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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感言文言文

时间:2018-10-16 10:08

用文言文写的退休感言

正式的叫法是“致仕”。

《尚书大传.略说》:“大夫七十而致仕,老于乡里。

”  古代没有“一刀切”的退休制度,官员退休需要自己请辞,皇帝还要假意挽留,最终才实现将官职交还皇帝,称作“以礼致仕”。

“致仕”,即“交还官职”。

  由于退休需要自己先申请,于是就有了很多说法,如:请致、致事、致政、休致、告归、告奉养、告病归等。

如何用文艺的话表达,或者用文言文表达‘我每天都在感慨为什么时间过得这么快,还有好多工作没做完’

曾记否,昔日美好时日,转懵间,几近走远;曾几何时,我们共悲同泣,我们展望未来,此刻,惟怆然涕下;离不舍,聚何夕,汪伦长白又何及;相守难,相别易,鸿鹄展翅傲天地

退伍老兵感言

冬季的天空低沉压抑,带给人们丝丝忧愁。

亲爱的老兵,你们即将离开曾奉献青春的驻地,你们即将卸下被血汗浸润过的领花、肩章。

但你们不要伤心,不要流泪,请相信这片土地,你们曾默默耕耘的土地会记得;这片蓝蓝的天,这片注视你们为国奉献青春的蓝天会记得。

当然,我们更会记得。

想那时,我一个愣头青年初来军营,周围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陌生的,但却又那么具有吸引力,吸引我去了解融入。

是你接过我手中的行李,是你递给我一杯热水……旅途的疲惫在你无微不至的关怀下渐渐消失;是你带领我走过了新兵训练:学会了第一次踢正步,学会了第一次走队列,学会了第一次组装枪械,学会了第一次射击……在你的教导帮助下我终于扛上了梦寐以求的钢枪,成了一位合格的共和国军人。

哪怕道一万声感谢都无法表达我对你们星火相传的感激。

现在,老兵,你们要走了,我要用发自内心的声音来为你们饯行

“伊犁河谷风光好,田野葱茂碧水遥。

塞外江南人赞美,猴头意欲窃蟠桃。

”诗人这样赞美我们的驻地伊犁,你可知道塞外江南的美名正是因为有了我们军营的存在才更胜江南。

生在和平年代的我们牢牢记住了参加国家建设的从军宗旨。

扎根边疆,建设边疆。

犹记得那次老兵们为了边疆的绿化在不到一天的时间里,植树造林一千多亩,难道说这不值得我们新兵学习吗

还有那次助民劳动,老兵们不顾水渠的脏、臭,毅然跳下去,带领我们新同志提前几小时就完成了水渠清理任务,难道说这不是我们新兵最好的榜样吗

老兵,我从你们身上看到了人民战士的伟大,学到了应该续承的光荣传统。

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你们无怨无悔、坚定不移的行动中展现得淋漓尽至。

“南北驱驰报主情,江花边草笑平生。

一年三百六十天,都是横戈马上行。

”爱军尚武是我们军营生活的主旋律。

夏季是我们一年中训练最艰苦的阶段,在面临陌生的训练科目时,老兵,是你们无微不至的教导成就了我们过硬的军事素质。

那天,在障碍训练场,面对眼前的障碍,我们这群新兵还在发呆时,只听耳边“嗖”的一声,老兵,你已经从起点出发,如离弦之箭越过了高板墙,翻过了低桩网,如入无物之境一般。

在大家惊叹不已的时候,你早已到达了终点,目光满含坚定地对我们说:“障碍就是这样跑的,只要大家多练,你们也能行。

”老兵,我们就是这样在你们的鼓励下练就了过硬的军事素质。

在这个过程中,你们教会了我们如何自我调节,如何战胜自己,更为重要的是你们使我们明白了什么是革命乐观主义的精神,什么是热血男儿的气概。

当兵的艰辛因为有你们的陪伴,成了我们军营生活中一段最美好、最快乐的记忆。

亲爱的老兵,我知道你们都想留下,继续为祖国奉献自己的青春,继续为边疆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也很想你们都留下,但是天下哪有不散的宴席,今天的分别只不过是另一段征途的起点。

老兵,我相信你们无论走到哪里都是最棒的,因为你们曾是光荣的人民战士。

千句的赞美、万言的歌颂都不够、也不足以赞颂你们的军旅生涯。

我只想说一句:老兵,您辛苦了

中国评书研究的现状与思考是什么

评书是中国民间优秀的口头文学形式之一,深受老百姓的喜爱。

但学术界对评书的研究相当有限。

相对于诗歌、小说、戏曲的研究,评书研究显得更加寥落。

正统的学术界和艺术界并没有给它应有的地位,偶有学者涉及,也是在研究小说、戏曲、曲艺时顺便提及。

如倪钟之的《中国曲艺史》①,蔡源莉、吴文科的《中国曲艺史》②,姜昆等主编的《中国曲艺通史》③、《中国曲艺概论》④,他们在梳理源远流长而又纷杂旁乱的曲艺的起源、发展、流变、分类时,是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才不得不涉及曲艺中的评书这一较大的门类。

  早在20世纪30年代,连阔如发表了《评书的起源》一文,引发了一场学术争鸣。

1934年8月9日《新北平报》文艺版刊登了署名金禅雨的文章《与阔如先生研讨“评书”的发源》,在一个月内分五次连载,连阔如又以《答禅雨先生研讨的“评书发源”》为题,也分五次在报纸上连载,给予回应。

他们的辩论,使评书艺术的起源研究走向深入。

“这是距今整整70年前,媒体上第一次公开探讨、争论评书理论问题,可以说开了中国评书理论研究、探讨之先河。

”⑤但这种良好的开端并没有引发评书研究的热潮,之后,学术界对评书的理论研究依然冷寂。

  笔者搜罗各种和评书有关的研究,发现只有几部专著:  孙楷第在1953年《论中国短篇白话小说》一文的基础上补充修订而成的《俗讲、说话与白话小说》⑥,收入了五篇论文,其中《中国短篇白话小说的发展与艺术上的特点》对从唐代“转变”、宋代“说话”到明代“短篇小说”的演变轨迹及其艺术特点作了系统的论述与分析;《宋朝说话人的家数问题》讨论了宋代说话四家的门类;《说话考》、《词话考》论述了宋代说话、元明词话的渊源、沿革以及因承关系,点明元明词话即宋代说话,并论述了词话的体制和词话之“词”的三种解释。

《唐代俗讲轨范与其本之体裁》主要探讨了唐代讲唱经文中的唱经、吟词、吟唱与说解之人、押座文与开题、表白等诸多方面的问题。

此书对后人研究中国古代说唱文学的发展、沿革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郑振铎在此书第一版《论中国短篇白话小说》的序言中称赞此书:“许多见解是很精辟的,许多材料是第一手的,足以供研究者作为依据的。

”⑦  叶德均《宋元明讲唱文学》⑧,1957年出版。

宋元明讲唱文学在曲艺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它上承唐代的俗讲,下开近代说唱艺术的先河。

该书对宋元明讲唱文学的系统论述,受到后代曲艺研究者的高度重视。

全文分“讲唱文学的一般情形”、“乐曲系讲唱文学”、“诗赞系讲唱文学”三个大部分。

“讲唱文学的一般情形”说明了乐曲系和诗赞系讲唱文学的特点,论述了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乐曲系讲唱文学》论述了乐曲系讲唱文学的发展和流变,介绍了宋元以来的小说、叙事鼓子词、覆赚和诸宫调、驭说、说唱货郎儿的情况,也分析了当时流行的陶真、叙事乐曲道情、叙事莲花落等的特殊情况。

《诗赞系讲唱文学》论述了诗赞系讲唱文学的发展和流变,介绍了宋代的涯词和陶真,并以主要篇幅论述了词话的体裁特点,以及从词话到弹词、鼓词的发展过程,指出明代诗赞系讲唱文学主要是南北通行的词话和流行于南方的陶真,陶真一系嘉靖年间改名为弹词,词话一系在明清之际的北方称为鼓词。

  陈汝衡早在1936年用文言文写过《说书小史》⑨,1958年在《说书小史》的基础上用现代汉语写成《说书史话》⑩,本书和《说书小史》相比有了很大的不同和提高。

陈汝衡的主要贡献在于详尽地描述了说书艺术的历史轨迹,从先秦到隋代做了简要的勾勒,但对于“唐代说书”、“北宋说书”、“南宋说书”、“元明说书”、“清代说书”则有较为详尽的说明,脉络清楚,论证严密,在很多地方都有独到的见解,后世学者凡要阐述说唱艺术的历史和发展轨迹的,大都要参照此书。

不过这里的说书不单包含现代意义上只说不唱的评书,更包含只唱不说或又说又唱的弹词、鼓词、子弟书、快书、河南坠子、道情、四川竹琴、广东的龙舟和南音等。

1979年陈汝衡又出版了《宋代说书史》B11,按照《说书史话》划分的几个阶段“断代”去写,原计划分别写成《宋代说书史》、《元明说书史》、《清代说书史》之类,可惜只完成了《宋代说书史》。

陈汝衡还关注说书艺人,写成《大说书家柳敬亭》B12、《说书艺人柳敬亭》B13两书。

作为几十年来一直对说书艺术倾心研究的理论家,陈汝衡的成就是不言而喻的。

  程毅中于1964年出版了《宋元话本》B14一书,该书介绍了说话的渊源、宋元的说话、话本的编写和流传;对“讲史”的名目、体制、题材、主题思想、讲史的历史真实和艺术真实,“小说”的题材、篇目、本制、思想性、艺术性,以及“说经”的诸多问题作了精当的分析,本书还从话本的历史意义、话本在小说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话本对其他文学作品的影响诸方面来强调宋元话本在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

  1980年出版的胡士莹的《话本小说概论》B15追溯了说话的起源和演变,辨析了“话”、“说话”、“话本”的概念,说明了话本与小说、话本与平话、话本与诗话、话本与词话的关系,唐传奇、通俗文学与话本的关系,元、明的说书与话本的关系,清代说书与拟话本的关系。

该书也考证了宋代说话的家数,点明了宋代话本的政治倾向和艺术特色,对公案小说和讲史也有专章论述。

该书作者从六十年代起四易其稿,至1980年才出版,可谓精心结撰。

全书十八章,作者旁搜博引,资料翔实,研究透彻,使得内容非常丰厚,赵景深先生曾评价此书是“研究话本的百科全书”。

  以上介绍的几位学人在评书的研究方面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然而,就其研究的对象来说,基本上是“古代说书”,用广义的说唱文学的标准来衡量,还不是对现代意义上的评书的研究。

严格地说,现代意义上的“评书”研究只有以下三部专著:  一是谭达先的《中国评书(评话)研究》B16。

  谭达先是著名的民间文学专家,他自1953年开始研究中国民间文学,1982年出版了《中国评书(评话)研究》。

他一生出版专著40余部,《中国评书(评话)研究》一书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全书分上下两篇,上篇探讨“评书的特点”,“评书的作用”,“评书的产生、发展”,“评书的种类”,“评书的传统艺术形式:无韵评书”,“评书的新创艺术形式:有韵评书”,“评书的情节结构”,“评书的人物描写”,“评书的语言特色”,“评书的表现手法”,“评书的套语、赞赋、韵语”共11个部分;下篇收有中国近代评书传统作品选:《武松大闹石家庄》(山西有韵评书)、《李太白赶考》(四川评书)、《古城相会》(苏州评话《三国志》的一回)、《打黄盖》(扬州长篇评话《三国》的一回)、《天波府比武》(苏州长篇评话《杨家将》的一回)、《武松打虎》(扬州评话)、《西门豹治邺》(吉林评书)等,让我们了解了中国南北方评书、评话作品的基本面貌。

书中还附录了八个城市评书(评话)的活动资料选:1914年北平的书馆和艺人简况、20年代北平的评书和唱曲、20年代的江苏无锡书场、20年代苏州书场和名家一览、30年代上海说书场、30年代的福州说书场、30年代的山西太原说书场、30年代安徽芜湖说书简况、20年代以来广州粤语说书简介等。

这些资料虽为一鳞半爪,但勾勒了当时书场说书的概况,有助于我们了解南北评书和南方评书的演出状况。

作者还介绍了扬州评话的流派,广州粤语说书的“十忌”、“十要”、“八法”、“七情”。

作者用功甚勤,搜集颇细,资料翔实,这是非常可贵的。

但把评书归为有韵评书和无韵评书两大类似有不当。

比如狄来珍是著名的竹板书演员,他的《武松大闹石家庄》乃是竹板书作品,竹板书和评书乃是两个不同的曲艺曲种,不宜把竹板书和评书混为一谈。

  二是汪景寿、王决、曾惠杰于1997年出版的《中国评书艺术论》B17。

  该书侧重于北方评书,对于南方评书和南方评话则不作论述。

全书用十二章——“历史源流”、“发展过程”、“美学意蕴”、“艺术特色”、“龙蛇笔法”、“结构手段”、“表演手段”、“杰作赏析”、“书目评介”、“名家评点”、“新人点将”、“前景展望”——来论述北方评书艺术。

全书最有分量的是对“梁子”、“柁子”、“扣子”、“开脸”、“赋赞”、“摆砌末子”、“拨口”、“定场、收场”的结构手段的具体论述,对“说”、“演”、“评”、“噱”、“学”等表演手段也有具体分析。

此书还挖掘了评书的美学意蕴,把评书的艺术特色归结为细腻、逼真、传神、幽默。

对《岳飞传》、《三国演义》、《兴唐传》、《三侠五义》、《聊斋》等著名书目也有全面的分析和评价。

此书是迄今为止评书研究中比较有分量的著作。

  三是张啸涛于2008年出版的《评书——中国国粹艺术读本》。

  全书分为“可溯之源长——评书溯源篇”、“遗失的龙票——形成发展篇”、“江山代有才人出——繁荣兴盛篇”、“吐故纳新——改革创新篇”、“评书界的新生代——晨光熹微篇”、“评书艺术的传播与发展——历久弥新篇”六大部分,以时代发展为线索,深入浅出地介绍了评书艺术的形成、发展、繁荣、革新和现状,线索清晰,简单明了;以说书艺人为重点,介绍了莫后光、柳敬亭、双厚坪、石玉昆、潘诚立、连阔如、王少堂、王杰魁、陈士和、袁杰英、品正三、固桐晟、陈荫荣、马连登、袁阔成、李鑫荃、单田芳、刘兰芳、田连元、连丽如、何祚欢、田战义、刘朝、张少佐等各个时代杰出的评书艺人。

“中国国粹艺术读本”旨在“向国人、尤其是青少年传播我们传统的民族艺术,也向全世界展示中国文化的精粹”B18,因此,该书也就带有介绍性、描述性和普及性的特点,学术性不足。

  相隔十年甚至二十年才出一本专著,可见评书研究的寥落。

这种局面相对于诗文、戏曲、小说的研究不能不令人慨叹。

  近年来有关评书的论著很少有对评书的本质特征、评书的文本文学、评书的表演技巧等内部规律进行探讨,研究者的目光集中在对评书艺术家的关注上,成果则多为传记,如宫钦科的《刘兰芳说书的故事》B19、李微的《刘兰芳评传——中国说唱艺术丛书》B20、萨仁图娅的《声贯九州田连元》B21、徐勍的《口舌人生:评书艺术家徐勍自述》B22、单田芳口述、奚青汶编的《单田芳说单田芳:磨难篇》B23、邢绍忠、王成禄的《单田芳评书艺术研究》B24、簔笠翁的《醒木惊天连阔如》B25、张继合的《且听下回分解•单田芳传》B26和《评书大师单田芳的传奇一生》B27等。

  专著如此,有关评书的单篇论文也集中在对评书艺术家的生平介绍或艺术评价上,如王满仓、牛双喜的《叛逆者——访著名评书表演艺术家田连元》B28、郝衞群的《连氏父女的评书缘》B29、李小娟的《著名评书家何祚欢笑说人生》B30、徐勍的《评书少年闯江湖》B31、崔金生的《评书大家连阔如》B32、陈连升的《献身曲艺无怨无悔——忆恩师王决》B33、苏运生的《刘兰芳:曲艺幽兰声名流芳》B34、马岐的《忆恩师——评书艺术家陈荣启》B35、程汪红的《献身评书痴情不悔——徐勍从艺60周年研讨会综述》B36、王池良的《南北评书评话交流的使者——我的老师刘兰芳》B37等。

当然,对评书演员本身的关注是应该的,对他们的研究有助于让我们了解他们如何成长为著名的评书艺术家。

他们的出身、经历、对人生磨难的正确对待等,都对后人有着重要的启示;他们对评书事业的执着追求、在艺术上的转益多师、精益求精,更值得后人学习。

不过,对评书艺术本身研究的缺乏却是不应该的。

  对评书作品本身、评书的内容和风格的研究比较少,只有下列论文有所涉及:杨佩琴的《单田芳评书的艺术风格》B38从干净利落的快节奏、融汇情理的知识、跌宕起伏的情节、通俗简练的语言四个方面高度评价了单田芳的艺术才华。

方珍平、詹秀华的《单田芳说书艺术风格——兼谈评书的特征》B39从语言艺术独具的魅力、声情并茂的现场表演、借今说古的时代色彩三个方面细致分析了单田芳说书的高超的艺术造诣。

潘伊川的《民本思想与民族意识是传统评书的底色——与曲艺专家戴宏森一席谈》B40以对话的形式探讨了评书的起源、评书题材的变化、怎样看待传统评书“脸谱化”、评书怎样表现老百姓的政治理想和道德追求、评书中的爱国思想和民族意识以及评书对国民价值体系的建构的影响等,虽然涉及问题很多,但因是谈话形式,显得不够深入和透彻。

吴文科的《刘兰芳评书说演的声韵美及其当下意义》B41多方面分析了刘兰芳激情洋溢、豪迈雄浑的声韵美特点,认为这种特点对目前不够重视声韵美的曲艺舞台是一个启示,并能给更多从事评书表演的女评书演员增添信心。

  2000年后,探讨评书传播的文章逐渐增多。

史艳芳的《电视评书的形式开拓》B42以大型电视评书《辽沈战役》为例,说明“三说一评”和声画结合的形式使得电视和评书达到了双赢,这是拓展电视评书表现功能的一次新的探索和尝试。

蔡连卫的《“杨家将”故事传播情况综述》B43从历史上的杨家将到正史、野史中的杨家将,从通俗小说中的杨家将到戏曲、评书中的杨家将,再到电视、电影乃至网络中的杨家将故事的传播资料作了系统的搜集和整理,并认为目前杨家将故事的传播相对萧条的主要原因在于,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并张扬个性的功利时代,使得人们不再关注杨家将故事承载的传统思想文化和道德观念。

李春瑜的《单田芳“三卖”评书与商业模式》B44虽然是站在经济管理的立场上谈商业模式,但对评书如何与市场经济挂钩、评书如何适应现代传媒手段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评书表面“火爆”的背后,评书艺术的濒危,引起了一些人的关注,他们把评书艺术的保护和发展提上了议事日程。

王晨波的《当评书成为往事》B45描述了评书危机的现状,现在的评书演员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子女从事评书工作,有的评书演员甚至改行,冲进影视圈,评书的断层不只断了一代,而且在艺术上精益求精的执着态度也很罕见。

王晨波的另一篇文章《田连元:“评书不会死”》B46则让人稍微有点乐观,田连元认为评书主要通过一个人、一人多角的形式讲述故事,这是其它艺术形式所没有的,因而评书具有不可取代性,评书自有它固定的受众群,只要人类存在,评书就会存在,因为人不能不听故事。

吴文科的《中国曲艺——当下困境与发展对策》B47认为缺少具有经典品格的新节目、缺少高素质的创演人才、艺术传承的传统机制被破坏、对曲艺传统的误读和专业知识的缺失、对曲艺基础知识的普及和教育不够、曲艺理论和评论的薄弱等是包括评书在内的曲艺目前面临的大问题,并提出了国家政策扶持、兴办各级各类曲艺学校、营造正确舆论等一系列的措施。

吴文科的《按照文化事象的自身规律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曲艺曲种的保护为例》B48、庆遂增的《学会念曲艺生意经——曲艺走向市场之我见》B49、冯光钰《曲艺学学科建设与曲艺音乐研究——中国艺术研究院曲艺研究所成立20周年感言》B50、蒋慧明的《传播与传承——略谈如何有效利用现代传媒促进传统曲艺的保护与发展》B51都在为曲艺的保护和发展出谋划策,不过这大多是就整个曲艺而言,并非针对评书。

  至于评书与姊妹艺术之间的关系,更是少有人关注。

翁偶虹的《北京话旧》B52一书中有《评书与戏曲》一文,认为评书的“最忠实的听众,当属戏曲演员。

他们对于听书的爱好,不仅是娱乐消遣,而是汲取营养、解疑求知。

”B53他还用大量的事实证明:“评书与戏曲,可以说是血缘相依的姊妹艺术。

戏曲演员能于评书中吸取营养,而评书艺人也能于戏曲中吸取营养。

”B54这是目前笔者所见唯一一篇把戏曲和评书相提并论的文章。

作者本身是戏曲剧作家,所述之事均为自己亲身经历,此文有很重要的价值。

蒋方才的《论评书与小说的联系及区别》B55认为:小说与评书有相同的渊源,小说在发展过程中孕育了评书艺术,评书从明末清初的小说中分离出来;小说与评书又是两个不同的艺术概念,它们在欣赏方式、讲述故事、塑造人物的方法、环境描写、语言等方面都有区别。

无论他的论述是否准确,都是难能可贵的,因为这样的文章数量极少。

  总之,曲艺理论的研究非常薄弱,全国只有中国艺术研究院曲艺所一个专门研究曲艺的机构,曲艺所的研究人员长期以来只有蔡源莉和吴文科两个人,况且蔡源莉已经退休。

专门发表曲艺文章的刊物也只有《曲艺》一家。

大学校园里也很少有开设曲艺课的。

曲艺如此,评书更是如此。

评书作为曲艺中比较大的曲种之一,虽然依然活跃,但面临很多困境。

对它的研究,除了评书演员的传记之外,专著只有三部,单篇论文也不很多,这种现象值得我们深思。

不过,这种局面也让我们后学者的研究有了很大的空间。

  在我们对评书的研究现状有了清楚的了解之后,才能进一步深刻认识到评书研究的意义和价值:  (一)可以增进对社会史、文化史、曲艺史的认识和了解。

  评书的孕育、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当时的社会条件,对评书的研究,自然有助于对社会史的了解。

在人类文化史的演进过程中,“雅”与“俗”始终扭结在一起,既对立又互相渗透,雅文化经常接纳俗文化中的雅化部分,俗文化时时转化为雅文化。

评书是通俗文学,小说是被雅化了的俗文学,但它们一开始是扭结在一起的,《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小说大多由文人在“说书”的基础上加工而成,而这些小说形成之后,又影响着“说书”艺术的发展。

它们之间的关系,反应着雅文化与俗文化的关系。

评书作为曲艺中的一个大的门类,它的发展、变迁反映着曲艺史的发展变迁。

因此,研究评书有助于对社会史、文化史、曲艺史的认识和了解。

  (二)有助于推动评书艺术理论的建设。

  目前,导致评书低迷的原因很多,其中学术界对评书艺术关注不够,是重要原因之一。

学术领域的“缺席”和“失语”使得评书理论自身建设不足。

评书艺术发展的不自觉和理论的不自觉不无关系。

笔者希望自己的研究,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使学界高度关注评书理论的建设。

  (三)有助于评书艺术优秀传统的继承和发扬。

  评书长时间以来吸引着众多的听众,让人们如痴如醉,这和评书自身的优秀艺术传统是分不开的。

但是,目前评书却遭遇了寒流。

通过对评书的研究,尽可能多地发现评书艺术的优长,寻找它自身的不足和缺陷,对于评书的保护和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四)可以树立并坚定评书艺术在未来社会继续存在和发展的信心。

  现代社会,日新月异,新的科学技术不断产生,也不断催生新的艺术样式,人们的审美情趣也有变化和提高。

作为传统文化的评书艺术在客观上受到严峻的挑战,评书目前的低迷状态,让人们怀疑它的生命力。

评书是否可以长期存在,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成了人们心头挥之不去的疑问。

评书要想生存,就必须认识到时代的特征和自身的不足。

评书如何充分表现自身的审美内涵,如何更好地跟上时代的发展,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口头文学是评书最本质的特征,它以讲故事为己任,通过对评书本质特征的挖掘,我们应该坚定评书可以继续存在的信心。

评书是口头语言,只要人们用以交流和交际的口头语言不消失,评书就不会消失;只要人们还有听故事的愿望,评书就有存在的必要。

  (五)可持续开发的研究项目。

  对评书以及评书研究的现状有了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以后,可以拓展研究的视野,并进一步深化研究。

  一个时代的评书有一个时代的面貌,如“清末民初的评书研究”、“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评书研究”、“20世纪50年代的评书研究”、“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评书研究”等,都可以结合当时的社会大背景做深刻的挖掘。

对具有代表性的评书作品本身也可以作深入、细致、具体、系统的探讨,如对《聊斋志异》、《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等,可以对比评书和小说的关系,发现它们的相同和差异,在对比中揭示评书与小说两种文学样式的内部特征以及它们的本质区别。

而对《三侠五义》、《岳飞传》、《杨家将》等评书可以结合它们产生的时代背景和当时人们的审美情趣,探讨它们取得巨大成功的原因。

对评书演员的研究、对戏曲和曲艺的关系等问题,也有必要继续深入。

  注释:  ①倪钟之《中国曲艺史》,春风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

  ②蔡源莉、吴文科《中国曲艺史》,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版。

  ③姜昆、倪钟之(主编)《中国曲艺通史》,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④姜昆、戴宏森(主编)《中国曲艺概论》,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⑤簑笠翁《醒目惊天连阔如》,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年版,第57页。

  ⑥孙楷第《俗讲、说话与白话小说》,作家出版社,1956年版。

  ⑦孙楷第《俗讲、说话与白话小说》,作家出版社,1956年版,第2页。

  ⑧叶德均《宋元明讲唱文学》,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后又被叶德均《戏曲小说丛考》收入,中华书局,1979年版。

  ⑨陈汝衡《说书小史》,中华书局,1936年版。

  ⑩陈汝衡《说书史话》,作家出版社,1958年版。

  B11陈汝衡《宋代说书史》,上海文艺出版社,1979年版。

  B12陈汝衡《大说书家柳敬亭》,上海四联书店,1954年版。

  B13陈汝衡《说书艺人柳敬亭》,上海文艺出版社,1979年版。

  B14程毅中《宋元话本》,中华书局,1964年版。

  B15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中华书局,1980年版。

  B16谭达先《中国评书(评话)研究》,商务印书馆香港分馆,1982年版。

  B17汪景寿、王决、曾惠杰《中国评书艺术论》,经济日报出版社,1997年版。

  B18白庚胜(主编)、张啸涛(编著)《评书——中国国粹艺术读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8年版,第2页。

  B19花山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

  B20新华出版社,1993年版。

  B21春风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

  B22重庆出版社,1998年版。

  B23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00年版。

  B24中国文化出版社,2003年版。

  B25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年版。

  B26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B27当代中国出版社,2008年版。

  B28《当代电视》,1996年第5期。

  B29《中华儿女》(海外版),1997年第7期。

  B30《今日湖北》,1999年9月号。

  B31《红岩春秋》,2002年第5期。

  B32《北京档案》,2005年第11期。

  B33《曲艺》,2007年第11期。

  B34《党员干部之友》,2007年第12期。

  B35《曲艺》,2008年第2期。

  B36《曲艺》,2008年第2期。

  B37《曲艺》,2009年第2期。

  B38《现代传播:北京广播学院学报》,1995年第3期。

  B39《阅读与写作》,1997年第2期。

  B40《曲艺》,2008年第3期。

  B41《曲艺》,2009年第3期。

  B42《中国电视》,2000年第8期。

  B43《民俗研究》,2005年第2期。

  B44《中外管理》,2005年第8期。

  B45《新闻周刊》,2002年11月4日。

  B46《新闻周刊》,2002年11月4日。

  B47《北京观察》,2004年第3期。

  B48《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

  B49《曲艺》,2007年第1期。

  B50《曲艺》,2007年第2期。

  B51《曲艺》,2008年第4期。

  B52翁偶虹《北京话旧》,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

  B53翁偶虹《北京话旧》,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第32页。

  B54翁偶虹《北京话旧》,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第38页。

  B55《湖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5期。

  作者:李小红 来源:《艺术百家》

辅警辞职报告怎么写

辞职报告写下面资料有所论述,请。

辞职即辞去,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许可。

  如果你真想辞职走人,实习期提前3天,非实习期提前30天递交辞职通知书给用人单位,到时候用人单位批与不批,同意与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后果与你无关。

  ★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编者令名快速辞职),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编者令名慢速辞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编者令名协商辞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注:辞职通知书建议最好通过快递公司或者邮电局挂号信送给用人单位,这是为了保留证据。

)★ 关于工资问题的论述:  员工为公司工作,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如不按时足额发放的,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对此可‍‍‍‍‍‍‍‍‍‍‍‍‍以举报。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根据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的相关法规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离职或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关于单位辞退员工的相关规定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

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1,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4,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6,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附录:  ★ 怎样写辞职书  辞职申请通常由标题、称谓、正文、结语、署名与日期五部分构成。

  1、 标题  在辞职信第一行正中写上辞职信的名称。

一般辞职信由事由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即以“辞职信”为标题。

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

  2、称呼  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职信的单位组织或领导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3、 正文  正文是辞职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写出书信辞职的内容,开门见山让人一看便知。

  其次叙述递交书信辞职的具体理由。

该项内容要求将自己有关辞职的详细情况一一列举出来,但要注意内容的单一性和完整性,条分缕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后要写出自己递交辞职信的决心和个人的具体要求,希望领导解决的问题等。

  4、结尾  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此致敬礼”,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给您敬礼。

  5、 落款  辞职信的落款要求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及递交辞职信的具体日期。

  注意禁忌  1、不要说上司坏话。

如果你认为有必要向管理层反映一下上司的问题,要尽量以委婉的言辞口头提出。

  2、不要满纸抱怨,抨击公司制度。

  3、不要指责同事,尤其忌讳把同事的“罪行”白纸黑字写在辞职书上。

  写作要求  1.态度恳切、措辞委婉。

  2.不要批评对方。

  3.含蓄性。

  4.简洁性。

  5、请务必使用亲笔签名,而且签名要尽量刚劲,并写好日期。

  ★ 万人点赞的牛人辞职通知书的美文欣赏  ▶ 1、尊敬的领导们:  言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虽出自古书三国,吾以为对当今之事亦有裨益。

  夫今天下遭遇百年经济危机,试看全球经济形势,可谓哀鸿遍野,民不聊生,众厂商、工人、民工皆叫苦连天,司某人有感于此,不禁联想自身处境,不胜伤悲呼

  司本布衣,出身寒微,躬耕于冀南邢州大地,苟全于世,富贵不求闻达,但求温饱以残。

然今酷之至矣,司自去岁四月上旬至本社工作至今,已一载有余,几度春秋几度冬夏,时光流逝过三百余个日日夜夜。

想当初,余本一意气少年,年少轻狂,梦想飞扬,欲于本社大展抱负,一则为集团增光添彩,二则为己身加衣增食,两全其美之策,岂不爽哉

  惜,一年光阴,吾不仅未大展身手,且囊中羞涩,债台高筑,恶衣菲食,杜绝聚会。

众朋友离去者,有之;鄙视者,有之;唾弃者,有之。

皆因司某昔日之优秀少年,竟完全失去自我至此所致。

司每月九百大钱竟是基础工资、岗位津贴以及误餐补助相加之也。

  众友云:“甚矣,不慧汝之,乃能容忍至今,不死何为

”。

”余汗矣,余何尝不欲多整数银,上谓之起天、下对得起地、中对得起气;然而,余出身农,是苦皆能,是事皆忍,然终无功,兢兢业业,温饱未决。

  夫今面容竟呈老态龙钟之相,何也

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现,故犹如千里马,虽有千里之能,然无奈唯有饿死圈中矣

  司虽不才,不敢以千里马自居,然自知亦非庸者。

  人之立于当世,需一技之长,司某自视甚低,不敢自称满腹经纶,然应付文字之事亦不在话下;然,一载以来,每每扪心自问,莫不拊膺顿足,以头抢地,几欲洒泪襟前。

何也

漫漫长夜,孤枕难眠,辗转反侧,陋室忆昔,悲从心来。

  惭对恩师之视如颜渊,愧对同窗之赠冠学霸。

  夫今每日之工作唯“清洁”二字……即打扫房屋若干、倒水端茶、擦桌抹椅、迎来送往,虚伪客套,周旋于“领导”之间。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受命以来,夙夜忧叹,兢兢业业,诚惶诚恐,畏有所疏漏懈怠……今扶膝自叹,何等悲哉

  桃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年华如水,倏忽逾四,茫茫回首,所得几何

竟如西风凛痛

  所得——物质上:工作十二月,前三月每月六百,后九月每月九百,区区数千一年来不够司某解决温饱,更何谈穿衣游玩,过品质生活;精神上:备受打击煎熬,一年来新掌握一技之长,即打扫卫生,司某高七尺男,本科毕业生,其不才之至,以非为清洁工列。

  故使其当年年少轻狂之心瞬间苍老,再无活力;一载以来,司某唯唯诺诺,伺候他人胜过关心自己,其所求,仅每日温饱问题,然随物价飞涨,此问题之解决亦不可得。

  所失——失去了时间、浪费了青春,磨去了棱角,耽误了大好年华、愧父老兄妹邻里、为人尊消尽矣。

  然,何以堂堂风华正茂之青年司某人压抑之至,力固至今,唯一故也:在等待传说中众人期盼之涨工资之事耳,企满足司某生活所需,实在可怜,怪司某年幼无知,竟傻傻苦等一年,终究未果也。

  夫数千外债亦无望偿还,故司某人顿悟:此处系年轻人之坟墓也,其功能:湮没梦想、埋没青春、消磨斗志、磨损棱角、徒费光阴,如是而已。

故,顿悟之司某,今定不消磨于此,分路扬镳矣。

  言天下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既此处不留司某,司某亦不便继续打扰贵处,既不能两惜,何不两离,从此,彼此相忘于江湖

以决绝的姿态

  今恳请开明之领导准许卑微无能之员工司某人辞职,不胜感激

  年*月*日  ▶ 2、 余今请辞,心有戚戚焉。

昔天山一别,取经东向,去家万里,游学京师。

寒窗十余载,稷下 情正浓。

  一朝学成,东北而望,二三之龄,风华正茂,励心从检,宵衣旰食。

求茫茫之正义,虽碌碌而无悔。

不觉春去秋来,寒暑相易,白云苍狗,沧海桑田,十五年时光转瞬即逝。

然书生意气,求之靡途。

  胸中所志,块垒难消。

羁索牵绊,恍然若失。

口腹之欲,自役徒然。

生生所资,未见其术。

仕道官途,皆为浮云。

恺悌君子,神所劳矣。

风雨如晦,锦鸡独鸣。

归欤之情,眷然何以自处

  自从检事,不求显达于庭闾,但愿无愧于寸心。

虽心为形役,违以交病,然志不能片刻堕,道不曾须臾离。

尝东皋而望野,徒舒啸而迷离,叹何枝可依。

时刻自省,经常觉悟,然朝悔其行,夕则复然。

长此往复,不胜其烦。

观人情厌恶,世间冷暖,蝇营狗苟,驱去复还。

  曰:营营青蝇,止于樊。

岂非有所示耶

是因相顾无相识,宜当长歌怀采薇。

岁岁黄菊,千载东篱,伴我倦鸟,茸我衡宇。

往者不可谏,来者尤可追。

欲效接舆醉,狂歌五柳前。

  归去来兮

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归去来兮

人生几何复几何

曷不任性任我行

挂靴挥手自兹去,萧萧斑马鸣啾啾

  丙申甲午***顿首。

  ★ 3、其他奇葩辞职信:  ▶①、天气太冷,起不来。

  ▶②、外面世界那么大,我想出去看看。

  ▶③我累了,不想干了。

  (编者评语:这三封辞职通知书,简单、易学、易仿、快速搞定,不需才华,不费思劳神。

)  ★ 辞职注意办理下列事项的论述:  1、交接事项。

  2、还清公司所有的东西(包括领取要归还的、申领的备用金等),要回属于自己个人的所有东西  3、核对好离职当月的考勤以及结清工资。

  4、领取人事部门的离职档案,包括离职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公积金金龙卡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就领取,没有就不领)。

  5、找到下家单位后,同地区可以继续缴纳社保,公积金暂时是封存在你上一家(离职的这家单位的),需要开企业公积金接收函给上一家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

有人事档案的话,到下一家单位也是要办理接收的。

  6、保存好你的劳动合同,以后办理退休的时候用得到。

  ★ 关于自动离职的论述:  根据《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68号)规定:自动离职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

自动离职的职工须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新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有关停薪留职的文件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

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

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企业应依据有关规定,对其做出除名处理。

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企业不得因职工擅自离职而对其本单位的家属采取辞退等惩罚性措施。

企业作出株连擅自离职职工家属的规定是不符合国家劳动管理政策的,因而也不能作为劳动仲裁的依据。

  ★ 在回答辞职问题时候发现多有网友问及老板扣押或者拖欠工资怎么办

论述于下:  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

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关于失业金问题论述:  根据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申请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领取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

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

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 对于随意调动职工工作岗位的论述:  调动工作岗位。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你的岗位,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如果仅仅是一种概括性的约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出具书面的你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理由。

  如果强制性的调动工作岗位,你可离职并要求单位给你赔偿。

单位直接辞退你,你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等。

  ★ 关于五险一金的论述:  1,关于五险一金,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来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生育险和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用人单位需要承担13%,劳动者需要承担8%,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承担6%,员工个人承担2%,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承担2%,员工个人承担1%;  3,对于单位拖缴五险一金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张补缴五险一金,也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由当地的社保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以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保费,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关于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合同的论述:  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合同的,违犯了现行实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理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解读: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是实际提供劳动,不论劳动者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将受到同等的保护。

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在前,实际用工在后的,劳动关系自实际提供劳动之日起建立;实际用工在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后的,劳动关系早于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不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影响。

  (1)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唯一合法形式,不承认口头劳动合同,达成口头劳动合同的,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关系一经建立,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单位扣押金、保证金或者其它证件物品的论述:  单位扣押金、保证金或者其它证件物品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理由依据:  《劳动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劳动者可向公安部门和劳动部门举报,两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立即将其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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