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县2019年上半年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核查实施方案
XX县2019年上半年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核查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核查成效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鞭策激励作用,全面系统总结全县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高质量实现“四个不摘”的工作要求,促进工作全面巩固提升。
根据《XX县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核查对象全县17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
二、核查内容核查主要围绕“三个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精准管理、驻村帮扶、人居环境、扶贫领域信访稳定、各级巡视核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及产业发展、稳定增收防返贫、扶贫宣传及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
(一)“三个落实”。
责任落实方面,主要核查乡村书记遍访贫困户情况;核查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核查乡镇党委、政府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核查乡镇制定脱贫攻坚规划、会议贯彻部署、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抓党建促脱贫等情况。
村级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情况;村“两委”班子建设和推动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情况;村级脱贫责任组开展工作情况。
政策落实方面,主要核查扶贫政策(行业政策、产业政策等)到村到户到人情况。
工作落实方面,主要核查精准管理、驻村帮扶、人居环境、扶贫领域信访稳定、问题整改、项目及产业发展、稳定增收防返贫、扶贫宣传及教育培训、社会扶贫、金融扶贫、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村级集
求关于黑龙江的一些问题
2009年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2009年02月13日 ——扎实推进节能减排与生态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明确各级政府是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的责任主体,将指标、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实行严格奖罚,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对污水、废气、垃圾等污染的治理力度,实施了一大批节能改造和生态保护工程,哈尔滨等大中城市大力推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拆除、烟囱800余座,二级以上天气天数进一步增多。
松花江流域47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正在实施,3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和29个工业污水治理项目正在推进,全省有9个市县建成1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了3700公里城镇污水处理管网配套建设,10个城市建成17座垃圾处理场。
全省河流水质达标率为37.3%,提高3个百分点,省辖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9.3%。
制定了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的保护规划和政策。
投入23亿元,支持天保工程、公益林管护、村屯“四旁”绿化建设和重点地区的,全年完成植树造林180万亩,退耕还湿4500亩,治理盐碱化、沙化、退化草原140万亩。
大力发展替代接续产业,转型步伐加快。
全省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4.5%,排放量下降1.9%,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0.4%,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
一次会议提出的让青山绿水成为储蓄的GDP,让蓝天沃土成为永恒的不动产的目标正在一步步实现。
——“十大民生工程”取得重大成果,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5万元,增长13%,高出预期目标4个百分点;达到4840元,增加708元,增长17%,高于预期目标10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0元。
在就业和再就业工程方面,新增就业71.7万人,比一次会议提出的目标增加了11.7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4.23%,比预期目标下降0.37个百分点。
在扶贫工程方面,34.7万人口实现脱贫,比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增加了14.7万人。
在住房解困工程方面,完成农村泥草房改造20.18万户、1715万平方米,超额完成规划目标。
为27.7万户低保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住房保障户数居全国第一位,大大改善了城乡居民特别是贫困弱势群体的居住条件。
在工程方面,完成煤矿城市和非煤城市11.7万户、853.8万平方米,分别比预期目标提高46.3%和1.13倍。
在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工程方面,全省县级以上城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4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45%。
在城乡居民生活保障工程方面,企业退休人员、失业保险标准分别提高了101.6元和88.1元,将18万按低保标准领取生活费的城镇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将全省230万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45元的御寒津贴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覆盖面扩大到全省50%以上的城市,参保人数达268万人,均超过一次会议提出的目标。
将历史遗留的12.7万名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328元、1100元,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32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720元。
对151万户城乡困难群众实施了冬春取暖补助,平均每户补助200元。
全省历史拖欠职工的126亿元工资全部偿还。
在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工程方面,完成了65个城市标准化建设,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已达833个,示范点达65个。
医疗保险定点覆盖面达80%,健康教育覆盖面达78%。
参保率达94.4%,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全覆盖,均超过一次会议提出的目标。
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了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
的目标。
在公平化教育工程方面,全省城乡普遍实行了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加强助学体系建设,保障城乡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两基”成果进一步巩固。
出台了建设高教强省的决定,实施了“五个一批”建设和“五项服务计划”,高等教育稳步发展,社会服务能力增强。
出台了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意见并制定了新的建设标准,共改造中小学危房100.6万平方米。
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招生规模和向社会输送的技能人才大幅度增加。
在文体繁荣工程方面,新建基层综合文化站、馆55个,完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升级改造工程45个,新建村级文化服务点2624个,县乡两级公共文化体系初步形成,边疆文化大省建设有序推进。
哲学和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学艺术进一步繁荣。
我省体育健儿在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上勇夺4金4银1铜,实现了奖牌的新突破。
按时完成了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的场馆设施建设,各项准备工作就绪。
在“平安龙江”创建工程方面,以奥运安保为重点,全面推进“平安龙江”建设,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社区服务和城乡居民自治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信访工作形成了“三下降、两没有、一平稳”的良好态势。
民族宗教、妇女儿童、审计监察、防灾减灾、国防人防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过去的一年,我们争取到国家民生方面的转移支付269亿元,比上年增加47.7亿元。
省财政用于民生投入87.7亿元,增加37亿元,增长72.9%,是历年所没有的。
现在可以欣慰地宣布,一次会议确定的十大民生工程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兑现了我们对全省人民的庄严承诺
——对口支援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全省人民心系四川汶川地震灾区,踊跃捐献,真诚救助。
共捐赠款物8.9亿元,向灾区派出公安、医疗、质监等30多支专业救援队伍1400多人,转移受灾群众2300多人,诊治伤病员3000多例,抢救急重症患者240多例。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对口支援灾后恢复重建的要求,举全省之力援建四川省剑阁县。
第一批援建的7类40个项目中已有28个项目开工建设,其中剑南公路已竣工通车。
省财政拨付援建资金1.84亿元,向灾民发放棉衣被20万套(床),妥善解决了近4万户农村居民过冬问题,帮助120名受灾群众到我省就业,派出教育、医疗等7支工作队300多人。
援建工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灾区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各位代表
过去的一年,是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是经历重大挑战和严峻考验的一年,是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一年。
我们之所以能够战胜各种困难,取得这些发展成就,是因为我们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审视省情,不断完善发展思路;始终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应对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和挑战;始终坚持抓住关键环节,以重点工作突破带动全局发展;始终坚持勇于冲破“瓶颈”制约,千方百计破解发展难题;始终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成绩的取得,是全省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省政府向全省各族人民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如何在农村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一、增强做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中央、省委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等若干重大问题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
努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举措,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的有效途径。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紧密结合的。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实现法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良性发展互动,有利于夯实龙江法治建设的文化支撑,有利于创造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利于创造具有地域特色、体现当代法治建设方向的社会主义文化。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公民普遍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意识,养成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的习惯,使法治文化建设逐步成为全省广大公民的主动意识和自觉行动。
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全省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织及其办事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做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注重特色,开拓创新,有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大美、幸福龙江提供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撑。
主要目标:通过不断拓展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逐步建设成与社会主义法律法规体系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协调,与富强、文明、和谐、大美、幸福龙江建设相呼应,与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相传承,集法律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
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观念。
基本原则: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推进富强、文明、和谐、大美、幸福龙江进程的有机组成部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寓于法治建设各个环节,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植入各种文化表现形式,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发展。
坚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化法治实践,丰富法治文化形式,使公民自觉接受法治的熏陶。
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坚持发挥优势,挖掘潜力,努力形成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品牌,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坚持探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规律和特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拓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有效途径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
组织多种形式的法治论坛、法治文化成果展,开展“法治人物”、“法制好新闻”评选,以及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制故事宣讲、法制文艺汇演、法制电影巡映、法制书画展览等法治文化活动,扶持和鼓励文化馆、图书馆、艺术团体、电影公司等文化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成果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活动,开展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展示工作,扩大法治文化的引导力和影响面。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法治场馆、法治画廊、法治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
力争在3年之内,使法治文化阵地覆盖每个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居)。
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等,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发挥其功效。
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创作与传播。
把法治题材纳入文学艺术创作,舞台艺术表演,电影、电视剧和动画制作,以及报刊、图书、音像电子与网络出版计划,着力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
引导文化企事业单位开发推广优秀法治影视戏曲作品,组织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法制文艺、法制故事、法制漫画等作品,并适时组织作品征集等主题活动。
每两年开展一次法治文化作品评奖表彰工作。
努力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平台,运用优秀文艺作品和优质文化服务感染人、熏陶人、影响人,促进公民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情感认同和心理认同。



