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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本感言兼最后一次求大神之光

时间:2015-09-27 22:34

最后一个道士(完本)大结局是什么

第五百一十六章:大!!!时间再一到那一特么对于我只有一,更新速度领先其他站n倍,广告少 查文斌伤愈出院,摆在他面前的是这样一道难题: 有两个瓶子,却只有一个盖子,盖住其中任何一个瓶子,另外一个瓶子就得漏气。

天煞孤星局,自古就无人可破,《如意册》中七十二字真言可变幻莫测,唯一解不了的便是天命所归。

命由天生,这是一出残局,它从来就没有完整过。

不光是查文斌,他的前世,更多的前世都在被这个局所困惑,犹如在唐门里的那个人。

棺材破了,唐远山焦急的护着老祖宗的身体,谁也不会料到尸体在接触大地的那一瞬间竟然断成了两截。

唐门先祖的脑袋和脖子尸首分离,更让人觉得蹊跷的是,头和脖子只见用的是一道符,那道符就像是一块透明胶,把断裂的伤口缠了一整圈。

水晶棺爆裂的冲击力让符纸破裂,经过上千年,它早已破旧不堪,现场一片慌乱。

河图告诉我,那口棺材里其实埋了两个人,头是唐门的先祖,而身子则是另一个人。

至于为什么会是这样,河图说,或许那就是代价。

唐家需要兴旺,需要后世的香火还能屹立在罗门之巅,风水是唐家先人唯一能够实现这一目标的可能。

那个人呢

他又是谁

他就是查文斌看见的那个人,那个或许是他的前世吧。

道,是一个盛极而衰的过程,犹如月有盈亏,从巅峰的昆仑神话时代,它达到了巅峰,继而是近两千的沉默。

巴蜀是第二次引来的巅峰,难免再一次衰败。

若是从这两段历史看,每隔两千年是一个盛衰交替的变化,那么在一千年前,应该会赢来第三次的巅峰。

这个时间恰恰是南宋末期,很可惜到了南宋以后,由于金、元的迅速崛起,中国的民族矛盾变得异常尖锐,统治阶级之间为了争夺统治权相互征伐,无暇顾及对道教的扶持,道教得不到很好的传播和发展,开始逐渐衰落下来。

南宋灭,北方少数民族的掌权,针对汉人的本土宗教:道教,进行了一系列的抑道的办法,对道教根本不予重视。

这或许也是命,道教失去了一次能够腾飞的机会,这是由于当时的政治原因,但是这一代的神话也同样会注定破灭,因为有个人活着,他是不允许有别的神话出现的。

宗教永远是和政治挂钩的,那个时代不缺乏天资聪颖的道家门徒。

其中,查文斌相信,那个人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他竟然能够预测到千年之后的自己,甚至是手拿武器的超子,并把这幅图留了下来。

单就凭这份能力,这人便足以有通天的本事,发现自己命运不得更改也就不得为奇。

得知了其中奥秘后,就如同他说的那句话:你想死后看着自己的肉身慢慢的腐烂慢慢的长蛆嘛

没有人会愿意,于是他和唐家的先祖一拍即可。

一口棺材,两个人,一个要的是后世风调雨顺,一个要的则是肉身不腐。

时间注定还是会到来的,没有永久的保持,而查文斌便是替他彻底解脱的那个人。

回家之后的查文斌,并没有消极,反倒是一脸笑容,他整天拿着泥瓦匠的家伙事往后山跑,就在那块埋着他全家的那块祖坟山上。

他说要给自己准备一座坟,一座永远也打不开的坟。

那时候,他提出这个要求,没有人觉得过于诧异,人活着的时候替自己修坟是很常见的。

这座墓,是超子设计的,他结合了古今墓葬里的各种防盗术,采用的是地下防空洞的设计标准,用的混泥土标号甚至可以抗击导弹的袭击。

整整花了三个月的时间,一切都是有预兆的。

前一晚,查文斌拿着香纸独自上了坟山,他给自己的父母、师傅还有子女上香进贡,天亮了才下山。

下山后,立刻开了香堂,宣布把河图逐出师门,无论其他人如何劝阻。

中午,查文斌买了酒肉,一向不喝酒的他,大口喝酒,兄弟们推脱不过,只好作陪,殊不知他在酒肉里早已下了药,让人足以昏睡上半天。

傍晚,当他们一个个从桌子上醒来,查文斌已经不知了去向,连同他一起不见的,还有放在祠堂里的那一排天正道历代掌门灵牌。

七星剑、掌门大印,道袍,乾坤袋,《如意册》,还有那只三足蟾。

但凡一切和道士有关的东西都不见了踪迹,而在房间的西边,那个曾经堆满典籍的书房里,两只铁锅里尽是燃烧过后的灰烬。

他没有留下一句话,就这样走了,他们发疯了一般的到处寻找,最终超子发现那口新修大坟的断岩石已经落下,这根本不是石头,而是一块彻底的钢板,足以媲美银行金库的厚度,只要从里面锁住锁扣,外面几乎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打开。

查文斌就这样消失了,很多人都猜测他是去了那座大坟,知道自己天数已尽,自己给自己埋起来了。

也有人说,那不过是个幌子,他其实是去了别的地方,找一处远离尘嚣的僻静处,慢慢破解如意册,或许能解开天煞孤星局。

我问过河图,我说以你看,天煞孤星是否真的无解。

河图说,有解,世上没有无解的东西,只是你愿不愿意去做。

煞局百千个,各个都是亡神降临,劫煞皆为祸事,躲是躲不开的。

唯一能做的便是破,破局就是破己,何为破己

单一世的天煞孤星,死了这局便是破了,人死后轮回,前一世的事儿和这一世自然就毫无相关。

查文斌的天煞孤星劫,并不是出在自己身上,而是那个开始。

天煞孤星是亮,是让他有影子的光,他便是靠着天煞孤星才能生的。

人有了影子,才是人,没有影子的那是鬼。

但偏偏,他的命魂又不会散。

第一世的复制品是失败的,但是他被光照到了,有了影子,于是有了地魂。

有了地魂,他就可以轮回,于是天给了准备了下一世的天魂,既天煞孤星作为照亮他影子的光,他就是天煞孤星所生,只要他会死后还有魂魄,这个局就无解。

河图说,这个办法他能想的到,他的师傅肯定也能想的到,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

查文斌总共有六枚灭魂钉,加上七星剑的灭魂咒,总计七枚。

河图的办法是:活着的时候,用六枚灭魂钉钉住人的六处穴位,既封住人的六魄,然后,七星剑一剑穿心…… 这般做的后果,魂飞魄散,就如同一阵青烟,永远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那他的女儿呢

”我问道。

河图指着那块小坟包说:“那块坟包,以前连根草都不会生,今年倒长了几株野花,天煞孤星局不解,她就永世都会被锁在烊烔渊。

” “那到底解了没

”我很焦急的问。

河图双手一摊:“我也不知道。

”然后他就跪在地上点了纸钱,说道:还是给师傅多烧点香纸,这年头物价越来越贵,他那个人又不懂怎么赚钱,以前得罪的各路神仙又多,得多烧点。

” 那尊墓前,摆了好些水果,河图自言自语道:“下去又要被他们说了,每一年,我来的都是最迟的。

” “谁

”我问道。

“还能有谁,那几位爷呗。

” 冷怡然默默的插了一句:“早上,你超子叔把他女儿也带来了,和素素长的真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 河图笑着说:“那孩子特粘我,他跟我隔得不远,生意做的不错。

下半年,卓雄叔叔估计也要结婚了,到时候我会安排人来接您。

” “冷姨,你是不是也该

”这话到嘴边,我又停了下来。

冷怡然蹲下来帮着河图扒拉纸灰,好让纸烧的更充分些,她抬头看了一眼那个坟包,久久,说了一句:“我会一直在这里,一直等到他回来。

” 看着那个冷艳冰霜的女人,她和当年的唯一区别仅仅是从省城搬到了查文斌的故居,超子和卓雄在几年前就已经带着大山去了香港,跟着唐远山一起做古玩交易。

但是他们三人,每年都会保证有其中一人回到浙西北,回到这个小山村,回到他们的那个家。

这座山包,永远不会寂寞,每天早上,无论刮风下雨,都会有一个女人准时出现,带着菜饭碗碟静静的坐在坟包前,一直到太阳下山。

而每天的傍晚,都会有一个男人拿着元宝蜡烛上山,一直守护到天亮…… 据说这座山上每天的中午十二点和晚上十二点,都会准时响起一声“咕呱”的蛤蟆叫,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此。

“好了,小忆,我们先下去吧。

”河图拍了拍手上的灰对我说道。

“等一下。

”我从篮子里拿出三册崭新的《最后一个道士》一并丢进了火坑…… 说: 朋友们,完结感言,我想我晚上再写,总之到这里 最后一个道士算是结局了 感谢你们的一路陪伴,真的,我不是一个负责的写手,我也不是职业的写手 但是,这真的,是我第一次,第一次写作,所以,请各位多多包涵,多多见谅

至于更多的话,我想留在完结感言再说吧

东皇神戒的完本感言:

《魔法师的帽子》阅读感悟 就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做《魔法师的帽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托芙·杨松。

这本书的人物被作者刻画的栩栩如生,如姆咪特罗尔、小吸吸等等。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姆咪特罗尔家的人发现了一个魔法师的帽子,这个帽子很奇妙,可以把鸡蛋壳变成五朵小云,把有毒的草变成一个大森林,还讲述了他们全家出去旅行,来到了一个孤岛,他们全家遭到哈蒂法特纳人的袭击,死里逃生。

但他们因祸得福,找到了许多好东西,比如斯诺尔克小子发现的黄金。

他们还结识了许多朋友。

最后,魔法师发现了姆咪谷里的某甲和某乙的手提箱里有宝石王,最后他变一个假的送给某甲和某乙,称为“宝石之后”他得到了红色的宝石之王。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做人一定要敢于冒险。

读完这本书令我想起了一句名言:“读书对于智慧就像营养促进成长一样。

”所以我们以后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来拓展我们的知识。

求每日格言和值日感言

(每日格言) 读一书,增一智。

不吃饭则饥,不读书则愚。

不向前走,不知路远;不努力学习,不明白真理。

树不修,长不直;人不学,没知识。

用宝珠打扮自己,不如用知识充实自己。

蜂采百花酿甜蜜,人读群书明真理。

劳动是知识的源泉;知识是生活的指南。

知识是智慧的火炬。

宝剑不磨要生锈;人不学习要落后。

茂盛的禾苗需要水分;成长的少年需要学习。

星星使天空绚烂夺目;知识使人增长才干。

造烛求明,读书求理。

粮食补身体,书籍丰富智慧。

世界上三种东西最宝贵——知识、粮食和友谊。

(缅甸谚语) 书籍备而不读如废纸。

(英国谚语) 积累知识,胜过积蓄金银。

(欧洲谚语) 谦虚是学习的朋友 泰山不是垒的,学问不是吹的。

天不言自高,地不语自厚。

水满则溢,月满则亏;自满则败,自矜则愚。

包子有肉,不在皮上;人有学问,不挂嘴上。

不实心不成事,不虚心不知事。

不自是者博闻,不自满者受益。

虚心的人,常想己之短;骄傲的人,常夸己之长。

自赞就是自轻。

自满是智慧的尽头。

如果有了胡子就算学识渊博,那么,山羊也可以讲课了。

成就是谦虚者前进的阶梯,也是骄傲者后退的滑梯。

吹嘘自己有知识的人,等于在宣扬自己的无知。

言过其实,终无大用。

知识愈浅,自信愈深。

讷讷寡言者未必愚,喋喋利口者未必智。

宽阔的河平静,博学的人谦虚。

秀才不怕衣衫破,就怕肚子没有货。

山不厌高,水不厌深。

骄傲是跌跤的前奏。

骄傲来自浅薄,狂妄出于无知。

骄傲是失败的开头,自满是智慧的尽头。

说大话的人像爆竹,响一声就完了。

鉴难明,始能照物;衡唯平,始能权物。

谦虚是学习的朋友,自满是学习的敌人。

赶脚的对头是脚懒,学习的对头是自满。

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虚心的人学十算一,骄傲的人学一当十。

强中更有强中手,莫向人前自夸口。

满足现在的成就,就窒息了未来。

喜欢吹嘘的人犹如一面大鼓,响声大腹中空。

人唯虚,始能知人。

满招损,谦受益。

满必溢,骄必败。

知识贮藏在谦虚的大海中。

(朝鲜谚语) 学问多深也别满足,过失多小也别忽略。

(蒙古谚语) 懂得自己无知,说明已有收获。

(拉丁美洲谚语) 学问学问,不懂就问 刀钝石上磨,人笨人前学。

以人为师能进步。

试试并非受罪,问问并不吃亏。

善于发问的人,知识丰富。

不听指点,多绕弯弯。

不懂装懂,永世饭桶。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

不能则学,不知则问,耻于问人,决无长进。

学问渊博的人,懂了还要问;学问浅薄的人,不懂也不问。

井淘三遍吃好水,人从三师武艺高。

手指有长有短,知识有高有低。

学无前后,达者为师。

边学边问,才有学问。

若要精,人前听。

只要是有益的话,小孩的话也要听。

要学蜜蜂采百花,问遍百家成行家。

老姜辣味大,老人经验多。

请教别人不折本,舌头打个滚。

怕问路,要迷路。

嘴勤不走冤枉路。

书籍备而不读如废纸。

(英国谚语) 不问的人永远和愚昧在一起。

(东非谚语) 耳朵没有底,可以从早听到晚。

(非洲谚语)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一艺之成,当尽毕生之力。

一个不想蹚过小河的人,自然不想远涉重洋。

针越用越明,脑越用越灵。

学在苦中求,艺在勤中练。

不怕学问浅,就怕志气短。

才华是血汗的结晶。

才华是刀刃,辛苦是磨刀石。

上如阶尽管费力,却一步比一步高。

不经过琢磨,宝石也不会发光。

心专才能绣得花,心静才能织得麻。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日日行,不怕千万里;时时学,不怕千万卷。

多练多乖,不练就呆。

只有努力攀登顶峰的人,才能把顶峰踩在脚下。

困难是人的教科书。

汗水和丰收是忠实的伙伴,勤学和知识是一对最美丽的情侣。

学习如钻探石油,钻得愈深,愈能找到知识的精髓。

先学爬,然后学走。

心坚石也穿。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勤勉是成功之母。

好高骛远的一无所得,埋头苦干的获得知识。

百艺通,不如一艺精。

同时赶两只兔,一只也捉不到。

一回生,二回熟,三回过来当师傅。

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学习如赶路,不能慢一步。

学问之根苦,学问之果甜。

学问勤中得,富裕俭中来。

注意力是智慧的门户。

要得惊人艺,须下苦功夫。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绣花针。

拳不离手,曲不离口。

常说口里顺,常做手不笨。

最淡的墨水,也胜过最强的记性。

搓绳不能松劲,前进不能停顿。

瞄准还不是射中,起跑还不算到达。

没有艰苦的学习,就没有最简单的发明。

(南斯拉夫谚语) 谁游乐无度,谁没空学习。

(法国谚语) 谁要懂得多,就要睡得少。

(亚美尼亚谚语) 知识好象砂石下面的泉水,越掘得深泉水越清。

(丹麦谚语) 知识需要反复探索,土地需要辛勤耕耘。

(尼泊尔谚语) 学如驾车登山,不进就退。

(日本谚语)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读了懂不了,用处也不大。

一窍通,百窍通 心里没有眼,有眼也无用。

仔细考虑一天,胜过蛮干十天。

吃别人嚼过的馍没有味道。

尽信书,莫如无书。

灯不拨不亮,理不辩不明。

没有意志的人,一切都感到困难;没有头脑的人,一切都感到简单。

学贵有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

闻而不审,不若无闻。

读书不知义,等于嚼树皮。

吃饭不嚼不知味,读书不想不知意。

读书不想,隔靴挠痒。

温故而知新。

刀越磨越利,脑越用越灵。

身怕不动,脑怕不用。

强记不如善悟。

思索,就是跟自己争论。

(西班牙谚语) 一次深思熟虑,胜过百次草率行动。

(南斯拉夫谚语) 知识无底,学海无涯 万川归海海不盈。

山上的石头能背完,河里的流水能舀干,世上的知识学不完。

书囊无底。

生命有限,学问无涯。

走不完的路,知不完的理。

学如积薪,后来者居上。

学到知耻处,方知艺不精。

到处留心皆学问。

泉水挑不干,知识学不完。

做到老,学到老,活到八十还学巧。

聪明的樵夫,应该是既善于砍柴,也善于磨刀的。

聪明来自见多识广。

(阿拉伯谚语) 不愿看的人,比瞎子还瞎;不愿听的人,比聋子还聋。

(法国谚语) 学者的一天,比不学无术的人的一生还有价值。

(阿拉伯谚语) 数不尽的土粒,渡不尽的学海。

(蒙古谚语) 知识无底,学海无涯。

(蒙古谚语) 时间是宝贵的财富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少而不学,老而无识。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太阳落山了,人才感到阳光的可贵。

记得少年骑竹马,转身便是白头翁。

有钱难买少年时。

失落光阴无处寻。

节约时间就是延长寿命。

守财奴说金钱是命根,勤奋者看时间是生命。

时间是最宝贵的财富。

你和时间开玩笑,它却对你很认真。

补漏趁天晴,读书趁年轻。

把握一个今天,胜似两个明天。

清晨不起早,误一天的事;幼年不勤学,误一生的事。

等时间的人,就是浪费时间的人。

最珍贵的财富是时间,最大的浪费是虚度流年。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头方悔读书迟。

挥霍金钱是败坏物,虚度年华是败坏人。

谁把一生的光阴虚度,便是抛下黄金未买一物。

珍宝丢失了还可以找到,时间丢失了永远找不到。

懒人嘴里明天多。

一日无二晨,时过不再临。

熟读游泳学,不如下大河 人在山外觉山小,人进山中知山深。

万事莫如亲下手。

荆条编小篮,看着容易做着难。

不见不识,不做不会。

不下水,一辈子不会游泳;不扬帆,一辈子不会撑船。

不爬崎岖的高山,不知大地的平坦。

见识,见识,不见不识。

天平是轻重的衡量器,实践是是非的试金石。

发一回水,澄一次泥;经一回事,长一回智。

有钱难买经验多。

有知识不会运用,如同耕耘而不播种。

闭眼怎看三春井,出水才看两腿泥。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

听不如看,看不如干。

近水知鱼性,靠山识鸟音。

经常出门的孩子,比父母知道的多。

读千赋者善赋,观千剑者晓剑。

读书如果不与实际结合,知识不过是天空的浮云。

站在森林外边,就不能完全了解森林。

欲知对岸事,就要渡过河。

聪明人听到一次,思考十次;看到一次,实践十次。

舞剑是一回事,作战是另一回事。

(朝鲜谚语) 打铁才能成为铁匠。

(法国谚语)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孔子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三人行,必有我师也。

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孔子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 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朱熹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欧阳修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刘彝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发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于谦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汉乐府。

长歌行》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岳飞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苏轼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李苦禅 立志宜思真品格,读书须尽苦功夫——阮元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陈寿《三国志》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唐诗三百首序》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苏轼 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蒲松龄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三国志》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老子 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如析——陶渊明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朱熹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庄子 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诸葛亮 玉不啄,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礼记》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老子 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杜甫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个高尚的人交朋友。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如析——陶渊明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朱熹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庄子 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诸葛亮 玉不啄,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礼记》 读书的名言 1.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

2.读书使人成为完善的人。

---培根(英国) 3.书籍是在时代的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运送给一代又一代。

---培根(英国) 4.有些书只需品尝,有些需要吞咽,还有少数的应该细嚼。

---培根(英国) 5.人类智慧和知识的形象将在书中永存;它们能免遭时间的磨损,并可永远得到翻新。

---培根(英国) 6.书并不以用处告人,用书之智不在书中,而在书外,全凭观察得之。

---培根(英国) 7.在读书的时候,我们与智者交谈;在生活的事务中,我们通常都是与愚人交谈。

---培根(英国 8.读书使人充实,谈话使人敏捷,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精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严,修辞使人善辩,逻辑使人谨严;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培根 9.书并不以用处告人,用书之智不在书中,而在书外,全凭观察得之. 参考资料:网络

求魔结局以及和仙逆的关系

这位哥们 我也是刚看完《求魔》 但我没看仙逆 前面的问题 我没法回答 后面的关于求魔结局的 我说一下我的理解吧 先说天邪子最后说的话 他说他陪着苏铭,便和苏铭一起消失在漩涡里 “该怎么做,就怎么做,路在你的脚下,谁也不可去干扰,干扰者……你杀了就是。

”天邪子缓缓地站起身,再次看了一眼苏铭。

“为师要走了,回到灭生老人那里,既然他非要参与我的这第九次心变,那么要么就是斩他,要么就是斩我,这是我的事,你不可干扰,也不用干扰,三百多年后……若我失败,你来为我报仇就是。

从这里看出,天邪子在苏铭先成了道无涯,也可以解释后来苏铭夺舍玄藏时天邪子为什么在玄藏的记忆里和结局的 为师陪你。

(这是我找到的,比较认同的)我觉得苏铭最后他把自己夺舍玄葬的生机最后都用来开冥门,复活。

而且他体内的那个世界也是他用生机来创造的,就是相当于他人死了,化作了他创作那个世界的意志,一直看着他爱的人们,不在一个人孤独,而是他可以陪着他们。

他们却看不到他。

而彤彤最后感觉到了苏铭,与之前苏铭说” “我以前无法带给你们什么……唯有现在给你们……一个由我生命凝聚的孩子,来延续我们之间的故事……”苏铭的内心,回荡他的呢喃,这声音融入到了雨萱三人的生命印记里,并在那印记中,融入了苏铭生机之外的,他的生命的凝聚。

“ 我就觉得那个孩子是彤彤,既然是他生命凝聚的,所以她能感受到。

而且最后书结局也说出了 彤彤一直要告诉苏铭的那个秘密“许多年后,大哥哥成了她的爹爹”。

我感觉这是对应上的。

这是彤彤的感觉。

文中这段之前不是还说一个男子的身影,那身影渐渐从模糊成为了清晰,挺拔的身影,一头紫发,带着让人亲切的气息。

再然后,彤彤惊喜的向右看去。

所以我觉得,可能这就是轮回几多到凡尘,多世轮回后苏铭又出现在他爱的人身边(换句话说,活过来了。

原因,没准是悟道更深了。

所以多个轮回后他回来了。

)(当然啦,这个是我猜的,不过也是我想的,我想有一个稍微好写的结局。

不想太悲伤)至于这句 当你知道你是你的时候,你不是你,当你不知道你是你的时候,你才是你。

我是这么理解的,当你知道你是你的时候,就是指苏铭还在活着 奋斗 努力的时候,他不知道他的道是什么,所以他不是他。

当你不知道你是你的时候,你才是你。

是苏铭最后开冥门,整个苍茫中,他消失的时候,他已经知道自己的道是什么,他才是他,可他已经不在了。

既然不在了,他也就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如何了。

(大概我是这么理解的)采纳不采纳不重要,你要是有什么别的理解,要记得跟我说说哈。

我很喜欢这本书,很感动。

看日出的感想

第一篇《黄鼠狼” 与卡里内奇》小说译文万一千字。

情简单。

“我以猎人的身份访问德林县,在旷野里结识了小地主鲍卢台金”。

他邀请“我”到他那里过夜,因为路远,“我们”先步行到了“黄鼠狼”霍尔的家,但霍尔进城去了。

于是由他十五岁的小儿子瓦夏驾车送“我们”回鲍卢台金家过夜。

第二天,鲍卢台金被迫进城跟邻居皮丘可夫打官司去了。

于是“我”一个人出外打猎,傍晚前“我”返回途中,有意顺便来到霍尔的家。

“我”在霍尔的柴草房里住了三天,与他多次长谈,了解了许多情况,学到了许多东西,恰好有一次卡里内奇也来看朋友霍尔。

第四天傍晚,鲍卢台金派卡里内奇来接“我”,于是“我”跟霍尔依依告别。

“次日,我离开了鲍卢台金先生好客的家”。

故事就这样结束。

像标题指明的那样,小说的主人公当然是这两个农奴----黄鼠狼“霍尔”与卡里内奇,尤其是“黄鼠狼”霍尔。

作家对“黄鼠狼”霍尔浓墨重彩,对卡里内奇则轻描淡写。

无疑“我”也是当然的主人公。

小说不仅记录了“我”跟他们两人、特别是霍尔的长篇对话,而且写出了“我”对霍尔的观察、感受与理解。

“我”本人的思想观点、文化素养、性格特征、音容笑貌、言谈举止以至身份经历,也都全盘托出了。

“我”也是地主,而且不是小地主,是奥廖尔人,确切说,出生并居住在奥廖尔省的首府奥廖尔市(不是波尔霍夫县),“我”是个有高文化、出过国的知识分子,关心农民,同情妇女;“我”平易近人,没有架子,虚心向农民学习,四天的工夫,就跟“黄鼠狼”霍尔这样的农民交了朋友。

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简单的情节如下:“我”带着雇佣的猎人叶尔摩莱,傍晚日落前在树林里“守猎”。

为了第二天黎明日出前“守猎”,他们想在附近一个磨房里过夜。

磨房主怕引起火灾,所以拒绝了他们的请求,但最后还是安排他们住在距离磨房一百步远的一个四面敞开的小棚里。

后来,磨房主叫他妻子阿丽娜出来招待这两位不速之客。

原来阿丽娜是一个地主太太的贴身丫头,由于要求与地主老爷的贴身男仆结婚而被撵到乡下。

是她现在的丈夫花钱为她赎的身。

看来叶尔摩莱与她有旧情。

这两个主人公的身世完全是通过“我”、即作家的述说介绍出来。

有些情况则是通过“我”与他(她)两人的对话获得。

这都是“我”的第二手材料。

但“我”侃侃道来,故事娓娓动听,语言朴实精练,人物栩栩如生,充分展现了作家高超的语言技巧与写作才能。

第三篇《从草莓泉水到伯爵管家》译文约一万字。

标题或直译《草莓泉水》,但该泉水不是小说的主题,也不是主要的描写对象,而只是一个“引子”,引出两个被“解放了”、即赎身后的“自由”农民----他们才是小说的主人公。

故事情节非常简单:在初秋八月、天朗气清、阳光灿烂的一个炎热的日子,“我”带着猎犬来到伊斯塔河畔打猎。

泉水从河岸的一条裂缝里喷出,经过峡谷,流入伊斯塔,形成一个泛起涟漪的河湾。

由于炎热难熬,所以来到这个附近闻名的“草莓甘泉”,痛饮了清凉的泉水,自然也就见到了“我”早就认识的那两个农民。

一个叫斯交布什卡,是一个祖宗四代就不知道有姓、来历不明、无家可归、流落在外、吃了上顿、不知下顿的、“既不能认为是人,也不能认为是家仆”的“二溜子”,他现在“寄住”在给主人管菜园的米托洛方的菜园,不知他到底靠什么活着的;另一个叫米哈伊洛?萨魏里甫?“涂蛮”(名?父名?姓),但“涂蛮”这个姓,像第一篇小说里的“黄鼠狼”霍尔一样,也来源于绰号;其字面意义是“雾”,似有“糊涂”之义。

此人曾经是已故伯爵彼得?伊里奇家的管家,在伯爵生前就“已放归为自由人”,他现在七十左右,如今寄住在县城里一个得痨病的旅店老板那里。

这两个人就是本篇小说的主人公。

但核心人物是这位老人。

从他口里,读者知道那个伯爵的故事。

伯爵生前风光了一阵子,但他因此倾家荡产,死于旅馆的客房里。

老人对自己的主人至今有好感,怀念多于埋怨。

看来他是一个相当聪明、颇有见解、比较良善的老人。

第四篇《县医奇缘》译文约八千字。

原文标题直译成《县城的大夫》,该大夫就是小说的主人公。

除了第一段,全文都是这位“县医”的自述:他对“我”讲述他本人在给一个小地主家的姑娘治病过程中亲身经历的一段终生难忘的恋爱故事。

这个爱情故事的情节很简单。

县城的医生应邀下乡,去离城四十多里远的“一个女地主、一个寡妇”家,为她的一个女儿治病。

在治病过程中,两人产生了感情。

姑娘很感激医生,医生为姑娘的美貌所吸引。

双方的文化修养相配,看来也起了不小作用。

但不幸的是,天公不作美,有情人未成眷属,由于农村医疗条件差,离城虽只有四十多里,但道路泥泞,进城买药,来回一次需要几天,姑娘一病不起,折腾几天几夜后一命呜呼。

临死前姑娘勇敢地向医生表白爱情,而医生似乎接受,但仍然保持一定距离。

爱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在医生心里留下了终生的遗憾和永久的记忆。

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译文约八千字。

唯一的主人公是小地主拉其洛夫。

其人其事,小说做了比较全面的介绍:这也是一个正在变穷的小地主。

他至多五十来岁,小说写:“论年龄,拉其洛甫可以做她(即奥丽佳)的父亲”;他年富力强,步履轻快,为人慷慨,待人和善,包括自己的仆人。

“拉其洛夫曾在陆军步兵团服役了十来年,还到过土耳其”。

他不仅当过兵,打过仗,参加过俄、土战争;而且负过伤,住过院,几乎送了命。

他见多识广,谈吐自由,但性情内向。

他结过婚,但三年后妻子因难产病故。

现在他和妻子的妹妹奥丽佳双方有意,最后他带着姑娘离家出走,抛下了他的母亲和家。

这事件在省里引起了轰动。

第六篇《富农奥夫谢尼科夫》本篇译文近两万字。

小说第一主人公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

但从他口里,读者知道一批地主贵族,大的和小的,好的坏的,老式的和新式的,开明的和吝啬的,俄国土生土长的,外国后来的,各种类型都有,其中包括“我”的外公和外婆。

此外,小说还写到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的亲侄子米加。

可以说,如果把小说其他内容去掉,只留下富农奥夫谢尼科夫和亲侄子米加的有关部分,实在也是一篇精彩的短篇小说或散文。

标题就可以改成《奥夫谢尼科夫和他的亲侄子》。

叔侄二人都是小说从正面肯定的主要人物。

特别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简直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第七篇《李郭甫村外芦苇荡遇险》全篇译文约六千字。

写的是“我”和猎人叶尔摩莱到距离李郭甫村十里的芦苇荡里撑船打野鸭遇险的故事。

中间,他们先遇到华而不实的猎人符拉基米尔,“他是地主家一个解除了奴隶身分的仆人”;然后又找到看管一个破木船的渔夫、绰号“干树枝”的老人舒乔克。

“蓬头垢面、破衣烂裳、光着双脚的舒乔克,一看就是辞退了的地主家仆,年纪六十岁左右。

”他先后为地主贵族老爷当过仆从、厨子、车夫,现在是渔夫。

“我们”四人就是坐着他那只破旧不堪的平底木板船在芦苇荡打猎的。

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详细介绍过猎人叶尔摩莱:他是一个枪法高明的好猎手,他能巧妙地用同一个布袋(分成两半)装火药和子弹而不让二者搅混在一起,他能用最次的猎枪打中飞鸟。

本篇则更加突出他的勇敢和聪明,能干和良善。

在本篇,他可以说是“智、仁、勇”三者兼备的“英雄”

本篇可以看成《猎人叶尔摩莱续篇》。

其中还可以节录出一篇精彩的散文:《芦苇荡打猎遇险》第八篇《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译文近五万字,是《猎人日记》中最长的一篇。

但情节很简单。

“我”因为贪恋打猎晚归,回家途中迷了路,后来只好跟五个小孩儿在河湾大草地的篝火旁边过夜,“我”假装睡着了,听到了孩子们的谈话。

“我”如实地记录了他们谈话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家神、美人鱼的迷信和神话,以及当地发生过的一些传说。

这篇小说在写作上的突出的特点就是写景占了很大篇幅,对于日出和日落,朝霞和晚霞,有非常精彩的描写,充分展现了作家屠格涅夫这位语言大师高超的写作才能。

小说对与五个小孩儿的介绍和描写,语言非常朴实自然。

故事真实可信,生动感人。

特别是勇敢、聪明、正直、善良、可爱、可惜的巴夫鲁沙

《猎人日记》把篇幅最长的篇章献给《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由此也可见作者对儿童的这份爱心

第九篇《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本篇的译文近两万字,故事情节也很简单。

“我”打猎(从第二篇可知他是黎明时候打猎)归来,坐在马车上,一路颠簸。

上午(中午前)的天气闷热,车轮干裂得吱吱响。

在路上碰到出殡的队伍,为了避开这“不祥之兆”,车夫赶马向前,结果车轴坏了。

为了买新的车轴,“我们”来到了只有六户穷苦农民的“移民新村”,“我”见到了“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由他陪同到了伐木场买车轴和打鸟,从“我”和他的交谈中了解到卡西杨的身世和为人。

在伐木场度过了后半天,返回新村前见到了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小安娜----可能就是老人的私生女。

最后回到家里,天已大黑。

小说语言朴实自然。

但也有展现作家高超才能的精彩片段。

卡西杨是该主人公的名,小说没有提到他的姓。

“这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侏儒…他的整个身体异常虚弱和瘦小,而他的眼神奇特到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这是“我”对他的第一感的印象,后来“我”问车夫关于他的为人,车夫说他“是个怪人,简直是个疯子,傻子,不会干活儿…他是这样一个不安心的人,真像是一只跳蚤。

不过他歌唱得好”。

车夫虽然说他不会治病,但又说“治好了我的瘰疬症??????”就是这样一个有才能的“怪人”,带着一个小姑娘住在这个贫穷的移民村。

他的家一贫如洗,四壁空空,只有小姑娘刚从树林里拾来的一筐蘑菇。

第十篇《田庄管家》译文约一万四千字。

这不是一般的地主家里的管家,他的儿子当村长,他自己被主人委派掌管庄园,“天高皇帝远”,他成了田庄真正的“主人”或老爷,在庄园当家做主、发号施令。

此人聪明能干,地主老爷喜欢他和赏识他,但当地农民怕他、恨他,骂他是吃人的恶狗。

本篇写的第一主人公是年轻的地主阿尔卡奇?巴夫莱契?别诺契金。

此人是个表面和善、开明,内心冷酷、守旧的人物。

他跟第五篇描写的那位宽厚良善的地主拉其洛夫形成鲜明的对照。

这两篇都是写在一八四七年。

在写作技巧上,本篇和第五篇也可以互相对比。

虽然两个主人公都是“我的邻居”,但一个原先不认识,所以“我”在与他初次见面的过程中逐步地观察、了解和评介他的言行和为人;一个本来就认识,有较多的了解,所以开头就对他作详细介绍,然后再写“我”和他的这次交往和陪同他去田庄“巡视”或“参观”。

第十一篇《田庄管理处》译文约两万字。

小说的情节非常简单。

一个绵绵细雨的秋天,“我”打猎归来,为了找一个避雨的地方,经一个看守窝棚的老人指点,来到安尼耶沃村洛司涅科娃夫人的田庄管理处,被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安排在隔壁的房间里睡觉、休息。

“我”后来透过间壁的空隙看见和听见管理处发生的一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所说、所为。

该管理处就是代表女主人洛司涅科娃夫人管理安尼耶沃村田庄。

管理处虽然由六人组成,但大事小情几乎是一人独断,他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尼古拉?叶列梅奇?赫伏司托夫(名?父名?姓)。

他实际上就是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

虽然小伙子说这里没有“总管”,但尼古拉?叶列梅奇?赫伏司托夫就是总管。

事实上,小说里有几处就这样写称呼他。

小说里写了他在一天里接待的三个人和三件事(买秧苗的商人、林场来求他的木工西多尔、找他吵架的医生保罗),从中可见他的忙碌和精明,也可见他的卑鄙和险恶。

当然,最后说了算的是女主人叶琳娜?尼古拉夫娜?洛司涅科娃?(名?父名?姓),虽然在小说里几处提到她,但一直没有出场亮相。

第十二篇《护林神》本篇译文约八千字。

故事情节很简单。

“傍晚我一人驾着轻便马车打猎归来,离家还有十六里”,天气突变,乌云盖天,接着是狂风暴雨,电闪雷鸣,拉车的母马陷在泥泞中拔不出腿。

就在这艰难的时刻,看林人皮留克“仿佛从大地钻出来”,帮“我”走出困境,把“我”拉到他家。

雨过天清后,皮留克准备送“我”回家,但此时听见有人偷砍树木,于是皮留克到树林(“我”也跟了去)一举擒获了那个农民,带回家中,经我的帮助,皮留克终于放了这个贫困可怜的农民。

然后他送“我”出了树林,分手告别。

故事娓娓动听,真实可信,发人深思,令人感叹。

主人公一家(特别是那个小女孩儿)的贫困和不幸,那个农民一家以及全村(甚至是当时整个俄国)的落后和贫穷,具体而深刻地反映在这篇短短的的小说之中。

小说只写了四个人物。

除了“我”,就是主人公皮留克和他十二岁左右的女儿,以及偷砍树木的那个贫穷农民。

这位主人公是“我”心目中的一个“英雄”。

“我”在描写他的肖像时,带着由衷的喜爱和羡慕;“我”述说他的言行时充满着好奇和敬佩;最后,当看林人放走了那个可怜的农民后,“我”情不自禁地又一次夸他“实在是个棒小伙儿

”&第十三篇《两个地主》本篇译文约五千字。

标题是《两个地主》。

”《猎人笔记》几乎每一篇都要写到、至少提到地主,但此前专门写地主的篇章,除了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就是本篇了。

这两个地主出身和经历不同。

一个是退伍的将军(从当勤务官升到少将,但从未打过战),所以当地主后,始终不减昔日的派头:一个是土生土长、从未在外面任职的、闭目塞听、孤陋寡闻的地主。

这是他们两人的共性,虽然各有自己的特点。

小说完全用叙述文的笔法描写了将军的其人其事;而对这个土老爷,则主要用“我”的一次访问记实以揭露他的外表热情温和、内心冷酷残忍的伪君子言行。

可见小说开场白说“他们是好几个县里十分有礼貌、有善心、并受到普遍尊敬的人”,----原来这是彻底的“反话”

&第十四篇《列别姜市场买马记》本篇译文约一万三千字。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

“我”由于贪恋打猎,不知不觉来到了列别姜,于是下榻于当地一个大的旅馆(因为公爵也下榻于此),然后去马市场买了两匹马。

回旅馆吃完午饭,看公爵和退伍中尉打完台球,然后又去马贩子家买马,但由于公爵的到来而没有成交。

最后“我”在另外一家买了一匹,但“到家”后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原来这是一匹瘸腿的病马,卖马的是一个信誓旦旦的老式地主。

小说还对纨绔子弟出身的公爵和陪公爵玩耍的退伍中卫打台球的场面做了生动的描写。

但写得最精彩的部分还是关于马和马贩子。

本篇开头一段专门写到“打猎的主要好处和快乐”。

“我”先说“打猎的主要好处之一就在于打猎使你们不停地旅行,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这对于闲暇的人是很愉快的。

”然后举了旅行中的许多的不快和不便,“但所有这些不便和倒霉都被别的好处和快乐补偿了”。

其实,这“别的好处和快乐”就是因为“我”在打猎旅行中能获得许多“见闻”。

《猎人笔记》其实就是“我”的《打猎旅行见闻录》。

第十五篇《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本篇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标题直译是:《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

“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黑点前是名,后是父名)是尊称,因此也可译为“尊敬的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

本篇写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的为人,以及她收养与培养侄儿的情况。

但这位侄儿学画没有成功,白花了她的钱和心血。

本篇主人公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她出生贫穷的地主世家”,不仅她,她的祖辈几代都是穷地主;她现在五十来岁,很早就守寡;她没有多少文化,但很聪明;她为人善良,思想自由。

她是“我”这样的青年人敬爱的“老妈妈”。

在《猎人笔记》中,这是以主人公的“名和父名”这种尊敬的称呼为标题的是唯一的一篇。

“我”对她的敬爱和崇拜,溢于言表。

第十六篇《俄罗斯人之死》本篇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原文标题直译是一个《死》字。

根据内容译成《俄罗斯人之死》。

作者先后写了五个俄罗斯人的死,他们的死因和临死时的心态,以及周围人的反应,特别是“我”的思索和感慨。

结尾的一句话,就是本篇的主题:“是的,俄国人的死是奇怪的!”第一个“死”的是伐木场上被伐倒的大树压伤致死的包工头马克西莫;第二个“死”的是在地主家干活儿的一个农民,他“在谷物干燥房被大火烧得半死”,被人拉出了来后不久就死在自己的炕上;第三个“死”的是一个患“疝气”的磨房主,“小肠串气”这病本来好治,但他耽误了治疗,而且一误再误,不治而死。

第四个“死”的是“我”大学时的同学阿威尼尔?索洛哥乌莫夫。

他大学未毕业,无家可归,为生活所迫,带着肺病在地主家当家庭教师,不久就死在他家里,“我”对他怀着美好的记忆和深切的同情。

最后,第五个死的是一个地主老太婆,她是病死的,死得也很平静,临死前还从“枕头底下拿一个卢布想支付牧师的祷告费”。

小说的结尾言简意赅,幽默风趣,非常精彩。

“我”的结论是:“俄国人的死是奇怪的!”第十七篇《酒店赛歌》本篇译文约一万六千字。

标题可以直译成《歌手》或《两歌手》,但根据故事内容意译成《酒店赛歌》。

小说主题就是两个歌手在郭洛托夫卡村一个孤零零的酒店赛歌的具体过程;但小说主人公除了这两个歌手----小包工和土耳其人亚什卡,还有酒店老板尼古拉?伊万雷奇、“笨蛋”沃巴杜伊、“眨巴眼”莫尔加奇、以及大力士“野老爷”。

他们是听众,也是裁判。

这些人物个个都有绰号,都有特点,可以说个个都是下层社会的“能人”。

这些平民百姓能在艰难的人生道路上生存,总有这样或那样的“能力”。

小说对这些人物有概括、精彩的描写。

此外还有“我”,不用说,是当然的主人公。

小说的情节大体如下:郭洛托夫卡村位于山坡上,一条峡谷直穿村街的中央.离峡谷源头几步远的地方有一个小酒店,店老板尼古拉?伊万雷奇是个机灵聪明而有影响的人物。

在七月的一个炎热的夏日,“我”路经此地,进酒店歇脚避暑,正当两个歌手在三个听众兼裁判的鼓动下准备赛歌。

赛歌前“我”把这三个人物做了简要的介绍。

然后是赛歌的具体过程,直到赛歌结束、“我”离开酒店。

第十八篇《小地主卡拉塔也夫的爱情故事》?本篇译文约一万六千字。

不到三十岁的卡拉塔也夫爱上了离他家三十多里一个财主和女地主老太婆的丫鬟玛特辽娜----“一个美丽、聪明、善良的姑娘”。

他愿意出高价(五百卢布)为她赎身,但遭到老太婆的拒绝,并因此把她遣送到一个草原村子吃苦受累、挨骂受气。

后来,在一天夜里,勇敢的卡拉塔也夫驾车把可怜的玛特辽娜带回到自己家,从此两人过着甜蜜的生活。

但好景不长,由于他们、特别是玛特辽娜的疏忽大意,他们竟驾雪橇车经过女地主家,偏偏在路上正面碰上了老太婆的马车。

事情败露,女地主状告他们,并穷追猛打,纠缠不休。

最后玛特辽娜决定自首,此后就石沉大海,缈无音讯。

从此情侣永别,成了千古遗恨。

由于这件事,小地主卡拉塔也夫负债累累,变卖家产,远走莫斯科谋事。

在莫斯科一年,差事还没有着落。

但他决心不回家乡,而是“要死在莫斯科”。

从他背诵和低吟《哈姆雷特》那些诗句、以及他的悲观绝望的心情:“死,就是熟睡”,他以后的生活和结局,可想而知

&第十九篇《幽会》译文约九千字。

《幽会》是《猎人笔记》中四篇(第四篇、第二十篇、等)以爱情为题材和主题的短篇小说之一,也是唯一一篇以《幽会》这类爱情用语为标题的小说。

《幽会》写一对青年情侣离别前最后一次“幽会”的情景。

男方“是一个阔少爷宠爱的仆从。

”女方“是一个年轻的农家姑娘,”一个“苦命、可怜的孤儿”。

看来二人之间已经有了一段爱情关系,但男方的感情不深,在离别前表现冷漠,而女方的感情真挚热烈。

所谓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但男女双方也只是普通的“话别”,毫无色情方面的描写。

“我”在“埋伏地”偷看和偷听《幽会》前,本章开头用了很大篇幅描写秋天小桦树林里雨过天晴的景色,写得十分精彩。

第二十篇《希格雷县的哈姆莱特》译文二万一千多字。

本篇的结构简明好记:一次打猎的旅行中,“我”得到邻村一个小地主的邀请,去他家赴宴。

宴会之后,大家又回到客厅打牌。

“我”勉强等到了晚上,吩咐自己的车夫在明天早晨五点钟套好马车,便去就寝。

那天晚上,“我”和他睡一间房,两人都睡不着。

于是就开始交谈,他对我敞开心怀,打开了话匣,讲了自己悲剧性的经历:他出生于一个地主贵族家庭,他父亲是个退伍的大校军官。

但在他的记忆中,没有父亲,只有母亲。

他是母亲一手培养长大,母亲专门为他请了一个德国人当法语家庭教师。

他刚满十六岁,母亲辞退了法语家庭教师,亲自送他到莫斯科进了大学。

不久母亲去世。

他的家产和几处领地委托他的亲叔叔代管,实际上被这位在当地颇有名气的检察官叔叔所“掠夺”,不过也留了小部分给他,但他几乎全部卖掉,在外国留学的三年中花掉了。

他先在德国,“在柏林就住了八个月”;后来转到意大利,度过了两年,其中有半年,他与一个德国教授的女儿恋爱,后来回到莫斯科,但因为受不了谣言中伤,不久就离开莫斯科。

回到自己的村庄,又很快跟邻村一个女地主的女儿正式结婚。

结婚后他才发现妻子受过无法医治的心灵创伤,此事他妻子一直不说,他也一直不晓。

婚后第四年,他妻子因第一胎难产死去,从此他过着凄凉、孤独、颓废、无聊的单身汉生活,穷困潦倒之余,如今他只得常去邻村地主家“串门”混吃。

关于自己的性格,他的评价是两点:一、穷;二、安分了。

他一再声明自己是普通人,不是独特的人,但他的言行表明:他是怀才不遇、愤世疾俗的破产地主,一个有个性、有良心、有思想、有才华、有自尊心、有追求的青年。

他以莎士比亚一部有名的悲剧《哈姆莱特》的主人公“哈姆莱特”自诩(或自许)。

本篇标题《希格雷县的哈姆莱特》就源于此。

读完《童年》后的感悟

《最后一次演讲》读后感  当我读完《最后一次演讲》,我为闻一多先生的“视死如归”而感动,我的心里充满的是愤怒、敬佩和感动。

  我愤怒当时社会的黑暗。

就像闻一多先生在演讲中的质问:“李先生究竟犯了什么罪

竟遭此毒手

他只不过用笔写写文章,用嘴说说话,而他所写的,所说的,无非是一个没有丧失良心的中国人的话,大家都有一支笔一张嘴,有什么话可以拿出来说啊,为什么要打要杀,而且又不是光明正大地来打来杀,而是偷偷摸摸地暗杀——这成什么话

”我愤怒就是这样柔弱的读书人会遭此毒手。

我愤怒那些丧失良知的中国人还不如外籍友人——“自从李公朴先生遇害以后,原本不住在西仓坡大院的西南联大美籍教授温德先生,便住进了......”“孩子,你的父亲,我的老朋友闻一多先生是个好人,有人想要杀掉他,中国人民不答应,我这个美国人也不答应。

......孩子,你看,我还像个称职的哨兵吗

”  我敬佩当时以闻一多先生为代表的民主人士。

原本闻一多一家可以安全启程北上,可为了好友,为了伸张正义,为了自己心中的信仰,他选择以生命为交换。

“特务们先后给闻一多寄来了两次子弹......‘如果不听我的话,我就在那个时候结束你的性命’”“闻一多仅仅淡然一笑,便把信和子弹扔进了纸篓。

”这就是知识分子的骨气,这就是最勇敢的斗士,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我感动闻一多先生以贫乏的物质武装起来的高贵精神。

“闻一多一家在这8年当中,住过茅棚,喝过稀饭,饿过肚子,刻过图章,写过文章,游过行,......”“可对于贫困交加的闻一多一家来说,......而今天,一定要让孩子们吃饱。

”即使这样,闻一多先生斗志昂扬“斗士的血不会白流,反动派

你看见一个倒下,可也看得见千百个继起的。

”  都说知识分子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一群人,可就是这样一群人站在历史的风口浪尖引导我们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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