以及配餐企业存在的问题,以送餐业为重点,检查了“北京市送餐企业卫生规范”的落实情况,确保中小学生及群体用餐安全。

2001年,市民对蔬菜污染和熟肉制品、豆制品等直接入口食品的卫生问题反映强烈,在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3个代表团和117位代表提出了食品卫生和生产安全食品方面的建议。

于是,委员会以日常食用蔬菜、豆制品和熟肉制品三大类食品的卫生状况为重点,对私屠滥宰、食品制售黑窝点进行查处,有力地净化了食品市场,较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

自2003年后,本届常委会三次大规模的执法检查,对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进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执法监督,标志着本市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问题的执法检查进入新阶段。

同时,推动政府部门开展了对相应问题的综合治理,使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三、改进监督方式,切实推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在监督过程中,委员会不断改进监督方式,采取了执法检查与议案办理工作、全国人大委托执法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集中视察与代表持证视察相结合,政府部门自查与按要求整改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工作,基本每年都有新做法,不断推进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如,1995年,委员会与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文教办、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政府区政处、市公安局共同组成了市食品卫生检查办公室,组织委员、代表采取抽查、暗访和持证视察等方式进行全市大面积的联合检查。

1999年,针对食品卫生问题容易反复的特点,应代表要求,执法检查采取事先不通知被查单位、随意抽查场所的方式进行,使代表们看到了更多的真实情况,这有利于发现实际问题,使监督实效得到提高。

2000年,执法检查增加了与区县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的方式,扩大了检查覆盖面,使上下形成整体合力,加大了监督力度。

2001年,常委会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检查的监督对象是负责法律实施的主管机关,检查工作从与政府部门联合进行转向监督政府部门执法情况,督促行政部门加强对食品制售单位的日常管理,理顺了监督与执法的职责。

2002年,为提高监督效率,降低监督成本,市人大常委会把对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的执法检查工作与食品安全议案办理工作,检查前一年食品卫生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工作,以及全国人大委托进行食品卫生执法检查工作等多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统一领导,文卫体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农村委员会联合组织,形成合力,从多个方面共同推进首都的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

2005年,常委会委托部分区县按照一定专题,对本辖区的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007年,常委会全面委托十八个区县人大常委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围绕检查重点,开展相应的执法检查工作,都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和社会影响。

尤其是2003年、2005年和2007年,常委会三次大规模的执法检查,一次比一次更加深入地开展了边检查边督促整改的监督方式,取得了较好效果,对于很快就可以解决的问题,督促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刻进行整改;对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常委会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政府部门限期反馈整改情况。

在2007年的执法检查中,我们发现全市有4家大学、13家中小学的学校食堂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平台上显示为D级,表示食品卫生不合格。

为此,当即要求市卫生局会同市教委对这17家学校食堂进行整改,并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则,坚决杜绝本市学校食堂出现D级,有效地提升了本市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水平。

同时,常委会成立了专门的执法检查宣传报道组进行全程跟踪报导,并在网站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将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加大了执法检查的力度,增强了执法检查的效果。

四、实行综合监督,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本届常委会对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都是组成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委员、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委员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分三个专题。

由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牵头,会同财经办公室、农村办公室具体组织执法检查组成员,分别围绕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的监管、餐饮业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对市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本市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本市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综合执法检查。

并在执法检查的次年由相关专门委员会按照常委会对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进行跟踪检查,本届五年的连续综合监督,使本市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有了较大进展。

到2006年底,全市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020家,区县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000余个,消费者可对带有追溯码的产品进行查询,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量占全市农产品生产总量的30%以上,现代化大中型企业年屠宰量占全市总屠宰量的79%,比2005年上升了20%,猪肉抽检合格率达到98%,农业部对本市连续5年的动态监督结果显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由2001年的40.3%下降到今年一季度的3%左右,生猪产品“瘦肉精”的检出率连续两年实现零检出,食用农产品安全状况在全国37个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试点城市中名列前茅。

2006年全市共监测抽查59大类550个品种的103691个样本,总体合格率达95.28%,其中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的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蔬菜、猪肉和豆制品等六类食品的合格率达95.78%;全面完成对全市35463家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9个大项、67个小项的评审工作,目前食品卫生合格的C级以上单位已达91%;在供应全市35万中小学生营养餐的60家企业中按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建立预防食物中毒保障系,与2005年相比,食物中毒起数减少12.8%,中毒人数下降42.9%,全年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物中毒。

在2006年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等六部委开展的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中,消费者满意度、食品检测和政府管理等三大类指标均名列四个直辖市之首。

经过多年的连续监督,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快速反应和市场控制能力逐步增强,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显著增强,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水平不断提高。

卫生监督部门检验食物流程 以及如何对商贩进行调查取证,要详细的 急

卫生监督检查程序  现场检查准备  ·熟悉被检查人的有关情况和现场检查的有关内容;  ·备好现场监督检查所需的检验、测试、采样及取证工具;  ·备好现场监督检查所需的文书。

  现场检查职权  ·听取被检查人根据监督检查内容所作的介绍;  ·查阅被检查人的有关制度、检验记录、技术资料、产品配方和必需的财务帐目及其他书面文件;  ·卫生专业技术手段进行实地检查、勘验、采样和检测;  ·根据需要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解情况。

  现场检查内容  详见各有关单节现场检查要求。

  (1) 监督员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应不少于2人,穿戴制服,进行检查前应出示监督员证,并说明检查来意及依据,告知被检查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2) 现场检查须进入洁净区域时,应穿戴洁净衣帽、口罩及一次性手套,并遵守被检查人的卫生、安全规定。

  (3) 现场检查应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由被检查人核对无误后,监督员和被检查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4) 检查时,监督员可对当事人或有关证人进行询问,并当场制作《询问笔录》,由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监督员和被询问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5) 检查人或被询问人对笔录内容有异议时,可在笔录上说明理由并签名,监督员应在其后签名。

  (6) 被检查人或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由2名以上监督员在笔录上签名并注明被检查人拒绝签名情况,并可请在场的其他人员签名作证。

  (7) 监督员进行现场采样或检测的,应当制作采样记录和检测记录或在现场笔录上记录检测结果,并由当事人书面确认。

  (8) 现场检查所取证物尽可能是原件、原物,调查取证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在复制品、照片等物件上签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文字说明。

  (9) 在证据可能失灭或以后难以取得时,经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先行登记保存,并出具由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发?quot;证据保存通知书。

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在七日内对所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

  行政强制措施程序  行政强制措施种类:  (1) 责令改正  (2) 强制洗消处理  (3) 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源携带者,乙类传染病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4) 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强制医学观察  (5) 责令公告收回  (6) 封存、查封  (7)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措施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要求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必须已取得确凿的证据;  应按规定向被检查人出具强制措施的书面通知,并送达到执行人;  书面通知中必须载明实施强制措施的理由和依据、所采取的措施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按规定需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必须经批准后方能实施,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卫生监督机构实施强制措施后,应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解除强制措施或进一步处理的决定。

  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  一、食品企业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  (一)接收登记  预防性卫生监督科接到证照管理科受理移交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及有关申报材料后,对材料齐全完整的及时接收登记。

  (二)选址和设计的卫生审查  1.申报材料由科长或副科长接收后在1个工作日内交付科室分管监督人员,必要时报主管所长审阅后再交付。

承办人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察、选址和设计的卫生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2.工程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卫生要求,可以施工的,审查人员填写《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经科、所领导审核同意,将申请书和有关申报材料送交证照管理科,由证照管理科上报省卫生厅审批盖章。

对选择和设计卫生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人员填?quot;卫生监督意见书,交付申请单位,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行审查。

  3.证照管理科将省卫生厅审批后的《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及时交给预防性卫生监督科,由其通知、交付申请单位。

  (三)竣工卫生验收  1.接到建设项目单位书面工程竣工卫生验收申请5个工作日内,分管监督人员依照工程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批意见,进行工程竣工卫生验收。

  2.工程竣工卫生验收后的3个工作日内,符合卫生要求的,监督人员填写《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经科、所领导审核同意,送交证照管理科,由证照管理科上报省卫生厅审批盖章。

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监督人员填?quot;卫生监督意见书,待申请单位改进后,重新申请验收。

  3.证照管理科将省卫生厅审批后的《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及时交给预防性卫生监督科,由其通知、交付申请单位。

  二、放射卫生预防性监督工作程序  (一)接收登记  预防性卫生监督科接到证照管理科受理移交的申请单位新、改、扩建的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防护设施工程项目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后,对材料齐全完整的接收登记。

  (二)申报材料由科长或副科长接收后在1个工作日内交付科室分管监督人员,并通报放射卫生监督科汇审,必要时报主管所长审阅后再交付。

由于不同放射工作场所、不同射线种、不同应用方式,其预防性监督和审查内容也不尽一致,按下列相关程序执行。

  (三)可行性论证审查评价  根据省卫生厅或相关部门安排,汇审人员对放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评价,按规定时间完成。

  (四)选址的卫生审查  接到申请单位《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及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汇审人员对建设项目选址审查和现场考察,提出审查意见。

对选址符合卫生要求的放射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并报省卫生厅批准,发给《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认可书》(选址阶段)。

对选址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填发卫生监督意见书。

  (五)设计卫生审查  选址卫生审查结束后或接收到申请单位《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设计建造阶段)及有关材料10个工作日内,汇审人员进行设计卫生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对符合卫生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经汇审科室科长、主管所长审核同意,并报省卫生厅批准,发给《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认可书》(设计阶段)。

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填发卫生监督意见书。

  (六)施工中监督  对已批准建设的射线装置及放射性同位素工程项目,必要时汇审监督人员随工程进程赴现场1-2次,对放射防护设施的施工安装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竣工卫生验收审查  接到建设项目单位竣工卫生验收申请后,汇审监督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进行竣工卫生验收审查,根据不同的放射工程项目采取对放射防护设施进行逐项检查试验、监测及放射卫生防护评价等。

对基本达到卫生要求的,经汇审科室、主管所领导审核同意,并报省卫生厅批准,发给《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填发卫生监督意见发。

依据有关法规,应与有关部门共同审查验收的建设项目,按省卫生厅要求执行。

  三、学校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  (一)接收登记  预防性卫生监督科接到证照管理科受理移交的学校新、改、扩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及有关申报材料后,对材料齐全完整的及时接收登记。

  (二)选址和设计的卫生审查  1.申报材料由科长或副科长接收后在1个工作日内,交付科室分管监督人员,必要时主管所长审阅后再交付。

承办人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选址和设计的卫生审查,对学校工程选址进行现场勘察,提出审查意见。

  2.工程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卫生要求,可以施工的,审查人员填写《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经科、所领导审核同意,将申请书和有关申报材料送交证照管理科并上报省卫生厅审批盖章。

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审查人员填?quot;卫生监督意见书,交付申请单位,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行审查。

  3.证照管理科将省卫生厅审批后的《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及时交给预防性卫生监督科,由其通知、交付申请单位。

  (三)竣工卫生验收  1、接到建设项目单位书面工程竣工卫生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分管监督人员依照工程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批意见,进行工程竣工卫生验收,并组织实施现场卫生监测评价。

  2、工程竣工卫生验收后的3个工作日内,监督人员写出卫生评价报告,对符合卫生要求的填写《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经科、所领导审核同意,移交证照管理科并上报省卫生厅审批盖章。

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监督人员填?quot;卫生监督意见书,待申请单位改进后,重新申请验收。

  3、证照管理科将省卫生厅审批后的《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及时通知并交给申请单位。

  四、化妆品企业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  (一)接收登记  预防性卫生监督科接到证照管理科受理移交的化妆品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及有关申报材料后,对材料齐全完整的及时接收登记。

  (二)选址和设计的卫生审查  1.申报材料由科长或副科长接收后在1个工作日内交付科室分管监督人员,必要时报主管所长审阅后再交付。

承办人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选址和设计的卫生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对工程选址进行现场勘察。

  2.工程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卫生要求的,审查人员填写《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经科、所领导审核同意,将申请书和有关申报材料交证照管理科并上报省卫生厅审批盖章。

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审查人员填写卫生监督意见书, 交付申请单位,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行审查。

  3.证照管理科将省卫生厅审批后的《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及时交给预防性卫生监督科,由其通知、交付申请单位。

  (三)竣工卫生验收  1.接到建设项目单位书面工程竣工卫生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分管监督人员依照工程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批意见,进行工程竣工卫生验收,同时实施现场卫生监测评价。

  2.工程竣工卫生验收后的3个工作日内,监督人员写出卫生监测评价报告,对符合卫生要求的填写《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经科、所领导审核同意,送交证照管理科,由证照管理科上报省卫生厅审批盖章。

对工程验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监督人员填?quot;卫生监督意见书,待申请单位改进后,重新申请验收。

  3.证照管理科将省卫生厅审批后的《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及时交给预防性卫生监督科,由其通知、交付申请单位。

  五、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  (一)接收登记  预防性卫生监督科接到证照管理科受理移交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及有关申报材料后,对材料齐全完整的及时接收登记。

  (二)选址和设计的卫生审查  1.申报材料由科长或副科长接收后在1个工作日内,交付科室分管监督人员,必要时报主管所长审阅后再交付。

承办人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选址和设计的卫生审查,并对工程选址进行现场勘察,提出审查意见。

  2.工程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卫生要求的,审查人员填写《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经科、所领导审核同意,批准后加盖省卫生监督所公章。

对工程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审查人员填写卫生监督意见书,交付申请单位,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行审查。

  3.预防性卫生监督科将审批后加盖省卫生监督所公章的《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及时通知、交付申请单位。

  (三)竣工卫生验收  1.接到建设项目单位书面工程竣工卫生验收申请5个工作日内,分管监督人员依照工程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批意见,进行工程竣工卫生验收,同时组织实施现场卫生监测评价。

  2.工程竣工卫生验收后的3个工作日内,监督人员写出卫生监测评价报告,对符合卫生要求的填写《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经科、所领导审核同意,批准后加盖省卫生监督所公章。

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监督人员填写卫生监督意见书,待申请单位改进后,重新申请验收。

  3.预防性卫生监督科将审批后加盖省卫生监督所公章证的《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及时通知、交付申请单位,并将全部申报材料返回证照管理科存档。

  六、劳动卫生预防性监督工作程序  (一)接收登记  预防性卫生监督科接到证照管理科受理移交的新、改、扩、续建设项目卫生审查通知或申请及有关材料后,予以接收登记。

  (二)设计审查  申请及有关材料由科长或副科长接收后在1个工作日内,交付科室分管监督员,必要时报主管所长审阅后再交付。

监督员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审阅项目文件材料,查阅有关资料,形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一式九份,交建设项目申请单位六份,报省卫生厅一份,科室留存两份。

  (三)会审  监督人员按时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会议,提交审查意见,一周内签发《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经科、所领导审核同意,将申请书和有关申报材料送交证照管理科并上报省卫生厅审批盖章。

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待改进完善符合卫生要求后,签发《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证照管理科将省卫生厅审批后的《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及时交给预防性卫生监督科,由其通知、交付申请单位。

  (四)鉴定评价  接到建设项目申请单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申请后,监督人员深入现场检查,在15个工作日内拟定评价方案,经审核并上报省卫生厅审批同意后,在15个工作日内(大型建设项目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实际测试及鉴定评价工作,完成并交付建设单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五)竣工验收  1.接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申请后,监督员按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卫生验收。

对符合卫生要求的签发《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经科、所领导审核同意,送交证照管理科并上报省卫生厅审批盖章。

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监督人员填写卫生监督意见书,待申请单位改进后,重新申请验收。

  2.证照管理科将省卫生厅审批后的《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及时交给预防性卫生监督科,由其通知、交付申请单位。

卫生监督所办公室职员的年终工作总结

班级纪律管理建议书在班级建设中,班主任要充分发挥每个同学的潜能,调动学生参与的主体性,形成教育的合力,使集体的成员紧紧凝聚在一起,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班风,班主任在管理中要注意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培养他们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要具有民-主精神,实施民-主管理。

正如魏书生所说:民-主管理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多数人参与政治,参与决策,参与比较复杂的工作。

在管理中充分调动每个学生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工作中尊重每个学生的意见,而不重优轻劣,让学生感到他们都是班级的主人。

同时还可采取一些措施,如共同制定班级管理制度,实施班组长轮值制等,增强学生班级的主人翁意识。

在学校倡导班级自主管理的新理念下,我也进行了尝试。

下面具体谈谈我的做法。

一、 建立一支精锐的班委队伍刚接手一个重组的新班,面对的是一张张完全陌生的面孔,学生在重新组合后,除了原来一个班的同学又分到一起还比较了解外,对其他同学也比较陌生。

如果再沿用以前干过的班干部,那么只有极少数人得到锻炼,大多数学生的潜能得不到充分开发。

所以在我一番鼓励后,展示出班委职务名单,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位置,毛遂自荐,自我申报。

学生热情很高,于是,一个职位有好几个同学报名。

再让报名的同学演讲,经过激烈角逐确定职位得主。

骨干力量便诞生了:学生部部长、课程部长、卫生部长、公物部长、团支部书记、体育部长、电教部长、文娱部长等。

第二步,各部“招兵买马”,充实队伍。

如:学生部成立了纪律委员会,面向全体同学选出了纪律总监督员。

由学生部长和纪律总监督员再选出七名值日班长,排好值日,制定值日班长职责――负责班级一整天的日常事务:每天三时点好名,记录好出勤情况;监督卫生清扫;与相关人员一起带好两操;带好回公寓楼和去餐厅的路队;记录好各宿舍的卫生及纪律检查情况;记录好课前、上课的纪律情况,并配合班主任处理班级临时事情,负责如实填写好班级日志,等等。

公物部长,再组织公物管理部,由公物部长查看登记班级财物,再详细分工,由专人负责,如门窗保管员、电源管-理-员、图书保管员、报刊收发员、班级动态汇报员,空调、灯棍、电脑、录音机、卫生清扫用具、饮水机、水桶、窗帘等,都有专人负责。

要求所有负责人员每天都要及时清点所管财物,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二、 全员参与,献记献策,制定切实可行的班规。

每个学生都起草一份班级管理建议书,由几个部长整理记录,去掉重复的,然后分门别类地罗列出来,如课堂纪律、路队、集会、学习、作业、宿舍的卫生及纪律,等等。

然后逐条在班上读,落实是通过或者删除,能集体通过的便保留下来,整理出来便是班规(当然不能与学校的各项规定相冲突)。

1、实行值日班长轮流制。

每周由七名班长轮流值日。

负责并处理好班级一天的日常事务。

2、 实行奖惩积分制。

根据各项规定制定了奖惩分数段。

如:拾金不昧者视所拾物值可加5--10分,其他助人为乐者加2-5分,作业认真并被表扬者加2分,月考成绩进步者视进步情况加2-5分,上课举手率高回答问题积极者加2分,等等。

违规违纪者要扣分,如:课堂违犯纪律被老师点名者一次扣5分,早操迟到者扣3分,预铃前不进教室者扣2分,作业不及时完成者扣3分,骂人者扣5分,打架斗殴者视情节轻重按学校规定处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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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团体竞争制。

根据积分情况,每周评出文明纪律小组,卫生优胜小组,学习模范组,文明宿舍等。

4、 每日公布制。

根据班规,设计活页班级日志,每天由值日班长填写,每天一张贴公布。

对存在问题的学生当天过问了解情况,督促其改正。

班级日志栏目包括:卫生、纪律、常规、出勤、好人好事、学习、作业完成情况、建议等。

5、 教师重在抓落实。

班级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了,老师也不能当甩手掌柜,在一边偷着乐,而是要勤到教室了解学生,查看学生送上来的“班级日志”,对记录的问题要亲自核实一下,对违犯纪律的学生与其面谈,批评教育,落实好后再张贴公布,对表现好的同学在班里大张旗鼓地表扬,使每天都有同学被表扬,每周一汇总,总结。

这种形式多样,人人参与,各司其职的自我管理机制,使学生学会了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自主意识明显提高。

同时也为每个学生提供参与管理的机会和条件,使他们在班级中找到满意的位置,担当成功的角色,促进了整体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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