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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感言及书

时间:2018-11-05 09:09

好词好句感想读书笔记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内容梗概:成都高公馆,一个有五房儿孙的大家族。

高老太爷是这个大家庭的统治者,五房中的长房有觉新、觉民、三兄弟,他们的继母及继母的女儿淑华,因为父母早亡,现在是大哥觉新当家。

  觉新是长子长孙,早熟而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不敢顶撞长辈,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了珏。

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己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特别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

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

  觉民与在外参加和学生运动,遭到爷爷的训斥,并被软禁家中。

觉民与表妹琴相爱,但爷爷却为他定下亲事,觉民为此离家躲避,觉新夹在弟弟与爷爷中间受气。

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他对家中的丫头鸣凤有朦胧的好感。

高老太爷要将鸣凤嫁给自己的朋友孔教会会长冯乐山做妾,鸣凤在绝望中投湖自尽,觉慧决心脱离家庭。

  高老太爷发现最疼爱的儿子克定骗妻子的钱去组织小公馆,并在外欠下大笔债务,老四克安也大嫖戏子,在此打击下一病身亡。

家中大办丧事,将要生产的珏被高老太爷的陈姨太以避血光之灾为由赶到郊外生产,觉新不敢反对,因照顾不周,珏难产而死。

觉新在痛悔的心情中承认这个家庭应该出个叛徒,他支持觉慧离家去上海。

  相关评论:《家》也许不是最好的作品,但绝对是最有人缘的一本,可是它的问世并非一帆风顺。

最初,小说在《时报》上连载,每天一千字左右,后来因为战争中断过一段时间,《时报》又换了编辑。

巴金突然接到一封信抱怨小说太长,报社不想继续登下去。

收到信后巴金将剩下的稿子全寄了过去,并声明如果报纸愿意登完,他可以不要稿费。

用他的话说,“为读者写作”的他“总算尽了作家的责任”。

这样,《家》才得以完整面世  …………  巴金自己偏爱《雾、雨、电》,但最受读者欢迎的则是激流三部曲《家》、《春》、《秋》;尤其是《家》。

  关于,刘西渭在《咀华集》里已有透辟的分析和批评,这里评介一下新文学史上拥有最多读者一部小说枣《家》。

  我最初读的巴金作品,是《雾·雨·电》,给我的印象很坏。

不但文字谈不上精美,所写的人物也莫名其妙,因为中国从没发生过它那其主义的革命,对那些虚无而疯狂的角色无从理解。

因此,巴金自己虽然每读一遍便“泪浪滔滔”,但是在绝大多数读者则味同嚼蜡。

《家》则完全不同,所写故事、人物、场景、园林的幽与美,梅花的色与香,缺乏阳光的古屋,连吐在地上的浓痰,读者不但熟悉,并且有好多东西,直到今天还附在父辈和自己的身上。

  “激流”这两个字,颇能表达前后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从家族本位社会向个人和国家本位社会的变革。

首先是个人的觉醒,之后是个人从休戚相关、福祸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在悠久的年月安是中国人的安乐窝,在新时代的风暴里则成了牢笼)挣脱出来,面对国家和社会。

《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人物和典型故事。

这一大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是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书的还没有熄灭,许多读者还可以从《家》里拾取自己的哀欢。

  假如我们单从题材的风上,变革的典型来肯定《家》这部小说,未免太不公道,太轻视它了。

其实自新文学诞生以来,大多数的小说,都在描写上述的变革,可是为什么《家》独拥有最多读者,而且历久不衰呢?我们必须化点功夫去探求。

这里先概述一下全书的梗概。

……  小说一开头写风雪中那“黑洞”似的公馆,结尾写觉慧如鸟脱笼似的离家,搭上往上海的船,望着一江东去的秋水,他写道:  “这水,这可祝福的水啊,它会把他从住了十八年的家带到那未知的城市和未知的人群中间去。

”  这一开头一结尾,颇有艺术匠心,在读完全书之后,使人不能立刻离?橹械氖澜纭?  《家》虽然有不少缺点值得推敲,却不愧是三十年代长篇小说的名著,足以和其它诸大家并耀争辉。

  《家》的主要缺点是通篇缺乏艺术锤炼。

我手头的这部《家》,是一九五一年的修订本,已改去“用字不妥当的地方”及“删去一些累赘的字句”,可是若干章节读来仍感到难以下咽。

总括说来这部小说,描写和叙述参半,“难以下咽”多在叙述的部分。

许多对话,太急于表达思想,而失去口语的活气和韵味,读来好象听演讲。

  这些缺点与当时巴金的文学观点有关。

他无数次的表白:“文学是什么?我不知道,而且我始终就不曾想知道……我不曾读过一本文学的书。

”又:“我不是为做作家才来写小说,是过去的生活逼着我拿起笔来。

”可知他对文学的粗暴和轻蔑。

这当然是一种无知的幻稚。

不论你出于什么动机写小说,只要你当做文学作品出版,投进文学的世界,你就要受艺术尺度的衡量。

  正因为在写《家》时(当时二十八岁),巴金还对文学这样蒙昧无知,居然写出这样一部不朽的作品,可见他天赋之高。

这部小说的魅力在左列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变革时代的焦点,抓住在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

《家》是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

换个方式说,《家》的角色、情节和主题三者的配搭甚是匀称、和谐。

由于整体的结构完整,遂使部分文字的生涩和粗糙显得有重要了。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之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真实。

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五一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写道:  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

  在他一切的作品中都满溢着纯洁的青春气息。

《家》尤其浓厚。

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

这不是艺术,而是天赋。

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四)巴金在一九三一年写的《激流》总序,短短只有一千字,具有同样意思的话重复了三次:(1):“这里面有爱,有恨,”(2)“我有我的爱,有我的恨,”(3)“……可以看见那一股由爱与恨,欢乐与受苦……”。

他在其它作品中,和作品的序言或后记中,无数次的重复类似的话。

读者或许误解他是一个爱恨分明的人,不,他是爱得深,恨得浅,爱得如火烧,恨得如雪融的人。

换言之,他爱得认真,恨得软弱。

这因为他的恨根源于爱。

因此在《家》里,我们觉得可爱的人十分可爱,可恨的人只感到可悯(含有同情的怜悯)。

这里使人记起“哀而不伤、怨而有怒”那两句话,《家》具有这两种恰到好处之美。

  ——第十九章:《中长篇小说七大家》,中卷第40页——第44页。

  ·巴金  ……本书曾说过,巴金对文学的态度颇为幼稚和不逊。

在他的散文中也表现出来。

他在《长堤之夜》的一篇散文中说:  “让那些咒骂都市、咒骂机器、咒骂物质文明的人,拿精神文明去安慰自己吧!至于我呢,我再说一次:我爱都市、我爱机器、我爱物质文明。

”  他另一篇散文题目就是“机器的诗”,赞美机器,认为管理机器的工人,心里的感觉“一定是一首好诗”;又“我每次看见工人建筑房屋,就仿佛读一首好诗。

”  我们完全不能想像机器和诗的密切关系,就文学的常识来说,机械和单调是文学的死敌。

当然,巴金说这些话的真意,只在表达他那空谈的安那其主义。

竟将自己所憧憬与那的政治教条当做文学和诗,这是对文学的大不敬。

巴金对文学虽有上述的幼稚和不逊,但毕竟与那些以飞掷政治匕首和投枪为本业的杂文家有很大的差距,因为他有时依从自然的文学冲动,写人生和景物,试看下列的散文题目:《海上的日出》、《海上生明月》、《香港之夜》、、《朋友》、《神》、《雨》、《醉》、《生》等等,一望而知都是散文气味很浓的题目,可是没写出一篇好散文。

这因为他不了解散文,正象他对文学缺乏了解一样,在收获期他已是成名的大作家,随便写点东西,不悉没有地方发表,因此越写越随便,越写越散!但是这个人有天赋的文学才能,当他的情趣摆进适当的创作轨道,会自然流出够水准的作品,《家》就是自然流出来的,《巴金自传》也是这样。

尤其笔锋一触到他的母亲和大哥,深情佳句便泉涌而出。

母亲是他最爱的人,可恨九岁母亲去世,性情温柔的大哥则是接替母亲照顾他的人,实是第二个母亲。

因此母亲和大哥在巴金心里很难区别。

这是研究巴金写作心理的人不可忽略之点。

了解这个,才能明白为什么他的处女作《灭亡》为纪念大哥而作,然后又写了《激流三部曲》来纪念他的大哥。

而《巴金自传》又是纪念母亲和大哥的,他对此真是“不厌不倦”,实是他的灵感涌流不尽的源泉。

  与、沈从文、庐隐三人的自传比较,巴金这部自传并不生色。

虽不及《四十自述》那么严实、层次分明,也不及《沈从文自传》那么美妙和谐,但是它有独特的光彩。

是他在收获期所写最好的散文。

文章的体裁很特别,很象老舍的小说《月牙儿》。

三句一行,两句一行,每句每行都很精练、开头那一段就很有魅力。

  “这孩子本来是给你的弟妇的,因为怕她不会好好待她,所以如今送给你”  这是母亲在她的梦里听见的送子娘娘说的话。

……  “第二天就把你生下来了”  母亲说着这话时,就抬起她圆圆的脸,用那爱怜横溢的眼光看我,我那时站在她身边。

  “却想不到是一个这样淘气的孩子。

”  这是很多中国人在童年从母亲听过的梦。

这是中国的母亲、中国的母爱,独具的风格。

  巴金在自传中总是满怀憧憬的描写九岁离他而去的母亲。

  母亲是爱我的。

虽然她有时候笑着说我淘气的孩子,可是她从没有骂过我。

她使我在温柔和平的空气里度过了我的幼年时代。

  一张温和的圆圆脸,光滑的头发,常常带着微笑的嘴,淡青色湖绉滚边的大袖短袄,没有领。

  这是美丽的摇篮曲,也是巴金作品的神髓。

  ——第二十一章:散文的泥淖与花朵,中卷第139页——141页  …………  在老作家中,写作成就最令人鼓舞的,是初期蔑视文学的巴金。

唯有他,在颠沛流离的战时生活中,一直不曾停笔,在小说成绩黯淡的抗战前半期,他完成了《秋》和《火》(三册)两部巨著,短篇小说集有《还魂草》,还翻译了屠格涅夫的《父与子》、《处女地》。

一九四九年五月他与萧珊女士结了婚。

婚后,写出了划阶段的三部小说:《憩园》、《第四病室》和《寒夜》。

从这三部作品看出来,他的小说技巧,已臻炉火纯青,对文艺有了庄严和虔诚,同时政治尾巴也甩得干干净净,成为一点不含糊的独立作家了。

从文学史来看,没有比这更令人兴奋了。

  …………

如何判断一本小说是否完结

你可以看看最后几章 一般最后一章都能看出是不是完结 或者你拿手机查找的时候 在书旁边的信息内标有连载中和完结 但有时候也没完结 不一定可信

军训感言100字左右

速度要

如果说人生是一本书,那么,军训的生活便是书中最美丽的彩页;如果说人生是一台戏,那么,军训的生 活便是戏中最精彩的一幕。

的确,几天的军训是短暂的,但它给我们留下的美好回忆却是永恒的。

几天睡 了一个长觉,而这一觉醒来,望着窗外晒得发烫的篮球场,忽然觉得,军训,就如梦一样,匆匆地来,又 在我没有细细品味那份感觉的时候悄然而逝,几天的疲劳在肩头隐隐告诉我,已经结束了。

很累,而且有 酸酸的感觉。

教官走了,那么匆匆,却留给我们深刻的回忆。

阳光照进来,落在堆在角落的军训服上,军 训的记忆一股脑全翻了出来,我在呆呆地想着, 想着那整齐或凌乱的踏步声,以及同学们的窃笑声。

军训 究竟带给了我什么,有吗

唉,军训,真像一场梦啊

记忆已经在疲劳的压迫下变得愈发模糊,对于军训, 我能说什么,是从崇高的为保卫祖国而刻苦训练来说,还是充斥在这期间的铁骨柔情。

当然,这些都是值 得回忆和怀念的,但是否还有更重要的呢

其实我觉得军训几天,我们学到的不仅是站军姿,走正步,练队形。

而是在磨练我们一种意识,一种吃苦 的意识,一种坚持的意识,一种团结的意识,一种遵守纪律的意识

其实这些已经太多太多,足以让我们 一生享用。

有位哲人说过:无法回味的感觉才是最美妙的感觉。

对于军训,有些感受真的不能言传,只能在淙淙的意 会中回味。

那味道就如品一味很浓郁的茶,只有尝过的人才知晓其中的蕴味,然后才能和有同样经历的人 相对一笑,让美妙的感受在彼此之间传递。

就如有多少个读者就有多少个哈姆雷特一样,军训,对于每个 人,都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而对于我,军训,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超越了其本身的单纯上的意义,它已经 成为一种宝贵的难得的一种经历,写进我的记忆中,而成为不可抹杀的一部分,它已经成为一种力量,一种 在困难时给我的动力,一种生命的支持力,支撑着人生旅途的各种风雨中动摇的心灵。

而军训给我最美好的记 忆,是同学们和教官之间纯洁淳朴充满人情味的关系。

这种关系很令人怀念和留恋,向往啊

读书笔记,只要好词好句,不要感想,一定要带出处

史诗再现——指环王的故事彼得·杰克逊的史诗般的电影《指环王》是关于一枚戒指的故事,从它的产生、发现、到毁灭,其间转手多人,但是由于这枚戒指是邪恶的,拥有的人很难不被它腐蚀。

打造戒指的恶魔被称为黑暗魔君索伦,他在末日火山的熔岩中秘密地锻造了这枚戒指,希望用它来统驭矮人族打造的十九枚统治天地的指环。

第一次的黑暗时代降临,中土世界的种族们联合起来对抗黑魔王的战斗打响了。

索伦带着至尊魔戒的手指被人皇之子埃西铎砍掉,黑魔王消失,但是却没有被消灭。

因为黄金指环的诅咒控制了埃西铎,一旦他在欲望的驱使下放弃摧毁戒指,那么黑魔王就永远不可能被消灭。

人类的欲望是无止尽的,这是《指环王》最重要的主题之一,并且,人类的心灵是脆弱的,我们很容易受到引诱而堕落。

在冷兵器时代,当大炮和飞机还没有被发明,人类就渴望那些能够动辄毁灭一切的力量,当那毁灭一切的力量出现之时,人类又不得不生活在终日的恐惧之中。

至尊魔戒就是这样令人渴望又令人生畏的力量。

在电影故事的进展过程中,巫师甘道夫发现自己独自与能够结束世界的魔戒呆在了同一个房间里。

魔戒在地板上发光,甘道夫敬畏地注视着它。

这时候观众确实能够感觉到一股寒意,而杰克逊令人眼花的镜头,或者冈多夫那耸起的眉毛、以及霍华德·肖那充满瓦格纳式风格的配乐,充分表达了“力量指环”催眠般的魔力。

关于指环的神话传说并不是托尔金本人独创的,早在1876年,瓦格纳的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就已经首演。

虽然,托尔金否认他小说中的指环和瓦格纳的指环有什么关联,但是全能的指环这个想法的确是直接来自瓦格纳,因为在其他古老的传奇故事找不到它的影子。

冰岛的《沃尔松格传奇》是以一个藏匿着的被诅咒的指环为主线的,但是传奇中的指环没有执行命令的能力。

而在德国的《尼伯龙根之歌》史诗中,有一根神奇的棍子能够用来统治一切。

瓦格纳将这两者组合起来,创造出了尼伯龙首领阿尔伯里奇和来自莱茵河的、黄金铸造的可怕的护身符指环。

于是有了这样的故事:当指环被窃之后时,阿尔伯里奇在它的上面施加了一个诅咒,当他念出“指环王也是指环的奴隶”时,咒语就生效。

这样的细节无法不让人想起瓦格纳对托尔金的影响。

深受北欧神话影响的托尔金在《指环王》中,将统治天地的戒指数量增加到了二十枚,三枚给了精灵,七枚给了矮人,九枚给了人类的国王,还有最后一枚统驭众戒的黄金指环属于黑暗魔王索伦。

在电影里,对于精灵和矮人的戒指并未作过多地描述,而是把重点放在了那一枚最不起眼的黄金指环上。

瓦格纳的歌剧中,最终毁灭了指环的诅咒的是人类的爱,它代表了神权时代的黄昏。

托尔金似乎尝试创造一个略带优雅的指环;一个没有恶意的神话,一个我们都能够猜到结局的罗曼史。

在故事中,瓦格纳所说的“补偿世界的行为”由《指环王》中的霍比人完成。

这些霍比人在地球上没有领土的要求,他们仅仅希望重新回到自己的家乡。

为了保护这枚戒指被安全地摧毁,一个联盟诞生了。

由人类、霍比人、矮人、精灵组成的队伍保护着戒指,前往末日火山,希望能够最终毁灭邪恶。

人皇之子埃西铎的后裔阿拉贡手持圣剑纳希尔,带着亚瑟王传说的光环;巫师甘道夫手持魔杖,从精神和智慧上领导着我们,开始了一段波澜壮阔的中土世界之旅。

[《指环王》的中土世界] 电影《指环王》给他所有的参与者带来了无限的荣光,就连已经去世的作者托尔金也在一次成为奇幻小说书迷们谈论的对象。

作者笔下的中土世界被导演彼得·杰克逊用精致瑰丽的摄影机摇移和电脑特技再现于银幕,这个由城堡、树洞、矿井、雪山和火焰组成的世界就是新西兰:《指环王》中最谦卑也最耀眼的明星。

《指环王》中的世界与现实完全不同,严肃、阴沉、在黑暗中挣扎却仍然没有放弃信念。

如果要寻找它的类比,恐怕也只有那我们谁也没有经历过的欧洲中世纪。

新西兰的风景在电脑的重新处理之下,既有欧洲城镇的古旧和宁静,又有美洲山脉连绵的苍凉,高耸入云的雪岭和震荡不安的火山,只有在这样的世界里,一切才有可能发生。

绿意盎然、温暖舒适的夏尔郡霍比屯,是一切开始,也是一切终结的地方。

从设定上来看,夏尔的样子很像是古老的英国乡村,只不过多了一些高于现实的房屋设计,这些原著所涉及的细节,在电影中被加以温馨的想象而再现了出来。

出色的摄影技巧、FX以及儿童替身的灵活运用,我们在电影中看到的霍比人大概只有我们身体的一半高度,不穿鞋子,因为他们的小脚会长出天然的肉垫来,也会冒出和他们头发一样浓密的卷毛。

霍比人拥有灵巧的褐色手指、开朗的面孔,笑起来更是十分爽朗,并且对食物有着狂热的喜爱。

故事最重要的主角之一弗罗多·金斯由伊利亚·伍德扮演,无知无惧的弗罗多从叔叔比尔博那里继承了那枚邪恶的戒指,由此改变了命运。

终其一生,我们冒险故事的主角都想要再次回到夏尔,回到霍比屯,回到自己的居所袋底洞。

在最痛苦和绝望的时候,夏尔作为弗罗多的家乡给了他支撑下去的力量。

这片土地是心灵逃避的家园,然而故事却不停地暗示着我们,如果最终的邪恶不能被驱除,那么世界上永远都不会有安全的地方。

与夏尔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黑魔王索伦的都市魔多。

这是片充满爆发的火山和炙热的熔岩的土地,除了黑魔王那些外貌扭曲、心灵黑暗的随从们,没有人能够生存。

魔多的暗黑魔塔之上,黑魔王的眼睛虎视眈眈。

索伦在末日火山中造出了那枚万恶的戒指,也只有在末日火山的熔岩之中,戒指才能被消灭。

然而,故事却选择了习惯庸碌无为的夏尔的居民来完成这项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与魔多形成了极致的对比。

就如同小说中所说的:我们必须走这条路,当然它困难重重。

在这条路上,无论力量与智慧都帮不上我们多少忙。

或许弱者也能完成这个任务,只要他像强者一样坚定信心,而这,常常可以推动历史的车轮。

小人物创造了历史,因为他们别无选择,就在同时,大人物却把目光落在了远处。

中土大地还有精灵的世界。

根据书中的描述,精灵族是一个美貌绝伦、智慧超人、寿命极长的种族。

他们选择依山傍水的地方建造自己的家园,在《指环王》中,最美的莫过于精灵之都瑞文戴尔和罗斯洛立安。

精灵的领土大都远离尘嚣,因为精灵本和代表的就是大自然。

罗斯洛立安仿佛伫立在水中岛屿上、巨大的树的家园,精灵居住的最美丽地方,没有其他地方的树木能够生长得如同这里一样。

瑞文戴尔则结合了英国拉斐尔前派的绘画风格和欧洲所有的经典建筑风格,穹顶、雕花、飘飞的帷幔和大理石地面为我们找到了一处间仙境。

瑞文戴尔的主人,最出类拔萃的顶尖人物爱尔隆,是黑魔王索伦唯一惧怕的精灵之一。

爱尔隆曾经参加过多年前,中土世界的联军对抗魔王索伦的战争。

根据书中的描述,他的面孔非老亦非少,外表看起来,他似乎是经历无数岁月洗礼的睿智国王,但他所散发出来的气魄又如同 ;身经百战的壮年战士一般。

而爱尔隆的女儿亚纹,有着倾国倾城的美貌,她被同胞们称呼为安多米尔,代表精灵眼中的暮星。

亚纹和故事中另一位最重要的主角之一阿拉贡是一对情侣。

阿拉贡是人类的西方皇族、通用语中的登丹人、努曼诺尔的后裔,又被称为神行客或者游侠;《指环王》电影中所涉及的爱情非常少,而阿拉贡与亚纹的感情戏就成为了在惨烈的厮杀和战斗中一道令人平静的光芒。

在中土世界,每个种族都有自己擅长的技艺,对财富有着狂热爱好的矮人族,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宝藏,往往向地下发展,为自己造出利斧削就的地底都市,其中机关重重,纵横开阖,谷底和山脉中渠道密布,通往众多雕梁画栋的幽深城市,和高耸入云的螺旋宝塔。

不过由于矮 ;人族的欲望过于强烈,他们唤醒了远古沉睡的炎魔,这给希望通过矮人都市魔瑞亚的主角一行人带来了极大的麻烦,并且引发了可以说是本剧最大悬念之一,那就是电影第一集中巫师甘道夫的死亡之谜。

与宁静的夏尔、邪恶的魔多,虚幻的精灵都市、矮人的地底城堡都有所不同的是人类的世界。

这里有最美好和最丑陋的,最绝望和最坚定的,以及最胆怯和最勇敢的。

人类的世界一直处在分裂的边缘。

在电影的第二集《双塔奇谋》中,与魔多的黑塔对应的是米那斯提利斯的白塔,它象征着人类世界从前的联盟。

可惜,处于领袖地位的米那斯提利斯固步自封,它曾经的盟友、骠骑国洛汗,被逼退到圣盔谷背水一战。

但是,当连绵的山脊上烽火被点燃,分裂的世界在共同的危险之前再一次团结起来的时候,我们发现,原来潘多拉宝盒中为人类保存的最后一件东西,就是希望。

[《指环王》的角色图谱] 在小说《指环王》中,托尔金为我们所架构的,可能是最为复杂的一颗人物关系树。

在电影中,由于篇幅的限制,仍然有许多角色与我们失之交臂。

但是,因为电影本身史诗性的叙述方式、严肃的对话和心理描写、以及对演员的准确选择,使得电影中的角色令人印象深刻。

《指环王》是一部男人戏。

首先,故事以一个保护戒指的小队为出发点。

队员包括弗罗多在内的四个霍比人,人类巫师甘道夫,神行客阿拉贡,波罗莫,精灵莱格拉斯以及矮人金雳。

弗罗多和他的园丁山姆的互相扶持、皮聘和梅里的插科打诨、阿拉贡的勇敢与顽强、波罗莫的忏悔与牺牲、甘道夫的睿智与领袖气质、以及精灵莱格拉斯和矮人金雳的相互拌嘴、甚至是妖怪咕噜的双重性格,都令我们为之着迷。

对于没有看过《指环王》小说的人们而言,可能电影的第一集让人最为难忘。

因为正是在这一集里,我们除了目睹甘道夫英勇的死亡之外,还经历了护戒小队的失散和另一位重要人物的身亡。

他就是波罗莫。

波罗莫是米纳斯提利斯摄政王的长子、和阿拉贡有着血缘关系。

他对弗罗多手持的魔戒一直有着一种近乎偏执的狂热。

在托尔布兰达山脚下,波罗莫在戒指的诱惑下几乎失去自我,他袭击了弗罗多,想要抢走戒指,但是却在最关键的时刻觉醒,在雄浑的音乐中为了解救梅里和皮聘而战斗,直至牺牲。

如果说在电影的第一集中,其他人物的性格都是呈直线型发展的话,那么波罗莫的表现就是曲线的,也就因此更令人印象深刻。

在原著中,对于波罗莫的战死并没有做正面的描述,也就是说,作者在处理这个人物的死亡的时候,更多的是带着一种罪有应得的赎罪心态来描写的,然而到了影片中,波罗莫的死亡成为了影片的高潮。

除了因为这场打斗戏是第一集中最惊心动魄的场面之外,导演更是借着这个人物的命运为第二集故事的继续发展作了一个良好的铺垫。

波罗莫的死亡在这样的背景衬托之下,也从赎罪的本意上升成了英雄的赞歌。

当一个人战斗至死保住最后的荣誉之时,他所有的罪孽就已经得到救赎。

在影片《指环王》中,因为故事本身的复杂和场面的宏大,演员的发挥受到了很多限制。

但即使如此,我们还是发现,有两位重量级的演员依然将自己的个人光芒发挥得淋漓尽致。

扮演甘道夫的伊恩·麦凯伦和扮演萨鲁曼的克里斯托弗·李,他们的对手戏可以说是电影的前两集里最能吸引观众目光的。

灰袍巫师甘道夫原本因为戒指一事求助于白袍巫师萨鲁曼,但不料萨鲁曼已经投身黑暗,还希望劝降甘道夫,为此甚至将他囚禁。

接下来的两集,由于黑魔王的缺席,故事中的正邪之战主要是发生在这两人所领导的队伍之间的。

虽然西方魔幻小说往往强调的是团队作用而不是个人英雄主义,但是在电影中,甘道夫的光芒确实盖过了其他人。

由他在场的地方,别人都是次要的。

这个仁慈、亲切、喜欢恶作剧但是却无比睿智的老人,对弗罗多和整个保护戒指的小队都起到了精神领袖的作用。

与他对应的萨鲁曼本来应该有根多发挥的余地,他精明强大的邪恶力量给我们看电影时增添了乐趣。

毕竟正邪之战中,如果邪恶的一方仅有一个会思考的人是很可悲的。

可惜,当灰袍巫师甘道夫通过与炎魔一战而升级成了白袍巫师之后,萨鲁曼的力量就被他盖过了。

到了电影第二集的末尾,萨鲁曼精心炮制的军队被愤怒的树须——一种会说话、会走路的巨型树木——毁于一旦,然后到了上映版本的电影第三集中,萨鲁曼的身影干脆就消失了。

由于缺乏了势均力敌的对手,电影基本上变成了正义使者的个人秀。

前面曾经说过,《指环王》是一场男人戏。

整个故事中女性角色的极端缺乏,再加以残酷的打斗和战争场面,让这部电影充满了热血的味道。

除了在第一集和第二集中对阿拉贡短暂的爱情描写让我们记住了他的情人亚纹,以及他们经过罗斯洛利安时晋见过的精灵女王凯兰崔尔,另外一位女性角色——或者可以说是最具有反抗意识的女性角色枣就是骠骑国国王的侄女伊欧文。

不甘于自己的命运的伊欧文瞒着舅舅偷偷跑上了最终的战场,并且,在远古谜语的巧合之下,杀死了索伦最邪恶的手下,安格马的巫王。

只不过和整部电影的重点相比,伊欧文的成绩毕竟是很小的一部分,影片给了她一份爱情作为终局,不知是一种习惯,还是一种报偿。

占有整部影片一半时间的是弗罗多和山姆这对主仆、以及他们和咕噜之间的互动。

咕噜原本也是霍比人,但是因为贪恋魔戒而杀害了自己的好朋友,并且受到戒指的诅咒,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他的精神由于戒指的作用分裂成了两个,一个还保持着胆小怕事的霍比人史密戈,另一个就是贪婪残忍的咕噜。

在这两种性格的交替作用下,咕噜对故事的进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一开始,因为戒指被比尔博·巴金斯用一个谜语骗走,咕噜开始了漫长的寻找戒指的旅途。

接着,是他在魔多的酷刑之下供出了巴金斯的名字,从而使得弗罗多不得不踏上了逃亡的道路。

当弗罗多对他饶而不杀时,咕噜又将弗罗多奉为主人,但是对于戒指的贪婪的被欺骗的误会,咕噜将弗罗多引到了蜘蛛女妖居住的巢穴,经过九死一生,我们的主角弗罗多和山姆才最终到达末日火山的山口。

但是,在弗罗多也逐渐被戒指吞噬了心智,而不愿意将戒指毁灭的时候,又是咕噜在欲望的驱使下和弗罗多打斗起来,最后和戒指一起跌落进火山的熔岩中。

因为咕噜而踏上逃忘之旅的弗罗多,在电影的第一集中曾经对甘道夫说过,他讨厌咕噜,认为它应该被杀死。

但是甘道夫却给了他一个不同的答案。

事实证明,甘道夫是睿智的。

弱者常常可以推动历史的车轮。

小人物创造了历史,因为他们别无选择。

弗罗多虽然没能战胜戒指的引诱,但是他和山姆却经历了无数的艰难险阻,最终在钢铎的大军和魔多的邪恶交战的时候,是一个妖怪和两个身高不到人类的一半的霍比人最终燃起了胜利的火把。

[《指环王》的终局] 经过三年漫长的等待,电影《指环王》三部曲终于完结了。

尽管托尔金的故事是发生在一个架空的世界之中,但是“权力指环”概念早在19世纪末就已经浮出水面,当时人类生活中出现了工业革命以及对自然和手工艺技术的破坏。

现代主义的启蒙之前,人们不会有这类概念,权力对他们而言,并不是一根可以从一个人传递给另一个人的指挥棒,那些有权力的人是天生就是有权力的,而那些没有权力的,将什么也没有。

很明显,在那个时代,一个边缘的小人物很难仅仅通过手腕的轻微动作就释放出恐怖的力量。

而现在的大众传播媒体更担心的是一种理想、一种信仰体系,以及一种文化在全世界范围里的破坏。

在很大程度上,人们所制造的是他们无法控制的东西,以及最终将会控制他们自己的东西,比如核武器,或者《指环王》中的那枚戒指。

托尔金开始《指环王》的写作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直接经历了战场的残酷,而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将这本书完成。

在两次战争中,他目睹了日耳曼神话和德国军事力量的结合。

他哀叹纳粹是如何腐蚀“高尚的北方精神”,托尔金之所以借助北欧神话来表达自己的意图,也是因为,北欧神话与其他的古代神话之间有着显著的差异,北欧神话中神的身上有着人性的一面,他们不是全能的、所向无敌的,而是有一定的限制,其本身也要面临灭亡的命运。

关于电影《指环王》和原著相比,孰优孰劣,可能永远也不会有定论。

小说和电影的魅力体现在不同的方面,那些认为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艺术形式之间可以顺利转换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

无论承认与否,《指环王》已经使传奇性的艺术得以复兴,它制造了崇高和庄严。

另外在世界范围内,这部电影会使一部分观众被吸引到传奇的世界里。

对于托尔金,神话是一个理想世界的窗口,比我们所拥有的更明亮或更灰暗,它是一个放大镜,照射出一个平凡而绝望的现代灵魂。

所以,关于《指环王》所代表的意义,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解。

最后黑魔王索伦力量的崩溃,正像在瓦格纳那里,神放弃了自己的统治一样,然而这是一次可预料的权力转移。

人皇之子阿拉贡登基,几个霍比人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平静地开始新生,精灵和矮人再一次退居自己的世界,人人都获得了幸福的未来。

然而,故事并没有随之结束,而是在驶向另一个彼岸的旅途中,再次开始。

——第十放映室

怎样写一篇500字的《弟子规感言》

1.“《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

”开篇第一段即点名主旨:首孝悌,次谨信。

“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在中国古代,一个人只有孝才能在社会上立足,只有对父母亲人以孝礼相待,他的名声和社会地位才会被世人所承认和接受。

古时评论一个人品德如何,首当其冲要考察的便是其为人和孝道,这与当代是大不相同的。

几乎凡是古之贤人的传记,在其个人介绍中总会有这样一句“性至孝”,可见“孝”是古代评点人好坏的重要依据。

在古时候,即使你身份显贵、腰缠万贯、位居高官,假如你不孝,同样会被世人所不齿。

北宋有官员名叫李定,为谋高官厚禄瞒母丧不报,其行为实属大逆不道,为世人所鄙夷。

古人是很重“孝行”的,因此说“首孝悌”。

一个人只有对父母孝顺,他的内心才会有感恩,才会对社会有好的作为。

所谓“谨信”即做事谨慎、诚实守信。

“人以信立其本处其世”,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人如果缺失了“信”,那也就证明他的社会生命宣告完结,“人无信则不立”。

纵观 《弟子规》,全篇体现了两个字即“孝”与“信”,这也是今人的立世之本。

短短千余言为后人留下为人处世的金玉良言,真有春秋笔法之遗风

教人以孝为先,以信立身,在这个以利为主的物质社会就像吹进一阵轻风给人们带来了耳目一新豁然开朗的感觉,孰不知这就是人的本性呢

这大概也就是《弟子规》的现实意义所在吧

在我看来,《弟子规》包含了《孝经》《礼》等传统思想,特别是在行动方面做了规范。

所谓弟子规的规,也就是规范的意思。

本来这本书是作为儿童启蒙读物的,大约和《三字经》的效用差不多。

可是,我们出生于八十年代的人,普遍缺乏这种教育,所以现在学习这本经典也是恰当的。

特别是现在,社会伦理失纲,人心不古,有志之士呼吁重新定位我们的教育,突出人本思想,突出人文关怀,创建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学习经典也就显得尤其必要。

学习《弟子规》,我想不仅是一个提高个人修养的过程,更是一个思想升华的过程。

对一个人的成长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爱周围的人,爱这个世界。

只有这样,这个社会才变成和谐的社会,这个世界才变成和谐的世界。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弟子规》中某些封建礼教迂腐的色彩,但“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要学到其中“孝信”的主旨,这才是最重要的。

因此重读《弟子规》,重塑中华礼仪之邦、复兴中华民族的伟大意义,便不言而喻。

从这方面来讲,《弟子规》仍不失为一本传世经典。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孝亲尊师,与人为善”,《弟子规》教人“孝信”的本意便在于此.2.要想成事,必先学会做人。

为人处世是一门大学问,我们在学校里,在一般的书本上不大能学得到。

可是这个事情又很重要,不学不行,因为我们在社会上经历过很多的挫折,原因就是没有得到过很好的处事教育。

那么,有没有一本书能够很有效地解决这样的人生困惑呢

我想是有的。

我就有幸遇到过一本很好的书,这本书名叫《弟子规》。

一个很成功的企业家在他身价达到几十个亿时,把《弟子规》引入了他的企业管理,并现身说法《弟子规》的好处。

他说,学好了《弟子规》有三大好处,一是家庭和睦,二是身体健康,三是事业有成。

真有这么神奇的好处吗

我们来看看《弟子规》到底怎么说的。

《弟子规》是根据孔子的教导编写的一门为人处事的规范,全文只有1080个字,分为总叙、孝悌、谨信、爱众亲仁、学文五个部分。

《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

这是弟子规的总叙。

首先讲在家要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姐妹;其次讲说话做事要小心谨慎,诚实守信;跟大众相处的时候要平等博爱,亲近有仁德的人;做好了这些,还有精力的话,就要学习典籍和其他有用的文化知识。

这个总叙告诉我们,《弟子规》其实就是生活,生活之外没有《弟子规》。

你看一是居家,二是言行,三是处世,四是学习。

我们的日常的生活不就是这些么

认真读完《弟子规》后,我自己的感想是,如果能够在生活中落实《弟子规》,的确能帮助我们平衡心境,改善生活的环境和质量。

不妨简单展开来说一下。

先说孝悌,就是孝顺长辈,友爱兄弟。

作者把它列为全篇之首,实在是用心良苦。

因为我们从生到死最重要的生活就是居家生活。

我们最初受到的教育来自家庭,我们的德行的根基在于报答我们父母的养育之恩,我们一切的行动都是为了大大小小的家能够兴旺发达。

孝悌的教导林林种种,归根结底就是要长养我们对人的一颗感恩之心,对人的一颗恭敬之心。

感恩,恭敬,这是不简单的,有了这样的心量,我们在社会上立身处世才有了根基。

再说谨信。

“朝起早,夜眠迟,老易至,惜此时”说的是时间的重要;“衣贵洁,不贵华,上循分,下称家”说的是穿衣的原则;“步从容,立端正,揖深圆,拜恭敬”说的是行动站立的要求;“凡出言,信为先,诈与妄,奚可焉

”“说话多,不如少,惟其是,勿佞巧”。

说话要讲诚信,实事求是,说话的要求;“彼说长,此说短,不关己,莫闲管”对待蜚短流长的态度;“见人善,即思齐,虽去远,以渐跻”要见贤思齐;“闻过怒,闻誉乐,损友来,益友却,闻誉恐,闻过欣,直谅友,渐相亲”。

对待过错与荣誉的态度问题……你看,这些谨信的要求,是不是能矫正我们很多错误的言行与态度

正是这些态度造就了我们的生活环境啊

改变错误的习惯,就能改变生活的环境和质量。

再看众爱亲仁。

“凡是人,皆需爱,天同覆,地同载”;“勿谄富,勿骄贫,勿厌故,勿喜新”;“人有短,切莫揭,人有私,切莫说”;“同是人,类不齐,流俗众,仁者稀”;“亲仁者,无限好,德日进,过日少”……我们在社会上跟人相处的时候,是不是有很多地方做得远远不够呢

那些摩擦是不是能够从这里面找到原因呢

当我们真正做到对人平等博爱之后,不仅能在社会上如鱼得水,而且“得道多助”,会促进事业的发展。

最后看看学文。

这是《弟子规》的落脚点。

它提出学习学习,要注重学,更要注重习,就是说,只是死读书,不注重实践,就会长浮华,而只是一味的做事,不学习事情的义理,就会有很多偏见。

再好的东西,你不去落实,那是没有用的。

《弟子规》常看常新,它包含的道理值得我们一辈子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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